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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确保认识准确到位
使全局人员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认真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明确了将整治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为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部署,我局迅速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九个专业组(综合协调组、执法检查组、食品整治组、综合业务整治组、监督检验组、特种设备整治组、信息宣传和后勤保障组、法规贯彻组、行风效能监督组),制定了《县质监局产品质量和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要求,对专项整治要求、工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时间步骤、工作措施等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各自任务,有力地保障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一)普查建档,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按照工作部署,我局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地毯式的普查登记。并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抓紧抓好对豆制品、豆芽制品、淀粉制品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小企业小作坊普查工作,同时摸清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的底数。普查中充分发挥乡镇质监员、村居协管员的作用,做到“入村、入户、入企”,并力求普查准确高效,内容真实客观。在普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建立档案,为监管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普查,最终确定我县共有需取得QS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为38家,食品加工小作坊4家,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且列入此次监管范围的生产企业6家。
(二)积极宣传,形成强势舆论氛围
专项整治以来,我局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重要精神,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正确引导消费。扎实开展“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标语条幅、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安排专人对专项整治结果、重要批示、工作数据动态、案件查办情况等信息及时进行上报。目前,我局共悬挂条幅20余条,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在《中国质量报》等各级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近100余篇,刊登信息30多条。
(三)紧扣目标,整治工作已见成效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涉及质监部门职责的共3个100%整治目标,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取证率为100%,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为100%,10类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为100%。根据这一目标,我局通过大量细致的监管工作,目标已提前100%完成目标任务,整治工作已见成效:
1、食品生产企业100%获证。我局通过帮扶服务、引导规范等多种形式,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力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目前,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8家,取证38家,并按要求加帖了“QS”标志。确保了食品生产企业100%获证这一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2、全县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为进一步扩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范围,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集中加大对“一证或一照”食品小企业的整治力度,通过对有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的食品小企业采取督促整改,及时告知申领证照,联合有关职能部门集中查处,积极引导规范,帮助其建立相关质量制度。经督促整改,我县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4家,目前已全部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备案工作。我局深入开展了食品添加物质备案工作,通过采取督促、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备案工作的覆盖率、准确性。2家添加物质生产企业均已取证,13家使用添加物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已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备案,备案率100%。
4、加强食品原料质量安全监管。我局通过强化日常巡查、专项抽查、专项整治等监管措施。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积极督促企业建立添加剂使用情况申报制度和回收食品处理情况申报制度,目前,共有13家企业制定了添加剂使用登记表,12家企业制定了回收食品处理登记表;切实从源头上净化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目前,我局已消除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及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并已100%建立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
5、为提高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水平,我们根据《关于开展年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的通知》(质食发〔〕47号)文件要求,出《关于开展年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的通知》(质技监〔〕28)号文件,开展全县食品企业抽查工作,并按计划有效的开展了抽查工作,同时完成省级、市级监督抽查及专项抽查任务。今年共抽取样品100批次,合格88批,合格率为88%,其中饮用水行业通过整治,合格率从去年的75%上升到今年的100%。
6、我县共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6家,其中已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100%建立了质量档案的3家;通过生产许可证认证并100%建立了质量档案的3家。在此过程中,我们认真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我局按照定期监督抽查计划严格对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显示,获证工业企业产品合格率为100%。同时加大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开展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年审工作。我局协同市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经审查,我县获证工业产品企业均符合要求。二是我局还加大对其生产过程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7、开展了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设备和有关人员治理力度,发出现场整改通知书90多份,整改了100多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起重机械。特别是对食品生产企业中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逐个核实,发放整改意见通知书20余份,要求业主对所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没有整改价值的特种设备坚决予以报废。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意识。同时现场拆除3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锅炉类设备。
(四)打扶结合,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打与扶是整治工作的左右臂膀。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整治、打假与帮扶工作相结合,努力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我们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行动,重拳出击,形成强大声势,加大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而我局为确保制品、豆芽、淀粉制品等产品为重点的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于8月24日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攻坚战,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食品、10类生产企业等400余家,查处违法案件76起,立案5起,现场处罚2起,移交其他部门处理69起。
一是专项整治工作与名牌培育相结合。为确保全县产品多创名牌,该局根据实际,研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名牌培育计划,并将橡塑行业、茶叶制品行业作为今年名牌培育质量提升试点行业。经过推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计量保证确认、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对申报名牌企业技术资料的梳理和审查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了名牌战略的实施。今年,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机油冷却器已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实现了县中国名牌产品零的突破。二是与推进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相结合。通过召开会议,向企业讲解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申证的运作程序,发动引导企业积极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深入企业,对车间布局、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调试等进行指导,帮助企业编制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工艺流程细则、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努力使食品生产企业的软硬件在短时间内达到许可证的审查标准要求。如佰信豆制品有限公司在豆腐产品取证过程中遇到资金、设备、环境改造、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困难,我局主要领导积极帮助其争取县政府支持、向银行联系贷款事项、联系豆制品专家解决技术设备等困难。通过努力,我县已有2家豆制品加工企业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与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实行分片定责制,开展日常巡查,实行回收食品登记管理制度,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名优企业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四是积极创新思路,探索豆芽行业的有效监管模式。在农业局、工商局的帮助下,10余户豆芽种植户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极大地规范和控制了豆芽种植;工商局要求县中心农贸市场内的豆制品、豆芽销售摊位建立销售帐,认真记录产品的流向;我局要求豆制品、豆芽生产加工户(有一定生产规模)做好进货验证记录及添加剂使用记录。这一系列措施都有效地规范了我县豆制品、豆芽行业,极大地提高了这两个行业产品的质量,质监局对豆制品、豆芽进行了监督抽查,所抽取的全部样品合格,合格率达100%比6月份的合格率提高了近50%。
四、认真履职,加强协调,确保整治办工作有力度
作为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认真履行办公室的职能,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和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及时向政府汇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状况,并做好收集、汇总、报送工作信息等工作。切实为推动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而做出了自己应有的努力。
一是积极汇报和沟通,争取主动。在整治过程中,我们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需要县政府解决的问题等,对几次督查情况及时进行汇报,争取主动,使县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有全面的了解和正确的指导。
二是细化职责,确保整治效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立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各条战线按照专项整治五大任务十项目标任务,细化监管职责,做到了有领导、有方案、有措施,由于职责明确、措施得力,从而保证了整治工作实效。至此,全县九个100%和1个95%的工作目标已全面完成。
三是建章立制,为整治工作奠定基础。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抓制度建设入手,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等一规则四制度,工作制度的建立,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食品小作坊在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同时,也存在生产规模小、卫生条件差、质量管控弱等问题。如何统筹解决小作坊食品安全、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和促进地方食品产业发展,成为萦绕在市场监管人脑海中“大事”,既要监管好小作坊,也要处理好群众需要,又要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缺一不可。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霍邱县市场监管部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以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为抓手,促监管、促规范、促发展,引导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推动了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在传承文化中,彰显整治成效
霍邱县临水镇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西北,坐落于大别山余脉古壁山下,濒临淮河,两省三县的结合点,西部与沿淮重镇三河尖镇接壤,北部与阜阳市隔河相望。临水镇古称阳泉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富,尤其以“始于唐,显于明,盛于清,扬名于当代”的酒文化见长,唐贞观年间,临水就有“酒坊数十处,居民愈千户”。全镇下辖16个行政村、138个村民组和1个街道,淮河从临水镇流经皖西。 临水镇山水环绕,历史悠久、景观秀丽,就像皖西淮河岸边的一颗明珠,古老,秀美,闻名。现临水镇拥有白酒食品生产企业5家、白酒小作坊10家。霍邱县市场监管局按照省食安委《安徽省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以创建标准为引领,加强食品小作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特色食品产业,成功培育了霍邱县临水镇白酒小作坊集中示范区,提升了区域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皖西大地又增添了一张乡村振兴的名片。
二、在指导服务中,促进规范提升
结合省、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部署,霍邱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和小作坊示范区创建标准、程序。一是摸底排查。冯井市场监督管理所制定排查实施方案,对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对符合基本标准的食品小作坊名单报县局。二是开展培训。结合白酒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参与创建的食品小作坊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宣传《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三是指导创建。尊重小作坊经营者的意愿,提供“一户一策”改造提升方案,对列入创建目录的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指导。食品生产监管股、冯井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小作坊改造过程进行监督,督促建设单位、经营者依据改造方案,对照《六安市诚信示范小作坊现场验收记录表》进行创建。由县质量检验所对参与创建的食品小作坊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由县局统一印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工艺流程牌、食品安全承诺书、各类功能区标示牌及各种食品安全管理记录本。四是实地验收。对列入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示范区的小作坊,由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会同冯井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食品小作坊发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套,功能区标示牌和小作坊食品生产安全信息公示牌。在省、市市场监管局精心指导下,食品小作坊集中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实现证照公示、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委托检验等方面的统一规范。
一、生产安全
自今年以来,我镇安监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知识,尤其在今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对全镇的企业进行了“拉网式”、“过筛式”的大排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查改结合、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各村、各企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防范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常抓不懈,隐患于未然,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充分的认识到,要想使安监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使各企业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一是我们加大了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以此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充分利用各村的高音喇叭每周广播一次,广泛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使广大企业和职工群众牢固树立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从思想上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眼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安全生产倡议践行行动、隐患动态归零行动、执法监察利剑行动为主要内容,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检查治理力度,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我镇结合实际,按照“严了再严,细了再细”的指导思想,每两周对全镇的各企业、加油站的安全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每次检查都严格落实责任制,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对涉及到的企业、场所、摊点进行逐个排查。6月25日,镇安监站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突击抽查,共检查单位15家,发现隐患9家,当下整改1家。对申志国服装厂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王建新、王建平服装厂下发了限期停业通知书。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辖区企业运行正常。
二、食品安全
我镇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镇政府召开班子办公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对食品安全工作做了统筹安排,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举行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18次,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我们坚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多措并举”的工作理念,切实保障我镇食品安全,让人名群众放心。
为了抓紧好食品安全,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我镇一是在办公场所和主要道路悬挂了专项整治宣传条幅;二是通过村喇叭广播的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食识和能力,形成了全镇“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了《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进一步摸清全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摊点的底数和生产经营状况,针对我镇食品小作坊和经营摊点分布多、广、散的实际情况,我镇食品安监站人员倾全力。集中时间、精力、人力、物力,加强日常巡逻、限制销售范围、加强教育等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强化了食品小作坊和经营垫摊点的监管。截止目前我镇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50余量。对全镇范围内食品生产销售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将查出来的情况上报市食品监督管理局。
两会期间,我镇食安办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了《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全镇范围内食品生产销售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将查出来的情况上报市食品监督管理局。
三、消防安全
我镇消防办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为指导,以降低火灾总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各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村消防安全责任人,各村委会每个月至少要召开3次以上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本村小麦、玉米秸杆的堆放问题,家用电器火灾防范的排查工作,随时出现火灾,随时上报不延误、不瞒报,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广大村民救援。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每个月5日都对各村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镇所有企业进行了“拉网式”“过筛式”的大排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查改结合、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对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要求各村每周一利用村广播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充分利用农闲时节,组织村民学习消防常识,进一步增强了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为确保我镇消防安全,我镇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完善了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制定了切实有效的火灾防控措施,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当前,我镇完善了火灾防控制度,力争做好我镇今冬明秋的火灾防控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乡镇安监站人员力量、经费有限,且缺乏专职技术人员,存在工作不够到位,督导不够理想的问题,乡镇安监站无执法权限,无法正常执法问题。
二是农村地区安全形势严峻,安全监管相对薄弱。农村地区大都是分散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不强,相当一部分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安全问题难以保证,始终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大大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两杜绝,两提高”的目标,即:杜绝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药害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管理水平,提高食品药品综合监督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平安宁都做出新贡献。
具体目标:
1、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各村(居)委会有一名以上兼职人员,抓该项工作,有专项经费、有工作职责、并列入年终考核。
2、食品药品安全专项预警和应急体系健全。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完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方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处理得当;
3、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所有新农村建设点都开展了“三进六个一”活动;
4、餐饮单位、食堂建档率达100%。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管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和签订食品卫生许可证和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5、严禁私宰肉、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6、药品经营企业按照GSP要求进行经营,医疗机构的药房100%达到“规范药房”的标准;
7、完成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监管指标。
二、工作措施
(一)深化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村(居)委会和职能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
(二)落实责任,强化工作目标管理和督查
各村(居)委会要强化负总责的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定期分析评估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系统,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统筹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专项经费,切实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月报告制。各职能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依法履行职责,要通过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加强执法主体之间的协调,防止推诿扯皮,完善监管链条。对工作不力、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结合起来,不断丰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认真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社区”、“示范村”等创建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整合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好“赣州市食品安全网”的辐射宣传作用,实现食品药品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认知度;对制假售假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并向社会曝光。
(四)突出重点,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要抓住薄弱环节,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集中整治,特别是要把米、面、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作为重点区域,把食品生产、销售、学校食堂作为重点单位,强化措施,加强监管。
1、切实加强农产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全面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治理整顿力度,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使用禁用药物和化学物质行为。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产品基地,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编码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农产品交易市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在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瘦肉精”和疫病检验检疫工作。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监管力度。要认真治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包装容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食品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监督管理。
3、深入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开展质量监测工作,扩大监测区域和品种覆盖范围,提高监测效果,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以及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4、强化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整治。加快推进餐饮服务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化分级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和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卫生安全水平,加强食品卫生检验检测、食源性病症监测预警工作,加大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餐饮消费环节重大食物中毒与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和处理机制,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5、进一步强化畜禽屠宰管理。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强化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快推进动物标识、疫病可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屠宰、未经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不准出厂和上市销售,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注水肉的违法行为,要提高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安全监管。
6、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重点打击地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严格药品经营企业管理。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过票以及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加大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坚决查处以消费者、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人作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五)加强引导,促进产业健康协调发展
必须坚持整扶相济、管建结合,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结合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和食品市场准入制的推行,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商贸服务方式,并积极向农村延伸。
一、安全生产形势
5月份,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发生1起2人重伤生产安全事故,其他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5月份,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2人、重伤2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工贸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危化品经营企业事故1起,重伤2人。
二、各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镇:一是开展“五一”节期间值班巡查工作,发现一般隐患16条,重大隐患2条;二是开展选矿、工贸安全标准化达达标创建工作,全镇16家应创建达标企业中,有6家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启动创建工作;另有2家工贸企业已与中介机构对接;三是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准备工作;四是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乡村道路、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及领域进行检查。
2、镇:5月份,共下达执法文书笔录93份,排查出隐患7处,已整改5处,正在整改2处;一是5月5日至9日对全镇开展五一、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打非巡查15次、夜间巡查2次;三是配合同力公司对我镇大象陶瓷、兴伟炉料、强源气体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
3、村镇:一是下达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文件及方案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文件及方案;二是继续开展5.1及汛期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企业单位48家,下达检查记录48份,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1条;三是联合县安监局及专家组对晶体硅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联合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村一无证加油点进行了检查;五是组织部分企业参加市安全隐患排查录入系统培训;六是组织工贸行业及选矿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工贸行业10家,已签订2家,选矿行业18家,已签订12家,余下的正在落实;七是组织部分企业参加县标准化创建工作培训及在村中学开展的职业卫生培训;八是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组织镇打非办定期不定期开展打非巡查。
4、镇:一是继续“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对16处企业安全隐患进行了当场整改;二是认真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督促企业应用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四是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五是落实企业开展职业危害企业申报;六是开展蒸压釜安全专项整治;七是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行业、液化气行业的储存、运输、经营等各个环节安全专项检查;八是对关闭矿山和重点地方开展“打非治违”巡查七次;九是制定了“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实施方案,启动了“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5、镇:一是积极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企业7家;三是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巡查工作,巡查码头企业4家,渡口1处;四是组织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检查,检查危化企业2家;五是组织开展三家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六是开展“安全生产月”筹备活动。
6、镇:一是开展打击非法开采巡查,共巡查8次;二是组织有关企业落实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工作;三是配合镇环保、交通和农办对焚烧秸秆加强安全巡查;四是会同派出所和县供电公司对县鸿源服装厂、县佳艺服饰有限公司因存在消防隐患予以依法断电处理;五是组织境内选矿和有关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培训会并要求企业开展创建工作;六是开展汛期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余家,发现安全隐患2处。
7、开发区管委会:一是制定了经济开发区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园区企业悬挂安全生产条幅27条;二是下发了《关于加强防汛排涝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组织了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出动15人次,对园区永泰气体等7家重点排查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防雷、各类安全隐患14余处;三是先后对园区迪亚拉、华源电杆等8家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上门服务,并于本月24日召开了园区14年度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会;四是8号、9号、16号、23号,组织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聘请8名省、市安全专家在全园区范围内开展隐患排查和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8、公共服务中心:一是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召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各村加强深水塘管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汛期值班;三是开展打非治违活动。
三、县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县安监局(安委办)
5月份,下发或转发各类安全生产方面文件37份;一是邀请中石化分公司安全专家对全县21家汽车加油站和1家加气站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6处;二是联合安全评价服务机构对我县18家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其中:10家露天矿山、4家地下矿山、4家尾矿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估;三是制定设备检维修环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措施;四是举办全县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会暨自评员培训班,全县32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近7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五是依法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了富鑫钢铁有限公司“3.14”高处坠落事故和镇分水岭煤矸石矿违法生产行为。
2、经信委
一是制定《县经信委关于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县安办关于加强设备检维修环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县经信委2014年安全生产活动月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二是与经典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县铸造行业安全技术监管服务合同》,共涉及诚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金贸流体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铸造企业;三是委主要负责人带队督查了电力行业和地方监护道口端午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四是委分管负责人带队对8家生产和建设的非煤矿山以及1家火工品供应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
3、县教育局
一是转发开展校园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方案;二是暴雨、雷电等强对流天气的安全生产提示;三是上报2014年地震逃生演练情况统计表,全县共有63所学校、幼儿园举行了应急逃生演练,参与学生28457人次;四是下发了《县教育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各校结合实际,制订学校实施方案;五是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强调“六·一”、高考、中考期间的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六是组织人员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防溺水、校园安保和“六·一”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项检查;七是积极配合公安对学校及校园周边进行安全检查。
4、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5月份,共出动警力320余人次,出动警车90余台次,检查涉爆涉危单位175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处。
一是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9起、罚款29人,立案侦办网络贩卖仿真枪案件1起、刑事拘留1人,收缴军用子弹35发、自制火药枪2支。二是部署开展放射源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对废旧金属收购、金属冶炼和曾经使用放射源的从业单位进行检查;三是先后组织60余名警力对环境整治爆破工程进行现场警戒和维稳工作。
道路交通管理: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8起,死亡1人,受伤31人,直接经济损失77100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增加10起,上升55.56%,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1人,上升5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0.95%。发生简易程序处理事故389起,造成58人受轻微伤。
一是开展集中统一行动7次,出动警力350人次。查纠各种交通违法行为4664起。查处酒驾案件39起,其中醉酒驾驶3起,饮酒驾驶36起。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处。已整治2处。对未整治的X044线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形成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上报至县政府和县安委办;二是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整治酒后、无证驾驶、涉牌涉证、超员)等违法行为的7次。
消防安全管理:5月份,发现一般火灾隐患36处,整改火灾隐患39处,发生火灾事故1起。一是开展端午节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二是积极开展对各商场、超市、宾馆通过张贴消防宣传画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5、国土局
矿山执法巡查方面
一是继续加大对持证矿山的监管力度,5月份共巡查持证矿山5家次,制作矿山巡查记录5份。制止并立案查处无证开采行为2起;二是悬挂“安全生产”标语。
矿产管理方面
一是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完善相关企业整合后采矿许可证相关材料。二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责任,设立联系点。
打击非法开采方面
5月份,共巡查120次,发现和取缔非法开采行为5起,查扣挖掘机5台,铲车1台,制止违规取土1次。
6、城乡建委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繁安办[2014]8号《关于开展2014“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23处约60项单位工程,下发25份现场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三是对2家汽车加气站(燃气公司加气站和中石化城关加油加气站)进行了安全检查;四是召开五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
7、重点局
一是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二是在城西安置小区等10个在建工地进行张贴、悬挂安全宣传横幅;三是落实“五一”节假日期间工地安全生产的检查,发现隐患4处。
8、市容局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自查25次,组织执法检查8次,参加人数30人次;二是对拆违拆牌、“三小”车辆整治、各种车辆、人员安全、市场安全、办公设备等8项重点工作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排查整治,排查隐患条数1起。三是对各单位、科室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鑫盛市场和东门果菜市场的摊点棚棚体安全情况等组织安全生产专题检查。
9、交通运输局
道路安全生产情况:一是做好节假日值班和安全检查工作,对所辖两条主要省道、四条重要县道的重点部位及潜在安全隐患部位进行排查,累计排查一般隐患32处,下发责任抄告2份;二是加强路面保洁,实施公路小修保养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对客货运、维修检测和驾培企业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共检查道路运输企业33家。
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情况:出艇巡航64艘次,出动执法人员311人次,巡航时间238小时,1170公里,检查货船360艘;出车巡查4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车辆巡查19小时,车辆巡查里程240公里,检查渡口5道(2次),涉水工程1家(1次),港口企业14家(2次);下达海事通报一份。
10、县农委
一是县渔政管理站派员参加了市渔业渔政管理中心组织的专项检查;二是对购买的农机进行牌证管理,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是年检审农机车辆5台;入户大拖拉机27台;收割机年检11台,收割机入户参保农机车辆13台;驾驶证换证25人,查处并纠正违章3台次。
11、商务局
一是分别对全县的加油站点,星级旅游饭店,以及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检查,共发现了三处轻微隐患;二是对主要旅游企业开展了一次检查;三是对全县6个乡(镇)所在地和村的10家加油站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四是于5月22日至23日对全县粮食国有企业兴粮、公司,省级粮食储备库进行了检查。
12、文广新局
共出动执法人员1452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267家次,立案调查5起,办结4起,警告3起,共处罚款7500元。一是积极对辖区内歌舞娱乐、网吧等场所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大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行动,重点加强了对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监管。
13、卫生局
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县卫生局安全生产月专项宣传活动方案》,转发了《关于开展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的通知》;二是与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三是继续开展13家供水单位卫生检测,检测样品35份,四是开展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共检查医疗卫生单位6家,在建工程2家,下达意见书6份,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起;五是做好中考及“骑行”活动医疗保障工作。安排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及救护车辆做好中考及“骑行”活动全程医疗保障工作。
14、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制定印发《县食安办关于印发豆芽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共检查豆芽菜生产、销售、餐饮单位20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8处;二是开展“中高考”、“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5家绿豆糕生产企业作了重点检查;三是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化验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市局统一安排的培训班,全县共有36个企业的48名人员参加了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联合稽查队对的永年实业公司、金刀水泥公司、华杨水泥公司的特种设备开展了检查;二是收集整理报名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报名材料并报市局;三是联合稽查队\村监督管理所对铁金铸造、金科机电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了档案;四是对盛和花园物业、县公安局、国税局的电梯进行检查、建档;五是配合市特检中心对五家企业的5台锅炉,14台压力容器和1条压力管道进行了定期检验;六是对六家气体充装企业进行检查,下达指令书1份,对六家建材企业的蒸压釜开展专项检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现场审查餐饮服务单位共56余户次,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0张,变更3家。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3家;二是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三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家;四是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五是开展小微餐饮整治现场检查验收,共现场检查验收小微餐饮店75家,符合整治标准的54家。六是开展学生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8家;七是对新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联合县环保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八是对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及时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截止目前,共处理投诉举报事件4起。
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了基本药物及高风险产品的抽验工作;二是开展对换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三是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检查及特殊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量化分级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19家;四是开展了一期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共回收家庭过期药品610批次、50余公斤;五是收集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份。
全县加油站点证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并配合县商务局等单位对无证无照、证照过期经营者逐户进行清理。共检查44户。
开展“三线三边”汽车维修经营和废品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
依法检查废旧回收站点50余户,道路沿线机动车维修经营户164户,并配合县市容局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暂扣了大量用于非法经营的工具和物品。
15、环保局
一是对县内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影响饮用水安全、使用放射源等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进行检查。截止五月底共出动环境安全检查61人次。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品牌发展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是质量振兴活动深入推进。县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兴县”活动,将此项工作纳入县政府专项目标,并以双质兴县办(2009)7号文下发各部门,以此推动质量兴县活动的深入开展。两年一次的“质量兴县”先进单位表彰经费260万元,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二是品牌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在原2个中国名牌、23个省名牌的基础上,今年又有1家企业申报中国名牌、20家企业申报省名牌。“××二荆条辣椒”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工作准备就绪,待验收。今年2月全市地理标志工作会还在我县召开,我县地理标志工作作法受到了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小维的肯定。三是质量宏观管理不断加强。制定了帮助企业度过经融危机的措施,每名局领导对口联系10家企业。完善了质量状况分析制度,按季通报质量指标状况。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对
78家获证企业按要求进行年审;全县产品质量继续提升,质量稳定率达90%。
(二)计量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集贸市场整治成效明显。深化了“整治短斤少两、诚信计量惠民”活动,为东升、华阳等8个重点街办、镇集贸市场免费检定计量器具1758台(件),没收计量器具56台(件)。建成计量诚信市场2个、计量规范达标市场2个。
二是能源计量工作扎实推进。加大了《节约能源法》宣贯力度,对3家重点耗能企业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和节能降耗服务。通过完善计量手段,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100%,运用先进的监管方法,对损失大、效率低的环节重点监控,实现了企业节能工作持续推进。
三是民生计量服务卓有成效。重点为集贸市场、加油站、眼镜制配场所、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确保集贸市场公平秤受检率1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85%以上,大型超市计量器具受检率100%,眼镜配制场所计量器具受检率100%,加油机计量器具定检率达100%,医疗卫生机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定检率达100%,出租车计价器定检率达97%
。
(三)标准引领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企业采标工作效果明显,8个产品通过采标认证工作。企业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共抽查30家企业,标准覆盖率为100%。帮助1家企业参与国标的制定。开展了对5类产品企业标准的清理。企业标准备案执行标准登记全项目录入局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完整率100%。二是代条码工作卓有成效。加强了代条码工作。年检代码3479家,新办代码证601家,换证559家,代码年检扫描率达98%。新增商品条码5家。对××县旅游景区公共信息标志进行了规范。三是农业标准化再创佳绩。围绕“优质、高产、高效”的目标,巩固已建立的2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镇和3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镇工作,帮助××枇杷项目争创国家级示范项目,现正准备资料。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建立了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管理体系,确定了6户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培训、辅导。积极开展家禽养殖技术规范提升为地方标准。多次和市质监局、市标准化院联系,现正着手制定地方标准,努力实现家禽污染零排放。
(四)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创新。一是加大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先后组织了三次培训,共有240家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加强了对小作坊的监管,对政府公布的保留小作坊目录涉及的有证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7家100%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大了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三是按照“大企业管紧,小企业管严”的要求,成立了食品专委会,做好了六类食品市场准入准备,对县内36家重点食品企业的产品按季度进行免费监督抽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引导消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制不断健全。一是做好了锅容管特的定期检验工作。检验锅炉158台;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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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电梯180台。二是认真开展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培训举办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复审培训班一期计91人。三是认真开展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搞好了重大节日、安全生产月和特殊时期的大检查。联合安办、环保、城管、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实施联合检查10次。取缔了“土锅炉”6台,确保了安全事故为零。
——五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一是成立了5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迅速制定出台了行动方案和具体的实施细则,及时分解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是5类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建档全面完成,并录入数据。三是专项整治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185家次,捣毁窝点3个。基本杜绝了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
(五)国家级检验中心强力推进
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个国家级检验中心建设顺利。光伏检验中心两幢主体大楼建设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实验室工艺布局及装修图纸设计工作,预计8月底完成实验室内部装饰装修改造工作。中低压电器检验中心已完成“中心供电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基础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继续开展了“开门审案”工作,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了办案工作的指导。上半年办理案件109个,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办案准确率100%。二是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注重提升队伍素质,开展了计算机操作和两月一次的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三是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进。按照要求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已完成了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任务,从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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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顺利转入分析检查阶段。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在全局营造了和谐、团结、奋进的精神文化氛围。四是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坚持把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放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质监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案件回访率达25%、服务回访率达95%。
半年来,我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充分发挥垂直管理的综合优势,进一步提高质监工作有效性的问题;国家中心建设等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质监工作。认真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提高全局服务××经济快速发展的能力,着力转变不利于质监事业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全干部职工破解难题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质监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完善一整套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合理公正的质监体制机制,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质监事业新跨越。
(二)积极推进“质量兴县”战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质量兴县”战略的号召,鼓励企业以质取胜。进一步健全名牌企业培育后备库,制定目标,进行名牌产品梯度培育;全面提升我县产品质量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力争6个产品获××省第九届名牌产品。组织开好第三届质量兴县表彰大会。以质量兴县表彰大会为契机,促进企业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同时大力宣传获奖企业,以获奖企业为模式,全面提高我县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三)严格执法,凸现规范执法。整合执法资源,建立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和上下联动制度,强化横向联动机制。继续实施统一立案、统一侦查、统一审理的模式,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进一步体现行政执法的整体性、计划性、规范性、效能性。
(四)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民生计量。企业为主体参与国家、行业等标准,争取1个企业标准提升为行业标准;名牌培育企业的采标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扎实开展农业产业基地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确保“××二荆条辣椒”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力争实现家禽养殖技术规范提升为地方标准,××枇杷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通过验收。开展节能降耗计量服务活动,指导和帮助重点耗能企业提高能源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利用率。巩固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整治成果。每月对东升、华阳重点市场检查1次,其他市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量值准确。
8月1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报道,京客隆太阳宫店和西坝河店给过期肉更换标签再销售,即“翻包”。
8月2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报道,卜蜂莲花金源店存在生鲜肉“翻包”情况。
一周频曝食品安全事件,其共同特点是问题均由经营者主观造成。此类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关键在于食品生产从源头监管到餐桌消费这一长而宽的链条中存在明显“软肋”。
一、食品安全事件凸显管理缺失
法律法规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铁门。这些年,我国针对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日趋严格,近期“两高”首次对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作出司法解释,对食品违法追查更加严厉。纵观这些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相关部门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惩处打击力度不够,许多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在舆论漩涡中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一)政府规制体系失灵。一是多头管理,规制机构职能交叉相互掣肘。多年以来,我国食品监管采取多龙治水、分段监管的管理体制。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包括了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多个部门;食品安全的监管流程实行分段监管,原材料环节由农业部门监管,生产过程由质检部门监管,市场领域由工商部门监管。此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由于这种体制安排并未对我国现有规制体制作根本性变革,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卫生部和工商局等监管部门的指导作用、卫生部门对其他部门的协调作用大打折扣。食品安全规制是一种公共权力,它由公共部门使用。在权力分配或行使过程中,各职能部门都竭尽所能地争夺权力资源,无节制地使用这种权力,例如重复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等,使厂商不堪重负,造成规制过度的“公地悲剧”。另一方面,多头管理使食品安全只有在所有相关部门、各个环节共担责任并密切合作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实施。如果规制权意味着需要承担责任而不是获得利益时,就会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导致食品安全规制不足的“反公地悲剧”。二是双重管理,规制机构缺乏独立行使职权的环境。食品安全监管纵横交叉,错综复杂。卫生部门和农业部门从中央到地方都实施分级管理;质检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属于垂直管理,其余机构属于分级管理;食品药品管理局中央和省一级属于分级管理,而省一级以下部门则又实行垂直管理。这样一来,在食品质量监管体制上,我国地方食品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受到上级食品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而当地政府掌控着食品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的人事权和财权,对其影响力和控制力更强。当食品监管与地方利益出现矛盾时,地方食品监管部门便不能彻底开展工作,从而影响了地方食品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2.政府规制标准失效早在1962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就成立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协调建立了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我国加入WTO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逐步与国际接轨。在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方面,我国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项目和指标值的符合率超过70%,但是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规制标准缺失。三鹿奶粉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国企业标准化的薄弱。如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只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而联合国有关食物与农业的组织已公布的相关限制标准为2522项,美国多达4000多项,日本则达数万项。此外,我国的监管技术、方法和相关标准体系亟须完善。在监管部门的抽查、检测中,检测项目主要针对的是国家相关标准中允许添加的成分,一旦食品中含有标准里不允许添加的其他物质,抽检时往往检测不到。随着近年来直接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的日益增多,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对未知物的发现和检测能力更显滞后。
(二)法律规制缺失。《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与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一系列新制度的确立为食品安全法律保护提供依据。但是仍有诸多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内容上的交叉重叠与缺失。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制尚未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种植、养殖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尚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有的环节还存在交叉。二是制度设计上的实操性。“十倍赔偿”,作为《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其实际威慑、惩治食品违规者的作用有限。立法者意图通过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起到威慑、惩治作用,却没有考虑到此规定的模糊操作性。十倍赔偿的基数是仅指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还是基于违法所得,亦或是一个固定的数额?在这一点上是不明确的,因此法律的确定性,权威性遭到质疑。
二、国外法律规制及政府规制考察
1、国外食品安全规制考察
(1)欧盟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特点。欧盟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关注食品安全。在“疯牛病”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欧盟委员会在2000年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并在其中提出了建立一个独立的食品监管机构负责食品安全问题的议案。2002年,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了178/2002号指令,通过了成立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的议案。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负责整个食品链的监控,根据科学的证据做出风险评估,为政治家制定政策和法规提供信息依据。
(2)美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特点。根据《联邦食品、药物与化妆品法》的规定,食品企业的责任是生产安全和卫生的食品,政府通过市场监管而非强制性的售前检验来管理食品行业。尽管食品安全规制并非以强制性为主,但美国的食品仍堪称世界上最安全的。这与美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多方参与的特点有着莫大的关系。美国通过教育等非强制性风险管理措施来提高整个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教育的对象不仅包括消费者,而且包括食品企业。多年来监管者和食品企业之间似乎形成了一种默契:只要食品存在问题,就要被召回,而且这种召回还是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企业自愿执行的。除此之外,美国食品安全规制多方参与的特点还体现在鼓励涉及的行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到食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在美国,在制定新法或修改已有法规时,立法机构通常事先公布存在的问题、提出机构建议解决的方案和备选方案。立法机构根据公众提供的信息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制定法律、法规,所有重要的公众评论都要在最后的法律、法规中予以强调。当遇到特别复杂的问题时,就需要向立法机构以外的专家进行咨询,立法机构可以选择召开公开会议或召开咨询委员会会议。公开会议可用于收集公众对某一专题或今后的项目的看法。
(3)日本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特点。日本最初的食品安全监管与我国较为相似,也涉及农业、卫生、环境等多个部门。从2001年开始,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爆发凸显了日本当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条块分割的局限性。针对食品安全规制中存在的问题,日本于2003年通过了《食品安全基本法》。根据该法规定,日本在内阁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专门对农林水产省和厚生省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协调。作为两大监管部门,农林水产省和厚生省之间的分工虽然明确,而且有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沟通协调,但是,该模式按环节分工还是容易造成各管理部门衔接不好,出现监管的真空地带。尽管日本政府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施以严厉的处罚措施,但是,日本也十分注重引导企业内部食品安全保障系统的建立。日本于1998年开始执行一部新的法律,鼓励与食品有关的企业采用HACCP系统。该法规定,政府为企业提供财政支持。企业可以获得长期低息贷款以改善其设施和设备,而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经过一系列激励机制,目前HACCP等生产规程已经成为日本企业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并普遍为消费者所接受。
2、食品安全模式借鉴。从国际上看,食品安全规制模式上主要有三种: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模式,中央政府成立专门的、独立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来负责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二是以加拿大为代表的模式,由中央政府的某一职能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并且负责协调其他部门来共同监管。三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模式,由中央政府各部门按照不同职能共同监管食品安全。美国联邦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与地方政府的相应部门一起构成相互制约、综合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对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规制。美国进行食品管制的政府机构主要有:人类与健康服务部(DHHS)、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农业部(USDA)、食品安全与监测服务部(FSIS)、动植物健康监测服务部(APHIS)、环境保护机构(EPA)等几个部门。食物安全机构的责任由地方、州和联邦法律、指南及其他指令规定,而且按产品实行分类规制。有些部门只能规制一种食品,例如牛奶或海鲜;有些部门的权限只限于某个特定的区域;还有的部门只负责一类食物机构,如餐厅或肉类加工厂。食品安全与监测服务部(FSIS)主管肉、家禽蛋制品的安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则负责FSIS职责之外的食品掺假、不安全隐患、夸大宣传方面等工作。他们共同组成了美国的食物安全团队,做到了“分工明确、权责并重、疏而不漏”地维护食品安全。我国应在借鉴他国监管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改革现有食品监管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划定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增强食品规制机构权威,形成一个依法行政、协调高效、权责一致、问责明晰的规制体制。
三、法律规制及政府规制体系的构建
(一)完善食品安全法规
1、完善法律法规。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尽快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的与国际接轨、借鉴国外先进成熟的经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2、完善标准体系。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应当尽量与国际化接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与各行业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国家、行业食品标准体系,地方人大也应该尽快出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作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重要补充;
3、完善自律机制。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自律机制,政府监管部门可以扶持一些非政府组织进行行业监管,促使非政府组织发展壮大,非政府组织通过与食品行业的科研合作,能够科学的制定食品安全检测的标准,有利于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自律机制,同时还应当尽快建(下转第95页)(上接第92页)立食品安全的信用体系,促使食品行业形成诚信的大环境。
(二)完善政府规制体制
1、改革现行规制模式。政府规制不仅要重视经济性规制(准入规制与价格规制),而且更要重视社会规制(对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的规制),以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应借鉴国际标准,制定统一、完善的技术标准和检验体系,引导企业行为,纠正信息不对称。目前,我国乳制品产品标准的指标设置与国际标准基本相同,但数量、门类、品种以及技术指标规定等方面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国外的食品添加物标准大都采用“包含法”,只允许其中含有某些添加物,且规定了明确的含量。而我国的标准是“排除法”,明确的是不允许出现的添加物。随着新的化学添加物的不断涌现,规定了某种有害物质的添加,可能遗漏了其他多种物质的添加。因此,要调整规制思路,树立标准超前意识,标准先行,实施动态管理,从而有效地保证食品安全。
2、强化外部监管机制。从理论上讲,政府作为规制者应以遵循社会总的经济福利最大化为行为基准。但在实际中,政府规制者有各种利己的动机,规制者也往往成为受规制者的俘虏,使政府规制偏离社会福利目标,制定有利于己的管制政策,形成“猫鼠共存”的监管模式。而单纯加强政府监管,只不过抬高了受规制者拉拢腐蚀政府监管部门的成本,可能会陷入“事故频发—加强监管—监管制度严苛—监管环境更加封闭—事故隐患更加难以暴露—出现更加严重的事故”的恶性循环。因此,要提高政府规制活动的透明度,强化公民、媒体等社会各界对规制机构的监督,设立食品监督员制度,由社会人士担任监督员,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以防止和纠正规制机构不作为或违法行政现象。
参考文献:
[1]张艳丽,巴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不足与完善》,载《商场现代化》总第630期,2010年11月(下旬刊).
[2]谢伟:《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创新研究》,载《四川民族学院学报》第19卷第6期,2010年12月).
[3] 刘东涛、杨延姝:《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路径探析》,载《人民论坛》总第330期,2011年6月中.
[4]李怀:“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