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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表现;符号;视觉传达
我国的建筑领域中以前是缺乏完善系统的理论体系的,但随着近几十年的发展和累计,我国建筑领域中各种高深的理论以及复杂的建筑形式不断的涌现。但最后都是为了要回归真正的建筑本质,即对美学的一种追求,建筑美观这一命题永远都是中心内容。而建筑界所要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使得建筑的形象更加丰富、新颖以及美观。
1、建筑表现
建筑是构建一种人为的环境,为人们从事各种活动提供适宜场所。在哲学范畴,建筑的本质就是空间,其最主要的特性就是具有功能性。在实用的基础上,建筑造型可以是复杂多变的。建筑艺术是作用于建筑群体,立足于平面,对建筑群体的形态构成,色彩处理、材质运用等方面进行设计加工,最终形成了一种实用性综合造型艺术。而建筑表现即是这种实用性综合造型艺术的前期展现方式。在计算机还未如此发达的时期,建筑表现主要通过手绘的方式来完成。手绘制图对于设计师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本功,如建筑速写,速写草图可以快速记录和表现设计师的想法,速写则是绘制技法之一,利用线条的虚实、疏密,来表现建筑体或建筑群体的形态特征和前后关系。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建筑表现的形式更加拓宽了,衍生出了有电脑模拟现实参数所渲染出的效果图和三维形式,将原有的手绘效果图纸转化为视觉表现形式。相较于手绘制图,计算机绘制的效果图更加逼真,是将模型在真实的环境数据下渲染而成,给观者的感受更直观。利用计算机来制作出的效果图,在当今建筑业中已经成为了建筑表现的主要手段之一。
在建筑表现效果图中,平面构成和色彩构成是最基本的要素,通过构成中不同手法的理解,来表现所要求的主体。例如在后期配景中,植物的疏密分布,排列方式整齐或组团分散,色彩鲜艳或厚重,这些因素都可以丰富效果图的层次,产生不同的视觉效果。建筑表现效果图不用于普遍意义上的平面设计作品,它不仅着眼形式,更要求抓住设计作品的重点,使得图中主题鲜明。针对这种特殊性,效果图必须在确定大基调的情况下,更加注重虚实与主次。加之一定的技术辅助,将设计作品细致呈现。
2、建筑形式的概念
(1)建筑形式的产生。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建筑师多采用水粉、水彩及喷笔工具来辅助设计,或制作木质、纸质的简易立体模型,依靠透视学和人体工程学等手段来设计表现建筑。其一,由于有些绘图工具的特性,导致了绘制效果图难度增加。其二,这样的建筑表现形式虽可以体现一定的空间感,但只能局限于某一个角度,不能让观者深入了解和感受建筑本身。其三,也局限于画材画具,很难表达出建筑的特殊立面材质。九十年代,“CAD”等系列软件开发和应用,同时“3DS”、“PHOTOSHOP”及“3DMAX”等多种图形软件的出现,将建筑表现二维平面转向三维立体。计算机中的建筑模型,可多视角转动,拥有逼真的视觉效果,细节表现丰富。为建筑设计师与客户沟通上提供了巨大的便捷。但是这样的效果图也存在着弊端,有模型经过渲染而得的效果图,视觉角度还是有限制,观者在观看效果图时,可能会产生抽象感,不能真切体会建筑群体间的空间关系。建筑动画虚拟技术的产生与广泛的运用,可以增强建筑作品给观众的直观感受,不仅是观者走进建筑作品,获得想要的信息,同时也提高了双方的效率,对后期施工、宣传起到了巨大作用。
(2)建筑形式的现实意义。建筑形式是指为表现建筑以及建筑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动画影片,是动画体系中将动画技术应用在建筑表现领域的一个分支。在其中,包含了诸多因素,如剧本设计、镜头切换、音效、字幕、后期配音等。建筑动画是建筑设计作品的一种动态演示,能够全方位、直观地给观者提供有关虚拟建筑的仿真空间效果。建筑形式能够节省物资、快速表现的。通过建筑形式,建筑设计师可以充分展现自己的想法,不受空间、工具的限制,通过计算机模拟现实环境,在虚拟空间中构筑具有创意的设计作品,提高了效率。同时也可做出不同的方案来比较,分析不足,及时补充改善方案。建筑形式能够提高项目开发的成功率。通过生动形象的三维动态模型,建筑设计师可以像甲方全方位展示了建筑内外部空间与周边地理环境,使甲方能够身临其境,提出修改意见,决定最终方案。在确定方案后,建筑动画也可以为项目进行宣传,为大众所知。消费者也可预先了解项目和订购方式,刺激产生的购买欲望,达到一种全新的数字化营销模式。
3、建筑形式的表达方法
(1)建筑形式的视觉符号系统。建筑形式主要是通过视觉符号系统来传达的,根据皮尔斯的定义,符号形体是“某种对某人来说在某一方面或以某种能力代表某一事物的东西”;符号对象就是符号形体所代表的那个“某一事物”;符号解释也称为解释项,即符号使用者对符号形体所传达的关于符号对象的讯息,亦即意义。[1]将建筑形式中的视觉对象被归纳为一个个符号,并最终区别于其他形式。这一概念建立在符号三元关系的基础之上。在建筑形式中包含了大量的符号,有静态和动态两种。建筑形式的视觉符号之所以产生,其实是以认知为目的。真实建筑空间中的体验和感受是一种包括五官感知的综合形式。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让观者更加亲身体验建筑群体,建筑形式中所要包含的内容就极为重要了。这其中,视觉符号就发挥了充分的认知功能,使得观者能够从建筑形式中迅速地对建筑深入了解,对其周边环境直观而准确清晰的认识。
(2)建筑形式的视觉传达。建筑形式生成方式是根据建筑设计图纸在计算机上制作出虚拟的三维建筑环境。可以根据实际地形的等高线生成虚拟的数字化三维地形,并将各种三维建筑模型根据设计方案的要求布置其上。在这其中,用于建筑形式中的每一个虚拟模型都具有可观、可感性。在建筑形式中,每一个建筑形象的视觉符号都必须有相对应的那个真实建筑构件,而各个元素之间的尺寸比例也会符合建筑图纸所标示的尺寸比例,材质表现更是贴近于现实存在。
4、结论
要让一座建筑获得人们需要的美感,要从整体着手,要具备完整性,不仅在功能和结构的角度去考虑这一点,更要从建筑物所能表现出的视觉效果上去体现内外整体的和谐。
参考文献
[1] 孟妍.建筑动画视觉语言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11).
关键词安东尼・高迪;超现实主义;建筑评论
abstractAnthony Gaudi with its rich imagination, bold creative thinking, and its unique form of expression, leaving an impassable peak for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Also offers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for today's design thinking
Key words Anthony Gaudi; surrealism; architectural criticism
中图分类号: X79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安东尼・高迪(Antony Gaudi,1852一1926年)是现代设计史上最伟大的建筑师之一,被誉为“西班牙最天才的建筑师”,高迪的一生是奉献建筑艺术事业的一生,奇异的幻想支配着他的设计灵感,他用自己的建筑塑造了一座“超现实”之城。
1 选择性继承
高迪建筑艺术的独特魅力,首先不仅是历史的传承,蕴含在设计领域的发展中,融汇在人们的思想里,而且对设计美学有巨大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唯一且不可复制性是高迪作品最大的特征,设计中充斥着各种风格的杂糅,也伴随着浓厚的地方文化与传统烙印。
1.1 加泰罗尼亚的影响
高迪出生于离巴塞罗那不远的一个加泰罗尼亚铁匠家庭,其一生在巴塞罗那度过,他的建筑活动也基本没离开过这个塞万提斯心目中的“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历史上的加泰罗尼亚曾经被来自西欧和东方穆斯林的不同强权统治,东西方文化在这里交汇,形成了迥异于西欧的独特地域文化。而高迪生活的年代正是加泰罗尼亚民族自治运动的巅峰阶段,民族文化的觉醒和振兴无疑是那个时代建筑师创作的精神支柱和核心创作内容。在文森公寓、居埃尔之家的实践中明显带有摩尔人的装饰风格。
1.2自然主义
“直线属于人类,曲线属于上帝。”
高迪从观察中发现自然界并不存在纯粹的直线并且终其一生,都极力地在自己的设计当中追求自然,在他的作品当中几乎找不到直线,大多采用充满生命力的曲线与有机型态的物件来构成一栋建筑。加泰罗尼亚的山脉、地中海的海水、大自然的各种生物都是高迪创作的源泉。自然界各种偶发天成的形态使得任何直线在高迪看来都是人为的存在,而只有曲线才是自然的。
2超现实主义风格
高迪世界既柔软又坚硬,他的建筑实践具有“超现实主义的”、崇高的,神秘的力量。即使是最细小的部分,高迪的作品也带着强烈的个人风格,也包含着超现实主义的思想。圣家族大教堂, “它就像一个巨大的被腐蚀的牙齿,充满了各种可能性。”圣家族大教堂与其他建筑作品不同,并没有遵循任何风格理论的指导规则,基本上是个人风格的表现。他花了四年时间,以颠覆性传统的方式重新修建了教堂的地下室,改变了地下室的朝向,并用五个祭堂代替了大台阶,正中的祭堂安放主祭台,并加高了拱顶,重新彩绘了圆柱,在地下室的周围挖出了沟渠。与通常的圆柱不同,这些石柱带有条纹,在他看来这些条纹“赋予了石柱生命,使它更加挺拔,使它在沉睡中苏醒过来,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支撑穹顶的石柱在穹顶的起点处如树枝一般分叉开来,从视觉上看,顶部空间划分更加多层次,从技术角度看,也有效地分担了重量。空间的划分犹如树林间的树枝层层叠叠,光影作用下透露出神秘的气息,行走于中又有灵动的空间感。
3 审美特征
3.1 形体美
高迪喜爱大自然,特别注意动、植物及山脉的造型。他观察入微,他所看到的自然美并不是刻意的美,而是具有效用、实用的美。所以寻找到他所要的美感 ――自然就是美,美即是实用性,实用即是自然的存在,自然即是实用的展现。因此在高迪的设计作品中,一切灵感来源于自然和幻想,你会不由的感受到高迪创造的奇异建筑中,所流动着万物的生机、自然的生命和对神的虔诚。 米拉公寓无论外表还是内部,包括家具在内, 他都尽量避免采用直线和平面。外观到处可见蜿蜒的曲线,有连绵起伏的动感,整座大楼宛如波涛汹涌的海面。窗前阳台栏杆由扭曲回绕的铁条和铁板构成,就像植物的藤蔓,自由的生长卷曲又相互缱绻而富有灵性。里面窗户犹如蜂窝,整座房子就像被海浪侵蚀又经风化后布满孔洞的岩石。公寓的屋顶高低错落,螺旋形的天花板设计,既像海浪的漩涡,又像是海洋生物。墙面凹凸不平,房间的平面形状也几乎全是离方遁圆,没有一处是方正的矩形,内部的家具、门窗、装饰部件也全部是模仿植物、动物形态的造型。有机形状的窗洞、门洞、裹嵌在墙壁上,如天生的一般。仔细观察,你会发现每个造型的纹路都有明显的差别,感叹其卓尔不群的创造能力!
3.2 工艺美
“建筑的作品就是光、雕塑、结构和装饰等的和谐。”
我们可以看到在他的建筑中大多采用玻璃、陶瓷碎片、珐琅、天然石材等料器进行有意味的镶嵌装饰,是高迪独创性的艺术特色。他把平面镶嵌用于立体的建筑和雕塑,使古老的镶嵌艺术焕发出独特的艺术魅力,拓展了镶嵌艺术的语言表现力。繁复的细节与装饰是高迪作品让人着迷的地方。巴特罗之家的设计灵感就来自于加泰罗尼亚的“乔治屠龙救公主”的民间神话传说。该建筑样式怪异,充满了浪漫主义的梦幻气息。 “帽子”屋顶表面被设计成龙的脊背造型,并用较规则的彩色釉面陶板有规律地密集排列,犹如层层龙鳞,色彩由粉红过渡到浅蓝色,在光线的照射下折射出神秘光晕。建筑的外立面也采用色彩浓丽的陶瓷、玻璃碎片、天然贝壳进行镶嵌,从而打破了建筑外观的平整感,而形成了凹凸不平的视觉变化,使其与周围的自然环境融为一体。镶嵌所用料器也大小不一,色彩斑驳陆离,在不同光线的照射下,变幻莫测,加之窗户上用彩色玻璃镶嵌的纹饰和怪异的建筑风格,使整座建筑透射出神秘而诡异的气息。
。除了在建筑中使用镶嵌装饰外,对铸铁工艺的应用亦堪称一绝。高迪自小接触各种材料,参与手工艺制作,使得他对各种材料的特性和手工艺技术的运用有其独特的认识与见解,从而得以在建筑上得以娴熟运用。例如格尔馆的正门、巴特罗之家阳台、米拉公寓阳台等等都是高迪在铸铁工艺上富有天赋的绝佳例证。
3.3 色彩美
建筑本身是离不开色彩的,色彩成为表达建筑心情最直接的方式。
在古埃尔公园百柱厅的顶部充满浪漫主义情趣的镶嵌图案,呈放射状的太阳纹,镶嵌所用的料器材质、形状、大小不一,色彩分布不对称,并巧妙地运用了三组对比色。由于面积和量的不同,对比强烈而又和谐统一,在灰白色碎瓷片的衬托下耀人眼目。在不同时刻的光线下,镶有各种图案的镶嵌物体表面都会形成不同效果的美感,用众多色彩斑斓的马赛克拼成的图案,颇具印象派的点彩效果,带给人极大的视觉审美享受和精神满足。
4 结语
高迪的设计考虑的已不再是局限于建筑本身,而是更多的关注个人的思想与内心世界的外部表达。安东尼・高迪以其丰富的想象力、大胆的创意思维、及其作品独特的表现形式,为建筑界留下一座座不可逾越的高峰。他的建筑在一个世纪后被“超现实主义”的支持者奉为经典,他的作品无不渗透着浓厚的“超现实主义”特质,为现如今的建筑创作留下无尽的思考和启迪。
参考文献
[1] 赵鑫珊著. 建筑是首哲理诗:对世界建筑艺术的哲学思考. 天津:百花文艺出版.2008
[2](西)夏威尔・古埃尔著 曹新然译. 安东尼・高迪. 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3] 徐芬兰, 高迪的房子[M].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3.
关键词:建筑作品;商业目的;合理使用
中图分类号:F722.2文献标识码:A
一、对建筑作品商业目的复制的性质判断
合理使用是指他人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是应当尊重作者的精神权利。对于建筑作品的合理使用,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10项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对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这种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等复制行为,从复制的目的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非商业性目的的复制行为。这种情形一般是指在旅游途中把自己欣赏、喜欢的建筑物拍摄下来以作纪念等不具有营利性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第二,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我们在这要讨论的是对设置在室外公共场所的具有艺术价值的建筑物进行拍照、临摹制作成画册进行出版或是用作广告目的,亦或是以立体建筑物为原型制作平面的拼图产品销售等,这些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再次建造立体的建筑物,但它同样能为非著作权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基于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各国立法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则认为无论是非商业性目的还是商业性目的的复制行为均作为合理使用制度加以规定。美国《版权法》第120条(a)项规定;已建成的建筑作品的版权不包括禁止制作、发行或公开展出该作品的图画、油画、照片或其他表现形式,假如体现该作品的建筑物位于公共场所或位于通常从公共场所可看到的地点。其之所以对著作权做出这种限制,理由是建筑物是开放性的,是公开为人们所欣赏的艺术形式,建筑学理论的发展、交流和传播还有赖于譬如照片、海报或者其他形式图画的展示。他们认为这样的规定对于个人的经济利益没有造成实质上的损失,对公共利益来说无疑也是很有利的。
另一种观点将商业目的复制行为排除在合理使用制度之外。如俄罗斯著作权法将合理使用制度规定为:对永久设置于自由参观公共场地的建筑艺术作品、摄影作品、造型艺术作品进行复制、无线电播放或者电缆公开传播,用于商业目的的情形除外。日本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对永久置于街道、公园及其他向一般公众开放的户外场所的美术作品或建筑作品,允许他人通过油画、绘画、雕刻、摄影或其他艺术工艺手段复制。但是,如果增加雕刻物,采用建筑手段复制建筑作品,为永久陈列公共场所而进行复制或为销售美术作品的复制品而进行复制等,不属于合理使用。我国台湾《著作权法》第58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在街道、公园、建筑物的外壁或其它向公众开放的户外场所长期展示的美术著作或建筑著作,除下列情形外,可以任何方法加以利用:以建筑方式重制建筑物;以雕塑方式重制雕塑物;为在街道、公园、建筑物的外壁,或其他向公众开放的户外场所长期展示的目的所进行的重制;以贩卖重制物为目的所进行的重制。
相比较看来,我国著作权法的“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属于合理使用目的的规定则显得不是很明朗。该条款只是对被使用艺术作品所处的地点、使用艺术作品的方式作了相应的规定,而没有对侵权者的使用目的(以商业性营利为目的还是仅是娱乐、欣赏为目的)进行规定。而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这也没有对合理方式进行明确的解释,仅仅是从司法解释我们也无法判断“合理的方式”是否包括以商业性、营利性作为目的的情况。况且对于“合理”这一具有很大模糊性的概括性的词汇,不同人的界定标准是不一样的,这在司法实践中就留给法官过于宽泛的自由裁量权,有可能造成对同一案件有不同的判决,这对于维护司法的公正,稳定市场秩序是很不利的。
二、对建筑作品商业目的的复制的应然性质
那么对建筑作品商业目的的复制到底属不属于对作者著作权的侵犯呢?作者的复制权是作者著作权中重要的财产权利,是受到国际公约和著作权法保护的合法权利。因此,在建筑作品的侵权复制案例中,如果承认对建筑物进行商业目的的复制是合理使用,那将会极大地损害作者的复制权。一般建筑作品的投入都是巨大的,收益相对来说也是较大的,承认对建筑物进行商业目的的复制是合法的,将会严重损害作者的经济利益。此外,将商业目的的使用纳入合理使用的范畴也会对导致侵权复制之风盛行,对作者创作的积极性和建筑作品潜在的市场价值都将产生不利影响。
因而,笔者认为,基于商业性或营利性目的使用建筑作品,使得除作者以外的人虽然没有进行创造性的劳动却可以通过使用作者的作品获得经济利益,其结果必然会损害作者原本可以通过许可方式获得的经济利益,这不符合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制度的构成要件。因此,未经作者允许,以商业目的将建筑物从立体到平面进行复制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对作者的著作权构成侵权。
综上,为了加强对建筑作品法律保护,完善建筑作品的合理使用制度,笔者认为可以采用吴汉东先生的立法建议,将《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10项规定为“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但将其复制品用于营利目的的除外。”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1-076-02
近些年来我国出现了大量“山寨”国外经典建筑设计的事件,引起人们关于建筑设计和建筑作品的保护问题,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中国知识产权10大案件中的“保时捷诉泰赫雅特著作财产权纠纷案”将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进行了推广。1990年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建筑作品的相关规定,1991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美术作品的定义中包含了“建筑”二字。2001年《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建筑作品首次出现,与原第3条美术作品相分离,成为单独的一类客体与美术作品并列。2002年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美术作品定义不再包含“建筑”二字,在第4条第9款中对建筑作品单独作出了定义。2012年国家版权局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对于建筑作品部分进行修订体,建筑作品进一步独立成为一类著作权客体种类不再与美术作品并列。
建筑作品在立法角度不断加强保护的趋势可以看出,我国在建筑作品保护方面仍处于起步阶段,对于建筑作品的认识还有待于借鉴国外立法实践不断推进我国的相关保护工作的开展,在这首先还是要充分了解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的价值和意义。
一、 国外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首次明确的建筑作品的保护范围的国际组织规定是在1986年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做出的,其中明确建筑作品包括建筑物和建筑设计图与模型。英国著作权法规定受保护的建筑作品只包括建筑物和建筑模型,而设计图纳入图画作品一类保护,德国、法国与日本的相关立法也采取类似的保护方式。美国的著作权法则将建筑设计图、建筑物模型和建筑物同时建作为建筑作品保护,1976年美国版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客体中并不包括建筑作品,而是与建筑有关的图纸、规划、模型是作为绘画、图形和雕刻作品类别保护,对建筑物中体现的建筑设计采取有限保护的模式。美国国会立法报告认为按照规划建造的建筑作品只能获得最低限度的著作权保护,而只有单纯的纪念建筑作品才能获得完全的保护,同时,如果建筑作品的外形设计与建筑物实用功能无法分割就不应获得著作权保护。
建筑作品的表现形式只能通过归类于“绘画、图形和雕刻作品”一类的建筑规划或模型来保护,这种设定的原因在于建筑设计规划和相关图纸符合绘画或图形作品的实质要求而不是它们符合寿著作权保护的客体的要求。1988年的《伯尔尼公约法案》提出了对建筑作品提供保护,但仅仅是在关于“绘画、图形和雕刻作品”的定义里添加“建筑设计”一词,也没有具体明确的相关作品保护的细节描述。1990年美国《建筑作品版权保护法》中确定了建筑作品受法律保护,相应的在《版权法》第102条中受保护作品中加入了“建筑作品”,同时在第101条中增加建筑作品的相关定义。在该项法案通过之前美国建筑作品作为“绘画、图形、雕塑作品”受到保护必须满足实用性与艺术性的可分离性标准,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必须依据该原则将建筑实用功能排除著作权法保护,但是这种分离标准建筑物的实用性和艺术性分离时十分困难的,建筑作品不像实用艺术品,可以通过简单的观察和分析就可以得出实用性和艺术性的分类。在具体的建筑设计中,某些设计元素的功能性和实用性分别一般只能由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能够判断,对审理法官来说这样的判断难度巨大。
二、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内容
建筑作品的创作完成的过程中会形成不同类型的作品,建筑作品的思想表达一般都会体现在这些作品中,从建筑作品形成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草图阶段,草图是建筑作品的独创性表达最初形成阶段,对建筑作品的最终完成起到主导作用,负责草图设计的一般是业界资深人员,他们一般参加具体细化的建筑设计图;建筑设计方案阶段,这一阶段是将建筑设计具体化的形成平面图、立体图、剖面图等等相关图纸;建筑施工阶段,以工程化的形式将建筑物表现出来,这是会产生各种建筑施工图纸。各阶段产生的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建筑设计图
建筑设计图不仅仅包括能直接体现建筑设计类的设计图还包括建筑施工图,只有相关技术人员通过一定的转化才能得到建设作品的外形设计等要素,对于第一类的建筑设计图来说,对于设计者的美术等艺术修养要求极高,这些作品可以体现建筑物的整体或部分的表现,这就与绘画类作品的区别较小,目前多数国家也是利用绘画图形作品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二)模型作品
模型的定义是“依照实物的形状和结构按比例制成的物品”,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相关词汇解释中认为“模型”在著作权法中是艺术性作品或商品的特殊外观形式。在《著作权法释义》认为模型作品是依照实物的形状和结构按比例制成的物品。从时间顺序上来说,一般要求模型作品是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形成的,而建筑模型往往早于建筑物甚至早于施工图纸出现,这样从性质上无法明确其地位,但是建筑模型作为著作权法客体中的一类,无论什么时间阶段形成的建筑模型都会体现出建筑设计者的构思,以一种最直观的方式展现其设计思想。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将建筑模型从“模型作品”分离,将“模型作品”的名称修改为“立体作品”,这也是相关立法者对于这类建筑作品保护的趋势的认同。
(三)建筑物
“建筑物”不同于通常意义上建筑,各国对于建筑作品的保护范围的小和保护力度都会决定“建筑物”在法律中的定义,世界上多数国家,建筑物都包括建筑物以及建筑物上艺术装饰物,甚至有些国家将“建筑物”的理解扩大,将建筑布局和建筑的标准构件甚至于城镇建筑的布局等等纳入“建筑物”中。但是无论各国的解释有多少迥异,建筑物一定是最直接的方式表现建筑设计的一种形式。目前在我国的现行著作权法中将建筑物解释为“建筑物或构建物”。
三、建筑作品的表达和独创性
(一)建筑作品的表达
著作权法中思想表达两分法的具体要求是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那么具体到建筑作品中建筑作品如何表达才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中的作品表达是这个问题的关键。
一般我们可以认为建筑设计中某些设计元素可以构成建筑设计的思想表达,这些表达可以通过两类表现形式:一类是通过直观的展现建筑设计中的各类要素,这就包括建筑效果图、模型、草图以及建筑的最终成果建筑物,另一类是非直观的展现建筑设计,这里主要是建筑施工图。第一类的表达方式中,建筑设计的表达与建筑设计本身在形式上相互融合并未分离,建筑设计本身与建筑设计的表达达到了统一,如果按照这些表达的具体形式为依据的建筑物,不仅是直观的设计表达的复制也是对建筑设计的复制,虽然在具体设计表达到具体建筑的转换过程中有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投入,但是这些劳动不能产生新的独创性表达以此也不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新的作品。在第二类表达方式中建筑施工图不能直接展现出建筑设计,而需要通过建筑专业人员具体施工图上的专业数据、标记等进行专业化的解读转化才能得到建筑设计,虽然这一类表达并非直观的表现建筑设计本身,但是通过一定的解读就可以得到建筑设计直观表达,这样的表达也应当受著作权保护。
(二)建筑作品的独创性界定
只有具有独创性表达的作品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只有达到这一关必备的条件才能成为著作权上的作品,如果我们要把一个建筑作品作为著作权上的作品加以保护就必须要有其独创性的表达。
建筑作品不同于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必须适应更多的实际生活的要求,在这其中国家的设计规范、用材选择、建筑功能需求、客户喜好等都会对建筑作品的设计表达产生深入的影响。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对于作品的独创性要求较低,通常“一点点就足够了”,而大陆法系国家对于作品独创性要求相对较高,至少要能够体现作者的“个性表达”。我国对独创性的标准一直未明确规定,这就对司法实务中工作人员的独创性的判断造成影响。
建筑设计相对于其他著作权作品的不同在于建筑设计更多的需要继承前人的设计成果,在前人的基础上加入自己的设计元素形成新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在其他作品的完成过程中可以体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是从无到有的创作,另一种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改进,从这个角度来说建筑设计的独创性表达中区分前人创作和设计者的创作时关键。而建筑设计的独创性目前更多的是在于建筑设计艺术美感上,而非建设设计的技术特征,只要建筑设计有区别于普通设计的表达部分,就应当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建筑作品。
四、建筑作品的归属
建筑作品的设计施工等环节往往通过委托完成,而成为作者必须在作品形成创作过程中有其创造性劳动,从这个角度来看,具体的施工者无法成为建筑作品的作者,这就可以排除施工者的作者身份。具体实践中,建筑设计图纸的著作权一般都会约定归属,如果没有约定也可以按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为委托人。建筑所有者可能在建筑设计形成过程中提出了自己的独创性表达,具体的操作由设计者完成,这样建筑作品最终的形成中所有者有其自身的贡献应当认定为建筑作品的作者,但更多的情况是建筑作品的设计完成时设计者的独立或者团队的创作而成,建筑委托方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立了最终的方案,这种情况下的建筑所有者的作者地位存疑。如果认定建筑作品的设计者是建筑作品的作者,那么其行使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生权势必对建筑所有者的财产权产生巨大的影响,另外建筑物转让的过程中对继受方来说也是巨大的潜在负担,此外建筑所有者在建筑作品保护期内对建筑物的修缮、改建等工作也是对作品的修改,如果必须征得作者同意也不利于建筑物的保护和功能实现。
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看,建筑作品的设计、施工、维护、交易过程中建筑物所有者付出的金钱代价是巨大的,从这方面来看认定建筑作品的权属是建筑物所有者有其合理性,作为建筑物的设计者来说也有其署名权的保留必要。
【关键词】 自然而然、生态建筑、反思幸福
《Rethinking Happiness》 是米兰建筑设计师Aldo Cibic于第十二届威尼斯双年展的展出作品。此件作品的主题为Rethinking happiness : Do to others what you would like they did to you new realites for changing lifestyles.《反思幸福》是关于一个新的可能性社区的研究课题,包括四个不同的项目:
1 Superbazaar
坐落于米兰郊区,靠近新修的地铁站与城市主干道的交叉地段。意图为此地的社区构建一功能性的活动场所,包括日间托儿所,图书馆,休闲中心,户外市场等。还会有低廉的住房便于出租给经济能力有限的学生和外来移民。这个项目的建成可以广泛地服务此地。
2 Rural Urbanism
坐落于城市进入农村,农村进入城市的上海,离上海市区有一小时路程,农田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碾压下岌岌可危。此件方案企图建立一个4平方公里的农业园区并包括相应居住的8000居民,低密度的住宅以保护农业并为居民提供绿色空间。项目包括可以自给的、可持续性、盈利性的“农业中央公园”。
3 A Campus in the fields
位于威尼斯的咸水湖附近,咸水湖天然的地理环境带来了优美的风景和物种多样性。这个带着新技术的项目可以解决250的工作和生活问题。这意味着需要提供新的草地模型和富有耕作能力的农业系统:在相同环境下的农业、蔬菜公园、交通和相应的技术支持。
4 New communities, new polarities
一个国际性大企业从中心区域搬到了阿尔卑斯山丘陵地区的一个小镇工业区。一千左右的工人受雇于这里,并且他们来自世界各地。在小镇的中心,建立一个新的活动区域,便于这些背景不同的外国人可以拥有一个形成统一整体的地方并且可以成为这个社区的有利资源。
2010年12月4号在柏林召开的由德国建筑协会承办的“柏林论坛Berlin Discussion”建筑师Aldo Cibic做了提名为The best of all worlds –Advantage and benefit of utopia的论坛发言。发言内容如下:在实证主义以及自由主义的影响下,对建筑乌托邦一直持怀疑态度,但是毫无疑问,建筑乌托邦有它本身的优点和益处。尽管我们质疑它成为现实的可能,但是它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一个警告和前进的限制力。反思幸福系列设计方案的目的在于寻求建筑与生态之间的平衡,找到一种可持续的、低污染、有机的建筑生态模式。
一、以往的建筑生态危机
早在上世纪,美国建筑师莱特就提出了农耕理想城市——有关广亩的起源与发展问题。莱特提出作为土地分散居住模型的广亩城市(Broadacre City),设置在未来的美国,并描述了一种新的完整性,能消除无创造力的模仿,从而首先在区域性的田野中消除所有城市带来的非难和堕落,消除被有害的过度生长所损害的组织并使其再生。目前正在建设的理想城市阿考桑蒂Arcosanti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沙漠里。阿考桑蒂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建成后将能容纳5000居民。阿考桑蒂的概源于意大利建筑师保罗?索拉里的理论,生态加建筑等于理想城市(ecology+architecture=arcology)。这个理想城市的初衷是为了回应美国城市对自然的掠夺以及美国大都市社会隔离的现象。这是一个复杂的城市体系,它容纳了住宅公寓,自然环境,商业,产品制造,技术,公共空间,工作室还有教育和文化事业,同时又保证了私密的生活空间。所有的系统协同工作,自给自足,致力于达到一种理想的多元城市生活模式。
二、“自然而然”的哲学观
对城市建筑以及整个生态环境的反思恰与老子的“自然而然”的哲学点有相近之处。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是“道”。老子所说的“道”意味着某种虚灵的境地,也意味着导向这虚灵境地的某种途径。《道德经》二十一章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恍兮惚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有精甚真,其中有信。”从价值导向上看道,老子的道最深微、最亲切的旨趣就在于顺应“自然”而不刻意、造作。《道德经》二十五章提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说的即人天地都以“道”为法,而“道”以自然为法,“道”之所“导”不过“自然”而已。这里所指涉的“自然”不是一般人心目中那种成形见体的自然界万物,而是显现于万事万物之盎然生机的某种动势和天趣,自是其是,自然而然。老子的“复归于朴”的价值观,它的趋势在于“返”,意味着一种还原或返归。“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最终归于自然。顺应自然而为也就是让万物各顺其性命而自为。
三 、从“自然而然”到生态建筑
“自然而然”的世界观对生态建筑的关照即是要顺应自然常理、依照着自然发展的趋势安守自然。这是一种朴素的自然观,告诫顺应自然的重要性。老子所勾画的生活蓝图类似原始氏族的生活居住模式:部落而居,伊河傍水,劳作的土地,繁衍生息。很明显,人类不可能再回归到史前状态,于是,建筑师便开始寻找一种新的生态建筑的模式来弥补当今建筑的发展所带来的城市弊病,上文所提到的莱特即为一例。生态建筑学是在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原则下,运用生态原理和方法,把建筑当作一个有生命的健康肌体,既有其自身的良性循环系统,又与周围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平衡。生态建筑设计将建筑整体视为一个人工生态系统,并以一种顺应自然的友善态度和展望未来的姿态,合理地协调建筑与人,建筑与生物以及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rethinking happiness》中,建筑师所要传达的是一种建筑与环境关系的转换,建筑不仅是适应人居住的体验,更多的是要在体验中顺应自然的物我关照,解决人如何适应生态并寻求共生发展的问题。“自然”之“道”已经不是古希腊哲学中“逻各斯”那样把一种势所必至的命运强加在宇宙万物和人。它已经没有了一种强制性的他律。自然地道理在于我们对其顺应之中的阐释与保护。
参考文献
[1] 英国 基斯?托马斯 宋丽丽 译《人类与自然世界》[X] 译林出版社2009
[2] 李振纲《中国古代哲学史论》 [B] 中国社会科学, 2004(6)
[3] 曾坚 蔡良娃《建筑美学》[TU] 中国建筑工业, 2010(2)
关键词:日本,文化,手法
中图分类号:E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多元化”不仅是当今世界建筑界发展的方向,也是当代日本建筑发展的主题。在这样一个发展背景下,他们没有盲目的追随,没有高调的吹捧,在对建筑艺术的本土化改造中,建筑师们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因素,积淀了属于自己的艺术传统。
一、日本建筑师作品及思想解析
1.模糊性――纸与玻璃
在日本现代建筑的众多特点中,有一些被界定为“模糊性”。由内而外的看日本传统建筑,首先注意到的是纸与玻璃,二者都只能隐约看到景物,而给予人以想象的空间。
联想到妹岛和世和西泽立卫的Dior专卖店(图1),多采用白色,轻盈剔透,似乎是在模拟纸张。而新生代建筑师中村拓志设计的日本广岛光学玻璃房Optical Glass House(图2)则更好的利用了这种“模糊性”:基地临近一条繁忙的马路和主要路口,噪音不断,中村拓志以大面积的光学玻璃砖墙为业主设计一个“缓冲区”,让隔音透光的同时,使玻璃房的内与外,寂静与喧闹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居住者从自己安静的家中看着外部繁忙嘈杂的环境,形成鲜明对比。
图1图2图3
2.安藤忠雄:光――日本独特的感性美
日本建筑师安藤忠雄是当今世界最具影响的建筑大师之一,其作品蕴含着深厚的东方文化意蕴和现代气息,并充分体现了东方文化独特的环境心理和精神内涵。
安藤忠雄醉心于混凝土材料的应用和光空间的塑造。他认为与西洋建筑光空间的表现相比较,日本建筑的光空间更趋柔淡,具有独特的感性之美。在他的建筑中,光影所代表的是从自然中概括出来的抽象的自然,在建筑中表现为“时间的量度”。安藤忠雄在创作中引入光影,运用光影的变化来量度时间。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对建筑空间的感受也在不断变化。
安藤运用光影最经典的例子当数光的教堂(图3)。1989竣工的大阪茨木的“光之教堂”为安藤教堂设计中之经典。其是现有一个木结构教堂和牧师住宅的独立式扩建。空间以坚实的混凝土墙所围合,创造出绝对黑暗空间,阳光从讲坛后面的墙体上留出的垂直和水平方向的开口渗透进来,形成著名的“光的十字架”――抽象、洗练和诚实的空间纯粹性,达成对神性的完全臣服,令世人倾倒、顶礼膜拜,将日本传统的禅宗建筑的韵味予以现代性重构。
3.桢文彦――“奥”的理论
所谓日本的“奥”文化,讲求的是一种空间和心理的层次结构。桢文彦将具有“奥”文化的日本土壤渗透应用于建筑创作中。他的贯彻建筑和环境顺应的理念,透过其雅致兼具趣味的作品来表达其包容性的精神的“风之丘火葬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风之丘火葬场建成于1997年2月,座落在日本的中津市郊区山国川岸边的一片高地上。其在形体上采取了一种谦逊而平和的姿态,尽量使自己融合于环境中,又以葬礼室倾斜的体量和休息室花园的斜隔板悄悄地和小坡度的地形作呼应。建筑从形体上就毫不掩饰它的主题:静。生与死的纠缠在这里被淡化到最小,死亡似乎只是一个人生的驿站。
“静”这种境界,还反映在他所营造出来的空间上。入口处被特别处理,穿过黑色木条做成的小格子推拉门后,进入一个门道,“进门”的过程被拉长,预示了空间的过渡。葬礼厅是一个内向的空间,只有少量的光线散漫地进入。两片墙被架空离地,通过缝隙可以看见墙外平静的水面。室外的景致和光线通过水面反射进来,增加了葬礼室内气氛的迷离,产生一种超然的感觉;休息厅是“静”的,大面积的透明玻璃窗引进了室外广阔而优美的景致,使家属从悲痛的心情中得到缓解和平伏。室内大量使用温暖的木材,光线漫射于室内。墙面也引进了柔和的弧线;火葬厅是“静”的,一种生命极致处寂灭超脱的寂静。主要材料是清水混凝土,一种最素净的材料。所有的火葬室都围绕着一个开放的水庭布置。达到“于有声处见无声”的效果。表达了一种寂灭、虚空、超脱的内涵。
二、结语
在文化传统继承的问题上,从日本当代建筑的实践可以看出,无论是“模糊”空间的研究、“自然光”空间的探求还是“奥”空间的挖掘,日本建筑师对传统的继承体现更多的是软传统,即建筑对传统形式的依赖越来越少,其中大都已不再留有传统符号的痕迹,而是更进一步涉及到日本文化、哲学及日本人的精神因素,是从更高的知识层次上来理解日本传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研究日本现代建筑发展的目的在于借鉴,希望能在未来的设计工作中,创造出更多源于传统、超越传统的建筑作品。
参考文献:
[1]邹晓霞,徐峰. 1980年代崛起的“泡沫一代”――“50代”日本建筑师素描 [J].建筑师.2008,04.
美籍华人建筑师,生于广州,其父是中国银行创始人之一贝祖怡。10岁随父亲来到上海,18岁到美国,先后在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学习建筑,于1955年建立建筑事务所,1990年退休
风格
作为最后一个现代主义建筑大师,他被人描述成为一个注重于抽象形式的建筑师。他喜好的材料包括石材、混凝土、玻璃和钢。作为20世纪世界最成功的建筑师之一,贝聿铭设计了大量的划时代建筑。贝聿铭属于实践型建筑师,作品很多,论著则较少,他的工作对建筑理论的影响基本局限于其作品本身。
身为现代主义建筑大师,贝氏的建筑物四十余年来始终秉持着现代建筑的传统,贝氏坚信建筑不是流行风尚,不可能时刻变花招取宠,建筑是千秋大业,要对社会历史负责。他持续地对形式,空间,建材与技术研究探讨,使作品更多样性,更优秀。他从不为自己的设计辩说,从不自己执笔阐释解析作品观念,他认为建筑物本身就是最佳的宣言。综合贝氏个人所获的的重要奖项包括1979年美国建筑学会金奖,1981年法国建筑学金奖,1989年日本帝赏奖,1983年第五届普利兹克奖,及1986年里根总统颁予的自由奖章等等。
链接:大师作品
1956年- 1963年东海大学路思义教堂,中国台中市
1961年- 1967年国家大气研究中心,科罗拉多州Boulder
1962年Place Ville-Marie, 加拿大蒙特利尔
1968年- 1974年基督教科学中心,马萨诸塞州波士顿
1968年Everson Museum of Art,纽约州雪城
1969年Cleo Rogers Memorial Library,印第安纳州哥伦布
1969年- 1975年John Hancock Center,伊利诺斯州芝加哥
1971年Harbor Towers
1972年达拉斯市政厅美国德州达拉斯
1973年约翰逊艺术馆, 康乃尔大学,纽约州Ithaca
1974年- 1978年国家美术馆东馆,华盛顿
1976年罗彻斯特大学Wilson Common, 纽约州罗彻斯特: 《纽约时报》选为当时全美最佳的前十大学生活动中心建筑
1977年汉考克大厦,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当时单块玻璃面积最大的全玻璃幕墙建筑,由于当时玻璃幕墙的技术不够成熟,大厦建成初期曾经出现过玻璃脱落的事故,后经过技术改进得以解决。
1978年- 1982年印第安纳大学美术馆,印第安纳州Bloomington
1979年- 1986年Javits Convention Center,纽约州纽约市
1981年JP摩根大楼,得克萨斯州休斯敦
1982年香山饭店,中国北京
该饭店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外国建筑师在中国的第一件作品,也掀起了中国建筑界对中国传统建筑与现代主义相结合的大讨论。
1982年- 1990年中银大厦,香港当时的香港第一高楼,建筑面积是诺曼•福斯特设计的香港汇丰银行的两倍,而造价不及其五分之一。
1985年威斯纳馆,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马萨诸塞州波士顿
1989年卢浮宫扩建工程,法国巴黎法国大革命200周年纪念巴黎十大工程之一,也是唯一一个不是经过投标竞赛而由法国总统密特朗亲自委托的工程。
1990年- 2003年德国历史博物馆新馆,德国柏林
1995年中国银行总行,北京
1996年- 1997年,美秀美术馆,日本滋贺县甲贺市
1998年摇滚音乐名人堂,俄亥俄州克利夫兰
2002年- 2006年苏州博物馆,中国江苏苏州
2004年中国驻美大使馆,华盛顿特区
2006年澳门科学馆,中国澳门
德国柏林,德国历史博物馆(新馆)
2003年竣工的德国历史博物馆是贝聿铭大师的又一代表力作。由于新馆的选址夹在历史老建筑物及其环境的中间。因此,贝聿铭设计了一个“捕捉眼”,使新馆在体形上有一个吸引点,将人们的注意力从军械库和新瓦赫的阻隔后面吸引过来。
关键词:园林建筑小品; 种类; 用途
中图分类号:TU986.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绪论
人类在数千年的漫长岁月中,努力提高自身的生存环境,写下了来自自然、索取自然、改造自然,最终回归自然的文明史。北京颐和园、苏州拙政园、法国凡尔赛宫苑等中外著名的园林,为我们研究和学习园林设计提供了生动的教材。它们均以其鬼斧神工的精美设计,在人类文明史上写下不朽的篇章,成为园林设计中的璀璨明珠。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让园林艺术越来越走近了老百姓的生活。今天的园林设计更注重满足人的使用,而不仅仅是观赏的艺术品。那么,今天的园林设计要求我们必须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园林建筑小品分类及其在园林中用途的探讨,将会提高我们园林设计的时代意识,使我们设计的园林能更好地为百姓服务。
园林建筑小品源远流长。从中国最早的上古园林时代的灵台、龙、麒麟、白鸟、龟,到明清时代皇家园林、私家园林中的华表、石刻、灯柱、孤赏石等等,再到现代都市园林绿地中的各类坐椅、指示标牌、垃圾箱、园灯等等都是园林建筑小品。可见,园林建筑小品无论是在古典园林中还是在现代园林中,都有它不可或缺的地位。如何更好的认识并理解园林建筑小品的含义,对园林建筑小品进行科学的划分类别并充分了解其在园林中的用途,将直接关系到我们在实际设计工作中的思维意识。下面,我简单谈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2从审美、实用的功能划分园林建筑小品的分类
如果我们不加分类地列举园林建筑小品,我们可以说出许多。比如:浮雕、雕塑、石碑刻字、坐椅、栏杆、垃圾箱、景窗、曲桥、亭桥等等。现在有的公园又出现了一些健身器材,也可以归入园林建筑小品的行列。从以上的罗列可以看出,它们虽然都称为园林建筑小品,但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那么如何划分建筑小品的类别呢?我认为应该从审美功能和实用功能两个方面来划分。
2.1具有观赏价值的小品
观赏小品能将周围的环境衬托的更加和谐、更加漂亮。由于它们所处的位置一般都很重要,大多在景区中心成为主要景观或是全园的中心。这类小品往往作为整个园林或局部的主题,比如我县将军公园的革命烈士纪念碑就是该公园的主题。至于局部主题的就更多了,象我县庐陵文化广场的诗词栏杆,就是广场的某个看点。
2.1.1雕塑
雕塑泛指带有塑造、雕凿的物体形象,并具有一定的三度空间和可观性。从类型上分为圆雕和浮雕两大类。若以其造型形态而论,可分为具象型、抽象型、半抽象型等。园林雕塑小品主要是指带观赏性的户外小品雕塑。雕塑是一种具有强烈感染力的造型艺术,雕塑小品来源于生活,往往却予人以比生活本身更完美的欣赏和玩味,它美化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赋予园林鲜明生动的主题、独特的精神内涵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历来在造园艺术中,不论国内外,凡成功的园林设计作品几乎都成功地融合了雕塑艺术的成就。在中国传统园林中,尽管那些石龙、石马、石龟、铜牛、铜鹤等的雕塑配置有一些唯心主义的迷信色彩,但它们历经千年而不衰的艺术感染力,却一直保持了下来。可见,是这些美妙的雕塑提高了园林环境的艺术趣味,给静止的园林插上了翅膀。
常见的雕塑主要有人物雕塑、动物雕塑、抽象雕塑等。现在某些北方地区在冬季还常常园林里布置一些冰雕雪塑,那晶莹剔、洁白如玉透的冰雕往往让人感叹生命之花的璀璨。艺术家或工艺匠创作完成。比如一些公园的壁画、雕塑以及漂亮的书法石刻等。这些小品大多因自身的艺术感染力闻名,从而提高了公园的知名度。如我县的庐陵文化广场的诗词栏杆和中央主题雕塑成为了广场的主题和亮点。
2.1.2石碑刻字
园林建筑小品里有很多历史名人的书法墨迹石刻。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在漫漫的中华文化历史长河里,中国书法驰名中外。我国的历代君主和文化名人在其不平凡的一生里留下了许多精美的书法作品,有的甚至就是为某个园林或园林中的某个局部题写的书法,后人将这些书法作品刻到石碑乃至园林的悬崖上供游人欣赏。这些石刻往往因名人的伟大而引得人们趋之若骛,一个平凡的山水环境因这些不凡的石刻而扬名国内外,更有了高雅的文化气息。如我县庐陵文化广场的书法长廊引来不少省内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带动了我县旅游业的发展。
2.1.3.园林孤赏石小品
我国园林历来将石做为一种重要的造景材料,其造型千姿百态,寓意深刻,令人叹为观止。中国人欣赏“石”,非一般之石,不但要怪,还要丑。“丑”是个性的美,是突出的美,真所谓“丑中见雅,丑中见秀,丑中见雄,脱俗方见不凡”。中国人欣赏石,好比西方人欣赏抽象雕塑更具丰富的内涵,不在石头本身的形态而看中神似,从而产生美好的联想。所谓“园可无山,不可无石”,可见石在中国园林中的地位是多重要的了。
2.2观赏与实用相结合的建筑小品
观赏与实用相结合的建筑小品是指在园林中起到供休息、照明、展示、导游及管理等作用的小型园林建筑设施。这类建筑小品大量运用于园林设计中,如大量运用于古典园林和现代园林中的园灯、坐椅、栏杆、垃圾箱、通窗、景窗、曲桥、园林景桥、饮水池和现代园林中的健身器材、指路牌等小品都属于这一类。这类小品数量一般较多,无论是现代园林还是古典园林中都因这些小品点缀显得更加和谐和人性化。因与园林建筑关系密切,具有较强的实用功能,这类小品往往能被大多数的园林专家和设计师认为是典型的园林建筑小品,也能被予以足够的重视。下面重点介绍园椅、栏杆、墙垣、门洞、漏窗、解说牌、圆灯。
2.2.1园椅
园椅是供人休息、眺望的人工建筑物,它是园林中最普遍的设施之一。一般宜选择在游人需停留休息处以及有景可赏之处。如广场周边、林荫路旁、林荫之下、山腰休息台等地。有些园椅的外型设计很巧妙,把美与实用结合得非常完美。园椅还往往与其他设施结合成一体,形成统一的格局。常见的有台阶、花坛、园灯等,与这些设施组合,使园椅与相配的设施之间和谐统一,相得益彰。
2.2.2栏杆
栏杆一般是指在某钟场合,为突出管理和观瞻效果,或用青钢扁铁分格串联成栅;或用铁丝、竹木、茅苇等编成篱笆式的遮挡,以虚(漏透)或实围成具有一定垂直界面的空间。
2.2.3墙垣及门洞、漏窗
园林墙垣有围墙和景樯之分,园林围墙作维护构筑,其主要功能是防卫作用,同时具有装饰环境的作用,而园林景墙的主要功能是造景,以其精巧的造型点缀园林之中,成为景物之一。
园林墙垣上的门洞、漏窗,在造景上有着特殊的地位与作用,不仅装饰各种墙面使墙垣造型生动优美,更使园林空间通透,流动多姿,孤立的门洞和漏窗的欣赏效果是有限的,但如果能与园林环境配合,构成一定的意境则情趣倍增,可利用门洞、漏窗外的景物,构成“框景”、“对景”,则另有一番天地。
2.2.4解说牌
解说牌是园林中极为活跃、引人注目的文化宣教设施,它的类型包括展览栏、展示台、园林导游图、园林布局图、说明牌、布告板以及指路牌等各种形式。内容涉及国家基本法规的宣传教育、时事形势、科技普及、文艺体育、生活知识、娱乐活动等各个领域的知识宣传,是园林中群众性的开放型宣传教育地,其内容广泛,形式活泼,群众易于接受,因此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2.2.5园灯
园灯既有照明又有点缀装饰园林环境的功能,因此,既要保证晚间游览活动的照明需要,又要以其美观的造型装饰环境,为园林景色添增生气。
绚丽明亮的灯,可使园林环境气氛更为热烈、生动、欣欣向荣,富有生机;而柔和的灯光又会使园林环境更加宁静、舒适、亲切宜人。因此,灯光将衬托各种园林气氛,使园林环境更加富有诗意。
3依据园林建筑小品的体量、形态特征等来分
园林建筑小品根据小品的体量、形态特征等来分,有以下几种:
3.1依据小品的体量大小分为三种类型
即大、中、小三类。大者如大型雕塑、假山等;中者如园桥、栏杆、景墙、中型雕塑等;小者如园灯、解说牌、园椅、垃圾箱及绿地中的小型装饰物等。
3.2依据小品的形态分
可分为具象、抽象、半抽象三种。抽象者如抽象派雕塑、孤赏石、图腾柱等;具象者如石花、鸟、鱼等等。这种分类比较侧重于雕塑小品,显然对园林建筑小品的分类不够全面。
4园林建筑小品在园林中的用途
园林小品虽属园林中的小型艺术装饰品,但其影响之深,作用之大,感受之浓的确胜过其它景物。一个个设计精巧、造型优美的园林小品,犹如点缀在大地中的颗颗明珠,光彩照人,对提高游人的生活情趣和美化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成为广大游人所喜闻乐见的点睛之笔。无论是景窗或景墙门洞、天棚园孔,它们虽然都是园林小品,但在造园艺术上意境上却是举足轻重的。总结起来,园林小品在园林中的作用大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4.1组景
园林小品在园林空间中,除具有自身的使用功能外,更重要的作用是把外界的景色组织起来,在园林空间中形成无形的纽带,引导人们由一个空间进入另一个空间,起着导向和组织空间画面的构图作用;能在各个不同角度都构成完美的景色,具有诗情画意。园林小品还起着分隔空间与联系空间的作用,使步移景异的空间增添了变化和明确的标志。
4.2观赏
园林小品作为艺术品,它本身具有审美价值,由于其色彩、质感、肌理、尺度、造型的特点,加之成功的布置,本身就是园林环境中的一景。北京大观园庭院中人工山水池中放置一组人物雕塑,使庭院艺术趣味焕然一新。
由此可见,运用小品的装饰性能够提高其他园林要素的观赏价值,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给人以艺术的享受和美感。
4.3渲染气氛
园林小品除具有组景,观赏作用外,还把桌凳、地坪、踏步、标示牌、灯具等功能作用比较明显的小品予以艺术化、景致化。一组休息的坐凳或一块标示牌,如果设计新颖,处理得宜,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使园林环境更具感染力。如水边的两组坐凳,一个采用石制天然坐凳,恬静、祥和可与环境构成一幅中国天然山水画;一个凳面上刻有艺术图案,独特新颖,别具情趣,迎水而坐令人视野开阔、心旷神怡。
因此,构思独特的园林小品与环境结合,会产生不同的艺术效果,使环境宜人而更具感染力。
在历史上,黑龙江的美术有过辉煌灿烂的时期,涌现出了诸多艺术人才与优秀作品。现实主义美术是黑龙江美术发展的主脉,延续了边疆画风与黑土情怀的艺术特色,其中现实主义水墨人物画更是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画家们立足本土文化,深刻挖掘人物形象,大胆开拓艺术语言。早期的刘振铎先生就以《开发大庆的人物》、《林海良材》等优秀作品问世并先后入选全国美展。之后,于志学先生又在材料技法上开拓创新,创作出一系列耳目一新的冰雪题材的山水与人物画作品,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随后创作队伍不断扩大,呈现出既有传统文脉又百花齐放的多元面貌。
应该说,黑龙江的现实主义美术创作是与其特有的地域特征与历史文化因素的影响密不可分的。我的近期作品《冰城记忆》系列就是围绕着这些相关因素产生的。《冰城记忆》系列主要表现的是冰城哈尔滨大街上形形的人物。哈尔滨以“冰城”闻名于世,冰雪题材一直是黑龙江现实主义创作的重要内容。我主要是围绕中央大街展开的,因为它是哈尔滨的重要文化符号。百年前,俄国殖民者首先在这里开埠,随之一批具有典型俄式的建筑拔地而起。经过几十年的积累形成了现在的形式与规模。随着冰雪文化的一步步普及与发展。慕名而来的观光者日趋增多。这些是游览者感受冰雪文化的瑰丽与神奇,同时他们也形成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与特有的冰雪、建筑自然的融为一体,成了“画中人”。
创作初期是素材的积累。我选择每年的隆冬时节,特别是冰雪文化节的时候。此时中央大街银装素裹,各种节日与文艺活动的装饰琳琅满目,一派“东方小巴黎”的景象。人们或参观或购物,或嬉戏玩耍或品尝美食,所有人都洋溢着幸福的笑脸,几乎都处在快乐的“动感”当中。这使我必须用相机迅速抓住这些难忘的瞬间。岁末年初的哈尔滨平均温度多在零下二十多度,在户外拍摄着实吃了些苦头。有时是有意的抓拍,碰到好的形象还要跟踪拍,而有时人流量特别大,使你根本没有深入思考的余地,只好扎到人群中哪里人多往哪拍。具体形象的选择只能是回家之后慢慢地提取了。
有了基本素材后,⒆约合不兜娜宋镄蜗筇崛〕隼矗这是一个让人兴奋的过程。因为很多瞬间捕捉的形象你几乎是忘记了,回头再看有种似曾相识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这一系列中有的画面场景就是原有的实际关系,而更多的是进行了疏密节奏间的重组。有几件作品采用了“三联”的组合形式。画面对具体环境的刻画着墨不多,只做些提示,点缀,起到丰富画面的效果即可。真正占主导地位的是人。人物本身我觉得就很有表现力了,他们以外地人居多,在初次感受冰雪文化的浸染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喜悦与激动,流连与难忘,统统表现在我的《冰城记忆》中了。其中人物的形象刻画是一方面(一般我选择积极阳光的形象),另一出彩的地方就是服饰。不同的色彩,不同的质感,以羽绒、棉衣、毛衣、皮衣为主,还有各式形形的诸如帽子、手套,围巾、皮靴等等,时下的衣帽服饰款式多色彩丰富,在建构画面时起到了丰富效果的作用。其实,很多画家钟情于少数民族题材的挖掘与表达,这与其独特的服饰表现息息相关。
我以水墨为表现形式。色彩的融入是有一定限度的,即不能“过”。因此,在明确了整体的色调倾向后,将各种颜色做降调处理,或多或少调和进淡墨以使画面统一。有时先勾再染,有时先染后勾.有时根据需要运用没骨的方法.只要对象塑造需要皆可不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