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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金融业影响
金融创新对金融业的正面影响,可分解为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的影响三个方面。
一、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
金融组织创新使金融机构体系陆续有新军加入,造就了多元化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金融工具创新、金融业务创新使传统的金融措施对客户的吸引力下降,带来的利润逐步递减。所有这些,都强化了金融机构的竞争。
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业的发展能力
金融创新不仅在业务拓展、机构放大、就业人数增加与素质提高等发面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而且由于金融机构盈利能力的增强,带动了金融机构资本扩张能力和设备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也许更值得一提的是,金融创新还推动了金融业产值的快速增长,使之在一国第三产业和GDP中的比重迅速上升,为第三产业和GDP的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金融创新增强了金融机构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的这种影响,主要是通过金融机构对具有风险转移功能金融工具的运用体现出来。比如,浮动利率债券或浮动利率票据,这种建筑在对传统金融工具的特征进行重新组合基础上的金融创新工具,可使金融机构减少筹资利率风险。
二、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深度与广度
金融工具创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品种,使金融市场容纳的金融资产种类不断增加。各种类型的债券纷纷面世。特别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序列不断延长,种类繁多且各具特色,技术性也越来越强。从衍生产品技术的组合设计看,也算得上是花样翻新,既有基础金融工具与衍生工具的嫁接,如外汇期货、债券期货、股票期货等;也有衍生工具之间的搭配,如期货期权、换期权等由两种衍生工具组合而成的“再衍生工具”。此外,还有对基础衍生工具的参数和性质进行重新设计后产生的创新衍生产品。
金融创新使国际金融市场融资证券化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证券发行作为融资方式的重要程度大大超过了银行贷款,具体表现为银行贷款的数额下降,国际证券的发行量急剧上升。二是商业银行作为重要的微观金融主体,资产与负债日益证券化。商业银行的总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以证券资产的形式存在,商业银行成为国际证券市场上的重要投资者。此外,商业银行的贷款资产也实现了证券化。至于负债证券化,是指银行更注重通过发行浮动利率票据和中长期债券筹资,而传统的依靠吸收存款的筹资方式的地位下降。三是商业银行不仅作为国际证券市场的证券发行者,而且参与经营国际证券业务,成为新发证券及承销机构。
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市场一体化
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创新加速国际资本流动,促进了国际资本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并使其一体化程度加深。一些创新的金融工具在某一国内金融市场或国际金融市场面世之后,交易规模急剧放大并迅速向全球金融市场拓展,而这又在客观上要求这些金融工具的交易惯例、市场交易价格及投资收益率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上大体趋同,从而促进了不同金融市场之间的关联度提高。二是金融衍生工具不仅为金融主体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提供了有效手段,而且由于同种货币的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之间、不同货币的利率之间存在差异,进而为金融主体套汇套利赚取投机收益提供了可能。三是有些创新金融工具或衍生性工具的交易,本身就要以多个金融市场做依托,是一种跨市场的国际性金融交易。
三、金融创新对金融制度的影响
金融创新强烈地冲击了金融分业经营制度
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由分离型向综合型转变。以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可否兼营作为划分标准,金融制度可以划分为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和综合经营、综合管理两种模式。美、英、日、加拿大等主要发达国家均实行分业经营模式,只有德国、瑞士等少数欧洲国家采用综合经营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浪潮的推动下,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加剧,彼此间的业务渗透和交叉越来越广泛,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
金融业务分工的篱笆被逐步拆除,金融业从原来分业经营逐步转向综合化经营,反映了资本追求经济利益和自我扩张的欲望,体现了金融机构摆脱经营约束,改变生存和发展环境,获取更大经营空间的内在要求。归根结底,它是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企业制度和竞争性市场与严厉管制型金融制度矛盾运动的结果。而金融创新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发挥了其他因素不可替代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某种决定性的作用。当明显带有业务交叉特点或规避分业管制的金融创新措施已经成为现实的金融存在时,政府不得不承认由于宏观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原有金融制度已经存在明显缺陷,因而采取了一种较明智的、现实主义的态度,即对已有的金融创新予以宽容和认可,并努力通过规范化的制度安排放弃原有制度,确立新制度。
金融创新模糊了融资界限
金融创新使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从而导致融资制度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按照一般的金融学原理,间接融资是指以银行为信用中介的资金融通行为,而直接融资则是筹资人与投资人不需借助金融中介机构直接融通资金。至于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划分,则以融资期限作为主要的客观标准。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期的市场为货币市场,反之则为资本市场。这样来诠释与融资制度相关的四个基本概念,在各类金融文献和金融教科书中似乎已成了一致公认的金科玉律。然而,金融创新却使这些划分标准遇到顽强的挑战。:
金融创新促进了国际货币制度的变革
金融创新推动了国际货币一体化的进程。欧元启动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实例。欧元启动的货币制度创新意义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欧元制度是一种不与国家政权相联系的创新的货币制度。人类历史上的货币统一,基本上都是以的统一作为前提和条件。而欧元作为超国家组织的产物,则是在国家分立情况下实现货币整合,即欧元所体现的货币统一,是超越国家制约,与国家统一相分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欧元启动不仅推动了货币制度的时间创新,而且对传统金融学的货币制度理论提出了挑战。其二,欧元是顺应经济、金融全球化潮流而出现的一种创新的货币形式。货币制度创新,不仅包括货币制度的深化沿革和货币形态的发展演变,而且也包括总体货币制度不变下的货币整合。
参考文献
【1】叶芳.金融创新的背景、表现及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今日科技,2001,(3):35-36
【2】厉以宁.全球化与中国经济.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21-23
【3】黄景瑄.论当代金融创新发展与中国金融创新.集团经济研究,2007,(1):126-127
关键词:合业经营分业经营金融监管风险防范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其业务经营方式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过程.在目前世界经济逐步趋于一体化,金融趋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也日益明朗。本文拟从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出发,对全球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略作分析。
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史。
作为现代经济金融的强国,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对全球各国的金融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不乏值得借鉴的发展模式,当然也有许多发人深省的经验教训,为此,讨论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们有必要首先了解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
首先,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混合经营,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的划分,金融机构的种类也比较少,服务品种也不丰富。作为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银行几乎承揽了社会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务品种。银行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中解脱出来,开发了中间业务,但是这些业务还远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后,30年代一场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银行体制几乎崩溃。为了挽救危机中的银行体系,美国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因为他们将危机的诞生主要归因于银行发展的多项综合业务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从而为整个金融业与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鉴于此而颁布的银行法便主要着眼于银行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以降低风险。其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该法案规定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承销和发行证券,二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严厉禁止交叉业务和跨业经营。其二,该法案对银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进行了限制。最初规定对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来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许支付少量利息。这主要是为了降低银行的支付危机。其三,该法案规定政府对银行存款给予保险,并据此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以及实行最后贷款人制度,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储户利益,同时提高银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严格限制下,美国金融业在分业状态下迅速发展着。这时候,以前从属于银行的一些金融机构开始独立发展并逐步成熟起来,并有了自己独立的业务经营范围与经营管理模式。在此过程中,金融业逐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支柱。但是进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现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范围的交叉,严格的业务划分被逐步打破,,经济学家及政府都开始考虑关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业的安全发展问题。经过长久的争议与探讨,1999年12月,美国终于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新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而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扫除了法律上的障碍。
二、业经营的产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业自诞生以来,其业务范围及机构设置并没有自动的划分开来。最初几年主要都是由银行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金融产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业务(存款与放款业务)之外新开发的金融服务产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经济危机以后,美国率先立法,限制银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业务融合,要求分业经营,随后,许多别的国家纷纷效仿,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分业经营能够使各金融机构更加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避免盲目开发新产品,新服务,这样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当时主要是银行)的风险并使其收益更加稳定和有保障。其次,分业经营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监管。实施严格的业务划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都相对单一化,简单化,这样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并使其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分业经营的立法规定却并未达到其预想的效果,这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这一立法规定本身的局限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首先,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严格的业务划分使投资者失去了方便,快捷而又综合化的服务机会,投资者不得不与多家不同的金融机构往来以满足其多种金融需要。同时,它也削弱了银行业的实力,因为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制使许多银行丧失了许多盈利机会,所以现实中,许多大银行都力图混合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可以说,这也是满足社会需求的结果。并且分业经营降低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性,将过去整个金融业的竞争分散到了几个不同的领域,例如投资银行不必再担心来自于许多大的商业银行的竞争,从而削弱了许多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而投资者也无法享受激烈的市场竞争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另外,尤为重要的是,在二战以后,世界经济贸易迅速发展,这对金融服务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的全球化必然要求金融的全球化,而金融业务的分业经营状态无疑不能满足全球化的金融发展趋势的要求。于是各个国际性的大银行纷纷朝着业务的综合化方向发展。他们通过金融创新,开发,设计一系列的金融衍生产品,绕开法律的壁垒,达到综合经营的目的。60年代末期出现的新型金融工具,如定期存单,NOW账户,现金管理账户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都是这一环境中的产物。
分业经营规定的最初动因在于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然而在事实上,面对世界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趋势,它反而加剧了银行业的风险,使其生存能力受到限制。正因为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逐渐突破了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分工的界限,走上了业务经营全能化的道路。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业务品种,从专业化逐步走向多样化,全能化,从分业走向合业,这是与西方经济金融发展密切相关的。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银行负债业务比例的变化为其业务拓展提供了可能性。近二十年以来,西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比重逐步下降,定期储蓄存款的比重相应上升,这一结构性的变化为商业银行开拓中长期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提供了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第二,银行盈利能力的下降促使各个商业银行寻求更多的盈利渠道。自70年代以来,西方金融业竞争激烈,银行盈利水平普遍下降,这迫使银行业开拓新的业务和品种。他们一直想方设法绕过法规的限制,向证券保险等领域扩张,突破传统的业务束缚,开发更多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对于这些积极创新的银行而言,许多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因为通过创新业务的开展,他们可以轻而易举的逃避政府的监管和法规的限制。与此同时,金融管理当局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也取消了一些过时的法规,适时的为商业银行开拓新业务提供了方便和支持。第三,金融理论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随着各个历史时期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而不断的发展,从最初的资产管理理论到负债管理理论及至70年代末期出现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他们都是为了有效推动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发展而产生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突破了传统的只重视资产或者只重视负债的理论的偏颇之处,使商业银行真正的从其资产负债业务双方着手,同时拓展资产负债业务,使其相匹配,达到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的发展适应当前金融形势,为西方商业银行业务不断走向全能化综合化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极大的促进了他们综合业务的开展。
由此可见,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理论的发展乃至政府监管水平的发展都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做好了准备。分业经营终究只能是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
三、合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1999年12月,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废除了已实施六十余年的关于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法规。这一法案的颁布无疑将会对美国乃至世界的金融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合业经营势不可挡。在此过程中,金融业的兼并与重组将会加剧,银行的综合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也会日益加强。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种种不确定因素,隐含着许多风险。
首先,合业经营将加剧兼并行为,使各金融机构过分重视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综合化,而忽视了稳健经营这一根本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说,金融机构兼并的机会成本就是其稳健程度,稳健经营要求管理人员经常不断敏锐的监督本机构运作情况,而不是分散注意力去过分关注合并以扩大规模和范围,这可能造成在管理文化,预期,策略及日常业务经营等方面潜在的混乱。由于合并各方在企业文化,员工素质,经营理念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合并后能使各方的优势结合并发挥其规模效益还取决于整合是否成功,而不同企业之间的整合成本往往是巨大的。
其次,合业经营也会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政府,社会以及金融机构自身都更清醒的认识到风险所在并加以防范。而对于某些项目,即使那些较大的金融机构对其所面临的新的风险也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对从事金融衍生工具所带来的风险的监管和防范。
综上所述,金融业的合业经营趋势是不容置疑的,但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在社会经济金融形势都为此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时,才能够适当放宽对业务范围的限制。目前我国所采取的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正是基于这一考虑。而一旦我国的金融体系发展更为健全,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便可朝着业务监管综合化方向迈进一步。
参考文献:
入世后,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首先是房地产金融业务竞争加剧,信贷风险加大。入世后,首批进入我国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大多为国外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一流的大公司、企业集团。与之相比,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相对弱小,经营机制落后,国内企业过去在土地使用、项目取得等方面的优势将消失,势必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而国内房地产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运用大多为向国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提供贷款,在债务软约束的条件下,国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通过银行负债将经营风险转嫁到了国内房地产金融机构身上。此外,国外房地产金融发展较为成熟(如美国早在1934年就成立了联邦国民抵押协会,开始了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操作,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国外房地产金融机构对于开办房地产抵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房地产信托、房地产租赁、房地产保险等业务很有经验,早已形成一整套完善的运作规范,有相当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具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而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少房地产金融业务才刚开办或还尚未开办,金融商品较少,在强大的国外房地产金融竞争对手面前,人才缺乏、经验不足,处于不利地位。
其次是国际经济变动状态对我国房地产金融的影响将加大。加入WTO使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脉搏与国际市场更趋一致,这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如国际经济环境动荡,国内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都会受到较大的冲击,与之相联系的房地产金融业务也会受到较大影响,如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保险、房地产信托投资等。同时,在外资大量进入房地产时,还容易引发房地产泡沫经济的出现,一旦泡沫破灭,房地产金融机构损失惨重,甚至会导致金融危机。
再次是房地产金融监管难度增大。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包括政策性房地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房地产金融机构、贷款的创造和投资机构、担保或保证机构的完整的房地产金融机构体系,房地产金融监管缺乏,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和资金运用规定外,对房地产金融机构的管理尚无一个明确的专门机构,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制订。入世后,国内市场更加开放,外资金融机构的广泛进入不仅会使国内金融市场更加活跃,也使得对之加强监管的难度加大。
入世给我国房地产金融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一是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带来巨额资金,房地产融资渠道将有效增加,房地产金融业务范围将得到进一步拓展。入世后,房地产资金的来源渠道更广,如外商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外资金融服务机构的各项存款、外商的各项企业存款、储蓄存款等会有所上涨。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工具单一,尤其是面对居民住房消费的个人住房贷款品种较为单一,在还款方式、偿还期限、贷款利率、首付率搭配方面不够灵活,使得住房消费信贷在很多城市“火”不起来,个人住房贷款占银行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不到1%,与发达国家20%的比例相差甚远。国外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丰富的业务拓展经验,有适应社会各类人士的贷款品种、贷款手续简便。外资银行大量进入房地产信贷领域,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竞争,也给国内房地产金融业带来了先进的管理技术,新型的金融工具,有利于满足我国居民各种层次的住房信贷需求。
二是我国房地产金融行业水平、从业人员的素质将得以提高。我国房地产金融业由于缺乏必要的外部竞争刺激,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贷款,信贷人员担心收不回而“惧贷”;对消费者的个人住房贷款由于存贷利差小,办理手续繁杂而缺乏积极性;房地产金融市场缺乏活力,人员素质、行业水平尚未达到高水平。在外部压力下,对金融从业人员的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国内房地产金融机构必然会在经营机制改革、管理方式、专业培训、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服务品种、服务质量等方面下功夫,从而促进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是促进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发展。一旦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全面涉足房地产业,可能开办对境内居民的人民币抵押贷款业务和对境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贷款业务,同时还会带来与房产相关的保险品种。如美国的房地产抵押证券化业务相当发达,美国联邦国民抵押协会(FHMA)近30年来为3100万个美国家庭购房提供了抵押贷款,金额达25000亿美元。房地产抵押证券化不仅提高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而且开辟了新的金融投资品种。国外保险、金融机构将凭借其强大的营销网络和先进的管理技术涉足房地产金融业务,尤其是抵押担保业务和不动产证券化业务,从而将与国内金融机构一起,有力地推动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发展。
面对挑战和机遇,金融房地产信贷工作应积极研究对策,应对挑战。
1、要加强对国际惯例的学习和研究。学习和借鉴国外银行的管理经验,变外行为内行。面对压力,我们应看到我们的优势,如对国情熟悉、与企业有长期密切关系、各种信息灵通等。但更应仔细研究入世后将面临的各种困难、自身运作中的优劣所在,做到心中有数,早作对应之策。要在房地产信贷营销理念、市场营销策略、服务手段、运作机制等各个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并且要有实质性的突破;要及早研发和推广适应形势需求的新的房地产信贷产品品种和业务,如试办面向外国人士的按揭贷款、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住房储蓄、房地产中介业务合作、住房保险等新的金融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迎接WTO带来的挑战。
2、要加快房地产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简化信贷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入世后,房地产金融市场主体的复杂化要求从业人员能精通一门到几门外语,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房地产评估、房地产投资、财务分析、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国际金融等方面的知识。但目前,高水平的房地产金融人才还特别缺乏,而且今后还面临人才流失的可能。因而,各级行都要高度重视房地产信贷人员的培养,通过开办培训班、选送出国学习、鼓励职工业余进修等方式,培养出自己的高水平人才。此外,个人住房贷款手续繁杂、审批缓慢也是此项业务未能更快地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转变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改革管理体制,简化手续必须及早研究解决。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法》为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来提供了法律保降。《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金融宏观调控中的职责和权力,从法津上保证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对货币政策体系作了规定,明确了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工具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公开市场操作等手段.为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提供了组织上和技术上的保证,也为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化提供了前提条件。
其次,《中国人民银行法》为抑制通货脚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降.《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发展”。这一提法较之!986年l月7日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中的发展经济、稳定币值的双重目标提法是一大进步.双重目标的矛盾性在很大程度上给通货膨胀的发生提供了可能。近年来货币政策上出现的一紧就叫、一叫就松、一松就胀的教训是深刻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对于货币政簧目标的新提法表明,嗯定币滇是发展经济的隽础,只有在稳定货币币值的前提下去买现经济增长,才不至于发生通货膨胀以及给经济社会造成强烈震荡,从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三是《中国人民银行法》为中央银行强化对全融机构的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降。金融监管是《中国人民银行法》斌予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能之一。近十余年来,尽管世界上不少国家提倡金融自由化,但他们决不是没有监管或不要监管。相反一般都有一套严密的监管制度。最近发生的震惊世界的巴林银行破产案.更使他们认识到中央银行监管的重要性.在我国,过去的金融监管制度虽也很严,但因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故“储蓄大战”、“利率大战”、乱集资、乱拆借、乱办金融、乱办保险等现象屡禁不止.睡禁屡犯.《中国人民银行法户明确了中央银行对各大专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领导权和管理权;明确了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稽核、检查、监督、管理和处罚的权力.这就为建立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的宏观金融监管体系,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证。
四是《中国人民银行法》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德健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众所周知,金融机构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它是以从事经营货币这种特殊商品的特殊企业.无论从国际金融发展的历史,还是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发展的实际,都可以看出.以货币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为主体的金融结构,具有极其广泛的渗透性和扩散性,其业务经营涉及千家万户,经营结果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有时这砷影响甚至可以涉及社会经济政治等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方面。前两年.我国一些地一方出现的金融佚序混乱以及通货膨胀.不仅损害了存款人的利益,而且形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导致误导资源配置,出现了不应有的“房地产热“、“开发区热”等.实践证明要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就必须要对金融机构有一种严格的、统一的管理.这种管理一是要建立各种比较完普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墓础,二是要有一个统一的管理者。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并且在国家宏观经济控制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事实上已经成为统一管理全国金融行业的主管机关,而这次《中国人民银行法》从法律的高度加以明确,更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及法律保证。
总之,《中国人民银行法》是我国的第一部金融大法,它为金融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律保障和法律责任。现在最关键的是要依法办事。从我们人民银行的分支行来说,就是要按照总行的部署及授权.依法独立行使对本辖区金融机构的监管,维护一个良好金融秩序和投资环境。当然,对于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具体的监管,还需要逐步建立其他有关金融监管的法规与之配套,同时也必须辅之以必要的政策、行政、经济等手段综合进行。
关键词:县域金融业发展思考
1县域行处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邢台市民营经济发展十分迅猛,而占全市90%以上的民营企业大多分布在县域,部分县市初步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企业或产业集群,这些特色产业,以其“专、精、特、新”优势,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如沙河的玻璃、炭黑,清河的羊绒,宁晋的单晶硅材料、电缆,隆尧的食品、建材,巨鹿的纺织,平乡自行车,临西轴承等,其产业竞争优势日趋明显,成为区域经济的支撑点和增长点。同当地县域经济蓬勃发展的态势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作为地方经济核心的县域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弱,效益贡献度低,与县域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不相匹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自身经营效益的提升。
2县域行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2.1对县支行关注程度不够,市场定位不清晰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业务改革和转型主要集中在城区,对县域机构的关注程度不充分。前几年,城区支行率先实现扁平化之后,对县支行与城区支行的差异性研究分析不够,相应的政策、措施、机制没有及时跟进,县支行在发展目标、市场定位、目标客户、重点产品等方面未能与时俱进,缺乏系统、完整的发展规划,县域行处发展定位模糊,在经营管理上仍然沿袭多年不变的粗放型管理方式,与外部迅速发展变化的经济、社会环境不相适应。
2.2经营上缺乏特色,服务层次较低县支行的业务品种和产品与地域经济缺乏关联,特色不够突出。经营上主要还是以存、贷款和结算业务为主,单纯依靠贷款业务支撑效益实现的局面未能改变。对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限于内外部条件,对电子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等现代销售渠道和产品投入不足,选择目标客户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服务层次低,难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理财类、增值类等多元化业务需求。
2.3受经营战略影响,县域支行呈现被边缘化的趋势多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发展战略上重视大城市、大行业的业务发展,县域支行所处客观经济环境制约,长期缺乏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竞争力被削弱。目前在县域行处资产业务中,85%以上的对公贷款集中在沙河、宁晋、巨鹿、清河、隆尧等少数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市。
2.4对县域行处长期投入不足,制约了发展后劲县域行处普遍存在软硬件相对落后,网点装修、营业办公设备和车辆等相对陈旧、短缺,历史欠帐较多,运营管理成本较高,业务营销、维护费用相对不足,在前几年主要以经济增加值为主的考核模式下,对于多数资源较少、创利能力差的支行,县域行处员工收入长期与城区行和当地同业差距较大,城区行员工收入为县域行处员工收入的2-3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2.5员工构成不合理,跟不上业务发展步伐一方面,十多年来县支行基本没有补充新员工,且在岗人员普遍年龄在40岁以上,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业务素质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速度和要求,在近年工作量成倍增加的情况下,员工工作压力和劳动强度非常大。另一方面,重要岗位人员分布与业务规模不匹配的现象突出,行际之间员工工作量明显不均衡,有的行有市场、有业务,但前台柜员、客户经理等人员紧张;有的行人员相对充足,却少有业务可做。
3加快发展县域行处业务的对策思考
发展县域行处业务必须做到突出主导业务,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讲求质量,注重效益。为此,要扎实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3.1加强对县域行处业务发展的分析与定位根据各县域经济金融特色,选定目标客户、重点业务品种,确定经营目标和具体措施。在对县域经济特点和金融资源准确把握的前提下,本着“一行一策”的原则找出各行的目标客户,完善和优化对县支行的管理流程和机制,调整考核制度,明确目标客户和重点发展产品,优化人力、财务等资源配置政策,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和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对沙河、宁晋、清河等区域经济发达的县市,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重点在优势行业中发展对公资产业务、国际业务、中间业务和个人高端业务,树立自身在当地同业中的强势品牌,提升对全行的贡献度;对经济发展潜力大,处于加快上升期的巨鹿、平乡、威县等县域,在重点发展个银业务同时,兼顾对公和机构业务,着力拓展中小企业贷款和个银高端客户;对于任县、南和、柏乡等经济欠发达县域,则重点做好机构客户维护工作,稳步发展中小企业贷款和个人银行业务,努力扩大在当地的声誉和影响力,培育基本客户群。
3.2加大人员培训交流力度,提高营销服务能力加大对县支行负责人的交流力度,通过机制引导和政策倾斜,鼓励分行机关和城区行思想观念新、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到县域行处工作。二级分行业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选派高水平的客户经理到县支行现场指导业务、推介产品、营销客户,弥补县支行营销力量的不足。不断挖掘现有人员潜力,结合各行业务重点,打破行际之间界限,加大各行处人才优化整合力度,促进业务骨干在行际间的横向和纵向交流。通过选送优秀人才到发达地区行处和股份制中小商业银行实施跟岗培训、到名牌院校轮训,培养自已的核心人才和专家型队伍。加快员工队伍优化更新步伐,科学制定新员工招录规划,尽快吸纳一批优秀的大中专毕业生,改善现有员工队伍知识结构和学历层次,增强队伍活力。抓住业务转型的契机,把富余下来的部分对公客户经理和后台保障人员培训后充实到前台部门,优化劳动组合,保证业务转型需要。加大对县支行业务培训资源的投入,提高员工素质,增强营销和服务能力。
3.3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业绩考核机制,有效调动干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激发人力资源活力,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因此,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对管理人员实施业绩奖励考核与等级行评定结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发挥激励考核机制的政策引导作用,促进各项业务超常规发展;另一方面,借鉴国外银行和国内中小商业银行的成功做法,积极落实经济增加值与产品“买单制”相结合的业绩激励措施,加大对价值创造源头和业务前端人员的激励力度,以有效解决各行处效益实现与员工个人收入关联度低,前台人员缺乏营销积极性的问题。
商业银行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大致分为三种运行模式:仓单质押、保兑仓、物流保理。
1仓单质押融资模式。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所谓仓单,是指保管人在收到仓储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有价证券,仓单持有人随时可以凭仓单直接向仓储方提取仓储货物。仓单质押业务的核心在于中小企业以在库存动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等)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物流企业经银行审核授权后,以第三方的身份承担监管责任,受银行委托提供监管服务,对质押物进行库存监管。质押货物的存放点可以是仓单出具方的仓库,也可以是具有一定仓储能力和仓储管理经验、良好行业信誉的第三方或出质人自办仓库,但后者须由仓单出具方派人监管并承担监管责任。企业质物灵活多样,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均可以作为质押物。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此运行模式产生的基础是:生产经营企业流动性经营运作占比逐年增大,而银行习惯从事传统固定资产贷款业务,这是长期困扰企业融资的关键问题。物流仓单质押融资打破银行对动产抵押的歧视态度,使原材料、半产品、产成品等动产抵押物进入银行资产业务行列中。由于银行贷款收回是以特殊账户形式完成,从某种程度上说违约风险较低。关键问题是银行贷款金额与质押品内在价值之间能否做到合理贷款,合理收回,质押物品价值评估报告成为银行发放贷款的主要依据。一旦评估有失偏颇,同样会产生风险。
2保兑仓融资模式。保兑仓业务是仓单质押业务的一种延伸,保兑仓融资模式的操作流程是:生产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企业、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银行为确保金融资本金的安全,在生产商和经销商之间存在的买卖合同关系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向银行提供承兑担保的前提下,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反担保,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反取监管费用。银行给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通过保兑仓缓解了交易双方的现金压力,提供了资金周转,真正实现了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和银行的多赢。操作流程如图2所示:
此模式运行基础是以结算为目的,保证结算有序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银行通过间接融资获得融资收益,并使融资风险因分散性而大为降低。第三方物流企业利用先进的仓储设施和设备提高仓储运能并提高管理收益,还可对保兑货物提供评估和监管,创造利益。从运行关系产生到结束之间,买方企业、银行、物流企业均会面临一定风险。
3物流保理金融模式。保理又称保付,指出口企业以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保理商(行)买进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企业资信评价、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系列综合金融服务。操作流程如图3所示:
此模式运行基础是:银行根据物流企业经营规模、资金实力、经营业绩、经营前景、资产结构等授予物流企业信贷配额,由物流企业对有关联的中小企业提供质押贷款,并对企业进行系统化的融资安排、物品评估、资格审查以及全程动态监管。
目前,第三方物流企业越来越多地介入到客户的供应链管理当中,因而往往对于买卖双方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程度都有相当深入的了解,因此在进行信用评估时不仅手续较银行更为简捷方便,而且其风险也能够得到有效的降低。同时,银行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来自于买卖双方对它的合谋性欺骗,一旦银行在信用评估时出现失误,就很可能财货两空。而在物流保理业务中,由于货物尚在物流企业手中,这一风险可以得到大大的降低。
二、金融危机带给商业银行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分析
1抵押物风险。一般情况下,抵押物风险主要包括质押物数量多少的存量控制风险;质押物品种是否合适、市场价格是否稳定、质押物是否投标等质押物选择的风险;物流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管理系统是否先进、内部防范措施是否有效等物流公司对质押物监管的风险;货物来源是否合法、货物质量是否有以次充好现象、提货时是否有提好补坏现象、仓库安全、员工诚信、提单的可信度、保管设施是否合适等质押物损失的风险;市场价格波动、金融汇率变动等质押物变现的风险。
当前金融危机使我国物流行业的业务量明显下滑,对物流企业造成很大的冲击,货物和仓储市场的业务量也受到影响,客户信用等级、支付能力均在下降,货物价格又在急剧下跌,这使为其提供融通资金的商业银行也将面临风险。国内最具代表性的企业——中远和中海的经营数据显示,中远2008年前3季度营业收入平均增幅是41%,但第三季度增幅减为27%,增幅下降了大约1/3。中海集运受到的影响更大,前3季度,中海9月份亏损达到2.7亿元。现在很多船东都采取合并舱位,甚至取消运单以减少亏损。
2信用风险。在物流金融业务中,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来自于融资企业的信用风险,包括货物的合法性,客户的诚信度等。在出质人进行货物质押时,有的客户资信不好,在滚动提取时提好补坏和以次充好,这样就会形成一定的质量风险。二是银行对物流公司和企业的评价失实的风险。尽管物流企业作为第三方介入融资过程,向商业银行提供制造企业货物的详细数据,但是这些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依然存在漏洞,这些数据的来源和有效性都还是个问号,由于银行的评价技术不完善、评估技术不高、网络信息技术落后等原因,使商业银行在数据处理方面的问题依然很大,不可小视,这就出现了银行在信用评价时的数据信息低效风险。三是信用环境软约束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存在一向都与社会的金融生态密切相关,而经济领域至今还没有树立起诚信光荣、无信可耻的社会信用环境,也没有严厉的失信惩罚。这就使得物流金融这一项全新的金融业务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社会信用保障,也就是说当它踏入社会金融生态圈之后,信用坍塌后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也会导致这种失衡现象渐渐地在物流金融业务中出现,进而不但没能为商业银行减轻负担,反而成为了其又一项信用风险的缘起。
在目前金融危机引起的经济下行态势下,物流金融业务中质押物价格下跌的风险和销售变现的风险明显加大,以前常规的风险控制手段将极有可能使风险暴露大大增加,这将有可能导致物流金融业务中借款企业的大量违约。因此,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这两类风险是现阶段物流金融业务风险控制的关键。
3控制风险。由于我国银行开展物流金融信贷时间短,在风险管理方面经验积累不足,又受到各种制度、法律的瓶颈制约,操作疏漏和失误难以避免,主要问题有贷款资金渠道狭窄,筹资方式少;贷款工具缺乏灵活性;银行风险管理手段受到外部环境限制;内部监控系统还不完善等。因此在物流金融业务中,银行内部存在着操作风险。因为在目前态势下,物流金融业务借款方也就是中小企业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原材料、部件、半成品和产成品的价格会波动,数量会变化,从而引发很多供应链风险,其违约的概率就会增加,而且质押品价格下跌的风险也变大,这些都要求物流企业要重新调整物流金融业务的监管模式、手段和指标,监管的难度和成本显著增加。同时,实体经济的萎缩也会造成物流金融业务量的萎缩,物流监管的规模效应更难获得。
4外部环境风险。物流金融业务中,来自外部环境的风险主要表现在:首先是制度安排方面的一些缺陷。如我国信用制度作用的发挥存在企业信用档案及信用评估机制不健全的限制;质押制度存在标准仓单设置难、质押登记制度不健全、质押物处置难等问题。这些制度安排自身的缺陷会弱化信用制度、质押制度、担保保险制度作为转移风险手段防范风险的效果,甚至可能增大风险。其次是法律风险。目前我国的物流金融还处于萌芽阶段,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物流公司以及整个供应链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整合,这就会使物流金融业务无法可依,可能形成利用法律漏洞谋取利益,影响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的情况,并且法律风险也可能引发其他风险的发生。再次是宏观环境风险。宏观环境因素是影响物流的重要因素之一。包括国内外经济环境因素,如汇率和利率因素以及国际物流整体需求因素等,物流业务的国际结算必然要牵涉到这类因素。另外还有我国物流业目前的整体发展状况,虽然发展迅速、业务剧增,但是成本高、资质差等,这些都是发展中暴露出来的弊端。
三、金融危机背景下物流金融中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措施
1构建有效的风险分散转移机制。通过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剖析,可知金融创新不是主要问题,对金融创新缺乏有效控制才是关键所在。尤其在中国,利用金融创新分散风险的机制还很落后,风险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系统,当遇到较大的金融冲击时系统很可能难以消化。因此,物流金融应该利用金融衍生品建立物流金融风险的分散机制,比如,构建担保池、应收账款资产池,促使物流金融资产证券化等,这些有利于将业务风险有效分散和转移。但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注意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平衡,即便在业务蓬勃发展时,实时的监管、贷款审核条件的严格遵守等等仍然需要,这也是全球金融危机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
2建立相应的金融危机应急机制。当前,类似于住房抵押贷款,物流金融创新可以缓释信用风险,但同时又会增加一些新的风险,例如担保品价格风险、变现风险等,对新增风险的分析与控制是业务能否正常发展以及风险管理是否有效的关键,将最终影响银行资产的安全。政府、金融机构等都应该针对具体的创新业务制定相应的金融危机应急方案,这将有效抑制金融危机的扩散。
3加强银企合作关系。物流金融业务是一种典型的多方参与、优势互补的业务形态。必然要广泛采用信息系统技术,以加快各方信息交流、简化作业环节、缩短作业时间,同时实时对货物进行跟踪监控。当今,世界制造业已经进入供应链管理时代,少品种、大批量生产模式已经让位于多品种、小批量的精益生产模式。为顺应市场趋势,领先制造业开始有选择地推动供应链管理和集约式生产方式的发展。企业加快引入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的理念和技术,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库存,加速企业的现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商业银行与重点物流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提高效率,防范物流金融风险。银行应有效地依托物流企业的业务平台获得客户的资信档案,进行客户的信用分级,使银行能根据物流企业信息系统所提供的信息,放心地把贷款直接发放给企业,以利于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得融资,减少质押贷款中一些繁琐环节。同时也有利于银行提高对质押贷款全过程的监控能力,优化其质押贷款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降低信息取得成本,降低贷款的风险,更加灵活地开展质押贷款服务。
4提升物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增强物流企业服务创新能力。金融危机下,需求的减弱加剧了物流市场的竞争,为行业的优胜劣汰、资源重组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物流企业要增强服务创新能力,把创新内化到企业文化中,加强模式创新、业务创新、技术创新,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提升物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对于规模大、实力强、创新能力强的企业,这次危机也可能是一个加快兼并扩张、做大做强的大好机遇。另一方面,要拓宽银行服务对象范围。现在,物流是多产业、多领域及多种技术的有机融合体,其运作强调物流企业向其上游和下游寻求服务对象,实现优势互补。银行在同物流企业合作过程中,不仅可以与物流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而且可以通过物流企业发展更多的客户,将金融服务扩展至与物流企业相联系的所有上下游企业,形成供应链上资金流在银行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
总之,商业银行要积极创建与物流发展、商流发展相匹配的新的物流金融领域和新的服务范围,要主动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物流金融服务工具,力争做到物流的范围和领域有多大,物流金融服务范围、领域就随之有多大。在抓住机遇的同时又要防范风险的发生,安全运营,达到中小企业、物流企业和商业银行多方共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何黎明,金融危机对中国物流行业的影响及对策[EB/OL],http;//.2009-01-02,
[2]杨娟,陈宇,任晓艳,基于仓单质押业务的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市场,2008,(2),
[3]莫静,李俊萍,物流金融风险形成及防范[J],青海金融,2007,(7),
[4]BobBemabucci,HelpingCustomersCureCashFlowmsThroughBetters~pplyChainManagement[J],TheSecuredLender,2005,11
[5]谢鹏,物流金融运作模式探讨[J],福建金融,2007,(2),
[6]赵晶晶,物流金融理论下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J],金融纵横,2007,(3),
[7]张凯,董千里,物流银行金融服务创新解除中小企业融资障碍[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8,(1),
[8]周明,物流金融的价值及风险分析[J],商品储运与养护,2008,(7),
[9]李毅学,冯耕中,汪寿阳,全球金融危机带给物流金融的启示[N],现代物流报,2008-10-14,
[10]刘锦辉,商业银行开发物流金融业务的若干思考[J],浙江金融,2008,(9),
(一)可以促进教师实践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传统的教学思路和理念基本都是围绕理论知识层面进行灌输,亦即所谓的“满堂灌”。诚然,在教学过程中会使用讨论或者案例教学,然而这些讨论和案例的素材基本上也是间接的理论知识的反映,因此不能突显出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把理论知识与专题调研有力的结合起来,按照现实的需要,把课程的专业技能知识体系层层分解,使得每一个层级的技能知识都能够与相应的专题调研密切结合,从而使得原本枯燥无味的技能知识的讲解顿时变得有血有肉,极大的提高了学生们的兴趣,最终强化了学生实践技能知识。可以通过高校融资模式的调研,既强化了教师融资模式的理解,又让学生从中了解到融资的具体过程,从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二)可以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
只有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才能理解、掌握和升华,这是实践教学的必要性所在。金融实践教学的意义就在于将金融理论及知识的学习与金融实践相结合。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课堂讲授与学生动手实验、实习相结合,以加强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证明,金融专业学生在各种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流程模拟中要经过多次的反复实践,才能真正了解和掌握这一过程的应用技巧,提高其专业能力及专业素质/
(三)可以拓宽学生专业视野
由于课程教学安排的需要,课程的学习是分开进行的,学生的学习也是分开学习的,但是实际应用当中这些课程是综合运用起来的;在缺乏实践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学生有一种“实际的操作当中实际上是什么样子的,它是怎样运行的呢?”的疑问,通过实践教学,可把学生从相对封闭的纯理论学习环境中释放出来,提高其综合应用能力,提高其专业视野。同时,实践教学也要求教师走出课堂、了解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这对提高教师自身素质,丰富教学内容,突破单一的封闭式课堂教学模式有促进作用.
二、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的认识不够
我国高等教育已步入大众化教育的阶段,加强实践教学的改革与管理,为地方经济发展输送应用型人才,是高校在高等教育领域提升竞争力的主要途径。但是在实践教学推行过程中,很多教师产生了一些想法,认为高校是本科院校,应该让学生全面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不能像高职那样强调实践教学,将自己降格为介于本科和专科之间的一个教育层次;在毕业论文指导方面,认为高校生在理论知识方面有所欠缺,应降低毕业论文要求或者取消毕业论文。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给实践教学的推行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课程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在实验内容、实验考核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二)实践教学内容设计不科学
实践教学本应是理论课延伸到实际生产和社会应用的内容,但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来看,大都实践单元内容比较简单,一般仅包括专业见习、社会调查和毕业实习等少数环节,基本没有涉及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进行实践锻炼的时间和空间都会受到影响,达不到预想的实践教学效果。虽然有一些高校开展了有关专业实验课的教学,但也没有从内容上进行整合,仅仅是形式上的单独设课,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缺乏衔接性、连续性、系统性和相互协调性。同时大多数高校开设的实践教学内容都是按照理论课程设置,实践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和从属于理论教学的现象比较普遍。而且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内容均强调各自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以及独立性,不利于交叉学科及前沿学科内容的融入,极大地影响了对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专业教师团队能力不足
教师是教学环节执行顺利与否的重要决定因素,教师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直接决定了教学质量的好坏。因此,优质的师资团队是实践教学形成良好效果的保障。
在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执行过程中,由于专业教师团队存在一定不足,导致专业实践教学难以顺利开展。首先,师资团队结构不够合理。专业教师多数是从高校毕业后直接进入高校从事教学工作,由于缺少在金融行业一线的工作经验,在对学生进行实践技能操作指导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不能有效指导学生分析和解决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次,部分高校也在逐步引入行业专家和兄弟院校有经验的教师为学生授课,以解决本校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但是外聘教师在教学环节执行和教学管理方面不如专任教师熟悉情况,会导致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三、加强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对策
(一)充分认识实践教学对金融学专业的重要性
金融学专业是一门集理论、实务、技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应该齐头并进,共同为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提供动力。我院在实践教学改革方面进行了很多的尝试。通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和部门会议,统一了实践强校的办学思想;通过系部实践教学专题会议、教研室会议、实践课程认证等办法落实实践教学理念,制定实践教学的过程控制和考核标准。
(二)进一步创新实践教学的方式
当前形势下,我国高校金融课程应该逐渐改变老旧的实践教学模式,积极迎合时代的发展潮流,建立多元化、立体化、生动化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师应该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其金融分析归纳能力,可以通过布置市场调查报告的方式,让学生在调查实践的过程中积累经验,为未来从事金融工作做好铺垫。实践教学要想具备一定的趣味性、吸引更多学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金融实践中,就必须要设置一些趣味性较强的实践环节,如国际金融局势辩论赛等,让学生在辩论中增强思维逻辑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更加深入、透彻地掌握当前国际金融局势,为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三)增加资金投入,建设完备的校内金融模拟实训室,同时加大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建设完备的校内金融模拟实训室以及校内实训基地是完善实践教学的必备条件。
高校应高度重视校内金融投资模拟实训室的建设,购置较完备和先进的技术设备设施,让学生高度仿真地模拟股票、外汇、基金、期权、期货等的交易,从而理论与实践切实融合到一起,学以致用,最终提高学生们的综合实践能力。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学生进行实践操作的重要场所。高校可与有意向的金融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在学生学习的某一个阶段去金融企业实习,让学生能够提前近距离接触社会,进行各种金融业务的实地操作,体会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工作特点,从而将在校期间所学习的金融理论知识与实践操融合到一起,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四)强化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有赖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教师队伍。只有教学作风好、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才能使金融实践教学环节的预期目标得以实现。第一,现代社会知识更新极快,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时间越来越短,高校应创造条件并形成制度,加强对师资的培训,将专业教师定期派往金融企业进行学习和挂职锻炼,让教师熟练掌握各种金融业务的实际操作流程,增强实践能力。同进积极听取各类金融实践讲座,强化教师自身的实践环节,提高实践能力。第二,各大高校可以从金融企业聘请一批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或者请他们来为师生开设讲座,增强教师队伍的活力,优化教师结构,以弥补金融专业实践教学的不足,使学生可以获得更切合实际需要的专业技能
(五)建立多元化实践教学考核体制
以往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制过于局限,不能全方面地了解学生对金融知识的掌握水平与对实践经验的积累程度。对此校方应该建立起多元化的实践教学考核机制,通过辩论、演讲、师生互评等多样化的形式,全面客观地评价实践教学的实际教学质量与学生对金融知识的分析能力,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教学工作做好铺垫。
随着国内研究生培养模式与国际接轨,形式也更加多样。除了传统的培养模式外,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创新了院校之间的联合培养模式,校企项目合作、校企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校企协同培养研究生模式。
(一)院校之间的联合培养模式
在金融学科采用联合培养的模式已经取得一些成效,但大多仍处于起步阶段。例如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金融学院两校联合培养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项目“卓越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班”,复旦大学与法国里昂商学院开展金融硕士双学位培养模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重庆大学探索实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云南财经大学采用“政校企”模式协同办学培养专业硕士等。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联合培养一般是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这种联合培养有两种模式:一是不稳定的联合培养单位,比如北京市、海南省开展的“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二是有固定的联合培养单位,比如: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与华东师范大学开展联合培养金融研究生,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与香港大学联合培养经济学硕士和金融学硕士,湖北大学与湖北经济学院联合培养金融学硕士等。院校之间的联合培养对研究生的职业能力并不能带来显著的提高,更多的是集中院校之间的优势资源,实现师资力量和科研成果等方面资源共享的模式。在新形势下对于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地方院校,在培养学术型研究生过程中要侧重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要将行业专家请进来,要将研究生送出去,协同培养研究生的研究能力与职业能力,进可继续攻读博士,退可作为具有创新研究能力的高端专门金融人才。
(二)校企协同培养研究生模式
校企协同培养研究生的模式,在国内外均有提倡,但是一般都集中在理工科专业。由于这些专业在国内外的成熟度较高,有利于产学研三位一体的形成,易于培养和造就科技创新和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作为经管类专业,校企协同的模式大都应用在专业学位上。近年来教育部加大了专业学位硕士的招生比例,专业硕士以培养应用实践能力为主,淡化了学术科研能力。但从社会的认可度来看,单单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来提升实践应用能力还是不够的,只有坚持实践与科研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才能真正有利于提升研究生的实践能力。目前很多高校取消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采用硕博连读的方式培养学术型硕士,比如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对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地方院校,研究生的培养模式该如何定位,如何避免专业硕士和学术型硕士的趋同性,尤其是如何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是地方院校进一步深化研究教育改革的重点。
二、地方院校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应采取校企协同培养模式
各高校培养的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就业方面并不存在太大困难,但据调查,他们在就业过程中,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希望受聘者有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或者实践经历,这是传统的培养模式无法满足的。在研究生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方面,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的情况还比较好些,而地方院校由于受经费和实验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对所聘请的校外合作导师缺乏吸引力,难以真正在研究生实习实践过程中进行指导及参与其他培养环节,校内导师由于没有经费支持无法去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所以欠缺有效的研究生实践应用方面的指导。因此,地方院校培养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打破完全靠学校自己培养的模式,应采取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的协同培养模式。例如,地方院校与相关金融集团、投资机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通过各联合培养基地之间的资源协同为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实践能力培养的保障,通过产学研成果的转化为研究生培养补充经费支持,根据合作单位的人才需求确定教学内容和培养目标,为金融业提供适用的高端专门金融人才。如此可实现校企双赢,使培养模式具有可持续性。不过,协同培养模式并不完全适合两年制研究生,因为许多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是跨学科考生,对这些研究生需要较长的金融专业课程学习时间,两年制留给实践教学和研究的时间太少,因此我们认为,校企协同育人的培养模式适用于三年制。
三、校企协同培养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模式探讨
校企协同育人是通过高校与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合作的一种稳定而长效的产学研合作之路。校企协同育人的参与主体包括研究生、高校、协同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等。地方院校协同育人的关键是如何吸引优秀的研究生生源选择进入协同平台培养,同时,协同平台需要为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甚至是明确的职业规划。高校作为主动方,如何引导校内导师联合研究生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需要有长期的制度保障与激励机制。协同单位一般是企业或者机构,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参与到协同育人中的积极性,取决于协同培养的模式能给企业带来多大的直接或者间接效益,教育主管部门(行业部门)要对协同平台提供政策支持,对师生要提供相关的技能培训。地方院校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协同培养成效取决于各方的积极性和认可度。但目前协同培养各方的职责不明确,激励机制不完善,易造成高校与协同单位对研究生培养在一定程度上脱节,协同平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难以提高。如何让所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真正成为区域金融经济建设的高端专门人才,需要校企合作各方结合金融经济实际情况达成一致的合作目标和明确的合作内容。地方院校探索校企协同培养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可参考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一)明确协同各方的职责,倡导双导师的培养体制
由院校主导成立协同管理机构,明确相应责任人,制定专门的制度文件,确保研究生的协同培养正常运作和产学研成果的转化。为保障协同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每名研究生均采用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以学术研究指导为主,要专门安排校内导师赴企业了解市场需求,熟悉新产品开发流程,提升校内教师实践能力。校外导师从企业高级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中遴选。鼓励导师严谨治学、因材施教。建立以导师负责制为主的,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采用校内培养、校外指导的联动机制,在研究生的培养中发挥校内导师的科研特长,利用校外导师的实践经验,提高研究生科研成果的实践应用性,实现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提升,为产学研转化提供成果。设立学术年假制度,对校内校外导师在学术年假期内没有任何考核,校内外导师可带领研究生在学术假期内参加各级各类国内外学术活动,或者从事社会调研等。
(二)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开展多样化的课程学习形式协同育人的培养模式
并非是简单的校内学习加校外实践,需要合作双方展开深层次的合作,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己任,为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创造学术科研环境,提升实践应用能力。为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协同平台要保障研究生培养经费的来源,争取生均经费达2万/年,通过设置专项奖学金以满足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各项支出,确保协同培养的研究生能在3年培养期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协同培养的研究生前3个学期在校内进行理论课程的学习,第4、5学期在企业单位进行实习实践和创新项目开发与研究。协同培养的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的选题上,要注重实践应用能力,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指导以协同单位的校外导师为主,校内导师只进行理论和方法的指导,每篇硕士学位论文采用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的形式,经费由协同评审小组确定,项目经相关评审结项后方可授予学位。
(三)采用订单式的培养模式
实现产学研的高效转化为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地方高校可选择大型的企业进行协同培养。由协同企业根据近几年内具体的人才需求状况,提出相应的人才培养要求,与协同高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各司其职,在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的各个环节后,对达到协议预定标准的研究生原则上由协同企业负责安排就业。地方院校可利用接收推免生的机遇,吸引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进入协同育人平台,协同培养研究生单列硕士生招生计划,研究方向为协同企业(行业)发展中所遇到的前沿金融具体理论问题。协同企业每年根据发展中的具体金融问题创新实践项目申报通知,协同培养的研究生需申请创新实践项目立项,以项目研究代替课程学习、专业实践的方式,实现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为研究生成果的产学研转化提供平台和途径。
四、结论
由于我国的中、小企业在人力资源的控制和分配上也有着严重的浪费现象,以及负债结构的问题上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利息损失、各种非必要性的成本支出费用过高。许多企业对这些问题都没有一个非常清晰的认识,在市场的发展情况较为乐观的时,这些问题也随之被掩盖了,但随着经济发展开始走下坡路尤其是经济危机的爆发,这种问题的种种弊端也都开始显现出来,过高的生产成本缩小了企业谈判的议价空间,进而市场份额也会因此而减少,市场占有率也会因此而降低,从而导致企业的竞争力减弱,而且在市场需求疲软的状态下,很难赢取主动权进行促销等种种由于成本过高的而引起的连锁反应非常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我国的企业不加大力度控制财务成本费用,在面临金融危机时会大大消弱其抵御风险的能力。投资风险较大,在危机面前投资较为盲目,中小型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差,加之控制投资风险的经验和人才较为缺乏,因此与大型企业相比之下中小型企业的的投资风险较大。这表现为部分中小型企业的由于对资产结构配置的不注意,较为注重短期资金安排,加之在进行融资时较为困难。部分投资项目建设进行自我调节的能力相对较弱。与此同时,我国多数中小型企业的管理体制都不是非常的健全,采取的管理模式多为集权管理模式,有管理者为主导,内部缺乏牵制;管理人员不具备非常高的素质,没有进行深入的市场调查,对于市场的需求不能准确的把握,在进行投资时不能进行科学的投资论证和分析,财务预测、预算、决策分析进行的都比较盲目,难以对投资方向进行把握,缺乏科学性的投资决策,这些问题都加剧了其投资风险,一些企业在进行巨额投资之后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使企业的包袱更加重了。
二、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对财务管理进行加强的对策
金融危机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面临的最为严峻的危机考验,企业如果经营稍有不善就会有亏损,甚至破产。目前,也正是中小企业最为危险的时期,如果只是消极对待,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企业的主动权就非常容易丧失。然而如何对财务管理进行加强,是自身的发展与生存得到确保,是各企业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对现金流的管理进行强化,企业中经营业务运转是否正常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现金流。现金流的充足是实现利润实现可持续性、高质量及其在遇到危机时的抗击能力。因此,中小企业应该尽量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尽量使现金流保持稳定性,现金流出与流出能够呈现平衡的关系。在市场需求出现疲软的情况下,在进行促进产品销售的同时,还要解决消耗与浪费的问题。收账政策要制定的科学合理并加以实施,加快资金回笼的速度,将资金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强,对资金链的运转进行严格控制,经营周期尽量缩短,在经营方式的选择上可以尽量选择一些虽然利润率相对较低,但风险性、竞争性都相对较小的经营方式,使周转率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将预算管理全面推行,将成本进行严格控制,中小企业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将成本的预算进行全面的管理,对成本费用产生影响的要素要逐一分析,进行科学的预算。
同时,财务部门还要对销售、生产、采购、现金流量和盈利进行全面的追踪,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进行控制、监督。明确管理各个成本的责任,使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并将其落实到实处。从而使公司的成本得到降低,市场竞争力得到增强,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能够有更多的主动权,从而使其抗风险的能力得到提高。将对内投资作为投资的主体,将投资风范进行加强根据中小企业中存在的一些关于投资决策方面的缺陷,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应该将资金多向企业内部进行投资,在面向市场时,进行科学的分析,讲风险努力降到最低。在市场疲软的情况下,企业对市场的需求对产品进行适时的调整,对资源进行适度的调整,把一些效率不高竞争力不强的业务去除,将一些不属于核心的经营业务进行剥离,多研发、生产一些性价比较高、市场需求较大的及个性化的产品,从而保证其产品在市场中的占有率。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建立一个合理的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将投资的内部控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还要积极引进和吸纳高素质型人才,科学、客观的进行投资,尽量使投资失误的现象得到避免,将抗击风险的能力进行提高。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