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外汇衍生品市场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中国汇率改革成功推行一周年之际,美国的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正式推出了人民币/美元(RMB)、人民币/欧元(RME)、人民币/日元(RMY)的期货和期权交易。本文认为,美国要趁中国汇改后人民币国际货币地位飙升之机,有步骤地将人民币纳入其所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之中,利用强势汇率政策以解其国内经济燃眉之急。因此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趁美国人民币离岸市场尚不发达之时,尽快完善我国的汇率衍生品市场,包括加速推进远期外汇市场发展,以及建立外汇期货市场,将人民币汇率定价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一、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发展和完善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必要性
我国加入WTO以后,国内市场日益开放,经济全球化对我国企业的影响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国际业务,客观上需要包括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外汇理财、外汇投机等在内的一系列金融服务。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幅度扩大,国内经济主体要求外汇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汇率避险工具。商业银行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进程不断加快,其风险敞口管理的目标也需要外汇衍生品来实现。由此可见,大力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显得非常有必要。
2.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可行性
第一,相应的法律法规开始建立和完善。1997年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后,远期结售汇业务便开始操办;2003年11月,银监会制订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于2004年2月4日实施;2004年10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远期结售汇试点银行的范围;2005年8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1号);2005年8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通知》(银发(2005)202号),正式提出要扩大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增加外汇市场询价交易方式和开办银行间远期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我国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第二,具有一定外汇衍生产品交易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已经出现,市场参与者分析风险、识别风险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我国部分银行通过开展国际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和推出多样化的外汇理财服务,无论在衍生产品的定价、风险管理,还是内控制度等方面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已具备了开办衍生品业务的能力;第三,我国利率、汇率市场化的程度不断提高。虽然目前我国利率、汇率还未完全实现市场化,但经过多年的改革,它们的市场化程度在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几年利率、汇率市场化的步伐逐步加快,相信它们不会阻碍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二、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与国际上成熟发达的外汇市场相比,中国外汇市场发展尚不充分,突出表现在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有限,市场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其实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归结为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的不成熟和不完善。
1.交易品种不断增加,但还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外汇衍生品种主要包括:人民币与外汇间的衍生品即远期结售汇交易、外汇间衍生品交易、离岸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汇率交易(NDF)、银行间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远期结售汇交易主要表现为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交易,是最先开展的一项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于1997年4月由中国银行首先进行,之后其他三家国有银行加入进来,2004年又吸收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发展到现在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但该项业务产品基本上还是寡头垄断,供给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项业务的发展。同时,由于国内银行报价的不合理,其买卖点差大大超过境外NDF的买卖点差,从而让企业觉得利用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的成本太高,导致需求也不足。总之,远期结售汇市场的市场化化程度不高,交易量较小;外汇间衍生品交易主要表现为银行对个人和企业的零售、交易,银行提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服务主要是通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运作来完成的;NDF是从1996年开始出现于新加坡,目前新加坡和我国香港是人民币NDF交易的主要市场,主要的交易者是那些在中国有大量人民币收入的跨国公司,他们通过NDF来规避人民币收入和利润的汇率风险,国内一般的企业和机构是不可能进行NDF交易的;银行间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于2005年8月开始,交易还不活跃。国际外汇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外汇期货及外汇期权等交易品种缺乏,不能为我国汇率市场化改革提供有效的市场保障。
2.交易量还不够大
由于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各品种的交易量都不够大。如远期结售汇交易,历经几年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但我国境内人民币远期的成交金额在2003年时仍不足90亿美元,仅为贸易总额的1.06%,2004、2005年不足贸易总额的1.3%,而国际上相应的比例则高达150%。以最早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且交易量最大的中国银行为例,2000年、2001年和2002年远期结售汇交易额分别为115亿美元、86亿美元和43亿美元,而对应年份的即期结售汇交易额分别为1315亿美元、1521亿美元和1918亿美元,远期结售汇交易量不足即期结售汇交易量的十分之一。再如2005年8月1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推出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品种,当天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只成交了2笔美元/人民币远期交易,期限分别为1个月和1年,当天再无其他银行达成交易;发展近一年后,也仍然没有大的起色,2006年前两季度成交金额分别相当于4.3亿美元和9亿美元,而境外NDF2005年交易金额已高达2500亿美元。
3.市场参与主体较少
目前能进入外汇衍生品市场进行交易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分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很多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机构投资者和大型企业都未能进入外汇衍生品市场。比如远期结售汇业务在2005年前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能做,从而导致该项业务产品处于寡头垄断的状态,供给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此项业务的发展。市场主体种类的缺乏和数量的微小,导致了市场交易的不活跃。
4.未形成有一定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地区定价中心
在我国外汇间衍生品交易中,银行是客户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交易,对于银行自身的外汇资产,也是通过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风险管理,我国银行在世界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只是扮演参与者的角色,中国未形成有一定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地区定价中心,这与中国经济规模和影响力是不相符合的。
三、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对策
为充分发挥外汇市场在汇率发现、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我们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以加大市场深度,扩展市场广度,增加透明度,提高流动性。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要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法律法规是不可缺少的。目前,相关部门已出台一些,但还不够完善,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另外,要及时调整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中需要的配套政策,逐步健全对外汇衍生品市场的监管法律框架体系,避免出现市场缺乏效率,或者市场缺乏稳定性的结果。银行同业协会或主要的交易商应发起制定适合中国法律环境的类似国际互换及衍生工具协会(ISDA)所制定的标准化法律文本协议,避免衍生交易的法律风险。2.在交易品种方面,要不断完善即期外汇市场,重点发展人民币与外汇间的远期交易,适时推出人民币与外汇期货、期权交易
第一,不断完善即期外汇市场,为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即期外汇市场是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基础,即期外汇市场发展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到外汇衍生品市场的运行状况。要进一步完善即期外汇市场,应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首先,逐步放松对银行即期外汇交易的头寸限额等各种限制,使其能够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持有外汇头寸的规模,以及进行保值或投资的行为;其次,逐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参与即期外汇交易的限制,从“真实需求”原则过度到“自由”原则,逐步允许投资目的参与即期外汇交易,从而扩大市场交易规模,提高市场流动性。
第二,重点发展人民币与外汇间的远期交易,特别要积极发展掉期交易。在人民币与外汇间的远期交易中,在不断完善远期结售汇交易的基础上,要重视银行与银行间及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远期交易,以增加市场的交易规模和市场化程度。在远期外汇交易中,掉期交易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掉期交易可以看作一笔即期(或近期)与一笔远期交易的组合,其交易成本低,是银行常用的对敞口头寸进行套期保值的一种方式,并且也可使用掉期交易进行抛补套利活动(即期买入收益率较高的货币卖出收益率较低的货币,同时卖出收益率较高货币的远期买入收益率较低货币的远期),这对于促使利率与汇率保持利率平价关系具有积极作用,对远期外汇的定价具有指导作用。要积极发展掉期交易,可首先允许银行利用掉期交易进行抛补套利活动,在增加银行利用外汇市场获利机会的同时能够促进即期汇率、远期汇率和国内外利率间的合理性;另外要尽快引入掉期交易的做市商制度,增加市场流动性。因为掉期交易承担风险较低,做市商可以持有比即期市场做市商更高的头寸水平,因而掉期交易的做市商不必频繁的入市交易冲抵头寸来回避所持头寸的汇率风险,相应地交易成本就比较低,做市商的报价相对于即期市场做市商来说对客户更具有吸引力。
第三,适时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期权交易。在汇率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汇率形成机制更加趋于市场化的情况下,适时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期权,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已于2006年8月28日正式推出了人民币/美元、人民币/欧元、人民币/日元的期货和期权交易,现在已到了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的时机,从而较好地掌握人民币的定价权。
3.探索增加新的交易主体和扩大交易主体数量
应不断吸收更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和大型非金融企业进入外汇市场,同时研究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从而为市场注入新鲜的血液,活跃外汇市场上的交易。
4.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增强汇率弹性,为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关键词:外汇交易 风险管理 外汇风险
一、企业外汇交易风险管理概述
(一)外汇交易风险含义
外汇风险是指由于不确定汇率而导致的可能损失。交易风险是最重要的企业外汇风险,相对交易风险、折算风险、经济风险和国家风险,交易风险具有涉险企业广泛和受险时间不一的风险。折算风险和经济风险受到外汇交易风险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因此防范交易风险有助于防范折算风险和经济风险。
(二)外汇交易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外汇交易风险是大多数进出口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直接影响企业和国家收益。2012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仍达38667.6亿美元,连续3年成为世界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由于基数巨大,微小汇率变动都可能会造成巨大损失。2012年前三季度出口纺织品企业平均利润率在4.85%左右,人民币如继续升值10%将对其利润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目前人民币兑美元累计升值超过30%而相对其他主要货币(如欧元)却实际贬值,涉外企业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和资本流动中产生了巨大交易风险。随着我国逐步满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要求,人民币汇率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外汇交易风险也将必然增大。
二、企业外汇交易风险管理手段评述
企业选择外汇交易避险方法时总是面临两难选择。内部措施尽管方法陈旧却仍有操作空间,有时也不失为一种简单处置的好方法;外汇衍生品虽然是新生事物,却也并非尽善尽美。
(一)企业运用内部防范措施的局限性
与外汇衍生品相比,企业运用内部防范措施的局限性有三个方面。首先不利维护贸易关系稳定,为了达成合同签订,企业容易在谈判中丧失主动权。其次是事前防范必然加重企业负担,由于需要事前先了解经济走势,了解国家政策方向,对自身抗外汇风险能力进行评估,耗费企业大量时间和精力。最后是一切措施皆以正确预测为前提,国际金融环境复杂多变,如果误判走势,最终非但未能减少损失反而加大损失。
(二)企业运用外汇衍生品的比较优势
与企业常用的外汇交易风险管理内部避险措施相比,运用外汇衍生品管理外汇交易风险管理具有多种优势。首先有利维护贸易关系,内部避险措施属于“零和博弈”,而外汇衍生品因将风险转移到金融市场,可避免贸易双方产生利益冲突。其次企业具有更灵活的操作,可选择面越来越广,在操作上也更加灵活自由。再次衍生品具有成本优势,以往银行常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汇率导致企业难以获得汇率变化好处,而衍生品执行的是自由定价机制相对公允透明。最后衍生品还可以分散风险,企业因锁定成本故能放心生产或贸易,外汇衍生工具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转移到场外市场上达到了风险分散目的。但是企业也应清醒认识到衍生品自身存在的风险,应积极合理地运用外汇衍生品作为避险工具。
三、改善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
(一)衍生品有助于经济增长
衍生品对经济增长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以美国为例,用计量经济实证分析的方法说明经济增长与衍生品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发展关系和正相关性。为了消除异方差性,将原始数据(图3-1)进行自然对数对比,经过Eview处理后如图3-2所示。
R2=0.97 说明总离合平方和的97%被样本回归直线解释,仅有3%未被解释,样本回归直线对样本点的拟合优度较高。给出显著水平a=0.05,查自由度v=49 的t分布表,得临界值t0.025(49)=2.68,t0=308.0183> t0.025(49) , t1= 39.83381> t0.025(49) ;给出显著水平a=0.10,查自由度v=49 的t分布表,得临界值t0.05(49)=2.01,t0=308.0183> t0.025(49) , t1= 39.83381> t0.025(49)。相关系数检验的P值接近于零。所以在通常的显著水平下(0.0.5和0.10)都拒绝了相关系数为0的原假设,说明衍生品对国内生产总值有显著影响,二者呈现正相关性。
(二)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仍处发展初期,交易量小、参与主体不够广泛、市场流动性低、品种结构不合理等方面限制了企业利用衍生品市场进行外汇风险管理。一方面由于缺少知识专业人才和投资类型单一,企业对外汇衍生品持谨慎态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12年3季度)》显示,美元币种成交占比93%。另一方面虽然我国目前存在着外汇远期合同、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多种外汇衍生工具,但各种衍生工具的发展和运用并不平衡,结构不合理,2012年上半年,我国银行仍以即期交易为主,而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图3-3),2011年全球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以远期合同为主,外汇期货和外汇期权是国际上使用广泛且未来发展趋势最为理想的交易风险管理方式。
(三)积极利用外汇衍生品防范风险
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虽然取得了初步的发展,但仍存在许多不足。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金融体制改革初见成效的环境下,中国外汇衍生品市场应朝着更有利于企业运用外汇衍生品的方向发展。1、应鼓励场外走向场内,降低风险。2008年金融危机暴露出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两大致命缺陷:一是场外市场以交易对手方作为清算对手,履约风险极大,二是场外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产品链过长,市场的透明度极低和监管缺失,其破坏性极大,且易集中在少数大型金融机构。因此场外衍生品有走向场内化的趋势和需求,取而代之的是接受统一管理、进行中央结算的场外衍生品交易。2、应控制复杂度和杠杆倍数,抑制投机行为。衍生品风险巨大的原因在于过高杠杆倍数,但泡沫是可以克服的。3、应政府监管与市场主导双管齐下。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的主导作用能促进衍生品市场的充分竞争和合理发展,但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也警示了政府监管的重要性。政府监管和市场主导双管齐下、协调发展才能创造健康的金融市场环境。4、推进中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国际化进程。防范国际投机资本对我国衍生产品市场的冲击的同时,我国可适度引进有利企业风险防范的金融衍生产品。国内企业普遍缺乏风险抵御的根本原因是我国衍生品的发展还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充分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是大势所趋。5、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企业运用外汇衍生品的前提是需要具备专业的人才来进行交易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人才可培养或直接引进。
四、加强企业自身建设,积极合理运用外汇衍生工具
运用外汇衍生工具管理企业外汇交易风险,除了要依赖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充分发展外,企业对金融衍生品的积极、有效利用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一)企业外汇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独特之处在于产品普遍性和流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汇率波动,给企业在国外的筹资成本和国际组合投资的收益产生影响,企业必须熟练运用外汇衍生产品才能实行有效管理风险。近年来包括中航油事件、中信富泰外汇交易亏损、深南电深陷对赌合约、国航和东方航空在燃油期货市场折戟、东凌粮油多年亏损等事件,也暴露出多种问题。一方面企业运用外汇衍生品的积极性不高且经验不足。部分企业疏于交易风险管理或缺乏有效管理工具,对部分外汇衍生工具缺乏了解,不敢轻易试用或未能充分理解其功能与风险。部分企业在运用外汇衍生工具管理外汇交易风险方面经验不足,从2010年起东凌粮油的衍生品业务连年亏损,2012年巨亏1.88亿元。中国企业在处理汇率问题上的经验不足,无法真正成为国外相关机构的对手,导致部分中国企业的风险和收益不成正比,甚至出现重大损失。另一方面企业存在投机心理,不是将外汇衍生品作为固定成本或锁定利润的风险平均工具,而是当作牟取暴利的手段,贸然参与外汇衍工具交易,一旦遇到问题很容易导致亏损金额不断扩大,同时在期货市场上的持仓量远远超出其实际套保需要,掺杂了投机对赌成分。另外企业内部控制缺失也是原因之一。
(二)解决措施及建议
1、对金融衍生产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认识
虽然衍生产品泡沫是全球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但衍生产品也是双刃剑,科学合理的预测、计划和操作可以控制其风险。企业应将金融衍生工具视为规避风险的工具,坚持价值保持原则,进行外汇风险控制的目的是锁定成本,而不应将其作为操纵获利的工具,因为这样反而会加大市场的风险。
2、加强防范管理层的短期化行为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防止企业做风险过高的金融产品和自己不能理解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管理层的短期化行为会降低对风险的防范意识,甚至挺而走险,偏离企业风险管理的本来目的。如果企业在风险管理中从实际需要出发,在利用衍生产品规避风险的同时,才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
3、加强企业金融衍生品市场参与者的教育,完善企业内部控制
近年来包括中信泰富投资外汇衍生品导致巨额亏损等巨额亏损事件,表明对于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必要性。美国次贷危机教训深刻,金融创新本来是好事,但其中某些金融产品过度包装,有些金融衍生品诞生之初就风险很大,而企业根本没有意识到。
4、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外汇风险防范机制
进出口企业、持有外汇资产或负债的企业都应高度重视外汇风险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或纳入财务部门或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该项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处理。由于利用金融衍生产品防范外汇风险是一项技术性极强的工作,企业还应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利率的走势,结合风险的实际情况及市场预期,及时采用相应的外汇衍生品,有效规避风险。
五、结论
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外汇风险;外汇远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外汇互换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1-72 -02
自1972年在国际货币市场开展外汇期货交易以来,外汇金融市场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利用金融工具管理汇率风险已成为市场参与者规避外汇风险的主要手段。国际清算银行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4月全球外汇市场日均交易量达53.45万亿美元,较2010年同期增长34.6%。其中,美元兑欧元仍为交易量最大的货币对,占比达24.1%;美元兑人民币交易量占比为2.1%,较上一次2010年报告时的0.8%有所上升。
虽然目前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还很不完善,但自2015.8.11汇改以来,随着企业面临的汇兑风险越来越大,国家有意建设配套的衍生品市场以对冲风险,企业对使用金融衍生品来进行风险规避的诉求也愈发强烈。2016年4月21日,国家外汇局发言人王春英表示,时刻考虑开放符合市场需求的衍生品工具,这意味着将加速开放外汇衍生品市场,以给企业的进出口保驾护航。
一、金融衍生品的概念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金融相关的派生物,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其价值依赖于原生资产的价值变动,且以合约的方式存在。合约可以是标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标准化的。标准化合约是指其标的资产交易时间、交易价格等都是事先标准化的,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豆粕期货合约。非标准化的合约可以与对手方相互协商而定,灵活方便,如利率互换。
金融衍生品具有零和博弈(交易p方净损益为零)和高杠杆(只需交付一定保证金即可撬动数倍的资产)的主要特点,吸引了大量的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和套利者。
国际互换和衍生协会在1994年对金融衍生产品作了具体的定义:衍生产品是有关互换现金流量和旨在为交易者转移风险的双边合约。合约到期,交易者所欠对方的金额由基础商品、证券或指数的价格决定。
根据衍生品工具的形态划分,主要分为外汇远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外汇互换四大类。
二、使用金融衍生品的原因
2008年美国金融风暴席卷全球,造成了世界范围内的经济衰退,很多人都认为金融衍生品是罪魁祸首。当然,我们应当承认金融衍生品在金融危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信用违约互换的爆炸增长推动了信贷繁荣,随之而来的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造成了成千上万人无家可归并把风暴扩散至整个金融系统乃至全世界。但是另一方面,信用违约互换也解放了大量的银行资本,推动了美国资本创造和美元的资本输出,巩固了美元的全球霸权地位。
金融衍生品就像一把双刃剑,我们无法对它的好坏作出评价,它仅仅是一个中性的工具,如果利用得当,自然会享受到其带来的好处。
那么企业使用金融衍生品工具究竟有哪些好处呢?首先,金融衍生品作为避险工具而诞生,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企业作为套期保值者可以将巨大的风险转移给套利者和投机者。其二,金融衍生品具有高杠杆的特性,可以用很小的资金撬动数倍的资产,不必担心资金的过度占用。其三,金融衍生品种类繁多,企业可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和风险偏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工具。
但是,我们在这里也要指出,使用金融衍生品主要应突出转移风险及风险预警的重要性,而非完全锁定风险的传统套期保值理念。
接下来,我们用四个案例来展示企业如何使用远期、期货、期权、互换工具解决汇兑难题。
三、使用金融衍生品的具体案例
A公司是国内一家大型国际贸易企业,其主要业务为国内公司进行原材料、设备和商品的买卖,包括一些跨国投融资、国际结算业务。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推进,导致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日益复杂,该公司的业务量与日俱增,也面临着外汇市场的较大波动,由此带来较大的汇兑风险。
起初,该公司并未对汇率风险管理有足够认识,但在人民币汇改开始后,该公司因人民币的升贬值导致的汇兑损失已经占据其利润约25%,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其汇率方面的风险管理。
(一)使用外汇远期工具规避汇率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又称“期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事先约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和远期买卖业务。
2015年10月30日,A公司与国外某设备制造企业签订了一笔价值300万美元的先进仪器的进口合同,约定在12月30日付款,由于此前人民币处于贬值通道,而随着美联储加息进程的加快及CFETS不断创下新低,人民币如果继续贬值将会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故企业选择采用外汇远期来转移外汇风险。
即期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6.3200,而银行系统中2个月远期美元兑人民币报价为6.3600/6.4000,A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合同,在2个月后以1:6.4000的价格向银行买进300万美元。而时间到达12月30日,人民币现汇价格已贬值到了6.4800,通过此套方案,企业可节约24万元人民币支出(与不进行远期保值相比较)。
(二)使用外汇期货规避汇率风险
外汇期货又称货币期货,是一种在最终交易日按照当时的汇率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的期货合约。利用外汇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可以确保外币资产或负债免受汇率变动带来的损失,外汇套期保值可分为外汇空头套期保值和外汇多头套期保值。我国目前还没有交易所开通外汇期货交易。
在以上案例中,A公司同样可以使用外汇期货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从流动性方面考虑,企业选择了4个月后到期的美元兑人民币期货合约,以买入美元兑人民币期货合约进行操作,成交价为6.3210(即期汇率为1美元=6.3200人民币)。2个月后,人民币即期汇率涨到1美元=6.4800人民币,A公司到期平仓,成交价为6.4830。此时A公司在现汇市场进行兑换会产生亏损48万元,但是通过套期保值,在期货市场上A公司又获利了48.6万元,弥补了现汇市场上的亏损,较好实现了规避风险的效果。
(三)使用外汇期权规避汇率风险
外汇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期权的买方在向卖方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后有权在协定的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一定数量的外汇。期权本身具备了权利与义务分离的效果,故而有比较明显的转移风险的“保险”作用。
A公司计划于2016年1月8日收购国外某外贸企业2000万美元股份,但由于被收购企业出现意外因素,无法按时完成收购需延后,双方约定于4月8日再度执行收购并支付相关款项。此时,1月8日的即期汇率为6.6000,若后一步人民币兑美元保持升值,则A公司将从人民币升值中获益。
随着中国贸易顺差不断扩大、经济反弹迹象显现,同时某企业所在国家各项经济数据均表现不佳,人民币兑美元保持升值的可能性极大,此时若运用期货、远期等工具进行规避风险,则会错失此次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收益,不过从企业角度出发,也需考虑到汇率市场所存在的各种风险意外情况,故A公司采取谨慎思路,以购买美元人民币看涨期权进行规避风险,选择标的为5月底交割的美元/人民币期货合约(合约价格6.5900),最终买入执行价格为6.6000、期权费为0.0013的美元/人民趴凑瞧谌ā
4月8日,人民币即期汇率为1美元=6.46元人民币,汇率如期升值,对A公司有利,故放弃执行期权,损失期权费约113万元人民币,但同时在现汇市场上获得相应收益约280万元人民币,总损益为+167万元人民币。
此方案最终需要支付一定期权费,但A公司成功运用工具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符合企业运营应以稳定为目标的原则,因此,这仍是一次较为成功的风险规避案例。
(四)使用货币互换规避汇率风险
货币互换是指为降低借款成本或避免远期汇率风险,将一种货币的债务转换成另一种货币的债务的交易。交易双方按照预先约定的汇率和利率,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照一定的汇率和利率,将不同币种、不同利率的债务进行互换。
当企业借有外汇债务,如果收入的货币与支出的货币币种不同,将产生汇率风险,为了规避这种汇率风险,企业可以通过货币互换的方式将一种货币的债务转换成为另一种货币的债务。
A企业从B银行贷款一笔日元,借款总额为10亿日元,期限5年,利率为固定利率6.25%。付息日为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2013年12月20日提款,2018年12月20日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企业提款后,将日元换成美元,用于采购生产设备,产品出口后获得美元收入。
从以上情况看,企业这笔日元贷款存在汇率风险。企业借的是日元,用的是美元,收到的货款也是美元。而在偿付利息和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时,企业都需要将美元换成日元。如果日元升值、美元贬值,那么企业需要用更多的美元来换成日元还款,就会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直接增加企业的财务成本。
如果企业采取以下货币互换方式,就可以有效锁定汇率风险,使其处于可控状态下。
1. 在提款日(2013年12月20日)企业与C银行互换本金。企业从B银行提取贷款本金,同时支付给C银行,C银行按约定的汇率支付相应的美元。
2. 在付息日(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企业与C银行互换利息。C银行按日元利率水平向企业支付日元利息,公司将日元利息支付给B银行,同时按约定的美元利率水平向C银行支付美元利息。
3. 在到期日(2018年12月20日)企业与C银行再次互换本金。C银行向企业支付日元本金,企业将日元本金归还给B银行,同时按约定的汇率水平向C银行支付相应的美元。
通过上述操作,由于在期初与期末,企业与B银行均按约定的同一汇率互换本金,且在整个贷款期内企业只需要支付美元利息,而收入的日元利息又正好可以直接用于归还日元贷款利息,从而有效规避了汇率波动的风险。
四、金融衍生品的未来发展趋势
国内目前金融衍生品在外汇风险管理方面运用还不够广泛,一方面是由于外汇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完善和金融衍生工具费用较为昂贵的客观原因,另一方面也因人民币长期升值造成企业风险意识的淡薄,同时也缺少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
然而,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进行以及汇改不断深入,这些束缚终将会被彻底打破,外汇金融衍生品也将迎来井喷式增长。金融衍生产品使得经济主体可以用较低的交易成本对各类资产风险进行独立管理并将风险进行分割和转移,增强了金融体系的弹性与抗风险能力,有助于虚拟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吸纳实体经济过剩资源,也可以增加宏观调控的灵活性。
因此,尽管近年来震动世界金融体系的危机和风波似乎都与金融衍生品有关,但金融衍生产品仍处于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之中。
关键词:场外金融衍生品;监管;对策
Abstract:With China's rapid development of OTC financial derivatives market, improve its regulation become increasingly important. Based on China's OTC financial derivatives market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the status quo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OTC financial derivatives,regulation,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11-0053-03
近年来,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从无到有,并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由于场外交易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其潜在的系统性风险较高,如缺乏正确适度的监管措施,将会危害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并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利影响。本文通过对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有助于完善监管的政策建议,以促进我国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确保经济金融健康平稳运行。
一、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及监管现状
2005年6月,债券远期的推出标志着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开始起步。4年来,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迅速,交易量快速放大,交易品种也扩大到人民币外汇远期、人民币外汇掉期、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债券远期、人民币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等。2008年3月,国务院批准在天津建立场外交易市场(简称OTC市场)。
与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迅猛发展态势相适应,我国金融监管当局也适时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2004年3月,银监会颁布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3月,银监会又正式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奠定了中国当前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基础。2007年8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了《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主协议》,降低了银行的法律和信用风险。同年9月,人民银行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和市场成员的需求,推动成立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弥补了我国银行间市场自律组织的空白。通过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加强制度规范和产品创新,是一种新的探索,有益于推进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又好又快地发展。2007年10月份,交易商协会了《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以下简称“NAFMII《主协议》”),标志着我国金融市场管理模式发生转变,市场自律管理的作用开始发挥。
二、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监管法律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一是《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尚不能满足整体衍生品市场的规则需求。例如对交易产品有所限制,涉及商品、股权及外汇的衍生产品,要求符合其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但这方面的规定并不明确。
二是NAFMII《主协议》仍然存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破产或者清算情形下如何执行终止净额。由于我国《企业破产法》是否认可终止净额尚存在不确定性,使得金融衍生产品终止净额制度在《企业破产法》上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确定,需要出台相关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
三是金融机构操作当中存在“一市两制”的现象。出台主协议的基本出发点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但现在机构却要花大量精力同时处理两份主协议:NAFMII《主协议》和外汇交易中心的主协议。而且,如果以后市场出现同时涉及汇率和利率的产品,如何推动两份主协议的统一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市场参与者的内控制度尚不完善
我国的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是新兴的市场,机构投资者对较为复杂的衍生品业务还不熟悉,从而难以制定完善的内控制度。从对商业银行的调查来看,尽管目前均已参照2007年银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重新修改了各自的内部控制标准,但是对于涉及场外金融衍生交易的条款仍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三)跨境监管与国际合作机制亟待建立
金融衍生品市场是一个国际化的市场,现行法律对我国机构参与境外衍生交易存在监管真空,国际合作也不够深入。目前,很多外资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中充当着资金“二传手”的角色,通过某个产品将投资者的资金募集起来,然后再通过购买境外基金或境外发行的结构性票据等将募集的资金交付给境外的金融机构来管理,境内的金融监管部门难以掌握相关交易以及风险状况。而且,资金一旦出境,监管部门也很难进行有效的跨境监管,建立健全跨境监管与国际合作机制已迫在眉睫。
(四)场外金融衍生品业务缺乏透明度
与交易所的场内市场相比,场外市场灵活度高,但透明度低。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我国场外金融市场将日益呈现分散化的特征,银行间市场将不能涵盖场外市场的全部。一些非标准化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交易将更多地以双边的形式达成,或仅在小范围内流通。这虽然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和稳定性,但也在很大程度上使监管者对风险到底最终由谁承担、承担者是否具备风险管理能力和对市场总体流动性可能产生何种影响缺乏了解,一旦风险链条在某处断裂,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危及金融系统稳定。
(五)交易系统未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目前,国内金融机构使用的多边交易系统有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以及彭博、路透交易系统等。其中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已纳入监管范围,但其他交易系统未受到监管,市场成员到这些交易平台交易,不受银行间市场法律法规的约束,可能造成不平等竞争和监管套利。另外,这些电子交易系统将各个机构和全球市场紧密联结成一个网络,这个网络极易受一个或多个对手方引发的一系列冲击和变化的影响,如果这个网络游离于监管之外,监管者就很难及时辨识风险。
三、完善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对策
完善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必须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的原则,在稳步发展中加强监管,以监管促进持续发展。对我国新生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应“以金融稳定为目标,以完善市场基础建设为首要任务,实现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一体化,推动国内监管与国际合作相互协调,提高行业自律作用,确保信息披露充分,增强市场透明度”。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监管体系
一是从金融监管的历史和发展趋势看,政府依法监管始终而且仍将继续处于核心地位。我国应借鉴英美监管模式,逐步建立以政府机构对自律组织进行法律监管,自律组织直接监管市场,以社会中介组织为补充的外部监管体制,最终实现政府监管机构和相应自律组织的统一。应成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避免双重甚至多头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二是为了确立金融衍生品终止净额制度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上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建议出台相关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承认提前终止条款的有效性;承认“单一协议”条款在破产法上的有效性;在承认“单一协议”的前提下,认可衍生品主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提前终止款项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三是建议由监管部门牵头,对于存在两份主协议的问题,由交易商协会和外汇交易中心具体负责,由市场成员参与签订一个过渡性的协议,由原来的双边协议逐步过渡到NAMFII多边框架协议。
(二)尽快完善市场主体内部控制机制
一要提高市场参与者的风险管理意识,增强对金融市场风险认知的深度与广度,提高管理者对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增加对风险管理的投入。二要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对管理层、交易人员的管理制度,以及对相关交易的管理办法。三要从系统控制角度出发,建立独立的职能部门,对交易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审核与管理,并对交易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四要建立场外金融衍生品风险评估和控制体系,并使之起到规范业务流程、及时预警风险的作用。
(三)加强监管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
一是加强国内监管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由于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是一个跨领域跨行业的市场,因此必须结合功能监管需要实现各个监管者之间的协作,建立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协调各个监管者的规则制定和监管行动。这样既可以避免监管权的交叉、冲突和监管资源的浪费,又可以防止各监管机关互相推诿,产生监管盲区,还可以促进监管规则的统一,防止监管套利。在金融综合经营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这种协调机制还可以为监管部门未来的进一步协调和融合打下基础。二是加强国际监管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一方面可以实现对越来越多的出境资金的监控,另一方面可以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经验,促进国内市场的发展。
(四)建立交易报告制度,强化信息披露机制
机构投资者应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衍生交易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循充分披露原则,在相关财务报告中披露金融衍生工具的范围及性质信息、利率风险信息、信用风险信息以及公允信息。同时,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创建场外市场交易数据库,建立定期的报告制度;统一和规范税收及会计标准,制定详细的会计和报表原则,力求和国际惯例接轨;定期披露交易双方的资产负债情况、风险敞口以及风险管理措施等情况,以便监管层掌握足够的信息。
(五)加强电子化建设,构建统计监测系统
一是将我国场外市场现存的彭博、路透等其他系统纳入到统一的监管范围中来,防止不平等竞争和监管套利的产生。二是推动结算系统联通,实现债券跨市场可托管,推动托管结算系统横向整合,促进场内外市场、批发和零售市场的融合,确保实现市场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三是构建场外交易统计监测系统。一方面,应定期统计场外交易量、交易品种、类型的基本情况,并据此分析出一些趋势性的结果。另一方面,要建立风险预警动态监控功能,通过一些预警监测指标发现可疑交易和异常趋势,从而有针对性地实施全程、动态、实时监控,并适时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
参考文献:
[1]张玉红,霍天翔,冯宗宪.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探析[J].上海金融,2005,(5).
关键词:人民币;汇率衍生产品;NDF;外汇管理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12-0031-06
中图分类号:F830.72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和人民币国际化趋势的逐渐显现,人民币汇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备受相关各方关注。与此同时,境外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影响力的扩大,引起了部分人士对我国人民币汇率定价权旁落的担忧。为此,本文首先将分别分析境内外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制度安排及发展状况,并比较其异同,进而探讨境内外市场之间的联动性,最后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境外人民币汇率衍生品市场发展状况
目前,境外人民币汇率衍生品市场均属于NDF交易,其存在的原因在于人民币的不可自由兑换以及相应的外汇管制。对投资者而言,人民币NDF具备以下优点:无本金交割,可避免动用大笔资金,降低交割风险和费用;减少了开立本地账户的成本;在免受中国政府管制的情况下,为在中国的投资提供方便有效的避险工具。
(一)人民币NDF柜台交易市场
1996年6月,新加坡首先推出了人民币NDF,成为人民币NDF柜台交易(OTC)市场的发端。此后,我国香港、台湾,以及伦敦和纽约等地相继推出了人民币NDF交易。目前,人民币NDF是亚洲六种主要NDF之一,市场主要分布在新加坡和香港。
1 市场主体。
人民币NDF市场需求方根据交易目的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套期保值者,主要是跨国公司;二是投机者,主要是对冲基金,它们希望能籍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而获利。银行在人民币NDF市场上扮演双重角色。一方面,它们充当做市商,是公司或对冲基金的交易对手,可视为供给方;另一方面,它们同时也提供部分市场需求,即需要通过交易来调节和管理自己的头寸。银行对人民币NDF交易设置了一定的限制。例如,香港人民币NDF的门槛原为50万美元,但自2005年11月9日起,首批11家香港银行面向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推出零售人民币NDF产品,最低入场门槛为1万美元。
2 市场规模。
人民币NDF只是亚洲NDF市场中的一个交易品种。由于属于OTC市场,在金融机构间直接询价成交,没有相关系统,也很少通过经纪商,对于其交易规模难有精确的统计数据。2004年“新兴市场交易协会(the Trade Association for the Emerging Mar-kets,EMTA)”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003年人民币NDF市场总交易规模约为679亿美元,占全球NDF市场的7%左右。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随着在岸现货市场波动趋向加剧,NDF市场交易规模一度有所放大,2006年平均日交易量达10亿美元左右,但自国家外汇局限制大陆地区机构参与NDF市场后,又显著下降;2007年人民币NDF日均交易量进一步增至30亿美元左右。
3 定价机制。
人民币NDF价格主要取决于市场对人民币未来价值的预期,波动性较大。理论上NDF价格也是基于利差,但由于NDF是纯粹的市场化交易,而且人民币属于管制货币,所以报价中包含较多的非价值因素,投机、情绪对报价的影响大于理论价值。
4 交易品种。
分合约期限看,人民币NDF合约期限最短为一周,最长可达十年,但以一年期以内合约居多。不同市场参与者对合约期限的偏好有所差异,其中套期保值者以三月期合约为主,而投机者合约期限多在1年内。分币种看,由于NDF采用柜台交易(OTC)方式,理论上任何一种可兑换货币均可作为交易标的,只要交易双方同意即可。但实际中,人民币对美元合约占绝对主导地位。此外,根据人民币NDF本身的原理,市场还推出了NDS(Non-Deliverable Swap)、NDO(Non-Deliverable Option)等品种,同时推出了许多基于人民币NDF的结构性金融产品。
(二)人民币NDF交易所市场
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CME)于2006年8月推出了人民币期货和期权产品,分币种看,包括对美元、欧元和日元三个品种。事实上,CME人民币期货相当于在交易所内交易的标准化NDF产品。最初做市商有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两家,但前者在2007年2月因交易较为清淡宣布退出。与OTC市场相比,CME人民币衍生产品有其显著的优势。一是公开、公平和匿名的交易环境;二是交易通过CME电子交易平台GLOBEX进行,每天24小时可供全球访问;三是费用标准公开,买卖点差较低;四是采用中央清算(centraI clearing)方式,交易者因此基本无需担心对手风险(counterparty risk)。
但是,CME人民币衍生产品也有其局限:一是交易规模偏小,每月交易量很小,多则2亿美元,少则不足千万美元,远低于境外NDF和国内市场;此外,交易还缺乏连续性,部分交易日甚至没有交易发生。二是交易品种发展不均衡,几乎所有交易都是人民币对美元期货交易,2007年全年仅人民币/美元的期货合约有成交,主要为3个月以内短期合约;其他币种产品及期权产品交易基本没有发生。导致这种情况的部分原因在于CME对交易规模和交割日期有较大限制,无论是套期保值者还是投机者为追求交易的灵活性,因此都倾向于OTC市场。
二、境内人民币汇率衍生品市场发展状况
目前,我国境内的汇率衍生品市场分为两部分:一是银行间市场,市场主体包括外汇指定银行、有交易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企业;二是零售市场,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远期人民币结售汇业务,以及银行代客理财所开发的外汇衍生产品。2005年7月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之前,我国境内汇率衍生产品交易以零售市场为主。
(一)银行间市场的人民币汇率衍生品
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我国加快了推进人民币衍生产品业务的步伐,无论是在交易品种引进方面还是在市场制度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见表1)。
1 市场主体。
根据现有规定,各类机构只有在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批准后,才有资格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人民币汇率衍生品交易。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披露的数据显示,目前有资格的交易主体共有262家,其中,中资和外资机构各占一半,如图1。
2 市场规模。
人民币远期交易在银行间市场推出以来,与境外NDF市场相比成交量一直偏小,2007年和2008年成交额分别约为224亿美元和180亿美元,日均分别约为1亿美元和0.8亿美元。出现上述情况,需求方面原因,一是“实需原则”限制,即企业需要证明其衍生品交易是为了对冲经常项目下因贸易而发生的外汇收支,或是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本项目收支;二是汇改以来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较为有限,导致企业缺乏通过衍生品来管理汇率风险的动机;三是大多数企业对汇率衍生品缺乏了解,也欠缺相关操作经验。供给方面原因在于,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金融机构每天持有的美元头寸必须大于零,但同时有一个上限;这意味着银行既不能卖空美元,也不能持有很大的头寸,从而给衍生品交易施加了很大限制(见表2)。但另一方面,银行间市场掉期交易发展较快。2007年和2008年的成交规模分别约为3150亿美元和4350亿美元,日均分别为15亿美元和20亿美元(见表2)。
3 定价机制。
从理论上讲,远期结售汇汇价主要按照利率平价理论进行计算,即:
远期汇率=即期汇率+(本币拆借利率-外币拆借利率)×期限(E-1)
然而,在目前的国内外汇市场上,远期价格并不反映利率平价。目前各银行的远期定价主要参考境外NDF价格,由于当前人民币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国际市场对人民币的升值预期仍较高,1年期NDF的价格较低,而汇改后人民币升值幅度有限且节奏较慢,企业对人民币升值幅度的预期收窄,导致银行远期结售汇的价格与客户的心理预期差距较大,供求价格难以一致,市场成交困难,远期结汇价格不理想,远期结汇成本太高,达不到保值的目的。
必须强调的是,远期市场可以通过市场情绪溢出、利率平价条件和净敞口头寸要求等影响即期汇率。抛补利率平价连接了即期和远期汇率,远期汇率的变化会影响特定利差下的即期汇率。当银行向公司客户购买美元,导致其在远期市场持有的美元超过批准的上限时,净敞口头寸的要求将银行被迫在即期市场售出美元。
4 交易品种。
目前,境内人民币汇率衍生产品仅远期和掉期两种。分币种看,包括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港元和英镑五种,其中对美元交易据估计占95%左右,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分期限看,包括1周、1个月、2个月、3个月、9个月、1年和3年期等品种,其中一年期以内的产品交易较为活跃。
(二)零售市场:外汇指定银行远期和掉期业务
我国人民币汇率衍生产品零售市场始于1997年中国银行开办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截至2008年三季度,获得经营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增加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银行。境内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都可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但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外汇收支必须符合“真实需求原则”,即市场参与者必须提供进出口贸易或其他保值背景的证明文件。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之后,央行于同年8月10日《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取消交易期限的限制,允许由银行自行确定交易期限和展期的次数。同时,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全面扩大远期结售汇银行范围,银行只要具有即期结售汇业务和衍生产品交易资格,备案后均可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中国汇率衍生产品中开办得最早,使用得最多的产品。但长期以来与即期结售汇交易量相比,成交量还很小,平均不足即期市场的5%;但自人民银行宣布2007年5月21日起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由3%。扩大至5%以来,远期履约占即期结售汇比重逐渐上升;2008年以来,随着人民币单边升值的预期减弱,远期结售汇规模有所扩大,特别是在下半年,远期履约占结售汇比重已上升至10%左右(见图2)。
掉期业务方面,由于单笔掉期可以分拆成一笔即期交易和一笔远期交易,并且掉期的期限规定与企业收汇或付汇时间的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矛盾,因而与远期业务相比,实际中企业这方面的需求较低。
(三)商业银行代客理财业务中包含的汇率衍生产品
这部分汇率衍生产品主要发生在商业银行与其客户之间形成的外汇零售市场上,多为外币之间的衍生品。由于国内没有相应的市场,这些交易大多是银行利用国际外汇市场进行的。
早在1993年,中国银行就针对个人外汇资产,率先推出了“外汇宝”交易。随后,中行又在上海率先推出了个人外汇期权产品“两得宝”和“期权宝”。提供外汇交易产品的银行也从最早的中行一家扩大到交行、工行、建行、农行、招行等其他中资银行,产品包括外汇期权和个人远期外汇等。银行针对企业推出的相关业务包括代客外汇买卖、代客理财业务和外汇风险管理业务。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调查,目前全国具有外汇买卖业务权限的金融机构超过260家,实际经营外汇买卖业务的有240多家。
银行对客户提供的外汇衍生产品品种多样,发展速度很快。据统计,12家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共提供了百余种外汇储存产品。这些外汇产品大多属于传统的简单产品,具有以下特征:均为保本类产品;固定收益;以中短期1到3年的期限为主。
此外,在中国缺乏人民币与外币间避险工具、而人民币与美元的比价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外币之间的衍生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为市场主体提供回避非美元主要货币的汇率风险的职能。但随着汇率体制的改革,人民币与美元的波动会加大,需要开发人民币与非美元货币的衍生产品来规避汇率风险。
三、境内外人民币汇率衍生品市场比较及联动性分析
(一)境内外市场联动渠道
从现实情况看,境内外人民币汇率衍生品市场主要通过两个渠道来相互影响:
一是套利行为。由于境内外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具体而言,NDF市场的远期汇率一直隐含更高的人民币升值(即NDF市场美元价格低于在岸市场),因此,理论上讲,投资者在NDF市场买入美元、卖出人民币,同时在在岸市场卖出美元、买人人民币即可获利。这种套利交易可提高NDF市场的美元价格,但会增加在岸远期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实际中,我国境内经济主体一度可以通过部分外汇指定银行参与境外NDF交易,从而进行套利操作,但2006年10月外汇管理局发文明确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境外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因此,目前境内企业除非拥有具有从事衍生品交易资格的海外分支机构,否则从事这种套利交易基本上不可能。再者,我国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规定不允许存在负头寸,这也对境内外套利交易构成了很大限制。
二是市场预期。如前所述,境内外人民币汇率衍生产品在定价方面均存在缺陷,难以成为基准。一方面,NDF市场合同反映的是协议远期汇率与结算日实际即期汇率的差异,且无需持有人民币,故其定价不一定反映金融基本面(如人民币和美元利差);另
一方面,在岸远期工具尽管是可交割的,以协议货币的全额本金进行结算,故其贴水/升水可以根据国内外资产的回报率确定,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资本管制和不完善的利率结构的限制。因此,实际中交易各方在作出价格预期时往往同时参照两个市场,这使得境内外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产生联动。
在套利行为实际上不可行,境内外市场联动主要依赖市场预期的情况下,有专家和学者从国家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担心人民币汇率在定价方面会被境外市场主导;CME推出人民币期货和期权之后,这种忧虑似乎有加剧之势。下文将从定价的有效性和联动性两个角度,对此予以回答。
(二)境内外市场定价有效性实证分析
理论上讲,若远期市场定价有效,则其应是合约到期日即期市场汇价的无偏和有效估计。据此,我们可以利用方差分析对境内外人民币衍生品市场定价的有效性进行比较,具体思路为:计算境内远期市场、境外NDF柜台交易市场和CME人民币期货的日收盘价与合约到期日即期市场汇率之间的价差,价差的均值越小说明远期价格对到期日即期价格的拟合程度越高,定价的准确性越高;价差的标准差越小说明定价的波动性越低,远期价格对到期日价格的反映越稳定;在市场充分有效的情况下,价差的均值应趋向于零。
样本方面,我们慎重选取2006年8月29日至2008年6月30日境内远期市场、境外NDF柜台交易市场和CME市场人民币对美元3月期合约收盘价;若某一交易日三者中有任何一者无报价则予以剔除,这样得398个观测值。方差分析结果如下表。
由表3可见,三个市场价差的标准差较为接近,其中境内DF市场最小,说明在价格稳定性方面,三者差别不大。但同时,境外NDF柜台交易市场价差的均值远小于其他两者,说明它更准确地反映了人民币汇率的走势。其原因是,这部分市场形成较早,参与者最为广泛,市场开放度和自由度高,对信息的反映较为灵敏。对比之下,CME市场参与者稀少,交易缺乏连续性,因而价格的稳定性和准确性最差。
(三)境内外市场联动性实证分析
关于人民币NDF,Hung-Gay、Fung等(2004)最早进行了定量研究,他们采用升贴水的大小度量折价程度,分析表明在2002年11月13日以后人民币NDF是折价的,人民币面临巨大的升值压力。在国内,任兆章、宁忠忠(2005)通过对人民币汇率预期与人民币NDF汇率的实证研究发现,人民币NDF汇率能较好地反映国际金融市场对人民币汇率的预期,且此类预期与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即人民币NDF汇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币汇率的真实价值。潘成夫(2006)对外汇黑市与NDF市场的人民币汇率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NDF市场与外汇黑市一定程度上仍是分割的不同市场,二者短期内的联动关系并不是非常密切。但上述研究的缺陷在于,其采用数据主要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之前,并且没有触及境内外市场在人民币汇率定价中谁占主导的问题。对此,本文拟采用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的方法,试图予以回答。
1 数据说明。
本文选取2006年8月29日至2008年6月30日境内远期市场和境外NDF柜台交易市场人民币对美元1月、3月和12月期合约收盘价,数据均来源自Bloomberg。期间若一方无交易则予以剔除,这样两个时间序列共有446个观测值。由于CME人民币衍生品交易不连续,交易规模小,价格波动性大,故排除出分析范围。计量分析软件为Eviews 5.0。
2 单位根检验。
用DFW表示境内人民币对美元远期报价,NDF表示境外人民币对美元NDF报价(0TC市场)。为验证序列是否平稳,首先用扩展迪基一富勒检验(Aug―merited Dickey-Fuller Test)分别对上述两个时间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检验结果(见表4)可以看出,各个期限下的DFW和NDF序列水平检验的t统计量均大于10%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因而不能拒绝存在单位根的零假设,表明两个序列是非平稳的。但是,各个期限下两个序列的一阶差分检验t统计量均小于1%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这表明可以在99%的置信水平下拒绝存在单位根的零假设,认为二者的一阶差分序列是平稳的。因此,可以对一阶差分后的平稳序列进行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
3 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
用DDFW和DNDF分别表示对DFW和NDF进行一阶差分处理后的平稳序列。根据AIC和SC信息量取值最小的原则确定滞后阶数为2,然后对DDFW和DNDF进行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
由上表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对1月期和12月期合约而言,在1%显著水平下,境外NDF价格是同期限境内远期价格的Granger成因,而反之则不成立。对3月期合约而言,在5%显著水平下,境内人民币远期价格和境外NDF价格互为Granger成因;但在1%显著水平下,境外NDF价格是境内远期价格的Granger成因,而反之则不成立。这表明,在境内外市场的相互影响中,境外NDF上起主导作用,境内市场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分析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境外NDF产品尽管在市场广度和深度方面占有优势,对信息反应较为灵敏,但也存在制度上的局限,例如其到期结算仍以我国境内公布的中间价为依据,且结算只能用外币等;另一方面,境内人民币汇率衍生品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改革不断推进和银行间市场的逐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日益市场化,影响力也相应不断扩大。
四、发展我国人民币汇率衍生产品市场的思考与建议
境内汇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长期滞后于涉外经济,不能满足境内居民套期保值和投资的合理需要,这是境外人民币NDF交易扩大的根本原因。要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应多管齐下,继续推进相关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利于境内人民币汇率衍生品市场影响力的扩大和提高。
(一)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制度,开发外汇交易零售市场
第一,进一步完善经常项目管理。允许国内各企业在外汇指定银行设立贸易现汇账户,账户内外汇可以用于进口支付、临时结汇、进入外汇市场,或进行外汇远期买卖、期权交易等规避汇率风险的操作。
第二,放宽商业银行对企业提供交易的外汇保值产品限制。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办人民币/外币远期交易和人民币/外币掉期交易,并可尝试开展人民币/外币期权交易。
第三,改进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周转管理。根据外汇供求关系和市场发展的需要,逐步扩大银行持有外汇头寸浮动区间,提高商业银行根据市场供求和汇率预期自主持有外汇头寸的决定权。对于准备承担做市义务的商业银行,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使用自有外汇头寸参与交易,将风险从主要由中央银行承担转变为所有市场参与者分担。
(二)进一步加强市场基础建设,发展银行间外汇市场
第一,继续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消除银行存贷款市场、债券市场、银行间货币市场的分割状态,实现各利率产品定价市场化,促进货币市场形成市场化的各期限的基准利率体系,为远期汇率合理定价创造条件。
第二,增加交易主体。增加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入场,并允许各外汇指定银行分行直接入市交易,并将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纳入市场,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开展公平的市场竞争。
第三,加快推进外汇市场改革与发展,完善外汇远期市场发展基础。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需要流动性充足的即期市场做支撑,应完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促进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的充分竞争,形成即期外汇市场合理的市场化人民币汇率;丰富外汇市场交易品种,尽快推出外汇期货、期权等品种,减少市场需求的外流。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
近年来,全球金融衍生市场发展很快,衍生产品交易量已经远远超过基础证券市场。因其在对冲风险、发现价格、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和增强流动性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还刚刚起步,目前推出的品种中,利率衍生品包括债券远期和利率掉期,汇率衍生品有外汇远期和货币掉期。国内衍生品运行一年多来,各品种的成交量逐步增加,市场成员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强,其作用也在迅速扩大。当然,受多方因素影响,现存问题也很多。比如债券远期,在很大程度上还仅仅是一种融资工具或者说持有的手段。而利率掉期的进一步发展,则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参与者同质性强、基准利率体系尚不完善、掉期空间相对狭窄、对冲掉期组合的机制和渠道不畅通、掉期成本过高等因素。在汇率衍生品市场,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规模很小,仅及境外市场的十分之一,虽说在定价权的争夺上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但终因力量对比悬殊,还难以说掌控着主动权。货币掉期方面,货币当局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交易有所增加,而商业机构之间的交易规模则有限。总体看来,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真正发展壮大的路途尚远。鉴于其自身所具有的深远意义与重要影响,如何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是各方普遍关心的问题。
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新动向
国际清算银行(BIS)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6月末,全球场外衍生合约名义存量达369.9万亿美元,较2005年底增长24%。其中,利率衍生品规模最大,为262.3万亿美元,占比70%;外汇衍生品次之,为38.1万亿美元,占比10.2%;排名第三的是信用违约掉期(CDSs),规模20.4万亿美元;股票联结和商品衍生品规模分别为6.8万亿美元和6.4万亿美元,分列第四和第五(见图1)。
从增长速度看,信用违约掉期增幅最大,名义余额增长了46%;利率衍生品次之,增幅24%;汇率衍生品增长了22%,排名第三;股票和商品衍生品合约则分别增长了17%和18%,分列第四和第五。比较而言,按照目前的发展势头,CDSs的规模极有可能在未来几年内取代外汇衍生品,在场外衍生品市场中占据第二把交椅(见图2)。
从品种看,利率衍生品中掉期比重最大,为207.3万亿美元,占比79%;汇率衍生品中则是远期最多,规模为19.4万亿美元,占比50.9%。比较其期限结构,利率衍生品期限较为均衡,1年以内、1~5年和5年以上的规模分别为90.6万亿元、101.8万亿元和69.9万亿元,占比分别为34.5%、38.8%和26.7%;汇率衍生品则是1年期以内的品种占据绝对优势,为29.6万亿美元,占比77.6%。
总体来看,近年来全球持续的有节制的加息以及外汇市场的频繁波动,是造成利率衍生品和汇率衍生品加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全球利率的变化和外汇市场的波动性,未来仍会较大,基于此,对利率和外汇衍生品的需求将日益增多。从中国的情况看,国际收支的不平衡、本币与外汇市场流动性的变化、汇率制度改革的特殊性、货币政策作用的发挥及其限制条件、与全球经济和金融的日益融合等因素,将导致对利率与外汇衍生品的需求越来越多。所以,加快利率与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势在必行。
结构性问题制约债券远期市场发展
中国的债券远期交易市场始于2005年6月15日,并于当年实现交易规模354亿元。2006年,成交量有所扩大,达到658亿元。当然,运行中也发现很多问题,比如债券远期交易的真实性差,参考意义有限,与避险功能相比,其融资功能反而更强,多少有些偏离其原本的作用。究其根源,结构性问题是主因。
交易规模与品种结构
2006年,债券远期交易的规模较2005年增长的幅度高达271.3%。如果扣除2005年实际交易天数仅占2006年一半的因素,则交易量的增加远未如此显著。就交易的品种分布而言,7天品种增幅最大,为863%,21天品种次之,为626%,1年期品种与14天品种分列第三、第四,增幅分别为348%和132%。2005年远期交易品种为11个,至2006年减少至8个,而且交易呈现出向两端即1年期品种和21天以内品种集中的特点(见表1)。
交易者结构
债券远期交易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三类。2006年,这三类机构的交易量合计为1293亿元,占整个市场的比重高达98%(见表2)。
作为交易标的的券种结构
债券远期交易的主力券种为国债,2006年交易量318亿元,占比48%;短期融资券交易量163亿元,占比25%;排名第三的为央行票据,规模126亿元,占比19%;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分别排在第四和第五,交易量分别为40亿元和12亿元。虽然国债的远期交易量仍然排名第一,但因短期融资券和央行票据的异军突起,对国债所做的远期交易所占的比重较2005年的74%却已大大下降了,这实际上体现了2006年远期交易券种短期化的特点。
现存的问题
债券远期交易推出至今已有一年半时间。虽然交易量在增加,投资者结构更加丰富、均衡,交易券种分布也较前广泛,但透过实际的交易内容看,仍有相当多的问题存在。
远期交易名实不完全相符。投资人参与远期交易,其首要目的是规避利率风险。但现实的情况是,相当多数量的远期交易实际上被用作短期融资的工具:因临时头寸不足,投资机构委托第三方持有,待资金到位后再行购入。市场上融通资金的方式有很多,但远期交易因具备一定便利,所以被广泛加以利用,扭曲了其原本的功能。
远期交易定价异常,难以发挥价格发现功能,也无助于利率市场化目标的实现。债券远期交易经常出现异常定价的情况。以2006年1月11日的一笔交易为例,在市场相对平稳的条件下,存续期仅2.44年的010005国债的收益率意外大幅提升,在短短7天时间里,竟然由1.85%升至3.7%。这笔交易相当离谱,而类似离谱的交易并不少见,凸现出藉远期交易进行价格发现的现实窘境。
远期交易稳定性非常差,突出表现在成交量的变化上。比如,2006年全年债券远期交易量为659亿元,但在当年1月11日一天,交易量竟高达259亿元,占全年交易量的比重超过30%,且价格远远偏离市场的真实交易水平。这种结果根本无法引领市场预期,表明市场还相当稚嫩,离真正的成熟相距甚远。
上述问题远非短期内所能改变。债券市场流动性不足,品种结构不够均衡、合理,参与机构的交易方式单调,投资人避险意识偏弱,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在相当程度上都是导致问题产生的根源。
利率互换功能渐显
中国的利率互换试点始于2006年2月9日。利率互换只相互交换利息支付条件,其本金的载体可以是债券,也可以是银行贷款。笔者看来,利率互换名义上交换的是利息支付条件,但实际上交换的是不同的利率预期和比较优势。试点当年,成交金额达到340亿元,一批机构通过远期和互换达到了避险的目的,几家主要的报价机构也经受了考验和锻炼,并初步形成了中国的人民币互换利率曲线。当然,也存在诸如缺乏差异性需求,对冲掉期组合的机制和渠道不畅通等一系列问题。以当前的情况看,利率互换的重要性远在其他利率衍生品之上,从2007年一季度交易规模的迅速增长和品种的日见丰富看,其在价格发现和对冲风险等方面的功能在逐渐增强,需要引起充分的重视。
参考利率选择
目前,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浮动端的参考利率主要有两种类型,即7天回购利率(R007)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2006年,整个市场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量合计340亿元,其中,以7天回购利率为参考利率的部分184亿元,占比54.1%,以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参考利率的141亿元,占比41.5%,二者处于相对均衡的状态,由此可见市场对于这两种参考利率均有需求。
交易期限分布
从期限分布看,2006年共有11个品种的利率互换有交易,其中,成交量最大的为5年期品种,规模148亿元,占市场总量的43.6%;3年期品种成交量67.8亿元,占比20%;10年期品种排名第三,规模55亿元,占比16%;1年期品种排名第四,成交量28.8亿元,占比8%。总体来说,3年、5年和10年三个品种成交量占整个市场的比重高达80%,充分体现出互换交易的长期化特点(见图3)。
利率掉期曲线变化
掉期利率曲线自2006年5月开始,渐具参照性。掉期利率曲线较好地反映了当年的利率预期变化,并与债券现货市场“两起两落”的震荡走势特点相吻合:掉期利率8月份之前先是大幅提升,随后回落,长端回落幅度大于短端;至11月份,又开始上升,短端上升幅度大于长端(见图4)。
从各品种掉期利率全年的走势,也能够大致反映现货利率期限结构的水平位置、弯曲度和倾斜度的动态变化。比如在掉期市场,2006年短期利率上升幅度最大,与长期利率的期限差大大缩小,长期掉期利率走平,短期掉期利率提高,二者之间的利差由年初的110个BP下降至年底的51.5个BP,显示出水平位置大幅提高,而倾斜度则显著缩小(见图5)。
现存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利率掉期逐渐被市场所关注,掉期利率曲线已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利率预期,并与债券现货市场走势相吻合。当然,问题也很多,突出的包括相当多机构受准入限制,难以参与,导致利率互换推出后,市场成交还不够活跃;成交的期限结构不平衡,5年期产品占据绝对份额;因缺少对冲机制,少数报价机构在对冲其掉期组合上较为吃力,并导致掉期成本过高;等等。这体现出对于新的衍生工具,各方有一个熟悉、准备和适应的过程,同时也表明,进一步推进利率互换市场的发展,尚有很多工作要做。
扩大市场需求,增加差异性。根据现行规定,可以开展互换的是两类主体,即获得衍生产品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和其存贷款客户。迄今为止,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备案的机构有52家,其中48家为银行,4家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而数量众多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其他类别机构均被排除在外。参与主体受限,有利于在互换业务开展初期控制风险。但因参与机构的比较优势与资产配置同质性强,且缺少不同预期,导致互换市场在发展初期,流动性会受到影响,对冲功能也难以有效发挥。
解决掉期成本过高问题。通过目前几家利率互换的主要报价机构的努力,掉期利率在市场上形成了一定的参照基准,但因条件限制,报价还相对保守,导致掉期成本过高。比如,有企业希望通过利率互换将其浮动利率债务成本固化,但按照现行互换报价,企业向报价行支付的固定成本,远远高于其直接发行固定利率债券所应支付的利息,导致掉期价值为零。掉期交易缺少空间,直接限制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交易。长此以往,在有价值的若干领域,难免会出现有价无市的尴尬局面。
改变债券现货收益率曲线基准缺失问题。利率互换的定价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债券现货的定价实现的。由于市场分割,基准债券流动性偏弱,且多种交易方式混杂,目前还没有形成一条市场成员能够普遍接受的完整、权威的现货基准收益率曲线。基准的缺失,对于互换交易的定价形成制约。
解决互换交易浮动端的利率基准问题。作为浮动产品基准之一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管制利率,且少有变化,与市场利率有时会有较大偏差。成交量最大的隔夜回购利率和7天回购利率市场参照性虽强,但期限相对较短,与利率互换的期限很难搭配。新的货币市场基准利率SHIBOR系报价利率推出时间尚短,被市场认识与普遍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各类基准均有短长,往往对应着不同的掉期标的,但基准过多,也会造成一定混乱。所以,尽快建立起参照性强的基准利率体系显得非常重要。
逐渐开发新的掉期形式。目前利率互换的形式仅限于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互换,对于不同基准的浮动利率之间的互换并未涉及。固定与浮动利率的互换其价值固然很大,但如前所述的浮动端基准分散,以及固定产品与浮动产品经常走势趋同的现状,客观上对浮动对浮动的互换方式提出需求。在条件具备时,此掉期方式也可适时推出。
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突出的包括利率互换主协议缺失、交易系统的设计与使用以及会计处理等几个方面。利率互换主协议的缺失,因不利于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于交易会产生一定制约。互换交易目前还不能利用全国银行间同业中心的交易系统,虽体现出一定的前瞻性,但影响交易的渠道和交易的便利。另外,对于互换交易的会计处理,也需要完善。
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市场;金融创新
金融衍生品是上世纪80年代金融浪潮中兴起的一种金融创新,它的迅速发展使之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重要的交易品种。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市场的进一步开放,金融业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开放程度,我国的金融机构随着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面临更加严峻的金融风险。金融衍生品的高风险性是金融市场变得更加脆弱。在竞争压力和风险增加的基础上,促进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发展的必然选择。
1.金融衍生品
金融衍生品的概念和特征。金融衍生品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从字面看,可以理解为,金融衍生品就是在如银行信贷、债券、股票等基础性金融产品的前提存下衍生出来的新的金融产品,主要包括远期外币或人民币外汇交易、期货交易和外币掉价交易等。无论那一种金融衍生品,都具有以下特征:
虚拟性。金融衍生品的本事是没有价值的,它只是一种获得收益的凭证,它的价值由标的的资产价格决定,具有相对独立性。
杠杆性。保证金制度是金融衍生品交易共同采用的制度。金融衍生品市场在交易中,双方都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后可以进行交易。所以这种交易具有杠杆效应。保证金和多少和杠杆效应成反比,而风险和杠杆效应成正比。
风险性。由于其高杠杆性是风险集中。衍生品的虚拟性和未来的不可预知性使它的风险性增强。
契约性。金融衍生品是双方对未来交易的约定,该合约对交易者的未来权利和义务有明确性,并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历史。我国的金融衍生品起步较晚,真正开始发展是从1992年上海推出的外汇期货开始。此后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上先后出现了国债期货、股指期货等交易种类。20世纪末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达到疯狂程度。但由于畸形的市场发展造成了1995年的327国债期货事件,我国爆发了第一个金融地震。
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提高,我国金融衍生品又有了新的发展契机。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于2005年初步建立起来。到2009年,我国期货市场成交金额接近百万亿,金融衍生品交易发展迅速。
2.我国金融衍生品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衍生品自身固有缺陷。我国金融衍生品品种不足:国的金融衍生品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体现在衍生品品种不足上。特别是和国家金融衍生品丰富多样的种类相比,更显得品种少,同质性高。
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品包括期货、汇率、股票期权、利率远期合约等等。我国国内金融市场的品种和数量不多。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只有可转换债券和权证两种金融衍生品。品种不足阻碍了我国金融衍生品的;领域扩展和投资规模扩大。人民币衍生市场不够活跃,衍生品的参与者不够广泛,制约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我国金融衍生品在设计方面存在缺陷:金融衍生品在设计上的不合理导致了在实际应用中出现了多种产品但没有转移风险反而使风险扩大的情况。这是由于金融衍生品的特点决定的。我国金融衍生品在金融市场的同质性较高也是由于产品设计不合理造成的。以外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相比较,我国为客户定做的衍生品在设计水平上有很大差距。国内各个金融机构推出的产品也具有高同质性。产品设计的不合理是由于我国缺乏金融创新的能力,缺乏自主研发能力。
金融衍生品监管方面存在缺陷:衍生品的监管主体分散。理论上说,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应该是由政府、行业协会和交易所三者共同建立的三级监管系统。但是我国由于刚开始设立衍生品市场时就没有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所以知道现在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监管体系。各个金融机构都从自身较大出发对金融衍生品进行管理,监管主体的分散性导致了政策方法的不协调、不稳定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法律是监督的基础。目前我国在金融衍生品上的立法相对滞后。首先,从发展历史来看,目前与金融衍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是各个监管机构根据具体的金融衍生品制定的,缺乏统一的监管法规来进行完善。金融衍生品的跨领域性风险使得在出现具体问题使缺乏对应的法律保障。其次,在目前存在的法律法规中,限制性条文居多,鼓励性法律教教,虽然这些限制性法令在防止金融风险的扩大蔓延有积极作用,但是也制约了衍生品市场的扩大和发展。
金融衍生品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市场均衡价格缺失:我国的金融市场目前还刍议初级阶段。大多是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和市场均衡价格相差很大。金融衍生品的价格与基础性金融产品的价格有密切联系、我国对金融价格和外汇管制很严,所以国家政策很大程度上主导了金融衍生品的价格。而且人民币在目前资本项目下无法实现自由兑换,导致了衍生品的价格不是有市场控制的价格。两者之间的差价成为投机者的争夺关键,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风险。
信息披露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对于参与者来说,准确的信息是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因此,金融市场必须具备一个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我国现在的信息披露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不能够真实地反映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情况。所以无法使投资者对市场做出理性的判断和预期,对我国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发展起了负面作用。而且,信息的透明和公开可以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如果错误的信息导致对预期的错误判断会导致严重的损失甚至危害到国家的金融体系。
在离岸人民币市场,目前多家境外交易所相继推出人民币期货产品,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等6家交易所已经推出了人民币外汇期货,此外洲际交易所(ICE)、台湾期货交易所、莫斯科交易所等也在积极准备推出人民币期货产品。2014年全年,美元兑离岸人民币(USD/CNH)期货全市场总计成交232万手,成交额为232亿美元,截至12月31日,全市场持仓约1.3万手,持仓额13亿美元。从成交量来看,香港交易所2014年的市场份额居于首位(57%),其次为新加坡(41%),CME第三(2%),从持仓量来看,香港市场的优势更加明显(77%)。目前,离岸人民币外汇期货市场交易总量和持仓总量已初具规模,考虑到境外各大交易所纷纷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产品,未来离岸人民币外汇期货市场流动性和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从而对我国人民币汇率定价构成重大影响,对我国的金融稳定性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此背景下,加快国内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上市更多金融期货产品,对于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谋取有利的国际竞争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看来,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较境外成熟市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境内的金融衍生品品种过少,无法满足投资者日渐增多的多样性风险管理需求。纵观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历史,国际一流的交易所都上市了门类丰富、品种多样的衍生品。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是境内场内的金融衍生品的数量还非常有限,只有沪深300股指期货和5年期国债期货,市场深度也有待进一步提升,与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地位极不相称,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是境内衍生品市场的开放程度低。境外市场对A股衍生品的需求很大,目前本土市场除QFII外,境外投资者还没有其他的参与途径,即使是QFII,其交易量的市场份额也很低。
三是规则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境内市场起步晚、基础薄弱,很多规则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相去甚远,为积极应对海外交易所的竞争,充分发挥金融期货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作用,需要不断优化制度规则体系,持续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综上所述,境内产品少、基础薄弱与境外需求大、竞争激烈形成了鲜明的矛盾,这给境内市场流动性“外流”构成了巨大压力,本土定价权也有旁落的风险。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首先,放松审批管制,加快本土市场产品上市的步伐。通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放松管制,加快境内市场股指类、利率类和外汇类产品的上市步伐,不仅可以满足市场参与者多样性的避险需求,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发展,同时有利于增强我国经济的抗风险能力,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人民币期货;人民币NDF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4-0000-03
一、引言
衍生金融工具是由现代经济活动需要创造出的新型金融产品,是指其价值依赖于其他金融资产(称作“标的物”)的一类金融产品。最主要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期货合约、远期合约、期权合约和互换合约,除此之外,还有大量在这四种工具基础上产生的复杂衍生工具。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衍生金融工具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中国作为世界上最为重要的经济体之一,与衍生金融工具的联系也是越来越紧密。其中有一类衍生金融工具,是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市场上市,以中国资产作为其标的物,这类金融工具的数量虽然不多,但却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本文就试图通过对芝加哥交易所的人民币期货的解读,来分析这些影响。
二、CME人民币期货
2006年8月28日,芝加哥交易所(CME)正式推出人民币期货和期货期权。CME的人民币期货产品包括对美元、日元、欧元三种。每周交易时间为美国中部时间周日下午5:00至周五下午4:00,每天下午5:00开市,次日下午4:00休市,交易23个小时。由于时差和美国实行夏时制,换算为北京时间,每周交易从周一持续到周六,夏季为上午6:00至次日上午5:00,冬季为上午7:00至次日上午6:00。任何时点上可供交易的合约为将于未来连续13个日历月份以及此后的2个季度周期月份到期的15份合约。
合约规模:100万人民币。属于金额较大的合约,可见CME人民币期货所针对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机构投资者。
报价方式:与其他货币期货一样,人民币期货采取一单位人民币折合多少美元的报价方式,如$0.12536/RMB。
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月中第3个周三的倒数第2个营业日。
最小价格波幅:$0.00001/RMB。每份合约最小价格波幅为10美元。
交割方式:现金交割。交割当天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合约最后交易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公布的汇率进行结算。
每日最大价格波动限制:单向期货交易,每份合约的最大波动限制为±600美元;对套利期货交易而言,每份合约的最大波动限制为±100美元。
头寸限制:持有不同月份到期的期货合约净多头或净空头超过6 000份,必须及时向交易所提供能够说明头寸性质的信息;对于当月到期的期货合约,到期前一周内持有的头寸不得超过2 000份。
三、境外人民币NDF远期交易市场和国内银行间远期市场
当前,经营人民币远期交易品种的市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境外无本金交割市场,包括新加坡、中国香港的远期市场以及芝加哥交易所交易的人民币期货期权等,属于离岸市场,其参与者主要是花旗、汇丰、渣打等国际性金融机构,也包括一些跨国公司;另一类是国内银行间远期市场及柜台远期结售汇市场,参与者主要是境内外金融机构。
境外无本金交割远期市场的产生源于规避外汇管制的需要,为新兴市场国家的货币提供避险工具。交易品种是新兴市场国家货币的无本金交割远期(Non-deliverable Forward,NDF)。本质上无本金交割远期(NDF)是一种远期交易品种,其主要特点是到期无须交割本金,一般以可兑换货币结算差价。人民币NDF市场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香港和新加坡产生,形成初期发展较为缓慢,交易也不活跃。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及以后一段时间,人民币面临巨大的贬值压力,人民币NDF市场进入发展期。近年来,人民币升值呼声此起彼伏,NDF市场的交易日渐活跃,参与者队伍不断扩大,除原有的国际大银行外,还吸引了对冲基金等大量机构投资者。据国际清算银行(BIS)估计,2004年人民币NDF日均成交量已经达5亿美元,在亚洲6种主要NDF中排名第三。
国内远期市场是另一个人民币远期交易市场。1997年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办法》,为推出人民币远期业务扫清了障碍,并提供了必要的监管依据。两个多月后,中国银行成为境内第一家可以开办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试点银行。然而,此后数年内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缓慢。截至2005年初,国内共有7家银行(包括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获准开办此项业务。2005年8月1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推出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品种。作为汇率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银行间外汇市场为银行规避外汇风险提供了必要的工具。银行间外汇市场成立之初交易清淡,但这一市场之后发展迅速,截至2006年8月31日,共有72家中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获准进行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除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外,还包括花旗银行、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等一系列国际知名大银行。但由于过去长期实行相对固定的汇率制度,远期结售汇的业务交易量还是一直很小,2005年全国人民币远期结售汇净额为184亿元。
四、CME交易现状和未来影响分析
目前,CME人民币的期货产品交易并不活跃,交易量远远小于香港、新加坡等地NDF市场,影响力也极为有限,并没有像2006年舆论猜测的对国内人民币定价权产生重大影响。我们认为CME目前发展较缓的原因主要有二:首先,人民币期货作为新兴的货币期货产品,得到市场认可尚需一定时间。其次,人民币仍属于受管制货币,其汇率的价格变动包括了太多非市场因素(如政府干预)的影响,可能会使投机者面临较大的风险。然而,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尽管美国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但凭借CME的丰富经验以及外汇期货这种场内市场的高透明度和高信用度,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这个市场一旦形成,其规模是相当惊人的,中国外汇市场极有可能会受到影响。有分析甚至认为,随着CME推出人民币期货,我国可能已经丧失了推出人民币期货期权的最好时机,人民币汇率定价主导权将来极有可能决定于境外而非境内。对此,我们认为现在作此判断仍为时过早。必须看到,人民币现在还不是完全自由兑换货币,境内和境外市场仍处于分割状态,境内的人民币外汇交易仍占实际外汇供求的绝大部分,在这些交易被允许参加境外人民币衍生产品交易之前,境外人民币衍生市场无论如何都不完整。目前,人民币汇率定价主导权仍主要体现在对即期汇率的控制上,例如,无论是境外人民币NDF还是CME的人民币期货,其使用的清算价格必须依据境内即期汇率确定,可见境内即期市场的影响力目前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但是,人民币汇率定价的主导权旁落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随着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逐步推进,以及CME人民币期货期权交易的逐渐扩大,境外远期汇率对境内即期汇率的影响力将越来越大。由于CME的规模,影响力以及公开性,透明度等特点,兼具较低的交易费用和较低的买卖点差,中央清算方式,流动性等各种优势,CME极有可能逐渐取代香港、新加坡等地的人民币NDF市场,成为境外人民币衍生产品交易的中心。CME的人民币期货和期权交易将能够更加容易地吸引更多的资金:包括目前在新加坡、香港等地的资金,特别是投机性的资金可能在发生某些特定事件的情况下,参与对人民币汇率的投机交易,反过来影响我国政府对人民币汇率的决策判断。一旦CME成为人民币衍生工具交易的中心,将使人民币汇率问题的焦点更加集中,人民币汇率问题将被进一步放大,对汇率预期产生严重影响,并反过来影响进出口和资本流动等实际经济交易。例如,人民币升值预期可能由于CME集中交易而放大,或多或少对即期交易产生影响,如中国进出口商会提前收汇结汇而推迟购汇,以及使资本流动加速流入等等。
五、应对CME策略:加快发展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
人民币汇率定价主导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政府对汇率走势的影响力;二是市场对汇率走势的影响力。目前,我国政府对人民币汇率走势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但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要求人民币汇率必须更多地取决于市场,应以国内实际的外汇供求和合理的预期为基础,而不应决定于不能完整反映市场供求的境外NDF市场或是CME的期货期权市场。人民币汇率走势应该更大程度上决定于国内的实际外汇供求以及对汇率的理性预期,取决于基本经济因素的变化,而不应是境外对人民币汇率的非理性预期或是投机活动。因此,当前更加紧迫的任务是发展和完善境内外汇市场,更好地使境内实际的外汇供求以及汇率预期在市场上得到更好的反映,即使一旦放开资本管制,国内需求不会转求境外的NDF市场或是CME,这才是掌握人民币汇率定价主导权的关键。而通过成熟的外汇衍生品市场可以为稳定我国经济、促进国际经济活动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使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消除因汇率变动对进出动的影响,促进国际贸易发展;通过外汇衍生品市场,债务人可将其全部债务头寸限定在本币范围内,借款人和贷款人可以有效回避汇率风险,从而促进本国居民参与境外融资的活动;对于从事跨国业务的公司而言,外汇衍生品市场在公司管理外汇风险方面也可发挥重要作用;外汇衍生品市场还能拓展投资渠道,这将有利于优化投资组合、改进资产的风险/收益结构。
而且目前我国尚存的资本账户管制并不构成对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实质性制约。从国际经验看,墨西哥、巴西、俄罗斯和印度等国家也都是在对资本项目管制的条件下,建立和发展了外汇衍生产品市场。以巴西为例。尽管巴西实行了资本管制,但巴西商品期货交易所中雷亚尔/美元期货的交易量却超过了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中相同产品的交易量。
更为重要的是,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与资本项目开放之间存在着一种互动关系:在资本流动管制可控的条件下,建立和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可以为资本项目开放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同时,放松对资本项目的管制,也可以进一步推动外汇衍生品市场的深化和广化。
尽管如上所述建立外汇期货市场可以带来一系列好处,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我国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市场正处于发展初期,现阶段外汇交易应以风险防范为主,更加实际的做法是稳步的渐进的建立外汇期货市场,不可操之过急,大致可按照以下的原则逐步操作:一是外汇期货交易的监管应由中央银行负责,可以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中金所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二是对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的市场准入可以采取逐步放宽的做法,以避免出现过度的投机:初期只允许外汇指定银行和少数期货经纪公司之间进行期货交易,委托交易最初也可以只允许大机构。三是交易品种为人民币与外汇之间交易,并以人民币作保证金,从而可以避免外汇期货交易与当前外汇管理规定发生冲突。在外汇管制条件下,可以限制进行外汇与人民币的交割,规定只有在发生实际外汇收付的情况下,才允许进行实际交割,否则只能进行人民币保证金的结算。相关的限制应适时放宽,促使期货交易形成规模。
境内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一旦推出,将能够逐步取代境外NDF市场和CME成为人民币汇率的风向标,从而使人民币远期汇率的形成基础和机制更加合理。这种判断是有事实依据的,例如,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的一个月内,人民银行了关于完善外汇市场和开办掉期业务的两个通知,其后一两周内,境外人民币NDF报价水平逐渐向国内人民币即期汇率靠拢,但由于国内远期结售汇交易并没有因为这两个通知变得活跃,境外NDF市场又重新与即期汇率拉开距离。再如,央行与国内银行首次进行货币掉期交易的消息传入市场后,NDF报价与人民币的即期汇率也立即大幅收窄。显然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国内市场的实际需求有更大的影响力。境内期货交易一旦形成规模,这种影响力将得以更好地体现。
六、结语
除了上面介绍的,目前世界市场上以中国资产为标的的衍生品还有新加坡交易所的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在中国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新华富时25指数期货(以新华富时25指数为标的,该指数包括25支红筹股及H股股票)、香港恒生H股指数期货以及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E)交易的中国指数期货(指数成分股为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等等。可以看出,这类衍生产品还主要集中在股指期货方面,并且数量也不多。这也与中国市场仍在不断完善、不断开放之中有关。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类衍生金融工具还将不断推出,并对我国的经济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将中国经济同世界经济、将中国资本市场与世界资本市场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附录 关于外汇交易中心与CME签订的合作协议
根据2006年3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属的外汇交易中心与CME签订的合作协议,外汇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未来将可以通过外汇交易中心来交易CME全球电子交易平台的汇率与利率产品,而外汇交易中心则作为CME的超级清算会员,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交易便利和清算服务。外汇交易中心与CME的合作仅限于人民币之外的外汇和利率衍生产品的交易,这意味着日后境内的机构通过外汇交易中心来交易CME的产品中,不会包括涉及人民币的各类衍生产品。
所以,CME推出人民币衍生产品主要提供给境外投资者交易的,而外汇交易中心与CME合作的主要目的则是帮助境内银行来买CME的其他汇率和利率衍生产品,并不涉及人民币产品。
根据2006年10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向相关机构下发的《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境内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境外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
所以,境内商业银行还无法交易人民币产品。对于具备CME会员资格的极少数境内商业银行来说,他们至少可以通过其境外分行参与到CME的各类产品交易中,其中可能也会包括人民币的各类产品。
参考文献:
[1]代幼,渝杨莹,.人民币境外NDF汇率、境内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关系的实证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7,(10).
[2]国家外汇管理局省略
[3]潘成夫.境外人民币衍生市场与人民币汇率定价主导权――兼论发展我国外汇期货市场[J].新金融,2006,(12).
[4]丁志杰.人民币衍生品面市美国[J].银行家,2006,(9).
[5]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省略/
[6]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省略/wps/wcm/connect/cffex_dev/CFFEX_CN/SiteArea_ShouYe/PAGE_1Shou_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