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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合作社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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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合作社

第1篇:农村经济合作社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作用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改革中的创新与发展

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中,我国农业走上了现代化的道路,并且形成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农村生产力不断得到了解放,农业生产也得到全面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中,产生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成为了新农村建设中一支新兴的力量。目前,广大农村都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在这个基础之上,以提高农村家庭收入为目的自愿组合起来的一种组织。这个组织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快速发展起来,主要是这个组织是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这种经济方式转变的有效形式能够快速提高农村的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增加当地特色产品的产值,通过兴办各种农产品的加工企业,为企业连接农户、产品连接市场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就是这个纽带带动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稳定健康的发展,这也为我国农村经济注入了新鲜血液。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快速增长的背景环境下,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同时,国家政府为了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让农村生产力进一步得到了发展。农业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极大的缩小了城乡的差距,也充分说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1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推动农民快速致富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是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坚持合作制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分配管理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是根据农村特有的经济条件以及农产品的特点,以当地的农产品为主要基础,同时以农产品加工销售为龙头,然后将市场和农业生产联合起来,采取灵活的经营方式运行。这样有利于促进农产品更好的进入销售市场,增加农民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日益增长的城乡文化的需要;特色农产品在交易的过程中,也促进了科学技术的沟通,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也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乏缺少有能力的人,有利于活跃市场,增加农民的收入。其中尤溪县在建立了农村经济合作社和专业协会过后,大力发展了特色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建设,这样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其发展的特色产业主要包括:“两叶(茶叶、烟叶)两柑(金柑、芦柑)两竹(毛竹、绿竹)一菌一稻一油(油茶)”等。并且通过实施:“一个产业抓10个重点村、100个重点户、1000亩示范片”的策略,有效的调整了农村的经济结构。国家政府为了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在政策、土地、技术和资金等各个方面都给农民提供了更多的支持通过各个方面的支持,有12个社员每人分了4万元的红利,还被确定为了全省的示范社,大大增强了当地农民的积极性。全县87家农机合作社可跨省作业完成机械收割面积3万多亩。

2.2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特色产品更好的发展

我国的国土面积广阔,每个地区的自然条件都不一样,我们需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计划。如尤溪县兴农金柑专业合作社收到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频发的绿色食品金柑标志使用权证书。这是尤溪县多举措扶持壮大农业专业合作社取得的又一成效。目前,全县288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吸纳社员4000多人,带动农户2万多户,成了农民致富增收的“加速器”。

2.3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农产品形成规模效应

农民在专业合作社中,可以利用空余时间学习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深刻理解政府的富民政策。农民在学习的过程中,通过交流学习农业科学技术,认真研究市场信息,然后探索出一条能够促进农产品形成规模效应,提高农民增收的路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将农民联系在一起,谈的都是农业技术和市场营销信息,增长了农民的见识。比如:尤溪县就建立健全了特色产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将农民、公司、合作社有效的连接了起来。这样形成的优质规模效益有效的解决了农民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推动了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其中被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八字桥佛手瓜合作社的600多名社员中,就有一半以上的人员在外地跑营销,国内大多数的城市都有营销网点。由于少了中间环节、直接面对市场,佛手瓜的收购单价比过去翻了10倍,全社每年的二次分红都达到100万元左右。其中尤溪县的沈郎食用油有限公司就有油茶基地3万多亩,将2000多户农民带上了致富的道路,油茶的面积2.4万亩,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参考文献

第2篇:农村经济合作社范文

1、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本地的条件,利用当地资源,统一建基地,统一技术,统一供应化肥、种子等农用物资,统一收购销售农产品等服务,使社员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形成一定的规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强农业竞争,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单独办不了的事情。2、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合作社通过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实行统一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出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3、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签订协议,提供经营品种、技术服务、市场信息等,把农民分散经营逐步带入产业化经营的轨道,避免了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组织农民发展优质高效的特色农产品,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专业化生产格局,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优势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如姬家庄子村地处远古火山群,土地有着丰富的矿物质,产出的小米营养高、质量好,依托火山文化成立古火山小米合作社,发展周边几个村的村民入社,目前社员达到600户,种植小米5000亩,通过统一购种、统一管理、统一加工销售,年人均纯收入增加2000多元,充分带动了周边村民经济的发展。4、促进了农业技术的广泛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的同时,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载体,直接与农业和科技部门合作,举办培训班和示范活动。通过技术培训、新品种引进和推广、种养技术指导等方式,将新农业技术成果推广到农户手中,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发展规模小,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发展环境不够宽松,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因素还比较多,相关部门对合作社的指导、资金扶持和信息、技术、管理的服务相对较弱。三是管理水平不高,缺乏管理人员,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利益分配不明确。四是成员素质不高、缺乏技术人才。合作经济组织缺少带头人,缺少懂技术、善管理、有文化、能够脚踏实地的带头发展农村事业的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一批有胆识有市场路子和开拓精神的人来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新技术的示范运用,农产品的深加工、销售、运输等一系列服务。

三、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措施方法

第3篇:农村经济合作社范文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四川遂宁;唐家乡

中图分类号 F321;F3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2-0298-03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能够推动农村先进生产力发展,繁荣农村先进文化,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然而,农村集体经济现状却不容乐观,不良债权过大,债务逐年增加,严重束缚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因此,应因地制宜地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步伐。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1]。它把家庭经营的主动性与合作经营的集体优势结合起来,有效地克服农民单家独产经营的局限;通过合作社内部的自律机制,发挥合作组织的整体竞争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拉近了农户与市场之间的距离,使农民收入得到大幅度提高,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各项农业产业的长足发展与进步。目前,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研究,国内学者已做了大量的研究,研究的方向和角度各不同,有从立法[2]、融资[3]等角度。该文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视角,对遂宁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初步探索,并以船山区唐家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进行分析。

1 唐家乡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1.1 合作社成立之前的集体经济

2007年,唐家乡集体所有的承包耕地993.7 hm2,全乡土地流转面积55.3 hm2。全乡集体经营收入以政府补助及资产、资源租赁形式为主。其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317.6万元、水利工程水费5.4万元、财政返还村级三项资金收入5.64万元,经营性资产租赁收入24.6万元,资源性资产租赁收入12万元。2007年唐家乡农民人均收入3 120元。

1.2 合作社成立后的集体经济

唐家乡现有集体所有的承包耕地993.7 hm2。通过结构调整,优化配置,全乡土地流转面积达681.4 hm2。全乡集体经营收入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143万元、水利工程水费50万元、财政返还村级3项资金收入126万元,经营性资产租赁收入431.8万元,资源性资产租赁收入100万元。2011年唐家乡农民人均收入5 375元。从总体上看,唐家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长、集体统一经营功能的增强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一是村级集体资产和集体经营性收入不平衡性较大;二是村级不良债务数额较大,全镇村级债务村平均30万元,全镇11个村有8个村的村级债务超过30万元;三是集体资产增值难度较大,经营形式单一,以资产及资源租赁形式为主。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已成为唐家乡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全面小康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2 唐家乡集体经济构成

由图1可以看出,在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前,唐家乡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共328.64万元,占总收入的90%;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的收入为24.6万元,仅为总收入的7%;房屋租赁收入为12万元,占总收入的3%。

经过4年发展,唐家乡集体经济收入分配发生了结构上的变化。由图2可以看出,专业合作社的收入431.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最大,为46%;其次是政府补助319万元,占总收入比重下降为34%;房屋租赁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为11%。其中其他经营性租赁收入指的是通过流转土地用于非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收入,也是土地流转收入中的一项。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船山区唐家乡开创的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唐家乡第一家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10月18日,由124户种植户、5户蔬菜公司、1个部门共130人发起,东山村党支部书记蒋开伦被选举为理事长,并在工商、税务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注册资金12.7万元。目前入社农户已达到460户,带动农户1 200余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以及各级政府的政策优惠,唐家乡陆续成立了西堰村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西堰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长虹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余建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以及周家沟土地流转合作社。其中,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主要用于蔬菜种植和渔塘养殖等,其中东山、长虹、西堰3个村因其交通和区位优势发展得最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唐家乡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增加了农民收入

据调查,合作社成员与非成员相比,同类产品一般增值10%以上,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3点:①蔬菜合作社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防疫,降低了生产成本,如为社员提供番茄苗,每棵0.1元,低于市场价0.3元,仅此一项社员种植成本就降低了4 500元/hm2;②农产品销售减少了中间环节,农产品统一收购,统一销售,降低了销售成本;③转变农民增收方式。农民就近打工,月薪可达600~800元,逐步形成新农村“农转工”的一大特色。2006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仅2 320元;2011年入社农民年均纯收入达6 100元,与2006年同比增长162.9%,为村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基础。以长虹村为例,成立的土地流转合作社主要用于种植蔬菜,搭帐篷、除草、种苗、施肥、采摘等环节都要雇工人,每天70元,最高的一年可以赚到2万元。

3.2 促进了土地流转

合作社把一家一户的零散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解放了生产力,又利于对外招商。截至目前,合作社已组织土地流转总面积达541.4 hm2,涉及农户3 623户,占总农户数的64.89%。养殖场租地占用40.7 hm2,观光旅游发展中华红叶杨73.3 hm2,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专业合作社发展,也进一步了提高农民收入。

3.3 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能有效规范农民的市场行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其中以开创果蔬菜合作社做得最好,为打入蔬菜高端市场,提高产出效益,保证产品质量,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申报了“红涪”牌商标,又在国家农业部成功申报绿色食品,并在遂宁、南充、重庆、成都设有销售摊位,如今,合作社“红涪菜乡”绿色蔬菜已远销重庆、成都、上海、北京、天津、大连、青岛等地。合作社提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即统一规划、统一供苗、统一技术、统一治虫、统一施肥、统一销售。这一模式强化带动了果蔬产业发展,实现了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组织化、经营集约化、管理规范化、产品联营化。

3.4 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通过招引企业落户搞活地方经济,同时为村集体增加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合作社引进了“正海农业”、“有源生态”、“遂宁诚信”、“重庆巴南”、“蓉硕生态”、“重庆顶生”、“四川长龙”、“四川高金”、“重庆可士可”等28家种植养殖公司。如今,业主共建大棚蔬菜基地520 hm2,东山村和西堰村新建年出栏肥猪6万头养殖场2处,西堰村的养猪合作社就是高金食品租用村土地3.47 hm2,周家村通过转包水库、塘堰养殖鱼类等,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提高其收入。以上特点表明当前的农村集体经济就是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通过各种经营方式实现增值。

4 存在的问题

集体经济薄弱是多年以来形成的,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主要表现为资金缺乏、资产有限、债务沉重、融资困难;农村基础设施差;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人才匮乏。唐家乡的6个专业合作社都是通过村上直接管理,也就是所形成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混乱,出现谁从属谁的问题。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正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的问题与集体经济的问题相似。从合作组织自身层面看,一是合作组织规模偏小,总体实力不强。余建、周家沟等合作社注册资本数额较低,反映自身实力较弱;二是合作组织运作不够规范,组织凝聚力弱。突出表现在合作组织制度不够健全,章程形同虚设。三是合作组织管理人才缺乏,发展后劲不足。合作组织仅能提供低层次的合作服务,尚不具备进一步带领成员扩大生产、开拓市场的能力。从外部发展环境看,一是扶持政策难以落实;二是贷款渠道亟待拓展。主要表现为发放贷款的规模小、机构少、品种有限。

5 发展建议

5.1 发挥区域优势,合理利用当地农村资源

发展农村经济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各村不同的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农民素质,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合理有效地利用当地农村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一方面,开发和利用好一切可以开发的资源,发展新项目,开拓新产业。利用集体自然资源如林地、水资源等,发展一些集体统一经营的农副产品加工业,或者通过招标承包等形式,达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目的。如西堰村就是出租了部分林地用于发展其他产业。另一方面,管理和改造好现有村级集体的山林、茶园、果园、水域等,使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针对交通不方便的村社,如周家村等,还要加强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5.2 重视人才培养,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4]

一是组建优秀的村级领导班子,提高发展能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必须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这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农村干部要以市场为导向,选择合适的项目,立足长远发展。现实中,干部的素质低、创新能力的缺乏都是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慢的主要原因。因此,一定要培养一些素质高、领导能力强的干部队伍,让他们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主要力量。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一定要贯彻“多予少取”的政策,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要化解村级债务,减轻村级债务负担;加大支持力度,对经济薄弱的村给予财政上的补助;对农民负担建立起监督检查制度。二是积极引进人才,为集体发展服务。大学生村官作为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头人,政府应积极引导他们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帮助集体经济发展出主意、想点子,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助力。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培训。比如对从事财务管理、审计的相关人员,应加强财务知识的业务培训。在以资金和项目扶持的形式助推合作社发展的同时,通过自身掌握和借助其他相关部门的知识、信息资源,对合作社带头人、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拓宽他们的知识面,不断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合作社成员进行培训,引导广大社员采用新品种,使用新技术,促进合作社生产方式的转变。

5.3 强化质量和品牌意识[5]

一是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农业标准,积极主动为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申报认证;销售前在合作社内部进行产地自检,检验合格出具证明后方可销售。二是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合作社品牌影响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形成竞争优势,品牌建设是关键。挖掘农业名优土特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资源,通过产品本身的高品质创造特色概念,并创新农产品市场营销,扩大品牌影响力。充分利用新技术,积极开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价值。

目前,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定义尚有争议,村级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既有区别也可共生。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是否可以以合作经济的方式发展,其前景如何有待进一步探讨。针对唐家乡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发展方式的模式是否值得其他乡镇借鉴,其后续发展能力也值得进一步深思。

7 参考文献

[1] 马章甫,宋继伟,张云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长江蔬菜,2012(1):58-60.

[2] 韩松.论农村集体经济内涵的法律界定[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5):54-64.

[3] 马俊山,胡东升.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的思考[J].村委主任,2010(14):15-17.

第4篇:农村经济合作社范文

一、农村合作社的涵义及重要意义

农村合作社经济组织是农民为了谋求、维护和改进其共同利益,规避经营风险,按照自愿、民主等原则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它弥补和解决了农户家庭分散经营的小规模和大市场间的矛盾。

改革开发以来,有效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市场化的发展,农民小规模的生产与信息的落后很难适应大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个农民在瞬息变化的市场中,是完全处于弱势地位,信息不流通,技术上落后,价格谈判上处于弱势等等,并且随着农村农民个人致富能力的差异,也导致农村贫富差距的拉大。如何克服以上的种种问题,使广大农民在市场经济能够掌握主动权,并且实现先富带后富的农民全面的富裕,农村合作社无疑是一个有效地途径。农村合作社可以为广大的个体农民与大市场之间打造一座桥梁,实现信息的有效交流,克服农户小规模交流的局限性,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并且有能力的社员可以更好地带动弱势社员的发展。关于这方面我认为农村合作社还可以有发挥的潜力,它们可以进一步实现资本土地等的入股,实现向公司化方面的发展,比如因地制宜成立一个绿色食品的公司,引进技术人才,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等链条的整合,打造自己的品牌,实现可持续的高利润,华西村就是这个方面的模式。以后随着土地产权的清晰化,现在农场、现在农村企业是我们发展的方向。

关于城乡差距问题、农民工问题,诚然,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城市化的发展,但是城市化发展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另一个关键点在于农村的生产力还有很大的潜力,只要把农村的生产力完全的发挥出来,许多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等问题都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而农村合作社可以更好地将农村的潜力发挥出来,可以预测的是未来中国农村的发展,农村合作社一定是一个主流方向,对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产生重要的作用。

农村的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而是全方面的发展,农村合作社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功能。一个发展完善的合作社,可以在社会养老医疗等方面发挥功能,并且可以致力于社员共同生活的环境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可以根据自己历史的传统形成自己的文化特色,一个合作社的社员之间相互帮助、相互交流加深集体感。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农村合作社作为一个集体协调组织,可以锻炼农民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农民的素养,更好实现村民自治。不仅如此,农村合作社也是农民和政府之间的一个纽带,可以实现农民与政府之间信息的有效交流,技术的推广,国家宏观调控的实现。从目前中国的国情来说,农村合作社是最适合中国农村现阶段发展模式,它可以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

二、农村合作社经济未来发展趋势

(一)产业化

农村合作社经济组织最初大多数是进行销售方面的联合,随着国际农产品市场需求量的增加,一些合作组织开始向建立统一的储存、加工和新产品开发体制的方向发展,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国内专家学者如黄祖辉、杜吟棠等在早期就围绕农民合作组织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和模式做了深入的研究,强调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民受益为目标,结合近年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的成效可以看出,产业化经营对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户竞争力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田永强、董炜娜等针对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指出我国在农民组织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着规模经济性不强、科技水平低、发展环境差、管理机制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并提出合作组织产业化经营应着力解决规模、机制及科技含量等方面的问题,为今后农民合作组织产业化发展研究进程指明了方向。

(二)组织化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化是指个体农户或是经营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加强联系,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在组织化的主体模式方面,张红宇指出五种提高组织化程度的组织化模式,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现代公司制企业模式、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模式以及提供组织化的生产服务模式;在组织化发展途径上,多数学者都主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股份制合作,代海涛、曹彩杰指出在经济发达地区,应适时地发展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实现产权清晰化,达到维护农民权利、保障农民利益的目标;冯海滨等探讨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股份制因素日益渗入,所有权与经营权日趋分离,股权日益集中,产权关系逐渐明晰。根据不同合作组织的发展需要,引进外来资本,实行股份化改革,建立股份制组织,已成为合作组织的重要发展趋势。

(三)信息化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农民合作组织不断走向信息化,农业信息理论与技术蓬勃发展,相关研究相继涌现,研究内容涉及农业信息技术、信息资源、影响因素及存在问题等众多方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趋于信息化是指采用信息、通讯技术的方法和手段,充分开发和利用合作组织的资源,提高组织运行效率。梅方权强调以信息化带动现代化,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与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农业市场流通。张世忠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组织发展面临网络建设与维护、信息资源开发、传播渠道、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困难,对此政府需积极引导建立农业信息化的市场机制,加强农业信息资源的管理,同时为了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需要建立健全农业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三、促进我国农村合作社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重视规模。近年来,农村合作社有了较快的发展,但入社农户的数量刚刚超过全国农户总数的1/4,并且农村合作社的平均规模还不到百户。因此,应在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数量的同时,提高新成立合作社发起人数量的门槛,更加重视和鼓励农民加入已经成立的合作社和发展合作社联合社,促进向纵向一体化、联合化、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增强合作社的带动能力,尽快形成产业化。

(二)重点扶持。通过合作社对农业进行支持和保护是世界各国较为普遍的做法。我国对合作社的支持政策应当坚持扶大扶强的原则,重点放在增强合作社的内生活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科技推广,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

(三)改革放活。随着合作社发展壮大,各国政府更加重视“掌舵”不做“划桨”的事,逐渐减少对合作社的干预,充分发挥服务和引导功能,给合作社创造更灵活的制度空间。从长远和世界范围来看,金融创新是合作社制度“放活”的重要一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要求,需要有关部门协商尽快拿出具体的实施办法。

(四)加强监管。我国目前尚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合作社发展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和引导。借鉴国外经验,建议加强合作组织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通过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合作组织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从现价段来看,农村合作社是最适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模式,农村合作社一定会在我国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土壤,发展壮大,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和谐农村的建设,走向全面的小康社会。

参考文献:

[1] 陈继伟.农村合作经济现状探讨与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3,(04)

作者简介:岳学健(1981-),男,云南省会泽县人,云南省会泽县大桥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经济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经济,乡镇企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

第5篇:农村经济合作社范文

近年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以及在农村经济中活动的日趋活跃,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与其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建设相对缓慢,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一)相关立法建设步伐滞后,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无法可依。

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征信立法工作也进展缓慢。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没有一项法律或法规为征信业务活动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据,特别是近年来快速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特殊的经济主体,其信用活动和信用体系建设更是无法可依。2007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主体地位,这为进一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然而,由于该法未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经营活动等过程中的信用行为做出创新性规定,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等级评价、信用信息共享和管理等问题无法明确,使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各方职责不清,甚至是相互推诿,严重影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政府主导推动作用不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展缓慢。

近年来,人民银行各基层机构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组织各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对当地农村经济活动提供了较强的信用支持。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涉及的领域和部门较多,无法仅依靠几个部门来完成,此项工作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地方政府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主导地位,而目前地方党政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投入规模都不够,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没有系统性、长远性规划,特别是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实质推动作用的关键性工作,地方政府主导推动作用明显不足。这就导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所涉及的相关部门无法统一思想认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展缓慢,特别是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快速发展的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来说,相应信用体系建设更无法及时配套跟进。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缺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活动无所适从。

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成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现有的农村信用体系基本上是以农户为主线,开展了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而没有把当前快速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新兴农村经济主体纳入到农村信用体系的征信主体范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征信真空,在信用活动中无所适从,从而严重制约了其筹融资活动和经济交易行为。同时,现有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没有全局性建设规划,基本上由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独立开展,这就难免导致建设工作的片面性,信用体系建设和征信对象选择都以农村信用社自身利益和业务发展需要为基本原则,由于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促进自身农村金融业务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征信对象仍然是以农户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它经济组织很少,而且征集和积累的征信主体相关信息仅限农村信用社内部掌握,其他机构和经济主体既难以共享又难以认可。这种片面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被排除在农村信用体系之外。

(四)信用短缺的刚性约束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信用建设的瓶颈。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信用活动较少,信用信息的不对称程度较高,加之初创时期经营模式不规范、管理粗放等因素影响,形成了自身信用短缺,直接制约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短缺的主要表现为:第一,信用程度受自身建设拖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能力差等原因,为了自身利益,财务信息披露不充分甚至财务信息失真的风险较高,导致信用程度会受到自身建设的拖累。第二,逃废债务的高风险使信用短缺程度被放大。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缺少必要的金融知识和信用意识,当其财务状况不佳、信用观念不强时,它们逃废债务的风险会较高,而其信用短缺程度因这种高风险被相对放大。第三,运行管理模式不完善使信用程度大打折扣。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体制不完善,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模式不规范,资金来源、流向无法有效监控,财务报表数据真实性低,使其信用程度被大打折扣。信用短缺加大了资金供需双方交易的信息成本,并且这种信用短缺是刚性的,道德风险加大,也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信用建设的瓶颈因素。

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有效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能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的培育,使其自身信用建设和外部信用环境建设形成良性循环,进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可以促进整个农村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推动现代农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快农村信用法律体系建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法律体系建设滞后是当前征信工作的最大掣肘因素,因此,加快征信立法建设是当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当务之急。应进一步加快征信立法建设,明确信息征集主体,规范信息征集及使用行为和范围,为信息征集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通过农村征信的法律、法规和行为标准的建立,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责任,使其信息的征集、管理、信用等级的评价和失信行为的惩戒有法可依,以解决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征信主体确定、信用行为监督和信用等级评价等相关问题,进而推动农村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

(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到农村信用体系之中。

地方政府应充分认识到农村信用体系在推动区域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制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全局性长远规划和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推动作用,协调和推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各方职责,形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完善的整体工作思路,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兴农村经济组织及时纳入到农村信用体系之中,并逐步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完善工作推向深入。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可以借鉴农村信用社对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做法,先由农业银行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和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然后在条件成熟时,在地方政府的主导推动下实现与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共享整个农村信用体系征信主体的信用信息,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与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信用体系。

(三)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提高信用能力。

第6篇:农村经济合作社范文

关键词:乡村精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利他行为;社会资本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43-01

对于现今农村中所存在的组织可以分为体制外和体制内两种分类,比较有影响力的组织有基层的党支部以及相关的村委会。在最近几年内,对于农民的组织化思想已经大幅度提高,而且还出现了较多的体制外组织。而对于体制内的组织来说,体制以外的组织在实际发育程度上还比较低。乡村精英因为有较强的社会性资本,并在相应的组织和创新中多脱颖而出,在农村社会资本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有关乡村精英在合作经济制度下的崛起

如今,在农村的土地使用制度中对于土地的安排过分分散,其决定了在实际经营中土地使用必然是分散、小规模的,这将导致了在农业生产上严重出现了低水平的特征。在农业的生产中相关的低水平由相关制度所决定的稳态,尽管在一定的时期内农村的生产水平会提高,但是在最后会总是因为大市场和无法克服的小规模之间的矛盾回到比较均衡的状态。所以,对于农村收入的相关水平总是在生存线左右浮动,而且对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扩大。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农民是很难去克服生产组织的形式所带来的弊端。在此背景下农村合作组织就在不断兴起,对于合作化的运动来说它是由相关政府所引导的,所以在制度的需求上存在着不足。农村合作性经济的崛起,表现了诱导型的创新特征,已经不是由供给者主动性的安排。

二、正式的制度供给已经完全的替代了乡村精英的社会资本

对于农村社会经济的组织数量较多,但是相应的离散度也比较高,依据实际的观察,农村的合作组织的发起和绩效有着直接的关系。在整个制度供给不足的实际情况下,对于农村经济组织的运转主要依靠乡村精英的社会资本。对于社会资本这个理论来说,其起源于对社会网络的研究,其具有社会组织的性质。

对于相应制度的供给不足,乡村精英主要提供了其自身所应有的社会性资本,而这种社会资本在整个社会合作经济中确有不可替代性的作用。第一,对于乡村精英这一社会资本来说其可以充分动员有关社会制度资源。比如,在实际组织的融资中,因为相应的组织严重缺乏法律地位的界定,对于融资问题一直是发展的瓶颈,但是乡村精英可以借助较良好的社会信任和社会关系的网络去筹措资金。第二,对于乡村精英的社会资本来说其实可以弥补在契约上可能出现的不完备状况。因为实际制度供给的不足,就会导致信用制度的不完善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将使契约双方很难在行为上进行约束。在这个方面就会大大的提高了在相关契约上的纠纷,从而也增加了在信用市场上的费用。在另一个方面,也会使契约双方不能通过有关契约的最优设计,从而形成了相应的约束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乡村精英具有较好的社会信任度和社会关系,这促使了因为制度不足所带来的契约不完备,可以以个人的信用为基础提供在契约上可能出现的不完善。

三、相关制度演化对相关经济组织的具体走向

在社会资本的分享特征下来分析农村精英的利他动机,就可以充分说明相关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内在原因。当有关制度在双方都可以达到一个比较均衡的时候,有关制度才可以有效的运行,但,均衡也是相对的。因为双方的受益和成本在不断变化,所以有关制度就会面临相应的演化和调整。有关合作组织的运行对于乡村精英在社会上的资本有着较强的刚性需求,但是作为一个较理性的经济人来说,相关的精英人士就要使自己的受益趋于最大化。

对于农村有关合作经济的组织进行异化主要有两种情况:首先,有关农村的合作性经济正向资本性企业进行转变。资本企业的本质和相应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实际的本质上有着很大的差异,其体现在弱盈利性和非盈利性的有关特征。一旦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之后,乡村精英就会将合作企业转化为以个体的私有权和相关资本核心,来获得较多的受益。日前已经有大部分的组织有合作经济的组织名义。其次,就是有关的行政组织逐渐向合作经济的组织上发展。相处精英如果想要获得较多的社会资本,就要进人体制内,来充分实现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的重合,促使经济的相关组织失去独立的性质。

四、结语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为了保证有关农村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以农民为主的宗旨,相关政府要积极解决相关制度不足的重要问题。对于合作组织所要运行的制度性资源,其中主要属性为公众性产品,主要包括在达成相关合作之后要遵循相关制度的运行环境和组织条件,主要表现为相关的财产安全和融资规范以及相关的法律支持等一些基础设施和无形的产品。而对于这些公众性产品一般都是政府提供的,对于农民的组织资源是比较有限的,对于政府的相关组织制度来说是可以使制度创新,使实际的成本上趋于最小化。所以,提供充分的制度性资源有着较强的优势。本文对农村的合作经济与乡村精英、社会资本做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希望可以给有关人士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林丽琼.破解合作社信贷融资困境:社会资本与制度安排――基于成村镇养猪协会会员联保贷款的案例分析[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6).

[2]黄岩,陈泽华.信任、规范与网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资本测量――以江西S县隆信渔业合作社为例[J].江汉论坛,2011(08).

[3]刘婷.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区域环境的相互作用研究[J].商业研究.2009(01).

第7篇:农村经济合作社范文

1.莱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1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24家,其中:种植业 421家,占67.5%;养殖业156家,占25%;旅游业6家,占 1%;加工业3家,占0.5%;服务业19家,占3%;其他19家,占 3%,注册资金达 10.1亿元,入社成员4.8万余人,辐射带动致富农户8.5万多户,社员平均收入2万元左右,比非社员收入高6000元左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莱芜已经成为燎原之势,为推广农业技术、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起到了“建一个合作社,兴一个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作用。今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捷报频传,明利、益民、岳圣、赢汇、抬头、龙山等6家合作社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明利、益民、岳圣等3家合作社又被评为全省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2.莱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莱芜农村经济的发展。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单家独户的小规模分散经营,种养面积小,产量低,农业生产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加上信息不灵,科技含量低,经济实力弱,农业经济效益并不明显。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越来越多的合作社与科研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搞联合、结“对子”,把一批新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去。合作社对成员开展统一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物资服务,较好地解决了分散经营中技术推广难的问题。合作社成员自觉按照合作社制定的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统一使用肥料、农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保障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引进和应用优良品种,广泛采用先进的种养技术,成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载体;努力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促进全市通过无公害食品认证19个,种植面积19500亩,年产量达97045吨,通过绿色食品认证12个,种植面积4280亩,年产量13245吨,注册优质农产品商标22个。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推进了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品牌化,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3)为农民的专业化生产提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有利于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例如,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种植习惯、经济基础等确定适合当地发展的产品以后,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集体商标、地名商标,通过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3.莱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是合作社成员素质低。从全市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看,高学历从事农业生产的几乎没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青年农民绝大部分已转移到二三产业,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以文化普遍偏低的“老、弱、妇女”为主,合作社成员文化水平偏低,缺乏市场开拓能力和长远发展眼光,只在获得生产经营利润和提高种植养殖技术上有兴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认识,没有合作意识,只想共享利益,不愿共担风险,难以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

二是合作社内部运作不太规范。有的创办者有技术但没有管理经验,经营一段时间后,制度不健全,导致局面混乱;有的没有经过市场考察,仓促上马,于己于人都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有的创办合作社只是为了销售自己的商品,如农药、种子、肥料等,没有真正为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有的合作社民主管理没有很好的体现,合作社章程许多流于形式;有的与成员的利益关系不够紧密,分红返利较小或没有返利,甚至还存有套取政府资金扶持而滥竽充数的现象。

三是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随着合作社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占用资金也越来越多,而合作社组建时入社费用较少,如天泰畜牧专业合作社每户只有400元,21户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使用的资金只有6000余元,靠部门扶持建起生态养殖场一处,但想拉长产业链,对肉牛深加工还缺乏大量资金。

四是合作社之间交流联系少。一方面种植、养殖合作社与信息服务合作社联系少,缺乏必要的信息、服务支持;另一方面种植、养殖合作社之间联系交流少,缺乏联手创品牌、闯市场的规模化发展条件。

4.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几项措施

加快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尽快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熔入到现代农业发展的大潮中。

一要转变思想观念,促进规范发展。党与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普及合作社知识,能从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合作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扶持合作社就是支持农业、扶持农民的新观念,有效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业部门主管领导要深入基层,帮助研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其规范发展。(1)是要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和制度,重点围绕股金设置、民主管理、盈余分配等内容加以规范,建立健全合作社的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2)是要规范合作社的工商登记,在合作社名称、注册资金、经济性质等方面做好工商登记的规范工作。(3)是要规范合作社的服务内容,按照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生产经营和社员的需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统一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统一提供品牌、包装和销售服务,不断开拓农产品市场;要逐步探索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路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更高层次发展提供经验和思路。

二抓好培育、提升及示范带动。依托农村贩销大户、经纪人和生产大户、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农村现代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农业技术推广、供销等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利用各自的优势组建专业合作社。当前,要把培育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重点来抓,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推动粮蔬规模化经营。围绕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体化经营,根据生产经营和社员需要,开展统一服务。鼓励其按企业化要求,改善办公设施、培训场所、产品收购场地、冷藏设施、加工场地等硬件设施,不断增强和提高为社员的服务水平。

第8篇:农村经济合作社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全省农村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要求,根据《关于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依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为依据,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为目的,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中有威望的农村优秀人才选拔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中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当中,切实增强该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村级股份合作社的积极作用,促进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高度重视第二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选举工作。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广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选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利。坚持正风肃纪,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要求

(一)选举时间。2021年4月20日—5月20日。

(二)任职条件。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应主要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2.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比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工作认真负责,热心服务,群众威信较高;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

6.无违法违纪犯罪前科(参照吉组通字〔2019〕12号《关于集中清理有前科劣迹现任村干部的通知》执行);

7.身体健康。

(三)职数配备。根据乡农村工作实际,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职数按照3-5名以上单数配备,监事会成员按3名配备。

三、方法步骤

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由成员按照一定程序选举选举产生合作社理事会、监理会成员。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主要程序包括: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5人组成,在乡选举指导组的指导下,由本村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选举的村成员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及该委员会成员,主持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委员会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2.选举产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联户推选成员代表,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每5-10户推选一名代表,设定成员代表人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形成推选记录和代表名册。会议决策前,成员代表应与所代表的农户进行沟通,形成统一意见。

3.提名和确定候选人。选举时可以设定候选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选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理事长和监事长候选人的提名可以采取有选举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0户以上联名提出或由户代表成员5户以上联名提出。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查后,在本村内张榜公布,同时报乡党委政府审核审查后由全体成员或成员代表投票选举。

4.组织投票选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只设立中心会场,不办理委托投票。

5.选举争议裁定。对选举结果有争议的,由选举委员会民主裁定。

6.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应在本村确认的成员中产生,一般应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刚从虚置状态中独立出来,该组织机构成员基本实行兼职不兼薪,因此提倡理事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兼任,监事长由村监督委主任兼任。为方便开展工作,尽量将“村三委”成员推选担任理事会、监事会其他成员。

四、组织领导

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工作,是当前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明确换届工作责任。在乡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指导组的领导下,精心制定选举方案,认真抓好相关业务培训,各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落实责任、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第9篇:农村经济合作社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建设 措施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于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是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的有效途径

“发展生产、生活宽裕”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物质文明方面的要求,也是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的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统一生产、统一销售,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延长了产业链,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这个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这主要表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加强农民的经济联合与劳动联合,形成局部的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当地的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情况实行专业化生产,以共同利益为基础,把农民组织起来,围绕主导产业共同从事产、加、销等经营活动,这样能够实现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组合和优化配置,有效地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提高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比较好的地方,群众纷纷反映村里的风气好了,打牌赌博的少了,学习技术的多了,无事生非的少了,平日里关系和睦了,大家都想着怎么样学技术,增加收入,整个村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变化。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对于提高农村社区的生产居住条件,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最终达到新农村建设所要求的“村容整洁”也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影响农民的生活方式,对改变乡风习俗,消除不合时宜的陋习,和睦社员家庭,和睦社区,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提高社会道德水平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将有力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是促进农村“管理民主”的重要保障

“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证。“管理民主”最主要的就是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能够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力,真正让农民当家作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最大的特点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章程是自己定的,会长、理事长是大家公开推选的,重大决策和管理都是民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使成员相互之间的合作和协作的意识明显增强,锻炼和提高了农户成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能力,推动了基层民主管理。这种民主管理方式能够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在有序行使民利的过程中,农民得到民主管理的锻炼,积累了民主管理经验,提高了对现代民主的认知和适应能力。因此,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推进管理民主的重要保障。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对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应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组织载体,积极引导,加大扶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1.群众自愿原则

自愿是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原则,只有坚持这一原则,合作组织才有群众基础,才有旺盛的生命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自助组织,是农民为满足自己经济发展需要而自愿组建的,不隶属于任何的行政组织,其产生与发展必须遵循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尊重群众的选择和创造。因此,其发展快慢与好坏主要取决于农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只能靠说服、教育、引导、帮助农民建立发展自己的组织,不能搞行政命令。自愿不仅包括进退自愿,还包括合作方式、管理形式、服务与接受服务、解散等方面的自愿。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经验和完整的理论体系,再加上农村情况千差万别,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农民觉悟和思想认识水平、产业结构、群众需求等都各不相同,所以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是要多样化发展。只要适合当地实际,有利于经济发展,群众愿意,什么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都可以发展,不能强求一个模式,只有多种形式的组织相互借鉴、交流,才能更好地促进合作组织的发展。二是无论在数量上、管理规范上,还是开展业务的领域上,都要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循序渐进,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成功一个。

3.典型示范,政府引导的原则

抓典型、搞示范,然后在巩固试点成果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开,稳步地、一批一批地发展。我国农民群众多年来习惯于分散经营,要走联合起来发展的路子需要破除许多观念上的束缚,因此需要典型例子的指导示范作用。这样,既使广大农民群众亲自体验或看到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好处,从而带动更多农民积极参与,也使政府部门在实践中掌握指导合作经济发展的经验,然后再去指导实践。因此政府应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认真搞好宣传发动、组织领导、扶持帮助,正确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尤其重要的是要抓住农民讲实际、跟着学、跟着做的特点,善于抓出各种各样的典型,以实实在在的例子教育、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4.坚持家庭承包制长期不变的原则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能建立在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不能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能改变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是独立的财产主体,参加合作经济组织不能对农民发展自营经济产生任何限制。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不是对家庭承包制的否定,两者不是对立的矛盾,而具有目标的一致性。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家庭承包制基础上农民的联合与合作,家庭承包制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与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坚持家庭承包制长期不变。在实践别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保证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民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

三、加强措施,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

1.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当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要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使各项指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具体化。成立由农业、财政、税务、工商、民政、交通、商务、电力、国土资源等部门组成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研究和及时解决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合作组织章程

一是要建立规范的合作组织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要通过章程的形式,明确合作经济组织和成员的权利义务,规范各自行为。二是要贯彻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严格实现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成员共同讨论决定,严格按照章程民主选举,使农民真正参与决策管理。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实现社会监督、系统监督、内部监督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监事会和农民会员的监督作用,实行财务公开、会务公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3.拓宽筹资渠道,筹措外部资金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合,依靠政府的力量和影响,采取“政府支持、部门协助”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二是依靠组织自身运作获取资金。在实践中,要允许投资者以农用机械、自有资产等多样化形式进行出资,而不仅仅局限于现金。三是允许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行风险性低、认购自由的投资股金,为其提供比较可靠的融资渠道。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借助国家财税、金融等宏观调控手段,以及其他市场投资主体的参与等外力扶助,拓宽筹资渠道。

4.引进管理人才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前提下,应大力吸收技术、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受过农业高等教育的待业人员提供一个就业和运用所学专长的机会。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积极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开展技术合作的沟通、协调工作,促进合作经济组织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增强其科技实力和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