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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和#人办发[2009]22号通知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通过抽样入户核实、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县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及县民政局长##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从六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乡镇人大组织部分代表组成了25个调研组,抽查了50个村2个居委会中的低保4227户8052人、五保648户663人,涉及资金5822405元;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成员、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两个调研组,抽查了8个村3个居委会中的低保969户1758人、五保112户112人,涉及资金1220947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
(一)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开展情况
2005年,我县全面开展了农村低保工作,到2008年底全县累计保障农村困难居民47302户78574人次,发放保障金3007.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4万元。低保规模从当年的5189户7124人、低保金102.6万元、人均144元上升至2008年的17552户32000人、低保金2026万元、人均633元。1999年,我县在原来城镇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象的基础上,将15个建制镇的困难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02年扩面将更多困难城市居民纳入城市低保对象,共保障998户2626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23.9万元;2008年提标,保障人数增加到3700人,共发放低保金、取暖费、双节补助676.2万元。2006年,我县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全面启动,采取包帮并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等措施,保障了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从当年供养2714人、发放供养金325.7万元、人均发放1200元发展至2008年供养人数2811人、发放供养金702.8万元,人均发放2500元。三年来,累计供养五保人数8239人次,发放供养金1360.9万元。城乡低保及五保户供养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视察调研的情况看,县政府及主管局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了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县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办,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及五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定了《##县城乡低保实施细则》,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二是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县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县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县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五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四是规范管理,保障“五保”供养。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处,集中供养五保户37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14%。每年投资7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不到位
低保实施以来,虽然县乡都采取了各种方法,加强了对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但仍有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宣传面窄,干部会开的多,群众会不好组织开的少,所以干部知道的多,群众知晓的少;二是学习不够细,乡村干部的学习仅满足于能应付工作,学习不系统、深入,不求甚解,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向群众宣传解释不清。三是宣传内容单一,大多局限在政策层面,对于补助对象、标准、项目等宣传的少。由于宣传不到位,造成了村组干部和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片面认识,从而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误认为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给的,人人有份,只要纳入低保就能永久享受,因此,在有的地方出现了竞争参保的现象;更有少数群众不知道享受低保的条件,戏称“吃低保是国家发工资”;部分村干部在对待低保户退保问题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思想,该核销的不核销,使“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工作落不实。
2、低保对象确定待规范
部分乡镇村组、居委会没有严格按规定确定低保对象,“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成摆设,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都是由村两委会的干部说了算,相当一部分村张榜公布没落实,致使“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走过场,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使不该保的保了,该保的未保,降低了低保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有将不符合条件的亲戚纳入低保对象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先余、吴时怀两户均是现任居委会主任的亲戚,家里常年做生意,收入固定,家庭情况比较好,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享受低保;二是有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开初属供销社下岗职工,于08年12月办理养老统筹手续,月享受养老金120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250元;蒿坪居委会王家凤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其子在蒿坪中街开了一个理发店,月享受低保金400元;三是有干部职工遗属在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同时享受低保补助的。如:洞河居委会田先春丈夫过世前为粮食部门职工,现享受遗属生活补助23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100元;四是家里有吃财政饭而享受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原支书常青海,家里开商店,大儿子在县社保局工作,月享受低保金100元;蒿坪居委会有一教师的家属也在享受低保补助;五是有个别农户存在同时享受低保和五保的补助的。如关庙村二组的余发典在与其兄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但五保供养金发放花名表中的名字却是余发检,村干部说余发典与余发检为同一个人,但经过调研组查看余发典的身份证件发现与余发典五保供养证的名字、年龄均不相符;香炉村一组的田宗会在与其兄田宗奎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六是有不分残疾程度、家庭收入状况,一律把残疾人和老年人纳入低保的。而这些残疾人和老年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一定的生活来源,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却在享受低保补助。七是有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老人推向社会吃低保的。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享受低保的老年人的子女家庭条件并不差,有开商店、开舞厅、开麻将馆、外出务工等,按照家庭收入是完全可以赡养老人的,但子女并不履行赡养义务,并说“国家政策不拿白不拿”。
3、资金兑现环节有漏洞
按照规定,低保金发放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到县信用联社低保专户,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当前我县保障金发放有由信用社“财政一折通”发放、定期到乡镇领取和由有关人员现金等几种形式。城镇低保全部实现了“一折通”,而农村低保和五保目前仅有城关、蒿坪、毛坝实行了“一折通”。调查发现没有实行“一折通”的,资金兑现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较大。如洞河镇低保金由民政办集中在镇政府兑现,由于兑现时没有公布名单、金额,工作人员给多少,低保户就领多少,在该镇红岩村随机抽查十多户所领资金没有一户和民政办发放表对得准的;该镇民政办在兑现2008年五保户每户900元震灾款时,将其分列为2009年1-9月每月100元补助金发放至全镇的五保户,有挪用、套取的嫌疑。说明这种兑现形式存在明显漏洞。
4、动态管理工作进展慢
调查中发现有的低保户连续几年都在享受国家补助,但家庭经济水平有所提高,按照规定不能再享受国家补助仍然享受;多数乡镇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反映低保存在着“好进难退”,低保动态管理进展缓慢。因低保家庭收入不固定,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要定期跟踪随访低保家庭,以随时了解最新情况。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许多低保户采用种种手段逃避甚至抵制检查工作,以冒领多领低保。更有部分低保户,在收入达标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有谩骂、攻击民政、村组、社区干部的现象,阻碍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下岗、失业、疾病等造成的贫困是暂时的,当被保者摆脱困境后,就目前低保工作的运行机制而言,退出机制反应慢是一个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对被保者的经济收人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被保者的收入包括劳动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救助所得、意外所得等,但作为主管的民政部门,对被保者经济收入上的动态监控缺乏有效措施,村组、社区干部也很难做到有效监控,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线家庭不能及时推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济标准审定和“脱保”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
5、“五保”工作需加强
一是有少数村组的五保户监管责任未落实,有的虽然落实了监管责任但村组干部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疏于检查。二是五保对象多为痴、聋、傻、哑、残,理财能力差,供养金实行银行后,大多不能到信用社亲自领取,由他人代领,在资金使用监管上容易出现漏洞。三是对集中供养的对象,敬老院(安置点)没有专设管理人员,多为临时聘请,存在责任落不实,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人员、编制、经费等有待解决。四是现有敬老院(安置点)太少,不能满足目前五保人员的安置需要,要继续加大敬老院(安置点)的建设力度。
(三)建议及意见
1、加大低保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和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城乡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镇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城乡低保政策。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如低保是国家的救济,不拿白不拿,享受低保是自身无能为力的表现等。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
2、严格低保评审程序
在低保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实行层层评议,层层把关,“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务求公正、公平、公开,力求做到“不漏保一户一人,不错保一户一人”。民政部门要查“村评”记录,看有无群众代表参加;要重点监督公布环节,要公布举报电话,要查公布内容全不全、范围广不广、次数够不够。防止村组搞形式,走过场,把好进口关。要坚决纠正部分村在低保评议中以“村两委会”代替应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其他人员”组成的村级评议小组评议低保对象的问题。
3、积极推进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入户访视,做到低保类别清、致贫原因清、补差金额清、家庭收入清、家庭住址清。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对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坚决停保。工作人员要克服畏难情绪,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真正把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制定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建议在入保时同时签订《脱保协议》,细化低保户的责任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促使低保对象消除依赖思想,坚持自力更生,早日改善处境,走出低保范围。
4、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民政部门要严格坚持审批制度,不因任务重、工作多而减少审批环节。要制定和完善科学的量化标准,使低保对象的界定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要始终坚持申报对象公开、家庭经济收入公开、审批金额公开的原则,把农村低保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强化低保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混吃低保、骗吃低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要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建立城乡低保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形式,加快农村低保“财政一折通”工作进程,在尽快实现社会化发放的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总结研究行之有效的发放形式,确保资金安全。三要严格按政策标准适时调整保障对象及补助金额,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杜绝“一保定终生”、“养懒汉”和保障标准长期不变等现象,提高农村低保的整体效益。四要逐步完善和实施监督的多元化管理,通过民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监督,防止、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必要对乡镇民政办管理的低保和五保资金分批进行审计,以堵塞漏洞,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五要积极探索把城乡低保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脱贫新途径。各乡镇政府及扶贫办、民政、农业等部门,要探索城乡低保与相关配套政策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特别是低保对象在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或帮扶措施,为其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切实增强低保户的“造血功能”。积极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寻求就业渠道或脱贫项目,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工作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让低保家庭早日脱贫。
二、关于##同志个人履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同志自2004年8月担任民政局局长以来,能带领局党组一班人,围绕县委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职责,按照“统筹兼顾,单项突破,点上创新,面上拓展,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阳光、安全、法制、和谐”四大民政,着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注重了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同志上任后狠抓了班子队伍建设和机关制度建设,围绕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在系统内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从而增强了民政干部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干部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工作中能够接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听取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二是坚持了项目带动,提升服务水平。经过筛选论证,编制上报项目17个,申报中、省投资1.16亿元,已争取到救助站、减灾安居工程、社区建设、乡镇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止2008年底投资2530万元的县救助站、殡仪馆、部分敬老院已竣工,投资1920万元的安居工程,建成553户,安置2208人,民政项目建设进度加快。2008年底纳入城市低保37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76.2万元;纳入农村低保17552户320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026万元,城乡低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县城乡低保、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累计投入28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对大病对象实施了有效救助,医疗救助基本实现城乡覆盖。将全部五保户2714人纳入供养范围,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所,集中供养370人,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去年“5•12”震灾后,及时争取国家赈灾资金,下拨乡镇灾民建房资金2296.42万元、生活补助资金517.52万元;发放救灾粮58万斤、棉被3000床、棉衣1600件、单衣5000件;完成灾民建房1088户2827间,解决了3438人灾后住房问题,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婚姻登记、优抚抚恤、城乡社区建设等社会事务工作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坚持了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阳光民政。民政一班人能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行政执法上岗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事程序。对群众关注的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补助、社会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等“热点”问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民政项目建设争取力度不大,进度缓慢。虽然编制上报了17个项目,申报中、省投资额达1.16亿元,但到位资金仅2000多万元,只占申报计划的20%。已争取到的在建项目进展也缓慢,如:县城居民十分关注、迫切需要的殡仪馆修了几年还未正式投入使用;安置点建设也不能满足当前五保集中供养的需要。二是城乡低保工作和五保供养工作急待加强。城乡低保扩面后,民政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低保对象确定不合理、资金兑现有漏洞、动态管理难开展等问题;五保户供养也存在着监管责任未全面落实和集中安置点少等问题。三是民政款物的发放、管理待规范。民政工作量大面广,工作人员经手的款物较多,工作性质既严肃又敏感。过去由于交通不便,通讯不畅,金融服务差,款物的发放都是打表格,盖章子领取。现在交通、通讯、金融服务条件大为改善,民政款物的社会化发放时机已成熟,但财政一折通仅在城镇低保发放中实行,而低保、救灾等其他民政资金的发放只在少数乡镇实行,造成了如洞河镇低保金发放难核实、五保震灾补助挪用套取等问题。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
核查之前,组长,副组长召开了本组成员的临时会议,对核查目标、核查对象、核查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强调,特别是对核查的方式方法及注意事项作了细致的说明。核查组分三个方面细化了前期的准备工作。
农村低保方面,专门印制了《农村低保工作程序》、《农村低保自查自纠情况一览表》、《农村低保入户调查表》。核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低保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人均收入情况和生活状况;二是低保程序是否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是否做到严把审核关、公示关和评议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在低保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重复保”等错误做法,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否做到“应退即退”。
五保方面,
优抚方面,核查登记到位,做到核查到人,见人见面,核对其姓名、家庭住址、入伍及退伍时间、身份证号、类别、身体状况、补助标准等,确保优抚对象信息准确、真实。尤其是核查乡镇在优抚对象死亡后是否及时上报。
通过以上准备措施,为正式核查作了充分的准备。
二、认真核查,严格把关
本小组在具体工作中,认真核查,严格把关,以保障困难群众的正当权益为落脚点,对涡北、新兴、牌坊、丹城、马店、龙山、石弓个7个乡镇各随机抽取一个村进行了入户调查。核查小组每到一个乡镇,首先听取所在乡镇民政办对本镇农村五保低保和优抚进行工作介绍,同时下发《农村低保自查自纠情况一览表》等表格,限期上交,并要求乡镇自上而下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其次随机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行政村,进行实地入户调查。调查的同时填写《入户调查表》。在核定收入时坚持“四做到”:一听本人陈述;二看家庭摆设和生活状况;三访左邻右舍;四问整个家庭情况。核查中,全体人员做到了遵守核查纪律,认真履行职责,耐心听取群众意见,详细登记对象信息。核查的基本情况是:
农村低保方面,通过核查,发现大多数低保家庭都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这其中以残疾人、老年人、常年患病等最为普遍。比如,马店大罗村的罗超,住房为砖瓦结构,本人因车祸截肢,丧失劳动能力,在调查中我们对类似家庭的基本情况作了完整记录。同时也存在一些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的现象,比如石弓神桥村的刘玉连,家里4口人享受低保,其儿子在外地打工,家中正在建房,与享受低保的标准明显不符,类似情况我们也作了完整的记录。
五保方面,
优抚方面,核查复员军人12人,伤残军人5人,病退军人15人,新兴镇上报复员军人彭景堂于2012年2月去世,其他几个乡镇在优抚对象死亡后都能及时上报,未发现瞒报、漏报现象。但是在核查病退军人时,外出见不到本人。
三、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此次核查,虽然总体情况较好,但是也存在着以下问题:
1、操作中存在着公示环节、评议环节走过场的现象。比如,公示期较短,公示地点偏僻,民主评议人数不足等。2、部分困难群众享受的低保金额偏低,对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帮助不大。3、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不够,加上村级干部变动较大,部分村组干部对农村低保五保优抚政策一知半解,普通群众的知晓率更低,由此造成执行政策时出现偏差较大的问题。4、执行政策不严,保障对象不准,关系保,人情保的问题仍然存在。在7个乡镇的核查,都发现过村干部亲朋好友、富裕户享受低保的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下一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理念
半年来,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法,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法规与文件精神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赴廉政基地教育学习,学习民政战线上的好干部、好作风等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自觉履行廉政准则,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 坚持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强化公仆意识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一个重要服务窗口,服务对象之广,业务繁杂,政策性强,稍有不慎,就有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针对民政工作的特殊性和严要求,民政工作者要不断更新观念,改变作风,拓展思路,在工作中要求真务实,不图虚名,改正和克服不良风气,极力化解各种矛盾,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我办的整改措施是:
1、 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局、乡领导互通情报,以便让领导正确决策。
2、 对服务对象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要热心帮助解决,并对其承诺解决问题的期限与结果,要有始有终,不得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及时反馈意见,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3、 面对弱势群体年龄结构差异大,行走不便和智障残疾等原因,我办半年来,采取下乡走村入户,进行现场办公,每月至少保证5—7天,切实为困难群众办一些实事,解决了他们的衣食住行问题,取得了他们的认可与信任,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
以上是我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一些做法,下面汇报民政办半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 慈善捐款工作
三月份,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加陈玉芳先进事迹报告会,民政办配合乡党委、政府组织乡机关全体干部、各村主干现场捐款活动,共捐款8000元,援助困难孩子上学,奉献爱心。
二、 农村低保工作
为确保低收入和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国家政策和局文件精神,我乡民政办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进行安排工作,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公开透明,通过审批,2019年,全乡共有428户,649人享受低保,平时民政办认真做好低保户的建档整理工作,并按月及时对低保金及提标、价格补贴进行打卡发放,针对群众来访,民政办耐心解决困难群众的各种疑难问题。
三、 五保供养工作
根据国家五保供养条例的规定,由本人申请,村委会及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示,乡民政办审核,报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六月份,对我乡50名五保供养对象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并协同区民政局社会股领导进行入户调查、认真核实,对不符合政策的,将取消五保供养资格,对新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将通过审批、核对享受五保供养保障金,现局正在进一步核对中。
四、 农村大病救助工作
根据上级政府规定的农村大病救助的文件精神,为解除因患大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依据政策规定和财政局、民政、卫生、人社四局下发的文件精神,严格审批程序,体现社会制度的优越性。2019年上半年,我乡共救助大病患者9户,救助金额57500元。
五、救济救灾工作
由于我乡境内去冬今春久旱无雨,造成小麦严重减产和去年秋季阴雨连绵,造成全乡110户大棚严重受损,房屋倒塌234户,690间,由于今春风灾造成7户大棚严重受灾,给全乡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带来极大的困难。今年民政局下拨春节救济救灾款、房屋倒塌款等共计17万元,除账上结余 44000 元,用于临时救助外,其余款项全部按照申报、评议、审批的程序将救济救灾款或物全部发放到位。
六、优抚工作
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认真落实国家对优抚对象的优惠政策。2019年我乡应享受抚恤、定补的复员军人25人,伤残军人7人,病退军人13人,“三属”2人,40%定补对象1人,共计47人,享受60周岁以上退役兵补助的有54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按月如数督导财政所、信用社及时、定额发放到对象手中,目前,新到60周岁退役兵5人、59周岁退伍兵4人的信息采集表、审批表、个人档案已经进行填写、整理,现正在审报中。
民政办及时核减了7名自然减员对象,上报局优抚股按丧葬补助标准一次性报送信息,现已打卡发放到位。
七、 基政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村民自治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结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区民政局的支持下,乡党委、乡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由乡纪检负责,民政办具体负责落实12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达到了上级要求的“八个有”。民政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健全完善上墙,目前12个农村社区制度建设已经按要求完成。
八、 民间组织和社团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社团和民间组织管理,规范依法行政,通过监督、检查和年审工作,对本辖区内的各类专业协会、民间组织等进行登记,对手续不全的和违法组织,坚决予以取缔。
九、老龄工作
我乡按国家人口比例测算,60岁以上老人共1630余人,占总人口的10.3%,已进入老龄化。目前全乡有500余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享受了优惠政策。
为了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乡12个行政村,先后都建立了老年协会和和各类文体专业队,并出台了对老年人的优惠政策。
半年来,各村的老年协会各有特点,都认真的开展活动,尤其是XX村老年协会工作有声有色,每逢节日都自费给群众演出,有力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活跃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十、残联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我乡现有各类残疾人500余人,其中已办理二代残疾证的有230余人。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解除精神上的痛苦,乡残联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帮助就业和生活救助。
1、 对生活有困难,无任何经济收入的残疾人,首先要列入五保和低保对象。
2、 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为有文化有经营能力的残疾人自谋职业,帮助办理相关手续,适当减免税费,保证正常的生活和经济收入。
3、 按照国家扶贫开发帮扶残疾人有关文件精神,对我乡75名贫困户残疾人进行信息采集登记工作。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搞好各项中心工作
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临时生活困难,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民政发〔〕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及标准
(一)救助对象。一是城乡低保家庭、五保户、孤儿、特困优抚对象;二是城乡低收入家庭;三是各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二)救助范围。一是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障报销救助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二是因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家庭人员伤亡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三是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四是贫困家庭子女在高中阶段,经各种救助措施帮扶后,仍然无力支付寄宿生活费用的,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被国家国民教育正式录取的应届大学生,家庭无力支付入学报到费用的;五是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死亡无力安葬的;六是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
虽然生活困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参与政府明令禁止非法组织活动的;拒绝管理机关调查、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各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人员。
(三)救助对象类别及标准。
1、家庭成员因病因灾,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属一类救助对象,标准为户平一次性救助1000—2000元;情况非常特殊的可一次性救助2000元以上,最高不超过5000元。
2、贫困家庭子女在高中阶段,经各种救助措施帮扶后,仍然无力支付寄宿生活费用的,或被国家国民教育正式录取的应届大学生,家庭无力支付入学报到费用的属二类救助对象,标准为户平一次性救助500—1000元(已享受慈善“阳光班”和“助学圆梦行动”待遇的除外)。
3、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死亡无力安葬的属三类救助对象,标准为户平一次性救助200—500元;
4、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属四类对象,标准按户平一次性救助50—200元。
二、临时救助的受理、审批程序
各乡镇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及发放工作,确保临时救助工作程序既严格规范,有较强的操作性,又尽可能避免繁琐复杂,符合“救急救难”的工作特点。临时救助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居民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及自身无力克服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有关证明等材料。乡镇民政办收到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上报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并发放临时救助金。救助200元以下的由乡镇民政办主任审批;200元至500元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乡镇长审批;500元至1000元的由乡镇长审批;1000元至2000元的由乡镇政府集中审批;大额救助2000元至5000元的由市民政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临时救助金一般由市民政局和乡镇民政办直接发放现金。对于个别问题较突出、救助对象集中且面广的地方,也可由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到人到户。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清查农村现有低保对象。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村低保评议小组,乡联村干部任组长,对原已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开展年度清查工作。清查中要逐户调查,填写《城乡低保复查表》,认真记载家庭成员变动请况、经济收入变动情况等,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决定是否续保、取消、调增或调减。
根据全县统一安排,本次清点:一是偏离低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功能定位,自行扩大政策范围,乱开政策口子,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缓解突发性应急事件,放宽低保条件,将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特殊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行为;二是针对申报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全面清查“人情保、关系保”。按照入户核查、收入核对、民主评议(听证)、公开公示等方法准确核定低保对象,防止入户调查方法简单,评议、公示等关键环节没有真正做到位,流于形式,缺乏监督。
(二)全面清查农村低保现有五保对象。对现有在册五保对象逐户进行调查登记,及时取消已经死亡的五保对象,坚决消除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在不变动保障总人数的情况下,按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把符合条件的对象补充进来。对于符合五保条件而因指标不够不能纳入的对象在农村低保A类中保障。
(三)全面清查农村孤儿。严格按照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孤儿取消保障。不受指标限制,把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保障。
(四)农村低保扩面新增。根据村群众评议小组推荐,按照新增名额,根据贫困程度新增保障对象。评定低保对象原则上将一个家庭的全体成员纳入。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下旬-4月上旬)。
由乡政府组织、民政办牵头,学习相关政策、明确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工作专班,联村干部为农村低保清查扩面村级评议第一责任人。综合各村农业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分解扩面指标。
(二)实施阶段(4月中旬-5月上旬)。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服务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立足统筹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民政事业发展和民政工作*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提升民政队伍整体素质,使发展思路更加科学,发展方式更加优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发展的成效更加显著,全力打造阳光民政、和谐民政和人民满意民政,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和谐*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1.近期目标: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为出发点,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着力点,以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落脚点,保民生、促发展、促稳定、抓统筹,整体推进民政工作向前发展。
2.中长期目标:围绕解决民生和改善民生,重点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和城乡社区建设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优抚安置工作体系和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使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和基层群众的民主政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公共管理和福利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民政基础设施大为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有什么整改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下决心解决什么问题,力戒形式主义,以整改的实效来推动民政工作进一步发展。
2.统筹兼顾。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既解决群众关心的具体民生问题,又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既注重县局机关工作的推进,又要注重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发展,确保全区民政工作整体推进。
3.突出重点。始终把群众关心的涉及民生的切身利益问题放在整改的第一位,在整改过程中始终注意听取和吸收群众意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整改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
4.持续推进。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有计划分步骤地予以解决。对于具备一定条件能够在活动期间内解决的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步骤和措施及责任人;对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订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和时限要求,努力加以解决。
(四)基本方法
整改落实方案是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路线图,也是对群众的承诺书。要紧密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四明确一承诺”(明确整改项目、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承诺整改效果)的要求,把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思路和措施具体化,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机制工作的要求具体化,让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据可依。
1.明确整改落实项目。对前期征求到的意见、分析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以及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进行全面分析和归类梳理,一项一项地列出来,建立整改台帐,做到底细清、情况明。
2.明确整改落实措施。围绕梳理出的整改落实项目,逐项研究分析,认真消化;按照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3.明确整改落实责任目标。分门别类地提出整改落实的工作目标、方式方法、时限要求、责任人和效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项目和措施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稳定、社区群众自治和群防群治、村务公*民主管理、殡葬管理等关系到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切身利益的一些方面作出整改,并取得明显进展。
(一)近期整改任务及公*承诺事项
(1)整改项目:城区内居民小区非法治丧
整改措施:由民政局牵头,联合公安、工商、国土、林业等部门联动继续加大对城区非法治丧点的打击力度,巩固前期成果。同时,着力长治久安,加快城区治丧点的整改和完善,使城区文明治丧得到明显好转。
整改时限:2009年8月30日前完成整改。
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殡馆所;具体责任人:*。
(2)整改项目:城乡低保公*公平公正
整改措施:加大低保宣传力度,实施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城市低保全面实行听证制和票决制,打造“阳光低保”。加大核查力度,城乡低保今年内取消1000人,新审批低保8000人。
整改时限:2009年末完成。
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低保科;具体责任人:*。
(3)整改项目: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
整改措施:加大乡镇(街道)敬老院改扩建力度,增加敬老院床位,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提高到40%。今年末每个敬老院落实专人管理,提高五保老人供养质量。
整改时限:2009年末完成。
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低保科;具体责任人:*。
(4)整改项目:改变民间组织登记办法
整改措施:出台备案管理制度,降低登记门槛,加大民间组织培育力度,积极发展民间组织,并充分发挥其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
整改时限:2009年8月30日前完成整改。
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具体责任人:*。
(二)中长期整改任务
(1)整改项目: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整改措施:继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城乡低保坚持动态复查,实现应保尽保,并与劳动保障部门共同探索有劳动能力低保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对我县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落实救助资金,规范操作程序;对全县低保对象、五保户、低收入户、持证重残人员、特困职工以及因患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居民实施医疗救助。
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低保科;责任人:*。
(2)整改项目:健全完善灾害应急救援救助体系
整改措施:指导制定乡镇、村(社区)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创建5个农村减灾示范社区。根据预案做好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不断加大救灾救济工作力度,加强救灾物资管理。努力*展慈善会各项工作,积极*展“慈善二日捐活动”,在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立慈善捐赠箱,进一步规范慈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慈善公信力。
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救灾救济科;责任人:*。
(3)整改项目:加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群防群治”工作
整改措施:进一步深化拓展“八步工作法”,以推进城乡社区居民自治为核心,以培育健全各类社区组织为基础,以提升完善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为关键,以有效进行治安防控化解社区矛盾纠纷为重点,以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提升社区文明程度为支撑,建立健全“群众自治、群防群治”组织体系,深入*展“群众自治、群防群治”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群防群治”新机制。努力实现社区平安和谐稳定,为*县“整体转型,提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到2012年,城乡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基本完善,“群众自治、群防群治”的机制普遍建立,初步实现“社区风险由群众预防,社区矛盾由群众化解”,社区文明程度普遍提升,全县60%的城乡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社会总体和谐稳定。到2015年,城乡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群众自治、群防群治”的机制更加健全,“社区风险由群众预防,社区矛盾由群众化解”收到明显成效,社区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全县80%的城乡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社会转向法制严明。
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责任人:*。
(4)整改项目: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整改措施:继续做好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工作,让更多老年人受益。做好敬老机构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新改扩建任务,2012年实现全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50%以上;继续加强对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养老机构内部管理,确保农村“五保”及城镇“三无”对象的供养标准及供养资金有效落实,杜绝各类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低保科;责任人:*。
(5)整改项目:拓宽优抚安置双拥领域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优抚安置工作力度,继续把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作为优抚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复员士官及退役士兵的免费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水平,促进军民团结和谐。积极参与2009年市级双拥模范城(县)的争创活动,力争“四连冠”。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工作。
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责任人:*。
(6)整改项目:推进殡葬管理与服务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推进殡葬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殡葬执法,提高火化率。引导群众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制止私埋乱葬;做好公益墓地的管理工作,严格墓穴面积,坚决杜绝大墓、豪华墓;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完善殡仪馆移民搬迁进场道路和馆内环境配套工程;加大城区治葬秩序管理,规范治丧行为。
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殡馆所;具体责任人:*。
(7)整改项目:推进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整改措施:建立符合*县实际的婚姻登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新设置婚姻登记站点,全县拟设立*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下设大进婚姻登记站、敦好婚姻登记站、中和婚姻登记站、岳溪婚姻登记站,共5个婚姻登记站点,杜绝婚姻登记站点违规操作。
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责任人:*。
三、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运行机制,实现工作方式向制度性、常规性转变,促进民政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轨道。
(一)创新完善民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围绕“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争取党委、政府把民政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领导抓民政,民政抓领导的联动格局。树立“大社会”、“大民政”理念,注重整合力量和资源,积极主动争取各部门和全社会理解民政、关心民政、支持民政的良好氛围,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
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创新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建立财政投入、民政自身积累、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口支援资金争取力度,增强民政救助能力和实力,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创新完善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机制。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新建参公机构,加大公招力度,注意把素质好、有爱心、有责任心、年富力强的干部选配到民政岗位上来,逐步改善局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加强民政干部学习培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政策业务精、工作能力强、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实施公务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提高民政系统全员工作积极性和竞技水平,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转型提速发展做出民政人应有的贡献。
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创新完善统筹城乡的民政事业发展机制。大力加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全县乡镇民政办公室建设按照“三有”、“三统一”、“三落实”的模式,着力在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上下功夫,逐步实现干部队伍专业化、硬件设施现代化、民政工作制度化、业务管理科学化。规范乡镇民政办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实施“代办制”、“服务承诺制”和便民“五项措施”,切实为困难群众服务。拓展和延伸民政工作职能和村(社区)民政工作网络,在部分村(社区)设立村级民政工作服务站,配备村级民政专干,搭建为民服务平台,创新为民服务方式,拓宽为民服务网络,使困难群众的疾苦在第一时间得到反馈,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在第一时间得到落实,困难群众得到了及时有效救助。
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公室
(五)创新完善民政工作综合评价机制。争取党委政府把民政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进一步完善民政工作综合目标评价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民政工作竞争态势,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对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整改落实,为全体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切实承担起整改责任,明确责任内容、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要明确落实整改措施的组织责任、领导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扎扎实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具体问题的解决,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现五保供养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原则,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最基本生活需求,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切实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村、镇两级要严格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对五保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每年年底核查变动一次,核查结果经镇(场)政府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批复文件同时抄送县财政局作为资金拨付依据。各镇(场)要承担五保供养对象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的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都能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严格落实五保对象审批制度,对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的,由村委会或镇(场)敬老院向镇(场)政府报告,经镇(场)政府审核并报县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同时停止拨付其供养经费;对新增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人员,由其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后报镇(场)政府审核,由镇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审批(样表附后),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并拨付其供养经费。对暂时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但生活困难的人员,村、镇要优先纳入农村低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建立规范完善、资料详实的五保对象基本数据库。县、镇(场)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五保供养对象个人档案及数据库的管理,村级要建立五保供养对象花名册,镇(场)建立五保对象档案(申请审批表所附材料:本人申请,户口本、身份证、粮补卡复印件及家庭收入状况证明;是残疾人的须有残疾证复印件,是孤儿的须有父母死亡证明或村委会证明,公示内容复印件,二寸近期照片等),申请审批表不得缺栏少项,做到信息完整、准确、无误,做到一村一档、一镇一柜统一管理;县民政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建立规范完善的纸质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做到日常管理有序,上下一致,与实际相符。
(四)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依据涡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及生活水平,,全县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调整为:人年均现金1500元,全县五保供养8330人。
(五)规范五保供养资金发放管理,按照市民政局要求,五保供养资金一年4次按季度发放。镇(场)及时将准确的五保对象资金发放花名册和电子版数据报县民政局审核,县民政局及时将审核后准确的资金发放花名册和电子数据及拨款报告报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户,对集中供养五保户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照县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拨至镇(场)敬老院专户。
(六)规范五保户供养卡的管理和使用。分散居住的五保对象供养卡,必须由本人管理,不经五保户本人同意不得他人代管、代领。对行动不便的五保户,由本人自愿委托其信得过的人到银行领取供养款。
三、序时进度安排
一月,落实动态管理,镇(场)年检核查工作开始,摸清底数,拟定供养标准,测算供养资金。二月,拟定实施方案,上旬前镇(场)上报民政局由镇(场)具办人,分管负责人和镇长签字的五保供养人员花名册,调整供养信息数据库,打卡发放第一季度五保供养款。三月,核销自然减员,新增五保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送审核批五保供养卷宗,建立健全五保档案。四月,年检批复纳入五保供养档案,完善资料。五月,打卡发放第二季度五保供养款。六月,开展工作调研、抽查及信息反馈。七月,开展工作调研、抽查及信息反馈。八月,打卡发放第三季度五保供养款。九月,开展工作调研、抽查及信息反馈。十月,打卡发放第四季度五保供养款。十一月,开展工作调研、抽查及信息反馈。十二月,开展年终工作检查评比。
四、几点要求
(一)村、镇(场)民政干部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熟记五保政策,注重开展五保供养工作的宣传、咨询、答疑,使问题解决在基层,使群众满意;结合平时工作,随时随地调查、了解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病情等情况,及时掌握自然减员或暂时不符合五保条件但生活困难的低保对象基础信息,做到心中有数、信息有记录、资料有记载;认真完成各种信息、报表的上报任务。
(二)县财政、民政部门加强协作,共同维护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积极落实五保供养资金,加强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种漏洞的发生。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乡镇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民政办具办,相关部门配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村委会也要成立五保供养工作组织。村级把好初审关,乡镇把好审核关,县民政局把好审批关,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层层负责,做到五保供养对象合格率达100%。
一、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情况
(一)政策制定情况。根据省厅、市局业务工作安排和民生工程工作要求,我局在年初就积极组织调研、召开基层民政办主任、分管领导会议,调查、了解上年度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20xx年市民政局、财政局《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草拟了《××县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中工作目标:一是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五保对象审批制度;三是建立规范完善、资料详实的五保对象基本数据库;四是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五是规范五保供养资金发放管理;六是规范五保户供养卡的管理和使用及几点要求和保障措施,有力的指导今年和今后的五保供养工作。
(二)供养标准落实情况。我县严格执行亳政〔20xx〕32号文件,经过县政府上会研究批准全县五保8330人,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940元,分散供养实行一卡制分季发放,集中供养的统一由财政专户管理使用。
(三)工作开展情况。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年检中,对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的,按照审核程序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同时停止拨付其供养经费;对新增符合享受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村委会申请,经村委会评议、公示、初审、无异议的报镇政府审核,民政局在确定审批前,将预批人员名单打印交镇民政办在镇、村公示栏再次公示,无异议的批准享受五保供养,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报财政部门拨付其供养经费;对暂时不符合五保条件但生活困难的人员,村、镇优先纳入农村低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全县共核销294人,新增294人,动态管理,做到了应保尽保。
(四)档案健全情况。为规范管理,村级建立了五保供养对象花名册,镇(场)建立五保对象档案,其申请审批表的材料包括:本人申请、户口本、身份证、粮补卡复印件及家庭收入状况证明;是残疾人的须有残疾证复印件;是孤儿的须有父母死亡证明,以及公示内容复印件等,做到一镇一柜、一村一档、统一管理,建立规范完善的五保档案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县乡一致与实际相符。
二、加快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一)政策、规划制定情况,全县现有敬老院32所,床位2274张,集中供养率达27%以上。今年市民生工程安排床位700张,我县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先垫资扩建280张,共计980张床位分配给10个镇(场),其中新建3所,扩建7所,年底建成入住后,集中供养率将达39%。根据目标责任书,制定了规划、分解了任务,细划了目标任务责任分解,与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了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设施功能标准等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县镇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镇(场)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了镇(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项目负责人,民政办主任为具办人;县民生办、县经济运行考核办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实行周、旬、月调度百分考核,半年小结、年终综合考核,对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未按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给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提高集中供养标准和管理水平。
(二)资金落实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从20xx年建立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资金专户,由财政局社保户管理,今年床位980张,按每张床位8400元测算,计款823.2万元,由于专户在财政,福彩公益金也由财政统管,辅助设施由民政局审核后按实际需要拨付,所以资金是全力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按照省厅民福字〔20xx〕115号和市政府〔20xx〕32号文件规定,每入住一人拨付管护经费1200元,已列入县财政预算。
(三)项目开工及进展情况。根据市政府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投资工程资金超过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必须公开招标,5月16日开标的标里、临湖、高公、公吉寺、林场,以及因工程量小而随标的店集、石弓都已开工建设,曹市因20xx年全市第二次经济调度会临时增加项目建设,今年列入民生工程,资金预算,解决垫付资金,新兴、义门因建两层楼房,增加地质勘探、图纸审核等程序,现在招标中,将于本月22日开标,每标段工期都是60天,在主体工程即将竣工的同时,辅助工程提前进行,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力保工期,8月底至9月初全部竣工,9月底完成入住任务。项目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安徽 省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50张床位的建设面积700平方米以上,100张床位的建设面积1400平方米以上,150张床位建设面积2100平方米以上,在配置居室、文化娱乐设施、康复训练设施、医疗保健设施、后勤保障设施的同时,总体上按照床均建设面积14平方米,即生活用房床均建设面积10平方米和辅助用房床均建设面积4平方米配置工程量,选址规划、布局科学、建筑基本按照《老年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要求执行。按照《安徽省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工程实行镇(场)政府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管制和合同管理制,由县政府招投标中心打捆分标段招标,在“六统一”方面,基本实现了统一计划下达,统一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预决算审计,由于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要求,统一立项、设计及招标由镇(场)办理,我局指导。列入20xx年民生工程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11个敬老院,900张床位已于去年9月份建成全部投入使用。
三、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情况
(一)配套政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地点位于××县乐行东路路南、葛沟路西侧的民政项目用地,地理位置优越,环境质量良好。计划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建设床位100张,项目计划投资600万元,其中省专项资金420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180万元。保障措施,县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由民政、人事、监察、建设、国土、税务、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结合部门工作,明确了各自职责和督导检查任务。
(二)资金落实情况。资金由财政局负责本级配套资金的落实和建设资金的管理,已经列入财政预算进入了专户管理。
(三)项目开工及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立项批复、县政府承诺函、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国土部门正按程序上报办理用地手续;5月13日,地质勘测规划开标,确定省勘察设计院中标。6月12日完成了地质勘探任务,6月24日左右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后,月底可进入工程招标程序,20天内可开工建设,预计工期120天,计划20xx年底完成项目主体工程,明年上半年竣工入住。整项目建设都按照《安徽省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扶持政策出台情况,去年我县发改委草拟了《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进行座谈征求意见,目前尚未出台。前日发改委通知我们写个调研材料已送去。
五、民生工程“回头看”情况
今年以来,本人主要分管武装、统计、固投、招商引资、村寨防火、森林防火、民政、残联、工会、退伍军人事务、应急救援等工作。在工作中,本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依法行政,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分管工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全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积极努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村寨防火工作:按照自治县村寨防火工作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村寨防火工作新局面。今年我乡没有发生一起火灾火警,村寨防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常规性检查、整治工作,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认真落实乡、村干部联系村屯村寨防火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该乡、村干部挂点联系承包责任制,明确联系村屯村寨防火工作的乡、村领导、干部,要求每月25日前要完成组织开展一次常规性防火大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和检查记录上报工作。
加强领导与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每月底对各村常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常规检查工作抓得不好的村屯进行督促,对常规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屯进行问责,确保隐患排查与整治不留死角。
认真落实村寨防火联防制度,切实度开展防火检查。印发了“十户联保”制度,明确经过村寨防火项目改造的村屯必须组建起村寨防火区域联防“十户联保户”。要求“十户联保户”定期召开村寨防火区域联防联席会议,学习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乡经过村寨防火改造的30户以上的56个自然屯已全部建立起村寨防火区域联防“十户联保户”制度。
消防演练与消防技能大比武同台竞技,提高村寨消防队员消防技能水平。借助开展村寨消防常规大检查契机,每个季度都检查各村屯消防队员的消防技能培训、演练情况,对村寨消防技能不熟练村屯的消防队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技能水平。认真制定村屯消防火险救援应急预案,组织村民进行演练。
把握宣传方式,提高村民防火意识。通过组织村委干部和防火办人员出版墙板报、张贴小标语、书写固定标语、召集群众观看光碟和村民播放广播等方式对防火管理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提高广大村民的防火意识。
二、武装工作:一是做好我乡的民兵整组工作;二是抓好征兵工作,今年超额完成了征兵工作任务;三是抓好民兵集训工作,2019年组织了30名民兵参加县人武部集训,在各科目的考核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民政工作:
及时完成县民政局下拨救灾款物发放到灾民手中,并加强规范管理, 保障灾民基本生活。截至11月共发放临时救济款10.42万元,发放棉被及各种衣物等164床(件)。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做好城乡低保,特困( 五保)供养工作; 2019年发放农村低保400户1131人,金额189.6522万元;发放城市低保11户12人,金额4.872万元;发放特困(五保)97人,金额39.3298万元;发放优抚对象78人,补助金45.2531万元;发放残疾两补140人,金额20.3520万元;残疾人护理补贴3人,金额3.02160万元;发放高龄补贴395人,金额25.5600万元。为在册特困(伍保)优抚对象,农村低保1455人购买新农合资金32.0100万元。二是医疗救助工作。办理城乡大病医疗救助18人次6.9180万元。2019全乡共办理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31人.园满完成市县为民办实事任务。低保兜底与扶贫衔接取得成效。通过对全乡1314户建挡立卡户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纳入农村低保户数271户全部纳入低保, 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达到了机制健全, 管理规范, 救助准确目的, 确保我乡农村低保工作良性循环。2019年绩效考评各项指标经民政局督查得到了好评。残联工作:全乡一年来共办理残疾人证73人; 办理残疾人护理补贴28人; 办理残疾人生活补贴47人;党员助残18人金额1.8万元; 2019年举办残疾人创业培训一次. 共培训残疾人43人。完成县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挂村工作
圆满完成村的各项中心工作。
五、存在问题
在本人所分管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很多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由于工作头绪多,对民政工作关心不够。
六、下一步打算
(一)村寨防火工作:下一步要继续加大村寨防火的大检查、大排查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村工作制度、村寨防火工作联防户制度、村寨防火培训演练制度和月汇报制度等长效机制,深入各村屯进行检查,了解和掌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情况,如发现安全隐患或受损的设施和器材,要及时进行维修整改,以确保设施和器材随时都处于备战状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村寨防火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村屯消防员的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