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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农村体育 社会变迁 影响变化
论文摘要社会变迁下的农村体育是个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发展存在着地区和文化上的巨大差异。社会的变迁是我国当前最为突出的社会现状,从宏观上影响着中国农村体育的发展。本研究将从社会变迁的角度对农村体育结构变化进行分析,通过梳理分析得出社会变迁对农村体育的主体、农村体育的基本单元、农村体育阶层结构、农村体育文化以及农村体育组织形式及组织内容都存在着动态的影响作用。旨在为农村体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为农村体育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农村体育作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的一部分,是不能被忽视的。目前,我国社会发生出了巨大的变迁,这种社会变迁使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功能发生显著变化,进而改变了农村体育的结构和功能。农民的流动必然会对农村体育发生作用,它既给农村体育发展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也给农村体育发展造成一定的冲击。一方面,流动人口把城市文明、城市观念和生活方式等传播到农村,“使广大的农村人口了解了城市文明,有利于改变乡村的封闭意识,间接地起到了促进人口城市化进展的作用。”而这种观念的变化也包括体育观念的变化,通过外出务工人员将积极的体育健身观念带回农村,对农村体育是一个有力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这种社会迁移给农村体育的发展,带来了新的考验和挑战。广大农民年龄出现两极化,新的社会结构下如何发展农村体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社会生产结构对农村体育主体在时间上的动态影响
社会生产结构的变化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而逐渐发生变化,这些也是导致农村社会生产结构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参与到城市建设中去。于是农村主要劳动力非农业化。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间,我国约有2亿多农业劳动力(含常年外出打工人员)转向非农产业,平均每年可达700-900万。全国现有农村劳动力4.97亿人,其中青壮年劳力大量流入城市,真正常年从事农业生产的大都是“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民中有一半以上为女性,农业从业人员从年龄结构上看,有三分之二的人为36岁以上的,51岁以上的高年龄组人员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大批青壮年进城务工成为农民工,从而使非农业生产成为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外出务工存在收入上的很大风险,而且相对于城市中高额的生活费来说,他们在城务工的收入无法支持一个家庭在城市中生活,甚至无法支持个人长期生活在城市中。这就迫使农民以农村的耕地作为他们最后的生存保障,因而他们只能长期流动于城市和农村之间。
农民工的动态流动改变农村体育的结构,同时影响着农村体育的发展。
首先是流动性带给农村体育的改变:农民工的长期流动性,使得农村体育非正式组织主体在时间上存在着动态的变化,农民工的流入和流出给农村带来了城市中先进的体育活动组织形式、组织内容以及新的体育活动理念和活动意识。
其次是流动途径的多元化对农村体育的影响:流动的范围,流动的形势都呈现出多元化。社会常见的稀少流动是升学或入伍,这样的流动性比较固定。自从外出务工经商这种流动盛行以来,农民的流动因为地域、经济条件、乡土风情、以及所获得的外出务工的信息不同而呈现出多元化流动状态。刘奇先生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离土不离乡”,农民在当地进厂务工;第二类是“离乡不离土”,即农民到外地承包土地、发展多种经营;第三类是“离土又离乡”,既包括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在城镇或大中城市落户定居,彻底脱离农业农村的人员,也包括长期工作、生活在外地,逢农忙、春节等时节才返乡的农民工。大量农村劳动力在省际之间、城乡之间流动就业成为农村社会流动的主要特征和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这样复杂的流动现象使得农村体育的组织和运作上也要呈现动态变化。
二、社会变迁对农村体育基本单元影响
农村人口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人口红利”期的结束。所谓“人口红利”是指总人口结构“中间大、两头小”的状态,如图1所示。“人口红利”使得劳动力供给充足,而且社会负担相对较轻,带来劳动力、储蓄的增加等。事实证明,这种“人口红利”社会现实促进了中国整个社会的各方面的发展和进步,中国农村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由于过去“剪刀差”式的政府政策长期实施,农业虽然发展了但是农民的收入水平却没得到相应的增长。农业生产的现代化致使农村出现大量的社会劳动力,工业城市中经济因素等等吸引,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加上计划生育的作用,致使农村农业从业人口减少。农村劳动力正从过去的“供过于求”逐步转向“供不应求”。农业的从业人员在年龄和性别比特征上也将发生重大变化。与西方发达国家城市老龄化不同,因为社会变迁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农村的人口老龄化比城市严重。2006年2月份全国老龄办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现有农村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由于农民工进城务工者大部分都是男性,大量农村青壮年女性留下照顾家庭和进行农业生产。因此,在农村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农村体育的人口主要是小孩、老人以及部分青壮年女性。
农村家庭结构发生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在社会变迁的主流社会背景的影响下,农村家庭结构形式发生了变化。农村家庭规模小型化,规模较大家族式家庭已经几乎消失,而小家庭逐渐成为主要的家庭结构。同时由于社会变迁,大批农民工的动态流动,致使农村家庭成员的动态性暂时缺失。由于外出务工人员是家庭中的青壮年,他们不仅承担着家庭经济收入的重大责任,他们还承担着教育下一代、赡养老人的责任。而青壮年外出务工使得无法承担的一些家庭功能不得不转向社会,寻求帮助。农村体育作为农村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其教育功能、文化娱乐功能等能够对农村家庭教育和家庭文化环境起到补偿作用。农村体育的多重功能在农村的不同发展期具有不同作用,因此,在农民工返乡和外出务工的不同时期,应该根据农村社会生活的需要,开展内容不同的活动和组织形式多样的农村体育活动,是老人和小孩以及妇女在家庭成员暂时缺失的时候在精神上得到慰藉,从而满足他们精神上的需求。这样的社会需求、以及家庭承载功能的动态变化,必将导致农村体育在组织内容、组织形式上产生动态的变化。
三、社会变迁对农村体育阶层结构的影响
社会变迁的背景下,农村体育主体在不同的社会阶层之间频繁的流动可能带来一些不稳定的因素,但是从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来看是一种进步。对这种川流不断,人员往返频繁的农村社会,在这样动态的农村社会中的农村体育自然也是一种动态发展过程。
农村阶层分化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行的,由于农民知识水平相对比较低,加上农村经济相对落后以及原来政策上的倾斜,农民的阶层分化一直是在不稳定的演进,农民所获得的社会角色在空间和时间上存在着动态变迁性。同时农民的各个阶层同土地存在着难以隔离的关系,兼业农民还以土地作为他们生活中危机的规避处,因此大多数农民具有多重角色,他们具有农民和城市从业者双重身份。迄今为止,农民工的社会角色远未达到一个比较稳定的状态,还带着鲜明的过渡性。这种不稳定不但与外界环境有关,同时与他们的自身素质、原有的知识水平以及自身的学习能力有很大关系。
农民工角色和身份的不断变化对他们自身来说,是一种不稳定的进步过程。正因为他们角色和身份在时间上存在着动态的变化,他们的每次返乡才能给农村社会带来新鲜的血液。同样这部分农民工在城市中对城市体育的体验,以及获得的体育健身和健康观念,对农村体育系统是一种负熵流的注入,只要合理利用,必将推动农村体育的发展。应该注意的是,农民传播知识的意识是非常薄弱的,要想让他们的所见、所闻、所学传授给留守农民,并且带动农村体育的发展、促进农村体育文化氛围的形成,还需要政策的指引。
四、社会变迁对农村体育文化的影响
上面调查显示,社会变迁背景下,农民工在流动过程中体育健身观念出现很大变化,通过上表的比较可知,他们对自己的健康的密切关系的认同度(57.89%)要大大超过非流动的农村人口(7.55%)。其实,一方面是认识的误区,但是另一方面,还是经济的原因。现在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在农村尤为突出。农村人口劳动强度大,收入低,可自由支配的资金有限,是农村健身观念无法科学化的主要问题。而在流动人口中间,他们健身观念朴素实在,但他们首先认识到了健身的重要作用。首先这与他们的经济情况有所改善,是绝对分不开的。另外,在城市耳濡目染,看到城市的体育锻炼如火如荼开展,以及职能部门对健身作用的积极宣传。同时,城市的健身场地和条件较好,尤其是随着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让体育健身成为低消费和零消费的活动,也让流动到城市的农民中那些想进行体育健身的群众的积极性大大增强了。
健身观念的改变仅仅是农村体育文化的一部分,这部分流动人口在城市中所学到的城市体育的组织方式、组织内容、活动形式,以及与城市与其他文化的融合、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形势,也将会是农村体育发展的有效途径,流动人口可以借助“走出来”、“带回去”的方式,促进农村体育的发展。流动人口把城市体育文化带回农村,但不等于农村体育就一定能够得到“甘泉”的滋润,它需要有促进因素,那就是政府的宏观因素、中观因素、微观因素,且“制度”、“社会文化环境”、“流动人口”分别构成宏观、中观、微观等影响因子的核心。
五、社会变迁对农村体育组织形式及组织内容的动态影响
社会变迁背景下,社会阶层正在进一步分化出不同的农村社会角色类型,农村体育文化也在宏观、中观、微观三种因素的影响下发生着变化,农村体育主体也存在着时间和空间上的动态变化,在诸多动态变化因素的影响下,农村社会体育的组织形式与内容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农村体育的组织形式、组织内容是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政策、风土民俗、以及农村体育主体需求和组织者的组织水平所决定的。
首先,社会变迁背景下,农民收入相对增加农村生活水平提高这是基础性的改变,同时由于外出务工人员所带来的城市中的体育健身观念和健康意识影响到民俗的改变,他们从城市中所学到现代化的体育组织形式、体育活动内容丰富了农村体育。
其次,农村人口中农民工这一流动因素使得农村体育存在着组织上的动态性,因为农民工多数为农村的青壮年,他们不但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同时也是农村体育活动的主体成员,因为他们相对于其他群体来说更有知识、更有成熟的思想且更具有影响力。
然而,当青壮年农民工进城务工以后,剩下的是老人小孩还有部分妇女则成为农村活动的主体,他们的活动内容强度较小、更具娱乐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的每次返乡都会农村体育注入新鲜血液。因此,在他们返城后,虽然农村体育的主体仍然是老人小孩和部分妇女,受农民工的影响,他们的活动内容、组织形式以及组织者组织能力也会增强。所以,农村体育的组织内容、组织形式存在着动态性的变化。
现阶段中国社会的变迁引起了农村社会的结构和功能的巨大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大量的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半耕半农”型的农村经济形态在整个中国的大部分农村中成为主流,传统的“农耕社会”正在向“农工社会”演进,中国农村正发生着深刻的结构性变化,由于农村社会生产结构、社会基本单元、社会阶层结构、社会组织机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体育的主体在时间上发生着动态变化,相应农村体育基本单元、农村体育阶层以及农村体育文化也正发生着动态的变化。
参考文献
关键词:《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经济发展、社会生活
一、引言
上世90年代伊始,中国社会史的研究方向发生了区域转向,社会史研究不再局限于与国族史边界相同的空间范围,华北、江南、长江中下游等地理单位成为研究者择取的空间单位,不少研究在空间选取上出现越来越小的趋势。[1]区域选择的缩小,使研究者更专注于某一问题的研究,因此,作为社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广大历史学者号召“把历史内容还给历史”[2]口号的提出,区域史越来越多的受到关注,学界的研究视角也逐渐转移到下层民众的生活。在整个学界注重区域史研究的氛围下,产生了一批厚重的学术著作和论文。如以“华南学派”为代表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以科大卫、陈春生、郑振满、刘志伟等为代表,包括陈春声与郑振满合写的《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郑振满的《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乡族与国家:多元视野中的闽台传统社会》,刘志伟的《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户籍赋税制度的研究》及其与陈春声合编的《经营文化:中国社会单元的管理与运作》,赵世瑜的《眼光向下的革命:中国现代民俗学思想的早期发展,1918-1937》、《日常与狂欢: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市场机制与社会变迁:18世纪广东米价分析》等等。从研究内容来看,学界的关注较多的是下层社会的经济结构、文化动态、社会习俗和民间信仰等方面的内容。
中国社会学的开山之作――先生的《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下文简称《江村经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3月第1版)是研究区域社会的专著。全书以中国人传统的生活为背景,以中国南方的一个小村庄为对象,就该地区的经济体系和社会生活结构作了详细的考察和细致的分析。
二、主要研究议题
《江村经济》共有十六个章节。首先,作者在第一章引言部分交待了本书的研究对象――开玄弓村,并交待了该村的地理状况、经济背景、村庄居民及选择这个调查区域的理由。作者所选择的调查地点叫开弦弓村,坐落于太湖东南岸,位于长江下游,在上海以西约八十英里的地方,其地理区域属于长江三角洲。这里的人们是以农业为主的,这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都用于种植水稻。人们还种植麦子、油菜籽及各种蔬菜,江河里还有鱼、虾、蟹及各种水生物,也都是当地的粮食。此外,桑树还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们靠它来发展蚕丝业。研究范围――中国农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易等体系,并指出,本书旨在说明一定经济体系与特定地理环境的关系,以及与这个社区的社会结构的关系。同时作者说明了采取这种小范围调查的用意,是对当前中国经济问题宏观研究的一种必要的补充。笔者认为这样的研究立意非常合理,可以使读者立足于实际的地点,把问题意识代入实际的问题中,加强读者对问题的理解与探讨。
全书的主体部分为第二章到十六章,探讨了该村庄的经济发展问题与社会生活的结构。作者在书中的前六章,主要论述了开弦弓村的地理环境和社会背景。作者从选择开玄弓村的理由开始,对开玄弓村的地理状况及经济背景作了详细介绍。其次,作者从家庭关系、亲属关系、财产关系及村庄的邻里关系开始,对该村的居民生活状况进行了细致的论述。从第七章到第十六主要是探讨开弦弓村人的经济生活。作者从生活中最基本的消费开始,从住房、运输、衣着、营养、娱乐、礼仪开支等方面对该村居民的正常生活运作进行估算。其次,作者对该村居民的职业,包括农业、专门职业、蚕丝业、渔业等进行了详细介绍,探讨该村居民的收入来源及经济结构和发展状况。最后,从贸易和资金的角度来看中国农民是如何在农业之外进行商业运作。作者通过上述的探讨,试图勾勒出中国农村经济生活的变迁过程。
三、历史研究的一些方法
通读全书,笔者认为该书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视角独特,以小见大。本书非常具有特色的一个地方是作者从一个小型的地区着手,以小见大。通过研究中国南方的一个小村庄――开弦弓村农民的生活、消费、生产、分配以及交易,来探讨中国基层社区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从而反映了中国农村的基本情况。从这一点上来说,个人觉得作者的切入点非常巧妙,这给我们很大的启示。出于实际的考虑,作者把自己的调查限制在一个小的社会单位内来进行。一方面,调查者必须容易接近被调查者以便能够亲自进行密切的观察。另一方面,被研究的社会单位也不宜太大或太小,它应能提供人们社会生活的较完整的切片。村庄是一个由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组成的群体,具有特定的名称,而且是一个为人们所公认的事实上的社会单位。因此,把村庄作为一个研究单位最为合适。
2、研究方法新颖。作者一改传统的搜集书本史料进行研究的方法,将自己置身于实地,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搜集第一手资料。这将社会史研究的“田野调查法”发挥得淋漓尽致。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做学问的方法,就是要深入实地,尽可能的回归历史现场,尽可能的获得第一手资料,简而言之就是要进行田野调查。此外,作者在界定调查区域的时候,很好的运用了“微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给我们今后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了可借鉴之处。
3、资料详实可靠,考证精良。作者是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获得第一手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和数据的分析,写成这本书。这使得本书得出的结论十分可靠。此外,作者在1936年第一次访问开弦弓村之后,又分别在1957年和1980年再次访问码了开弦弓村,并且把这后两次与第一次进行了对比。这就说明了,研究结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求我们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要在历史的发展之中寻找问题和寻找发现。同时也表明了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对已有结论反复验证,精于考证。
总而言之,《江村经济》是一部优秀的学术著作,也是作者长期学术积累的成果,对读者了解中国农村的发展脉胳以及社会史区域研究具有相当的启发。书中所采用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该书是社会史研究领域值得关注的一部著作。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市场机制促使传统农户背离原有家庭周期运动规律,加快社会分化与变迁。农户社会分化的均衡条件为:农业劳动力转移与农业劳动力培养的均衡、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的均衡、农村资金技术需求与资金技术供给的均衡。本文从城乡联系角度,分析了培育现代农户的思路。
农户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细胞,既是生活消费及社区活动主体,也是重要的生产经营主体。党的以来,农村改革强化了农户的地位与作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时期,亿万农户的作用更加不容忽视。要引导和促进农户分化与变迁,使农村从以传统农户为主体的社会结构演变为以现代农户为主体的社会结构,不断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
一、传统农户的家庭周期运动规律
历史上,传统农户一代又一代地延续他们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维持自给自足或半自给自足的生计状况。大多数农户的社会交往范围仅限于居住地附近的几个村庄,耕地、牲畜、劳作始终是农户生活的主要内容,以小农为主体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难以破除周而复始的凝滞化状态。
1.家庭、人口和生活。农户家庭趋于小型化,在典型的核心家庭中,中青年夫妇作为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承担赡养老人及养育子女的社会责任。家庭劳动力数量、学龄人口、有无病人等人口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农户的生计状况。从一对年轻夫妇在父母操持下,建筑新房和组建新的家庭开始,农户的家庭周期运动就呈现与上一代大致相同的轨迹。他们承袭了双方父母的社会关系网络,以及生儿育女的家庭理念,在农村社区生活中支撑着门户。
2.耕地、种植和养殖。对于传统农户,耕地是最重要生产资料,种植和养殖是最主要生产活动。由于人口不断增长,农户很少有扩大土地生产经营规模的可能性。在小块耕地上,提高生产收入的传统途径是精耕细作,进行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传统农户很少有能力引进新型种、养机械设备与技术。个别农户调整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或发展养殖业,使家庭生计状况有所改善。
3.集市、集会和教育。在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市场活动是定期的村镇集市贸易,广大农民或买或卖,作为自然经济的补充,作为维系传统农户家庭周期的必要条件。在农村传统节日、婚丧嫁娶、迎来送往等集会性社区活动中,农户努力巩固家庭现有的社会地位。大多数传统农户在有限条件下重视对子女的教育,期盼下一代生活有新的转机。
二、农村社会变迁中农户分化的均衡条件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劳动力、资金、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流动或流转现象日益普遍,对传统农户家庭周期形成冲击,加快了农户分化与变迁进程。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农户中不断孕育产生新型农民,有的农户经营工副业企业,逐步脱离了土地生产经营;有的农户在土地流转中扩大经营规模,成为商品农业大户,等等。这些都为农业和农村发展带来新的希望。
农户分化的根源,在于逐步健全的市场机制促使传统农户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背离了原有的家庭周期运动规律。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农民子女,特别是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年群体更热衷于选择非农就业,不再“子承父业”、沿袭父母的务农生活。这使有的地区农业生产加剧老龄化、兼业化。
另一方面,一些农户热爱务农,但不满足于传统的经营规模、生产技术和农业效益,积极探索走一条技术与资本密集型的优质高效农业的路子。但是,他们经常面临土地、资金、技术等瓶颈问题,真正靠务农实现富裕还急需扶持。要积极促进农户分化,推进整个农村社会变迁,必须创造有利于农户社会分化的均衡条件。
1.农业劳动力转移与农业劳动力培养的均衡。当前,我国农业劳动力加快转移,这是打破传统小农生产经营格局的必要条件。但是,农业劳动力转移过程也是农户家庭中相对较高素质的劳动力流失过程,可能导致农业高素质劳动力供求失衡,影响农业生产及农产品供给。因此,在农户分化进程中,要同时加强农业劳动力培养,使农户留在农业的劳动力进一步提高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出能力,使真正务农的农户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生力军。
2.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的均衡。我国农村普遍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调动农户积极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家庭承包土地面积较小,地块比较分散,很难作为农户增收的主要来源。因此,要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特别是,切实保障小农户的生产与生计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那些已经实现非农化生产经营的农户,与本地具有务农积极性的农户之间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流转,逐步探索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3.农村资金技术需求与资金技术供给的均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与技术等要素倾向于从农业流向收益更高的非农产业,从农村流向更具有投资潜力和创新环境的城镇。这将加重农户生产经营困难。要切实加强宏观调控,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技术等支持,从要素供给方面着力促进传统农户分化与变迁,为更多农户迈向现代生产经营创造必要的均衡条件。
三、从城乡联系角度培育现代农户的思路
农户社会分化的动力机制和均衡条件,既源自于农村社区内部,也来自于城镇和工业部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要不断落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方略,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方针。以下,着重从城乡联系的视角,对积极扶持和培育现代农户的思路进行分析。
1.城乡人口流动与现代农户成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主要得益于逐步扩大的城镇和工业劳动力需求。要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市场,进一步促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使之成为农户分化的重要推动力量。同时,积极引导一部分农民工返乡创业,影响和带动更多农户主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学习和掌握现代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在创业过程中转化为现代农户。有条件的农村,也可以吸纳城镇熟练工人和技术人员就业,改善农村人力和人才队伍结构。
2.城乡道路交通与现代农户成长。传统农户经济社会活动范围较小,农民往往安土重迁,老守田园。这与长期以来城乡道路建设落后,交通联系不便有直接关系。要加快城乡道路交通网建设,密切城乡经济社会联系,使农民企业家和农民经纪人等更加便捷地来往于城乡之间,进一步激发农村市场经济活力。随着城乡交通状况改善,城乡农副产品市场也将逐步扩大,有利于广大农户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定单农业,增强竞争力。
3.资金技术联系与现代农户成长。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农户是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也是自负盈亏的投资主体。要切实加大城镇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的资金扶持,发展现代产业。要在农户中普及信贷知识,探索引进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的生产经营项目,扶持更多农民走现代生产经营之路。加大城镇科研开发成果在农村的转化力度,鼓励农户在各类生产中选择和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融会乡土知识,提高创新能力。
从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来看,不断推进传统农户向现代农户分化与变迁,依然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最艰难的一步。今后,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要深化改革,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户分化,特别要抓紧培育扶持现代农户成长,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奠定重要微观基础。
论文关键词:安东尼·吉登斯“双重解释学”结构化理论针对性局限性
英国当代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Giddens),可以说是一位划时代的社会学理论家。他提出的结构化理论,启发人们从新的视角来审视个人与社会、能动与结构之关系,在社会学研究中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影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在社会学发展史上,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主要有两种相互对立的取向,即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吉登斯不满于传统社会学流派对上述关系的割裂,认为在生活世界中社会系统与个体行动是非常自然地结合在一起并形成互动,在社会学理论中不应将它们割裂开来。
一、结构化理论的针对性
要认识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必须首先了解他的“双重解释学”。“双重解释学”是吉登斯关于社会学元理论问题的一种表述,其基本涵义是:社会科学观察者必须从解释学角度掌握生活的各种描述,然后将这些描述转化成社会科学的话语范畴,这些话语范畴同时也为普通的行动者解释与掌握,并重新纳人到社会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中。
吉登斯深刻地探讨了作为结构化理论前提的社会学元理论的核心问题,即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性,批判了社会学中从孔德到涂尔干等人形成的“自然主义”和“功能主义”倾向,在解决生活世界与社会科学专业性世界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科学的基本性质与任务等问题上,提出了“双重解释学”。以此为出发点,通过广泛的批判、借鉴其他社会学流派以及心理学、历史学、地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形成了他的结构化理论。“双重解释学”划清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本质差异,指明了社会科学的实践内涵及与日常生活世界的紧密的互动关系。
与自然科学的“技术性”应用比较起来,社会科学的发现似乎只具有较少的原创性。但吉登斯认为,这并不能说明社会科学较之于自然科学不重要,相反,正是因为社会科学具有本质上的实践性品格,所以它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某种持续不断的过程,因为它参与到了社会生活的反复不断的建构过程中。比如没有社会科学“”、“民主”等现代概念,现代国家是无法想象的。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针对社会学传统中的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努力实现二者的统一。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或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是传统社会学理论中两个相互对立的方法论研究取向。秉承孔德“社会物理学”研究理路,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应当而且能够像自然科学那样研究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他称这样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为“社会事实”(socialfact)。在迪尔凯姆看来,“社会事实”具有客观性、强制性以及社会性。而在吉登斯看来,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及其理论传统,对社会学来说本身就是错误的,它们仅仅是哲学二元论思维方式在社会学领域里的一种深层反映。因此,这样的社会学方法论必然无法解释、说明和把握社会的真实结构,必须用一种新的社会学理论去超越上述方法论的对立。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也是针对帕森斯、墨顿等人的功能主义社会学方法论的。他试图努力打破功能主义神话,在关注社会宏观结构中实现宏观与微观的有机整合。其实,针对社会学方法论中的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二元论研究倾向,很多社会学家表示出越来越多的不满,试图用一种新的理论统一社会学二元论。同时,社会变迁的现实也需要对传统社会学方法论进行变革。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也针对“二战”以后欧美各国社会变迁的实际。他试图超越“左”和“右”,寻求社会变迁的“第三条道路”,以真正实现现代性的自我认同。与哲学方法论所追求的形而上学不同,社会学始终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注重“经世致用”。因此,社会发展道路、社会发展模式以及社会发展动力等社会发展问题也就成了社会学关注的对象。
二、概念建构和理论批判的结果
吉登斯在《社会的构成》中将心理学、人类学、语言学等领域的成果融合起来,构建了一些具有一定解释力的概念,并在对社会学理论内部的各派理论进行大清理的基础上形成了他的结构化理论。这一过程与他的“双重解释学”思想是有内在呼应的。
吉登斯提出了结构的二重性,进一步阐明了结构和人的能动之间的互相生成的关系。结构,一方面是人类行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人类行动的中介。在这种社会实践之中,结构实现了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这就是所谓的结构化。因此,结构并不是对人的行动的一种制约,它更多的表现为某种使动性。可以看出,吉登斯是试图重新界定结构的概念,以“二元化”来代替“二元对立”,以实现社会学方法论中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统一。
吉登斯认为,个人所生活的社会本身是丰富多彩的,其中既有社会从宏观结构层面上对个体的制约,也有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这两者相互统一于社会有机体中。她主张抛弃个体与社会的二元论,因此行动就必定是一个核心概念。更重要的是,行动不仅仅是个体的特性,也是社会组织或集体生活的要素。吉登斯认为:“在社会研究里,结构指的是使社会系统中的时空‘束集’在一起的那些结构化特性,正是这些特性,使得千差万别的时空跨度中存在着相当类似的社会实践,并赋予创门以‘系统性’的形式。”这样一来,吉登斯就将这样两对关系化约为一对关系—社会结构与个体行动的关系,并试图在这二者之间实现架通。他主张用结构二重性代替二元论。认为行动者和结构二者的构成过程并不是彼此独立的两个既定现象系列,即某种二元论,而是体现着一种二重性。由此,吉登斯逐渐开始撩起他结构化理论的神秘面纱。他承认结构在整体上对作为个人存在的社会行动者及其行动具有某种“强制性”和某种意义上的不可选择性,但却不像涂尔干那样,强调前者对后者具有决定性的制约作用;他承认无论思考多么宏观复杂的社会问题,都要对主体以及主体的能动性有精微确切的理解,但却不像许多解释社会学家一样,一味强调个人是社会的惟一构成要素,埋头于人的具体行为、动机而不顾整个社会系统的反应。他坚持认为在社会理论中“结构”是一个必须的概念,但他关于这个概念的观点与英美功能主义和法国结构主义中的结构概念不同。英美功能主义中的“结构”概念是作为一个“描述性”术语出现的,法国结构主义是以还原的方式来使用这个概念的。他认为“结构”概念的这两种使用方法将导致从概念上模糊能动的主体。
吉登斯认为,不应该将行动看作是分散的实体。理性、动机和意图等,不是互不联系的单个行为的总和,而是一种不间断的行动流,一个我们不断地加以监控和理性化的过程。反思性指“持续发生的社会流受到监控的特征”,反思性展示了实践将能动者与结构、主体与客体联结起来的过程。人的行动是有意图的,但结果却并非是完全可以预期的,意外后果也是行动的结果。而正是存在着意外后果,才使得社会的再生产与系统的再生产有了存在的意义,保证了社会与系统生产的非复制性,同时也可以解释人类历史不断演进与社会的变迁。因此“能动行为”和“行动”的问题就在吉登斯的整个分析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所谓社会再生产,主要指的是行动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即双方都在场的交互作用;系统再生产则是群体和群体之间的交互作用。吉登斯希望用这两者来化解微观和宏观的对立。系统整合的机制是以社会整合的机制为前提的,时空的伸延与扩展将二者联结起来。
在吉登斯看来,社会整合主要指的是行动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即双方都在场的交互作用,也就是面对面的互动,而系统整合则是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交互作用。行动者具有反思能力,社会整合就是建立在行动者的反思性监控与互动的例行化、区域化的基础上的,行动的例行化与区域化保证了跨越时空条件下社会互动的有序完成。吉登斯认为.在前现代社会中,由于时空的有机统一以及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统一,使得系统整合从属于社会整合;而在现代性社会中,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社会交往活动的扩大化,产生了时空分离以及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民族国家的兴起。在吉登斯看来,宏观社会结构的力量使得系统整合成为可能。
总之,社会整合和系统整合是吉登斯结构化理论所要给出的最终答案之一,他的结构化理论的形成是他的“双重解释学”的具体运用,即用“敏感的”概念框架来解释社会世界,而不是寻找永不褪色的规则和定律。
一、从科举文学的角度研究的可行性
台湾的龚鹏程在他的《唐代思潮》一书中《文学化社会的形成》一章明确地提出了一个“文学崇拜”的概念,认为唐代存在一种对文学的全社会的崇拜,而这种崇拜最主要的表现方式就是进士科举,以至于在社会的各个阶层,都对文学有一种近乎着魔的崇拜,从皇帝到普通百姓,从读书人到官员,甚至山林中的僧人也参与了起来[1]。从这个角度来看,与其说是科举———进士考试———影响了文学,倒不如说是文学崇拜影响了科举考试,从科举考试的名目以及考试内容来看,文学崇拜对科举考试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当然,科举考试最终也不可避免地对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唐五代时期的笔记小说来看,很多内容都是与科举有关的。如《唐摭言》,几乎就都是记录唐代科举的事,又《唐语林》、《北梦琐言》等笔记小说中都记录了大量与科举有关的事。一些文学作品,如传奇小说也是以进士科举为题材,至于科举诗则更不待言。从文体发展的情况来看,律赋的形成就不能不说与唐代的科举有关了,彭红卫的《唐代律赋考》对唐代律赋的产生及演变过程有详细的考证。这些都是科举对文学产生巨大影响的明证。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唐代科举与文学的关系。很明显,唐代科举与文学的影响是相互的,作为一种在唐代最引人注目的取士制度,反应在文学上也是深刻的,那么,我们有理由认为,因为科举的出现,在唐代出现了一种新的文学———科举文学①。所谓文学,《新编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以语言文字为记述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包括戏剧、诗歌、散文等。”[2]从科举对社会产生的影响看,科举完全可以称之为一种文化,而与之相关的一些作品,如诗歌、小说、散文,还有在科举考试中产生的大量省试诗、试策、律赋,都是用语言文字记述下来的、反应客观现实的艺术。由此,我们就找到了对唐代科举进行研究的另一个视角,那就是,以科举文学为研究对象进行研究。唐代科举对唐代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产生了那么大的影响,甚至影响了唐以后一千多年的中国历史。那么,单从诗歌或者小说的角度、从制度本身来观照科举文学是远远不够的,不能算是完全地把握了科举与文学的关系。刘海峰在《科举文学与“科举学”》一文中指出:“大量反映科举活动的文学作品,尤其是个案人物的科举经历和体验的细节,有助于重构科举场景,还原科举实态,有助于加深对科举的认识,研究科举文学为全面深入地了解科举制提供具体而生动的历史图景,可以丰富‘科举学’的内容,拓展‘科举学’的空间。”[3]从文学的角度进行科举的研究,研究者们已经做过很多艰难而有成效的工作,也正如刘海峰在上文说的那样:“从文学角度研究‘科举学’,成果层出不穷,除了集中研究八股文、试帖诗以外,还关注科举制与《文选》学、与唐代进士行卷、唐诗及唐宋传奇、唐宋的韵图、唐宋律赋、元曲及明清小说等的相互关系,还有大量关于文学家的科举生涯、文学群体的科举生活与心态、文学作品与科举的关系、古代文人的科第情结、举子与青楼文学等方面的论文出现。”虽然如此,我以为,既然能够提出科举文学这个概念,那么我们也能从科举文学的角度对这一个领域进行研究,而不是把视角只限于“科举与文学”的研究。唐代科举文学,本身就是构成唐代文学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自然也可以作为唐代文学研究的一个对象,从文学的角度对之进行系统的研究。唐代的科举文学研究,完全有可能、也有必要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在唐代文学研究中占有一席之地,这也是“文学研究”原本的任务。
二、唐代科举文学的研究范围
从笔者能查到的资料来看,现在对科举文学的研究,从文学的角度出发的,主要是在小说与诗歌,如郑晓霞的《唐代科举诗研究》,滕云的《唐代落第诗研究》,还有一些硕士论文也是从落第诗的角度进行研究①。近年来,学界对唐代的省试诗研究也逐渐多了起来[4],但都还在诗歌的范围。从小说角度出发的则应该是程国赋先生的《唐五代小说的文化阐释》的有关章节和王汝涛的《唐代小说与唐代政治》的有关章节。而从文学的角度对唐代科举中的赋及赠序等的研究则极少见。唐代科举文学的研究范围,笔者以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唐代科举诗、唐代与科举有关的笔记小说、唐传奇、科举赋、还有与科举有关的各种赠序等。似乎这些都是老生常谈的东西,但是我们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则会发现很多新的东西。唐代科举虽承隋制,但并非一成不变地沿用,而是有了较大的改变,对于隋代科举的具体情况,杜佑的《通典》、《隋书》、马端临的《文献通考》都提到过,《通典》卷十四《选举二》说:“隋文帝开皇七年制:诸州岁贡三人,工商不得入仕。开皇十八年又诏:京官五品以上,及总管、刺史,并以志行修谨、清平才干二科举人。……炀帝始建进士科。”[5]《隋书》卷第三云:“夫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义可称,或操履清洁,所以激贪厉俗,有益风化。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并为廊庙之用,实乃瑚琏之资。才堪将略,则拔之以御侮,膂力骁壮,则任之以爪牙。爰及一艺可取,亦宜采录,众善毕举,与时无弃。以此求治,庶几非远。文武有职事者,五品已上,宜依令十科举人。有一于此,不必求备。朕当待以不次,随才升擢。”[6]其实隋代的科举取士之法并不清楚,唯刘肃《大唐新语》卷十《厘革》云“隋炀帝改置明、进二科”[7],虽隋代已经有明经进士之科目,但隋的科举是如何进行的并不明确。按诸书所说唐承隋制,大概其内容也差不多,只是后来唐代的科举制度发生了改变,如秀才一科最终消失,并增加了明法、明字、明算三科。再如明经本与进士一样,不分高下,到唐代慢慢演变为进士倍受重视,而明经则出现了“明经擢第,何事来看李贺”的故事[8]。唐代科举其实一开始与文学并未有多大的关系,《新唐书选举志》说:“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能为甲第,策通四、帖通四以上为乙第。”足见科举与文学并没有在一开始就发生了关系,《选举志》又说:“永隆二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建言,明经多抄义条,进士惟诵旧策,皆无实才,而有司以人数充第。乃诏自今明经试帖粗十得六以上,进士试杂文两篇,通文律者然后策试。”[9]至此,科举与文学才算正式发生了关系。然孟二冬在《登科记考补正》《别録上》的按语中说:“按进士试杂文,先用赋,后增以诗,皆在玄宗时。”[10]那么至迟在玄宗时,科举与文学的关系就非常密切了。谈到科举与文学的关系,就不能不谈到唐诗与举的关系,自严羽《沧浪诗话•诗评》说:“或问:‘唐诗何以胜我朝?’唐以诗取士,故多专门之学,我朝之诗所以不及也。”[11]关于唐诗与科举关系的探讨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到现代也还有人在讨论这个问题。如傅璇琮的《唐代科举与文学》就谈及这个问题,他认为进士试诗赋时唐诗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科举对唐诗并无促进作用,相反还起了一定的消极作用①。笔者认为唐代科举对文学的影响并不能只看到科举跟诗歌的关系,而应该全面地考察。文学并不就只是诗歌,虽然唐诗是唐代文学的主流,但也不能代表所有的文学样式。程千帆先生有一段话说得非常有道理,他说:“个人年来涉猎文史,鸠集了一些有关这些问题的资料,因而大致明白了进士行卷是怎么一回事,并且进一步认识到,对于唐代文学发展起着进一步积极作用的,并非科举制度本身,而是在这种制度下所形成的行卷这一特殊风尚。”[12]确实,如果光从科举制度本身来看,与之有关的只有省试诗,而在科举制度的影响下,文学产生的一些新内容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对唐代科举文学的研究,应该改变那种只把重心放在诗歌和笔记小说上的现象。当然,唐代诗歌作为有唐一代的最主要的文体,受关注程度高这本身也无可厚非,但是,我们要做的是对科举文学进行全面的研究,那就不能,也不应当只把研究视野局限在诗歌或笔记小说的范围内,而应该把视野拓展到科举文学的各个方面。只有这样,才能算是对科举文学的全面的研究。
三、唐代科举文学的演变
唐代科举文学是随着唐代科举制度的出现而出现的,也必然会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而呈现出不同的演变方式,相应地贯穿整个唐朝。从唐代科举制度的发展来看,初盛唐时的科举制度尚处于制度建立的阶段,这时虽然也有许多文人参加科举考试,但总的来说,反映在科举文学上,有关的作品不是很多。就科举诗来说,这一时期的科举诗也是相对较少的,现存的初盛唐的诗歌也是以应制诗为多,这一时期,科举诗创作得较多的应该算是岺参、王维等人,而其风格也是具有明显的盛唐诗歌的风格。《全唐文》中有关科举的文章也大都是对科举制度本身的讨论,对及第和落第的心情的描述的文章相对少了许多,初盛唐可以算是科举文学的产生阶段。时至中唐,随着科举制度的逐渐定型,科举在社会上的地位也渐次提高,大多数文学家都是由科举走上仕途,如柳宗元、韩愈、欧阳詹、刘禹锡、张籍、孟郊等,也已经渐次形成了龚鹏程所说的“文学崇拜”,这一时期的科举文学大约可以分成大历时跟大历后两个时段。作为从盛唐连接中唐的一个特殊时期,大历时期的科举文学也呈现出与盛唐和大历后不同的风貌。
这一时期的科举文学的创作者在诗歌方面主要以刘长卿、卢纶、李端为主,在笔记小说中也出现了与科举有关的内容。大历后至宝历前,可以看作是科举文学在中唐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特征是科举文学的数量较前期又有较大的发展,科举诗的内容与风格都跟初盛唐有较大的差别,逐渐出现了一些与科举及第或落第相关的专用的词语、意象。笔记小说中与科举有关的内容大大增多,基本上涉及到科举的各个方面。一个比较突出的变化是在文人的赠序中出现了大量的与科举有关的文章,比如柳宗元、韩愈的文集中都有很多这样的赠序。到了晚唐,时势跟社会现状都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科举在制度上也再没有其它大的变化,基本上都是萧规曹随,即使有小的改变也是局部的完善,不影响整个科举制度的实施。从中唐开始,关于寒畯与子弟之争就已经开始,这一时期更加明显,而贵族子弟的大量登第也让许多的寒畯失去了登第的机会,入仕的途径也越来越窄。大唐声威的不再,也让文人参加科举的初衷有了一定的变化,他们参加科举考试,只是为了自己的文名得到社会的承认。或者为了挤进统治阶级的上层,而“甘露之变”又使在朝为官的人如履薄冰。虽然这样,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在晚唐,只要善于钻营,通过科举考试者,可以在短短的几年或者十几年就做到平章事的位置,这无疑也刺激了士人参加科举考试的积极性,并出现了以社会的不齿来达到登第的目的的情况,如“芳林十哲”,如卢延让的“猫儿狗子”、李昌符的婢仆诗等。晚唐的科举文学呈现出与前三期都不同的态势,这一时期最主要的特色是科举诗较前三期在数量上更多,更善于描写登第的开怀与落第的痛苦,只要是有诗留下的诗人,几乎都有科举诗存在。其内容不仅仅只述说登第、落第的感觉,还有对有司不公的抨击、对人生命运的无奈。同时在意象上也丰富了许多。如对落第的表现,就有三献玉、桂玉无门、独怀羞、天意难明、丹桂未入手、破琴孤剑、梯媒等,大大地丰富了晚唐科举诗的反映内容和表现形式。
在这里,我们师友共聚,畅叙对教育的钟爱与激情,共享幸福的教育人生。全国知名教育专家畅谈来自教育一线的实践与感悟、真切的教育探索与思考、与生共处的大爱与智慧,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吴增强教授的《社会变迁中的学生心智成长与辅导》、全国知名班主任李迪老师的《问题学生的成长故事》、全国知名班主任陈晓华老师的《班主任精彩突围》、班主任之友杂志社汪媛副主编的《班主任论文写作技巧》,赢得了与会老师的阵阵掌声。李迪老师主持的中学主题班会《破茧成蝶的密码》让大家惊叹、感动,佛法无边的如来成了孙悟空成长过程中严厉而又圣明的父亲,美丽善良的观音菩萨则成了他慈爱和善的母亲,顽劣异常的孙悟空在这样的父母和众多亲友师长(天庭诸神等)的教导下终于修成了正果,这不正是我们学生的成长历程吗?李老师循循善诱,学生积极回应,班会上师生间精彩的互动和深刻独到的思考博得满堂喝彩。武汉市首届功勋班主任刘芳老师主持的小学主题班会《爸爸妈妈请放心》,让人感受到孩子的一点一滴成长历程和老师爱生的良苦用心,大家看后深有感触。
感谢我们的专家名师不远千里来传道授业解惑!更感谢我们的与会老师们多年来对《班主任之友》的深情与厚爱!没有你们无声的支持与促进,
《班主任之友》难有今天的发展和进步。在此特别要感谢湖北孝感市孝南区实验中学、湖北宜昌市深圳路小学、湖北武汉市吴家山中学、湖北大冶市还地桥中心学校等单位对班主任工作的支持与重视,组织大批老师前来参会!感谢海南教育研究培训院、广西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江苏常州市武进区星辰实验学校、江西九江小学、内蒙古鄂伦春旗大杨树二中、云南昆明市官渡二中等学校千里迢迢组织多位老师来参加研修班!此外还有很多学校派老师参会,他们都有一个任务,那就是把会议的精华带回去与自己学校的老师们共享,做《班主任之友》精神的传导者、颂扬者。
论文关键词:非均衡博弈,社会公共组织,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开始从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转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利益分化和利益群体多元化格局开始形成,由此我国进入了利益博弈时代。正如孙立平所说,“在一个利益分化和利益博弈的时代,任何一个具体的经济社会事物都可以成为一种利益,从中滋生出一群分享这种利益的人,并围绕这种利益进行博弈。”
一
在社会科学视域内,利益群体博弈模型可以用来分析不同社会群体、组织之间的各种关系,如合作与冲突,从而为分析社会事实提供一种新的,具有很强分析力的视角。这主要得益于罗伯特·奥曼、赫伯特·迪金斯等学者的杰出贡献。奥曼的著作涉及博弈论的几乎所有领域,特别是对于博弈论的核心概念“共同知识”和“信息”的深刻洞见,提出博弈论实际上是一种“交互的决策论”的观点,即一个人的行为依赖于他的所知,然后又依赖于他知道其他行为人知道他的所知,这个交互过程直接决定了博弈行为的进行。而他提出的关于重复博弈的理论有助于我们理解市场经济中的许多现象以及纷繁复杂、充满冲突和合作现实生活。赫伯特·迪金斯等学者则在计算机仿真实验的基础上,运用博弈论构建社会
群体中合作和利他行为的演化博弈理论模型,利用强互惠的概念解释社会群体的
利益博弈行为。正是基于这些学者的开创性的研究,加上20世纪晚期以来以复杂性科学理论的兴起,我们得以认识到组织运行和发展的动力根源于其复杂的利益博弈关系。
从根本上说,利益博弈是市场经济和利益分化的必然产物。在市场经济主体多元化所造成的社会群体分化和利益多元化的前提下,社会结构必然呈现出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导致我国利益群体博弈关系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最显著的特征是,处于中国转型期的利益群体博弈是一种非均衡博弈。当然,这里所说的非均衡博弈与博弈论中的术语“均衡博弈”并不是相对应的概念。所谓均衡博弈,就是指在博弈过程中各参与人形成一种博弈均衡,“在一策略组合中,所有的参与者面临这样的一种情况:在对方策略确定的情况下,每一个参与者的策略都是最好的,此时没有人愿意改变自己的策略。”均衡博弈因此指的是一种动态过程,强调的是博弈参与者在博弈过程中的一种相对均衡的态势。而非均衡博弈则指的是博弈参与者在博弈过程中由于在所处的地位、所占有的资源等方面所具有的差异,而形成了对参与者特别是处于劣势的参与者的策略选择和博弈结果的约束。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利益群体之间的非均衡博弈具有一些比较明显的特征:首先是各利益群体的博弈能力严重不均等,由此导致了在博弈过程中强势利益群体对弱势利益群体的博弈优势;其次是参与博弈的各利益群体在资源、权利的占有上存在明显的不平等;最后,在非均衡博弈中,处于优势的强势群体的博弈策略对于弱势利益群体利益实现施加强势制约,而后者却无法对前者实施有效的影响。
而这种情况的产生,根源于中国近几十年来所发生的巨大社会变迁。在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市场机制作用的强化,以及中国所致力于的制度变迁的进程中,社会利益分化日趋强化,社会公众被纳入不同的利益群体,并且这种利益格局是有差别的。而中国现实生活中的这种利益差别,从质的方面来说包括三种类型:一是通过市场公平竞争所产生的,受现行法律法规保护的合理合法的利益差别;二是违背公平竞争原则,通过各种违法手段攫取暴利而产生的既不不合理也不不合法的利益差别;三是由于某些法律法规或制度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导致的虽不违法但不合理的利益差别。对利益差别的这种划分,实际上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严重不均衡的利益格局形成的原因所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致力于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由于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一定程度上的利益差别必然存在,而且也是合理的。但是由于我国协调利益差别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社会机制和政治机制尚不完善,使得各利益群体利益表达能力的失衡,在自由竞争中形成的利益差别被不正常的强化。已经处于优势地位的利益群体通过强强结合等形式,得以有能力影响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其利益不但得到制度性的保障,而且利益在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的激励下被放大。而对处于弱势的利益群体来说,由于利益诉求机制的缺乏,被进一步边缘化。这种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利益格局正是改革开放几十年来累积的结果。
当前利益群体博弈的非均衡性是社会变迁的结果,必然带有一定的不合理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均衡性作为差异的题中之义,在利益群体博弈过程中,具有其积极的一面,在一定程度上是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所必须。
二
与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并称为现代社会三大组织系统的社会公共组织,其存在和运行的最重要基础和动力在于个体行为者行动之间因互利而相互依存,或因冲突而矛盾斗争所形成的相互影响。社会公共知是嵌入在社会这个纷繁芜杂的复杂巨系统之中的,与社会中其他要素如政府、企业乃至个人构成一种共生关系。因此,社会公共组织的运行和发展必须依赖于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互动,在当前形势下即是就各自的利益诉求展开博弈。
社会公共组织的运行和发展,必须满足基本的利益诉求,对于一个组织来说,最低的利益诉求包括合法性的获得、资源的获取以及组织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合法性是指社会公共组织需要获得国家制度、社会成员的认可,资源的获取是指作为非营利机构的社会公共组织需要从外界获取开展组织活动的各种资源型要素,而自主性则是指作为一个非自足的主体的社会公共组织脱离其资源提供者的控制的一种欲求。社会公共组织作为当前中国社会利益博弈格局的重要参与者,其利益诉求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社会公共组织需要与不同的利益主体进行博弈。
因此,社会公共组织运行和发展实际上是其与其他利益主体进行非均衡博弈的结果。用博弈论的术语来说,这是N人M次博弈。要描述这种博弈非常复杂,而探求这种博弈的具体过程也不是本文的目的所在。本文所探讨的是非均衡博弈对社会公共组织发展的作用,因此可以将这个N人M次博弈转化成是以社会公共组织为中心的二人多次博弈结构,即依据不同的利益诉求将社会公共组织所参与的非均衡博弈分解为其与多个单独的利益主体所进行的博弈。
从博弈论的视角来考察组织,核心在于要说明博弈不仅将有助于组织的稳定运行,而且也要说明博弈将为组织的发展提供某种契机。但经典博弈论无法做到这一点,经典博弈论早期主要关注的是一些比较简单的单次博弈,如博弈论中最广为人知的“囚徒困境”博弈模型。“囚徒困境”博弈的结果是向“纳什均衡”点收敛的,对博弈各方来说,不合作是最优策略。从长远来看,这种博弈结果是不利于整体收益的增进的。在社会公共组织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博弈中,如果都当作是一次博弈,则双方都将采取不合作,结果是组织无法有效实现其利益诉求,从而走向衰亡。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利益群体所参与的博弈是多次博弈的,即博弈是持续进行的。
在利益博弈时代,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认识到博弈必须演化出某种规则,使得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博弈参与者的博弈策略都趋向一种被称为是“演化稳定策略”的方向。“演化稳定策略”的好处是使社会公共组织在面对相同的情势时都将采取在某种程度上与习俗相似的策略习惯,这种习惯,即使使得社会公共组织可能无法获得最优结果,但是由于从外界获取的资源是持续的,从而有助于社会公共组织运行的稳定。演化博弈论的观点认为,在博弈过程中只有在两个博弈参与者在某些方面存在差异的情况下才可能演化出某种“演化博弈策略”。博弈参与者的差异构成了一种不对称性,从而衍生出一种状态。一旦双方都锁入这种状态,任何一方偏离这种演化稳定均衡的参与者所得都要比原来少。而当前利益群体格局的非均衡性正好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一种不对称局势,因此使得社会公共组织在与某一特定类型的博弈对手时都采取大致相同的策略,从而保证了组织的正常运行。以当前社会公共组织与政府组织之间的非均衡博弈为例。改革开放后,政府组织出于各种需要放宽了对社会公共组织的管制,社会公共组织有所发展,其与政府组织博弈才具有现实可能性。社会公共组织和政府组织握有不同的资源,这些资源恰好的对方所需要满足的利益诉求,在某种程度上是互补的。同时由于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的不均衡性,导致了二者在博弈能力和策略选择等方面的差异。作为一个利益主体的政府组织是社会资源的最大占有者,其对于制度性资源的垄断性占有,使得政府组织成为利益博弈中处于最有地位的参与者。而社会公共组织尽管所掌握的资源——公信力、获得资源的能力等——使得其重要性正在逐渐增加。但是短期内并不可能改变与政府组织博弈的劣势地位。这些差异导致在社会公共组织与政府组织的博弈中,政府组织的主动性和优势是倾向性的,社会公共组织只能采取消极性策略。但是,这种非均衡博弈所导致的结果却是有利于社会公共组织本身的正常运行的。政府组织作为强势的一方为社会公共组织的存在提供合法性制度支持,而社会公共组织在这种情况下与政府组织的博弈所采取的将始终是遵从策略,从而获得其制度合法性。
社会公共组织与其他利益博弈参与者之间有着很多先天的差异,这些差异为演化出某种稳定的均衡策略有一定作用,但是目前对于社会公共组织运行的“演化稳定策略”最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由于利益格局导致的不均衡性,这种不均衡性为社会公共组织持续获得某种资源提供了保障。但是,由于目前利益格局的非均衡性是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的一种非预期的结果,也是在创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需要加以改进和调整的,必将为一种更合理的利益格局所取代。从目前的这种非均衡状态演化到另一种状态,意味着社会公共组织在与其他利益主体博弈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演化稳定策略”将不再适用,为了保障自身的运行和发展,社会公共组织必须要在新的不均衡状态下演化出新的“演化稳定策略”,这不仅意味着博弈规则的改变,还意味着组织获取资源的方式的改变。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从目前的非均衡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改变,将为社会公共组织的发展提供契机。
三
利益格局的非均衡性及其所导致的利益群体博弈的非均衡性,被视作是社会转型中的一种不正常现象。
但是本文的分析表明,由于非均衡性符合演化博弈论中关于“演化稳定策略”的形成中对博弈参与者需存在差异的要求,因而有助于社会公共组织在与某一特定的利益群体博弈时采取稳定的策略并持续获得某一特定资源,从而保证了组织运行的稳定。而从一种非均衡状态向另一种非均衡状态的转变有助于新的“稳定演化策略”的形成,因而为社会公共组织的发展提供契机。
当然,以上的分析并不否认学术界对于目前存在的利益群体格局的非均衡性的消极作用的讨论,而只是从另一个角度阐发了利益格局的非均衡性对于组织运行和发展的积极功能。历史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作为中国社会转型中的特定产物,这种不健康的利益格局非均衡性必将在国家、市场和公民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为一种更合理的利益格局所取代,不过,历史地看,新的利益格局也仍应该是非均衡的。
参考文献
1 孙立平:《博弈——断裂社会的利益冲突与和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0页.
2 郭其友、张晖萍:《罗伯特奥曼的博弈论及其经济理论述评》,《国外社会科学》2005第5期,第75-76页.
3 美]赫伯特迪金斯、萨缪鲍尔斯:《人类的趋社会性及其研究:一个超越经济学的经济分析》,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33-45页.
4 杨博文:《论利益群体非均衡博弈及社会公共组织的复杂性》,《系统科学学报》,2007第4期,第59、60页.
5 美]约翰纳什著,张良桥,王小刚译:《纳什博弈论论文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2页.
6 任娟、杨博文:《试析利益群体的非均衡博弈》,《甘肃社会科学》,2007第2期辑刊,第56页.
关键词:社会转型,社会公正,研究
当今国内的社会公正问题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此之前的30年间,国内有关当代社会科学意义上的公正问题研究基本上是一个空白地带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和社会结构转型的全面展开,社会公正问题已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国内的社会学者以其独特的学科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学者们充分认识到作为一个社会的根本价值尺度和基本规则体系,社会公正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本文尝试从研究背景、研究思路等角度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社会学界关于社会公正问题的主要研究成果做一文献回顾式梳理。
一、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与社会分层研究中的公正问题
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社会变迁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即社会结构特别是社会分层结构的变迁。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正处于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对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及其社会影响的分析、解释成为国内外学者长期关注的问题,并引发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以及争论。对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及其社会影响的分析,基本上是在两个层面上展开的:一是对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重大变迁及其机制的研究;二是对作为社会结构利益主体——阶级阶层的研究,即社会分层研究。中国转型期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分层变迁问题之所以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极大研究兴趣,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这一过程中呈现出愈演愈烈的社会贫富分化趋势,这使得社会财富与发展机会,继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社会扩散”,演变为向少数人手中积聚。许多学者都注意到社会分层中的公正性问题。
二、中国现阶段的收入分配与贫富差距对社会公正的影响
贫富差距实际上是与社会分层密切相关的问题。我们研究社会分层可以有不同的角度,包括经济地位(财产地位)、权力和社会声望三大测量指标。在这三种指标中,贫富差距也就是经济方面的差异,是人们首先关心的问题。社会学者秉承学科的人文关怀理念,并凭借自身的学科研究优势,一直把收入分配问题作为研究的焦点问题。研究者们关注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如何研究中国现阶段的收入差距与贫富差距问题。在研究收入时,有必要设计一些相关指标,对于收入的可信性进行测定。李培林则强调应该特别注意对社会公正的主观心态方面的研究。近年来,人们对贫富差距的社会心态和对其发展趋势的心理预期已经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公正的信念。论文参考网。第二,中国目前的收入差距与贫富差距究竟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贫富分化已成为一个结构性现象。这已经得到了国内外相关经验研究的共识性支持。研究者们认为其具体表现和特点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非常迅速;二是城乡、地区、行业及部门间差距继续扩大;三是贫富差距的主要指数持续走高,已经形成了贫富阶层的明显分化。第三,如何评价中国目前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即中国目前的贫富差距究竟是比较合理,还是已经过大或者到了比较危险的临界点,换言之,它是否影响到社会的平等与公正。
三、中国现阶段的贫困问题对社会公正的影响
贫困与公正之间有着高度的相关性,贫困问题的长期存在无疑是与实现社会公正这一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相违背的。关信平认为,城市贫困对个人的负面影响体现在:贫困状况导致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教育、健康、生活保障等方面水平的低下;对于穷人来说,贫困还意味着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处于最低下的地位;贫困的生活会导致城市中的穷人产生较强的心理反应。城市贫困的存在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它违背了当代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带来很多的社会冲突;导致社会结构和文化整合程度的降低;对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体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等等。也有学者在区分“不公正的贫困”与“公正的贫困”两种现象的基础上,提出公正与贫困在中国的社会转型期表现得尤为突出、充分,这主要表现在:第一,贫困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公正问题在中国的社会转型时期表现得非常突出,公正的保证原则的实现对于整个中国社会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第二,贫困群体的存在,对于中国社会造成了复杂而深远的影响,尤其是损伤了社会公正,降低了社会的整合程度。有研究者还指出了社会剥夺或社会排斥成为消除贫困的障碍,阻碍了一个稳定、安全而公正的社会的获致。
四、关于社会公正的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
自20世纪80年代始,公正(正义)问题就引起了我国思想理论界的高度重视。20多年来,在介绍、梳理与廓清西方正义理论的基础上,学者们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环境学等多种角度对公正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国内社会学界对社会公正的有关理论问题也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思考。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关于社会公正与自由、平等的关系。从罗尔斯的两条正义原则出发,吴忠民提出,现代社会中公正的基本理念依据主要有三个,即平等理念、自由理念和社会合作的理念。第二,关于公正与公平的关系。对于“公正”与“公平”这两个概念,国内学者们一般不加严格区分,经常是交替使用,将这二者当成一回事。吴忠民就此指出,从狭义上讲,“公正”与“公平”两个概念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二者最为重要的区别是公正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而公平则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做出这种严格的区分,并不是毫无意义的。论文参考网。正是由于人们经常地用公平取代了公正的称谓,才产生了一些本来不成其为争论的争论。第三,关于起点的公平、结果的公平与规则公正。有学者指出,在当前中国,比较表面和最为常见的正义问题,就是起点平等、规则平等(机会平等)与结果公正;只是各方关注的侧重点有所差异。茅于轼认为,真正的公平既非起点的公平,也非终点的公平,而是竞争规则的公平,即每个人在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应遵守同样的制度规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市场竞争中用同样的打分规则;在道德判断面前任何一类人都不被歧视。第四,关于社会公正的基本规则。论文参考网。吴忠民提出,现代意义上的公正的基本规则应包括四项内容,即基本权利的保证,亦即保证的规则;机会平等,亦即事前的规则;按照贡献进行分配,亦即事后的规则;社会调剂规则。公正是由上述四项基本规则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但在操作层面上,这四项规则又遵循依次优先实施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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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发展丽江古城传统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旅游业的发展为丽江古城带来的外来文化与地方传统民族文化之间有很大的关系,如何保持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和实现有效的文化整合已成为丽江古城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不可回避的问题。丽江拥有许多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如古老的东巴文字、丽江古城、纳西古乐、茶马古道、白沙壁画等。伴随着旅游业的兴旺,丽江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特别是丽江古城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流失严重。民族文化作为丽江人文旅游资源的代表,关系着丽江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对传统民族文化加以保护和传承。因此,要协调好旅游业发展和民族文化保护的关系,实现丽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旅游业发展对丽江古城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
旅游业在为一个地方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扩大城市影响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一些消极的,对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不利的影响因素。
1.积极影响
(1)旅游业为丽江民族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交流提供了机会,成为宣传,传播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这种有效的宣传和传播也促进了当地政府和人民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意识,使其更具群众性。
(2)有利于促进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复兴,增强了丽江人的文化自尊心和自信心。
(3)通过旅游业的发展使丽江人更了解祖国各地,甚至是世界各地的生活方式,有助于形成健康、合理的现代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2.消极影响
(1)外来文化会同化和变异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当外来文化随着游客进入丽江时,旅游者所表现出的可能是不受约束和放纵精神等的“客源地文化”,而这种文化的负面影响可能会使保存了几千年的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在旅游业发展的短短几年内发生不好的变迁。
(2)文化的商品化和庸俗化使丽江民族文传统化的发展面临严峻的形势。那些没有真正体现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的,仅凭个人喜好任意拼凑,编造,虚构的伪文化,反而破坏了传统文化的背景,阻碍了丽江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如今,丽江旅游地随处可见的大同小异的民俗表演脱离了真实的文化背景,明显带有迁就游客的表演成分,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有害无利。
(3)旅游对丽江社会文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旅游业的快速不健康发展对当地人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价值观构成了一定的威胁,产生了一定的破坏作用。丽江的一些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出现了退化遗失的现象,给人以民风日下的恶劣印象。
二、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变迁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
1.文化的良性变迁促进了丽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丽江旅游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丽江人亲自见证和感受了发展旅游业所带来的实惠。民族文化认同得到了强化,使丽江人增强了对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的意识,使他们自愿站到爱护,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立场上了,从而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创新。
2.制约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1)在现代文化冲击下,民族传统文化在变迁的过程中,与现代文化之间的差异变得越来越小,呈现被同化的趋势。主要表现为着装的同化和纳西语面临失传的危险。
(2)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使丽江民族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发生激烈碰撞。游客数量逐年增加,外来人口的流动,转换给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带来很大的冲击。
(3)由于旅游业的开发,现在丽江不仅是一个古城,而且还是一个弥漫着浓厚商业气息的现代小城。民族传统文化的商业化削弱了本土特色,威胁着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下丽江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措施
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可能会促进民族文化的良性变迁,也可能会导致恶性的变迁。面对旅游业给民族文化带来的巨大冲击,想要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只有通过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来解决。
1.政府需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当地政府应意识到保护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及当地文化机构和团体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弘扬及抢救。防止旅游业的过渡开发对民族传统文化造成过分商业化。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大多被年纪很高的老东巴掌握,随着老东巴们年龄增长和去世,导致文化的传承受到阻碍。在政府的财政支持下成立研究纳西文化等的单位和组织,培养专门的研究和传承纳西文化的人才。纳西文化的研究和传承这样关系民族发展的庞大工程必须要有国家的财政保证。
2.要加大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
在开发旅游产品时,要充分利用丽江丰富的资源,开发出的旅游产品要能体现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对于旅游产品的开发要能体现出民族文化内涵,以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
3.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和文化交流
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高素质的旅游管理及从业人才。
4.从实际出发,制定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条例、法令等
把环境与发展问题落实到政策、法令和政府决策之中,以使旅游可持续发展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强民族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政策和法令的强制命令,才能从根基上保证在旅游开发中保护民族文化,打击各种不文明的破坏行为。制定和完善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和法律政策研究,努力运用旅游规划、法规和法律政策来调控和管理各种旅游经济活动,使整个旅游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旅游是人们为了不断完善和充实自身而产生的一种高层次的追求,文化是旅游的基础和主要内容,丽江发展旅游业应该加强利用“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优秀民族资源,协调民族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贯彻可持续的旅游发展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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