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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分类处理,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排查街道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工作基础。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检查内容
(一)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检查火电、化工、印染、冶炼、造纸、电镀、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存在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持证(排污许可证或排水许可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二)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情况。主要排查街道新华工业园、富民创业园、南区工业园规划环评执行和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园区环境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全面排查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验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检查纠正以“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预先报告”、“企业宁静日”等名义限制环保现场执法、阻挠环保突击检查;以加快项目建设为名擅自降低环保准入门槛、违规或越权审批;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名违规减免排污费或者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五)重点环境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环境问题化解情况;环保部和省通报、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村(社区)检查、街道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全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指导、督促、调度相关村、社区开展大检查工作,抽点地区,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村、社区按照街道统一部署,细化大检查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大检查,负责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自查,审核汇总大检查情况,上报街道环保科。
(三)各企业负责对本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按时报所在地村、社区,街道直管企业报环保科。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完成全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30日前)。村、社区采取向企业直接发送通知或召开会议等形式,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村、社区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全面检查,街道组织力量进行抽查督查。
(四)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工作,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村、社区要在街道统一领导下,将大检查与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要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农经中心、环保、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农经中心要加快淘汰化解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环保科做好协调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草拟本地区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文件;依法统一监督管理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全市性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和组织对全市发展规划、经济开发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二)研究制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对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审。
(三)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四)制定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推广环保科研成果和环保实用技术,建立和组织本地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五)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发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环境监理工作;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各种污染源排污情况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征收排污费;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指导协调解决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编制并全市环境统计公报和环境状况公报,定期环境质量状况;指导监测站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和计量认证、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推动污染源监控自动化。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组织实施环保目标责任、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期治理、城市综合定量考核等工作;审批限额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负责环保局系统的人事管理,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再教育。
(十一)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环境保护局是区政府工作机构之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性报告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保卫、会议组织、环保建议和提案办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从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等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行政表彰;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全局的财务工作,归口指导和管理全市排污费收支计划及财务报表,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监督。
承担市环委会交办的任务,负责市环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计划科
编拟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编拟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参与编拟市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承办国家、省、常州市补助的环境保护系统的项目审核工作;组织编拟全市环保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监督补助资金的使用。
编拟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环保科研及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组织推行清洁生产,参与协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负责环保科技信息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计划、规划、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集中控制和集中整治。
组织编拟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和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全市环境统计工作;编制和审核环境统计报表;编制全市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质量报告,负责环境信息的管理与。
(三)管理科
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市建设项目管理行政措施;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审批限额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和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推行“三同时”制度;负责市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三同时”审批、验收工作。
组织制订机动车的污染防治行政措施,并督促实施机动车尾气整治;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参与组织创建省级卫生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参与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的审批和管理;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四)法制宣教科
组织草拟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研究探讨重大环境问题;组织拟定环境宣传教育规划、计划,负责管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开展环境宣传活动;负责本市重大环保新闻。
协调环境新闻报道,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开展环境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环保业务知识学习计划的制订、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表彰名单的推荐和审核工作。
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
(五)环境监理科
关键词:堤防 护岸 施工环境保护作业
为指导承包商根据环境保护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施工合同环境保护条款及要求,具体地完成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对堤防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分析、分类和归纳的基础上,提出结合具体工程实际、可直接进行操作的环境保护作业方法,使非环境保护专业人员也能进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际操作,达到执行和完成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的目的。提出的具体操作技术和方法,通过在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护岸工程施工中的应用,效果较好,得到了业主、监理人和承包人的认可。
一、施工环境影响
护岸工程是堤防工程中最常见的单位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工前清场、搭建临时设施、交通运输、主体工程施工和完工清场等,可能发生水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产生固体废弃物、损毁植物等环境影响,根据国家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要求,必须对这些潜在性环境影响采取相应地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予以实施和落实。
通过对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提出的环境影响方面进行复核,根据本工程护岸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合同环境保护条款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地域特征和施工特点,我们按施工项目和工序,对护岸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潜在性环境影响进行了分类、归纳,结果见表1。
二、环保措施及方法操作实例
1.工前清场拆除
潜在影响:扬尘污染。
措施与方法一:在拆除点有大面积植物、农作物或在拆除点周围30m范围内有居民点的,拆除施工应采取以下方法作业:
①框架混凝土结构,宜整体大部件吊装移除,减少粉尘排放;
②拆除前应对被拆体充分洒水,保持湿润。
措施与方法二:在拆除点周围30m范围内有居民点的,拆除物装车清运前,应充分洒水,避免产生扬尘。指定具体范围,有利于承包商实际操作。
分析:根据对本工程各堤段施工范围及施工拆除方法与规模、施工拆迁范围,在环境背景(如风速、尘粒等)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护岸工程拆除扬尘的影响范围在30m以内。直接划定影响范围,有利于承包商更明确地执行环境保护措施。
2.表层土剥离
潜在影响:表层土流失。
措施与方法:剥离表层土,不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直接覆盖至可供耕作的其他地面;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移至它处堆存,堆放地宜相对低凹、周围相对平缓,并设置排水设施。小范围堆放地,可用草袋、塑料薄膜或其他材料进行遮盖,避免雨水冲刷、流失损耗。
分析:开挖施工中表层土保护是一个重点环境保护问题,表层土流失除引起水土流失外,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环境生态平衡失调,如植被丢失、景观破坏等。根据本工程施工合同环保条款的规定,表层土应予以保护,并对开挖裸露地须进行表层土覆盖和恢复,因此在措施与方法中,根据以往施工经验,提出本地覆盖的具体方法和要求,同时提出不用于本地覆盖(如当剥离面为工程建筑物面时)的表层土,也应妥善处理和使用,不能流失损耗。
3.供电设施
潜在影响:噪声污染。
措施与方法:堤顶及堤岸临时发电机组噪声强度大于80dBA、且发电机运行点距噪声敏感点的距离小于50m、噪声源距堤顶的距离又小于5m的,可在堤外脚地带建造减噪槽、将运行发电机置入减噪槽内。减噪槽在离开堤脚线1m以外地带按顺堤方向布置,但不得建在堤身坡面上。减噪槽为长方形构造,槽深以不影响发电机操作为原则,槽长应槽两端能满足离开声源2m以上,槽顶要搭建防雨棚。减噪槽要备有防水设施或积水抽排系统。
分析:考虑堤防工程在堤边施工的特点,利用堤身作为隔声屏障,在调查本工程施工发电机组基本情况(如功率和声源强、构造、规格等)后,设计该发电机减噪槽。沿堤噪声敏感点位于堤内侧,由于离堤身越近,经过堤顶的声源发射角越小,因此减噪槽建在堤外脚,尽量靠近堤身,考虑堤脚开挖安全范围为距安全线1m以外,故减噪槽应设在离开堤脚线1m以外。
4.临时材料堆放场
潜在影响:物料流失与飘散污染。
措施与方法:水泥临时备料场宜建在设有排浆引流的混凝土搅拌场区或预制场内。无机械搅拌场或预制场、又须在堤外滩堆放水泥的,堆放点应选在离水边线较远,并在完工清场前、水位上涨时,不会被淹没的地方。
分析:无机械搅拌场或预制场地,又在堤外滩堆放水泥物料时,根据堤防岸边施工、水位消长的特点,临时材料的堆放选择合适地点,防止淹没,物料入江污染水体。
5.卫生设施
潜在影响:生活垃圾污染。
措施与方法:临时垃圾堆放点:垃圾堆放点可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渔用水体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堆放点应无直通沟道与邻地相通。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
分析: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多在农村地区、堤岸边滩地带的特点,可利用现有废弃沟凹或干塘设为临时垃圾堆放点。
6.外滩农作物
潜在影响:损毁外滩农作物。
措施与方法:合理布置外滩施工物料存放和废弃物处置地点,减少对外滩农作物的损毁。施工红线内占压外摊农用耕地时间,应提前通知,抢收作物。
分析:经实地查勘,本工程施工堤段外滩多有农作物,一般为临时季节性耕种。本工程施工期常靠近收获期,因此应提出对外滩农作物的保护,要求在施工占压外滩农耕地前提前抢收作物。 7.水上护坡
潜在影响:干扰码头。
措施与方法:在距岸边码头设施100m范围内进行施工时,要确定码头设施(包括地下埋件)的具置。在码头设施范围进行削坡施工时,不宜使用机械作业,在施工前标定埋件部位,根据部件的大小和构造,调整开挖走向和尺寸,并与后续施工相衔接。
分析:本工程多在沿江岸边施工,常有与码头设施交叉的情况,根据有关港口作业环境保护规范,岸边码头100m范围内为码头设施保护范围。由于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大、强度大,因此在码头设施保护范围内宜采用人工削坡,并在施工前探查码头地下设施。
8.施工迹地
潜在影响:影响土地利用,损害景观。
措施与方法:地面整理应与水、土污染防治相结合。对潜在性改变土壤性状和化学成分,影响土壤功能的污染物应彻底清除,不得留置在土壤中。在堤外边滩,经洪水冲刷、淘洗后可能逸出的施工有害物质,应彻底清除干净。不宜在岸滩土壤中残留的物质有:未干涸的含砼泥浆物、各种石油类及含油废弃物、矿渣、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分析:根据本工程护岸施工的特点和区域特征,特别确定了清除物的具体种类,并提出处置地点的要求。
9.堤内植被
潜在影响:施工占压或损毁堤内草皮。
措施与方法一:尽量减少施工占压或损毁堤内草皮,特别是人工草皮和草皮密集地。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需穿行红线外大面积草地时,应固定通道,减少红线外草地的损毁面积。
措施与方法二:大型构件安装和移动时,应避免损毁植物。禁止利用树木作为设备安装的临时支撑物。不得在人工草皮和绿化苗圃地进行施工设备的前期安装。
分析:根据以往类似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原有堤坡防护草皮损毁,多为施工中的人为损毁,因此特别提出了不得随意穿行人工草皮和草皮密集地的要求。在绿化树木保护方面,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特别提出不得用树木作为临时支撑物,不得在人工草皮和绿化苗圃地进行施工设备的前期安装活动。
10.重点保护区
潜在影响:施工对珍稀水生生物的干扰。
措施与方法:在珍稀水生生物(如白鳍豚、江豚)保护区施工时,应注意对珍稀水生生物的观测,发现施工区江段内有珍稀水生生物活动时,应立即采取避让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渔政主管部门。
分析:护岸施工多有水下作业活动,某些施工江段目前仍可能有少数珍稀水生动物活动,因此专门提出对水生生物的避让措施。
11.环保对象的标识
潜在影响:对施工范围内环保对象的干扰或损害。
措施与方法一:在施工范围内下列保护对象地点,设立警示牌标识:饮用水取水口上游1000m处,下游100米处;排水设施;有施工活动的堤内草皮密集地;人工草皮;有水下施工活动的鱼类产卵场边界;施工范围内的堤内渔用水体;珍稀水生物(如白鳍豚、江豚)保护区。血吸虫疫区,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内的湿地和水深1m以内的水滩、浅塘和浅沟;生活饮用水源地。
措施与方法二:通知所有施工人员,遵守警示牌提出的警示要求。
分析: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和区域特征,确定施工范围内的环保对象,设立警示牌,并指明设立警示牌的具置,操作明确,便于监督与检查。
转贴于 三、结论
按照堤防工程环保设计和施工合同条款的要求,对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具体化,可操作化,并根据堤防工程施工特点和区域特征,设计可行的堤防护岸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作业方法,使环保措施的操作简单、易行,有利于施工承包商按其施工项目和工序实施环境保护作业,有利于监理人员实施有效监理,有利于业主全面、规范化地开展环境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作业指导书.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2001.7.
2 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作业技术研究.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2001.10.
3 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各堤段、标段年度系列).湖北长江招投标有限公司.1999~2001.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已关闭采石采砂厂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问题描述:曲靖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要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片区范围内未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的3个采石采砂场的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督察发现,3个采石采砂场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仍未完成,整改工作滞后,其中鑫鑫采石场的余料未清理完毕,兴发采石场设备仍未完全拆除,余料仍未全部清理完成。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关闭采石采砂厂企业检查验收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于2018年1月组织对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关闭取缔的采石采砂厂进行现场验收,最终同意33家通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修复。但督察组抽查发现,2018年就已通过验收的呈金采石厂、恒祥采石厂、宣峰榕岩采石厂和勤丰采砂厂、三道采砂厂,部分区域植被和树木至今成活率不高。
整改措施:
(1)制定《**市落水镇落水村委会绿砂凹片区砂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三道砂厂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勤丰砂厂复垦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市落水镇珠江源保护区内绿沙凹片区呈金采石厂、恒祥采石厂、宣峰榕岩采石厂、益利采石厂、兴发采石厂、鑫鑫采矿厂等6家采石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拟复垦面积21.8公顷,其中复垦耕地6.47公顷 、林地15.36公顷;完成勤丰采砂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拟复垦面积4.26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3.4公顷、林地0.86公顷;完成三道采砂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拟复垦面积1.4公顷,全部为林地。
(3)2020年9月30日前,全面开展已完成整改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核查,及时解决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因后期管护不善,植被和树木成活率不高的矿山,重新补植补种。
二、整改情况
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已关闭采石采砂厂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已完成《**市落水镇落水村委会绿砂凹片区砂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三道砂厂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勤丰砂厂复垦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的编制;已完成完成**市落水镇珠江源保护区内绿沙凹片区呈金采石厂、恒祥采石厂、宣峰榕岩采石厂、益利采石厂、兴发采石厂、鑫鑫采矿厂等6家采石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督促矿山企业在矿山关闭后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
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4项(序号8)反馈意见指出,“菏泽市监管不严,规划手续不全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的成武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在未经任何整改的情况下仍在正常生产”。收到《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销号责任,经排查我市不存在此类问题。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0年7月,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2020年日照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日工信函[2020]41号),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条目规定的要求,通过完善能耗、环保、质量、技术、安全综合标准体系,实施综合标准评价,并严格常态化执法,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推出。
(二)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日照市碧水保卫战攻坚方案>《日照市净土保卫战攻坚方案><日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方案>的通知》(日办发〔2020〕9号)要求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坚行动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工作力度,明确淘汰清单,组织区县工信部门迅速对需要淘汰的工业炉窑及炉膛直径3米(不含)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展开排查摸底工作。经排查,拆除3台自制工业炉窑、34户砖瓦轮窑企业37支轮窑,并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
(三)对落后工艺装备退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先后到长岭镇建材缸瓦厂、宏进缸瓦厂、宏开缸瓦厂、小店镇沂蒙瓦厂、福星瓦厂等企业现场查看砖瓦轮窑拆除情况,做好“回头看”,确保落后产能彻底退出。
(四)扎实做好工业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技术改造,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先进制造业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快实施新一轮高质量工业技改行动计划。2020年1—12月,日照市工业技改投资增长42.1%,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38.2%,均保持两位数增速。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243个,当年完成投资突破150亿元。钢铁及配套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产业投资增幅有较大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会同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坚决做好相关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同时,结合2021年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工作方案,持续做好该项工作推进落实。
各社区: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杭委办发电[20*]19号)关于《*市20*-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我镇生态镇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特制定如下迎检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铸就品质新生活、建设和谐新*”的战略目标,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部门协作,联合创建”的原则,采取对照标准,查漏补缺的办法,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生态镇建设与环境保护”达标工作,提升我镇品位。
二、创建目标
根据*区人民政府与*镇人民政府“20*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杭生态办[20*]24号关于《*市生态乡镇(街道)验收考核办法》。区生态办要求我镇20*年度通过市级生态镇建设与环境保护验收(达到市级标准),为2010年度全区申报省级生态区目标(达到省级标准)的创建整体部署打好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生态镇建设与环境保护达标工作,镇成立迎接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成员:*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并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全力做好创建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年8月25日—9月5日),召开各社区主任和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会议征集意见,落实迎接考核验收工作方案。各社区要悬挂宣传横幅(每个社区3条以上),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有条件的社区做1—2块公益广告等)广泛宣传,完善工作机制,部署迎接考核验收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20*年9月6日—10月31日),镇将根据年初生态创建工作部署要求,会同区环保局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各社区作巡回检查。各社区要切实对照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工作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对照,抓好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达到生态镇的标准,抓紧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落实,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并进行全面总结,确保所有措施和报送档案资料达到考核验收要求。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宣传工作,始终坚持把“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作为年度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重点。为确保今年的环境宣传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积极做好今年的“65”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围绕主题,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我局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紧扣“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助推xx美好家园建设”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媒体宣传。6月4日至6月6日,在县广播电视台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对新修订的《环保法》进行亮点解读。为了使《新环保法》得到更深入的宣传,按照法律七进的的工作方案,分管领导带领环保工作人员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医院、进寺庙开展新法的宣传。
二是积极开展“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6月5日,在xx县休闲广场设立宣传点,宣传条幅2个,内容涉及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现场设立咨询投诉台,接受群众投诉及建议。并向社会各界人士发放了《新环保法》六大亮点、全球十大环境问题、日常生活节能环保小常识、《新环保法》小册子等宣传资料,共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
三是结合即将到来的中高考,积极宣传绿色护考行动。积极宣传我局出台的《关于中高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通知》,倡议广大群众、企业、单位在中高考期间,少开一天车,尽量不鸣笛,考场周围不得大声喧哗等,对考场周围500米以内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22:00 - 6:00禁止各种形式的夜间施工的规定。
2016年“65”世界环境日,我局通过开展一系列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既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取得成绩的了解,又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较往年进一步加大,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持续高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活动开展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本次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及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配合下,这次环保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得到巨大提升,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本次宣传活动重点放在县城,对乡、镇、场的环保宣传力度略有不足,今后乡镇环保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学校这个重要阵地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在校学生尤其是青年团员的宣传动员作用发挥不够。
环保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要长抓不懈,继续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学生的宣传,带动群众的环保意识,努力开创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我县环境质量。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监察局联合加强对督办问题的跟踪、监督、监察和指导,及时掌握挂牌督办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专项整治工作。
二、我县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镇2013年2月发生儿童血铅异常事件,经过国家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农业部牵头联合成立的专家组调查,初步认定此次儿童血铅异常是儿童吸入铅污染的空气和进食铅污染的食物所致,是当地企业排污和自然环境特殊性等因素共同导致的结果。其中,冶炼厂回转窑以及锌精矿运输过程中遗撒扬尘、凡口铅锌矿无组织排放,是造成道路两旁村庄儿童血铅异常的主要原因。县建材有限公司等4个水泥厂以及金佰诚锌资源回收加工有限公司、金属铸造有限公司、金属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涉铅企业废气排铅绝对量大,是区域南部一些村庄儿童血铅异常的主要原因。
三、督办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
1、针对2013年省环保厅、省监察厅挂牌督办任务,由县环保局制定镇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报县政府组织实施。
2、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责令冶炼厂、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关闭违法污染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强化污染企业整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估,进行受污染土壤防治整治工作。
3、县环保、卫生、发改、经信、农业等职能部门要协助县政府做好各项处置工作,确保整改成效。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30日前)
县政府成立挂牌督办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职能部门职责分解表,开展督办环境问题自查工作,执行详细整改工作方案。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11月30日)
县政府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开展镇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收集整改工作相关资料。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整改工作完成后由县环保局、县监察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县政府,县政府报市环保局、市监察局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办整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整改督办工作取得实效。
关键词:市政 环境 保护
我们在进入一个新工地前,针对工程施工期间面临的敏感环境问题、敏感点和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要做出具体的环保工作安排,使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一、确立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
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文明施工、保护文物。
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有关地方法规的要求,保护城市生态。
二、主要环境污染及其特征
1、 噪声
施工噪声包括现场施工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 此外,一些施工作业如搬卸、安装、拆除等也产生噪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比较突出。
2、大气污染
堆放石灰或砂石料场、沥青或水泥混凝土料拌和厂会产生大量灰尘,建筑材料在运输过程中若防护不当也易产生灰尘或粉尘,挖土、拆除、装卸、运输、回填、夯实等施工过程和开挖面、露天堆场等区域会产生大量扬尘,扬尘在大风天气和旱季较为严重,是主要的大气污染。此外,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炉灶等燃具也排放废气。
3、 水污染
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水污染,如冲洗建筑材料、清洗施工机械、施工油料和燃料存放不当、有害物质的不当处理等;还有生活用水造成的水污染。
4、固体废弃物
主要有工程弃碴、建筑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三、施工中环保管理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
①建立环保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应主动与环保行政职能部门相配合,成立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于不利于环保的措施和操作程序提出意见,并监督进行整改。
②进行施工期间的环保监测。施工期间,由环保行政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毁林占地、水土流失、噪音污染、大气污染、水质污染、景观破坏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于出现超标或不利于环保的严重行为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采取补救措施,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③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作用。监理工程师在环保管理中的作用很重要,不仅要抓好合同、进度、质量和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还要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程设计中不利于环保的各种工程隐患;检查环保工程设计是否得以实施、质量是否达到要求;检查环保工程资金的使用是否落到实处;配合环保职能部门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检测和监督工作。此外,对于施工单位存在的造成环境严重破坏和污染的施工活动,监理工程师必须依据相关环保法规、政策规定加以严格控制,并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④明确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应遵循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⑤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程序,定期对直接参与环境管理的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对各层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能力和环境知识的专门培训,新工人进场和人员转岗都要进行相关的环保培训和教育。
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阶段《施工方案》时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根据施工特点,围绕敏感点,制定的噪声、振动控制方案;制定预防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和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方案;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方案;保护城市绿化的具体工作内容;管线迁移和防护方案;施工范围内已有的列入保护范围的文物名称和具体的保护措施等。
2、 施工阶段
①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和施工活动的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施工环保设计方案和环保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工作。
②将环保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在日常施工中随时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③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时调整环保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质量。
④每周对环保工作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予以纠正。
⑤指定专人负责应急计划的执行,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状态时,要积极处理并及时通知业主。
⑥在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编写事故或紧急状态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制订减少和预防环境影响的措施,报送业主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根据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有关的应急计划进行评审、修订。
四、施工中环保工作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重大环境因素主要为:施工噪声、振动的环境影响,对城市生态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水、扬尘和固定废弃物的环境影响。
1、噪声
①凡在居民区稠密的地方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时,因按规定办理有关夜间施工许可证明。
②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产品加工和制作作业应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③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特别是杜绝人为敲打、叫喊等造成的噪声,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2、水污染
①凡需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必须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两次沉淀后,方可排入沟渠或污水排放管道,也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水河流和污水管道。
②施工现场临时食堂排放污水时,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③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和油料库,油库地面和墙面要做好防渗漏的特殊处理,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而水体。
3、大气污染
①施工现场垃圾要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严禁随意抛洒而造成扬尘。临时施工道路面层可采用礁渣、细石沥青或混凝土以减少道路扬尘,同时要随时修复因施工而损坏的路面,防止浮尘产生。
②在施工现场,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因尽量采取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严密遮盖,卸运时需采取措施以减少扬尘;现场搅拌设备,必须设封闭式围挡及安装喷雾除尘装置。
③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工程土方、建筑渣土或其他散装材料不得超过车斗上沿,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将车斗和车轮冲洗干净,防止带泥土的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并遗撒渣土在路途中。
④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设专人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及时清理浮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