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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_______,身份证号:
乙: _______,身份证号:
丙: _______,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24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 18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18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三润公司及巴瑶香猪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资巴瑶香猪品牌,为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提供优质服务,公司费用包括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办公室费用开销,从商超巴瑶香猪项目实报实销。
2、 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为3500元/月,当商超巴瑶香猪项目年营业额达到3600万时,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还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
3、 项目组有独立运营巴瑶香猪品牌权,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营。
第六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 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 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
乙方:(签章)地址:
丙方:(签章)地址:
三方委托借款合同范文一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以下内容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栏目本人为大家整理的第三方担保借款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借款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贷予乙方人民币(大写)x元整,¥:x元,于订立本约定同时,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借款协议,共同遵守。
二、借款利息(日息)千分之x元人民币。
三、利息的给付:乙方x不得拖欠。
四、借款期限为x天,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到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息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七、乙方还款担保人x,为明确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同时借款人,担保人愿以其合法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八、本俣同从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贷款本息费用全部清还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三方委托借款合同范文二委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委托人和受托人于 ___年 ___月 ___日签署的《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协议》,并应借款人请求,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借款人发放该项委托贷款。委托人、受托人与借款人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及其它
第一条 贷款币种和金额。
此项委托贷款币种为_______ ,金额为(小写)_______ (大写) _______万元。此项贷款为委托贷款。
第二条 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 _______%.按月计息,每月21日为结息日,最后一月利息随本金一起结清。
第三条 贷款期限。
本项委托贷款的期限为 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如借款人在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第四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下委托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用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贷款偿还。
借款人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约定如下:
------------------------------------------------------------------------------------------------------------------------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受托人负责从借款人存款帐户划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委托人指定账户的开户行是 ,帐号为 。
第七条 贷款担保。
委托人确定的本项委托贷款的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贷款展期。
经委托人、借款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前10天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第二章 委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 委托人在受托人委托资金帐户存入足额资金,要求受托人将委托贷款于 _______日内汇划至借款人账户。
第十条 委托人自行监督借款人对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委托人委托代为监督的事项(以下选用的划√,不选用的划×)
监督借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是否符合本合同规定用途;
监督项目执行情况;
协助监督借款人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协助监督保证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 委托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为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 委托人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入如下账户: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借款人不按期还本付息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从借款人账户直接扣取。
第十四条 本项委托贷款实行担保的,委托人应自行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受托人不承担任何审查的义务。
对实行担保的展期贷款,委托人应事先征得担保人的同意,并提前10天书面通知受托人与担保人续签展期贷款担保合同。
第十五条 当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以及出现其他危及委托贷款资金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提前协助收回委托贷款资金。
第十六条 委托人有权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委托贷款本息或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第三章 受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七条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签发的《淄博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中的内容与贷款合同进行核对,在确认委托资金足额到位后,办理放款手续。
第十八条 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要求,及时将借款人还本付息资金划至委托人账户。
第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资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借款人进行不法经营,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二十条 受托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借款人催收未按期归还的本金和利息,对借款人确实无力归还的贷款,在保证期内,受托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保证人催收,并将催收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情况报告委托人。
第二十一条 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监督贷款使用的监督措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条 本项委托贷款若实行担保,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与委托人指定的担保人签订有关担保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公证、登记手续。
办理担保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支付。
第四章 借款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要在受托人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借款、还款、付息等事宜。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约定用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提出借据。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要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项委托贷款,不得挤占挪用。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受托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的利息或本金,并按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支付贷款本息。
第二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须接受委托人和受托人对本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借款人要及时向委托人和受托人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的其它资料。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重大投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资合资(合作)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等事宜,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提前还款 _______日前向委托人/受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三十条 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的,须于贷款到期之前30天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 _______‰计收罚息。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 _______‰计收罚息。
第三十三条 受托人未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将贷款放出,委托人有权按照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每日向受托人收取 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借款人违约,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直接从借款人账户收贷款本息,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
(一)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贷款逾期并经受托人催收仍不偿还的;
(四)不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等材料的;
(五)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纠纷的。
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不按期支付手续费,支付担保、诉讼等其他费用的,受托人有权从委托人账户直接扣收或从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息中直接扣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六条 合同送达。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或指示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任何人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在不违背委托人和受托人《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协议》(编号:201 年委贷 字协议第 号)约定条款和《淄博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编号:201 年委贷 字放贷通知书第 号)所列各项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由三方协商解决。如涉及担保人的,必须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八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将选择以下第 _______种处理方式:
(一)由淄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商定的其它事项(本条款不得与其它条款相抵触,不得影响当事人之间实质性的权利义务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借款人全部偿清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时自动终止。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组成。
与本合同有关的《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协议》、《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借据、《担保合同》、当事人三方同意修改的“借款合同”有关补充条款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合同文本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年 ___月 ___日
三方委托借款合同范文三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 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 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 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乙方:(受让方)
丙方:(出租方)
在本协议签订前,丙方与甲方已于20xx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现就甲方与丙方所生之权利义务,三方经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原甲丙双方合同权利义务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所享有或承担之全部权利、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原甲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将其权利义务转让予乙方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合同项下的其它条款不变,对乙方与丙方均具有约束力。
3、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双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款项视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协议生效前已发生之甲方应履行义务或责任,不论甲方是否已履行完毕,均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再对甲方行任何主张。
二、各方如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三、本《转让协议》与原甲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一同构成有效的合约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执一份,经三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与三方合同进行比较研究,分析两者之间的主要差异,为合同管理的实践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双方合同;三方合同;差异分析;
Abstract:Contract is the linkageand the supreme working rules among all side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which acts as the instrument regulating economic action ofcontract both-sides.There have been plenty of conctract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so much misunderstanding about contract also.So,in this paper two-sides contract and tripartite contractshould be studied comparably to find out the main difference between them in order to supplying theory gist for contract management practice.
Keyword:two-sides contract;tripartite contract;difference analysis
前言: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通常是通过合同委托完成的,从而决定了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独特作用。由于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的需要,一个工程必须有几个、十几个,甚至更多参加单位,这决定了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大量的合同。其中,大量的合同属于双方合同,但也存在相当数量的三方合同。并且,三方合同的数量和重要性有着上升的趋势。本文对工程合同中的双方合同和三方合同进行比较研究,以明确各自的界限,为工程评标和合同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1 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1.1 建筑工程合同基本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的定义如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有专项定义:“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合同。”[1]从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可以看出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法律关系的定义,合同条件明确定义了双方的责权利: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实施工程,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接收工程,同时支付约定的工程价款。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绝大多数合同只有两个合同主体。但由于现代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出于联盟或者制约等的目的,三方合同应运而生。
1.2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
(1)单件性或一次性。任何项目从总体上来说都是一次性的、不可重复的。项目的一次性是项目最显著的特点。这个特点造成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充满着不确定性和风险,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没有比较可靠的参照(虽然有标准的合同范本)。
(2)合同标的物――工程对象系统的复杂性和个性化。现代工程不仅体积大,涉及的专业门类多,而且科技含量高,常常是硬件和软件的结合体。这是工程合同一切问题的和复杂性的根源。
(3)合同定义的工程业务方式的特殊性。工程合同与通常的货物采购不同,先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合同价格和工期,然后再完成工程的设计、供应和施工工作。然而,在招标投标阶段,对合同标的物――工程对象系统地描述通常是不完备的,双方的理解也可能常常不能保持一致。因此,要求承包商事先比较准确地确定合同价格和工期是十分困难的,这是工程合同的基本矛盾。
作者简介:李娜(1981-)女,河南郑州人,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与工程项目管理研究
(4)合同双方参与合同标的物的实施建设过程。由于项目的一次性、项目的复杂性和重要性、项
目投资金额巨大,使得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充满风险,迫使业主参与项目的实施,掌握项目实施的
主动权。这与简单的货物采购合同存在极大的差别。
2 建筑工程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的差异分析
从上述分析可知,建筑工程合同与一般的经济合同最大的或者最终的差异是――甲方参与合同标的物的实施过程。基于降低风险、掌握项目实施的主动权或者监督权,建筑工程合同中经常出现业主签字的三方合同。这给项目评标或项目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和疑惑。一份有三方参与签字的合同是否属于三方合同?作者就这个命题进行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的差异分析,以期明确两者的根本区别。
2.1 合同标的差异分析
合同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会有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例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如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在建筑工程合同中,不管是双方合同或三方合同,标的物不会在性质和范围上存在差异,其相对应的工程对象系统都可以是相同的;同时,在合同工作内容上也不会存在差异,都属于全寿命周期范围内的工作。基于以上的分析,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可以适用于相同的标的物。
但在合同标的上,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存在根本差异。合同标的的根本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相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可以看出,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法律关系的定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调是双方合同。合同主体只有两个――发包人与承包人,利于权利义务的划分和纠纷的解决,利于标准化和格式化,利于合同研究和标准合同的推广。在双方合同中,合同标的――即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力义务关系是双向的。在合同是完善的假设条件下,合同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对等的,这是双方合同标的的特点。
而在三方合同中,双向关系即可以达到权力义务平衡的状态是不存在的。其合同标的的特点是权力义务连环,权利义务只有在三方制约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达到平衡。如“三方代建合同”,除规定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外,还明确规定“政府主管部门”的权限和义务:对代建单位(受托人)的监督权、知情权;提供建设资金的义务。“使用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对代建单位(人)的监督权、知情权,对所建设完成的工程和采购设备的所有权;协助义务、自筹资金供给义务[2]。这是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最大的区别。另外,在三方联营承包合同中,联营体内的每个成员除了对联营合同规定的自己的工程范围负有责任外,还与业主有合同法律关系。双重合同关系是三方合同的特例,但这也是双方合同不具备的特点。
2.2 合同性质差异分析
从建筑工程合同的定义上分析,承包合同的目的是工程成果和报酬的交换,工程中绝大多数双方合同属于这种性质,其合同关系适用于合同法调整范围。而三方合同则比较复杂,其不仅是一种合同模式,同时还属于一种社会契约。
如三方联营承包合同的目的是合同各方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和利益而联合,所以它属于一种社会契约。联营体具有团体性,但它在性质上又区别于合资公司。因此,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原则和一般公司法律原则都不适用于联营承包合同关系,它的法律基础是民法中关于联营的法律条文[3]。另外,三方待建合同就更加复杂。代建机构作为项目法人的制度设计与现行的法律环境还存在一定矛盾。争议在于代建关系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或是行政委托关系,直接导致代建行为的法律关系不清。通过委托代建,建设单位的民事责任风险转移了,但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风险并没有转移,原因在于代建制度并不是一项法定制度。尽管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到了“代建制”,但由于相关的配套政策还不健全,代建机构的法律地位仍不明确[4]。由此带来的是三方代建合同的法律关系模糊,但基于三方代建合同的基石也是合同各方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和利益而联合或者制约,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种社会契约。以上两种合同,其范围都已经超出了合同法的调整范畴,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工程担保合同中。通过以上分析,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在性质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其焦点在于是否超出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2.3 合同效力差异分析
合同一经签订,只要合同合法,则成为一个法律文件。双方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合同双方都必须用合同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单方撕毁合同,则必须接受经济的甚至法律的处罚。除了某些特殊情况使合同不能实施外,合同当事人都不能摆脱这种法律约束力。这是建筑工程双方合同的效力特点,同时也适用于大多数三方合同。
但是,在三方合同中的三方联营承包合同中,是不存在这个特点的。通常联营承包合同在工程承包合同投标前就得签订,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个附件。业主在资格预审时既要将联营体作为一个总体单位来考察,同时又要分别考察各成员的资质和业绩。在评标时业主也必须研究联营合同、联营体运作的问题,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只有总承包合同签订,联营承包合同才真正有效。只有总承包合同结束,联营体才能解散,联营体必须完成它的总承包合同责任。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三方联营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有条件的,只有在总承包合同签订的条件下才成立。假如没有成功签订总承包合同,那么之前签订的三方联营承包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与一般的双方合同有根本的区别。
另外,双方合同在合同任务结束或者单方毁约的条件下结束(毁约方需要承担毁约责任)。在某些三方合同中,即使单方毁约(除了业主),合同依然继续履行。如在三方联营承包合同中,当某联营成员退出时,其他联营成员有将联营体的业务进行到底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某些三方工程合同中(非联营)或者工程担保合同中。
3.案例分析
作者在评标工作中,发现在工程实际操作中存在大量的对三方合同的误读。如在某工程清标过程中,业主要求承包商所提供的以往的承包合同必须是双方合同(即不认可三方合同),而同时业主认为只要合同中出现三方签字的即为三方合同,从而导致了许多合同作废。这种做法是值得商榷的。作者发现,处于监督的目的,业主作为鉴定方经常会出现在分包合同或者指定分包合同中。而在这种合同当中,业主其实是不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中的,即此类型的三方合同本质上是属于双方合同。因为分包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合同主体只有两个――总承包商和分别商或指定分包商。合同的权力义务关系只在两者之间存在,即使发生本合同范围内的纠纷,也与业主没有任何关系。
4.结论
合同作为工程建设的纽带,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随着现代项目复杂性的日益增加,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加强合同管理是关键。从而,加深合同的认识就显得非常必要了。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双方合同和三方合同存在着合同标的、合同性质、合同效力等方面的主要差异。同时,两者之间在其他方面,如合同界面、复杂程度、应用范围、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也会存在差异。对两者差异的研究,有助于加深对工程合同的理解,为实际工程合同管理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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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世玲.贵州省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情况研究[J].建筑经济,2006,(5).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楼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街 号某商城 楼 单元。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 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 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违反,应付给乙方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5、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一、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十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丙方:(盖章)
代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关键词:国际多式联运 侵权 违约
国际多式联运一般定义为,针对一单货物使用了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沿途经过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的接管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地点的货物运输,简称多式联运。国际多式联运适用于水路、公路、铁路和航空多种运输方式。相对于单一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如单纯的海、陆、空运输),多式联运更为复杂,涉及的关系人更多(包括多式联运经营人及其委托的人或分承运人、托运人或收货人、保险人及其人等)。因为涉及范围广、环节多,在世界范围内看,各国的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由于实力有限或基于成本角度,往往不会独立来完成全部运输服务或物流运输的全程。例如丹麦的马士基公司以及韩国的现代商船,他们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发展了多式联运业务,既节约了成本,也提高了竞争力。多式联运业务的经营人在整个业务流程中是组织者,将多式联运业务流程中的部分运输任务或部分业务转包给其它第三方的公司,后者往往是在点对点的短程运输中有成本优势的第三方,也就形成了一个多式联运合同下,存在着多个子运输合同的情况。例如在涉及到台湾及日本的电子类产品出口到美国的情况下,海上段的运送业务安排给有班轮业务的船公司,空运段的运输则采用包机方式由类似于DHL的航空货运公司承担,在业务中涉及到具体的物流操作环节,他还可以继续分包给具备专业化技术和经验的第三方来完成,后者作为分合同业务经办人直接地参与多式联运合同项下商品的储存、搬运、卸货、堆码等业务。
1 多式联运合同下如何解决因第三方侵权引起的赔偿问题
对于与多式联运组织者签订合同的货方而言,存在着信息不对等的情况,很多情况下,不知道全程运输是如何安排的。事实上在签订多式联运经营合同时子合同下的各人或分合同当事人与货主或者货物的可期待权益人并没有交集,但是在客观上来讲货物的实际控制权是交给了这些参与运输业务的第三方,而他们是否能够很好的履行自身的责任直接影响到了货主能否实现预期的经济利益,一旦这些第三方关系人在其履约行为中出现了责任事故,货主的预期利益就受到了侵害。当然,货主可以根据之前签订的多式联运合同向多式联运经营人以合同违约为由提讼。但是,在业务中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货主更倾向于对实际上负有直接导致损害事故责任的第三方提起侵权之诉,下面结合一个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货主宁波市物资总公司诉多式联运合同下分段承运人韩国三金株式会社货物损失案。方为宁波物资公司即货主(下称物资公司),应诉方为韩国三金株式会社(下称韩国三金)。2000年3月物资公司与国外某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500吨聚乙烯合同,采用CFR贸易术语,目的港为中国宁波,4月底货物装上“Blue Sky”轮,货代出具了已装船清洁提单,载明收货人由中外运指示,起运港为南非纳塔尔港,目的港为中国宁波港。5月2日起运港的检验公司出具了商品事实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数量证明、原产地证明、品质证明、封存证明等检验报告,表明1500吨聚乙烯由“Blue Sky”轮驶往中国宁波。在6月3日代表“Blue Sky”轮的检验方和在韩国釜山代表“奥林匹克”轮的检验师共同出具检验报告,表明这一批聚乙烯货物在卸离“Blue Sky”轮之时已经存在质量问题。之后6月底“奥林匹克”轮由釜山驶抵宁波港,经宁波商检局检验,聚乙烯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货主收货后,因该笔货物的品质低下影响了后续的交易,不得已低价处理了该批货物。为此,物资公司以合法的货主的身份,向宁波海事法院韩国三金侵权,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货差损失,并赔偿因货物品质低下导致的市场差价损失、转运费和诉讼费用等共计50万元。韩国三金答辩称:物资公司所持的提单是由“Blue Sky”轮签发的联运提单(MT B/L),表明了双方的运输合同及承运责任,“奥林匹克”轮归属于韩国三金,应南非船公司的要求完成了釜山港到中国宁波港的运输任务,与物资公司没有合同关系,也就没有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在釜山港,据检验报告可以证明,货物在向韩国公司轮船转交时,其品质经检验公司已确认不符合合同要求。最后,虽然本案最终以庭外调解方式结案,但是宁波海事法院的报告认为:根据南非轮船公司签发的清洁提单的表述,南非轮船公司下属的“Blue Sky”是本案的承运人,与宁波物资公司存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而被告韩国三金则是接受南非船舶公司的委托,从事某段航程的运输,其身份是“实际承运人”,因此韩国三金与货主宁波物资公司没有委托关系。
2 多式联运合同下侵权索赔和违约索赔的区别
在跨国运输业务中,由承运人的疏忽或过错引起的货损、货差是客观存在。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过程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海上风险与外来风险,这些伴随着商业风险共同的影响着参与贸易各方利益的实现。而风险导致损失出现以后,货主通常有三种途径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一是按照之前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根据保险责任范围来确定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二是根据和运输方达成的承运合同条款向运输方要求损害赔偿,由运输合同提起违约诉讼;三是如果损害是由运输合同之外的第三方承运人引发的,则还可以向第三方提起侵权之诉。
需要注意的是,第二种方式和第三种方式实现起来有根本性的区别。侵权之诉不同于违约之诉的地方在于举证。在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情况下,货主凭清洁提单就能够以对方未尽合同约定义务妥善将货物运到目的地,从而要求赔偿;但是在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要推导第三方的责任归属及责任大小。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侵权行为人只有在有侵权案件、损害后果、侵权情况与受损害结果存在一一对应的因果关系时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货主的举证力度直接影响到法庭对案件的定性和判断。就如同本案原告无法举证证明其遭受的所有损失系“奥林匹克”轮运输期间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其货物的部分损失,就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结合上述的案例,在侵权索赔中,索赔人必须举证该承运人在履行运输任务的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过失,而在违约索赔中,只需证明事实上承运人在履行义务时存在瑕疵并实际导致了损失,根据相关机构的检验报告就可以得到答案。当然,在以承运人违约责任时,索赔人首先要特定化所涉及的运输合同,并证明该损失是由承运人的过错导致,而非诸如气候或者货物自身瑕疵导致。在业务实践中遇到船公司自行完成运输合同项下的运输任务时,合同的事实认定没有太多的困难,因为只有单一的运输契约证明。但当运输过程分为多段来完成时,要达到合理的举证说明责任就显得困难很多。
3 有关货方向第三方索赔的评价
结合当前货主因货物损失向第三方索赔的案例,目前来看各国司法界、各公约缔结国乃至各国外贸从业人士的理解和认识都是千差万别的,不过这些贸易惯例和国际公约都倾向于一个基本的出发点:货主有权力对实际负有货物损失责任的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而各方的分歧点主要在于第三方应该负担的责任大小。各国的司法实践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案例,都想在兼顾公平的角度高效的处理类似的问题,目前来看,成果丰富,但是离达成共识来说还很遥远。
对于索赔案件的双方来说,就货方而言,索赔能以一种公平的方式补偿运输中发生的损失;而对任何责任方来说,则希望法院能够客观公正的判断海损的原因和责任,毕竟运输方不可避免的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所以,在此情况下,对此类案件的定损定赔对于参与贸易各方来说是不得不面对的一大课题。而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开展,特别是内陆城市越来越多的参与国际贸易,在此情况下我国的国际多式联运服务必将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情况下,迫切要求提高我国企业的贸易技巧,相应的对国际贸易惯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成为当前我国外贸企业的必修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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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芊.国际多式联运合同下货方对第三方索赔的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银川租房合同范本(二)甲方(出租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_____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201__年__月__日起至201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_______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相当于___个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1、乙方每__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费其它费用(如有见补充各项)
六、租房保证金:存放于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义务: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八、乙方义务: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须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理费______元)。
九、违约处理: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应按照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3、如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4、如乙方因非房屋问题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5、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补充条款:(明细清单)水表读数_____度,煤气表读数_____度,电表总读数_____度,峰_____度,谷_____度。防盗门钥匙_____把,电子门钥匙_____把,车库钥匙_____把。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银川租房合同范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如乙方需要按自己的方式进行装修则由乙方出资。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