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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旅游大市目标,打造平安旅游、放心旅游、快乐旅游品牌,加强旅游景区、饭店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安全保卫和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打造和谐旅游环境,确保全市旅游景点、饭店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职责分明、常态化运作的平安旅游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地、各责任单位在景区、饭店安全管理方面职责明确,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
二是研究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启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确保2014年平安景区、平安饭店数量分别达到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数量的60%。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旅游局为组长单位,市综治办、安监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市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四、责任分工
(一)市旅游局
1、牵头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动员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申创平安景区、平安饭店;
2、负责旅游景区、饭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督促景区、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
3、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各类安全隐患;
4、负责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有关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问题的投诉;
5、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全市旅游应急救援预案,牵头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市综治办
1、参与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牵头成立考核组,对各县(区)的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2、督促各责任单位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
3、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平安建设目标考核。
(三)市公安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定期监督检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治安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定期开展治安宣传,牵头处置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发生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4、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市安监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3、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餐饮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景区酒店、餐馆、疏导点内的餐饮摊贩餐饮安全检查工作,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对旅游景区、饭店餐饮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4、牵头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市公安消防支队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并符合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
3、对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负责消防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旅游景区、饭店负责消防工作的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五、工作内容
(一)平安景区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3
3、达标要求
2014年市“平安景区”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二)平安饭店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农家乐、旅游星级餐馆、参与同行合作的经济型酒店和社会宾馆。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4
3、达标要求
2014年市“平安饭店”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六、工作步骤
“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按照“创建、申报、考核、评定”四个程序进行,共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创建阶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
各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措施、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采取专栏、板报、标语、橱窗、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确保单位员工平安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达到100%。
(二)申报阶段(2014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县(区)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创建标准可向所在县(区)旅游局提出考核申请,由各县(区)综治办组织公安、旅游、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综治办备案。市属各参创单位直接向市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
(三)考核评定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底)
市综治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评定小组对各县(区)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定验收,对市属的参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2014年度市平安景区”和“2014年度市平安饭店”称号。
“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从参创年度的12月31日至此年度后两年的12月31日),由市综治办牵头组织评定小组对获得“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荣誉称号满2年的单位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取消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复核工作按照企业自查、县(区)复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开展,时间安排和创建工作同步。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开展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是今年全市旅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旅游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抓出成效。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各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各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为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良好态势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2014年6月1日-30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旅游局林业江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旅游局党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领导组织机构。
四、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一)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召开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会,进一步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要开展生产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情景剧《平安是福》等,在各自的网站上安全生产警示内容,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做法,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片,利用流动字幕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提示信息,邀请专家、学者讲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统一向旅游企业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
(二)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签定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落实各单位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14年度旅游安全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以及《2014年度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市旅游局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会议,与局直属单位、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签订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旅发委和市安委要求,结合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以旅游饭店、农家乐、景区(点)、各游乐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组织执法行动,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方式,查处旅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治安全隐患。
(四)组织开展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企业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检验我市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在演练周期间,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旅游局采取随机型抽查各旅游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市旅游局将在6月底组织一次全市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五)配合市安委会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
按市安委《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市安委办[2014]22号文件要求,6月16日上午9:00-12:00在阳桥至古南门路段开展咨询日活动,市内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参加此次安全咨询日活动;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负责制作安全日版报参加评比,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各派出1名咨询人员于6月16日上午8:30分在局门口集中,负责发放宣传资料;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要积极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在旅游网络系统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宣传内容,并打出“安全生产月”口号。各旅游企业要制作宣传“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相关内容的宣传资料、板报等,积极配合市安委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各项活动。
(六)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的活动
一是要组织本单位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要求和本单位的活动方案(计划)传达贯彻到每一个人,动员本单位的职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人人争做安全生产积极分子,为本单位治理隐患和防范安全事故做出贡献。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方案(计划)要落实到内部工作机构和所属单位。
二是要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环境布置。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为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社会氛围,以环境的感染力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各单位要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职工聚集场所和周边地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宣传挂图。
三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台账。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完善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按市旅游局要求建立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由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自行到市旅行社协会购买)。
四是完善危险场所安全生产标志牌。存在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标志牌是防范事故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行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把悬挂安全标志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应当悬挂安全标志而没有悬挂,或悬挂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或因陈旧其颜色和符号已模糊不清的,要立即补充或更新。
五是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的书、看一部安全教育录相片、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搞一次旅游安全生产培训、开一次安全事故形势分析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夯实安全生产社会基础,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水平的根本措施,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集中性、突击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对于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在本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机构,制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力求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2、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准备好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市旅游局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活动情况汇总上报,同时在旅游网或行业内进行通报。
一、指导思想
以优质服务为前提,以加强行业管理为基础,以建设大旅游为着眼点,以旅游宣传、旅游招商为突破口,努力实现我市旅游产业全面、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三、推进措施
(一)修编旅游规划,确定产业布局。紧紧围绕“中国雪都•多彩尚志”这一定位,突出“银、绿、红、土、墨、金”六色旅游格局和“一心、一线、景区”框架,准确定位市场、定位主题、定位形象,高标准完成全市旅游总体规划修编及旅游产品布局、景区规划设计等控详规划,搞好旅游目的地的策划和运作。(三)挖掘节庆文化,努力办好“两节”。结合哈尔滨打造“冰城夏都”活动,办好第二届中国雪都•尚志滑雪节、第二届亚布力森林音乐节两个节庆活动。
一、工作思路
抢抓机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按照“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建设发展”的基本思路,科学研判宏观经济形势,克服困难,创新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着力保障市第十届旅游发展大会各项工作的资金需求,助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圆满成功。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负责审定各工作组报送的资金方案,及时保障资金使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筹集资金,强化保障
1、拓宽渠道,创新融资。加快金融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强化银政企合作,切实做好政府性融资工作,扩大贷款规模,尽最大努力筹集资金。
2、包装项目,争取贷款。做实、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平台,加快推进“1+3”国有平台公司建设,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精心包装项目,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衔接与沟通,积极争取贷款支持。
3、整合项目资金。按照资金使用性质、用途,认真研究,根据旅发项目进行有机整合。
4、加强对接,争取支持。科学分析国家财政政策,了解财政资金投向,有针对性地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对接,最大限度争取上级项目及无偿资金。
5、广开思路,强化征收。理顺征纳关系,强力清收非税及基金。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对土地出让欠款、计生社会抚养费等的清收力度。
6、出让土地,强化保障。盘点存量土地,加快拟定出让计划,努力筹集资金,增强保障能力。
7、盘活资产,增加收益。在全面清理区内国有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处置国有资产,形成收益,扩大全区经济总量。
(二)严格程序,拨付资金
认真履行财政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努力做好市第十届旅游发展大会筹备工作所需资金的审核、审批和拨付工作。各项目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经项目负责人严格审查后,报区财政局审核,区财政局及时按规定报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审批,并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原则上应于审批完后的文件到达当天及时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账户。如遇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按规定程序履行资金审批手续而又急需拨付资金的,可按特事、急事办理原则先行办理,事后再完善资金审批拨付手续,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旅发大会各项工作进度。但必须提供所需资金的准确而合规的计量依据和经经办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签批的依据。
(三)强化监管,安全高效
由区财政监督局牵头,会同区审计局对旅游发展大会各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上,提前介入,积极开展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合规、高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以行业规范标准为基准,以提升游客满意度为重点,着力开展全县各类旅游人才集中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旅游行业管理及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太阳谷旅游业服务接待工作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以发展全域旅游为主线,围绕全县旅游经济发展目标,以行业规范标准为指导,全面提高旅游人才队伍素质,更新教育培训观念,切实提升县旅游服务质量。
总体目标:通过强化对全县旅游行业400名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达到旅游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分布日趋合理的目标。
三、培训形式
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专题讲座、各种培训班、参观考察活动;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自主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进度安排:一季度,对接培训资金安排相关事宜,制定培训计划,第二季度,疫情结束的情况下启动培训计划,三季度,正常开展培训工作,完成240人次的培训计划,目标任务的百分之百。收集相关内页资料,建档立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整体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安排,办公室下设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一、强化旅游服务活动、提高旅游企业发展信心。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了解旅游企业经营状况,主动为旅游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和提供各类服务。深入旅游企业调查研究,结合“两桥”旅游和“世博旅游”的机遇,积极为旅游企业编制旅游建设发展规划,设计有市场针对性的旅游产品和旅游节庆活动。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各种旅游产品交易会,开展各类旅游产品推介会,积极拓展旅游市场。大力开展旅游企业培训服务工作,培养旅游人才,稳定企业员工队伍。加强行业指导,提高全区旅游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增强旅游企业体质,提高旅游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二、深化“点题服务”活动,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在全区的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中通过走访、召开行业会议和座谈会等形式,主动收集整理旅游企业存在的困难。深入开展“点题服务”活动,公布服务电话、传真和网邮,出台和完善问题解决网络流转系统。完善旅游便民措施,涵盖至“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具体措施交由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营造全区无障碍旅游环境。
三、开展难题集中破解活动,解决旅游企业实际困难。
确定重点联系企业,找准企业的难题,主动为旅游企业排忧解难,认真做好联系服务工作。如招宝山景区的项目建设推进和“世博主题体验之旅”项目策划设计问题;九龙湖景区的旅游规划维编和项目落实问题;庄市帮文化旅游区的项目开工和开游问题;郑氏十房文化旅游区的主题定位和开游问题;宾馆饭店旅行社的人才引进问题;旅行社的地接业务和导游人员引进问题等。其中今年即将开业的两个新景区,庄市帮文化旅游区和郑氏十房文化旅游区由局班子成员挂帅联系,以确保两景区在今年如期开游。
四、参与“民声快递”活动,解决群众和旅游企业关注的问题。
积极参与我区的“民声快递”活动,主动与旅游企业和群众面对面沟通,及时解决旅游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6月份专项开展投诉受理活动,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以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对群众和旅游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和重点办理。
五、加快旅游项目建设进度,促进镇海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
今年全区开业、开游、开工的项目多,要重点抓好这些项目的跟踪服务,十个开业和开游的项目要提前做好活动策划,对在建的重点旅游项目要建立月报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项目的进度情况,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难题,要主动牵头联系有关部门共同破解难题。
六、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国民休闲旅游计划”。
按照国家、省、市旅游局的部署,深入实施“国民休闲旅游计划”,开展“镇海人游镇海”活动,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在今年的3月、6月、9月分三次开展“镇海人游镇海”专项活动,并通过发放旅游消费券的形式,促进旅游消费。
七、积极拓展市场,为大桥旅游的全面到来做好准备。
在舟山大桥开通前,组织全区的旅游企业积极开拓旅游市场,为企业保增促调做好实际的服务。3月份举行上海旅游资源推介会,6-9月份拓展温州、台州佛教旅游市场。为最终实现“住在镇海”的目标打好市场基础。主动对接舟山旅游部门,共同做好大桥旅游共同营销、客源共享的方案。
八、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强化现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机关干部的效能意识,切实落实各项效能建设的九项制度,包括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窗口服务部门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失职追究制和办事公开制等,进一步改善机关工作作风。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查自纠和考评检查督促整改提升,有效防止“重开发、轻管理、重创建、轻提升”现象,有力提升全市A级旅游景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A级旅游景区全部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等级标准并保持长期稳定,顺利通过市、省级和国家级常态化暗访检查及复核,全力打造我市安全有序、环境优美、服务优质、设施精致、经营诚信的高品质旅游景区,为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内容
在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动态化监管机制,全面按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江苏省旅游局下发的暗访复核通报指出的主要问题,对各A级旅游景区的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督促整改。整改提升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加强停车场建设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导览标识系统和服务设施,努力增添对游客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经营户管理,进一步提升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工作人员规范服务和综合管理制度。
三、工作安排
自20xx年年6月至12月,由市旅游局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行风监督员、旅游景区业务骨干等组成的检查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采用常规检查、突击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查找问题,通报结果,督促整改,逐步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旅游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
(一)检查对象。全园区所属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
(二)检查范围。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财经纪律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会计机构设置及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取得情况。
2.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合规性情况,原始凭证内容是否真实合乎逻辑等情况。
3.“三公”经费明细项目科目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开支的合规性。
4.财务处理及时性情况。
5.“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
6.公务卡使用情况。
7.有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乱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情况。
8.以前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检查方法及工作安排
(一)检查方法。检查采取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单位)自查,园区纪委、财政局牵头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过程中综合运用查阅资料、查看账簿、询问相关人员等检查方法。
(二)工作安排。
1.自查整改阶段。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单位)应当对照检查范围及内容进行深入自查,全面梳理内部管理、资金运行、监督检查等制度和各个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形成本部门自查报告。
2.重点抽查阶段。园区纪委和园区财政局将组成检查组,根据自查情况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不低于30%。重点关注自查整改不力、管理问题较多,问题性质严重的地方。主要对被查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处理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人员对被查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做好检查工作底稿的同时,向被查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讲清政策依据、违规情况,改进措施和办法等。同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检验中央八项、省委省政府十项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执行力的高度来对待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安排,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做好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对抗拒、阻挠或采取阳奉阴违拖延检查工作的,将按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
(二)对照标准,抓实检查内容。各镇(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应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为切入点,实现全面覆盖,即凡有财政拨款的单位都要按照检查内容,对照统一的检查标准,逐一认真梳理,不留死角,扎实开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三)规范程序,严格开展检查。检查工作必须以相关法规制度为准绳,规范程序,遵守纪律,做到客观、准确、公正,重大问题务求查深查透。对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特殊事项,要立即上报。参加检查工作的人员要对检查结果签字并负责。
一、主要任务
分析检查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
二、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对于巩固和扩大学习调研阶段的成果,促进整改落实阶段的深入开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充分认识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程序步骤,把握标准要求,充分运用学习调研阶段取得的成果,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扎实做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分析检查,摒弃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目标任务上来,为明确和修订今后的工作思路、决策、目标和措施奠定基础。
三、工作步骤(2009年5月上旬至6月下旬)
(一)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查找在推动××旅游科学发展上存在的思想问题、观念问题;查找制约××旅游又好又快发展上存在的主要因素;查找景区(点)开发建设滞后、旅游资源遭到破坏、旅游招商引资难度大等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将各项情况及时反馈,并按要求上报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要按要求组织召开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找领导班子和个人在××旅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推进××旅游科学发展的方向。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开展谈心活动,充分交换意见,并认真准备发言材料。民主生活会上,要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检查班子和个人存在的不足,重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方向,对领导干部以往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要历史地、客观地、辩证地看待,既要严格要求,又不纠缠历史旧账,不纠缠个人责任,努力形成民主团结、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所有党员都要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每一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从执政理念、人生信仰、价值追求的高度进行深入分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三)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和解放思想讨论的成果,充分反映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明确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分析检查报告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