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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连锁加盟合同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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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连锁加盟合同

第1篇: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文

连锁加盟这种经营方式,免除了投资者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省去了个人创业时经常会碰到的一些麻烦,的确是一条通往成功的捷径。根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坚持撑到第五年的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仅有20%被淘汰出局,有77%的连锁店都能成功经营到第五年。两相对比,足以证明加盟在很大程度上比自行创业更加稳当、可靠、划算。

目前,形形的连锁加盟项目层出不穷。“投资5千元轻松做老板”、“惊喜项目一天赚1万”、“年薪百万诚邀加盟”等等。面对如此诱人的广告词,很多人跃跃欲试,攥着几千、几万甚至几百万的资金,想要加入到连锁加盟的行列中。

然而,连锁加盟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在连锁加盟的世界中,有一本万利的神话,也有满盘皆输的惨剧。因此,要想成为连锁加盟的受惠者,投资者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否则,盲目跟风,到头来只能捶胸顿足、哭天喊地,一切于事无补。

为了避免悲剧的重复上演,首先,投资者们要注意消除以下三大误区:

1.任何人都能开加盟店

很多人认为,开加盟店对投资者的学历、智商的要求不高,任何人都适合。其实不然。开加盟店对投资者的性格、能力、经历是有一定要求的。例如,需要具有理智型性格、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并且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投资者能否获得成功。

因此,投资者在加盟前应该先问自己几个问题:是否拥有创业的激情、是否具有创业的潜质、是否善于与人合作、对连锁加盟经营是否有足够的认识。

2.一劳永逸的投资

有些投资者认为,加盟以后就可以躺着什么也不干,一切都由总部来管理,自己只等着坐享其成就行。其实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是不可能的。

总部能够提供给加盟店的,只是一套加盟营运模式。加盟商只有按照其提供的经验和指导,按部就班地、切实地去执行,才有可能获得成功。换句话说,加盟商要想获得成功,需要自己和总部的共同努力。否则,即使总部努力发挥指导、督促的作用,而加盟商自己不作相应的投入,那最后也只有站到失败者的队列中。

3.包赚不赔的买卖

加盟者继承成熟的经营模式,享受集中采购、集中宣传、专业指导等服务,这无疑有助于提高创业成功率。但是,收益与风险总是同在,绝对保证只赚不赔的事情是不存在的。因此,创业者要理性对待加盟,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在消除以上误区后,要确保连锁加盟获得成功,投资者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前做好计划

有意加入连锁加盟行业的投资者,不管选择哪个行业,不管做何种项目,都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准备投入多少资金、每月预期多少收入、获利多少、净利多少、总投资什么时候可以收回等,这些问题都要提前做好计划,而且越详细越好。要量力而行,不应以前景的大小来决定投资大小,从而使投资超出自己能承担的范围。万事多想几个万一,一旦失败,没有东山再起的后备力量是不行的。

(2)精心挑选加盟行业

市场无限,商机有限。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行业不在少数,但有不少行业没火多久就消失了。

因此,在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仔细评量清楚:想要投身的行业是否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如果这个行业,正处于成长期,表示目前的竞争对手还不算太多,整个市场在今后的成长空间很大。越早投入,获利的可能性就越大,积累的经验就越丰富,赚钱的几率就越高。投资者如果想要加入已经进入竞争期、项目过于密集的行业,必须仔细斟酌,衡量风险。这种行业,不但品牌与品牌之间竞争激烈,在同一商圈内的竞争也是如火如荼的。

同时,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市场特点、经营方式等,如果投资者对打算加盟领域的市场空间、经营方式等有一定的了解,再加上成熟加盟品牌的市场号召力,就会如鱼得水。因此,投资者在选择加盟项目时,要有门当户对的观念,尽可能选择自己熟悉的行当和领域。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进入壁垒高的行业,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行业内的竞争。

(3)加盟行业的本地化调查

选择了连锁加盟行业,还要在当地进行大量的市场调查,分析此行业在当地的发展情况,是否具有兼容性,已有的加盟商的相关情况以及选址等实际问题,不要盲目上马。

刘女士是深圳某童装品牌的加盟商,其加盟店设在北京。当她购进冬装时,收到的却是秋装系列,根本适应不了北京即将到来的寒冷天气。一经询问,才知道总部的服装是根据深圳的天气情况设计的。很显然,刘女士在选择时不够慎重,没有做兼容性的分析。

王先生在杂志上看到了某清洁公司的加盟广告,颇为心动。经过分析本地当前的会议形势,他认为加盟清洁公司是个好机会。一通电话打过去,在听了对方令人心动的说明之后,就草率加盟。直到开始寻找客户的时候,他才发现,本地早就有几个资金实力雄厚的清洁公司,已经在市场上拥有了良好的占有率,而他自己的加盟店的营业局面迟迟无法打开。

以上案例,都让人痛心疾首,若是最初多做一点调查,也不会落得最后的惨淡收场。

(4)谨慎选择加盟品牌

对加盟品牌的选择,一定要慎之又慎。如果只是看到广告上诱人的条件,看到漂亮的公司目录,就匆匆加盟,往往都会造成遗憾。

一般来说,越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它的加盟制度就越完整,它的财力与实力就越强大,它的发展前景就越好,因而就更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

选择弱势品牌的加盟总部,虽然可以少缴加盟费与保证金,但相比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的资源和帮助也较少;因而许多事情都是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同时,由于加盟费较低,往往会造成加盟店数量急剧增加,造成加盟商内部恶意竞争。

(5)慧眼细辨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也是加盟者不容忽视的阶段。

第2篇: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文

由于原天津“狗不理”授权旗下的连锁加盟店使用“狗不理”品牌并签订了长期“牌匾费”合同,造成大量无形资产流失,严重影响了“狗不理”品牌形象。新天津狗不理为了重塑形象采取了重要举措,下令提前收回在全国范围内70多家加盟店的经营许可权,准备将加盟模式改为直营模式。一场品牌维护战在全国范围内打响。

目前在全国的“狗不理”绝大多数属于特许加盟,即分店独立投资、独立经营、独立核算,每年只需向天津总部交纳几万元的“牌匾费”,而总部的任务是对各加盟点进行技术培训和包子原料配送。

天津狗不理集团不惜重金收回加盟店经营许可权,实际上由来已久,不是一日之功。

新“狗不理”集团董事长张彦森说过这样一句话,由于集团总部对各包子坊加盟店以前实行松散管理,致使分散在北京、河北等地的“狗不理”连锁店管理不规范,各地包子千差万别,即使在“狗不理”的故乡天津市,各个繁华地区的“狗不理”加盟店也是良莠不齐。

是什么原因导致各门店“良莠不齐”呢?

这就要从原“狗不理”集团如何赚钱说起。原“狗不理”集团曾举着“狗不理”做起了卖牌子的行当,只要交钱就可以打出“狗不理”旗号,至于味道如何,只要差不多就行。没想到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用这种方式让“狗不理”赚了小钱,却让这个拥有上百年的老字号成为替罪羔羊,“狗不理”的效益与日况下。

近几年来,加盟店因管理疏散严重损害“狗不理”品牌形象,狗不理的众多特许加盟店“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包子已经分明不是那个包子。包子是“狗不理”的招牌,质量是品牌生命的保障,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狗不理”的声誉与发展,我们可以想象倘若一个主打产品持续像这样发展下去将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

据报道,顾客已经对北京、河南等地的几家“狗不理”连锁店的服务非常不满。连锁加盟店的形象与“狗不理”品牌息息相关,表面上损害的是加盟连锁店,而背后真正的“狗不理”却在背黑锅,收回特许权实为无奈之举。

“狗不理”的特许加盟对中国的众多连锁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例子,它给我们带来深刻的教训与更多的思考,企业在进行加盟连锁时应该慎重。

加盟连锁作为品牌扩张的一种方式有其独特的优势,加盟并没有问题,肯德基、麦当劳等跨国餐饮企业的成功就是很好的证明。加盟的关键在于要开发一套设计科学、流程合理、高效运转的、标准化的系统,并且这个系统可以在任何地方复制。

肯德基和麦当劳分别在1987年和1990年进入中国市场,最初采用的都是直营连锁。从1999年开始肯德基才实施“零起点加盟”的特许经营,而麦当劳一直坚持单一的直营连锁模式,直到进入中国14年后才开始考虑“直营连锁”与“特许连锁”的双向发展。

与众多的国内餐饮企业来比,“两位大佬”显得如此小心,迟迟不在中国进行大规模的特许,原因何在?

一、 整体商业环境的培育需要时日

肯德基和麦当劳从进入中国以来一直在做市场的前期教育工作,它们在不断的把西方快餐的理念传输给中国的千家万户,并且在不断推行本土化来迎合中国人的口味,在这期间需要取得消费者认同,直营显然最为有利。

二、品牌、产品整体一致化与地区市场差异化之间平衡的控制程度

无论你走进哪一家肯德基你永远会有吃不完的鸡腿,走进麦当劳有享用不尽的汉堡。可当你在慢慢享用肯德基、麦当劳给你带来的愉悦时,你们会发现不同地域会有不同特色、不同口味的主打产品。肯德基、麦当劳在保持品牌、产品一致化的同时,不同区域又存在差异化。而差异化恰恰需要一段时间去探索、去研究。

三、选择合作伙伴

我们知道在商业的竞争中,选择合作伙伴至关重要。我们来看看麦当劳在选择加盟者的时候提出的要求:具有高尚的操守;曾在该市场工作,有成功经营的记录;熟悉该市场的文化和习俗;拥有管理经验,可以在特许经营组织中胜任;个人投资不低于30万美元;愿意接受为期12个月左右的培训。当你看完麦当劳对加盟者的要求时,你有什么感受呢?麦当劳需要的不是初出茅庐的马仔,它需要的是有丰富经验且成功的合作者,而这样的人不是一日可以成就的。

四、投资者的成熟度

特许经营的模式在中国开展起来时间还比较短,国内对特许经营概念的理解并不深刻。国内大部分的连锁企业创办了自己的品牌后,只是想到通过收加盟费来做连锁,而加盟者也认为仅靠一笔加盟费就可以加入到他们的体系当中。而这样的特许经营模式会出现大量的问题。肯德基和麦当劳的模式带给投资者的是理念上的冲击,这需要投资者不断去学习、研究,直到真正的接受、认同他们的模式。

五、国内连锁法律不规范。

中国的特许经营规范法规尚不健全,对加盟者权利和义务的界定也不是很明确。2005年2月1日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全面实行,不过,充其量只是个管理办法,与美国、澳大利亚等特许连锁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度相距甚远。

如此看来,天津“狗不理”由“加盟连锁”改为“直营连锁”似乎早已是冥冥中注定,如今的回归应该是负责任的、基于长期考虑的,不过,泼出去的水能否收回来呢?同样面临巨大的挑战:

一、人才的瓶颈将会直接制约“狗不理”的发展。

构建直营网络,企业首当其冲遇到的问题便是人才奇缺,“狗不理”曾在全国有70多家加盟店,可想而之,它人才的需要量将会是多大。俗话说“百年树人”,人才的培育不是一朝一夕,即便是从其它的企业挖人过来也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二、内涵与本土矛盾的统一。

不同地域的消费者,口味有很大的不同。以麦当劳为例,在美国麦当劳的食品以牛肉为主,而东方人更喜欢吃鸡肉。在麦当劳,鸡肉的销量是牛肉的七倍。麦当劳为了本土化,2004年11月在中国市场上推出第一款使用大米做的食品“珍宝三角”,这是首款除汉堡以外的主食。肯德基为满足中国消费者口味开发了系列产品,从最早的芙蓉鲜蔬汤到老北京鸡肉卷、川香辣子鸡、香菇鸡肉粥、枸杞南瓜粥、鸡蛋肉松卷等等。在中国消费者的眼里,肯德基那些符合中国消费者饮食习惯的中式快餐如饭、汤、粥,以及具有中国地域特色的新产品,已经让他们感受到“真的很中国”。

面对内涵与本土的矛盾,“狗不理”是否也要入乡随俗呢?将如何应对呢?这也是“狗不理”将要深度思考的问题。

三、标准化系统的完备难题。

只有标准化问题得到解决,特许加盟才能既连又锁、既大有强。肯德基、麦当劳的成功并不在于其洋快餐的口味,而在于有一套标准化的生产和管理系统,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就餐环境和餐饮文化,正是这套系统的迅速复制,使他们走向了全世界。

如果说扩张是连,那么管理就是锁,只有规模的扩张,而疏于管理,会损害到品牌形象。连锁企业要在加盟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积极思考,如何约束终端市场的行为,维护品牌形象。

加盟方式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对企业管理自身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目前的竞争已经是全球化的竞争,国外企业纷纷角逐中国的市场,所以我们应该多一些“拿来主义”,模仿、借鉴、学习国外先进管理思想、技术等等,并进行大量实践,这或许是通往成功的一条捷径。

第3篇: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文

特邀嘉宾:韩雨廷 知金顾问创始及合伙人

于 明 涌金领先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人

连锁经营,作为一种经营形式,其最主要的优势在于能够利用资本的力量进行快速复制,进而快速抢占市场,也正是由于连锁经营的这一大优势使得连锁企业将其触角伸向了零售、服务、餐饮,以及教育培训等重多领域之中。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整体的消费能力增强,连锁经营市场风起云涌,不断有佼佼者在资本的推动下脱颖而出,成为市场舞台上的主角。

零售类的国美电器、乐友孕婴童、江苏大众书局等;服装零售类的美特斯邦威、ITAT、运动100等;连锁酒店领域的如家、汉庭、7天、莫泰等;房地产中介领域的21世纪不动产、顺驰不动产、易居;医疗服务领域的佳美口腔、慈济体检;餐饮业的味千拉面、小肥羊、一茶一坐、重庆小天鹅火锅;教育培训领域的新东方、环球雅思等,无一不是在资本这个助跑器的推动下迅速领跑。

然而在众多的连锁企业中只有领先者,却迟迟没有领导者,要想最快成为行业的领导者,拥有市场的话语权,就一定需要来自于资本的推动力量。如何才能吸引到风险投资?如何才能实现与投资基金的对接?作为连锁企业,股权架构应该如何设置?股权、期权又该如何分配?中国的连锁企业,未来的路到底该如何走下去?

任健:房地产中介连锁企业要达到怎样的规模和程度,才有可能引来投资者的关注?

韩雨廷:作为房地产中介行业,想要引来风险投资人,最关键的一点在于规模。对于房地产中介来说,没有具体的产品输出,主要是服务的输出,那么就需要有很明显的优势才能成功。21世纪不动产之所以能获得高盛2200万美元的投资,其实还有很多因素。首先就是它能够不断增强自己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另外一个因素是它的市场占有率,而市场占有率除了来自于它对市场的调控,还来自于它在早期对于企业的完善的体制建设。21世纪不动产在进入中国的时候,有两个成功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第一个成功点就是它进入市场后并没有进行盲目的扩张,而是在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第二个成功点在于它采用了区域二级授权运作的商业模式,这种运作的商业模式对于21世纪不动产后续取得的成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相比较而言,与21世纪不动产同等规模的ColdwellBanker公司,仅仅比21世纪不动产晚一年进入中国,但所采用的模式是一级授权,就是因为授权的模式不同,导致经营结果的不同。除此之外,VC还看重连锁加盟店在未来所能形成的规模,这点也是十分关键的。另外,不仅仅是房地产中介行业,凡是连锁企业,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资源整合,想要将企业做到与同行的差异化,很大程度取决于是否能做好后期的资源整合,所以我认为这一点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素。

任健:VC如何对企业估值?为了和投资基金对接,现在企业应该做好哪些方面的准备?

韩雨廷:风险投资对于企业估值,除了正常的财务数据、财务报表以外,其实还有以下几个方面能为企业加分。第一,体系的问题。如果VC看好一个项目却因为体系问题而无法投资或者是在进入之后发现很多体系上的问题,这是在为企业减分而不是加分,如果一个企业一开始就将自身的体系建设得很完善或者相对完善的话,就会为企业加分。第二,合同问题。很多的连锁企业都只有一份加盟合同,做得好一点的公司可能会有一两份其他的合同,这样的法律体系是不完整的。真正完整的法律体系应该是由一系列的法律合同构成,包括意向书、加盟合同、保证金合同、商标使用合同、保密协议,广告基金合同等等,通过一系列的合同来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第三,企业的适应力和创新力也是很关键的。作为一个企业,能否在产品的研发和开发上有很强的能力也是VC们在对企业估值时很看重的一点。第四点,团队。企业如果想要获得风险投资,并不是要把原有的创业团队全部换成博士生、硕士生就能一定获得风险投资,这并没有很大的意义。管理团队应该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提高其素质,这样才能够与其自身的发展相匹配。另外,企业经营化管理程度高不高也是VC们相当看中的一个方面,不论是学校还是店面都可以通过企业化管理来加强总部对于加盟店的管理。

任健:请问于总,企业融资后如何建立对经营团队的激励机制,如何分配股权、期权?

于明:通常来说激励机制分为两类,一类是上市前要完成的激励机制,一类是上市后完成的激励机制。在上市之后,经营团队是从市场里面通过新增的股票得到更多的资金回报,这个钱是市场出的,所以通常没有什么问题。关键在于上市之前的激励机制,这些资金要么是企业老板自己出钱,要么是投资商出钱。此时,我们就要把企业的经营者和所有者区分开,很多时候企业的大股东就是企业的管理者,这些大股东兼管理者认为,因为要依靠他的管理所以他的所得应该大于他的实际股权,这就是激励的核心问题。我觉得股权期权的分配对于管理层来说,是一把双刃剑。股权激励的范围不该太大,包括期权在内,如果数字太大了是一个问题,尤其是中国股市现在市盈率很高,很多人拿到一大笔钱之后想法会改变,因为每个人的心态并不一样,他们也许在获得比较多的激励之后就不再有创业的激情了,工作的动力就会非常小。我认为不论是股权还是期权,首先单个激励不能超过总盘子的10%,另外,要把给予激励的过程拉长,而不要一次性全部给予。因为本身老板设立激励机制就是为了让员工与企业绑在一起共同前行,所以采用长期逐渐增加的方式更加合适。

任健:在股权结构中,企业对高管发放期权是否对VC的进入有影响?主要影响在哪些方面?

于明:尽管现在相对宽松一些,但是VC还是有很多原始的基金,有很多条条框框的限制,如果公司的安排不合理会使得基金无法操作。大多数情况下,VC会尊重企业的历史。如果说是为了与VC合作,而放弃与企业的合作,这反而对公司来说是一个负面的影响。对于公司过去的安排,双方是可以商量的。VC看的是整体情况,而不会因为对高管发放期权而影响到最后的投资。

任健:你认为对企业正常合理的估值方式是什么?目前对于连锁企业来说,其估值在什么状况下可以吸引VC?

于明:通常来说,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估值方式,而现在最常见的就是P/E值,这是一个市价与盈利的比例倍数,其核心在于要花多少年才能把投资收回来,P/E值是10倍就是10年,20倍就是20年,但这是静态的,实际中还有成长,所以也有20年、40年的。另外还有PB值,是市价与净资产的关系,市价是1亿元,净资产在1000万,那么PB就是10倍。再有就是对资产的评估,以一个写字楼为例,当初盖房时是300元/平米,但现在市价是2万/平米,那么就要按照2万来估值。估值的方法有很多,但是对于连锁企业早期项目来说,估值方法并不重要,VC们更看重的是对企业目前的主观估值以及企业以后的发展状况。因此,对于连锁企业的早期项目来说,未来成长的空间有多大、体系如何搭建、风险有多大更为重要。

任健:特许是一种合同连锁,而国民法律意识不强,在加盟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如何有效地处理?

韩雨廷:在中国连锁加盟业中的确有很多这样的问题,这个问题说穿了就是在中国管理方面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那么连锁企业在这方面应该如何回避风险,最根本的还是在于我们自身法律体系的健全。2月1日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是针对连锁企业的,很大程度上是保护加盟商的,对于加盟商在法律中违反的一些问题没有严重的惩罚措施,反而对特许方作出了相当详细的惩罚措施条款。就我们自身而言,如果为加盟商提供的服务到位,很多服务、产品、质量不到位的现象就可以减少。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颁布后,所有的特许方都应该重新制定加盟合同以便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任健:委托管理的店面也可合并报表,那么具体是怎样做的呢?

于明:其实我想先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合并报表,它能解决什么问题?按照财务的概念来说,合并报表就是把委托店面的收入并入总公司。如果合并报表是为了提高企业的估值,那么这样做是有价值的,而如果只是作为一个数字游戏,就没有什么价值。另外,如果将收入全部合并到总部,那么与当地的利税会有一定的冲突,员工工资如何发放?员工到底算是当地的雇员还是总部的雇员?是与总部签劳动合同还是和当地签?这些都是问题。而不同行业收取委托管理店面费用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有的通过收取一定量的管理费将委托管理店面的一部分收入并过来,还有一种是通过所提供的支持费、人工费等进行收取,这需要根据具体的项目进行具体的探讨。

任健:加盟店在回购时,回购多少股权可以合并报表?

韩雨廷:回购加盟店是很复杂的过程,最好是先在加盟合同当中表明。以21世纪不动产为例,在加盟合同中就设置了以多少倍数进行回购的条款,实际上已经做好了预接的接口。至于回购多少股权可以拿到合并报表,肯定是要掌握51%以上的股权,成为绝对控股,将加盟店变成直营店。

任健:投资方通过投资企业上市盈利后,退出企业之后应缴的税有哪些?分别是多少?能否合法避税?

韩雨廷:上市后退出跟企业原来的股东的性质是完全一样的,退出后产生的税称为资本利得税,就是通过资本运营产生的税收。就像买股票一样,10元买进50元卖出是有一定收益的,那赚的40元就要交税,但是中国为了保护股市,资本利得税这种个人所得是暂免征收的。中国现在每年的申报表是收入申报而不是纳税申报,但是这仅仅是针对个人,对企业并不是这样。比如说某个公司的股东就是老板个人,想要卖一部分股票,按照现在的政策是不用交税的,但是要是以公司名义或是某个投资机构的名义出卖是需要交税的,该交多少交多少。

第4篇: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文

[关 键 词]连锁; 连锁经营; 特许经营; 旅游业; 餐饮业特许经营。

旅游活动有“六要素”: 食、住、行、游、购、娱,连锁经营与之密切相关。当前,如何进一步搞好特许连锁经营,促进旅游业的大发展备受各方面的关注。

本文仅就连锁经营中的餐饮业特许经营与旅游活动“六要素”之一“食”的问题,略抒己见,以供相关方面借鉴。

一、特许经营的内涵与优势。

连锁经营是一种现代流通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它有三种类型: 直营( 正规) 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 自由) 连锁。特许连锁也称特许经营、加盟连锁或合同连锁。

( 一) 关于连锁经营的内涵。

“经 营”一 词 英 文 为 Maganement,意 同 管 理。中、外理论界对经营管理的理论大致可分为三种观点,简言之: 在“大经营论”中经营包涵着管理; 在“大管理论”中管理包涵着经营; 在“经营管理等同论”中二者既有共同部分,又有独立部分。

经营在汉语中寓意丰富: 例如在国学中,《诗·大雅·灵台》: “经始灵台,经营四方。”此经营意为建筑。《诗·小雅·北山》: “旅力方刚,经之营之。”此经营意为规划( 画) 创业。《战国策·楚》: “夫以一诈伪,反覆之苏秦,而欲经营天下,混一诸侯,其不可成也亦明矣。”此经营意为周旋往来。由此可见,经营本意是指规划创业,筹划营谋,周旋往来。

“连锁”一词,狭义上讲是连接起来并且锁定。还可将其理解为“链”或“链接”,在连锁经营中大体包括“五链”: 组织链、商品链、信息链、资金链、人才链。“连锁”是连锁经营的实质与关键。

连锁经营目前尚无统一定义,有美国的、日本的、德国的,有经济学的、统计学的等等说法。一般来说,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若干经营单位,以同一商标、统一管理或授予特许经营权方式组织起来,通过对企业形象和经营业务的标准化管理,共享规模效益,获取竞争优势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

连锁经营企业突出的特征是“3S”管理方式,或称“3S”原理。“3S”就是: Simplification( 简单化) 、Specialization ( 专 业 化 ) 、Standardization ( 标 准 化 ) 。

近年来又增加了规模化与网络化。

( 二) 关于特许经营的定义。

特许经营即特许连锁经营,是我国连锁经营的主流。特许经营的定义亦 是“仁 者 见 仁,智 者 见智”。国务院 2007 年 1 月 1 日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指出,“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以下称特许人) ,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 以下称被特许人) 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 三) 特许经营的优势。

仅从特许人来看,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和自愿连锁相比,主要优势有三:

1. 特许人扩张连锁分店的资金投入和运行成本低。在直营连锁,每个分店都要由特许人全额投资,这就会使特许人的扩张受制于筹资能力。特许经营则不然,由于被特许人均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资金的投入和相关费用大都由被特许人承担,这就大大节省了特许人扩张的资金和成本。

2. 特许人扩张连锁分店的速度快。特许人可将那些占有商圈、地利的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纳入麾下,大大加快了扩张的速度。

3. 特许人扩张连锁分店的市场风险小。以特许经营方式经营的门店称为加盟店。由于加盟店都是独立的法人,自负盈亏,特许人所承担的风险就会大大减轻。

在此应特别指出,成功的特许经营是双赢模式,只有让被特许人获得比单体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经营关系才能长久维持,特许经营才能做大、做强。

二、特许连锁经营发展简况。

近年来,全球按销售额排名的 500 强企业之首—美国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就是连锁经营企业。

在酒店业,国际连锁酒店标准的制定借鉴了希尔顿等连锁酒店以及美国东西海岸品牌战略和标准化的经验。

( 一) 特许连锁经营在我国发展速度和产生的效益十分惊人。

连锁经营于 20 世纪 90 年代初在我国出现至今,其发展速度和产生的经济效益十分惊人。特别是特许连锁经营已经成为零售、餐饮、服务、酒店等行业采用的一种主要经营模式与组织形式,并且加快向其他行业发展,尤其在沿海地区和部分大中城市发展速度更快。例如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胶东半岛等经济发达地区,一些主导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在县城及乡镇开设大量的分店,日益显示出经营优势与效益优势。我国按零售额排名的前 20名商业企业中半数以上为连锁经营企业。我国现有160 多家饭店管理公司,星级旅游饭店 10 480 多家,星级饭店集团化程度达到 9. 63% ,其中连锁酒店集团毋庸置疑已经成为最大的赢家。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到 2009年底,我国特许连锁经营企业 4000 多个,加盟店 33万多个,分别比上年增长了 15% 和 10% ; 2009 年特许连锁经营 120 强企业的销售额达到 3109 亿元。

若仅就特许经营体系数量而言,我国已经远远超出特许经营大国—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并且每天都有大量的特许经营企业产生。

( 二) 特许连锁经营与旅游业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特许经营适应多种行业( 业种、业态) 或项目。

总的说,主要适用于商业、服务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以及部分制造业。例如: 零售业; 餐饮业,尤其是快餐业; 酒店业; 休闲旅游; 商业服务,如广告、企业顾问、不动产中介、快递公司、跑腿公司、秘书公司、包装公司、印刷、影印、招牌服务等; 人力资源开发、猎头; 家政服务; 便利店; 洗衣店; 教育用品及服务; 汽车租赁、汽车用品及服务; 健身、美容服务; 房地产中介; 轮船公司等等,恕未写全。细心浏览不难发现,上述若干行业( 业种、业态) 或项目与旅游活动的“六要素”密切相关。事实证明,连锁经营已经成为加快发展我国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经济增长模式与新的亮点。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旅游亦然。旅游活动有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显而易见,发展旅游业离不开餐饮业,二者相互促进。

西方餐饮业起源于十七世纪的小客栈,这是一种小规模餐饮店铺,非常普及。但若论有系统且具规模的经营餐饮业,则要从十七世纪以后,店家开始讲究精致烹调,使用较好的餐具招徕顾客开始,如英国于 1650 年在牛津出现的咖啡屋。至十八世纪末期,由于英国工业革命的影响,使得整个欧洲交通运输事业发达昌盛,又随着商业贸易与观光业的盛行,餐饮业者为迎合顾客需求以增强竞争力,在质量上开始讲究,在服务上开始出现桌边服务,大大提升了西洋文化吃的艺术,促进了西方旅游业的发展。

近年来,连锁经营中的特许经营备受旅游业界的关注。例如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分别在 2005 年 5 月至 12 月在北京市内设立了 12 家营业部( 门店) ,它们与人们熟悉的麦当劳快餐一样,各店有统一品牌与标识,销售同样的旅游产品,有统一的经营理念与市场推广方式,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这种经营模式很快在旅游业内复制开来。

三、打造餐饮特许经营名牌的难题。

数当今洋式快餐,中外人士会不约而同的说出麦当劳、肯德基等。然而,数当今流行的中式快餐,中外人士的答案竟会五花八门,往往令自以为有着若干年美食文化的国人“汗颜”,同时,国人也未必知晓进入国门的洋快餐大多属于特许经营方式。

( 一) 我国餐饮业特许经营发展不平衡。

餐饮业作为不落的朝阳产业,目前可以说进入了黄金时代。随着社会经济日益繁荣、国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旅游经济活动逐步国际化。五天工作日、休闲场所增多、休闲方式多样化等因素,促使餐饮业与旅游业快速发展,并且由单纯的供食场所向着具备多种休闲功能的餐饮服务业方向发展。

然而,笔者在国内、外旅游中亲身体会到我们在这方面的差距确实很大。在调研中发现,几乎每一家餐饮企业都感受到了竞争的惨烈。即使在欣欣向荣的企业,也无不体会到中高层管理者的忧心与不安。餐饮企业老总们考虑最多的一个题目是应该采取何种方式,让本企业商圈稳定或快速扩张? 从实践看,连锁经营似乎成为了餐饮行业的主旋律。例如国内的餐饮业百强企业无一例外的采取了连锁经营方式,连锁百强超过 50% 的年增长率,远远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幅度。由于特许经营具有成本优势、价格优势、服务优势、品牌优势等,有着极强的竞争能力,因而成了餐饮业经营模式的主要发展方向,众多中餐连锁企业高管喊出“要做中国的麦当劳、肯德基! ”然而,“看花容易绣花难”,当人们欣赏一些企业扩张成功的经验时,也要汲取一些企业扩张失败的教训,例如北京全聚德烤鸭曾败走广州,上海荣华鸡销声匿迹,“土掉渣烧饼”在长春风光不在……诸如此类事件让中餐业特许经营几乎成为特许经营失败的代名词。

( 二) 制约餐饮业特许经营发展的主要因素。

经调研分析我认为,制约餐饮业特许连锁经营发展的主要因素是:

1. 餐饮业特许经营标准化难。标准化是连锁经营的显著特征。然而,由于中餐不易做到标准化,大多不能像工业品生产线那样大批量生产,因而不能保证餐饮品的统一口味与质量,这与特许经营所要求的统一性不符。例如大多数人会有同感,在当地烤鸭店吃全聚德烤鸭与在北京全聚德烤鸭店吃烤鸭的口味就是不太一样。

2. 餐饮业同质化恶性竞争。俗话说“竞争就是争饭碗”。中餐企业开展特许经营之后,由于投资相对少、见效快,模仿者众多,就会导致同质化竞争不断加剧,甚至出现假冒伪劣现象,就会使原有主导企业的市场空间越来越小,甚至逐渐失去发展活力。这种模仿与竞争,既有形式上的模仿,如商标、店容、店貌等; 也有实质上的模仿,如产品、技术、外观等。一家“土掉渣烧饼”的推广,既会带来多家“土掉渣烧饼”

的诞生,也会导致“土掉渣烧饼”盟主的“滑铁卢”。

3. 特许加盟管理不规范。 有的盟主 ( 特许人 )发展加盟商( 被特许人) 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收费( 加盟费、权利金等) ,往往忽视对加盟商的支持与管理。加盟商由于得不到盟主应有的、持续的支持与帮助,从而使加盟店生存能力、竞争能力下降,续存期较短,影响了特许经营的持续发展。加之还有“加懵店”、“假盟店”等怪现象,“忽悠”、“被忽悠”

者层出不穷,令一些创业者叫苦不叠。更有甚者,有的投机分子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招商欺诈等犯罪活动,致使不少创业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极大地挫伤了加盟商的积极性。

4. 特许人运作不规范。有的特许人自身资金实力不够或专业人才少,急功近利,热衷于招商; 有的特许人本企业直营店不成熟或达不到规定的 2 个以上门店,就急于发展特许加盟店,由于后续能力与支持跟不上,往往导致几败俱伤。

四、搞好餐饮业特许经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旅游业以其综合性强、关联度大、开放度高、就业拉动力强等优势,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重要产业。

(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从国外看,特许经营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推广和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制与政策环境。制定和完善特许经营有关法律制度,是维护加盟双方合法权利、促进特许经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例如,美国就曾有过一些不法之徒打着特许经营旗号诈骗加盟金的案例,直到 1971 年美国出台了《连锁加盟法》和《连锁店统一加盟需知》之后,这些不法行为才得以制约。2007 年 1 月,国务院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审核、信息披露、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权力与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 二) 为旅游业发展提供政策、措施方面的保证。

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制定出台一些加快旅游业发展的突破性政策,例如在准入门槛、财政、金融支持、税费减免、人才引进、基础设施、旅游产品开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政府更应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区域旅游产业的宏伟蓝图。

( 三) 加大对名牌商品和名牌企业的扶持力度。

通过加强对旅游市场的建设、指导、扶助、监督等措施,促进名店和名牌商品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这项工作涉及点多面广,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方能奏效。对于已有一定商誉的商标和商号,应优先给予注册登记,防止他人乘虚而入,保护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对于那些有希望成为名牌的项目、传统老字号、知名品牌应给予必要的倾斜政策,大力扶植,早见成效。通过积极拓展、规范餐饮业特许经营,提升中式快餐知名度,打造更多的知名品牌、世界品牌,以飨游客。尽早取得与麦当劳、肯德基等跨国特许经营企业对等的话语权,不能总是言必称洋快餐。

( 四) 加强中心厨房( 加工中心) 的建设。

中心厨房( 加工中心) 在餐饮特许经营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餐饮特许经营的组织结构类型大致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由总店加 10 个以上连锁分店构成; 另一种是由总店加中心厨房加 10 个以上连锁分店构成。一般来说,除了由于保鲜、保质等方面的要求而无法通过中心厨房( 加工中心) 统一加工后配送到各分店的餐饮品外,餐饮特许经营的组织结构都应设计成“总店( 总部) ———中心厨房( 加工中心) ———分店”模式,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餐饮品的口味与质量。当然,这样做要增加配送成本。若做不到这一点,主导企业应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例如,北京市全聚德股份有限公司始终坚持这一原则,收回了一些外地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权,从而保住了“全聚德”这一久负盛名的知名品牌。

( 五) 加强对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的管理。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严把信息披露关,例如对在WWW.U88 中国连锁经营网站登载的信息严格审查、筛选,防止误导大众。笔者曾发现有的大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由于涉世不深,受不良信息误导,轻信他人,上当受骗,从而影响就业。同时,要加大对虚假信息( 行为) 者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与市场环境,切实保护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当前在旅游业及其他行业,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 仅仅依靠或主要依靠国家( 国有) 资本以及少数大的投资主体来发展旅游业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而在那些发展较快的东南沿海地区,民营经济非常活跃,投资主体多元化,所有制形式多样化,连锁经营就搞得好。当前,理论界与业界已经达成共识的现代企业扩张的两条基本途径是: 资本运营和连锁经营。例如,长春市欧亚集团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成功运作资本运营和连锁经营的典范,截至2009 年末的 25 年间,该集团实现了规模和效益的高速增长,公司资产从 205 万元增长到 72885 万元,获得了资产信誉评估 AAA 级企业,中国商业名牌企业等 1000 余项荣誉。经济学家预言,2010 年以后的十年,是我国消费领域快速发展的黄金十年。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 2015 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入境游接待国和第四大出境游客源国,届时,预计我国入境过夜旅游人数可达 1 亿人次,国内旅游人数可达 28 亿人次,出境旅游人数可达 1 亿人次,游客市场总量可达 30 亿人次。显然,要实现旅游业的宏伟目标,必须要逐一解决好旅游活动的“六要素”,特别是第一要素—“食”的问题。相信今后十年,旅游业与特许经营二者相互促进,定将千帆竞发,令人惊喜。

[责任编辑: 高宏艳][参考文献]。

[1]刘星原。 连锁经营与管理[M]。 北京: 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

第5篇: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文

上岛咖啡于1968年创建于台湾,以经营创办各国高品质咖啡而著称于世。1997年,台湾上岛(UBC COFFEE)创始人陈文敏先生联合他人进入大陆发展咖啡事业。1998年陈文敏与游昌胜等8位股东共同注册成立了“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陈文敏任总经理,游昌胜任董事长。 2000年4月14日,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海南上岛),经过国家商标局注册登记,取得了“上岛”注册商标使用权,注册号是第1385773号,核定的服务项目为42类,包括食俗旅馆、咖啡馆、餐厅、自助餐馆、快餐馆、鸡尾酒会服务,野营服务(住所)和汽车旅馆。

为迅速发展全国市场,海南上岛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股东分别经营全国八个区块,在和海南总公司签定商标使用合用后,八个股东各自经营由抓阄决定的经营区域。陈文敏抓到了浙江片(包括浙江、江西、安徽、陕西和内蒙古)。于是,2001年1月,陈文敏在杭州注册成立了杭州上岛咖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上岛),从事上岛咖啡的连锁特许工作。

而2000年6月海南上岛又在上海注册了上海上岛咖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岛),投资人、所有人、经营业务、品牌等与海南上岛一样。2001年7月,海南上岛公司撤消。2002年5月30日,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海南上岛将该注册商标转让给上海上岛。

矛盾终于在2002年激发。2月,上海上岛有限公司向杭州工商局举报,以冒名生产咖啡豆为由,诉杭州上岛侵犯其商标权,后又向浙江省内多家上岛咖啡店发难,认为均属非法。杭州12家、省内100多家以“上岛”命名的咖啡西餐馆均受牵连。

2003年11月27日,上海上岛把杭州上岛告上公堂,同时成为被告的还有富阳富春街道上岛咖啡厅的业主季红波。意味着此事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原告上海上岛方称:两被告在杭州擅自使用“上岛咖啡”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要求两被告拆除店前的“上岛咖啡”店牌,并赔偿50万元。

而杭州上岛的人称:杭州上岛在2001年1月1日就与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上岛”商标转让协议,因此,他们并没有侵权。为此,杭州上岛出具了加盖双方公章的特许合同为证。

对此,上海上岛则认为,杭州上岛公司是2001年1月20日才成立的,它于2001年1月1日就与海南方面签订了转让协议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因为企业成立前是不可能有公章的,杭州上岛有伪造公章的嫌疑,因而杭州上岛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海南公司将“上岛”的商标使用权转让给了杭州上岛。

事情发展越来越复杂化。

接着12月,杭州上岛也将上海上岛告上法庭,他们称:上海“上岛”商标所有权的取得本身就不合法,不受我国商标法保护。因为“上岛”商标本身是图案,属于艺术品,其著作权属于台湾人陈文敏。而上海上岛在没有取得陈文敏先生的授权情况下,注册“上岛”咖啡商标,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而且,上海上岛直接侵犯了陈文敏的著作权。

显然,著作权案只是杭州上岛为扭转不利形势而进行反击的一种手段。

同时,杭州上岛还在自办网站上载了特许合同及补充合同,上载了杭州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出的印文检验鉴定书,以此证明其特许合同是真的,并做出了“上岛图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声明。

但另一方面,早在去年九月份,杭州的一些上岛咖啡连锁店就相继改为“两岸咖啡” ,杭州庆春路上的上岛银江店、黄龙洞的上岛黄龙店及北山路上的上岛流霞店近期已悉数变脸,统统改成了“两岸咖啡”。而“两岸咖啡”背后的两岸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上岛本就是系出同门;而11月,由上海上岛直接授权的杭州上岛咖啡锦波店已经悄然开业。这是否意味着杭州上岛已没有把握赢得这场官司?

焦点问题集中到“杭州上岛与海南上岛”签署的合同上来,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如果有效,则显然受法律保护,杭州上岛可以使用上岛商标。如果无效,则显然杭州上岛在法律上存在有侵权行为。

在杭州上岛有可能处于下风的这场官司来看,以季红波为代表的广大浙江上岛加盟店则极有可能成为这次事件的大受害者,他们都是直接从杭州上岛处特许获得经营权,一旦杭州上岛败诉,他们都面临着抉择,要么,向上海上岛交纳加盟费用,接受上海上岛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要么,另起炉灶,改换品牌,重新装修,但这样就意味着要放弃“上岛”品牌在当地市场上已经建立起来的影响;而且,还得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虽然很多上岛咖啡现已经改为“两岸”咖啡进行经营,但对顾客群体毕竟已经造成了一定影响,改版后的“两岸”与“上岛”在口味、价格、服务等还能一致吗?而且,咖啡西餐业本身是极注重文化氛围的,“两岸”与“上岛”的文化是否有冲突目前还很难说。

从本次事件折射出,国内在连锁特许过程中的很多不规范现象,有些现在看来是一些小事情,但可能会为日后经营带来隐患,成为日后重大事件的导火索。加盟商在加入连锁特许系统时一定要注重细节,不能掉以轻心。

据悉,陈文敏一直擅长经营,但后来因欠别人钱,便将海南上岛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因而退出了海南上岛。一心发展杭州上岛的业务,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光浙江,就已发展上岛连锁加盟店100多家。这些加盟店每年需向杭州上岛交纳4~6万的加盟费用,正是这笔巨大的诱人的加盟费,成为杭州上岛与上海上岛的利益冲突点。

目前,国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商业模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厂家直接特许给终端加盟商,一种是厂家先授权给中间商,再由中间方特许发展终端加盟商。所以,有意从事特许经营的商家,必须注意理清楚其中几层基本关系,并注重其中的每一个细节。

一、特许总部与特许中间商的关系

从事件来看,杭州上岛方只是海南上岛(后来的上海上岛)的特许中间商,海南上岛作为特许总部,即商标的所有人。杭州上岛只有商标的使用权,而使用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得由双方的合同决定,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受法律保护。陈文敏是原海南上岛的股东,正因为这种特殊关系,也许使得当时海南上岛和杭州上岛的合同存在诸多不完整性,因而导致了后来事件的发生。

当特许总部涉及产权交易、商标转让等时候,往往是事故高发的时段,特许中间商尤其要注意用合同来保护自己。

二、终端商与特许中间商、特许总部的关系

终端加盟商不管是和特许总部直接加盟,还是通过中间商加盟特许体系,在选择品牌加盟时,都必须要注意几点

1)所加盟的品牌的商标的真伪及合法性。

2)商标的所有者是谁,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3)上级特许者如果是中间商,则要求其出示其与特许总部的合同,审视合

同是否具有合法性及其合同约定的权限等,中间商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价格等体系是否和总部一致;如果是厂商,则要关注其是否具有特许资格,是否拥有合法的商标、债权状况等。

4)自己的上级管理者是谁,是接受总部的统一管理还是又中间商的管理,货品配送是源自总部还是中间商等。

第6篇: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文

“好厨来炖鸡馆”基本概况

“好厨来炖鸡馆”由郑中亮和刘雨创建经营,该店地处重庆市巴南区巴县大道黄金地段,交通便利,可同时容纳200人就餐,分别以“色,香,味,形”命名设立了四个包房,以此来体现对菜品的严格要求。

该店主推健康,营养,天然,绿色菜品,如来自云南的野菜,鲜菌,这些天然,绿色,营养的野菜,鲜菌,品种繁多,如鲜虫草花、鲜山药,海鲜菇,金丝菌,球盖菇,羊肚菌,鲍鱼菇,金花菜,丝瓜尖,灰桃、茼蒿等,另外,好厨来炖鸡馆所出售的蔬菜全部是当天在附近的乡镇购买农民现摘的无公害蔬菜。

“好厨来炖鸡馆”所选用的每一只鸡,都是农户自家在田间地头,山丘院坝散养的土鸡,选用这种土鸡炖制出来的鸡汤皮糯肉嫩,香味浓郁,汤味醇厚。

“好厨来炖鸡馆”人均消费40-60元,开业半年就收回投资,第二家直营店也在主城区开业两个多月,目前正在筹备第三家和第四家分店。

郑中亮“好厨来炖鸡馆”创办人

重庆市名厨协会青年厨师技术交流会会长

目前我们正在筹备连锁店,存在一些疑惑,对连锁经营没有足够的经验,目前我们最应该准备些什么,具体的一些措施有哪些?希望各位专家给些意见。

刘雨“好厨来炖鸡馆”创办人

重庆市名厨协会青年厨师技术交流会副会长

目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大家都认为炖鸡馆就是中低档的消费,我们想逐渐走出这种认可,逐渐给消费者打造出中高档的印象,如何才能提升炖鸡馆的档次,在炖鸡馆的同类餐厅中脱颖而出?

需要解决的问题

1.要向外扩展,走加盟连锁之路,现在我们应该准备些什么,具体该做什么?

2.如何提升炖鸡馆的档次?

黄国良:保证特色原材料,建立优质产业链

目前用的鸡是去农村直接收购,野菜,鲜菌也都是从云南等原产地采购,但规模化后这样的采购渠道就不能满足发展需求了。现在本土餐饮连锁业就其工业化程度来讲,基本处于手工作业和手工作坊的初级状态,介于食品工业和初级农副产品经营之间,作业管理方式粗放,餐饮连锁经营乃至原辅材料供应链管理不够系统和连续,从而导致餐饮连锁业经营整体业绩提高缓慢。

重庆的周边区县有很好的养殖,培育环境,前期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应该考虑建立优质产业链。例如,重庆火锅行业就在重庆石柱地区的建立自己的辣椒,花椒基地,其中包括火锅原料,以及多种农产品等。另外,不少企业还将在石柱开建火锅原料加工基地。作为全市的辣椒生产大县,石柱一年约有20万吨辣椒供给重庆市火锅行业。只有拥有自己的专业原料生产基地和厂家,在原辅料达到规范的前提下,分店的产品才有统一的保证,产品质量才可能达到稳定一致。进货量大,可以对原料的规格标准,质量要求、运送方式等做出全面规定,保证原料新鲜优质。集中进货使原辅料的质量受到中心厨房和分店的双重验收,鉴定,为生产制作统一优质的菜品提供前期保证。

我还认为酒店一定要加强品牌意识的建立。品牌成功正是酒店成功的重要保证。通过产品,宣传和企业文化多元形象提升内涵,以丰富品牌内涵来做大企业的品牌价值,再使连锁企业的整体赢利性提高,是被证明了的正确途径。

沈明辉:连锁加盟必须有标准化技术保证

首先加盟连锁是指主导企业把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的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形象,以及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在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或营业权。加盟连锁经营模式适应了社会生产和现代消费变化的客观需求,通过低成本扩张实现规模化经营,通过标准化服务实现科学化管理,是一种高效率的经营方式。

这里提到的标准化就是指:产品标准化技术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具体来讲,原材料选购、制作环节,菜品分量等都要有统一标准,顾客到同一家餐馆就餐,不能出现差别很大的情况。讲到这里就有点像肯德基、必胜客的经营模式。但生搬硬套地挪用西方餐饮企业管理的经验和方法,一定以失败而告终。所以借鉴不是照搬,需要创新发展。

举个例子:鸡汤要按标准采用工厂化制作成浓缩高汤,配送个店调制使用:作业简单化。加盟者因为不懂经营技术,所以才要加盟,也就是让外行的人,通过短期的训练就能上场操作,而在短期内,要让加盟者从外行变成熟手,操作的技术必然不能太难,必须简单化。

野菜,鲜菌每一份的出品质量、重量要统一,确保口味的一致和稳定。在科学分析试验的基础上,设计菜肴加工操作工艺和流程,实行“适度工业化”操作,以尽量减少人为失误。原料精确量化到到克,厘米和摄氏度来描述。中餐由于其配料和经验的特殊性,在烹制过程中,设置标准化难度很大。业内人士经常开玩笑说“盐少许”少许是多少呢,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如果把它定一个量度,标准化就容易做到了。

覃伟:汤锅店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

土鸡,野菜,鲜菌是目前酒店特色,但特色的概念很广,比如菜品的特色:“乡老坎酒家”侧重倡导个性鲜明的川西乡土文化,以“土”为特色,从菜品到盛具都极力表现川西坝子浓郁的食风,以其地道的川西乡土菜和浓郁的乡土气息独树一帜。

酒店环境特色:如“巴国布衣酒楼”从它开业伊始,就确定了以川东民风民俗菜为主题,并围绕着主题突出了川东农家大院及乡村风情的装修特色。菜肴则以干香,辛辣,味厚、朴实的特点,去体现巴人粗犷,淳厚,豪爽,好客的民风。“九里飘香”干锅店以菜式精美、风味独特,盛具精致,环境优美,格调高雅。

作为整体进行形象宣传。以上提到的这些酒店在同行业相互竞争态势中,充分展示出自己的特色,从而赢得了顾客和市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地提升,个性化消费日趋明显。对社会消费品的不同需求,应更加注重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人们对健康食品、绿色食品,营养食品需求越来越重视。饮食消费已经从单纯的填饱肚皮、饱口福开始转变为吃口味、吃文化,吃营养,吃健康的多感官享受。人们这些餐饮消费习惯的改变,必然要求企业差异化经营。而目前的“同质化”的现状显然与此背道而驰。餐饮业要摆脱“同质化”竞争的困扰,重新进行市场定位将是一个明智之举。

就汤锅店而言,大多数的店都是一大锅野山菌鸡汤、雪耳椰子煲鸡汤、何首乌炖鸡汤、核桃煲鸡汤鸡茸玉米羹,鸡茸鲍鱼羹等,很少有采取“每人每”的就餐形式。我们能否让顾客花一样的钱品尝到多种口味的鸡汤,将我们常用的大汤锅,改成小的“每人每”小锅,这样就能和同行产出差异在整个餐饮市场中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这样的创新也要不断对自身的经营进行扬弃和调整,不断推出新的经营形象和产品特色,密切关注消费需求的变动。

消费者意见:

林克:酒店的面积稍稍有点小,每次来人都很多,炖鸡和菜品做得相当好,老少皆宜,稍感不足的是酒店服务还需要提高。

第7篇: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文

壁挂水族

店主简介

张先生

年龄:30

开店时间:2年

创业资金:10万元

经营卖点

壁挂水族集生态、绿色、环保于一体,用真鱼、真草、真水营造出生态水环境,突破了传统柜式水族箱制作的工艺和形式,可以直接悬挂于墙壁上,节省空间。壁挂水族箱外观古朴典雅,最值得一提的就是不必换水,不仅节水而且省心。水族箱呈扁长形,长宽高有多种规格,也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定做。色彩斑斓的热带鱼在清澈澄明的水中自由穿梭,静中有动,风景胜画,彩鱼、碧草、怪木、奇石,和室内装饰相映生辉,不论是家里的客厅还是办公接待室都非常适合。

市场需求

现在人们对于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不论是商务环境还是居家环境,都追求档次、品位和情趣。一直以来,墙面的装饰多为字画,视觉效果比较单调,而传统的柜式鱼缸体积庞大,且需要经常换水,带来许多麻烦。壁挂水族箱克服了上述二者的弱点,填补了市场的空白,消费需求较有潜力。

投资收益

加盟壁挂水族箱专卖店的投资总额根据投资规模的不同在2~15万元之间,无需加盟费,但是需要交纳l~5万元的保证金(期满后可退回)。每1~2年签订一次合作合同。专业知识培训期限不太长,一般在l~2天内就可以掌握基本技能。为了保证良好的效果,店铺面积应该保证在30平米以上。

据店主张先生介绍,每台壁挂水族箱的销售利润一般在千元以上,最高的接近万元。扣除掉加盟费用、原料费用、运输费用以及广告费用,第一年已经收回成本。据说,在经济发达的地方,有的加盟店第一年就可以获得纯利。

创业提示

由于壁挂水族属于奢侈品消费,选址一定要讲究。店址应该在比较繁华的街道路段,但是不宜在贸易中心、集贸市场、小摊小贩区、大排挡区等人流嘈杂混乱地点。

时尚书吧

店主简介

齐先生

年龄:35岁

开店时间:半年

创业资金:15万元

经营卖点

书吧是通过品牌授权和软件授权的形式,打造电脑化管理、会员制消费的时尚休闲书店。与传统的书店不同,书吧为爱书的人提供了一个轻松读书的聚会场所,消费者可以游览不同领域的漫画、小说、杂志等多元化的图书世界,还可以享受免费无线上网服务。具体来说,时尚书吧有以下几个吸引消费者的特点。

丰富的书籍 书籍的品种丰富齐全,满足时下消费者在阅读上的多元化需求。

多样的精品 书吧采取复合式的经营模式,进行实时的采购与商品的更换,如芳香油、漫画名著相关商品等。

方便的付费 可以预付制磁卡消费,消费者不需要携带现金,刷卡就能轻松完成所有的店内消费。

完整的训练 书吧提供简化且制度化店务管理,统一的服务流程使顾客可以得到温馨而有效率的顾客服务。

信息化管理 完善的会员管理系统,轻松记录顾客的消费状况,这些功能可以便捷地取得各项统计信息。

市场需求

时尚书吧的需求方主要锁定12~40岁的社会年轻群体与中产阶级。现代的这个群体备受多方面的压力,通过优雅的店铺装修以及丰富的商品、贴心的服务,能够让他们有一个轻松又充满文化气息的休闲场所。

投资收益

齐先生加盟的这间时尚书吧投资成本包括:品牌使用费2万元、履约保证金l万元、开业辅导金1万元,其它的费用还有装修工程款、营业用软硬件、商品耗材等8万元。收入包括图书销售、精美商品销售、办卡、杂志包月、水吧收入等。一般来说投资回收期在l~2年,如果客流量足够,在一年内收回投资的实例也是有的。齐先生虽然开店不久,但言谈举止都流露出对于创业成功的自信。

创业提示

由于服务对象多为知识分子、时尚人士,因此除了要营造安静、高档、雅致的环境氛围,更要注意培训员工,以优雅的形象和温馨高效的服务来赢得顾客的认可。

布艺设计

店主简介

黄先生夫妇

年龄:50岁

开店时间:2年

创业资金:5万元

经营卖点

室内休闲拖鞋听上去不是什么新鲜的项目,但是这家加盟连锁总店是一家布艺研发的专业机构,聘请中国美院专家,运用电脑技术和巧妙的构图,精心制作了渗透着都市文明和时尚潮流的室内休闲拖鞋,每一双都像一个精美的艺术品。

市场需求

在人们日益注重生活质量、追求生活品味的今天,个性鲜明,雕琢细节的日常消费品,往往深受大家的喜爱。

加盟流程

听取投资理财计划与专业咨询双方互相交流与考评加盟申请、签订合约、交纳保证金店铺、商圈评估店铺确认、装修、准备开业技术培训正式试营业

这种加盟连锁项目所需的资金规模不大,资金利用上可以以小搏大,不需要太多专业知识,容易介入。黄先生夫妇从业两年来,早已经收回了成本,从他们满足的笑容中可以看出收益不菲。

创业提示

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突出产品自身的精品特色,避免流俗。

饮料供应

刘先生

年龄:40岁

开店时间:1年

创业资金:1万元

经营卖点

饮料供应所需的多功能自动饮料供应机具有不少优点。

方便快捷 投币后自动冲泡,轻轻一按就能获得所需要的饮品。

水温调节 可以根据个人喜好,随意调节80℃~93℃热水。

口味调节 采用数字调配系统方式,自由调节饮品的浓度。饮品种类包括咖啡、茶、牛奶、豆奶、酸果饮等。

大容量料盒 采用对人体无害的特殊材料,免去了频繁加原料的麻烦。

市场需求

这种多功能自动饮料供应机有摆放需求的场所比较多,包括机关团体会议室、员工休息室、保龄球馆、高尔夫球场、餐饮店、大型商场、繁华街道等。通过自动饮料供应机的摆放,可以显示公司的品位与实力;作为员工的福利,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提神醒脑。

投资收益

相对于其它加盟连锁项目,饮料供应恐怕属于最简单易行、省心省时的了。不需要加盟费用和保证费用,每台机器售价为几千元,饮品的原料也相对便宜,每杯成本仅为几角钱。刘先生当时购买了2台设备,一台放在市中心的商场门口,另一台放在离家不远的大型健身房里,每天所作的也就是添加原料、水,取走投入的硬币。由于所需资金不多,风险比较小,刘先生还打算今年再购置两台机器。

第8篇: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文

在北上广深这四个一线城市中,北京的黄焖鸡一度超过300家店。北京市朝阳区SOHO现代城附近,一条有29家店的小街,已经扎堆了6家“黄焖鸡米饭”。从2013年突然崛起,只用了两年多的时间,黄焖鸡米饭已经超过了沙县小吃和成都小吃,成为第一“街霸”。

然而,危机已经悄然来临。

用冲一杯咖啡的节奏做一碗饭

“不用厨师,开店就挣钱。”这是“黄焖鸡”用来吸引加盟商的口号。这个口号简单、粗暴,但是不忽悠。因为,黄焖鸡的操作确实已经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拿着量杯,按指标配置作料,再加入鸡肉,焖至数分钟后便可出锅。

这个操作就跟星巴克给我们冲一杯咖啡的节奏差不多,利润也有得一拼。一般,黄焖鸡米饭的纯利润在50%左右。去掉人工费、材料费等成本,仍然是稳赚不赔。操作的简单,也节约了人力。招聘过来的员工往往可以身兼多职,甚至不需要专业厨师。这给小老板们省了一笔开支。在写字楼、学校、商场附近,也分布了大大小小的“黄焖鸡米饭”餐馆。虽然店面不大,但依靠白领、学生等外卖市场,生意红火。

北京朝阳区金台里一家“黄焖鸡米饭”,一天平均就能卖出100多份,其中至少一半是外卖。按一份黄焖鸡米饭15元算,15元×100份×30天=45000元。黄焖鸡的纯利润有50%,以此估计,黄焖鸡每月收益在23500元左右。这当然是有吸引力的。但是,更具有吸引力的,可能还是黄焖鸡的新模式。

病毒式传播:子子孙孙无穷尽

其实,黄焖鸡火爆的原因除了操作简单,成本低,容易复制之外,还得益于“病毒式传播”的模式。病毒式传播方式是发展新加盟者:比如B以5000元加盟了A之后,A授权B可以继续发展下线加盟商……这种传播方式有两个流派:卖技术和卖酱料。

第一种:就是卖酱料。向加盟商收取加盟费,出售所谓的酱料秘方。

第二种:到店学习配方调制,费用是4800元。学会后不用从总店进任何材料,配方都可以自己调制,调料可以在本地。也可以从总部购买酱料,并使用品牌。

有的公司则明确表示,不搞加盟,只需交3800元就能学会制作黄焖鸡以及酱料的配制方法,开店者可以自己做品牌独立经营,也可以发展加盟商。如此一来,对于后进入者,发展下线,也是很可观的收益啊。所以,也就有了现在的局面:全国相关品牌上百个。更关键的是,如何做黄焖鸡米饭根本不是什么秘密,其配方用网络一搜就能查到,根本无需保密。

没有秘密配方,也就没有了约束力。没有约束力,也就没有了统一江湖的盟主。现在,江湖已乱。失控的黄焖鸡,继续疯狂地扩张,随着欲望的贪婪,扩张,扩张。病毒式传播,带给黄焖鸡“子生子,孙生孙”的扩张力度,就出现了不可阻挡之势。百度指数显示,黄焖鸡米饭大概是从2013年8月份开始出现增长趋势,然后在2013年底出现了火箭般的蹿升,并将这个趋势保持到现在。直到进入2015年后,才出现了平台期。

土家掉渣烧饼“附体”黄焖鸡

当年的土家掉渣烧饼一夜之间遍地开花,一夜之间无影无踪。黄焖鸡乱象会否重蹈掉渣饼覆辙,疯狂过后留下一地鸡毛?这种担忧是存在的。现在的黄焖鸡出奇地类似“土家掉渣烧饼”。当年,土掉渣有几十个品牌。现在,黄焖鸡已失控:全国超过一万家店,分别隶属于几百个品牌。

今天的黄焖鸡和当年土掉渣一样,都没有注册商标,法律保护无从谈起;今天的黄焖鸡加盟费已经从万元跌落到两三千元,甚至更低。当年土掉渣的秘方从万元竟然跌到30元就能买到。更可怕的,今天的黄焖鸡和当年土掉渣一样,都存在着“严重的无序加盟”:一些经营者急功近利靠收取加盟费赚钱,结果便是层层加盟。现在,黄焖鸡虽然火爆,但已隐忧初现,部分餐馆正在悄悄转手,某些店面直接关门歇业。

黄焖鸡只有品类,没有品牌,

行业风险将一损俱损

第9篇: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文

关键字: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权;无形财产权;经营性资信

一、特性经营概念的基本概念

特性经营概念的比较研究

我国著名特许经营专家刘文献先生便在1999年创立的FDS中国这一行业发展服务平台上强调“特许经营应成为21世纪知识中国的战略决策。”著名品牌专家艾丰提出,“名牌是国宝,品牌是法宝,特许经营是创造国宝和法宝的利器。”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经营模式,在当下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资源区域性垄断逐渐被瓦解的经济转轨时期的作用非同一般。

横向上对比各国的特许经营模式的发展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启迪和推动作用。工业巨头美国是最先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国家,其中最为的典型的便是餐饮行业麦当劳、肯德基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美国商务部对特许经营做出如下定义:“特许经营(主要集中在商业领域)指主导企业将自己开发的商品服务和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企业形象以及装潢等的使用权、经营模式以及技术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具有一定程度独占性的经营和使用推广,加盟店则必须交纳一定的营业权使用费,并承担约定的义务。”

2007年3月,美国FTC正式颁布了《特许经营规则》修正案,奠定了特许经营在美国商业发展中主导作用。至2008年,美国已基本实现全面适用“利益互换”的特许规则。新规则从2008年7月1日之后适用:基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以明示或默示、口头或书面的方式签订协议做出基于协议的“利益互换”的特许经营定义需具备三个条件。首先,特许经营人与被特许人签订的关于以商标权、商号、服务标记、店牌字型等有关知识产权授权使用的协议;其次,协议的目的在于“利益交换”:指当事人各方之间存在的持续性的金融利息;再次,被特许方必须对特许方提供的授权使用支付相应的对价。至此,美国特许经营成为发展最快和渗透性最高的国家典范,其特许经营由原先主要集中的零售餐饮业完成了向包括酒店旅馆、健身美容、家政保洁、教育培训等新型行业的转移。

相较而言,欧洲特许经营起步虽稍晚于美国,却也不失其活力。引领欧洲特许经营发展的法国最先成立法国特许经营协会(FFF),继而建立一系列相应的特许经营网络,其覆盖范围由传统的成衣业到工业汽车制造业、酒店餐饮服务行业等一应俱全,并呈现各大行业均衡发展的稳定态势。欧洲特许经营联合会对特许经营的定义则不再局限于授权范围的知识产权限制,其认为特许经营是一种营销模式。基于特许方与被特许方二者在法律和财务上的分离和独立地位所订立的协议,由特许人对产品、服务和技术体系的授权使用,而被特许人进行对价的附加义务行为所形成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紧密和持续的合作便是特许经营。

在亚洲的特许经营发展进程中,位居亚洲四小龙之首的日本首当其冲。20世纪50年代,日本经济起飞,面对国内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劳动力短缺和资金不足等问题,经济发展不断受到局限和束缚。为缓解国内矛盾,日本政府开始效仿美国,推行特许经营方式的连锁商店,开始进行对海外市场的开拓。其连锁加盟委员会顺应发展将特许经营定义为:特许经营事业者与其他的事业者之间签订合同,特许者将其所拥有的商标、贸易名称、服务标志、其他象征营业的标识,以及经营的技巧和秘诀,在同一形象下销售商品或从事其他事业的权利赋予被特许方,并由其为此支付一定的对价并投下必要的资金,在特许方的指导和帮助下运营事业,从而以特许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持续合作关系予以认定。

(二)我国对特许经营的定义

我国相较于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特许经营的起步上显然过于迟滞,但并不影响我国特许经营这一新型商业经营活动的发展势头。从2000年起,麦肯等众多国际品牌的入注,继而抢占市场,开启特许经营的序幕。我国在本土化的吸收和借鉴下,以“特许店”、“连锁店”等的扩张方式迅速建立自有品牌的的特许经营模式。2007年国务院通过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从立法上规定特许经营是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综上比较研究可知,目前各国学界的通说均一致将特许经营界定为一种基于特许经营合同或者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获得世界认可的国际特许经营协会更是对这一通说加以肯定。由其可知,特许经营以其合同契约属性,在自由合意下当事人在协议内容在约定的条件和地域范围内,由被特许人获得经营授权,并获得各种权利的授予、使用和转让来从事具有一定市场份额独占性的特许经营。

二、商业特许经营权的基本理论

通过上述比较研究,学界对于特许经营的契约属性均予以认可,但关于特许经营权的属性却众说纷纭。各国根据自身的立法例都对特许经营做出具体的阐释和描述,但对于其基础上派生的特许经营权概念往往不甚重视,许多国家仅仅就特许经营的商业性质对特许经营权作字面上的理解,而忽视了其内在的本质属性。我国基于传统民法理论,对处于民事权利体系中的特许经营权这一基于特许经营合同的界定不仅吸收各国的先进学说,更是强调须同国内的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等具体实际向适应,将其定位为一种民法上的财产权,以下通过各国学说进行比较研究。

首先,美国关于特许经营权的定义主要是根据“国际连锁加盟协会”对于特许经营的规定,特许经营权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商业目的,由特许人拥有并授予受许人使用的具有竞争力的商业要素的组合。特许经营权是特许经营合同的标的和核心,是获得授权的适用许可的商业运营模式并参与市场竞争的准入条件。

其次,欧洲在美国特许加盟发展的基础上由欧盟委员会根据1988年《关于对特许专营类型协议使用欧盟条约第85条第3款的4087/88号规则》对特许经营权规定为:为向最终用户转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而许可他人使用与商标、商业名称、店铺装潢以及统一的经营模式、实用新型、著作权、技术秘密权或者专利权在内的一整套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

综上对比,美国和欧洲对于商业特许经营权的定义均顺应了世界金融风暴之后各国经济的放宽政策。但随着经济地稳定持续发展,各国基于特殊时期对特许经营权的暂时性定义显现了一定的弊端。美国对特许经营权的定义过分的依赖于特许经营合同的意思自治,对于特许经营权区别于特许经营的权利属性并无具体的分析和适用,随着全球经济贸易的自由化、融合性程度越来越高,定义上的混同极易在实务上造成适用范围的局限。欧盟对特许经营权在《欧盟条约》中的定义一定程度上狭隘地限制了其适用主体(仅限欧共体成员国),其特许经营权的内容实际上仅仅是知识产权的组合使用权。这一定义机械的套用了特许经营合同中的关于特许人系统以及其知识产权等具体权利的授权使用等规定,但却未从特许经营权作为一项无形财产权的权利属性进行具体分析,因而无法跟上时下特许经营覆盖连锁、合资、合作经营等领域的新型经营趋势。

我国学者通过对特许经营权的理论研究突破了欧美对其定义的局限性做出了如下分类:“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和“企业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政府机构授权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特许业务的权利,如准许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的航线上,利用国有的机场设施,经营客货运业务等。这些事业具有独占性质,从而使经营者获得优厚的利益。而企业授权则是指特许企业有期限地或永久地授予被特许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专有权利,并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由上可以看到若不从特许经营权在法律体系中的权利属性进行深入分析,我国企业授权基于特许经营合同也难免会遭遇和欧盟条约规定同样的局限,无法充分发挥特许经营权在民事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综上可知,特许经营权与特许经营虽然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但二者的概念内涵分属于不同的范畴,因而在界定特许经营权时要避免传统定义上只是对特许经营外观概念上的简单提取和重复。笔者认为,特许经营权归属于民事权利体系中,是一种和经营模式相联系的无形财产权,其核心内容是以知识产权等“一揽子”许可为内核的无形财产权利的专有许可使用。这种由被特许人一定程度上独占、排他利用的特性,使得此项财产权与物权的权利性质具有一致性,是一种新型的无形财产权。

三、特许经营权的基本属性分析

特许经营作为特许人与被特许人获取各自经济利益的商业运营模式,其实质是一种双务的、有偿的民事合同。特许经营权则是为实现一定的商业目的,由特许人拥有并授权被特许人使用的具有竞争力的以商标权等为代表的一系列财产权的总称。从民法的权利内容进行分析可知,任何权利的取得都是为了能够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而权利的主客体便是权利得以行使的关键。

(一)特许经营权的主体

特许经营权的主体根据我国学界的通说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另一种则是企业。关于政府的授权行为是对国内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有限资源的有效配置,因而其取得必须依据行政审批方式,特许经营权人先按照取得方式的规定申请获得权利,而后使用授权获得利益。一旦授予其特许经营权,在以使用权人身份处分权利和享有收益时,就应作为相应物权主体进行保护,所以特许经营权的主体具有私益性、自由性、自治性和平等性,不因授权方式而抹杀其私权属性。而另一主体资格:企业,在行使其权利过程中依据《合同法》、《反垄断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相关知识产权法调整进行授权经营活动,其的私法性质自不待言,在此便不再赘述。

早期,由于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和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对企业进入特许经营的门槛很高,最初仅由政府对直接关系到公告利益的事业进行完全垄断性的市场准入规定,特许经营权主要是由国家公权力的指导下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在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过程中,行政职能机构对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仅仅是从行政管理之隶属性权利进行考量,并未对特许经营权的本质属性进行界定。随着市场经济的政策放宽,特许经营权的主体扩大至各类型企业,那么其作为商业特许经营的准入,已然超越了公权准入的范畴。基于特许经营权主体范围的扩大,特许经营权的定位也从早前的政府授权转变为政府以及企业的双向授权,从而为特许经营权的财产权属性奠定了基础。

(二)特许经营权比较学说下的权利客体界定

特许经营权作为一种新型的权利客体,其权利属性究竟该何去何从,学界对此展开了激烈争论,笔者认为应将其界定为为一种财产权。面对科技的进步,生产方式的急剧变革,财产权的客体从早前的有体物到能够实际支配和利用的无体物甚至延伸至一切能够作为财产看待物质以及非物质对象。由财产权客体所涵盖的范围的扩大可知传统的狭义概念已不能适应当下高速发展的特许经营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趋势。而特许经营权究竟是否应当纳入财产权的范畴,亦或是独立于财产权之外,理论界对特许经营权的权利客体属性的探讨已进入白热化的阶段,集中体现为以下几种学说:

利用垄断权说:法国依标的的不同将无形财产权从总体上分为两大类:即经营垄断权(又可称为利用垄断权)和顾客权利。特许经营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一种,被归为利用垄断权之列。“利用垄断权”指特许经营权人的权利可以对抗任何不特定之第三人,具有一定独占排他的使用权。美国学者的产权说:特许经营权是一种产权,是产权主体对客体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以及其他一切客体的权利;这种权利并不是某种单一的权利。从法律的观点来看,特许经营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它是一组权利的总称。“产权说”在我国实际上应该确切表述为“财产权说”更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概念,区分于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的概念。

我国著名学者李维华从市场营销学的层面上来理解的“特许经营权说“认为,特许经营权是在商标、商号、产品标志、商誉甚或整体经营模式等无形财产的专有权人的专有权基础之上所派生的权利。与传统经营权相比,特许经营权并不具备权利人可以对其使用的整体经营模式、商标等无形财产进行处分的完整权能。但此种学说将对无形财产的处分权能过分的扩大化,极易导致被特许人对许可使用这一限制性权利的滥用。我国著名学者崔健远基于物权属性将特许经营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将其一种新型的财产权。这种基于物权的“准物权说”范围限定在当下实务领域不免过于狭隘。传统学说还包括“知识产权说”:特许经营权是一种组合式的知识产权,特许经营作为特许人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但这里“特许经营权”与商标许可使用权、专有技术许可使用权在法律属性上是一致的,并无特别之处。

通过对学界各种学说的归纳,并结合我国具体特殊的国情,我国理论界通采折衷说,结合“产权说”和“经营说”的相关理论将特许经营权作为企业的一种经营性资信进行具体适用,其由特许经营权主要是通过特许人已有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商标、形象等并通过权利的授权使用或者转让,由被特许人开展经营事业实现的。通过授权,继而取得经营性资信从而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具体内容,实现特许经营。

(三)我国特性经营权的本质属性及定位

笔者认为,特许经营权区别于民事权利体系中传统的财产权应当作为一种以一定许可经营模式为外观的无形财产权对其本质属性加以界定。对特许经营权的本质属性定位,主要是由其内核经营性资信的非物质性决定的。那么对这一定位该如何理解呢?这就需要从宏观的我国特许经营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

首先,从外部看,随着时代的发展,特许经营权的权利的种类和内容也在不断的被拓宽适用,而传统的规定已无法适应当下以信息技术为主流的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需求,若依传统理论将特许经营权限制于物权领域,以其作为智力成果的物质载体为其本质属性而言,特许经营权的主客体均无法得到合理有效的阐释和配合作用的。因而笔者认为,应当建立一个以以有体物为基础的无形财产权的完整的新型财产权体系。由传统财产权涵盖的物权和债权领域拓展至无形财产权,使财产权的客体破除信息技术时代下非物质客体无所归属的窘境,将传统的民事法律客体加以拓展和完善。特许经营权表现为一种经营资格和能力,其非物质性和不确定性使其应当依据其内容属性归于财产法权,并且作为一项无形财产权加以调整。

其次,从内核上看,特许经营在外观上对商标、商号、产品标志、服务、经营模式等知识产权进行“一揽子”的许可使用是一种经营性资信的运作。“经营性资信”主要泛指工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被授权具有的特定的经营资格、经营优势以及在社会上所获得的特定的经营资格、经营优势以及其先行经营所赢得的一定的商业信誉等具体的无形资产,具体包括特许专营资格、特许交易资格、信用以及商誉等等。传统民事权利客体中的智力成果并不直接包含特许经营权的“一揽子”知识产权的特性,具体实务中,智力成果是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使具体民事权利内容得以实现。而作为特许经营权核心的经营性资信本身所具有的非物质特性使其区别于传统的智力成果范畴,因而笔者认为,从维持概念周延性角度考虑,将其归于具有相同属性的智力成果的上位概念——“无形财产”之中更显妥当。

特许经营权的实现主要是通过“经营性资信”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经营性资信的非物质性使其既无法容身于传统权利客体所包含的智力成果之中,又无法达到行为的客观实在性,其做为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无形财产权并作为民事权利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不仅具有民法的私权属性,更体现了当下民事权利体系不断扩张的趋势。企业的经营性资信即企业的“经营资格和能力”,其所涵盖的范围小自企业自身经营状况、财务、以及生产能力,大至产品质量、市场占有以及具体合作关系,其概念之广可想而知。特许经营权正是企业以高于其他同等行业的独占或者高额盈利能力而获得的源于国家行政机关或者特殊地位的组织的授权而取得的经营资格实现其区别于一般企业的较大市场占有份额。因而基于当下特许经营权作为一项独立排他的经营性资信为广大经营者所适用,其无论从权利所包含的内容还是覆盖的领域都迫切需要革除传统智力成果这一局限规定,因而笔者认为,在新形势下,对特许经营权的定位应着眼于对物权与知识产权的结合,即无形财产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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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维华.特许经营概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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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显冬.市政特许经营中的双重法律关系——论市政特许经营权的准物权性质[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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