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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环境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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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环境论文

第1篇:人环境论文范文

一、全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衡南县地处湘南丘陵区,居湘江中游,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是衡阳市的生态屏障,生态地位重要。多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全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一)宜林荒山基本得到绿化。1989年,县委、县政府作出了“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衡南”的决定,1990年,全面启动了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建设工程,1993年提前实现灭荒达标。1998年,又启动了紫色页岩山地绿化攻坚项目,有19.5万亩紫色页岩地被绿化改造。至此,县内适宜造林的荒山基本得到绿化。

(二)生态指标有所提高。截至2008年,全县森林覆盖率由1958年的9.61%上升到现在的22.2%,林地面积达171万亩,有林地面积达71.6万亩,立木蓄积量增至128.4万立方米,森林公园等生态保护区面积增至10万余亩,生态建设步入了良性发展的新阶段。

(三)生态脆弱状况有所改观。过去,由于造林过少,毁林过度,造成水土流失严重,旱涝灾害频频发生。曾经一度是“天晴三日闹旱灾,一下大雨遭水淹”的局面。通过采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禁伐等措施,山上植被多了、厚了,对减轻水土流失和旱涝灾害损失起到了明显作用。

(四)生态建设模式渐趋科学。2001年,根据林业的生态和经济两大功能性质,我们对森林资源实行了分类经营,专门区划出71.6万亩商品林和88.8万亩生态公益林,其中40.5万亩被纳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范围。这些生态公益林由中央财政向农民补偿生态效益基金,严禁采伐和出售。因此,这些地方林木保存完好,到处茫茫林海,郁郁葱葱,苍翠欲滴,大大改善了当地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

(五)全社会生态意识有所增强。全社会对林业生态空前关注,投资加大,群众的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近年来,既有玉泉生态、龙须草业、岳阳纸业、欣怡林业等一批涉林企业来衡南植树种草,又有全裕彪、张竹生、封昌斌等本地大户能人大面积承包荒山造林,广大农民中既有纷纷栽树绿化房前屋后的,又有发展庭院林业的,等等。全县形成了“千军万马齐上阵,多轮齐驱搞绿化”的生态建设格局,大面积的荒山绿了,农民房前屋后绿了,处处绿荫覆盖,生机盎然。

二、全县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的压力增大

对衡南这个非林区县而言,生态环境虽然有所改善,但生态脆弱、人居环境恶劣的根本现状没有得到彻底改变。从几项生态指标来看,我县森林覆盖率22.2%,比全省平均水平55%低一大截;有林地面积71.6万亩,只占林地面积的40%,比全省平均数85%低得多;森林总蓄积量128.4万立方米,只占全省平均量600万立方米的五分之一。可见,我县生态建设任重道远。调查中发现,主要有以下几对矛盾严重制约着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一)生态建设全面提速与“红色沙漠”广为分布的矛盾。就全县生态状况而言,“东乡”森林多,“南乡”荒山多,“东乡”明显好于“南乡”。其主要原因是“南乡”片紫色页岩山地广为分布,共有58.8万亩,占全市总量的一半。这些地方完全是岩石的石头山,寸草不生,夏天灼热高温,四季萧条无比,被称为“红色沙漠”,生态非常脆弱,环境非常恶劣,当地群众深受其害。这已成为衡南生态建设的一块最大顽疾和心病。要全面改善衡南人居环境,加快生态衡南建设,势必要尽快全面改造这片“年年造林不见林”的“红色沙漠”,而所要面对和克服的认识难、技术难、投入难、巩固难等方方面面的困难是无法估量的。

(二)边治理与边破坏的矛盾。森林、林木、林地是生态环境的主体,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一方面,我们大力实施了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长防林、“三难地”改造、绿色通道等生态治理工程,努力增加森林植被总量;另一方面,破坏森林植被的对抗力量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且力度愈来愈大,破坏性愈来愈强。近年来,乱砍滥伐、森林火灾、乱占林地发案率居高不下,破坏了大量森林资源。拿宝盖镇来说,近年来,拿斧头的多,拿锄头的少,山越砍越光,导致2005年与1995年相比有林地面积减少3万余亩,林木蓄积量减少1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下降2个百分点。这就是一个明显的反面例证。

(三)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矛盾。这里又可细分成四对矛盾。一是城镇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在耕地被冻结的情况下,要推进城镇化,向山上进军似乎成了必由之路。特别是要建好县城,势必要砍树、推山、平地,破坏了原生植被,破坏了县城自然生态,否则新县城无法做大。二是招商引资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可以这样说,县内95%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都涉及到占用林地、砍伐树木的问题。一个项目引进来,就有一大片森林、林地遭殃。三是工矿企业对木材的需求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市木材厂、岳阳造纸集团、西渡造纸厂、川口钨矿、向友木业以及衡南和耒阳的大量煤矿在我县的年木材需求量一年比一年多,不过度采伐森林,企业何以运转?而过度采伐森林,生态又怎能好转?四是农民脱贫致富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拿金竹、岐山等林区来说,山地多,耕地少,只能靠山吃山。而现实情况是,这些林区比粮区苦,林农比粮农穷。为什么呢?虽然山多树多,但为了保护生态而禁伐或限伐,山上有树不能砍,有钱不能赚,生态效益是提高了,经济效益却降低了,林农只能守着“金饭碗”过穷日子。

(四)生态建设投入需求增大与国家投资项目减少的矛盾。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衡南,既愈来愈迫切,又愈来愈艰巨,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也愈来愈大。而国家投资的生态建设项目已逐渐调整“西移”,湖南作为中部省份,生态项目已大量减少。今年以来,我县除几千亩投入很少的荒山造林项目外,目前还没有一个大的国家级项目落户,生态建设资金非常短缺。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县生态建设

科学发展观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也是指导生态建设的根本指针。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生态建设速度与质量,统筹生态治理与森林保护,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统筹林业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在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衡南的实践中迈出坚实步伐,创建“天蓝、山绿、水清、环境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既要讲究生态建设速度,又要讲究生态建设质量。科学发展,是又快又好的发展,快是数量,好是质量,快一定要建立在好的基础上,否则,欲速则不达,越快越劳民伤财。对于生态建设,更应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将速度和质量较好地统一起来。特别是对我县“南乡”片的谭子山、三塘、洲市、茅市、柞市、泉湖、栗江、近尾洲、松江等乡镇50多万亩的“红色沙漠”改造问题,一定要克服急于求成,求快不求好的作法。要突出重点、分步改造,科学规划、分类治理,因地制宜、技术创新,采用乔灌草一起上,封育造管并举的技术措施,切实做到质量第一、效益第一,在扩大绿化总量的同时,提高绿化质量和效果,真正将危害人民的“红色沙漠”改造成为适宜人居的“绿色海洋”,切实化害为利,造福子孙后代。

(二)既要抓好生态治理,又要抓好森林保护。森林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减少污染、美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此可见,培育森林就是治理生态环境,破坏森林就是破坏自然生态,保护森林就是保护自然生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发展与保护二者不可偏废,必须一手抓森林资源的培育,一手抓森林资源的保护,造管并重,以增量保存量,以存量促增量。一方面,要大力发动全民义务植树,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荒山造林等生态治理项目,大力更新采伐地和火烧地,确保宜造尽造,有山皆绿。另一方面,针对当前全县毁林势头十分猖獗的现状,必须保持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采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执法行动进行到底;要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减少火灾对生态的破坏;要全面深化森林分类经营改革,通过建立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等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把应保护的公益林全部保护起来,使这些地方实现“青山常在,碧水长流”;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切实维护山水原貌,不推山、不砍树,不破坏、移植古树名木,修路、建房要少占林地或不占林地,真正寓生态治理保护于新农村建设之中,做到两不误,相促进。

第2篇:人环境论文范文

1.1个人空间实验室研究。

试验共得到97组数据,其中男生作为被试者,有55组(男对男24组,女对男21组);女生作为被试者,有52组(男对女23组,女对女29组)。1.1.1个人空间距离的分析。实验过程中,我们发现当主试从正前方走近被试时,当被试喊“停!”的前1~2s内,很多被试有一个后倾的过程且伴随着皱眉,好像是前面有一股气流袭来一样,其它方向皆有这种反应,只是主试从前面走近时最强烈,从后面走进时最微弱。如图1,正左和正右方向的距离明显有差异,且左边距离明显大于右边距离,这是因为大部分的被试为右利手,他们能很好控制右边的事物,能对右边的不利事物进行有效反击,因而觉得右边更具有安全感,而这种安全感被试自己却不知道,更像是一种内隐的集体潜意识,故距离就小;反之,左边距离就相对较大;正前和正后方向的距离明显有差异,且前边距离明显大于后边距离;正后距离存在被试差异,即部分被试正后距离很大,甚至超过了正前距离,部分被试则几乎为零。有研究认为这与被试的安全感有关,即安全感高的,正后距离几乎不存在,主试可以无限靠近;安全感低的,总觉得后面有潜在的危险,其需要的空间距离就大。1.1.2不同性别在试验的差异分析。1.1.2.1当被试者性别固定时,不论接近他的主试者的性别如何,其气泡形状基本没有发生太大变化,男生为倒卵形,女生则为椭圆形。这说明个人空间的形状一般是不太变化的,但会根据接近他的人的不同而调整其大小。1.1.2.2当主试者变成异性时,不论男女,其个人空间会变大一圈。这说明同性之间的防卫会少些,沟通交流应该比异性的障碍小。1.1.2.3整体看来,女生比男生的个人空间大一些。由此推断,这源于女性天生的性格及生理因素,使其缺少安全感,故其防卫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会多一些。1.1.3影响因素分析。首先是性别,由于本身的生理因素影响,及不同的成长经历,教育背景等原因,是造成允许陌生人最大接近其距离远近的主要原因。另外,加上个体的种种差异性。其次,主试者虽然是陌生人,但由于性别,亲和力,衣着等第一眼印象好坏的原因,造成了当被试者不变时,面对不同的人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因此实验结果是受到主试和被试者的共同影响,相互作用的。1.1.4个人空间在实际中的应用。人际距离包括亲密距离(0~45cm)、个人距离(45~75cm)、社交距离(75~120cm)、公共距离(120~360cm)。在进行园林设计会经常遇到个人空间的问题,如桌椅的设计需要了解不同人群的适当谈话距离;教室中讲台与第一排座椅的距离;绿地中座椅及其他设施的尺寸、形状、朝向及其与道路的距离等。

1.2问卷调查分析。

根据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可以看出52%的认为最为私密的空间为林场,36%的人认为的私密空间为主楼后绿地。林场作为实验基地,具极高的植物覆盖率,这说明公共空间的私密性与空间的使用者多少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同时,较高的私密性,给人以安全感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安全的暗示。林场这类型的空间具双重性。得到36%支持率的主楼后绿地同仅得4%支持率的熊猫园位置临近,其周围环境也基本类似,皆是建筑所围合形成的空间,虽然熊猫园四面都是建筑物,但由于包围其的皆是学生公寓,不间断的行人通过和植物遮挡相较主楼差。而主楼后的绿地,虽然仅有三面建筑物的包围,但由于非上下课时间行人较少,大片的杜松,白桦的遮挡,形成了比较受欢迎的私密空间。由图2及其他调查数据可知体育场是了感到不适最低,且最常活动的场所。校园作为集学生学习、生活、娱乐的场所。其为学生提供的空间皆是公共空间。而体育场作为可以让大家最大程度的参与其中而得到大家的肯定。因此,可以推测目前校园中大量的使用者与校园的最适容纳并未形成和谐的关系,在校学生最迫切需要的场所并非是具有私密性的空间,而是足够的个人空间,足够的可进行集体公共活动的场所。

2结论与建议

2.1通过实验和观察法得出每个人都需要个人空间,一个人的个人空间大约可看作直径为一米的圆柱体。

2.2学生很喜欢可活动的开敞空间,同时作为可进行亲密交流的私密性空间亦是不可缺少的。

第3篇:人环境论文范文

关键词:禅宗文化;生态环境;人文景观

1 城市生态环境概念

城市生态公园环境就是中国园林艺术的真实写照,它涉及到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需要建筑师、规划师、生态学者等多个专业人员的参与配合。作为一门科学,园林生态学需要以理性的和经验的思维为基础,而园林生态设计面临的问题却不仅仅是理性思维的问题,它在改善人类环境的过程中,需要将科学与艺术进行创造性的结合;需要体现文化的底蕴和价值;需要激发人们的灵感并产生美的感受,因此,在园林生态学原则的指导下,城市生态公园设计还有大量的基础研究和深化研究要做。

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新颖状态,丰富的景观要素和物种多样性的环境,为宣传生态和倡导生态文明提供了机会和场所。通过组织植树、认养树木、放养鱼苗、观察动物生活习性和参与生态观测试验等各种活动,以其独特的教育方式,把生态公园办成人们走向自然的第一课堂;还可以拍摄以园中风景和动植物为主题的影像作品,以及将落叶制成书签等,通过这些产品作为宣传生态知识的载体,启迪人们与自然生态环境共存的意识,让游客在公园中领略生态美的同时,树立正确的绿色、环保、生态的生活观念,真正将生态的意识带入每个人的生活中去。从而更好地为我们的城市创造一个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

2 禅宗思想与生态环境设计

禅宗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对当今的生态伦理观及环境保护有着积极的意义。禅宗认为众生在追求安宁幸福方面没有根本的不同,在佛性上是平等的,因此要善待一切生灵,戒杀、放生;大自然对人类有天覆地载和养育之德,因此对大自然应报感恩之心,反对无度的占有和浪费。这些正与我们所提倡的生态设计观相吻合。

禅宗“彻见心性”对设计思想也有一定的启发。“彻见心性”即揭示事物的本质。我们在设计时,例如在运用材料方面,要提倡展示材料自身的原质,而不要隐藏其自然纹理、质地和颜色。这种自然的做法通常是无污染的,正体现了生态设计思想。禅宗告诉我们众生平等,那么即使那些被认为是卑微的材料,我们也可以用来做设计。美国华盛顿世界资源研究所新设计了一种绿色办公室,全部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材料。地板用栓树栎树皮做成,栓皮剥落后可以再生。一部分房间的地板用竹子压制而成,竹子生长的极快,砍掉后就可以再长出。办公室柜采用粉碎后的葵花籽壳制成,门用麦秸压制而成,明亮、高雅。

3 禅宗文化与城市生态人文景观

禅宗与造景,中唐时期,随着禅宗美学的兴起,人们将审美主体 的内心体验、直觉感情等的作用提到了极高的地位,使之得以深化,并把禅宗思想融入中国园林的创作中,从而将园林的“ 画境”升华到“意境”。从禅宗的观点看来,世间万物都是佛法或本心的幻化即“青青翠竹,皆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这为园林形式上有限的自然山水空间提供了审美体验的无限可能性,打破了小自然与大自然的根本界限。“ 芥子是心,须弥是万卷。纳之于心,何所不可”造园讲究以小见大,咫尺山林。山水画家能在两度空间里用笔墨渲染皴擦“ 咫尺之内而瞻万里之遥,方寸之中乃辨千里之峻”,古代造园家在三度空间中,以土石营造出“ 一峰则太华千寻,一勺则江湖万里”。“ 神与物游,思与境谐”所表达出来的空间意识是有节奏的、和谐的境界。“园林之佳者如诗之绝句,词之小令,皆以少胜多,以咫尺面积创无限空间”。在禅宗看来,规定性越小,想象余地越大,因而少能够胜多,只有简到极点,才能留出最大限度的空间去供人们揣摩与思考。“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这种美正是禅的枯涩中蕴含生机的美,受到人们的喜爱。

禅需要用心去体悟,不是一蹴而就的,要破除表象而见到本心;造园同样也是需要去体悟的,要有思想内涵,因而设计中要讲究含蓄美,讲究意境。例如唐代的王维能以诗意入画,又能以画表现诗意,造园体现诗情画意,却又表现出空寂的意境。王维宇摩诘,其名、宇均来源于《维摩经》,其诗“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乌,时鸥春涧中。”徐增在《说唐解详解》中谓:“空诸所有,即是山空。月出惊山鸟,此时不识不知,

色空具泯”。“不识不知”即《维摩经》中“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识识”的内心体悟境界。王维设计的“辋川别业”有山、岭、岗、坞、湖、溪、泉、滩以及茂密的植被,以天然风景取胜。王伟有诗曰:“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竹里馆”则是大片竹林环绕的一座建筑物。可见王维的诗、画与造园都有空寂悠远的禅意。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思想文化水平在不断提高,社会越来越需要有思想、有品位的环境景观设计,禅宗思想的借鉴和应用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天的社会是个多元文化冲突、碰撞、融合的社会,人们往往浮躁,设计往往急于求成,而禅宗宁静的思想,对大自然的感澈之情,或许可以将一种平和的感觉引入到我们的生活之中,让我们承受巨大压力和无数外界分心之事困扰的心灵有所放松。

参考文献:

[1] 邓毅.城市生态公园规划设计办法[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第4篇:人环境论文范文

1阻碍科技创新的人文环境分析

近年来,构建自然科技创新的人文环境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一个有利于中国自然科技创新的人文环境正在逐步形成。然而功利主义的科学观,传统文化迷信权威,以及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失衡等等这些不利因素仍然存在,其必然制约着人文环境的发展和形成。

1.1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的影响中国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如重伦理道德、轻科学精神以及官本位文化等等,这样一些消极影响至今依然存在,影响着自然科技创新。追求安稳的文化心态。重伦理道德、轻科学精神。这种对“德”的尊崇,对伦理的独特关注,形成了中国文化精神的内核,也造成了传统价值观中科学精神的缺位。例如,韩愈曾在《师说》中谈到:“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耻”,这里面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从事技术类职业的轻视,并且形成了传统的社会风尚,影响了社会创新精神的生长。官本位文化。中国传统社会是“家国同构”模式,其特点则表现为:“权力是最高价值,获取权力就成了最有吸引力的活动”[2]。社会还崇尚“学而优则仕”这样的观念,把学习仅仅作为当官的一种手段,升官发财成为“志仕”们的终生目标。古人有之,今人亦然。在“官本位文化”下,阻碍了个体自主意识和创造精神的形成与发展。

1.2功利主义科学观及其影响功利主义科学观主要从“工具理性”这个角度来理解科学,强调科学的独特性和重要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功利主义的科学观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实证主义与科学主义。功利主义科学观,它强调了科学的功利价值。这一价值观在当今的表现:一方面,从科研主体来看,它表现为一种急功近利与浮躁的学风;另一方面,从政府方面来看,它表现为只重应用,而忽视基础科学发展,只重视数量却轻视质量的评价制度等方面。在这里,功利性被看作科学的根本目的、动力和判断标准。中国社会,的确存在着忽视科学人文价值的这种倾向,它只看到“人”,而看不到“文”。即看不到科学本身是一种文化,是一种精神;而人需要文化,需要精神生活,需要以此来提高自身素质并获得自身发展。[3]竺可桢先生曾说过:科学精神就是“只问是非,不计利害”。只有保持这种追求,才能产生对科学的激情,才能克服浮躁,心无旁骛地专注于研究,才能不怕失败,百折不挠,在科学的道路上走得远走得好。

1.3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失衡的影响科技创新主体深厚的人文素养,则是自然科技创新的重要条件。在中国,对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性的认识正逐步增强,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然而,教育中重理轻文的现象仍然存在,其对人文环境的形成以及学生人文素养的提升,都产生着或多或少的消极影响。近年来,由于社会功利、心理短视等因素的影响,当代学生人文素养现状不容乐观,学生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应用型、实用性的学科,忽略了文学、历史、哲学等社会科学对于其成长的意义。为此,笔者对苏南地区部分理工类高校的在校本科生,以及广大网民进行了人文素养现状方面的调查,课题组对某重点大学的96名学生进行了随机采访,其中60%以上的学生认为读书主要原因是学习需要,只有极少数的学生想在大学期间读一些经典名著;当问到什么书是他们必须去读的,90%以上的学生认为是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用书。这些都说明现在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背负着历史的积弊和现实的困扰。[4]笔者所在的项目团队通过在校园内广泛地发放问卷这样一种最为简单、也最为可靠的方式,获取了这样一组调研数据(见下图):从两份数据可以看出,在当前理工科高校,乃至其他各类财经、文科类的高校,由于种种原因的存在,人文学科不但未能够成为教育的价值和意义引导,反而变得日益边缘化。

2进一步优化人文环境来促进科技创新

近年来,中国自然科技创新的人文环境中,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因此,我们要通过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立足现实,兴利除弊,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

2.1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创生性转化对于传统文化,我们既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其一切,而应当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通过辩证地分析与改造,为中国的科技创新提供强劲的文化支撑。提倡怀疑和批判精神。迷信权威、墨守成规的儒家传统,不利于个人创造能力培养,更不利于社会创新文化的形成。从科学史看,我们发现,怀疑和批判精神永远都是推动科学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因此,要想创造更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文化环境,我们必须建立起鼓励学术批评的文化环境。扭转重官轻学的积习。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鄙薄生产技术,一些技术创造被他们看作是雕虫小技,认为只有走“仕途”才是正道。[5]而今,中国最缺的是具有实用知识和经济建设才干的科技企业知识分子。当整个社会都把科技人才视为“国家栋梁”时,又何愁没有获“诺贝尔奖”方面的科技人才。人文精神注入科技创新。中国传统文化中不乏人文精神,在科学与人文日益交融的今天,如何更好地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文思想、人文精神,使之渗透到科技创新的全过程中,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的福祉服务则显得尤为重要。

2.2超越功利主义的科学观中国近代以来科学精神的缺失对功利主义科学观形成有着很大的影响。功利主义科学观,是一柄“双刃剑”,既有功利性的一面,又有非功利的一面。一方面,单纯强调了科学的功利性,过分地重视技术理性的意义和价值;另一方面,科学家在研究的当初凭着对自然界的好奇心,不计任何功利地从事研究活动,集中体现在科学的精神价值或人文价值上。科学所蕴含的巨大的物质利益,也为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提供了保障,即不把科学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而是作为一种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自由”的事业。因此,树立科学与人文融通的价值观,超越单一的、狭隘的功利主义科学观显得尤为重要。近几年,我国科学界“冲击诺贝尔奖”的呼声日渐高涨,这也是功利主义科学价值观在当前科学研究中的典型表现。正如诺贝尔奖获得者李远哲博士所说:得奖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培养科学研究的沃土。我们应当记住,“‘科学’就其本原来说,只能是由求知的好奇心驱动,纯粹为求知而求知,只问真理,不计功利的学问。”[3]科学发展历史表明,一个国家科学的兴盛,需要有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弘扬“科学精神”,最根本的是要在我们民族中培养起基于对宇宙万物的好奇心,而萌发出来的热爱真理、追求知识的求真态度和理性觉悟,让人们的精神境界超乎于日常俗态生活和功利氛围之上。

2.3融通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是时代精神对现代社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的生存发展、社会进步以及生活方式改变等对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是互补共进的,是科学化的人文教育和人文化的科学教育的有机整合。目前,我们所倡导的人文素质教育的关键就在于整合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让科学文化纳入人文因素,也让人文文化接纳科学精神。首先,更新理念,培养全面发展、和谐发展的通才。确立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将人人成才观念、多样化人才观念、系统培养观念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学习研究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培养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高素质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积极营造鼓励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学习环境,培育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尊重多元文化的博怀。其次,文化建设,营造科学与人文融合的学术氛围和校园环境。改革素质教育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经典与现代、科学与人文结合的素质教育课程;为学生开设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科技、自然科学知识普及等方面的公共选修课程,并有效利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以文化艺术节、科技节为载体,组织开展富有时代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举办文化素质系列讲座,邀请国内外文化名人来学校讲学;深化学生社团管理体制,增强社团活动的育人效应和文化品位。总之,丰富的校园文化建设也为学生的成才成长构筑了广阔的舞台。

3结语

第5篇:人环境论文范文

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我们的学习生活,学习者在网络上确定学习目标,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法等,控制学习过程,并进行评价和反馈,自主控制性得到充分体现。个人学习环境有助于给学习者的自主学习提供有力支撑,帮助学习者管理自己的学习,例如自定学习目标,选择学习内容、方法、过程以及自定步调,汇聚与分享资源,发散与汇聚观点,创新与共享知识等等。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学习者的学习变得有序起来,学习者的独立学习得到了良好的支撑

2构建个人学习环境PLE的要素

个人学习环境PLE给个体学习者带来工具和资源,帮助学习者控制自己的学习过程。这些工具和资源通常是学习者可以选择和自身维持的,并且可以从计算机或从智能电话获取。构建个人学习环境PLE的要素包括:合作;创建内容的工具;内容库;简介及产品组合;规划与管理;评价与反思个人学习环境中的工具是指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学习工具。所谓学习工具是指有益于学习者查找、获取和处理信息,交流协作,建构知识,以具体的方法组织并表述理解和评价学习效果的中介。个人学习环境要求学习者选择和汇聚所需的工具以发挥工具的整体作用。一般来说,信息技术工具可分为搜索工具、整合工具、信息处理工具、工具和交流协作工具。个人学习环境的建构工具支持着个人学习环境构建的整个过程,学习者可以根据各自的学习风格、学习需求进行工具混搭。所有这些帮助管理学习的过程,例如,一个学业公文包让学生收集完成的学业以及更正式的成果的证据,如完成学业、等级、考试成绩等。学生可以选择在何种程度上,他们希望公开这些信息,并与他们的老师,同伴,并有可能未来的雇主分享它。例如学习经验,学习的语言,还有其他各人愿意与别人分享的信息。相关的学业公文包是一个概要文件。通常,显示个体学习者的学习经验,和任何学习者想要与别人分享的个人信息。协作工具允许学习者与他人交流。这样的工具可以是专门设计来帮助学习者共同完成一个项目,比如wiki,或者他们可以使用更为通用的工具,用来提出问题。例如包括脸书等社交网站Google+,以及社交书签工具可以分享有趣的学习网站书签。同步工具,要求参与者进行实时交流,聊天或即时通讯(IM)等项目和互联网协议语音(VoIP)像Skype也属于这一类。在学习管理方面,各种计划和监控工具帮助学习者设定目标,创建待办事项列表,并检查进度。例如,心智图帮助学习者头脑风暴和归类需要改进的地方。期刊帮助学习者记录和反思自己的学习,可以采取一个博客的形式,一个简单的文本文件,或许多专用程序和应用程序。最后,内容存储库是学习者存储语言学习内容,如影片(例如,通过订阅YouTube频道),网站(可以订阅RSS提要),和共享文档和文件,等等。这些工具似乎有一些重叠,但不同的工具可以用于不同的目的。例如,一个学习者可以创建一个Google+页面,与其他学习者共享某些页面,保持私人用于个人反思的页面。大多数的PLE工具不是特定于语言学习,而是许多学生在他们的日常生活的已经在使用的网站和应用程序。

3在外语教学课堂中实施PLE:技术层面需要考虑的问题

(1)教师真的需要学习如何使用这些应用软件吗?不一定需要,重点是鼓励学习者自己去这样做。你可能需要知道不同的应用软件,比如在线共享文档,但你不需要安装或使用他们。在某种意义上,PLE内的工具就像在图书馆的书,你不需要阅读所有的图书,只要指导学习者在使用它们。比如有些链接到一些网站,为不同的学习目的提供良好的编译软件的网络资源,这可以作为一个起点。

(2)谁创建了PLE?学习者自己创建。教师可能想使用PLE资源库中的一些例子作为模型显示学习者一个PLE是什么样子和是由什么工具组成的,但创建他们的个人学习环境的责任在于学生自己。

(3)学习者需要掌握更多的技能才能创建PLE吗?不一定,他们需要舒适的使用技术,尤其是互联网,但许多可用于PLE的工具通常是学习者熟悉的程序,比如社交网络、网站、微博和论坛。对于大多数学习者来说,如何使用这些工具来支持他们的学习才是他们需要更新的技能。

4外语课堂中实施PLE对教学方面的影响

(1)实现学习者自我控制学习。最具挑战性和最激动人心的是PLE可以对学习和课堂教学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PLE改变了课堂上的传统模式,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承担更多的责任。对于一些学习者来说,这可能是一个新的体验,并对这种变化提出一些的问题。在课堂实践中,教师最好的方法是解释PLE背后的基本原理。另一方面是循序渐进地布置以学生为主导的学习任务和给予充分的支持。

(2)监控个人学习。对于个人学习实践频繁反馈是很重要的,是额外的学习方式,起到建议进一步实践的作用。教师可以在回复学习者的反思或记录时提下面一般类型的后续问题:你为什么决定专注于这个语法点吗?这项活动是否帮助你练习我们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点?你还可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你的同学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3)对实施PLE学习的评估。PLE不是专门针对语言学习,而是关于组织、监视和批判性反思的学习。重要的是学习者看到你重视他们花在这些任务的时间。与学习者策略的评估一样,没有简单的测验可以管理或让你可以给的分数。尽管如此,你可以评价学习者实施PLE学习时的频率、程度和学习者反思的深度,并作出一些有用的评论。一些老师已经成功尝试了让学习者的自我评估。

(4)鼓励课外学习。从实质上讲,PLE是鼓励学生收集以学生作为主导性的学习工具的集合,如果他们是支持终身学习,学习者需要开始看到和使用它们。这只有当学习者感受到PLE是直接与他们的语言学习实践联系并要求利用所需工具逐渐完成超越课堂和学校任务时才行得通。学习者可以完成一组项目和报告他们的研究结果与其他学习者在线分享,其他学习者可以对他们进行评论。

第6篇:人环境论文范文

关键词:环境责任;强制性保险;商业保险

2006年6月国务院在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其中把环境责任保险作为一个重点发展领域,这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2005年全国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140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515(未包括松花江污染事故损失)万元。这些损失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世界上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一般都通过环境责任保险来转移这种风险。环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从事保险单约定的业务活动导致环境污染应当承担的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投保人以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的形式,将突发、意外的恶性污染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责任保险是保险业发展的高级阶段,它是社会经济和法律建设逐步发展完善的结果,也是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直接表现。近几十年来,责任保险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成为财产保险中的重要险种。美国的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占非寿险保费收入的50%左右,欧洲发达国家占35%左右。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占整个财产险业务的比重仅为5%左右(不含汽车责任险),相对于国际平均水平的10%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很大,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环境责任保险有着更大的需求。

(一)我国开发环境责任保险的紧迫性

1.环境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国际保险发展的历史表明,责任险的发展程度是衡量一国或地区产险业发达与否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产险市场险种结构是否良好的主要参照。责任保险的发展水平是受国家经济发展制约的,责任保险的需求与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二、第三产业占我国经济的比重正在不断上升,环境责任保险在我国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目前传统的有形财产保险市场趋于饱和,处在徘徊不前的状态。随着外资保险公司以各种形式进入中国并开始享受国民待遇,外资保险公司和中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中资保险公司在有形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开发达到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继续开发的潜力有限,而国内环境责任保险市场还是一片空白,抢占环境责任保险市场,无疑将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2.政府减轻财政负担。如果企业没有通过环境责任保险转移责任风险,在企业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国家必须承担其社会管理职能,国家财政将会负担最后的责任。2005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2388.0亿元,比2004年增长25.1%,占当年GDP的1.31%,达历史最高水平,开发环境责任保险,将大大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

3.增加监督主体,加强对环境污染企业的监督。在开展环境责任保险的过程中,保险人从承保计算费率到理赔都是与灾害事故打交道,通过掌握环境污染事件的统计资料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的严重程度能相应的减少保险金的赔付,从而增加保险基金的积累和降低保险费率。保险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也有加强防灾防损工作的动力;保险人在对投保人进行检查时发现有环境污染的隐患,可向投保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建议,投保方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消除措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保险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保险人还可以采取差别费率和费率优待,对多年无赔付的投保人可采用优惠费率,对赔付记录较多的投保人提高费率,以鼓励投保人加强防灾防损工作。通过开发环境责任保险,增加治理环境污染的参与主体,即保险公司。这样有利于对环境污染进行积极、有效的监管。

4.保持企业经营的稳定。环境责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我国生产力水平还不高,企业缺乏全面、系统的管理体系,造成环境质量的不稳定。随着有关环境责任法律、法规的颁布,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环境责任诉讼案件将会不断增加。当赔偿责任巨大时,企业不仅可能被迫终止生产、销售,而且可能面临破产的危机。因此,企业要想提高承担环境责任的能力,避免环境责任风险对企业经营造成的较大冲击,投保环境责任保险是将责任风险转移出去的最好的风险管理方法。此外,投保后的企业还可大胆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增强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使企业生产经营得到稳定发展。

5.公众环境维权的实现和社会稳定需要环境责任保险。赔偿责任虽具有法律强制力,但是它并不能改变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受害者所获赔偿额的多寡受到致害人经济状况的刚性约束,如果污染侵权企业不具有足够的清偿债务的能力,被侵害者将无法得到事实上的救济。通过开发环境责任保险,集合多数经济单位,建立保险基金,使受害人即公众的利益在承担环境责任的致害人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得到确切可靠的保障。如果民事赔偿不能顺利地履行,将会造成很多家庭和个人的焦虑和不安,甚至引发社会动荡。环境责任保险保证了这种民事赔偿责任的顺利履行,维护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很强的社会管理功能。

(二)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规定实施油污损害的强制责任保险,作为缔约国,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28条第2款规定,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应当持有有效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另外,我国对于海洋石油勘探与开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作业者,已经实行环境责任强制保险。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的保险公司和当地环保部门合作推出了污染责任保险,1991年大连最早开展此项业务。后来沈阳、长春、吉林等城市也相继开展,但范围不大,保险规模也很小,只有几个或十几个企业投保,且投保呈下降趋势。有的城市由于没有企业投保,已处于停顿状态。总的来说,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试点是不成功的。就整个环境保护领域,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也没有关于环境责任保险的专门立法,目前我国开发环境责任保险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我国试点适用的是任意责任保险制度。在任意保险模式下,企业是否投保取决于其自身意愿,不具有强制性。而很多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造成短期行为,置环境损害于不顾,不愿投保环境责任保险。

第二,保险责任范围过窄。只把突发性污染事故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将排污企业正常、累积排污行为所致损害以及污染所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损害排除在外。事实上,由于污染而造成民事赔偿的不仅仅限于突发性污染事故,还同样会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累积性污染事故。

第三,保险赔付率过低。在开始试点情况相对较好的初期,大连市1991年至1995年的赔付率只有5.7%,沈阳市1993至1995年的赔付率为零,远远低于国内其他险种50%左右的赔付率,而国外保险业的赔付率大多为70%~80%。保险责任范围过窄,风险就相应减少,这是赔付率过低的直接原因,同时也使得企业不愿投保。

第四,保险费率过高。我国的污染责任保险费率是按行业划分的,最低费率为2.2%,最高为8%,而其他险种一般只有千分之几的费率。过高的费率使企业负担过重,无法调动其投保的积极性。

第五,我国的环保法规不够健全,尤其是缺少污染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再加上执法不严,对排污者客观上没有形成压力。虽然污染环境造成了损失,却很少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我国很多排污企业都是地方的利税大户,对当地的财政有重大影响,地方政府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往往对企业的污染行为网开一面,造成排污者很少有忧患意识,认为进行环境责任保险无关紧要。

(三)我国开发环境责任保险的战略选择

1.在发展步骤上应采取分步走的策略,先承保突发性的环境侵权行为,待条件成熟时再承保持续性的环境侵权行为,通过渐进的方式构建我国二元化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就环境侵权而言,根据环境侵权的原因可以把环境侵权分为突发性的和持续性的两种,突发性环境侵权行为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在事故发生前一般没有明显的症状,但一旦发生,就即时造成损害,受害人也能发现受害之所在,且能比较容易对损害作出认定;而持续性的环境侵权延续时间长,甚至是多种因素复合累积之结果,特别是在环境法律法规因迁就经济发展和技术落后的现状而放宽环保要求的情况下,其损害的发生往往存在着必然性、确定性。因此,侵权人和受害人对侵权行为发生的具体经过,常常缺乏深刻认识,以至于对侵权行为何时存在、侵权人是谁等问题难以认定,受害人更无从举证。

2.在发展模式上建立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为主,任意性责任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由于环境损害原因的复杂性和承担责任的特殊性,再加上各个国家不同的国情,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也呈现出不同的模式。国外较为典型的模式有三种:一是以美国和瑞典实行强制保险制度;二是以法国及英国等国家则以任意责任保险为原则的保险制度;三是以德国兼用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作为环境损害赔偿的保障制度。政策性保险指一国政府基于政策性因素及目的所举办之保险,系属强制性保险,多由政府制定法律为实施依据。决定某种风险是采取商业性保险还是采取政策性保险,取决于该种风险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以及在正常商业环境下承保该种风险的盈利程度。目前我国的环境侵权行为多体现持续性的特点,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较大。所以,对于持续性的环境侵权,应通过国家的宏观政策予以干预,采取政策性保险模式;而对于突发性的环境侵权,由于对侵权人、受害人损害程度的认定较为容易,对其发生的概率也容易统计,因此,对于突发性环境侵权行为的责任保险可以采取商业保险模式。在产生环境污染和危害最严重的行业实行强制责任保险,如石油、化工、采矿、水泥、造纸、核燃料生产、有毒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等行业。在城建、公用事业、商业等污染较轻的行业可以实行任意环境责任保险,是否投保取决于企业的自愿,因为这类企业是否投保,对企业和社会的影响都不会很大。

3.在保险范围上以适度范围为标准,因地制宜确定保险责任范围与除外责任。我国环境责任保险正处在起步阶段,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编制适宜的保险合同条款有相当的难度,因此保险人要严格限制责任范围,对于被保险人的非正常生产活动、违反规范的行为以及故意行为所引起的赔偿责任、预防性费用等都可列为除外责任。我国有些学者主张应该扩大环境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但从目前我国的污染现状、保险业的发展水平和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环境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还是不能扩大,与其涉及许多险种在出险后无力赔偿,倒不如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为保护环境切实发挥点作用更为实际。当然,也不可走入另外一个极端,责任范围过窄,对投保企业的环境风险转移得太少,企业就没有积极性投保环境责任保险。

4.在险种设计中要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我国目前的污染责任保险费率较高,污染责任保险费率是按行业划分的,最低费率为2.2%,最高为8%,较其他险种只有千分之几的费率相比,要高出好几倍。如此高的费率,赔付率又低,企业根本就没有投保的积极性。企业投保环境责任保险后,要制定相应的条款限制或降低被保险人的不诚实或欺诈行为。如限制保险责任范围、明确除外责任、对被保险人的不诚实行为给予严厉经济制裁等,以降低道德风险。在保险实务中,保险人承保时要对投保企业进行检查,严格估算企业的风险程度,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对确定损失概率及损失数额有意义的补充资料;保险人还要对被保险人的防灾防损设备和措施提出建议。在合同有效期内,要监督企业的生产活动,提出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明确企业的责任程度,按照污染的种类和造成污染的原因确定不同的赔偿数额,视其违背保险人提出的防污染措施的情况并决定制裁的措施。

5.在保险赔偿限额上,实行环境侵权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制。环境侵权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按照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理论,环境侵权人在追求经济利益的活动中造成了环境和他人合法环境权益的损害,就应承担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但是,在环境侵权责任保险中,在给予受害人赔偿时,应实行责任限额制。环境侵权限额赔偿原则是环境侵权责任保险限额赔偿的基础。在环境侵权中,环境本身所遭受的损失和由环境侵权所导致的受害人的财产、生命、健康和精神损失一般都相当巨大。如果让环境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极可能使该侵权人陷入困境甚至走向破产,这不仅使受害人因侵权人破产而得不到全部赔偿,也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基于促进社会发展、提高就业的考虑,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实行有限额的环境侵权赔偿制。实行环境侵权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制有利于促进投保人、受害人采取措施,减少环境侵权的发生及其损害的扩大。实行环境侵权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制也有利于维持保险机构的清偿能力,与普通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相比,环境侵权责任险的保险利益则要复杂得多。保险人为了限制其责任承担,在环境责任保险单中不得不使用“日落条款”,所谓日落条款,是指约定自保险单失效之日起最长30年的期间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通知索赔的最长期限条款。我国环境责任保险正处在起步阶段,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编制适宜的保险合同条款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保险人要严格限制责任范围,对于被保险人的非正常生产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故意行为所引起的赔偿责任、预防性费用等都可列为除外责任。

6.对环境责任保险予以再保险。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的方式,部分转嫁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方式。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以缴付分保费为代价将风险责任再转嫁给其他保险人(再保险人),在保险人之间进一步分散风险。对于环境侵权而言,由于环境侵权具有被侵害对象的广泛性和环境侵权损害后果的严重性,所以,能否有效解决保险人的风险分散问题是环境侵权责任保险能否广泛开展的关键所在。如果只由一家保险公司予以承保,有可能因为保险公司的规模较小或赔付能力较小,在危险发生以后出现赔付不了的情形。所以,承保风险的保险人为了防止自己承担的风险过大,通过寻求其他保险人(再保险人)的方式来分散风险,这对于原保险人来说,可以避免所担风险过大;对于再保险人而言,通过对原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予以保险,可以收取保险费,开展保险经营;对于投保人而言,由于保险人分散了风险,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参考文献:

[1]李华.论我国二元化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构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2):110-113

[2]陈冬梅,李峰.环境责任保险可行性研究[J].保险研究,2004,(8):35-37.

[3]孙祁祥.中国保险业:矛盾、挑战与对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第7篇:人环境论文范文

1.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共涉及北京市、烟台市、滨州市三个地区的6所医院的600名住院患者。问卷调查对象平均年龄为42岁,年龄区间15~85岁。工作涉及到农民、工人、教师、医生等不同领域。学历涉及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层次的文化程度。

1.2研究方法

分析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对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研究的文献资料,设计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调查问卷。问卷内容主要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认识、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方面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求及意见建议等。发放问卷进行调查,然后对回收的问卷进行核实计算,找出有效问卷。所有数据资料全部经过审核,没有错误或者遗漏项目的资料为合格资料,其余为不合格资料,对所有合格资料进行双轨录入,用EXCEL,SPSS17.0等统计软件进行统计描述,对部分变量进行R×C列联表χ2检验。

2结果及其分析

2.1被调查群体的特征

本次调查人群为北京市、烟台市、滨州市三个地区的6所医院的住院患者。发放问卷共计600份,收回600份,其中合格问卷582份,合格率97%。经统计,在600名被调查者中男性246人,占41%;女生354人,占59%。北京市200人,占33.3%;烟台市200人,占33.3%;滨州市200人,占33.3%。

2.2有关个人医疗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了解程度的分析

医院患者对个人医疗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了解比较欠缺。不同学历的患者,在信息了解程度上,总体存在随学历升高了解程度升高的趋势。所调查的了解情况,北京市两所医院总体上有13%的患者相当了解,27%的患者比较了解,46%的患者了解一点,14%完全不了解。烟台市两所医院总体上有7%的患者相当了解,23%的患者比较了解,39%的患者了解一点,31%完全不了解。滨州市两所医院总体上有5%的患者相当了解,19%的患者比较了解,37%的患者了解一点,39%完全不了解。由此可以看出,北京地区的患者对个人医疗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比烟台地区的患者要高,滨州地区最低,这可能和各地被调查患者的整体文化水平和经济水平有关。

2.3对我国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现状的看法

结果显示:对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现状非常满意的患者占总数的5.15%,比较满意的占14.78%,一般满意的占23.71%;不太满意的占35.40%,不清楚的患者占总人数的20.96%。总起来讲,不满意、完全不清楚的患者占总数的56.36%,所以,患者对我国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现状并不是很满意,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改善。

2.4影响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的信息知晓情况的相关因素

2.4.1学历程度差异

根据统计数据,得出结果:P<0.05,有统计学意义,可以认为不同学历人群对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的信息知晓情况是有差异的。小学及以下学历的患者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的信息的知晓率为9.4%,初中学历患者的知晓率为20.5%,高中学历患者的知晓率为37.5%,本科学历患者的知晓率为29.8%,硕士学历患者的知晓率为63.0%,博士及以上患者的知晓率为75%。由此,我们大致可以认为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信息的知晓率随学历的升高而升高。个人医疗信息不对称问题受学历程度的影响。可见,教育对于解决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具有较大的影响。

2.4.2生活城镇差异

根据统计数据,得出结果:P<0.05,有统计学意义,可以认为居住在城市、城镇、农村不同地区的患者对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的信息知晓情况是有差异的。生活在城市的患者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的信息的知晓率为44.8%,生活在城镇的患者的知晓率为36.6%,生活在农村的患者的知晓率为23.5%。由此可知,生活在城市的患者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信息的知晓率比生活在城镇的患者的知晓率要高,生活在城镇的患者的知晓率比生活在农村的知晓率要高。可见,发展经济对于解决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具有较大的影响。

2.4.3生活地区差异

根据统计数据,得出结果:P<0.05,有统计学意义,可以认为北京、烟台、滨州三地的患者对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的信息知晓情况是有差异的。被调查的北京地区的患者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的信息的知晓率为44.9%,烟台的患者的知晓率为33.0%,滨州的患者的知晓率为26.0%。由此可知,北京地区的被调查患者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信息的知晓率比生活烟台地区被调查的患者的知晓率要高,烟台地区被调查的患者的知晓率比滨州被调查的患者的知晓率要高。

2.4.4职业差异

根据统计数据,得出结果:P<0.05,有统计学意义,可以认为不同职业的患者对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的信息知晓情况是有差异的。农民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的信息的知晓率为16.9%,学生的知晓率为39.5%,医生的知晓率为66.7%,教师的知晓率为41.7%,公务员的知晓率为42.9%,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知晓率为36.2%,自由职业就业人员的知晓率为22.0%。由此可知,被调差的人员中,医生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信息的知晓率是最高的,医生相对于其他职业的从业人员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相关信息还是比较了解的。

2.5对待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的态度

对待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完全没意识的患者占总数的8.93%,不太注意的占28.52%,一般注意的占33.68%;比较注意的占18.90%,非常注意的患者占总人数的9.97%。分析数据可以得出,大家对待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意识还不是很强烈,对于个人医疗信息的泄露,患者个人也有责任。所以,个人也应该加强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意识。

3个人医疗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原因分析

3.1个人医疗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直接原因

统计分析显示有37.45%患者平时不会太注意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不对称产生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患者对于医疗信息保护的忽略。然而,患者不主动了解个人医疗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对于这方面的宣传工作也不会主动参与,遇到医患关系问题,采取不正当的行为解决。因此很难获得较为准确、丰富的信息,造成信息不对称问题[3-4]。日常生活中会被动的接受这方面的相关信息,但了解的比较零散,完全没有针对性。遇到个人医疗信息泄露后,不知道采取哪些合理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这种不主动的行为,影响了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进程,引起了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过程中多方信息不对称状况。

3.2个人医疗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间接原因

第一,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的机制不健全,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机构[5];第二,医护人员管理不规范,很多医生也不完全了解个人医疗信息保护方面相关法律。此外,医学人员在信息素养方面存在不足,有关专家的调查结果显示“医学人员遵守信息道德性不够”占11.76%[6];第三,不了解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法律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途径不广、力度不够,也导致了信息不对称问题;第四,没有明确的投诉、赔偿机制,由于缺少专门的投诉机制,患者很难维护自己的权利,遇到侵权行为,就会采取不当的行为维权。周而复始,就会导致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4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的应对策略

4.1个人医疗信息主体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个人医疗信息主体作为个人医疗信息的“发源地”,要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树立个人信息安全意识,采取自我保护的安全措施[7]。统计表明,仅有28.87%的患者注意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仍有大部分的患者没有意识到对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的重要性;其次,患者应与医生积极交流。调查显示,医生较之其他职业的人员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信息的知晓率是最高的,个人在与医生的交流过程中会无形增强保护医疗信息的意识。最后,个人应加强了解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的相关知识。

4.2医院应该制定完善的法律保护机制

医疗事业具有专业性和特殊性,所以普通患者比较少能够完全理解与认识一个医疗行为。患者想要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有比较全面、准确的理解,必须要有医护人员的相应说明[8]。为了使患者能够在医护人员说明的基础上作出理智决定,医务工作者在履行告知义务的时侯应当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我们认为,医院应制定相应的制度,施行奖惩并行的绩效考核办法。同时也需要制定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监督机制,以确保其合理有效的实施其职权,为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权利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从而解决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调查的患者中有43%的患者认为我国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出现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原因有医护人员管理不规范,所以目前的医院在落实患者的权利方面还是有待于提高的。

4.3政府和其他相关社会机构应该通力合作

4.3.1促进经济发展,缩减区域知晓差异

目前,医疗纠纷急剧增多,媒体也频频曝光,有关医疗方面的投诉已经成为社会热点[9]。在这些纠纷中,患者的个人医疗信息权未得到充分的保护。上述分析表明,区域差异对个人医疗信息法律保护的影响比较明显,其中北京地区患者对其的了解情况明显比烟台和滨州地区程度高,这说明了地区的经济情况和文化程度对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的影响比较大。因此,我国应该加快经济发展,并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缩减区域差异,同时也缩短不同地区之间上层建筑的差距。

4.3.2建立健全个人医疗信息的法律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

第8篇:人环境论文范文

1.1领域性与人际距离

人独自处于室内环境中的时候,其生活与生产活动都不希望收到外界的打扰或者是妨碍,并且其活动的不同对于生理或者是心理范围与领域的要求也不一样,但总归就是一句话,人们都不希望被外来的人或者是事务打破现有的环境。室内环境中,个人也需要与其他人进行必要的交流与接触,但是人际接触的实质是要在接触对象的不同与唱歌的不同上有不同的差异。有研究者曾经用动物的环境和行为的研究为基础,提出了人际距离的理念,然后根据人际交往的密切程度的不同将人际距离进行了不同的定位,分别为密切距离、人体距离、社会距离与公众距离四个程度。其中不论何种程度,都可以根据具体的行为性质将其细分为远方相与接近相两种。也就是说,在距离比较密切的环境中,对与对方可有嗅觉和辐射热感觉为接近相;可与对方接触、握手为远方相。当然,我国民族、、性别、职业与其文化程度的不同都会影响到人际交往,也随之会影响到人际距离。因此,我们在设计的过程中,要不断的了解居住者的生活及其精神设计,然后在满足其需要,最终使其满足整个设计方案。

1.2私密性、“尽端趋向”与心理需要的和谐构建

当前人们往往将自己的居住空间作为隐私对待,这一现象普遍存在在人类社会当中。比如在某一具体的空间范围内视线、声音都是处于单方向屏蔽与隔绝的,他们只希望能够在自己的私密空间内看到更多、听到更多的东西,而不希望其他人来窥探自身任何一点内容。不仅如此,现代室内环境艺术设计还具有尽端趋向性这一特性。例如人们在日常生活当中,率先进入集体宿舍的那一个人自己首先挑选床位必然会更加愿意挑选处于房间尽头的那一个床铺,其目的在于在生活时确保受到更少的干扰。相对于就餐情况来说,在挑选座位的时候,人们都不太愿意挑选靠近门或者是人流较为频繁的地方,在餐厅中靠墙而设的座位也使得了更多的尽端的存在,进而贴近客户在就餐时人们尽端趋向的这一潜在心理,从而这也是人们为何选择这一位置的原因,正因如此我们在进行室内设计的过程中应尽量考虑客户的这一主观意向。

2环境心理学与室内环境设计的“以人为本”

在人与环境这一系统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即人,正因如此,我们在展开室内设计工作室也必须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这一原则,确保设计工作中将人的心理需求及生理需求放在第一位。即空间设计工作必须要确保人们能够更加便捷、安全和高效的展开日常工作和学习,从而确保人们在各类环境中都能够较为顺利的获取所需信息,使得空间设计不仅能够在确保人的安全之外获得心理上的舒适感。需要注意的是,以人为本的室内设计工作必须要充分重视人类的精神层面需求。人的需求千差万别,室内设计必须要根据不同需求的人群来展开不同的审美设计,即创造出风格迥异的室内环境。由此可知,此种多元化的设计思维很难脱离人的需求存在,因此必须要在设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正是由于当前人们对于环保、简谱、自然、温馨等需求,在这一背景下多元化的审美设计走向了室内设计主流。从宏观方向来看,室内设计还应该从可持续发展的思维展开工作,并进一步将以人为本理念上升至以环境为本。同时在具体的环境设计工作时,要合理的对空间利用弹性与效率合理把握,从而在最大限度上减少空间资源的浪费、使有限的空间发挥出最大的效用。最后就是在室内环境设计中选择材料是,要尽可能的选择绿色环保的节能材料,并且使用新的工艺来完成整个设计过程,无论是处于设计中,还是设计结束之后,我们都要倡导环保节能的理念。

3结语

第9篇:人环境论文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环境责任;成本控制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GDP的增长速度有目共睹,一方面说明我国经济发展形势良好,另一方面不可忽视的是我国经济发展背后环境付出的沉重代价。目前,企业环境责任成本的投入逐步加大,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凸显出企业经济利益与环境矛盾的日益加剧。“十二五”规划和十报告中明确提出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必须向“低碳经济”转型,同时也给企业再次敲响了警钟。因此,如何在低碳经济下降低企业的环境责任成本,成为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根本所在。

一、理论基础

(一)企业环境责任成本

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前提,因消耗自然和生态资源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付出的责任成本。主要包括:一是环境责任预防成本,也是事前控制成本。企业任何生产活动的开展,都要预先考虑该行为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了避免因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巨额成本,企业必须估算环境责任的预防成本,如购置环保设备的成本、对生产工艺和环保产品设计的成本、环保宣传成本等。二是环境责任检测成本,也是事中控制成本。企业虽然在开展生产活动前做出了切实可行的环境责任预防方案,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必定造成一定影响,而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这势必加大环境责任的检测成本,如对周围大气、水、土壤等资源的检测成本、残余物质对环境影响的检测成本等。三是环境责任治理成本,也是事后控制。如果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已经造成,企业就要支付资金治理环境污染。这部分资金包括环境治理成本即治理的技术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也包括因环境污染产生的赔偿成本,如破坏耕地造成的水土流失、污染当地的水资源造成粮食减产、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等的责任成本。

(二)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

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是指企业在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运用科学的方法,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对所涉及的环境责任成本因素进行控制以达到低碳经济的目标,进而实现环境效益、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与企业其他方面的成本控制不同,环境责任成本控制具有多面性、复杂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对企业而言,环境责任成本控制关键在于对环境责任预防成本的控制,也就是事前控制。企业对环境责任预防成本控制投入的增加,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环境责任的检测成本和治理成本,合理规划环境成本的支出,还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对整个社会而言,企业对环境责任成本实施控制可以缓解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长期以来的矛盾,也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更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过程见图1。

二、低碳经济下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意义

低碳经济是指基于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理论,摒弃以往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高效利用清洁能源,追求绿色经济,通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达到经济、社会、环境三者和谐发展的经济模式。这是我国经济结构的根本转变,同时也给企业今后的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

(一)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树立企业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当前,大气的污染、雾霾的加剧、居高不下的PM2.5等环境问题的出现,直持将矛头指向了高耗能、高排放、重污染的企业。由于绝大多数企业始终把承担环境责任当成一种简单的社会责任,并没有意识到环境责任投资给未来企业的发展所带来的无形价值和收益,因此最终的结果是企业一直消极被动地应对环境责任问题。如今随着“低碳经济”理念的盛行,全社会关注环境问题的敏感度增强,企业只有将承担环境责任提升到战略层面,才能在经济转型的“十字路”口上处于主动的竞争优势地位,树立企业为社会和国家负责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二)有利于企业降低环境责任风险,走长期良性发展道路

传统企业的风险管理并未将环境责任风险包括在内,这就导致绝大多数企业的发展模式进入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利益的恶性循环的怪圈中。随着国家近年来对环境整治力度的加大,企业旧式的发展道路在“低碳经济”这个大环境下显得格格不入。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体系,不仅能真实全面地体现企业履行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而且能减少来自环境责任风险的威胁,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传统企业仍然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首要目标,并未主动考虑环境效益、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的平衡发展,导致经济效益“良好发展”的表象掩盖了危及整个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的不利因素。

(一)环境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十几年来,我国一直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性发展的经济道路,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企业不会放弃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也不会主动增加环境责任成本的投入,更不会牺牲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实现全社会的和谐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对环境的预防、检测和治理方面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于促使企业承担环境责任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中很少有环境责任方面的具体规定,正是由于环境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致使企业被动地履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责任,造成当前经济和环境矛盾的加剧。

(二)环境责任成本控制范围不清晰

传统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通常只考虑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支付的治理环境污染费用和因污染环境负担的罚款,而往往忽视在预防、研发、销售和回收环节存在的隐形成本。如果企业在产品生产前重视研发先进生产工艺流程、采用先进的机器设备,对产品进行全方位的环保设计,就可以减少环境责任成本的发生。再者,使用低碳环保的包装进行产品的销售以及对包装物的回收再利用,也可以降低环境责任成本。然而多数企业只考虑眼前利益,忽视可持续性发展,这样在短期内减少了企业的成本费用,增加了企业利润。但长久来看,企业无法真正核算全部环境责任成本,使企业的财务报表不真实,不能使企业利益相关者了解其内在的责任风险。归根结底是我国在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方面没有清晰的控制范围,再加上企业没有将隐形成本纳入其责任成本控制的范围,致使企业遭受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核算不科学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进步,这进一步说明旧式的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核算方式己经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目前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核算中,应用较多的是标准成本法、本量利分析法等,然而企业很少将污染环境的成本纳入成本控制的核算范围,即使考虑到环境责任成本,也往往将其计入“管理费用”账户。这种简单的会计处理方式不能明确地体现企业环境因素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造成企业资产及利润数据的失真。在全面的成本控制核算过程中,一方面企业没有考虑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成本控制进行核算,仅核算事后控制的环境责任成本支出,另一方面,也没有把承担社会环境责任纳入控制范围,没有很好的估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环境的影响。这些核算方面的漏洞很大程度上体现出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核算的不科学性。

(四)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信息披露不及时

企业环境责任控制成本信息的不完善、控制范围的不清晰及控制核算的不科学等因素,造成企业不能真实全面的反映因预防、治理环境污染而发生的成本费用,更不可能准确披露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方面的信息。现阶段,治理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企业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种情况下,企业只是简单地披露一些以货币计量的环境责任成本信息,而无法及时披露不能用货币计量的其他环境责任成本信息。然而环境责任成本控制需要采用多种计量属性,这就造成没有固定的财务报表披露的现象。另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增强核心竞争力,减少环境带来的压力,甚至不披露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信息,使企业利益相关者无法及时获得真实的企业信息,企业也就没有足够的动力进行环境责任成本控制。

(五)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核算人才短缺

目前,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学科的分类及企业招聘管理的一些弊端,造成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核算的人才短缺。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核算是一门综合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涉及会计学、环境学、统计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知识。然而,从现阶段来看,我国的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核算人员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实际操作能力较差、经验不足等不利因素,严重影响了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核算工作。

四、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加强措施

(一)建立健全环境责任法律法规

在低碳经济环境下,完善的环境责任法律法规是环境和经济和谐发展的基石。目前,我国己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为我国企业保护环境、发展低碳经济建立了法律基础。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对破坏环境的惩罚力度不足,难以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因此,我国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专门的环境责任法律法规制度,使之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加大执法力度,促使企业及时发现在执行法律法规时的不足,并快速调整发展战略,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环境责任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企业主动进行环境责任成本的核算和披露、保护生态环境、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二)制定明确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范围及标准

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目的是环境效益、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的和谐发展。企业应该依据该目的制定明确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范围和标准,范围和标准的设定可以参考以下方法。企业可以根据大量的历史成本数据,并结合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生产程序进行分析,找出环境责任成本发生的规律,以推算未来企业发生的环境责任成本,从而制定出适合本企业发展的范围和标准。同时将环境责任成本纳入企业的成本核算体系,将企业内部的生产工人、成本控制人员、高层管理人员统一起来,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从而降低环境责任控制成本。

(三)完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核算体系完善环境责任

成本控制核算体系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完善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首先,对环境责任成本单独设置账目,不仅要核算可以用货币计量的会计科目,也要把非货币计量的环境责任成本加以评价和考核。其次,企业可以引进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将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纳入成本控制信息系统中,利用计算机成本控制系统分析和核算收集的数据。一方面可以选择环境责任成本控制费用最少的方案,另一方面及时发现在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中的错误,以达到控制环境成本的目的。最后,引进奖惩制度,积极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到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中。

(四)健全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信息披露体系

为弥补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信息披露的薄弱性、监管方面的不健全,国家一方面要加大改革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增强新闻媒体对社会大众、企业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强化环境保护的意识,同时对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进行制度改革,引导社会公众关注企业在低碳环境下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信息的披露,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另一方面,企业要积极探索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制度,通过建立专门的成本披露信息部门,投入专项资金,调动管理部、财务部、营销部等参与的积极性,及时地收集数据和披露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治理”。

(五)培养高素质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人才

企业环境责任成本能否很好的控制,关键因素在于环境会计核算人员。首先,企业要转变控制理念,将经济利润最大化的首要目标逐渐改变为在低碳经济环境下经济和环境共赢。其次,要加强对核算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融入多种相关学科。企业也可以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专题性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知识,引导其树立环境成本控制理念,提高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效率,降低成本控制的费用。

作者:谷慧玲 张 尧 石 蔚 单位:河北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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