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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以奖促治”,推动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严重地区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基本原则。注重实效,农民受益。有针对性地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保证农民得到实惠。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投入,吸引社会资金,鼓励农民出资出劳。规范管理,公开透明。整治项目的确定、成效考核和奖励资金的使用要向社会公布,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集中整治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当地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村庄,使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到2015年,环境问题突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村镇基本得到治理,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加强,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二、实施范围、整治内容和成效要求
(一)实施范围。“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原则上以建制村为基本治理单元。优先治理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等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在重点整治的基础上,可逐步扩大治理范围。
(二)整治内容。“以奖促治”政策重点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等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整治措施。
(三)成效要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水源保护区,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了截污设施,水质监测得到加强,依法取缔了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无污染事件发生。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妥善处理了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并确保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通过生产有机肥、还田等方式,有效治理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对分散养殖户进行人畜分离,养殖废弃物得到集中处理;对历史遗留农村工矿污染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消除了隐患。推广化肥、农药污染小的生产方式,建立了有机食品基地;在污灌区、基本农田等区域,开展了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保障食品安全。
三、实施程序和监督考核
(一)申报程序。每年上半年,由环境保护部、财政部根据有关规划和年度预算安排原则及重点,年度“以奖促治”资金申报指南,提出具体要求。“以奖促治”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经市(地)级环境保护、财政部门审核,省级环境保护、财政部门审查汇总后,联合报送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会同财政部组织审查。已有投资渠道的农村环境治理项目,按现行工作程序进行。
(二)资金管理。“以奖促治”资金是财政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财政部门应在中央财政下达资金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下达资金预算。资金使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县级财政、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资金审核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使用和整治进展情况要在当地张榜公布,实行村务公开。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将相应扣减或取消安排下一年度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监督考核。省级环境保护、财政部门要加强“以奖促治”政策实施进展和成效、资金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群众满意程度等情况的考核验收,于每年2月底之前将上年度实施情况报送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20*年已安排的“以奖促治”项目应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环境保护、财政部门要于2009年8月底前将实施情况报送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会同财政部对“以奖促治”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以奖促治”工作机制、责任制落实、治理目标完成、资金管理等情况。对按时完成治理目标、考核情况较好的地区,优先安排“以奖促治”资金;对未按时完成治理目标,考核情况较差的地区,将通报批评并取消申报资格、停止资金安排或追缴已拨付资金。
四、组织领导
一、总的要求
以实现村庄整洁、道路整洁、河流整洁、田园整洁和办公休闲区整洁、工贸旅游区整洁为目标,突出垃圾污水治理、街道庭院改造、绿化美化提升,全面落实保洁经费、保洁设施和保洁队伍,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卫生日常保洁长效机制,努力创建天更蓝、水更清、田园更整洁、村庄更美丽的农民幸福家园。
工作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梯次推进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民俗文化特点,实行梯次渐进式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县级主体的原则。建立省加强指导、市(州)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县一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强化政策支持。
――部门协作的原则。发改、财政、农业、住建、环保、卫生、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形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农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建立村规民约,落实生活垃圾清理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制度。
二、主要任务
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是:
(一)抓好村庄环境整治规划。以治大、治散、治乱为重点,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计划,突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社会事业服务水平。
(二)整治农村垃圾污水污染。坚持不懈地开展春秋两季农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日常保洁。
1.清垃圾。清理公路主干道及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解决好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特别是沿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环城镇周边的“三线一环”地带,做到无积雪残冰、无垃圾、无树上浮挂物。
2.清柴草垛。清理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统一堆放在房屋下风头,远离村屯房屋,尽量避开公路视线,整齐美观。
3.清粪堆。清理村内街道两旁和田间地头散落堆放的粪堆,发酵后肥田。农户饲养的畜禽新产生的粪便要及时清运到屯外,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屯内空气。
4.清院落。清理院落内私搭乱建、墙壁乱涂乱画、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问题,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室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拆除残垣断壁与废弃的棚架、圈舍和仓房等。解决好“地趴粮”问题。
5.清路障。清除村道和屯内街路边堆放的红砖、砂石等建筑材料,清除废弃的农用车、建筑废料,清除木头杆子和木头疙瘩等。
6.清沟渠。道路两侧建有排水沟,河岸两侧砌浆砌石。清理村道、屯道、巷道两侧的排水沟和村内小流域、河流等内的垃圾污物,保持排水通畅。
7.清死角。清理城郊、镇郊、村屯相邻地带、公铁路区间相邻地段的卫生死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责任,确保环境整洁。
8.清小广告。清除内容低俗、不健康的户外广告和各种推介产品的野广告,根治乱贴乱画,治理墙面“疥疮”。
9.清病死畜禽。清除丢弃在村庄周围、路边沟、沟塘河渠里边的畜禽动物尸体,实施填埋处理。
10.大力推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畜禽粪便培肥地力,建筑垃圾用于平整道路,柴草等综合利用,废纸和废塑料回收利用,依法依规处理废弃电池、医疗垃圾、农药瓶子、废弃日用化学品、丢弃化纤衣物、病死畜禽等有毒有害垃圾。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1.维修农村道路。通村、通屯的砂石路和土路要逐步实现水泥路、柏油路硬化,加快推进对破损农村公路的维修和重建。
2.整修农户房屋。加强现有危房改造,有条件地方对砖瓦房统一更换彩钢瓦、墙面保暖和粉刷涂料,更换塑钢门窗等。
3.整治围墙大门。对现有破损和断条的围墙大门,做好修新和改造,有条件的建设高标准的围墙大门或栽种绿篱。
4. 建设垃圾场点。根据村庄大小和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垃圾临时收储场点、配备垃圾转运车辆、设置垃圾箱等。
5. 改造农村厕所。积极推广水冲厕所,达到村屯、农户无臭味,减少蚊蝇繁殖,切断病虫害传播。中心村屯要建标准化公共卫生厕所。
6. 推进人畜分离。结合改圈,推广建设远离村屯的畜禽养殖小区,推进牲畜、家禽标准化集中饲养,逐步杜绝散放散养。做好畜禽粪尿无害化处理。
7.综合利用秸秆。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燃料化,禁止野外焚烧秸秆。
8.保护水源地。村屯地表水没有污染,无异味、臭味,排灌沟、渠,河、湖、水塘等里边的水保持清洁。清除用于农村饮用水的河流、塘坝、泵站等水源地各种化工污染源、建筑垃圾污染源、畜禽粪尿污染源,防治污染,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9.加强绿化美化。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屯四周、道路两侧绿化美化,荒山、荒坡、荒滩、荒沟种植树木,有条件的打造村屯景观带和花海旅游基地,推进整县美化。
10.推进村屯亮化。主要街道、巷道和庭院大门两侧设立路灯,主要街路的商铺、企业设置美观灯饰。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
11.规范公共场所建设。村部、村卫生所、村小学、休闲广场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既要美化亮化清洁化,又要整齐规范有序。
12.绘制文化墙体。墙体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村部、健身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各种宣传栏。
13.有序管理小城镇、农贸集市和旅游景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垃圾及时清运、环境卫生整洁。
(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做到有经费、有队伍、有手段、有制度。
1.强化经费保障。要多渠道解决经费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农村环境整治的成果能持续发挥作用。
2.建立保洁队伍。集镇和农贸集市要配备充足的环卫人员,以解决好人流大、垃圾多的问题。有条件的要设立公益岗位,解决环卫人员的后顾之忧。村组要雇佣保洁人员,落实好保洁费用和垃圾清运责任。各地要积极探索利用公益性岗位解决农村保洁人员短缺问题。
3.完善相关设施。村组要配备必要的垃圾清运车辆,设置必要的垃圾箱,按需要建设垃圾堆放点、分类场所和填埋场地。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分类、密闭、压缩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设备。
4.健全管护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建立设施维护和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五包”、“八不准”,即: 农户包新建院墙大门维护,包门前街道卫生清扫,包清除积雪,包花草树木成活和路灯管护,包路边沟清理;不准乱垛柴草垛,不准乱堆放粪堆,不准乱扔垃圾,不准在墙体乱写和张贴广告,不准畜禽散养乱跑,不准随意焚烧秸秆,不准在庭院内外随意摆放物品,不准在街路随意停放车辆。
三、实施步骤
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申报阶段:1~2月份,有意向开展整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向县(市、区)提出申请,填报相关材料和表格,报省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3~6月份,集中开展春季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章立制阶段:7~11月份,推动各行政村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设施维护和卫生管理日常保洁长效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份,对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整村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点部署,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全力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政府性基金和公共预算各项资金来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乡村和农民积极性,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格局。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物资、捐建、捐款、提供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和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目标任务
全镇所有整治单位划分为四类:
(一)集镇区,整治标准:
1、整治基础设施。做好镇区道路、路灯、路牌、公厕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整治,方便群众生活起居。全面整治镇区主干道两侧有碍观瞻的围墙、临时棚等建筑物。加强镇区绿化建设,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配置,定期对绿化进行修剪和管护,及时对枯死苗木进行更换。
2、整治环境卫生。保持街道及镇区卫生整治,划分区域、明确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河渠沟塘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实行长效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削除卫生死角。
3、整治街面秩序。规范户外广告、标牌、条幅、路标、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加大对小广告的打击力度。对镇区街道店牌陈旧、破损、有碍观瞻等情况,督促在指定期限内拆除、更换。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点划线停放,整齐有序。禁止在公共场所地晾晒衣物和其他乱悬乱挂、乱贴乱画等行为。
4、整治市场环境。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划行划市。规范商户门店经营,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规范农贸市场秩序,所有商店入市、入摊经营,商品摆放整齐,确保道路畅通、卫生良好、秩序井然。
5、整治生活污水。集镇区要结合实际,建设规模合适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配套齐全,生产生活各类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达标排放。
(二)农民集中居住区(汴河、周庄、梁庙)整治标准:
1、卫生环境。根据小区实际入住人口,配足保洁员,常态化保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杂草杂物,保持整洁有序,小区内外河渠沟塘保持水体清洁,无垃圾杂物,小区内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转运。
2、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系统骨架清晰,分级明确,功能合理;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绿化以乔灌木为主,小区周边广植树木花草,增加绿量;自来水入户率达100%,排水管道畅通,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线路入户,路灯架设要达到全覆盖;根据小区规模,结合小区公共设施合理配建公共厕所。
3、景观标识。有村口标识,突出村口、小区入口形象。
4、物业管理。建成小区内物业管理有物业用房,有管理制度,保证小区管理有序。
(三)亮点村庄:(侯路、陈嘴、宏伟、大胡庄、大王庄、顺西、付宅)整治标准为:
1、环境净化。(1)清理各类垃圾。全面清除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庭院内外各类垃圾,村庄垃圾池、垃圾桶配备充足合理,垃圾能够得到及时收集转运,正常保持村庄干净整洁。
(2)治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实行有组织收集,无乱排现象。积极推进公厕建设,建设水冲式卫生公厕。农户住宅统一改造卫生户厕,实现户户有卫生厕所。
(3)禁止零散养殖。对村庄内畜禽散养户进行劝导,帮其转产,或由乡镇统一组织,另辟地点集中养殖。
(4)整治乱堆乱放。农户房前屋后零散草垛集中有序埣放,杂草杂物得到全面清理,鼓励建集中堆放草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5)整治沟塘水系。通过改造及新建等方式整理村内及周边沟塘,做到不积污水,水体清洁,水流顺畅,沟塘内种植莲藕、水蒲等能净化水体的植物,水塘边可载植垂柳等景观树种。
2、道路硬化。环村庄有闭合道路,主、次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入户道路实现左右邻舍相连、户路相通,主次道路安装路灯。
3、房舍美化。拆除违章搭建及安置破败“空心房”、废弃旱厕和禽棚猪舍。村口建设物色村庄标识,在适宜地点建设景观亭棚、文体设施、公共休闲广场等。
4、村庄绿化。庭院种植花草、各类果树或盆景等,路旁、水旁及房前屋后统一栽种梨树、桃树、杏树、无花果树等经济林木,村庄周围及合适区域统一栽种各类花草。
(四)其它自然村:(除上述村庄外,所有自然村庄)整治标准为:
1、垃圾清理。正常对村庄内外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村庄无垃圾。
2、沟塘清理。清除河渠沟塘内和岸坡上的漂浮垃圾、水草、秸秆和积存垃圾。
3、杂物规整。对零星草堆、杂物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堆放;砖头瓦砾、砂石等建筑材料码放整齐。
4、粪坑遮蔽。全面遮蔽露天粪坑,清理、拆除简易旱厕,无牲畜家禽养殖粪便露天排放现象。
5、道路保障。有条件的村庄修建水泥路等高标准道路,没有条件的,就地取材对乡间泥路进行铺垫,方便群众出行。
6、长效管理。每个村庄按照要求配齐保洁人员,垃圾桶、垃圾池配备充足合理。
另外,各责任单位之间道路和镇农路办对接,同时进行达标整治,做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机械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落实好整治资金,为整治工作提供保障;分管领导要一线指挥,督促推进,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行动高效。
(二)形成整治合力。本次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居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美化家园。
(三)注重长效监管。要结合本次突击整治活动,切实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推进、整体联动、多元投入、监督检查和奖罚激励机制,全面制定村规民约,并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15年12月7日起至2016年2月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9日)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环境整治内容,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全面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2月10日是—2016年1月5日)
各单位集中人力成立专业组集中清理、整治、完善设施配套。自行地毯式、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20日)
各单位对整治成果长效保持和提升。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1月21日—2016年2月2日)
县交通局和镇组成考核组,逐单位考核,评比、打分,排出名次,以优异成绩迎接县2016年2月份的全县评比验收。
三、措施保障
1、各单位书记亲自抓,村建主任具体抓,严格管理,使用保洁员,确保保洁员在岗时间、工作效率。
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在面上提质升级,全面实现常态化管理,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见成效。
(一)全镇95%的农户完成垃圾池建设,农户科学用池率达100%。
(二)全镇所有村场的保洁员要定位到岗,明确责任区域,明确工作要求,保洁员工资实行统一打卡发放。
(三)100%的村场通过“三有三净”达标村验收。
(四)高标准创建“新农村建设片”秀美村庄。
(五)发动群众自觉参与,杜绝统一调工搞突击现象。
(六)实行以奖启动蔬菜加工企业污染整治。
(七)启动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整治资金与相关惠农补贴挂钩。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指挥所继续按2013年形式运行,由同志任政委,同志任指挥长,同志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实行分组(片)包干责任制。
(二)落实经费保障。镇争取的“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同时争取其他涉农项目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村场要根据“一事一议”政策向农户每年收取60元的保洁费并要发动社会力量筹集部分保洁经费及其它整治资金。
(三)强化宣传发动。村场继续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搞好农户责任区卫生。继续教育、引导农户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培养良好习惯,规范用池。
(四)严格保洁员管理。农村保洁员的配备以村场为单位,按总人口2‰的标准配置,与所在村场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原村(居)民身份不变,镇环境卫生整治指挥所负责对村场保洁员的考核、监督与工资发放。农村保洁员的报酬由基本薪酬每月400元和奖金每月100元组成,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预算,镇村各负担50%,按季打卡发放每月400元基本薪酬;对保洁员按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季度奖金。农村保洁员报酬超过6000元的由村场居委会自行负担。农村保洁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采取灵活动态的管理办法,对工作责任心差,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较差的要及时进行调整、重新招聘。
(五)加大考评力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将继续作为对村场和部门的重要考评内容,考评结果与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并根据考评情况确定相应的奖罚办法。
1、考评方法。定期考评与不定期督查检查相结合,一季一考评。具体考评办法根据阶段性任务另行制定。
2、考评内容。着重对常态保洁、垃圾池建设与使用、宣传发动群众、检查评比、保洁员履职情况、村干部工作状况等方面进行重点考评。
⑴深入发动群众。村场要继续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做到宣传入户率达100%的同时群众参与率达100%,并督导落实农户“三包”责任。
⑵定期开展评比。村场干部之间、组长之间、党员之间、农户之间的定期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实行一月一评比、一月一公示。
⑶垃圾池建设。按照县定农户垃圾池的质量标准完成建池任务,宣传、引导农户科学使用垃圾池。
⑷实行常态保洁。做到所辖范围内道路、渠道、沟港、池塘、田园、农户庭院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倒乱丢现象,无乱贴乱画现象,无乱堆乱放现象等。镇指挥所将不定期的对村场大面上的环境卫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记入督查日志,在村场季度评比时作为扣分项目。
⑸保洁员履职。保洁员按工作职责,认真履职。保洁员做到责任区域无可视垃圾,保洁效果好;同时深入农户宣讲文明卫生、科学用池,督导群众改变不良习惯。
为进一步改善镇村面貌及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通过集中整治,实现“两净、三无、两有”的要求。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结合农村各项精神文明建设,重点解决农村人居环境“道路高低不平、乱搭乱建随处可见、垃圾成堆、草堆杂物乱堆乱放、河道淤阻、杂树杂草丛生”等环境问题,通过“三清”、“五场”建设,实现“四化”目标。争取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充分利用生态优势和县位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力争达到农村社会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1、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实行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水管站统筹协调,各村、各单位组织实施,全镇统筹规划,全面推进落实。
2、坚持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原则。各村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村县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3、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原则。在全面展开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形成亮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4、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原则。实行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努力在完善体制、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努力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全面推动村庄环境综合治理,结合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四创两争”工作,实施修建村屯道路、边沟整治、垃圾清理、污水处理、村舍改造、村屯绿化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建设,落实每村编制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完善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每个村为单元,以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综合治理为手段,着力控制全镇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从解决村庄“脏、乱、差”,改善人居环境入手,做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力争达到生态良好、生产发展、村容整洁、生活宽裕、村风文明的目标。
(一)村庄环境综合治理。
1、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与管理机制建设。建成几个村级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桶点(垃圾中转站)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卫机具等作业设施、设备的购置,组建保洁队伍,建立起“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体系和集中处置机制,建立管理、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
2、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池建设。在驻镇村开展生活污水净化池试点建设,总投资40万元,净化生活污水能力达30余万吨。
3、农村户用清洁能源建设工程
各村根据当地废弃物具体情况,对农业生产、加工及居民生活废弃物进行多级、充分利用,减少生态系统外部物质与能量的投入,减轻农业生产性污染,维护生态良性循环,同时生产清洁能源,提高综合效益。
4、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程。全面推动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到__年,建成生态乡镇和6个生态村。
(二)道路环境建设。
继续完善公路网络结构,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全面实现村村通道路硬化的发展目标,把农村公路延伸到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点,实现真正的“村村通”。村里主干道要水泥硬质化,道路要实行“户户通”,主干道要按照城镇建设标准,两侧配置路灯。现我镇实现行政村之间的道路硬化目标,“十二五”末,我镇将完善自然村之间的道路硬化,实现四通八达、干支相连、联网畅通的公路骨架。
(三)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我镇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全面贯彻市委、县委精神,全面推进镇域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以解决好由化肥、农药、农田废弃物等带来的污染问题为重点,为彻底根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现代建设持续协调发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做好农业休闲观光园区招商引资,建设和服务工作。镇林业站:负责经济林木、绿化苗木的招商引资、引导种植和技术服务工作。镇城建办:负责做好园林园艺及景观建设工作,园林园艺及景观。镇国土所:负责园林园艺及景观建设等农用地征占用和农用收贮等工作。
4、绿化造林。至__年,完成义务植树52万株;样板林1000亩;森林覆盖率达40%,村庄绿化49个自然村,计划植树83000株。
(四)饮用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源卫生安全管理力度,强化水源的监督监测体系,以管网改造和管道延伸为重点,突出解决饮水水质超标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全镇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1、饮用水安全。组织实施自来水改造。
2、工业
企业污染防治将各类废弃物较多的工业行业、企业,作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的重点,促进污染零排放,建立物质闭路循环,重新利用废物资源,有效降低消耗性污染。强化环境保护,将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逐渐向清洁生产方式过渡,建设生态文明厂。在各类经济活动,严格控制排污,同时加强整治河道力度,提高河水调蓄能力,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保证水质达标。
(五)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1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科学构建示范工程,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节约型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2、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农村环境信息系统,改善农村水、土、气、声环境综合监测体系。镇成立农村环保大队,配备队长1名,副队长1名,工作人员10名,负责镇主要街道及重点区域环境管理,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兼职保管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和全村环境监督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教育。各村、单位、部门实行统一组织领导,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程项目,认真组织实施。探索新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镇、村两级责任体系,严格督查增长率,提高农村环境监管力度,制订奖惩办法,把农村环境质量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查外不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农村环境污染行为予以经济处罚。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保障环境保护行为和投资者的合理经济利益。
(三)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坚持环保投入优先原则,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安排,积极推行“以奖代补”,积极扶持整治项目,鼓励经济条件好的村居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广泛吸引各种本地资金、镇域外资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建设项目,逐步形成规范的村域综合整治和农村环保工作的投入投机制。
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形成常态,根据《休宁县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浯田村南田自然村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居民规模达200以上
二、整治标准
凡土必绿、凡水必清、凡危必拆,达到“五清四化一改”。(五清:清理河沟渠塘、清理垃圾粪污、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搭乱建、清理无功能建筑;四化:村内主干道硬化、房前屋后绿化、农村改厕净化、安装路灯亮化;一改: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三、整治任务
(一)绿化。凡土必绿;村庄道路两侧、河沟渠塘两侧、房前屋后空闲地块、文化健身广场周边、村内空置地块等范围进行有效绿化,以乡土树木种植主,提倡乔木、灌木搭配种植,积极管造围村片林力争达到森林村庄标准。发动农户自栽自管,种植花草果树、乡土树种,绿化庭院。
(二)净化。凡水必清;对村庄内所有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散乱秸秆进行清除,对所有黑臭水体进行清淤整治。发动农户参与,自我改善清洁居住环境。
(三)拆危。凡危必拆;坚决拆除危房、危舍等无功能建筑物。发动农户支持参与或自拆。
(四)亮化。对新安装太阳能路灯的村庄,5盏以上给予每盏1000元补助,最高补助8000元。
(五)改厕。2020年完成40户改厕任务,村庄内户改厕要实现全覆盖,鼓励户用厕所进院入户。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要求,由各村负责组织实施,鼓励 “分户改造、集中处理”,联户、联村一体化治理。发动农户积极申报,主动配合。
(六)道路硬化。内部主干道路全部硬化,硬化路面宽度不低于2米,次干道石渣、旧砖等铺设,力争实现户户通。
(七)五清一改。
1、清理河沟渠塘。对村内河沟渠塘、农业灌溉用渠、排水边沟、废弃水体等进行疏波清淤,清理水体中漂浮物,实现水体清澈,坚决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方可做好护坡进行绿化,采取综合措施恢复良好的水生态。
2、清理垃圾粪污。无散落垃圾、棵露垃圾、积存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合理布设,无溢满垃圾,有条件的村庄可实行垃圾分类,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严禁动物养殖类污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影响村庄环境。
3、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村内巷道和空闲地块的柴草、砂石、废弃物等积存杂物,对农村柴草和设备统一规划,集中放置,对违章交叉穿越及搭挂供电线路的,进行集中整治,使电力、通讯线路安全规范,无安全隐患。
5、清理无功能住房和无功能圈舍。坚决拆除农村危房,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
各村、各单位:
为持续提升农村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镇村人居环境一体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路
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加大投入,逐步提升,着力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全面运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打造“路净、庄美、水清、岸绿”的生态宜居村庄。
二、工作目标
提升村庄环境整治水平,实施区域范围内交通道路沿线环境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强力推进长效管理全覆盖,确保列入今年省验收名录的11个行政村通过省级验收,力争创建1个三星级康居村。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合项目、统筹建设原则。整合财政一事一议、农桥建设、农村改厕、村庄绿化、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工程等项目,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村庄环境整治水平。
(二)坚持提质扩面、综合治理原则。对已开展过整治的村庄进行环境再提升,注重交通道路、河岸沿线的环境治理,重视镇村结合部等重点地段卫生环境治理。
(三)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护原则。继续实施村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加快落实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
四、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村庄桥梁、道路、停车场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力度,各村要按照村庄整治提升的要求,加快推进一事一议、农桥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居住和出行条件。加强村庄健身场所及健身器材更新建设。加快改厕进度,加大公厕建设力度,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未进行过户厕改造经申报批准纳入2014年省改厕项目的行政村,可在户改厕范围内,新建3-4座公厕。扶持村级污水处理和垃圾中转设施建设,以整合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为抓手,分年度推进村级污水处理、垃圾中转设施建设、畜禽粪便处理等项目。开展绿色家园建设,对村庄道路、河道实行全方位绿化,确保有路有树、有河有树,提高村庄绿化水平。争创1个绿化示范村,3-4个绿化合格村。
(二)着力提高村庄环境整治质量。各村要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回头看”,采取现场排查、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逐步拓宽整治覆盖面,促进全村范围内环境整体提升。对去年上半年开展村庄河道疏浚的5个村有结转任务整改到位的,核发剩余30%的市补考核资金;对去年下半年开展村庄河道疏浚未验收的6个村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完成土方任务,通过市级验收。列入今年省验收名录的11个村,要对标补差抓完善,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强长效管理,确保通过省验收,对未通过省验收或长效管理未通过市级验收的,扣发5万元补助资金。对已命名的三星级康居村,要在挖掘特色上下功夫,探索与农村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途径,促进村域经济同步发展。已命名的二星级、一星级康居村,要对照更高等级康居村标准,完善设施,提升功能。
(三)全面落实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各村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方案,建立卫生保洁、垃圾转运、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五位一体”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按照有长效管护队伍、有长效管护设备设施、有长效管护职责、有垃圾处理途径、有监督管理制度“五有标准”,重点突出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和垃圾填埋场规范化建设,整治沿路沿河垃圾,构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体系,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提升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水平。按照省定农村人口每人32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配强工作队伍,持之以恒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提升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引导群众参与、支持、配合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引导群众强化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镇政府将适时组织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作联动,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镇环境提升及长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是组织实施农村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整治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和项目组织实施。镇整治办牵头组织考核验收;财政所负责资金的管理以及一事一议、农桥建设管理工作;水务站负责村庄内河道疏浚完成情况考核工作;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林业站组织开展绿化示范村、合格村创建活动;文化站负责指导健身场地建设和体育健身器材安装使用;环保办负责督查指导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镇纪监部门负责村庄环境整治水平提升和长效管理落实的效能监察。
自治区党委、政府逐级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自上而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指标量化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基层。
2010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将环境保护部已签署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协议书》送达宁夏,由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环保部签订了协议书。随后,齐同生又与宁夏5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书》。
2010年8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成立了由自治区主席王正伟任组长,原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于革胜、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任副组长;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发改委、建设厅、农牧厅、水利厅等1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全区自上而下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为综合整治提供组织保障。
2010年8月30日,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在永宁望洪镇南方村隆重启动。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原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于革胜、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自治区人大副主任何学清、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国权等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紧接着,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在全区各地紧锣密鼓地展开。
2010年11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举行了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自治区政府分别与全区22县、区政府及农垦系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随后,各市、县人民政府又与所辖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指标量化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基层,全区上下构建起了塔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工作体系,把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为综合整治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出台“两方案一办法”
为了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选得准、实施好、能见效、出经验,从2010年开始,自治区政府每年都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认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手段,在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各市、县(区)以及沿黄区域(黄河金岸沿线)、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三个重点整治示范区域内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并根据全区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山川有别的环境功能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采取不同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标准,出台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2010~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宁夏农村环境整治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宁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使实施方案经济、可行、科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核定的资金量,进一步细化、优化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后,报自治区财政、环保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并按专家意见对其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后,紧锣密鼓地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顺利实施。
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
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区覆盖了宁夏全区5市、22个县(市、区)及农垦系统的1040个行政村、使全区三分之一以上农村人口受益。虽然与外省市相比,宁夏是个内陆小省区,但地域类型多样,南北差异明显。北部是引黄灌区,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南部是干旱山区,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为国家重点扶贫地区。资源环境差异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成为制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瓶颈。
为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山川、城乡区域不平衡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山川有别的原则,分别确定了不同区域的治理重点和相应的治理措施。一是山川有别的污水处理办法。对经济较发达、人口集中的沿黄河金岸环境整治片区,优先考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在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等接入要求的村庄,采用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模式;在人口较多、居住相对集中、经济条件较好、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中心村镇,采用建设污水处理站的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对经济不发达、干旱缺水、生活污水量较小的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环境整治区域内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镇区中心村,采用建设低成本、易管护的化粪池和人工湿地的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对山川远离城市、分散居住的村庄,处理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采用建设“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等分散型污水处理模式。二是山川有别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对沿黄河金岸环境整治片区,生活垃圾主要采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按照一定密度设置垃圾箱或垃圾池,固定保洁人员,设置垃圾中转站,定时定点清理到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在离城市垃圾填埋场20公里以上,具备建设条件的偏远村镇,可因地制宜建设覆盖几个乡镇的垃圾填埋场。对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重点抓好生活垃圾处理,在城郊村镇采取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在距离县城填埋场20公里以上,有自然洼地、谷地、沟壑区等地形地貌资源的,建设乡镇小型垃圾填埋场,采用“农户分类、组上保洁、村级收集、村镇转运、乡镇处理”模式。
注重质量控制,规范项目管理
为确保示范项目有效实施和建设质量,自治区政府责令相关部门从项目申报审批、督导检查、项目资金管理三个方面加强了审查督导力度,严格把关。
在项目申报审批方面,先由县级环保和财政部门提出申报项目,县区政府把关;然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财政厅组织专家现场实地踏勘,初步确定建设内容及投资。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自治区和市、县(区)环保、财政部门与专家共同进行项目方案审查并下达批复,各县(区)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具体组织项目的实施工作。整个项目从审批到具体施工,均要求严格依照合同制、招投标制、法人制、监理制执行,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抽查督导,并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事务所对2010年以来已完工和正在实施的所有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督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不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在项目资金的使用方面,自治区制定出台了《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联签审批制、资金使用审计核查等制度。
一、主要工作
1.坚持上下联动抓宣传
发挥典型引领、模范带动作用,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全镇经济工作会议上,采取让在这项工作中积极性高的村干部讲经验、表决心等措施,充分鼓动起全体村干部主动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热情;利用一周时间,镇上组织了3辆宣传车到各村巡回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意义;同时,各包村干部组织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积极争取群众的了解支持,努力化解该项工作上热下冷的矛盾。通过以上措施,在全镇营造出了人人支持、户户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2.目前的收集、转运情况。
我乡严格实施“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收运体系,全年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00余次,共清理“乱堆乱放”800余处,乱搭乱建500余处,月平均清理垃圾1000吨,添置垃圾桶950个,落实保洁人员98人。每月就城市管理、垃圾治理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就每个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并规划改进。
3.坚持调度观摩抓进度。
为给全镇城市管理及垃圾整治工作持续增添压力和动力,分管领导及垃圾治理工作人员去成效显著乡镇实地观摩,学习先进经验,观摩结束后,立即召开调度会,各办事处逐一汇报辖区内各村工作进度,既总结经验,推广好做法,又分析不足,研究制定应对措施,最后分管领导逐个办事处予以点评,在全镇形成了你追我赶,比进度、比质量的良好势头。
二、存在的问题
1.村民思想意识有待提高。
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大部分村民卫生习惯较差,对农村环境的严重性和整治工作的迫切性认识不足,缺乏基本的公共卫生意识,只顾个人方便,随意乱倒、乱丢垃圾,对于在农村中展开的环境整治活动,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思想;在环境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后,总有部分村民仍沿用不良的生活习惯,对于公共设施不予爱护,垃圾依旧按习惯堆放在老地方。
2.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差距较大,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小、配置不均、经济性差,各办事处缺少大型的垃圾清运车辆,生活垃圾绝大部分未能实现无害化处理,造成某些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多在生活区、农田、河边等处堆积。有的村庄虽然配置了垃圾桶、修建了垃圾池,但运转和维护不到位,导致垃圾清运不及时,离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目标相距甚远。
3.环卫工人因待遇较低难以招到中青年人,目前在岗环卫工作平均年龄较高,工作压力大,健康风险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治目标。
搞好城市管理、垃圾一体化工作既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提升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性的宣传,努力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爱护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的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参战;分管领导要靠上抓部署、抓指导、抓检查、抓落实。镇政府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环境整治服务工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导检查、业务考核等。针对整治工作的推进和开展,要由镇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由主管业务部门牵头、会同其他相关责任部门合力抓,切实加快工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