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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目的
以考核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切实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有效增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幅提升中小学法制教育质量和广大师生法治素养,深化德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
二、考核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含民办,下同)。
三、考核内容
见附件
四、考核程序
1、开展自查
各中小学对照考核内容逐项认真开展自查和总结,进行整改,并将考评表与总结于每年10月上旬前报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组考核
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若干考核小组开展现场考核工作。现场考核工作在每年11月底前结束。
考核的主要工作方式和形式:
(1)听取汇报: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工作方案、总结材料、相关文件和有关活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对照相关指标,现场考查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教研活动资料、教师备课记录、教案设计以及相关文件和有关活动的文字、图片、影音等资料;
(4)问卷调查:对学校领导、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进行随机问卷调查;
(5)召开座谈会:召开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实施情况。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评估综合得分计算方式为:综合得分=基础得分+激励加分。基础分实行倒扣分制,满分100分;激励加分实行申报制,10分封顶。
1、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校,由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示范校”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2、考核综合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学校为合格单位。
3、考核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列为下一年度重点整改考核单位。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把法制教育考核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市法宣办、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导督促。
2、政法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本单位派出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督促其定期到学校开展工作,并将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评,与个人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挂钩。
3、法制副校长要有一颗视学生如子女的爱心,有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感;要树立“三不三讲”精神,即:不辞劳苦、不图名利、不计报酬,讲责任、讲奉献、讲爱心。要发自内心地把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还应有“四心”,即:对青少年朋友要有爱心;与学校领导、老师在对学生素质教育上要同心;当法制副校长要热心;对工作要多动脑、多尽力,要有责任心。
关键词: 思想品德;案例教学;法制教育
【中图分类号】 G63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1-1297(2013)02-0076-02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前言部分指出:为适应初中学生的成长需要,思想品德课程融合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国情等相关内容,旨在促进初中学生道德品质、健康心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课程目标中明确要求要培养中学生的法制观念。由此可见,思想品德课是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课程,思想品德课教学是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因此,思想品德课堂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效果直接影响了我国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高低,关系到学校能否培养出合格的社会公民,关系到未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顺利实现。
在以往的思想品德课堂教学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法律常识教学效果并不理想。以致造成当前社会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仍然经常发生;在学校内,也经常发生学生违法乱纪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并未收到十分好的效果。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我在近几年的法律常识部分教学过程中有意识的运用案例教学,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 思想品德课案例教学的内涵
1.思想品德课案例教学的内涵。
案例教学法是指教育者本着理论与实际有机融合的宗旨,遵循教学目的的要求,针对教学内容,选择恰当案例,并以案例为基本素材,将学习者引入一个特定的真实情境中,通过师生、生生之间的双向和多向互动,积极参与,平等对话和研讨,促使学生充分理解问题之复杂性、变化性、多样性等属性的教学形式与方法。
思想品德课法律常识部分运用案例教学法是指思想品德课教师在进行法律常识教学时,有意选择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案例,精心设计学生思考的问题,激发学生思考和讨论的激情,通过教师质疑,学生思考,师生互动,从而实现思想品德课的教学目标,是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提升法律意识,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2.案例教学法的现实意义。
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紧扣教学目的和主旨,紧密联系教学内容,针对学生具备的知识能力和方法,组织案例教学,通过引导学生共同参与对典型案例的讨论和问题解决,调动学生各自不同的知识背景、人生体验,对案例进行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和全方位的剖析和透视,引导学生理解并掌握某一理论的原理或基本概念,领会某些伦理观念及道德两难问题,掌握某些解决问题的策略,达成思维的某些技能和习惯,扩大学生的想象力和视野。案例教学重在培养学生的批判反思意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团体合作能力,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从而真正增强当代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二 法制教育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和举例法的区别
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许多思想品德课教师认为:运用案例教学不就是针对法律条文举个例子么。说白了不就是举例教学么。其实,这是没有真正分辨清楚案例教学与举例教学的区别。下面我就它们二者之间的区别分析一下。
1.案例在二者中运用的地位不同。
在案例教学法中,整个教学过程围绕案例进行。从导入新课到讲授新课,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整个教学活动的开展都是围绕所展示的案例。在举例教学中,案例处于一种次要地位,是对某个问题的一种论证的辅助方法。
2.二者的作用不同。
案例教学法是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能动学习的一种方法。举例教学法是老师讲课的一中手段,是突破难点的一种方法。
3.教学的方法不同。
案例教学是创新型教学。是通过互动让学生对问题进行探索形成独特的见解,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是一种亲验性教学。举例教学主要是一种知识教学,是一种经验性教学。
三 思想品德课中法律常识教育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步骤
1.课前准备
(1)确定教学目标和过程目标。
通过案例教学,学生要能对某一情境作出具体的决定,并能将其运用到有关的实际情境之中去;让学生作出有说服力的分析;学生要能体现出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愿望和能力。要确立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时机与程度;让学生做好课前准备;学生能够必须能够口头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念。
(2)撰写教学案例。
案例选择要能够尽量包含教材的概念和原理,要真实能全面地模拟现实情况。选取法律案例要尽可能的符合学生的认知心理和接受程度。对于比较凶残的视频资料或画面尽量不用或者模糊处理。
2.呈现案例。
课堂上案例的呈现要及时,呈现的形式有材料性的,也可以选择图片、图表和视频,也可以是一首歌曲。
3.组织案例讨论。
案例呈现以后,教师要展开对案例的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如:这个案例的问题在哪儿?这个案例为我们提供了多少有关的信息和数据;有没有其他可以替代的其他选择?决策的准则是什么?适当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什么?对于案例分析要做全面的总结。
4.总结案例。
学生分析讨论结束后,教师及时总结,在总结时要重申重点,加强记忆。重新讲解并强调讨论不深入不深刻的问题,细致地分析分析中遗漏的问题。
总之,法律常识案例教学的运用要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无论是教学案例的选择,还是案例问题的设计,除了要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同时还要适应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在难易程度上,案例所涉及的内容和问题应当恰当。过难,学生的学习和讨论就会流于形式,远离案例所要揭示的问题实质;过易,则会使学生失去学习和讨论的兴趣。在案例呈现形式上要适应学生的理解能力。案例的描述过于理论化会失去案例本身的吸引力,而描述过于具体通俗、缺乏理论背景,则会使案例变成单纯的“故事”,失去应有的价值和意义。只有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才能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体验案例教学给自己带来的进步,尝到成功的喜悦。
参考文献
[1] 曹长德.《教育学案例教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2] 唐林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案例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现根据区司法局统一要求,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结合全街道实际,就开展全街道“124法制宣传月活动作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促进社会和谐”年“124全街道法制宣传月的活动主题为:弘扬法制精神。
二、指导思想
全街道的法制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今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基层经群众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抵御金融风险保证经济增长为着力点,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切实推进依法治街进程,构建和谐靖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时间布置
从11月20日开始,年“124全街法制宣传月活动。12月20日结束。
四、活动内容
由支部书记、行政村主任、厂长及各单位普法教员参与,1召开动员会。请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就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动员。
司法所出一期专栏,2街道普法办在政府集镇悬挂横幅两条。营造宣传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求张贴法制宣传月宣传标语。
3聘请大学生村官为街道法制宣传员。
4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
5124法律宣传日在街道集镇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由法制副校长、社区法制学校教员各上一堂法制课,6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长江、营防两个社区各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同时,充分利用中小学法制信箱的作用积极做好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调研座谈会。各单位应围绕主题,7全街道开展一次以“弘扬法制精神。以论文或散文的形式,讴歌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效果,或颂扬深入普法,为全街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法治的环境等。
8开展企业维权活动。司法所开展以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
9青少年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品德课的基本课程标准为纲要,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紧密结合我校只有五名语文老师作为兼职品德老师的实际情况,以及此次区备课会提出的加强对品德课的过程性评价,鼓励创新,加强实践等,为此,本学期的品德课制定以下教研计划。
二、本学期主要工作目标与措施
1、认真学习课程纲要,加强教师学科理论学习
结合我校实际本学期继续采取集中与分年级组的形式组织老师们认真学习和研究“课程标准”,进一步强化课改意识,把新课程理念的研究融入教学过程的始终,尤其是这学期要加强对品德课作业的评价以及作业的创新。努力使每位教师在自己的学科专业发展上都有所提升。
2、活动式教学,探究式学习
这学期我们要一改传统的教学模式,让教学面向学生生活、实现活动式的教学,探究式的学习。课堂教学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素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和谐发展,提高品德学科教学的实效性。
3、各年级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出评价方案,并且共同研讨并加以修改。以鼓励性评价为主,注重过程性评价。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要认真按照评价方案执行,认真完成各年级各单元的品德实践作业,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鼓励创新性作业,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探究能力,进而成为情感充沛、灵动丰富,热爱生活的人。
4、加强作业的监督。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检查各年级的品德作业,好的作业要展示交流分享经验,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改进,制作一个检查记录表并做好记录。
5、积极组织开展好集体备课组活动。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以年级为单位,每周研讨一个课题,主备教师进行发言说课,其他教师评课,针对不足共同修改。第二环节,解疑答惑。各年级针对自己学科遇到的困惑进行交流,群策群力解决问题。
一、 研讨课例安排表
周次
课题
1
我背上了新书包
2
我们班里故事多
3
我们的学校
4
祖国江山的保卫者
5
社会文明大家谈
6(国庆放假)
7
祖国妈妈在我心中
8
秋天的收获
9
做生活的小主人
10
做个聪明的消费者
11(
期中考试作业抽查
12
为了中华民族的崛起
13
冬天里的节日
14
学做小雄鹰
15
我给自己定的规则
16
交通与我们的生活
17
文化风采
18
期末作业检查
19——20
反思总结
附表格:
品德作业检查记录表
时间
被检查年级
检查成员
检查内容
优点
不足
评价
自评:优秀() 良好() 合格()
互评:优秀() 良好() 合格()
组长评:优秀() 良好() 合格()
品德课评价方案表
二年级品德
单元
课题
作业名称
作业形式
评价方案
一.我在集体中成长
1.快乐的暑假生活
新学期,我有一个小小的心愿
制作心愿卡
1、在班里互相分享自己的心愿。
2、把心愿写下来,制成心愿卡。
3、班级展示心愿卡
4、小组互评,教师评。
二.金色的秋天
2.秋天的收获
小小丰收会
班级举办丰收会
1、说说秋天的收获,尤其家乡的特产
2把自己带的秋天的果实放到展示桌上进行展示并介绍
3、感受丰收的快乐,明白辛勤汗水换硕果的道理。
4、教师点评
三.我们真棒
3、学做小雄鹰
我做“小雄鹰”
学做“小雄鹰”计划
1教师制作一个记录表
2先让学生说一说自己会做哪些事了?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置帮教工作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以下称归正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期间内进行就业安置和教育帮助的活动。
第三条归正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不受歧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安置帮教工作。
第五条安置帮教工作应当坚持因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社会安置帮教与家庭安置帮教相结合、安置帮教与监所教育相衔接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具体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民间组织、新闻单位、社区居民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和家庭,应当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第七条乡镇(街道)的安置帮教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工作由司法所(以下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承担。
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办理安置帮教登记手续;
(二)制定、实施具体的安置帮教计划;
(三)负责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负责安置帮教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安置帮教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截留、挪用。
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安置帮教工作。
第九条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的特点,开展相关职业技术培训,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回归社会的思想、技能等的教育辅导,为其回归社会后的就业创造条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的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应当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第十条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应当在服刑人员服刑期满或者劳动教养人员劳动教养期满30日前,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一式二份,分别寄送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因减刑、假释、减期等原因无法提前30日通知的,应当自减刑、假释、减期裁决送达后,及时寄发通知书。
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按规定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离开监管场所时,监狱、劳教所或者看守所应当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办理安置帮教登记手续,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通知归正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具体的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即时通知社区居民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及归正人员的家属,并按规定的职责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第十二条县(市、区)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通知归正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第十三条归正人员应当在离开监管场所之日起30日内,持刑满释放证明或者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办理安置帮教登记手续,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归正人员在办理安置帮教登记手续时,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应当询问其是否已经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对尚未办理的,应当告知其按规定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通报公安派出所。
归正人员在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时,公安派出所应当询问其是否已经办理安置帮教登记手续;对尚未办理的,应当告知其按规定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通报安置帮教工作机构。
第十四条实行未办理登记情况的上报及互相通报责任制度。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归正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安置帮教、户籍登记手续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各自的上级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发现未办理登记的归正人员已在外地居住的,应当通知其居住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
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公安派出所发现未按规定办理安置帮教、户籍登记手续的外来归正人员居住在本辖区的,应当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安置帮教、户籍登记手续,同时通知原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
第十五条归正人员在原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需要由居住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进行安置帮教的,经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后,原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7日内,将有关材料转送居住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由该居住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实施安置帮教。
第十六条符合就学、复学、升学条件的归正人员,本人要求继续上学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批准其入校学习。
对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或者业余学校的归正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门应当准许报考;符合规定录取标准的,学校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
第十七条鼓励、指导归正人员自谋职业、自主择业,依靠市场需求实现就业;鼓励、帮助归正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职业介绍机构应当推荐、帮助归正人员就业。
有关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社区居民组织应当积极支持归正人员进入社区就业实体就业或者兴办社区服务业实现就业。
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居民组织,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法律教育和专项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八条归正人员回农村落户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按有关规定为其分配承包责任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帮助、督促落实。
第十九条归正人员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和开办其他经济实体,符合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发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
鼓励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和开办其他经济实体的归正人员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应当对其进行职业道德和守法经营等教育,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归正人员在服刑、劳动教养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以在当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归正人员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其他救济的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按规定提供保障或者给予救济。
第二十二条企业招用归正人员的,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可以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关键词:公安法制基础;教学内容;法学知识;法治理念;法制室工作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1
《公安法制基础》课程是面向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而招录的学员(以下简称改制生)而开设的课程。依据相关规定,这类学生在公安院校接受两年公安教育后,将全部走上公安工作岗位。为此,迅速提升学生分析案件和解决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显得非常必要,非常急迫。
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公安法制基础》是培养教育课程设置中“法律基本知识模块”的重要课程,该课程的教学直接影响着学生法制知识的积累和法治观念的形成,也是提升学生分析案件和解决问题水平和能力的重要课程。因此,探析科学可行的方法开展教学工作,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笔者一直从事该课程的教学工作,实践表明,科学应用案例教学法,能创设一个良好的宽松的教学实践情景,把真实的典型问题展现在学生面前,让他们设身处地地去思考、去分析、去讨论,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创造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极有益处。
一、精心选择并编写系统案例是《公安法制基础》案例教学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案例选得是否合适,是案例教学法是否科学有效的前提条件。采取案例教学法,不管是以教师讲解案例为主,还是以学生讨论案例、观摩庭审案例、参与模拟法庭为主,都应该精心选择并编写系统案例。选编案例。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新颖性。即尽可能选择公安执法实践中的最新案例,以使案例教学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并通过案例讨论了解公安执法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1]第二,典型性。即紧密围绕所要传授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理论选编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以达到通过案例讨论使学生加深理解法学基本理论之目的。第三,层次性。即根据所选案例设置问题的广度、深度和难度,应当根据如前所述的不同教学形式而有不同层次如列举案例法、讨论案例法中选择的案例,对其问题的设置就应当相对于讲评案例法、旁听案例法、实习案例法要单一一些。第四,多样性。既要选择正面守法的范例,也要选择违法犯罪悔恨终身的典型;既要选择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微小案例,也要选择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既要选择已有确切答案的案例,也要选择争议颇大,尚无定论的案例。
案例的类型主要有四种:一是意外式案例,这是反映师生巧妙处理教学中发生的出人意料而又合乎情理的偶发事件的案例;二是主题式案例,这是师生围绕一定主题而展开教学活动的典型实例;三是综合式案例,这是师生运用教材中的一课或一节内容进行教学的典型实例;四是课题研究式案例,这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按课题展开自主研究的典型实例。在选编案例时,方法和途径有很多,可以利用现成的案例,由公开出版的案例集或教材中撷取;也可以在报刊资料中搜集,这一种案例多是描述型的,学习性较强;还可以根据相关资料,创设一定的情景,亲自动手进行编辑组合成一个新的案例,只要符合规律,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就是成功的案例。
案例选择并确定以后,应该提前发给学生,让学生在课前了解案情并初步讨论分析。这就为下一步教学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学生分析案情并开展讨论是《公安法制基础》案例教学法应用的中心环节
传统教学中,教师讲得很精彩,分析很细致,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教师反而成了教学的主体;而在案例教学法中,学生对已掌握的资料进行分析,归纳相似性、寻找差异性。教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师生互补,教学相辅”的关系。教师把分析案例的 “”交给了学生,让学生运用所掌握的各种知识,甚至是课外的知识去分析这些问题,讨论解决方法。教师在此时所起的作用类似于“导演”,对学生的分析、讨论不作过多的干预、不作过多的评论,并充分地尊重学生的观点、想法,同时还要对这些观点加以归纳和总结。[2]
在进行案例教学前,教师应介绍必要的背景信息,并可提出启发性的思考问题,使学生配合教师掌握好教学节奏。案例教学过程中,一般要分组讨论,小组的分配可以自由组合,也可以随机组合。通过充分的交换意见,每个小组会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和看法,然后派代表发言;也可以通过充分的讨论后,允许每个人发表见解;另外模拟角色的演练,也是一种能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兴趣的教学形式。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各种形式交替、灵活选用,可以使学生之间更加充分的相互交流思想,锻炼他们交谈、交际等各方面的能力。
三、精心归纳总结并全面分析解决问题是《公安法制基础》案例教学法应用的必要程序
经过较长时间的争论、讨论后,学生往往对案件处理的方法和结果充满期待。这时,教师的作用再次得到体现。教师应针对学生讨论中涉及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正确和错误作出全面而客观地判断,注重鼓励和引导学生,不宜打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应准确指点和总结评价学生见解的独到之处和存在问题等,并及时做出补充与提高性讲授。[3]在此阶段,还应允许和鼓励学生提出问题,教师可以通过进一步分析法理分析和讲解实践经验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让学生全面深入地掌握所学知识。
案例教学法是《公安法制基础》教学中的重要方法,对于改制学生迅速提升分析案件和解决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有效手段,应当继续不懈地开展理论研究和教学总结。
参考文献:
[1]宋涛.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J].中国成人教育,2005(8).
[2]耿文才.案例教学法在农业经济学中的应用探析[J].中国集体经济,2009(10).
[3]金延平.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案例教学法探析[J].教书育人,2009(1).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初中道德与法制;运用方法
引言
初中道德与法制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传统的教学方法以灌输式为主,教学方法过于死板。不能将理论与实践很好的结合,使学生失去了学习的兴趣,课堂气氛沉闷,很难达到A期的教学效果。在新一轮课改的推动下,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激发学生学习思想品德与法制的兴趣,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一、案例教学法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运用的意义
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促进师生互动、提高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具有开放性的教学特点,它能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教师将枯燥乏味的理论知识融入到案例当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活跃课堂气氛,实现师生互动。案例教学法为学生提供一个想象的空间,可以将道德与法制的理论知识生动形象地呈现出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案例教学法能够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传统教师讲解为主,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模式。学生可以结合具体案例进行独立思考,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反思,提出疑问。这样学生就能在不断的课堂实践中形成适合自己的学习和思考方式,实现学生是课堂主体而教师是课堂主导的地位。
二、案例教学法在初中道德与法律教学中的运用方法
(一)课前设计案例做好准备
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是教师和学生在情景中互动的历程。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案例是关键。选择和设计恰当的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案例要紧扣教材内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案例必须取材于生活,具有真实性和说服力;案例必须有明确的主题,人物和情节;案例要蕴含一定的人生哲理,道德观念,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思想教育意义。要运用简洁生动,通俗易懂,具有适度复杂性、包容性和探究性的多元观点的案例。案例的设计要做到,寓理于例之中,寓德于例之中。例如在学习《挫折面前也从容》时,选择“两只青蛙的遭遇”作为本次内容的案例,案例描述两只青蛙在觅食时不小心掉进了路边的一只牛奶罐里,牛奶罐里还有一小部分的牛奶,一只青蛙绝望了,它想它永远也出不去了,于是他很快沉了下去。另一只青蛙告诉自己,上帝给了我坚强的意志和发达的肌肉,我一定能跳出去。他一次又一次的奋起跳跃,过了不知多久,他发现牛奶变得坚实起来,经过他的反复践踏和跳动液状的牛奶已变成一块奶酪,经过他不断的努力,终于从牛奶罐里轻盈跳了出去,重新回到了绿色的池塘里。这个案例的设计,既紧扣教材,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案例中蕴含了深刻的人生哲理。这样的案例能让学生体会在面对挫折时应该如何去做,达到潜移默化深入人心的教学效果。
(二)课中呈现案例置疑解惑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将精选的案例以恰当灵活的方式适时地展示给学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探究热情,让学生在研究案例时就能理解课本的理论知识。案例呈现的方式多种多样,比较简单的案例教师可以让学生直接阅读或朗读材料,教师也可以形象生动的口述表达。复杂一些的案例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实际情境、辩论会、小品模拟法庭、记者采访等形式展现。让学生在动中学,使学生能够尽快地进入案例情境之中。在呈现案例之前教师要结合案例和理论知识设置本次课内容需要解决的问题,让学生在生动的教学过程中去感悟探究教师提出的问题,并发现和提出新的问题来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过程中教师需要不断地启发和正确的引导学生,解除学生产生的各种疑惑,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课后总结案例探究分析
学生运用所学过的理论知识,对教师所设置的案例开展讨论。可以将班级学生分为几个讨论小组,4-6人为一组。每个小组的学生发表各自的见解,并将发言要点、思路及存在的疑难点做好记录。各个小组积极发言进行探究分析,然后学生和教师对案例讨论作出总结。针对小组中不能解决的焦点问题,在全班进行讨论和辩论及老师加以引导启发。学生在讨论中互相启迪,从中得到启发理解掌握知识,达到教学的目的。例如在学习《法不可违》时,引入案例“张晓鹏的经历”,初二学生张晓鹏由于父亲溺爱,结识了好多游手好闲的朋友,出入舞厅、网吧。为了消费开始小偷小摸被学校警告。毕业后染上毒瘾,为筹钱抢劫、盗窃等,被判有期徒刑八年。根据这一案例,让学生对什么是一般违法、什么是犯罪;他们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制裁;进行深入探讨。通过对于这案例探究,让学生知道什么是一般违法和犯罪,最重要的是让学生引以为戒做一个诚实,正直、有责任心,有担当的年轻人。
三、结论
在当前课程改革的推进下,运用案例教学法改变传统单一的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整体水平的提高。教师要进一步认识和了解案例教学法,充分发挥其优势,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关键词]案例教学 MG教学 管理学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6-0187-02
一、案例教学法与MG教学法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对现实问题和某一特定事实进行交互式的探索过程。它具有与实际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进行创新思维、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提高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注意力、增强教学效果等优点。但也存在占用课时长、难以提供系统理论知识等不足之处。
(二)MG教学法
1996年,北京科技大学从日本引进MG(Management Game,简称MG)教学法。对于从未接触过管理知识的学生,如何让学生更深刻地了解、掌握管理知识,MG教学法的运用,无疑是一种很好的模式。但是管理游戏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为了做游戏而做游戏”的局面。
二、《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与MG教学方法的相同点
(一)师生地位相同
案例教学与MG教学都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与学生处于平等与合作的地位,共同选择论题和讨论方式,共同对学习活动和学习内容负责。
(二)教学目标相同
案例教学与MG教学均通过案例或游戏资料,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锻炼学生的分析、思维、概括、论辩能力以及提升其说服力和信心,以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与MG教学方法的区别
(一)趣味性不同
案例教学法一般通过案例背景材料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分析、解决问题等各方面的能力。而MG教学主要通过管理游戏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综合管理能力,其趣味性、娱乐性较案例教学法强。
(二)学生参与性不同
案例教学法学生参与性较MG教学法广,通常要求所有学生都对案例材料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解决办法。而MG教学法通常会受课堂时间或人员等的限制,要求有兴趣且敢于表现自己的学生自愿主动参与,从而学生的参与性不够案例教学的广,不能使所有学生得到锻炼。
(三)后续工作不同
案例教学法一般在学生对案例材料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之后教师再加以综合总结,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印象和理解运用。而MG教学法在游戏结束之后教师要引导学生对整个游戏过程进行总结,培养学生的管理思维方式和综合能力,这样才不会造成为了做游戏而做游戏。
(四)适用范围不同
案例教学法适用于大多数管理职能的教学,适用范围广。而MG教学法一般只涉及管理的少数职能,比如沟通职能,相对于案例教学法而言其适用范围较窄。
四、案例教学法和MG教学法各自优势和局限性
(一)案例教学法的优势与局限性
1.《管理学》案例教学的优点
(1)实践性强。可以有效地解决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学生通过案例讨论中的角色扮演,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教学中的主角,由过去被动接受知识转变为接受知识与主动探索并行不悖。案例是没有标准答案的,讨论可以大胆假设,可以从多个反面寻找答案,这大大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
(3)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开拓了视野。在案例教学模式下,教师要求学生在上案例讨论课之前广泛阅读参考书,拓宽知识面、开拓视野,培养自己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局限性
(1)有限的课时限制了案例教学法的广泛运用。由于教学课时有限,而案例讨论需要有充足的时间,因此不能保证所有的知识点都能结合案例进行讨论讲解。
(2)案例教学方法并不适应所有的管理问题。案例教学方法对于运用数学较多、精确定量手段使用较高、问题清楚明了、逻辑严密的管理问题成效较差;仅限于问题模糊性高、可做多种解释、综合性、艺术性要求较高的管理问题使用。
(3)案例教学方法难以提供给学生系统的知识和理论。案例所描述的特定管理情景,学生一般学到的是具体而琐碎的知识和经验,不易学到具有一般规律意义的系统原理和方法,所以案例教学方法并不一定优于MG教学方法。
(二)MG教学法的优势与局限性
相对于案例教学法而言,MG教学法具有它独特的优势和局限性。
1.MG教学法的优势
(1)趣味性和娱乐性强。MG教学法能够活跃课堂气氛,形象、生动,能结合教学内容寓教于乐,吸引学生学习的兴趣。
(2)实践性强,印象深刻。MG教学法通过学生亲身做游戏来掌握管理学的相关知识,印象深刻,培养了学生综合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思维。
2.MG教学法的局限性
(1)适用范围有限。MG教学方法不适应所有的管理问题。它对于问题清楚明了、逻辑严密的管理问题成效较高;但它对于问题模糊性高、可做多种解释、综合性、艺术性要求较高的管理问题成效较差。
(2)参与面较窄。由于课堂时间和人数的限制,MG教学的参与人数一般有限。通常都是性格比较开朗,胆大且活跃的学生参与,而对于内向和沉静的学生来说,没有参与的机会,因而不能达到学习的效果,影响了普遍教学的目的。
(3)过程控制难度大。教师在实施MG教学的过程中要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否则学生可能陷入纯粹的娱乐之中,为了做游戏而做游戏,忘记了学习的目的。
五、关于有效实施案例教学法和MG教学法的几点看法
为了提高《管理学》课程的教学质量,达到教学目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将案例教学和MG教学多种方式相结合,采用合适的教学手段,扬长避短。
(一)注重两种教学方法教学中教师的作用
学生是两种教学的主角,教师是“导演”。两种教学法虽然都强调学生的积极参与和主体地位,但同样不可忽视教师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教师应做好足够的准备,要有驾驭课堂讨论秩序的能力。
(二)建立对学生的有效激励机制。
两种方法教学成功的关键是学生的积极参与。为了保证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有必要对学生施以有效的激励。比如:将学生在教学中的表现纳入考核范围,告知学生课程成绩的构成为:平时课堂成绩(30%)+期末卷面成绩(70%)=总成绩,使学生重视课前的准备、课中的实践和课后总结的撰写。
(三)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教学的效率
在两种方法教学中,引入现代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将声音、动态图像与案例讨论和游戏充分结合起来。加大信息输出量,节约板书时间,提高教学效率;同时可以提高趣味性,有助于学生获得对管理者所处环境的真实感知,使其加深对管理原则与概念的理解,融会贯通。
(四)优势互补,扬长避短,选择最适合教学内容的教学方法
充分考虑两种教学法的优劣,结合教学内容,扬长避短,选择其中比较合适的方法。比如:对于管理过程中的组织结构设计、激励机制的制定等,可采用具体的案例材料进行教学,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在讲解沟通职能时,可采用MG教学法进行教学,提高学生的实操能力和综合思维,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为促进我县“法治、平安、和谐*”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及要求
全县司法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全面查找在执法作风、执法行为和其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认真开展整改活动,以达到文明执法的相关要求。
(一)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依法行政。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错误观念和行为,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律的相关要求,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塑造系统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司法行政执行力。全局干警要牢牢把握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宗旨的观念,真正做到强化服务意识,牢记服务宗旨。
三、查找问题
(一)查执行落实。重点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决定、决策、指示的落实情况,查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对上级的文件精神不认真领会,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二)查工作作风。重点检查全局干警的精神状态、服务态度。查是否存在意志衰退、不思进取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聊天,上班或开会迟到、无故旷工、旷会等其他影响效能建设的问题。
(三)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的问题;是否存在办事拖沓、不负责任、相互推诿、贻误工作的问题;
(四)查执法行为。看是否存在不文明,不规范执法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为使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和落实,我局决定成立“*县司法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部署及时间安排
全县司法系统文明执法活动总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动员。全局干警要提高认识,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以“*”普法为契机,认真深入学习党的*大精神,认真组织部署,制定方案,认真学习《劳动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要性,树立牢固正确的执法理念和服务意识。
(二)查找问题,自我分析。全局干警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问题,进行自查,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得隐瞒、掩盖。结合“一优化、两提高”主题实践活动,对系统内执法工作进行科学评价,收集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意见,并认真分析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