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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广业绩回顾及分析:
(一)业绩回顾:
1、全年开展推广会共计场次,其中中小型以上推广会场次(人以上),无费用小型会议场次。
2、区域总回款万,回款超过了去年多万。(具体数据见财务部统计)
(二)促成业绩正面因素分析:
1、调整推广思路,江西重点打造以“会议营销”为主要营销方式,同时结合本区域内制定的“营销方案”,及养殖场的“保健治疗方案”,如母仔保健方案(莫林美、圆兰康)全区域统一,如呼吸道方案(呼倍肽、莫林美、免疫墙),个别客户根据不同情况调换个别产品来组合,但主体方案还是不变。只有受养殖户欢迎的方案才是好方案,这个思路是促成业绩的重要因素之一。
2、加强区域市场人员培训,通过每个月区域内部的培训,及培训中安排现场演练,区域人员专业及技术营销知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培训知识和理念运用到工作中,从而有效的提升了市场作战能力。
3、着重推广重点产品及新产品,“重奖之下必有勇夫”,按照公司指引方向,着重推广提成高、上量快、质量突出的产品,也是促成业绩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推广团队的建设回顾及分析:
(一)团队建设业绩回顾:
1、区域内所有人员的“技术营销”知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现象基本消除过去不敢进药店,进店不敢谈的现象。
2、提问题不提解决方案的现象减少,推广人员的工作能动性增强,工作实效提高。
(二)团队建设分析:
1、对技术人员采取每周两次短信工作汇报和每月工作总结汇报的管理形式,一定程度上可以了解技术人员在做什么?做得怎样?
2、通过“人性化”的管理和“学乐精神”的建立,不断的提升个人“品位”从,从而建立了个人信用;从制度要求和心理印象上让推广人员感觉到管理的严肃性,同时树立了人员的责任心,遇到问题找借口、找理由的现象降低。因此执行力随之增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无数据:
技术人员同样管理需要数据支持,就相当于打靶需要有望远镜帮助看靶心一样。每次放枪,都应当检查结果,以便于不断调整而尽量达到最高目标准确度。而现时的状况就等于闭着眼睛瞎放枪,只知道靶子的方向在哪里,至于每一枪的结果,只能凭着经验去判断。所以目标的命中率可想而知!所以我认为,正确地管理应当是“推广经理”和“销售经理”一样,财务部门在给销售经理提供数据的同时也应当向推广经理提供详尽的数据,这样能更有效的帮助判断和调整市场目标,以达到最高管理实效!
2、管理无流程:
如生产兽药,需要选择原料--配料——搅拌——分装--检验的基本流程。在一定的情况下,中间环节的过程决定了产品的品质!管理也一样,中间的管理流程直接影响着管理的结果。倘若省去中间流程,把质料直接装进桶里,就等于把原料变成垃圾,最多也只能算是半成品兽药,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或者说结果的品质没有达到最佳!
当然,以上是从结果方面来分析。如果从过程来分析,就会出现有些事大家都在做,有些事没有人去做!有些人忙得实效低下,有些人却闲得无所事事!简单地举例,某技术员挂点在a客户处,当时a客户那不忙,正好b客户那边销量不大。目前的现状就是公司注明挂点谁就管谁,结果,市场难以突破,上量缓慢,挂点a客户的技术员既浪费了能力又体现不出自己的价值。
四、的工作计划
1、推广会开展工作:
计划推广会场次以上,平均每月场次以上推广会。
2、团队建设:在计划再增加名技术员,巩固技术力量,支援重点客户及有潜力的市场的开拓。
3、区域技术营销知识培训:包括产品知识的培训、重点及主推产品特点的提炼;保健方案合理制定;营销知识的培训。
4、协助举办推广会:会前、会后养殖场技术拉动;会议宣传资料的制作及准备。
5、重点客户技术支持工作:维护重点客户客情、宣传资料的制作及经营思路的拓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七)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梧卫法监[2005]35号)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5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6月—2006年5月)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2005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2006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