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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建议
[中图分类号]R19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8-0043-02
一、新农合深入调查
通过在村长处了解的情况,和在村民家走访时村民的谈论中,我发现农村的医疗保障现状依旧不容乐观。
1.好的公共卫生设施是村民身体健康的基础
饮水,厕所,生活垃圾是公共卫生设施的一些重要方面,但是村里公共卫生设施的落后。村民饮水的主要类型是初级形式(井台加高、加井盖)和自来水,初级形式中打井一般都是村民自己来完成,并没有一个科学的对位置的选择,也没有一个专业的对井水的检测。农村厕所设计落后容易滋生病菌。而对于医疗废品,没有专门处理方式形成极大危害。
2.村卫生室的不正规也影响到了村民的就医
在被调查的村庄里总共有三家诊所,都是私人承办的,其中只有一家是由乡卫生院监管的(以下被称作是村卫生室)。在卫生部推荐的33中医疗器械中,村卫生室却只有12种。在村卫生室的义务人员总共只有两人,其中只有一人有医学类中专学历,有医师资格。最近一年内,参加卫生系统的业务培训次数仅有两次。村卫生室并没有对村民的看病情况全部登记,也不开具收据,提供的服务仅仅包括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常见病诊治三种。
在对村民的调查中,村民认为村卫生室的诊治水平一般,药品种类只能够基本满足需求,药品安全性差,但是由于镇县医院路程较远诊费昂贵,而且由于大部分村民对于医疗健康没有正确的认识,遇到疾病抱有侥幸心理,很少看病就医,村民们还是会将就选择村卫生室。数据显示,农民两周患病未就诊率为45.8%,未就诊人次中属经济原因的占38.6%;患病应住院而未住院率为30.3%,未住院人次中属经济原因的占75.4%。患病人次中有31.4%的采取自我医疗方式。
因此,除了大病和意外事故等(这些发生的几率本来就比较低),基本上都是在村卫生室就诊。然而,村卫生室目前的状况难为村民提供高质量的就医环境。
3.新农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深入农户的调查发现虽然政策得到改善,新农合给农民看病就医带来很多的便利,但是在其实践过程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
(1)政策执行者对新农合了解不够。调查中发现,不管是村中领导还是卫生室工作人员,对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都基本没什么了解。记不清楚其中具体医疗保障措施也不知道医疗保障所能提供的便利。
(2)新农合的宣传不到位。现在的宣传工作大多做在表面,宣传时只介绍了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大病统筹的重点。由于宣传时候的不细致,无法说服村民购买。再者农村理赔时步骤手续繁多,难以到位。有些宣传人员在宣传时把往年没有参保的农户忽略,所调查的10户中的两户今年没有参保的农户都有参保的意愿,只是由于去年外出打工或其他原因没有参保而得到宣传。这种形式上的宣传不能够让农民真正受惠。
(3)保障水平低。由于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保障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
(4)报销医疗费用手续麻烦。在咸宜村,新农合的报销形式采用的是先自付后报销的形式。而很多农民一般都没钱先付谈何报销。而且报销手续复杂,农村交通不便很难一次解决。
二、新农合政策的建议
新农合制度作为一项制度创新,目前还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开展新农合有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通过此次调查总结出一下几点意见:
(1)加大政府投入,对贫困户进行区分于生活救助的医疗救助,以保障贫。户进入新农合行列,以避免因病更贫的状况。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的卫生环境,尤其是对水源、厕所、生活垃圾处理三块重要领域进行整改升级。增加对村卫生室等农民身边的医疗机构的补助,完善医疗器械和药品种类,增加对医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医术水平,保障农民的就医需要与安全。
(2)加强对新农合执行者的培训,提高村里行政者和村卫生工作人员对新。农合的认识,尤其是对与农民面对面的宣传工作者的培训。
(3)提高保障水平,逐渐把起付线再降低,报销的药品范围再进一步扩大,以满足农民的切实需要。多在村卫生室设置新农合医疗机构点,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新农合政策的扶持。
(4)缩减申请和理赔手续。多设置报账中心和信用社,以减少路费带来的压力。可以把报销形式改为预付制,这样就会解决借不到钱看不了病的尴尬场面,同时也大大缩减了理赔手续。
虽然从目前看来,新农合虽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新农合制度的相关政策、措施将在实践中根据实际逐步调整和完善。它将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进步。
参考文献:
[1]刘可.新农合政策概述,2007.
康崇杰(1990.07―)男,湖南长沙人,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一是切实降低农村药品价格。
从调查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全部调查农户中,医疗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8.5%,大病户家庭则占30%左右。药品销售收入是农村医疗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村级诊所药费收入占其总收入的70%以上,乡镇卫生院60%的收入来自药品销售。药品加价可以达到购入价格的40%到80%。调查表明,农村中在较大范围内存在药品质次价高的问题。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平抑农村药价,是当前农村卫生工作中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是推进乡镇卫生院的体制改革。
此次调查的村庄,近70%的门诊服务消费是由村卫生室或私人诊所提供的,仅1/5是由乡镇卫生院提供的。当前农民的医疗服务消费行为基本表现为“小病不出村,大病到县及县以上医院”。调查表明,低收入人口、妇女、儿童和老龄人口最常利用的医疗服务是村级服务。乡镇卫生院的价格和态度都很不令人满意,在方便性上也比不上村级诊所,质量方面也与县及县以上医院有较大的距离,仅略好于私人诊所和卫生室。在现有体制下,乡镇卫生院职能定位界定不清,客观上需要“以医养防”;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负担重、设备老化等问题,需要“以药养医”。实行药品的集中配送,使乡镇卫生院失去了药品采购的主动权,减少了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来源。实行“差率管理”,进一步压缩了乡镇卫生院药品定价的空间,减少了“以药养医”的可能性。许多乡镇卫生院陷入了困境。如何对乡卫生院重新定位,是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韩俊说,关于乡镇卫生院的改革,建议可以将现有的乡镇卫生院职能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政府根据其所提供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和规模,提供经费的保障;另一部分是乡镇卫生院的一般医疗服务职能,逐步走向市场。在落实“每个乡镇应有一所卫生院”的基础上,要整合资源集中办好几个区域性中心卫生院。
三是促进新型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种参加者互助共济的制度,由于获得了政府的支持,它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起到了减轻农民医疗负担的作用,但合作医疗在试点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资金不足是最大的障碍。由于资金有限,大多数大病医疗费的补偿比例在20%到60%之间。如此之低的补偿比例意味着病人自付费比例依然很高,依然会为病人带来沉重的负担。
1998年和2003年两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每年仅有3%至4%的农村人口接受住院治疗。由于患大病的概率相对较低,这就意味着大多数参加者从这一制度中的受益是非常有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注重大病医疗保障的同时,也应该包括补偿部分门诊费用和免费预防及卫生教育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要。
合作医疗制度不可以搞一刀切,实行统一标准。对于经济比较发达地区,有能力执行更高的标准,就不需要规定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而广大中西部地区,由于农民缴费能力较低,总体缴费水平不高,而且地方财力薄弱,即使有中央政府的支持也捉襟见肘,所以,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从2004年开始,民政部门开始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医疗救助。从此次调查情况看,目前各级财政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十分有限,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例如吉林省蛟河市,2004年用于农村医疗救助的资金只有1.8万元,目前仅救助14户,这点资金很难保证农村困难家庭有病能够及时得到医治。要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的支持力度,近期内,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应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为重点,对于确实贫困的农民,政府应减免他们每年上缴的大病统筹费,使这部分人看得起病,用得起药。版权所有
五是鼓励农村私人医疗机构的发展。
鉴于私人医疗机构在农村医疗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要采取措施鼓励私人医疗机构的发展,通过竞争降低服务价格。当前,村级医疗服务的一个大问题是医生的文化素质低,技术水平低,服务设施差,所以,政府要对村级医生实行免费培训,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质量。在政府财政支农资金中,除了农村“六小”工程之外,建议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帮助改造农村卫生所(站),购买一些最基本的医疗设备。要坚决纠正面向农村私人医疗机构的各种乱收费。农村私营医疗机构可以采取非营利组织的运营模式。
关键词:农村医疗卫生系统;财政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一、引言
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构建直接关系到我国全民医疗卫生状况质量的整体提高。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当下,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应该纳入到财政整体规划当中去。早在十六大中,我国政府就将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作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农村医疗卫生体系作为全面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环节,政府应该予以足够的重视,财政方面应该给予足够的支持。
二、医疗卫生市场的特点
1.信息的不对称
在当前时代,信息是一种极为有利用价值的资源。尤其是针对医疗卫生市场的患者而言,他们对信息极度缺乏,这主要包括:何时需求医疗服务、需求的多少以及治疗的效果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的缺乏导致医疗服务开展过程中患者需要承受额外的风险与不确定性。通常而言,患者想要了解这些信息时只能够向医生咨询,而医生却刚好是该服务的出售者,这就导致了医患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等而导致的问题;就算患者获得了一定的信息,也不能对之做出正确的分析和理解,其错误的判断可能导致错误的选择,而这种错误成本是很高的。和其他类型的商品对比,医疗服务具有不可更改性、不可逆转性的特点。
根据信息经济学的原理,当存在新的不对称时,必将导致道德风险的存在,进而形成道德危机。当医疗卫生市场出现这种特殊形式的信息不对等时,极容易形成医疗服务双方出现道德风险,进而对医疗服务市场的价格和供求关系产生影响,导致服务费用的变化。
2.竞争的不完全性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导致服务过程中很多程度上是医生决定了患者的消费,这包括:住院时间的长短、住院费用的多少以及药物的用量等,这些都是由医生来决定的。由于这种决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在整个医疗服务市场自然形成了卖方垄断的情况,出现了一种不完全竞争的问题。
而消费者自身也难以对医疗服务质量的好坏做出判断,他会寻求他人或者是机构对服务提供者的资格做出指导。这时,相关部门就会对整个医疗卫生服务市场设置各种准入制度,诸如职业考试以及职业规范等,这种政府力量的干预导致该行业缺乏必要的竞争。
3.外部性
外部性是由于第三方受到生产某种物品或者是另一方消费等的影响而产生的,诸如清洁的空气、洁净的水源以安全的食品等医疗产品就具有这种特质。几乎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可以从这其中获得益处。以疫苗接种为例,虽然是个人获得了终身益处,但是其也有效的减少了疾病的传播概率,有效的避免了更多的人被感染的机会。而外部性的影响主要是在价格机制的控制范围之外来进行传递的,市场价格不能够反映外部成本。这时,边际成本和边际社会受益与边际个人成本和边际个人受益之间出现了偏离的问题,导致出现私人供给不足的问题,或者是出现消费不足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将导致人群的整体健康状况受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需要政府介入医疗市场的原因。
三、完善农村医疗财政制度的相关策略
1.加大财政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力度
以公共财政投入的基本原则为依据,国家的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应该由本级财政以及上级财政共同承担。但是,如果中央财政决策支出将使得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上涨。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政策的过程中的针对对象是全国范围,而不是某个单一的地区。这就将所有的外部性内部化了,加之地方财政税收以及财政收入等方面的制约,难以进行公共卫生体系的构建与建设。这时,政府应该及时的提供最优化的公共卫生财政支出。同时,地方政府也应该将农村卫生投入纳入到政府的整体预算当中去,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由于随意变动农村医疗卫生投入而导致医疗卫生建设工作受阻的问题,确保经费的正常支出。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农村医疗卫生财政投入总量应该进一步的加强。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长期强调发展就是硬道理,但是对于“发展”的理解仅仅限于对经济增长的片面追求,没有重视其中包含有社会进步的一面。在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忽略了许多包括公共卫生建设在内的东西。这种畸形的盲目追求导致了政府职能在农村卫生事业中的缺位,尤其是在农村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方面,出现了资金投入逐年下降的问题。
2.对财政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结构进行优化
在对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结构进行优化的过程中,主要从这样两个方面着手。其一,要重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工作。农村作为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多年来一直在管理观念上受到“一国两策,城乡分治”的限制,相对城市医疗卫生投入而言明显不足。为了保证城乡的平衡问题,当前的财政政策应该逐步向农村偏斜。在进行农村资金的投入时,应该将资金重点用于村级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方面。在政策上可以考虑分期从村级选择优秀的、没有接受专业医疗卫生教育的年青卫生人员或者是其他青年接受中等水平的医疗卫生教育,对他们的学费和生活费等予以补贴。
其二,应该加大对生活环境以及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经费支出。在确保基本的医疗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应该重视预防保健方面的工作,尤其是在健康教育、流行性疾病以及生活习惯等多个方面都应该根据既往的经验,投入资金,提前予以预防。这种投资项目往往具有“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在促进社会公平的同时,还应该重视对生活环境的治理及保障工作,尤其应该防止大气、水源以及噪音等方面的污染,做好治上下水道、垃圾等的无害化处理,做好绿化工作,这些都应该纳入到卫生支出当中。
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具体的构建过程中应该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基础上,针对农村的具体医疗卫生形式,对财政资金进行合理配置,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得到稳步提高。
参考文献:
[1]卢艺.构建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时政对策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2006(12).
目前,全县有各类医疗机构103个,其中县属医疗机构2个(县医院和中医院),卫生机构5个(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保所、爱卫办、农卫办),民营专科医院1家,乡镇中心卫生院3所,乡级卫生院和分院15所,个体医疗机构22家,厂矿学校医务室4个,村卫生室51个。在职卫生技术从业人员513人其中:执业医师184人,执业助理医师95人,注册护士163人,检验、药剂55人。公共卫生信息报告点176个(每个行政村、社区各设一个点),共配备了14名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和176名村级卫生信息联络员。
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卫生工作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就发展方面来看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是卫生发展资金不足。20__年末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5125万元,其中县城占92.64%,农村只占7.36%。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短缺,大部分卫生院都还停留在五六十年代的“老三件”水平,医疗用房破旧,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不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难以有效正常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和满足农村人群的一般医疗需求。
二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薄弱。随着新农合工作的实施,乡镇卫生院业务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呈现出医疗技术力量明显不足。据统计,乡(镇)卫生院,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到30%,70%以上无专业学历。没有一所乡(镇)卫生院能开展阑尾炎手术,有的甚至不能开展最简单的清创缝合手术。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缺乏,高层次、高素质人员明显不足,医疗质量难以保证,很难吸引更多的病人就诊,因而绝大部分卫生院存在以药养医问题。自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后,老专业技术人员提前离开岗位,如今临床医生严重缺乏,再加上由于资金短缺,卫生院无力安排医务人员参加进修或接受再教育,使医务人员失去知识更新的机会,造成知识老化问题十分突出。
三是缺乏特色专科,竞争能力不足。由于卫生院设备陈旧,技术力量业务水平一般化,缺乏特色专科,为群众提供服务的项目手段不能明显优于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且乡村医生凭借其身居村民之中的“地利”条件和灵活、方便、人员少、消耗低、积极性高等特点,使卫生院竞争能力不足,形成“小病找村医,大病送医院”的格局。
四是卫生院存在管理水平不高问题。据调查,全县大部分卫生院院长都是从临床医务人员中选的,未接受管理知识培训,不熟悉管理工作,经营理念和办法缺乏,难以调动职工积极性。管理机制滞后,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医疗服务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五是“重医轻防”问题。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的“重医轻防”现象非常严重。目前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不仅数量过少,而且质量低下,使得乡镇卫生院防保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本应是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重心,但是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使得原本在功能上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逐渐转为全面竞争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公共卫生服务无法带来明显收益,故被逐渐弱化,导致乡镇卫生“重医轻防”现象愈演愈烈。
作为“夹心层”的乡镇卫生院,在医疗领域,其便利性和服务价格不及村卫生室(所),在服务质量上又难以与城区医院匹敌,在竞争中逐渐落入下风。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一些惠及乡镇卫生院的政策相继出台,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新农合”在报销方面向乡镇卫生院倾斜,另外,“十二项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也为其带来了发展的契机。然而,这些政策仅仅只是“救活”乡镇卫生院,使他们能维持正常运转,没有在乡镇卫生院回归其本来定位上做出实质性贡献,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仍然行进在“重医轻防”的老路上。
三、医疗卫生事业今后发展的思路
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体制变化,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和村级医疗机构管理,我们的建议和设想是:
一是充分认识发展壮大卫生院力量的意义和作用,明确功能定位。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在这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乡镇卫生院是“枢纽”。它以公共卫生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多年以来,由于人们对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认识偏差,甚至把它当作生产性企业来运营,以致造成对卫生院投入少、工作条件差、卫技人员流失多的难以生存的局面。我们认为,要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改变目前的状况,首先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转变观念,加大投入,切实把乡镇卫生院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其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中的枢纽作用,实现“常见病不出乡镇”的目标。
目前,全县有各类医疗机构103个,其中县属医疗机构2个(县医院和中医院),卫生机构5个(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保所、爱卫办、农卫办),民营专科医院1家,乡镇中心卫生院3所,乡级卫
生院和分院15所,个体医疗机构22家,厂矿学校医务室4个,村卫生室51个。在职卫生技术从业人员513人其中:执业医师184人,执业助理医师95人,注册护士163人,检验、药剂55人。公共卫生信息报告点
176个(每个行政村、社区各设一个点),共配备了14名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和176名村级卫生信息联络员。
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卫生工作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就发展方面来看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是卫生发展资金不足。20*年末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5125万元,其中县城占92.64%,农村只占7.36%。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短缺,大部分卫生院都还停留在五六十年代的“老三件”水平,医
疗用房破旧,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不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难以有效正常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和满足农村人群的一般医疗需求。
二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薄弱。随着新农合工作的实施,乡镇卫生院业务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呈现出医疗技术力量明显不足。据统计,乡(镇)卫生院,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到30%,70%以上无专
业学历。没有一所乡(镇)卫生院能开展阑尾炎手术,有的甚至不能开展最简单的清创缝合手术。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缺乏,高层次、高素质人员明显不足,医疗质量难以保证,很难吸引更多的病人就
诊,因而绝大部分卫生院存在以药养医问题。自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后,老专业技术人员提前离开岗位,如今临床医生严重缺乏,再加上由于资金短缺,卫生院无力安排医务人员参加进修或接受再教育
,使医务人员失去知识更新的机会,造成知识老化问题十分突出。
三是缺乏特色专科,竞争能力不足。由于卫生院设备陈旧,技术力量业务水平一般化,缺乏特色专科,为群众提供服务的项目手段不能明显优于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且乡村医生凭借其身居村
民之中的“地利”条件和灵活、方便、人员少、消耗低、积极性高等特点,使卫生院竞争能力不足,形成“小病找村医,大病送医院”的格局。
四是卫生院存在管理水平不高问题。据调查,全县大部分卫生院院长都是从临床医务人员中选的,未接受管理知识培训,不熟悉管理工作,经营理念和办法缺乏,难以调动职工积极性。管理
机制滞后,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医疗服务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五是“重医轻防”问题。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的“重医轻防”现象非常严重。目前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不仅数量过少,而且质量低下,使得乡镇卫生院防保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提供公共卫生服
务本应是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重心,但是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使得原本在功能上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逐渐转为全面竞争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公共卫生服务无法带来明
显收益,故被逐渐弱化,导致乡镇卫生“重医轻防”现象愈演愈烈。
作为“夹心层”的乡镇卫生院,在医疗领域,其便利性和服务价格不及村卫生室(所),在服务质量上又难以与城区医院匹敌,在竞争中逐渐落入下风。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重视程度
的不断提高,一些惠及乡镇卫生院的政策相继出台,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新农合”在报销方面向乡镇卫生院倾斜,另外,“十二项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也为其带来了发展的契机。然而,
这些政策仅仅只是“救活”乡镇卫生院,使他们能维持正常运转,没有在乡镇卫生院回归其本来定位上做出实质性贡献,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仍然行进在“重医轻防”的老路上。
三、医疗卫生事业今后发展的思路
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体制变化,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和村级医疗机构管理,我们的建议和设想是:
一是充分认识发展壮大卫生院力量的意义和作用,明确功能定位。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在这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乡镇卫生院是“枢纽”。它以公共
卫生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多年以来,由于人们对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认识偏差,甚至把它当作生产性企业来运营,以致造成对卫生院投入少、
工作条件差、卫技人员流失多的难以生存的局面。我们认为,要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改变目前的状况,首先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转变观念,加大投入,切实把乡镇卫生院工作作为政
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其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中的枢纽作用,实现“常见病不出乡镇”的目标。
二是制定相应倾斜政策,支持卫生院发展。(1)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在财力上增加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应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妥善安排用于卫生院建设的资金用于设备购置、
人才进修和基础设施的完善等。如今年加快人民医院和石塘卫生院的迁建,积极实施崇头、大湾、沙铺、云坛卫生院扩建,改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2)针对乡镇卫生院留不住人的问题,应由政府每年
拨一定的专项经费,解决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保险、工资待遇等基本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使其能安心全力投入工作,稳定卫生队伍,使其留得住、干得好。(3)针对卫生院人才短缺现象,政
府部门应制定并出台相应倾斜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卫生人才,充实基层卫生院人员队伍,提高其整体素质水平。(4)加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实行对口支援
,定向培训等方式,提供更多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切实提高农村卫技人员业务水平,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力上新水平。
三是改革管理体制,完善经营方式。(1)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和完善现行体制下符合各乡镇实际的卫生院运行模式,加大行政协调力度,充分运用现行政策,
以当前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为契机,积极争取县政府增加投入,真正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的卫生管理体制。(2)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长的选聘工作。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把那些懂管理、
素质高、有事业心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卫生院院长的岗位上。开展对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管理培训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管理和民主监督,实行院长目标责
任制,对不称职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及时予以解聘。(3)深化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引进竞争制度,建立新的用人制度。对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实施全员聘用制,鼓励人员合理流动
。在分配制度上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向一线、专业技术、高风险岗位倾斜,真正做到调动全院的积极性。(4)大力推行农村社区服务和新农合医疗制度。随着社会经济不断进步,农村缺医少药的
关键词:中医药;新农合;地位;问题;建议
一、引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9亿多农民,农村人口占了全国人口的70%左右。改革开放使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农民的看病难问题还未能全面解决,仍然有农民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住不起院。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医疗卫生资源却仅占世界的2%,其中80%又集中在城市。据统计:1998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却达到了11.48%,后者的增长已接近前者的五倍。
中医药用较低的费用解决农民的病痛,能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作为一门研究人体健康和疾病防治的生命科学,中医药学具有独特的病理观和疾病防治观,临床疗效确切、用药相对安全、副作用小、费用比较低廉等特色和优势十分突出。因此应该提升中医药在新农合体系中的地位,保障农民的健康水平。
二、提升中医药地位的意义
(一)可以解决农民看病贵的困难
新农合只要求农民出资10元,费用低廉,但较低的筹资水平与昂贵医药费用相比显得很不相称。如果以中医药作为新农合体系中的主体,情况就会大为改观。治疗感冒,用西医西药最少也要几十元,多则需要几百元,如果使用中药或针灸,一般几元钱或十几元钱就好了。中药材在农村资源丰富,成本很低,甚至还可以就地取材,针灸既无毒副作用又简便易行,特别适合农村。
(二)可以遏制医疗成本不断攀升
提升中医药在新农合体系中的地位可减少医疗攀比现象。目前各类医院纷纷添置昂贵的先进的医疗设备,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并促使医疗成本上涨。中医主要通过“望、闻、问、切”辨证施治,“一根针、一把草”就可以解决多发病、常见病的诊疗问题,只有大病才需要送到上级医院作进一步检查。这样,不仅能节约患者看病的时间和成本,也可避免加重农民负担和看病压力的恶性循环。
(三)可以激发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如果提升中医药在新农合体系中的地位,广大农民会体会到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甜果,由此而激发广大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将使新农合覆盖面得到延展。随着参合农民的增加、覆盖面的扩大,势必会激发中医药医疗服务的优化、药剂研发和生产的扩张以及专业技术队伍的充实提高,由此推进整个新农合体系的日趋健全、完善。
此外,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知识产权、最具可持续发展优势的朝阳产业,国家作出振兴和发展中医药的战略决策,非常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中医药也完全有可能进一步在城镇医保体系中逐渐发挥出主体、主导作用来,并进而在全民医疗保险体系下,发挥更大的作用,凸显出我国医疗卫生保险体系的鲜明特色和优势。
三、中医药在新农合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投入经费不足
政府投入的农村卫生事业经费不足,投入中医药的更少。据调查,不少县级卫生经费的投入未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要求,而投入农村中医药专项经费与投入农村西医药专项经费也存在明显的差距,且各项农村卫生政策(包括中医药)难以落实到位,经费运作效率低,许多基层卫生机构无法进行正常的运作,更谈不上发挥作用。
(二)农民参合路径不畅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着制度缺陷、管理不到位和医疗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影响了制度运行的效率,也致使农民参合的途径不畅。从全国的现状来看,大多数地区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满意程度比较低,参与意愿不强。
目前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统筹单位,各乡村的缴费都要交由县统一管理,实行缴费、筹款、核算、管理和服务的一体化。然而,这一体系存在着管理流程混乱、手续繁琐等问题,引起农民对制度的不满。据有关人员调查统计,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足之处,54.44%的农民认为报销手续繁琐,47.78%的农民认为看病不自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多项程序较为复杂,主要表现为报销审批复核环节多、参合农民转诊难、定点就医不便等问题。很多地方规定参合农民医疗报销要经县、乡两级审批,农民就医要到定点医院,转院的要实行逐级转诊制度。由于受人员、时间、地点、交通、通信等因素制约,给参合农民看病带来了许多不便,降低了参合农民对医院的选择性,参合农民感到不满意。
(三)农村中医从业人员缺乏
农村是人才洼地,医务人员队伍素质低,人才流失严重。人才缺乏一直是农村卫生发展的老难题,在中医药领域中更为严重。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一是卫生院条件差,技术环境落后,政府又缺乏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下不去”、“留不住”、“用不上”;二是人员配置不合理,无法形成竞争机制,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人员的编制远远低于西医人员,各种人员占据着工作岗位,严重制约了农村中医药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农村中医药设施缺乏
在医疗中与中医药相配套的设施差且少,无法满足现行医疗要求。据调查,大多数中医科室条件差,设施落后,除了听诊器,几乎没有其他中医诊治设施,这种条件影响农民更好地享受中医服务,而且制约着中医治病救人的疗效。
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不全、技术水平落后,很难为参合农民提供大病、重病医疗服务。一旦参合农民患上了大病、重病,就只能到县(市、区)级或以上的医疗机构就医。然而,县医院医疗费用相对较高,起付线设置也比较高,而补偿又偏低,相当比例的农民支付不起需要他们自付的医疗费用。不仅如此,农民因看病而花费的交通费、护理费等支出也将大大增加。
(五)对中医药认识存在偏差
目前,不但部分农民甚至有些医疗部门和医疗主管部门,对中医的认识也还不足。长期以来有不少人存在中医是落后的、西医才是先进的思想,这种不公平使中医药长期处于农村医疗的附属地位,服务领域不断缩小,中药特色和优势不断淡化,严重制约中医药在农村的正常发展。
四、提升中医药地位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中医药地位
把提升中医药在新农合体系中地位的主张,纳入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才能真正提升中医药地位。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还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具体引导和保证中医药在新农合中占据主体地位,发挥主体作用。如积极探索制定新农合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政策,引导农民选择运用中医药诊疗疾病。有的地区对中医药费用占治疗总费用50%以上的13类门诊慢性病人,纳入住院统筹资金的补偿范围;有的地区规定,参合农民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用中药饮片治疗疾病,提高10%的报销比例,运用中医适宜技术治疗疾病,提高20%的报销比例,并当场就可得到提高相应比例的报销。此外,对门诊或住院选择中医药为主进行诊疗的费用报销优惠措施也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尽量从政策上鼓励农村患者就诊、住院时首选中医药。同时应将符合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将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补偿范围;将必需的中成药和中草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二)加大财政投入
城镇职工医保经费主要由财政和企业投入,新农合推行后,虽然各地政府的经费投入也较前有所增加,但与前者的投入和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需要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因此必须逐步加大投入,以确保广大农民能真正享受到新农合以中医药为主体的实惠。
此外还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资源,合理利用民间资本,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我国是一个资源缺乏的国家,过分增加财政对农村中医药的投入,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资源的配置。所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资源,合理利用民间资本为农村中医药发展服务,提高资金利用率更为可行。
(三)改善参合路径,提高农民参合率
经济学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任何经济活动的最佳决策都要遵循一个基本原则: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农民参合实际上也是一种经济决策,也必然遵循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因此农民是否参加新农合取决其受益情况。虽然农民不懂经济学,但和任何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一样,很讲究投入产出效益。只不过农民看得更实际一些,或更眼前一些。
新农合要求参加者每人每年缴纳10元钱,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出发,任何人都会考虑投进去的10元会得到多少,最低的回报期望值也是10元,如果低于10元,则必然会回避。因此以这种思维参合的,都是经过核算认为参合是划算的。他们认为自己出了10元钱,而实际上最终还能收回至少10元,而且有了大病还会得到一定比例的补偿。
解决路径不畅的问题,要以参合农民为本,从农民利益出发。要针对报销手续繁琐和转诊程序多、周期长等问题,进一步简化审批、审核和结算程序,明确报销时间,限定办理时限,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在短时间内报销医疗费用。要在一定范围内,取消逐级转诊的规定,放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让参合农民自由选择医院。此外,要适当调整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根据资金收支和农民生活状况,适当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增强政策吸引力,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路径畅通。
(四)培养大量农村初级中级中医药人才
人才是解决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面临的问题的关键也是难点之一,解决中医药人才问题,最根本办法是真正按中医自身规律特点培养人才。一是国家要在政策上扶持,如提高待遇,创造激励机制;二是承认“师徒传承”、“以师带徒”培养模式。“师徒传承”、“以师带徒”培养模式被历史验证为培养中医药人才有效模式,是中医药回归本原的教育模式。
(五)增加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
经常组织中医讲师团,到农村普及以中医药为主的初级医学知识,为广大农民全面地准确地介绍中医药知识,消除农民对中医药怀疑心理,增强对其的信心。鼓励农村卫生医务人员积极应用中医药,引导农民自觉接受中医药诊疗服务。同时也要建立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新机制。加快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宣传和推广,鼓励在农村开办私人中医诊所。
总之,中医药大有作为,因为群众需要中医药,中医药也符合新农合“低水平、广覆盖”的宗旨。因此,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尽快提升中医药在新农合体系中的地位,我国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一定会有较大幅度的改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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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作为省定试点县市之一,已于20*年9月1日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听取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研究,市政府*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新农合补偿比例调整问题。今天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的主要目的是:明确任务,使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如期完成20*年至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下面,我就下一阶段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20*年9月1日新农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特别是在乡镇(街道)及相关医疗单位的全力参与和配合支持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顺利,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已形成了正常、有序、规范的运行模式。试点工作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欢迎,社会各界反响很好。试点工作的第一年能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这与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要性的认识到位和高度重视是分不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搞得好不好,与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水平有重要关系。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大家都知道,但对内容要求、各项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有关制度应该如何实施、标准应该如何把握等等,就难免会存在一些认识误区。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认真思考问题,认真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方案。为此,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首先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是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安康*的重要保障,充分体现了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指导思想。
当前,“看病难、看病贵”是一个突出的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农民的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因病致贫情况较为突出。解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一直是农民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实行政府、农民共同承担的方式,使农民得到基本医疗服务,对于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维护农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现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精神,促进了农民的减负和增收,从根本上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奠定了基础。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政治意义重大而深远。今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要保持100%,农民知晓率达100%,农民参合率要在去年94.9%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我相信,经过各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一定会实现今年的工作目标。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牢牢把握新农合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建立并完善政府推动、农民互助、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相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㈠低点起步,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与我乡农村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相适应,重点减轻农民患大病的经济负担,要根据农村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
㈡政府推动,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有条件的村集体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市乡财政按有关规定安排专项补助资金。
㈢市级统筹,保障适度。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以市为单位统一筹资,统一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社会化程度。
㈣保证比例,健全体系。全乡农业人口投保率达80%以上,村覆盖率达100%。逐步完善以村为单位的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形成以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为主体,其他医疗保障形式为补充,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使农民人人都享有医疗保障。
三、资金筹集
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市乡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0元的补助,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费10元。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今后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居民收入增加和医疗需求增长,逐步提高筹资额度和保障水平。
农村五保户、低保家庭和特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其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份由市、乡政府负责解决。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赠资金支持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拓宽筹资渠道。
四、补偿标准
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补偿核销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采用“当年累计、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真正把群众受益放在首位。在补偿机制上,以大病统筹为主,实行共同承担原则。
农民医药费补偿标准:全年住院费用1000元起报,1000到5000元段按10%标准补偿;5000元到10000元段按20%标准补偿;10000元以上按30%标准补偿,全年个人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000元。
门诊特殊病种限定为恶性肿瘤、精神病、白血病、器官移植的后续治疗、尿毒症等五大病种,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不设起报线,统一按20%标准补偿,全年每人累计最高补偿5000元。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3年由所在地的卫生院安排一次常规性的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体检成本费用在合作医疗基金中支出。
如年末合作医疗基金有较大节余的,可提取一定比例的节余资金用于对一些特大额医疗费用农民的医疗补助,最后的节余资金作为风险金储备并入下一年度使用。
视基金的收支情况,必要时可对大病医疗住院费用的补偿标准做适当调整,报市政府同意后实行。
五、组织与管理
㈠组织机构
*乡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作为我乡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负责并做好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合作医疗证卡的发放,宣传引导和报销补偿农民的初步审核等工作。要在日常业务工作中不断加强自身的发展,逐步完善自己,最终成为农民信任、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浙卫发[20*]23号)的规范合作医疗业务机构。
各村要建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并确定专职联络员,定期汇总本村参保农民的补偿核销有关材料,定期送乡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上报,最大限度的方便参保农民,使其不用出乡就可及时拿到补偿金。
㈡监督管理
农村(林场)卫生所(室)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因其点多、面广、线长,一直是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林场)卫生所(室)在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养护、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应该引起各级药监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局今年对全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室)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情况进行了一次广泛的调研和监督检查,现就如何加强对农村(林场)卫生所(室)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仅供各位参考。
一、 **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室)现状
**市地处小兴安岭南麓,占地面积6,600平方公里,设有四镇三乡,127个村屯;辖区内还有四个林业局、64个林场,一个国有农场,共有人口40万、182家农村(林场)卫生所(室);从药人员246人。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室)药械质量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管理相对人观念滞后,药械监管信息不灵,管理措施没有到位。日常监督检查较少,地处偏远的一年只能检查一次。调查情况见下表:
序号 监督检查项目 数量 占总数比例
1 进行人员培训情况 156 85.7
2 接触药品人员进行体检情况 21 11.5
3 设置药房的 64 35.2
4 具有药品陈列设备 110 60.0
5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采购、验收、陈列、使用) 31 17.0
6 有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票据较全 89 48.9
7 建有器械毁形销毁记录 58 31.8
8 凭处方使用药品 57 31.3
9 使用二类精神药品 13 7.1
10 人员配备:一医(一护)、一药 38 20.9
二、 存在问题
1、从无证企业采购药品、医疗器械。近年来,药监部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尤其是全面推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之后,农村(林场)卫生所(室) 从无证企业采购药品、医疗器械量明显减少,但仍然存在。主要原因是仍有流动药贩上门送货,且价格比合法药品经营企业便宜。
2、药品专业技术人员少,业务素质教差。大多数卫生所从事药品管理工作人员为医生兼职,没有进行过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又存在着“重医轻药”思想,对药品只顾价格、利润,放松药械管理和基本设施、设备的配备,时常出现一些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甚至误购、误用假劣药品。
3、药房设施设备不足,无法保证药械质量。大多数的村卫生所(室)都是住宅、诊所混在一起,受面积限制,诊察室、处置室、药房不能分开,存放药品的药柜、货架严重不足,药品、器械摆放杂乱。没有相应的通风、防鼠、温湿度调节设施,更谈不上阴凉、避光储存药品,甚至需要低温储藏的药品也在常温下使用。
4、使用完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及时进行毁形销毁处理,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在监督检查中,一些卫生所虽然建立了毁形销毁记录,但实际工作中却很少进行毁形,更不会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是毁形比较麻烦,二是进行焚烧时会产生有毒和难闻的气味,周围的邻居会干预。因此不少人干脆将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卖给废品收购人员,以图省事。
5、制度、记录不健全,自我规范意识不强。大多数卫生所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对于各项记录也没有认真记载。对于药监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反馈的问题,当场总是虚心接受,过后没有改正。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少村卫生所交通不便,地处偏远,药监人员一年才能检查一两次,对他们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很难到位。
6、违法行为处罚困难。对农村(林场)卫生所(室)的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由于受交通条件和执法成本的限制,药监部门不论其行为是否要适用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大多数采取当场处罚的形式。在目前监管人员少、交通工具不足而对村卫生所(室)的监督覆盖面又要达到百分之百的情况下,药监人员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按一般程序查办每一个案件。
三、 监管对策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源头监管。村卫生所(室)能从无证企业采购到药品、医疗器械,是因为有流动地下药贩。只要我们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销售人员的源头监管,杜绝药品、医疗器械流向非法渠道,断了地下药贩的货源,农村卫生所(室)就能从合法渠道采购。同时提高药品批发企业的配送和服务能力,来满足农村卫生所(室)的用药需求。
2、加强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培训。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基本上没有药学专业人员,缺乏药品的验收、储存、保管、养护等知识。因此,基层药监部门应建立、完善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每年都能参加一次培训。培训的内容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如《药品管 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二是药品验收、储存、保管、养护等专业知识。三是真假药品、医疗器械简易鉴别知识。通过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药品质量意识和自我规范意识。
3、强化日常监管,建立监管档案。应将监管的重点转移到农村、林场,集中精力、下大力气,花一至二年的时间进行重点监管,以求得农村、林场药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对部分屡教不改的,问题较多的村卫生所(室),建立监管档案,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要不受监管频次的限制,经常性的进行监督检查,达到打击一两个、教育一大片的效果。也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药监部门的威信,使今后的监管工作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