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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行业贸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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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行业贸易

第1篇:机电行业贸易范文

关键词:贸易摩擦 行业协会 反倾销 作用

一、 贸易摩擦的概念

国际贸易理论界对“贸易摩擦”并未作专门的定义。综合比较普遍的理解,“贸易摩擦”指各国(地区)之间、各国(地区)相关产业之间、一国(地区)的产业或企业与其它国家(地区)政府之间发生的贸易争端。由于当今国际贸易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因此“贸易摩擦”主要是指发生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领域的国际争端,它反映了世界各国家(地区)在经济贸易发展中的利益冲突.

二、我国贸易摩擦的现状

目前,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出口产品在进口成员方遭受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和贸易壁垒引起的,影响我国出口利益,如其它WTO成员方在对我国企业进行的反倾销调查中滥用非市场经济待遇,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特殊保障措施调查: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已成为WTO成员,其它成员对我国政府的经济贸易政策和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提出的交涉。基本情况如下:

1 贸易摩擦的数量居高不下

我国加入WTO后,针对我的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受到WTO规则的约束,越来越多的成员转而采取WTO规则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据商务部统计,加入WTO前后的2001,2002年,国外对我发起反倾销、保障措施案件的涉案金额分别为11.4和7.92亿美元。2006年,共有39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立案59起,涉案金额约62亿美元,创历年最高。不少WTO成员根据我国入世议定书第七条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使我国企业在反倾销的倾销调查中,一方面难以获得企业独立的反倾销税税率,另一方面由于选择“替代国”生产要素等的价格计算我国企业的倾销幅度,导致较高反倾销税税率。

2 针对我国的特别保障措施调查有蔓延之势

加入WTO后,相继有韩、日、加、美、印、土、欧盟及秘鲁等8个WTO成员以我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为由,制定其国内立法并为针对中国产品发起特保调查做准备。自2002年8月13日印度对我出口的工业用缝纫机针发起第一例特保调查以来,截止2006年12月底,先后有印、美、土、欧盟及秘鲁对我产品发起21起特保调查,涉案金额14.27亿美元。

三 贸易摩擦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更加广泛的国际合作和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并存,各国围绕市场、资源等方面的争夺更加激烈,国际贸易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巨大。而全球生产能力相对过剩、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导致贸易摩擦频频发生,贸易保护主义不时抬头。很多国家为了保护本国重要产业生存、发展和本国就业,减少贸易逆差,频繁采用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和知识产权、技术贸易壁垒等手段,对我国产业利用国际市场、国际资源形成一定障碍。

1、贸易摩擦直接影响我国经济利益

据商务部统计,自1979年至2004年5月底,共有34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637起针对或涉及我国产品的反倾销、保障措施及特保措施调查案件,其中反倾销案件573起,保障措施案件51起,特保案件11起,涉及4000多种商品,影响了我国约186亿美元的出口贸易。这些贸易摩擦还进一步使我出口产品丧失了潜在的贸易机会,而丧失贸易机会所带来的间接损失要远大于涉案金额。

贸易摩擦的频繁发生,影响我国出口产品和产业的国际信誉,对我国国际形象造成损害,贸易摩擦还会影响我国与当事国及其它国家的经济关系,影响我国在国际发展中的外部环境。

2、贸易摩擦在宏观上对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负面效应

贸易摩擦的不断出现,抑制了我潜在的产品出口,阻碍了我进一步扩大出口、市场多元化等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使国内新兴产业的建立及健康发展受到影响,国内市场受到一定冲击;影响了我国的投资环境。这些负面影响则是无法估量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现阶段我国就业问题、“三农”问题尚未得到较好解决的情况下,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上发生的贸易摩擦可能会使产业工人、农民生活陷入困境,甚至会危及社会稳定.

3、贸易摩擦影响我国的经济安全

由于我国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国民经济对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非常高,外贸依存度从1978年的9.8%跃至2006年的70%贸易摩擦对出口的影响,势必对国民经济发展带来连锁反应,应对贸易摩擦事关国家经济安全。

涉及机电产品十分广泛,所涉及的产品十分广泛,除了上述10类设备外,加上与此有关的材料、组件,已远远超出这个范围。电子产品中包括了电视机、录像机、收音机、个人电脑、传真机等信息技术和通信设备,以及通过电讯以外的发送声音和图像技术的录制和复制设备等。机械产品中包括了多种电器产品、部分监测和控制器械、复印机、摄影机、割草机和部分机械加工设备,以及家电电器、照明设备和自动售货机等。这些产品多数是我国出口的主导产品(据有关部门初步分析,上述产品将涵盖我国200多个海关税号)。

目前我国产品尚不能满足指令要求,产品含有的有害物质大多超标。同时,出口欧盟的电子电气产品要付给专业回收公司的费用为单价的3%~5%。因此,欧盟采取的这一措施,必将对我国出口产品形成贸易壁垒,产生严重负面影响。而且欧盟的这一行动,很可能被美国、日本等其他主要贸易伙伴效仿,采取类似措施,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产生更为严重的影响。

四 中国机电行业协会在应对反倾销中发挥的作用

1 中国机电行业协会在应对反倾销中发挥作用的优势

首先,应诉企业需要了解实地情况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有关问卷和答辩,并就出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是否对进口国的同类产品造成实质性损害进行答辩。在这一过程中,还需要得到国外进口商的帮助,以便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可见,单个企业即使想应诉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些工作,而一旦超过规定的应诉时间,则被视为自动放弃,调查当局就可单方面采取反倾销措施。而行业协会则可以安排专门的部门、人员应对反倾销的调查、应诉答辩,行业协会具有时间和人员上的优势。

其次,反倾销官司程序烦琐,持续时间漫长,而且聘请应诉律师的费用也很高。企业一旦卷入,即便胜诉,所损失的金额也不少。这也导致了一些企业望而却步,宁愿转换市场,另找出路。而行业协会则可以集合企业成员共同筹集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由于资金短缺而不愿应诉的情况。

再次,由于反倾销知识的欠缺,往往使得一些企业产生了畏难心理。很多企业经常把反倾销调查程序混同于一般的司法诉讼程序,担心成为“被告”而上“法庭”,并承担法律责任。86更有甚者连“倾销”的概念都不清楚,只要看到自己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就自认其出口行为构成倾销。这样,当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时,必然手足无措,导致不敢应诉或不知如何应诉而错失机会,并造成相当的经济损失。而代表同行企业的行业协会中不但包括该行业经济领域的专家,而且有熟知反倾销和WTO规则的法律人才,在这样的知识人才储备下,应对反倾销策略的做出应是具有相当力度和可行性的。

最后,目前更多的情况是,单个企业没有应诉的动力。因为反倾销调查针对的是一国的某一产品而不是某一特定企业的产品,其所涉及的是整个行业的公共利益。如果应诉胜利,行业内其他没有参与应诉的企业同样受益。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企业都会进行投入与产出比的经济成本估算,则会发现应诉的私人收益小于其社会收益,不应诉是个体企业在非合作博弈中可以选择的唯一均衡点。许多企业便产生“搭便车”(Free Riding)87的机会主义心理,企图坐享其成,通常采取不应诉、能搭便车就搭的策略。由于,从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来看,每一个体企业都有免费享有另一个体企业提供利益的占优动机,应诉本身具有较大外部性(Externalities)88,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是一种“公共产品”(Public Goods)。笔者认为,公共产品应该由公共性的组织提供,行业协会虽然是民间组织,但从整个行业的角度来看又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因此,作为整个行业的代表者,在应对涉及整个行业利益的反倾销中,行业协会应是一个适当的选择。它可以通过收取会费的形式来筹集资金、建立反倾销基金,以专门用来建立信息渠道、配备反倾销专业人员、牵头聘请律师、组织企业应诉、利用整个行业的资源来克服单个企业势单力薄的不足,这就可以解决应诉不及时的问题。另外,无论受益还是损失都由行业内的企业分担,这就可能解决某些企业“搭便车”的问题。

2 我国机电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应诉中具有重要作用

第2篇:机电行业贸易范文

那么,小小的羊毛鞋垫是如何实现在消费者眼中印象大翻身?又是如何由产业链末端简单的生产加工模式,迅速发展成如今颇具规模、产品种类齐全的产业模式?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相关了解。

机遇:制鞋业的规模化集群发展使得羊毛鞋垫产业拥有强大的发展后盾

众所周知,鞋垫产业作为与制鞋产业深具内在关联的生产与加工经营模式,由来已久。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代表著称的制鞋业,在当前的市场大格局下通过自身的产业调整与升级,兼并、重组之后发挥出强大的产业集聚集群效应,已经成为目前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支柱性行业,每年为全国GDP贡献不小的份额。

经过十余年的积累和发展,中国鞋业已形成多个庞大的生产基地和完整的产业链,有极具优势的土地资源、原材料资源、劳动力资源和日趋成熟的生产技术、完整的配套环节、流通环节等,有巨大的内销市场空间。当前,中国以每年23%的增长率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制鞋大国和鞋类出口大国,并形成高端以外资品牌为主、中低端以国产鞋业品牌为主的竞争格局,行业内拥有制鞋企业2万多家,从业人员22万余人。在这样的庞大产业背景之下,鞋垫产业依托制鞋业规模逐渐扩大的辐射性作用,从最初的生产手工粘、手工剪、手工砸,发展到流程分工明确的产业化生产格局,也逐渐实现了生产规模的扩大与利润的获取。

有业内人士指出,当前我国制鞋业主要集中在华东、中南、西南地区,形成了“三州一都”(温州、广州、泉州与成都)的制鞋业生产格局,“三州一都”是中国最具规模、最集中的四大制鞋基地。而鞋垫产业的地理分布格局与之基本契合,反映了鞋垫产业与制鞋业在产业发展上的内在关联。中国人口基数庞大,对鞋垫的需求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尤其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羊毛鞋垫以其独特的优势在众多鞋垫品类中脱颖而出,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这给羊毛鞋垫产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国内市场份额,市场发展前景广阔。通过在地理位置上与制鞋业集聚,分享劳动力、生产空间等集聚资源,实现整体鞋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整合,发挥出产业集体优势,无疑是羊毛鞋垫产业得以迅速发展起来的基础条件。产业由小做大,由大做强,原本的小小的鞋垫作坊式生产聚集成一个产业,带领众多梦想追逐者以强烈的热情奔向美好的未来。

挑战:天然纤维的功能性研发成为行业时尚,羊毛鞋垫的原材料优势尽失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往往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羊毛鞋垫产业亦是如此。有业内人士分析,传统生产鞋垫的材料主要为发泡EVA、乳胶、硅胶、ORTHOLITE和PU材料,这些材料往往附带有很高的环境污染负担。相较于传统鞋垫生产的材料而言,羊毛鞋垫的材质为纯天然纤维,在崇尚回归自然的大潮流下自然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然而,应该看到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物工程、基因工程、纳米技术等新兴学科与纺织科学技术之间的融合不断增加,除了羊毛材料之外的新型天然纤维在不断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高新技术对其进行改性处理或者开发之后不断展现出优势。例如,罗布麻纤维、大麻纤维、丝瓜络纤维、竹炭纤维、桑皮纤维等材料均不同程度地加入到鞋垫原材料的行列之中,对羊毛鞋垫本身羊毛材料的比较优势产生着无形的冲击。尤其是人们对纺织品舒适、健康、环保和保健的功能性要求逐步提升,当前市场上比较流行的竹炭纤维鞋垫,因其原材料的特殊性使其在传统鞋垫功能之外又具有了其他辅助,负离子发射、红外线发射、超强的吸附、吸湿透气、抗菌、紫外线屏蔽等特性几乎与鞋垫的基本要求完全契合,这使得羊毛鞋垫的原材料优势尽失。这无疑是对羊毛鞋垫产业形成一个巨大挑战,如何应对这一局面,走出富有特色的产业化发展道路,成为当前羊毛鞋垫产业参与者日益思考最多的问题。

未来:鼓励新产品研发增加功能性附加值,向礼品市场及周边产业聚拢

为了应对上述提到的羊毛鞋垫的原材料优势逐渐丧失的困境,以及人民币升值对鞋类出口造成的威胁导致的制鞋业业绩下滑,下游产业链受牵连的被动局面,羊毛鞋垫产业从业人员发挥集体优势,主要从鼓励新产品研发增加功能性附加值、向礼品市场及周边产业聚拢两个方面着手,实现羊毛鞋垫产业向功能性进发的纵深发展之路。

首先,从鼓励新产品研发增加功能性附加值角度来看,人体的62个器官均在脚部有相应的穴位,身体之健康取决于双足之健康。因此,强调保健这一鞋垫的附加功能将大有可为。当前,政府积极鼓励专利申请,羊毛鞋垫从业者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与启示,于是在传统产品模式上积极进行研发,以专利的模式与规模逐步扩大自身在行业中的影响力。社会的发展及生活方式的改变使人们对包括鞋垫在内的纺织品性能的要求越来越高,羊毛鞋垫产业经营者充分认识到,未来鞋垫趋向于集多功能于一体,除了基本的防潮、隔离功能外,还应具备保健和防护功能,如抗菌除臭、防油污、抗静电等。在注重功能附加值增加的前提下,进一步协调好舒适性与功能性的关系,关注鞋垫在鞋子空间内的微气候调节。此外,也将开发过程中的环保要求提上日程,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污染。以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为基本出发点,高舒适鞋垫、割绒鞋垫(割花鞋垫)、健走鞋垫、立体鞋垫、自热鞋垫、保健鞋垫、保暖鞋垫、刺绣鞋垫、磁疗鞋垫、内增高鞋垫、远红外纳米防臭鞋垫等多个品种的羊毛鞋垫研制成功。

其次,向礼品市场及周边产业聚拢方面考虑。虽然鞋垫产业已经属于制鞋业产业链的终端,但应该看到周边产品依然具有很大的可开发余地。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升,鞋垫香精、鞋垫添加剂、鞋垫加香剂及日化香精等,这些与鞋垫产业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产品开发,都可以作为羊毛鞋垫产业周边产业的拓展而被纳入考虑范畴,也必将为企业提供额外的价值与收益。对于礼品市场的挖掘,重视的应该是羊毛鞋垫实用价值之外的其他价值点开发。例如,手工刺绣羊毛鞋垫本身的艺术价值就与礼品市场具有很高的契合点,尤其是在发展海外市场时,与中国传统民俗相结合,极具说服力与竞争优势。精心制作(甚至是专门定做的)、包装精美的手工刺绣羊毛鞋垫,从模板设计、坯料制作、图案拓印、 配丝对绣、验收包装都颇讲究,作为礼品赠送亲友完全具备可开发的市场潜力与价值。只要当前羊毛鞋垫企业在和外商的交流中不断改进技术,从材料的压合性到材料的柔软性到材料的色彩,以及要求客户自行剪裁尺码,摸清国外市场的礼品实际需求,这一方式对迅速提升羊毛鞋垫档次与产品美誉度具有极高的价值。

第3篇:机电行业贸易范文

关键词:后危机;机电产品;发展战略;路径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6-0008-031

我国机电产品发展环境分析

机电产品是我国贸易的重中之重,在总体比例上占我国外贸总量的60%左右,在类型上是我国贸易中具有较强互补性和竞争力的大类产品。“十二五”作为我国经济综合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机电贸易额有望超过8万亿美元,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在内部方面,一是我国经济中长期发展潜力巨大,在经济规模上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内需求能力大幅提升,拥有全球第一的国内市场;其次,我国机电产品发展速度快,目前总体规模全球第一位,其中出口额居全球第一位,进口额居世界第二位。但出口效应仍有待提高,主要产品缺乏核心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相对缺乏。

在外部方面,随着全球经济和产业格局的变化,机电产业的重组形式和格局也必将发生变化,国际分工和互补程度日益加深,机电产业链的竞争将是未来重点。其次,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也发生了改变,经济一体化和投资自由化趋势增强,降低了我国机电产业出口的贸易壁垒,提升了对外投资的环境和便利程度;再加上机电产业贸易的快速增长,我国机电产业的独特优势逐步增强,与其他国家的互补性愈加明显,未来增长空间较大。但不可忽视的是我国机电产业未来仍面临不确定性,表现为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压力,对资源依赖的增加、劳动成本的上升等,均对机电产业贸易带来风险。

2 我国机电产品在后危机时代面临的挑战

贸易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对国民经济发展极为重要;而在贸易中机电产品的出口则是重中之重,从出口绝对额和出口占比看,2006年、2007年、2008年我国机电出口总额分别为5494.2亿美元、5494.2亿美元、8217.3亿美元,占国内商品贸易比例分别超过56.7%、575%、57.5%;据日本机械进出口组合的统计数据,2008年中国超越德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机电产品出口国。可以说,机电产品贸易我国对外贸易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在世界经济复苏势头放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大背景下,我国机电产品贸易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国际市场需求增长动力不足,美欧企业“库存回补”需求减弱,海外市场需求有所收缩;二是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温;2010年,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组织应诉的贸易摩擦和预警案件51起,涉及我国通讯设备、家电、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配件及机械零部件等几十个行业及产品,直接涉及企业上千家。进入2011年以来,美欧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我机电产品的“两反”调查有增无减。三是企业面临竞争压力上升;2011年以来许多国家希望通过增加出口来提振本国实体经济,纷纷采取相应政策措施。美欧等先后出台“奖出限入”措施,实施“再工业化”,鼓励产业回流。在国际市场需求增长乏力的大背景下,各国争夺国际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四是企业的经营综合成本不断上升;国内投资增速降低,外部又面临美元大幅贬值,人民币升值预期影响企业接单,挤占企业利润,加上国内劳动力、原材料等成本上涨,造成企业经营压力上升。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我国机电产品贸易要想保持可持续发展,必须对传统的贸易战略和发展路径进行反思,寻找新的战略和发展路径。

3 全球机电产业贸易趋势分析

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机电产业的发展趋势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对一国或地区的贸易战略和路径选择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3.1 贸易区域表现出集中化和规模化趋势

从现有全球机电产业贸易主体和区域分布来看,绝大多数的机电产品贸易,是发生在北美、欧盟和亚洲,这些区域内部的贸易集团是当前机电贸易的主体,表现出明显的集中化。从机电产业贸易的比重来看,这几个区域的机电产业贸易占全球机电产业贸易额的较大比重,其中出口占全球机电产业出口贸易额的90%以上,进口占全球的85%以上,规模化效应明显。

3.2 机电产品类型中高新技术产品贸易比重和增幅提升

随着全球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了全球机电产品结构的改变,由以前的单纯依靠低廉劳动力的成本比较优势为主向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竞争优势转变,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更是大幅度促进了高新技术机电产品的发展,不仅加快了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也为发展中国家的机电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较好的机遇和条件。

3.3 贸易方式上产业内贸易方式逐步趋强

目前,模块化和标准化的在机电产品中的应用,大大促进了机点产品的全球化生产;而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贸易特征则引起了机电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方式增强,原因在于机电产品的全球化生产,促进了全球机电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在不同国家和跨国公司之间的优化调整,进而改变了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初级产品――出口制成品”的粗放型贸易模式,向既进口又出口的模式演变;随着贸易总量的增加,发达国家不仅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联系增强,也大大增加了自身的贸易总量。

3.4 贸易冲突增多和贸易壁垒复杂化

WTO虽然为各成员国提供竞争和争议解决标准,但并无法消除各国之间的利益冲突,在机电产业贸易中冲突增多,贸易壁垒呈现出新型化复杂化特征;表现为关税等壁垒作用降低,技术性壁垒日益突出,其原因在于关税等容易遭受他国的贸易报复,而技术性壁垒以安全健康和绿色环保为理由,具有更好的效果。其次反倾销力度增大,贸易壁垒复杂程度增加,例如环境附加税、机电产品的排污量限制、可回收率等方面,制约了发展中国家低技术含量的机电产品出口。甚至和产品的劳动关系挂钩,设置新的贸易壁垒,以劳动保护、人权问题等为借口,实施贸易保护。

3.5 贸易主体中发展中国家地位日益重要

目前,虽然全球机电产品贸易体现出区域化和集中化趋势,高新技术机电产品贸易比重增加,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全球经济发展仍不平衡,劳动密集型的机电产品加工贸易仍有较大的市场,我国目前的全球第一机电产业贸易规模主要是依靠加工贸易实现的。随着全球经济的增长,和我国情况相近的其他发展中国家,例如印度、巴西、泰国等,将会以相似的发展模式进行机电产品贸易,再加上发展中国家巨大的国内市场及其在发展过程中对机电产品的巨大需要,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将会日益上升。

4 我国机电产品发展战略的分析

基于全球机电产品贸易的趋势分析,尤其是金融危机后我国机电产业贸易面临的挑战,我们就有必要对我国的机电产业发展战略进行回顾和反思,以在未来的发展中实现机电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4.1 现有出口导向战略的反思

我国在改革开放后贸易以出口导向战略为主,不仅有效的提高了我国的经济增长,也极大弥补了外汇不足,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这种发展战略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收到极大影响,尤其是机电产品贸易总额大幅度下滑。据统计,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同比增速分别为-5.1%、-8.2%、-20.9%、-22.8%和-18.8%,机电产品是我国出口贸易的重头戏,其下滑直接导致出口额的下滑。

其原因在于:一方面,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外市场,主要是欧盟、美国和日本的需求急剧下降,而这几个经济体的机电产品进口贸易量占我国出口量的60%;再加上我国人民币汇率的提升,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汇率下降,双重因素导致我国机电产品价格相对提高,进而使得我国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重受困。其次是多年来的出口导向发展思路,使得我国加工贸易比重过高。这是我国机电产业贸易下降的直接原因。目前,我国机电产业贸易中出口的65.4%是加工贸易,进口中的47.9%是加工贸易,加工贸易方式初级产品在外,制成品在外,国内仅仅是组装加工,即“两头在外”,这种特质很容易受国际贸易形势的影响。三是我国机电产业缺乏龙头企业,行业集中度低;这就导致我国机电产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尤其是中小企业占主体的行业状况,在金融危机爆发后,银行信贷收紧,需求不足,企业生存环境恶劣,再加上缺乏自主品牌、研发能力不足、企业结构和营销网络不健全等因素,更降低了在危机下的生存能力。四是伴随着金融危机加深,各国实行各种显性和隐性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进一步导致我国机电产业出口下降。

4.2 进口促进战略的选择

基于上述分析,出口导向战略在危机后形势比较严峻,无法长期支撑我国的机电产业贸易健康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扩内需也成为未来我国经济的关键增长动力。在外部出口压力和内部需求动力的双重因素下,选择进口促进战略作为我国未来机电产业贸易发展的战略是必然选择。

我国商务部根据全球机电产业发展趋势和危机带来的挑战,积极主动调整机电产业发展战略。从四个层面重点阐述了进口促进战略的内涵,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优化进口结构,从根本提升我国机电产业的造血能力,在政策上大力支持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和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支持力度。二是提升效率,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对现有进口政策进行调整,简化进口的手续和环节,提高通关效率。三是以贸易促进活动为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主动开展系列贸易促进活动,重点解决有助于我国机电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各种进口需求。解决企业进口需求,特别是有利用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进口需求。四是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多双边高技术领域经贸合作机制。

4.3 进口促进战略实施保障

(1)政策层面加大支持,提升机电企业竞争力。

通过政策性金融政策,系统完善对机电企业的信贷支持和进出口融资扶持;基于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发展状况,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简化进出口的海关流程,提高效率,营造便利的进出口贸易环境。

(2)服务层面提高服务能级,营造公平竞争贸易环境。

通过完善公共信息服务,对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产品标准等方面信息,基于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对外投资和进出口业务的相关服务;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推动和相关国家机电产品出口检验的双边互认,并逐步拓展非洲、中美洲等市场。

(3)制度层面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大保障力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创建高效的机电产品进出口联合协调机制;通过搭建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体制新型平台和公共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对机电产品出口的管理方式,提升政府全方位信息服务的能力。二是借鉴国外经验,打造灵活的机电产品出口的调控体系;在金融方面,建立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

5 我国机电产品发展路径选择

在我国机电产品发展战略转变过程中,我们重新审视机电产品发展战略的内涵及其优势来源,明确出口导向战略和进口促进战略的关系,来选择具体的发展路径。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拥有全球第一的人口规模和独一无二的国内市场,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各国纷纷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贸易环境中,发挥我国内需,在促进内需的基础上发挥本土市场效应,形成机电产品的核心竞争,应该是未来机电产品发展战略的有益选择。但同时也要注意到,我国经济总量和贸易规模大,贸易结构复杂,在短期内实现转型也是存在诸多难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基于此,我国机电产品发展路径选择需要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来提升我国机电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第一阶段:出口导向战略的优化。

通过优化机电产品的出口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改变传统以低廉劳动力等要素的比较优势,逐步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1)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升高新技术产品比重。

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行业,加强出口指导。根据的重点规划行业,具体如机床、工程机械、船舶、铁路机车、摩托车、通信设备、电子音响、家电、视像设备、半导体、冶金装备、石油设备、电力设备、重型机械、农业机械、航空、航天、模具、印刷机械、建材设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25个行业,基于每个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各行业特色的政策措施;通过完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

(2)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提升市场多元化程度。

根据不同的出口,制定具体的市场出口战略。对重点市场,整合现有资源,加大投资力度,扩大规模,发挥主力作用;对新兴市场,如拉丁美洲、非洲等新兴市场,要勇于开拓,制定具体的市场开放措施;对传统市场,在巩固现有贸易规模基础上继续提升。

(3)优化出口经营主体结构,培育龙头企。

基于我国机电产业集中度不高的现实,推动出口企业的兼并重组,鼓励重点行业的中大型企业扩大规模,整合资源;通过打造龙头企业和重点基地,培育具有较强研发创新能力和具备自主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集团。

第二阶段:进口促进战略实施。

坚持原则,选择重点、鼓励创新等措施,逐步实施进口促进战略,扩大内需。具体来讲,一是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与政策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引进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以及促进进口与维护产业安全相结合的原则。二是选择重点,即优先进口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尤其是具有先进技术的相关产品;优先进口和我国重点扶持领域对应的产品,尤其是节能环保和“三新”产品,即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三是鼓励创新,要完善“进口――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相关政策,加大创新投入,鼓励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共同研发。

第三阶段:以进口促出口,进出口互动。

处理好出口导向战略和进口促进战略的关系,以出口保增长,以内需进口促出口,出口进一步带动内需。以国内市场带动国外市场,实现以内带外,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互动发展的良性格局。不仅可以实现拉动扩大机电产品的内需市场,同时形成机电产品贸易的核心竞争优势,避免给予国外反倾销的口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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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机电行业贸易范文

【关键词】机电产品;技术法规;问题

一、技术法规及标准的内涵

所谓技术法规,WTO/TBT将其定义为“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与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该文件还可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标志或标签要求”。这些文件可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可以是其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政府授权由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技术规范、指南、准则等。WTO/TBT协定要求各成员按照产品性质而不是按照其设计或描述特征来制定技术法规。

在我国,没有“技术法规”的定义,更多时候技术法规与国家各部门、地方政府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形式体现出来。GB/T 20000.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 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中对标准定义为: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标准的制定和类型按使用范围划分有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按内容划分有基础标准(一般包括名词术语、符号、代号、机械制图、公差与配合等)、产品标准、辅助产品标准(工具、模具、量具、夹具等)、原材料标准、方法标准(包括工艺要求、过程、要素、工艺说明等);按成熟程度划分有法定标准、推荐标准、试行标准、标准草案。

二、我国机电产品技术法规及标准的发展现状

1.机电产品国家标准

所谓国家标准,即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协调项目分工,组织制定(含修订),统一审批、编号、。法律对国家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主要现行机电产品国家标准如表2-1所示。

2.机电产品行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由我国各主管部、委(局)批准,在该部门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称为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

我国机电产品行业标准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并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主要现行机电产品国家标准如表2-2所示。

三、当前我国机电产品技术法规及标准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频繁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限制,成为制约机电产品企业和行业发展的主要障碍,而目前我国机电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不健全,也不成熟,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机电产品技术法规及标准水平低

我国实行的国家标准种类较多,既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也有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发展水平上看,存在标准实效性差,修订不及时的现象,不少检验规程是90年代初制订的,许多技术指标落后,不能满足市场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2.法规及标准内容不符合WTO国民待遇原则

目前,世界各国之间贸易摩擦频繁,机电产品贸易存在复杂而苛刻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我国有些技术法规和标准是专门针对进口或出口产品,更加容易导致贸易争端。

3.缺乏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协调机制

安全及能效是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的主要内容。检验模式采用的法律和过程由国家质监部门充分授权,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主要由出入境负责,在过程中普遍存在不标准和证据有误等现象,所以,应该在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管理中建立有效地协调机制,使法规和标准真正发挥效力。

参考文献:

第5篇:机电行业贸易范文

关键词 广东机电 高新技术 国际竞争力

一、广东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际进出口环境趋紧

其主要表现在: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外需缩减;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贸易摩擦加剧。

(二)国内形势不容乐观

其主要表现在: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原材料、劳动力成本上升;经济环境承载能力逐渐削弱。

(三)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待提升

其主要表现在:自主品牌亟待培育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

二、提升广东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思路

(一)发展目标

1、培育自主品牌出口企业。至2015年,形成相对完善的品牌促进、保护、推介、政策体系。

2、打造自主创新出口产品。通过自主创新提升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形成一批在国际市场上有影响力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的产品。实现高技术和高附加值含量的产品占比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比提高。

3、建立多元化出口市场。按照“巩固主要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加强区域合作”的原则,巩固美、欧、日、港等主要市场,大力开拓东盟、非洲、中东、拉美、独联体等新兴市场。

4、转型升级对外贸易方式。不断促进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升一般贸易的比重。

(二)基本思路

1、贸易与产业相结合。以贸易引导产业升级,以产业支撑贸易发展。

2、贸易方式转型升级。坚持以“五个转型”和“五个升级”作为从事加工贸易的机电与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升级的总体目标,不断提升加工贸易自主创新能力与品牌建设,加快加工贸易向一般贸易转型。

3、进出口协调发展。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进口促进作用,确保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稳定增长,推动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协调发展。

4、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在结构调整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机电与高新技术企业自主调整机制,增强机电与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动力。

5、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完善提升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三)工作重点

1、实施“科技兴贸”与“品牌带动”战略。注重“科技兴贸”战略与“品牌带动”战略相结合,鼓励机电与高新技术企业以质取胜,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和技术水平,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此期间应加强出口创新基地建设、大力支持自主品牌出口、深化国际技术合作交流、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引导、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巩固欧美日港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东盟、非洲、中东、拉美、独联体等新兴市场,规避市场单一化风险。依靠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新服务巩固并深度开发美国、欧盟、日本、香港等传统市场;灵活运用贸易、投资、承包工程等方式和买方信贷、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等手段,大力开拓东盟、非洲、中东、拉美、独联体等新兴市场。

3、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对从事加工贸易的机电与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分类指导,优化加工贸易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积极促进珠三角地区从事加工贸易的机电与高新技术企业向粤东西北地区梯度转移,鼓励暂时无法转移的企业通过“外发加工”方式逐步将部分生产加工环节转移到粤东西北地区;鼓励从事加工贸易的机电与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4、开展电子商务跨境贸易。引导机电与高新技术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国际市场,增强与第三方国际电子商务服务商合作开展线下配对和贸易洽谈等活动;继续推广电子通关和无纸贸易,提高机电与高新技术企业跨境电子商务效率。

5、完善进口促进体系。设立进口扶持资金,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鼓励进口目录的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及国内短缺的原材料,给予一定的支持;积极开辟进口渠道,实现进口来源地多元化;加强对机电与高新技术进口商品的监测,组织跨国采购,增强进口贸易的议价权和定价权,降低企业进口成本;建立进口企业评级和商品分类通关制度,以信誉和实力等对进口企业进行评级,以综合风险程度对进口商品进行分类,实行差别通关。

6、提升招商选资质量。深入行业研究,着力吸引从事机电与高新技术行业领域的跨国公司在广东设立地区总部,有针对性的吸引专业领域的行业领先中小企业落户园区;不断加强招商载体建设,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实现产业链招商。

7、加强政策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建设。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的支持力度,对机电与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创建自主品牌及自主知识产权等予以财力支持。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机电与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鼓励机电与高新技术企业投保进出口信用保险,不断扩大金融机构政策性贸易信贷规模。

(2)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省政府建立由外经贸、科技、发改、财政、税务、海关、质检、商检、知识产权等多部门及中央驻粤单位组成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广东机电与高新技术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共同推动机电与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

第6篇:机电行业贸易范文

关键词:中欧;机电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

中欧机电产品贸易迅速发展,成为中欧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8年开始一直保持在60%以上。但是在中欧机电产品贸易中,欧盟长期处于逆差地位。从2001年开始,欧盟在中欧机电产品贸易中的逆差额占欧盟对华贸易总逆差额的比例均保持在50%以上。基于上述原因,欧盟利用其所拥有高水平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生产检验设备,以所谓保护环境和动植物安全等名义,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阻碍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

一、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遭遇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现状及特点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局的《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显示,2012年是我国输欧产品因技术性贸易壁垒遭受损失金额达223.31亿美元,占我国此类损失的32.6%[2]。其中,受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最大的是机电产品。我国输欧机电产品频繁遭遇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其受到的影响正在逐步显现。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输欧机电产品出口增长率下降了约10%,并在2009年第一次出现负增长。2012年我国输欧机电产品出口增长率再次出现负增长,增长率为-7.31%。欧盟对我国机电产品频繁采取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加了机电产品的出口成本,降低了我国机电产品国际竞争力,还使得我国部分机电产品因不符合技术标准而不能出口到欧盟,最终导致机电产品积压国内,出口量减少。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欧盟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的机电产品范围越来越广,对技术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其特点如下:

(1)技术性要求不断增强,是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最为显著的发展趋势。首先,技术性指标、法规趋于体系化。技术的不断进步,促使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技术含量不断拓展,并且从之前单一的技术性规定,发展成为名目繁多的技术性指标体系。其次,强制性检测标准增多。为保障本国人民在健康、安全及环保方面的切实利益,欧盟推出了一系列的强制性检验标准。

(2)随着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不断发展,其涵盖的范围不断扩展,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首先,涉及到生产的各个环节。研发、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都存在着各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其次,技术性贸易壁垒不仅涉及到有形商品,还扩展到信息行业及金融行业等无形商品。

(3)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应用,新的检测方法不断的应用到欧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之中。各种检测手段层出不穷,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日趋复杂。这些程序和规定规范着欧盟的国际市场秩序,并且成为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重要依据,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在生活生产方面的环保理念日益加强。欧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亦是如此,加入了越来越多的绿色环保规定,对进口产品的环保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环保产业作为新兴产业,还处于技术落后、资金不足、重视程度低的初级阶段,很难跟上欧盟不断变化不断更新的绿色环保标准。

二、模型的选择与实证分析

(一)计量模型的设定

本文通过将技术性贸易壁垒因素引入引力模型,对传统的引力模型进行扩展,得到本文的理论模型:

出口=f(出口国的经济状况,进口国的经济状况,汇率,技术性贸易壁垒)

本文选取被解释变量EX作为衡量中国对欧盟机电产品出口贸易整体情况的指标;CN表示中国的经济状况;EU表示欧盟27国的整体的经济状况;R表示汇率;TBT表示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

本文的计量模型为:

EX=b0+b1CN+b2EU+b3R+b4TBT+U

(二)变量选定与数据来源

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后,中欧贸易得到迅速发展,但彼此之间的各种贸易摩擦也接踵而至。因此,本文所使用的样本取自2001年至2012年的年度数据比较符合本文实证研究的要求。

计量模型中出口(EX)表示中国对欧盟机电产品的出口额,本文以海关HS编码第16和17类作为机电产品类别,数据来自于对外贸易经济年鉴;出口国的经济状况(CN)用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来衡量,数据来源于中国经济统计年鉴;进口国的经济状况(EU)用欧盟27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来衡量,数据来源于欧盟统计局官网;汇率(R)表示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该数据通过中国商务部官网整理而得;技术性贸易壁垒(TBT)用欧盟向WTO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通报数来反映,数据来源于国别数据报告。

(三)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本文中所选取的数据均为时间序列数据,变量之间往往存在着密切的关切度或者同方向的变化趋势,容易发生多重共线性的问题。因此,笔者需要检验和消除该模型的多重共线性问题,方可得到理想的分析结果。

1.ADF检验

本文运用EVIEWS5.1软件,采用ADF检验法检验各时间序列的平稳性。从检验结果中可知,在模型中涉及的变量均为非平稳序列,但是所有变量的一阶差分序列均是平稳的。因此,各变量具有大致相同的增长和变化趋势,说明他们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2.协整检验

根据所得数据,进行OLS回归,然后对回归结果所生成的残差序列进行ADF检验。对于所生成的残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得到残差序列的统计量ADF为-3.380085,小于不同检验水平的三个临界值,因此可以认为残差序列E为平稳序列,表明至少在99%的置信水平上,各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3.误差修正模型

第7篇:机电行业贸易范文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农产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融资担保

一、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特点

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支持出口、防范收汇风险的国际通行做法,是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贸易促进措施,具有风险保障、出口促进、政策导向等重要作用。出口信用保险自产生以来,有力地推动了各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据统计,目前世界贸易额的12%至15%都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出口信用保险已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各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按照承保政策性业务的主体性质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划分为政府直接办理、政府全资公司经营、政府控股公司经营、政府委托私营机构经营和进出口银行兼营五种模式。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均由政府作为后盾,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样最终的责任都由政府承担,也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区别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最重要的特征。

(二)不以盈利为目的

出口信用保险是为贯彻政府促进出口和对外投资政策的金融形式,这种政策导向(Policy—Oriented)的特点决定了它不可能以盈利或者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且政策性金融业务常常与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业务相矛盾,也就是说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是非盈利的或低盈利的。

(三)确定的业务领域和对象

出口信用保险的本质决定了它有特定的服务对象和特定的服务领域。首先,它主要支持的企业或项目一般在国际上的竞争都比较激烈,属于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的行业,或者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其次,投资额较大、投资周期长的大型设备输出,资本性项目输出以及海外投资等中长期项目出口也是出口信用保险重点开展业务的领域。

(四)特殊的融资原则

除了担保融资外,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和银行合作提供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不同于过去传统意义上的抵押、质押和担保贷款,而是引入了“信用贷款”的新概念。它以出口应收账款的权益作为贷款的基础,通过对出口商应收账款的全面分析,在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融资银行的前提下,银行针对出口企业的真实出口业绩和确定的国外应收账款提供信用贷款。这种全新的贷款模式使出口企业摆脱了因为抵押、担保能力不足,无法获得银行融资的尴尬局面,为其扩大出口规模,提高竞争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独立的法律依据

在世界各国的金融法规体系中,从央行到商业银行,从保险到证券都有针对行业的立法,但是这些法律一般都不适用于政策性金融机构。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对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以作为其行为的基本规范,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宗旨、经营目标、业务领域和业务方式等作出规定。如日本的《贸易和投资保险法》、韩国的《出口保险法》、英国的《出口和投资担保法》等。

目前我国还没有对出口信用保险进行独立的立法,只是在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五十三条加入如下内容:“国家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及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这是第一次在人大通过的法律中提到出口信用保险。

二、目前我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及重点扶持行业出口情况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反映一国对外贸易质量的重要指标,包括出口商品结构和进口商品结构,由于本文讨论的范围限制,因此将就出口贸易商品结构进行分析。

按照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划分,从1980年到2005年,前者占比分别从50.3%降至6.44%,后者从49.7%升至93.56%,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正在逐渐得到优化改善。按照农产品、机电、高新产品重点扶持行业划分,2005年出口占比分别为2.60%、56%和28.60%。

数据表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正在得到优化改善,成功地实现了出口商品结构从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下面将对农产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三种国家重点扶持行业的出口情况分别展开讨论。

(一)农产品出口

长期以来,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顺差是我国国际贸易顺差的重要来源。近年来我国已经从农产品净出口国转变成为农产品净进口国,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由于竞争力弱势而受到的冲击已开始显露,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壁垒、反倾销、“特保”条款是农产品出口的主要贸易壁垒,成为中国农产品扩大出口的主要障碍。如因农产品技术标准不能达到出口国官方或行业协会最低标准,特别是最近日本政府出台的“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影响较大。2.出口农产品以初级产品为主,出口缺乏后劲,容易引起发达国家采取反倾销等保护主义措施。3.农产品出口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缺乏国际竞争力,抵抗出口市场风险和突破技术壁垒的能力不强,农产品行业组织发展滞后。4.农产品出口管理体制不顺,出口支持政策与服务滞后。

(二)机电产品出口

2005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4267.5亿美元,占全国外贸出口的比重达到56%,拉动外贸增长17.4个百分点。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机电产品出口为全国外贸出口增长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在机电产品出口中存在的问题包括:1.机电出口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仍然较低,低价竞争依然很激烈。2.随着机电产品贸易规模的扩大和贸易不平衡等问题的加剧,贸易摩擦不断发生。2005年全年我国机电产品共受到¨项国际上发起的反倾销、特保调查和保障措施等摩擦,涉案金额3.2亿美元,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国出口企业利益。例如欧盟环保指令(即《关于废弃电气、电子设备的指令》及《关于限制在电气、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分别于2005年8月生效和2006年7月1日生效。两项指令涉及十大类机电产品及其20万种规格。3.自主创新能力弱、自主品牌少,知识产权观念薄弱。大部分企业技术水平较低,主要依靠引进、仿制,对知识产权重视不够,现在已开始遭遇到国外企业越来越多地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由的阻击,成为机电产品扩大出口的一大障碍。4.人民币升值对机电产品出口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出口自主品牌占比较大的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因出口时间跨度长、资金占有量大和收汇周期长而受到很大影响,大量未收汇资金受到损失。

(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在“科技兴贸”战略的推动下,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势头,拉动全国外贸进出口大幅增长,进一步优化了外贸出口结构,贸易规模和结构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开始迈入“科技兴贸”向“科技强贸”转变的关键时期。

目前在高科技产品出口中存在的不利因素有:1.世界经济发展存在风险。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市场集中于美国、日本等较易出现经济波动的国家,因而使得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存在一定风险。2.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首先,近年来国际市场涌现出了印度、马来西亚等一批新的竞争对手,它们以其特有的优势承接了国际高新技术产业中高端环节的转移,加剧了高新技术产品国际市场的竞争;其次,高新技术产品国际贸易竞争的重点正从价格、单一产品出口竞争转向非价格竞争(如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方面)、多样化、复合型贸易方式转化。3.人民币面临升值压力。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多集中于国际分工中的劳动密集型环节,产品的附加值偏低。人民币升值将造成出口商生产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的相应提高。此外,由于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受外商投资影响极大,人民币升值将会直接影响外商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势头。4.贸易保护主义日益增强。由于国际竞争日益加剧,很多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本地市场,大力推行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和措施,安全标准、质量标准、环境标准等技术性贸易壁垒开始抬头,对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形成了很大障碍。

三、出口信用保险在促进重点行业出口中的政策性作用

针对重点行业出口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从各个方面为国内企业的出口创造便利条件。

(一)丰富的资信渠道为出口商提供信息以及风险预警

一是商业渠道。中国信保对海外买家的资信情况主要通过以下几个商业渠道:资信报告渠道、美国海运进口数据、船舶数据库、香港法院信息资料库、全球银行信息库、全欧企业数据库、全球并购交易分析库。其中资信报告渠道有27家,覆盖135个国家和地区;全球2万余家主要银行及金融机构的经营数据分析;各买家公司业务介绍、通讯方式、行业分类码、雇员人数,详细股东及附属机构信息;公司财务指标、财务分析比值、上市公司股票信息等。二是政府渠道。作为一家政策性信用保险机构,中国信保同我国驻海外使领馆、商务部等相关政府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在商业渠道无法或不能全面获取买家资信情况时,这将成为中国信保获取信息的重要补充渠道。全面的征信渠道保证了中国信保对海外买家资信的准确把握,定期更新的数据保证了国内出口商及时了解买家动态,在签订合同或执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适时调整交易方式,确保风险及时化解.同时,针对进口国的各种技术、关税壁垒等限制进口政策进行实时监控,为出口企业做好防御措施起到了预警作用。

(二)根据不同行业出口特点制定特殊的承保政策

农产品方面:农业问题关系国计民生,近年来我国已从农产品净出口国转变成为农产品净进口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由于竞争力弱势而受到的冲击已开始显露。针对农产品出口中遇到的种种问题,2004年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关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健全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增强农产品出口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在意见的指导下,2005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支持了500余家农产品生产企业14.4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并且为其提供了约3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农产品赔付率超过90%。2006年初,商务部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完善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把风险保障范围从原来的报关出运后覆盖到出运前,取消中小企业的投保门槛,完善保单项下的融资功能等。

机电产品方面:建立机电产品出口信用保险制度,降低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费率,对国家风险分类和国家限额进行调整。建立全面的国家风险预警网,及时向企业提供风险信息。

近年来,中国信保同中国重点家电企业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为家电企业出口提供海外应收账款债权保障、海外投资风险防范以及融资便利等全方位服务,提升其国际竞争力。最终目的是帮助企业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从而更有效地整合其产品、制造、客户等内外资源;并与现代金融工具结合,在获得融资便利的同时有效规避人民币升值给企业造成的汇率风险,形成“产品力”与“资本力”相融合的特殊优势,在国际化发展中实现规模和效益双增长。

高新技术产品方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2004年7月出台的商技发[2004]368号中将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3年版)的产品以及信息通信、生物医药、软件、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作为业务重点,予以全面支持。在承保程序方面,对列入《目录》产品的承保给予“绿色通道”支持,对符合承保条件的客户,争取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保单;在限额审批方面,同等条件下,限额优先保证列入《目录》产品的投保。在理赔速度方面,对符合理赔条件的案件,在收到索赔单证后,3个月内完成理赔工作。

(三)信用贷款与担保贷款相结合的融资方式

在现行的银行信贷体制下,中小出口企业往往因不具备银行融资所需的抵押和担保条件,难以从银行获得所需融资,常因周转资金不足限制其正常发展,严重影响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针对这一问题,中国信保自成立以来,已与30多家银行开展合作,推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为出口企业提供了一条全新的贸易融资途径。由于保单融资使得企业提前从银行获取大部分应收账款,因此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同时,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利润损失,成为出口企业解决外汇压力的方式之一。

除了保单融资方式外,中国信保通过传统的担保融资包括打包放款担保、出口押汇保险、卖方信贷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产品为大型项目出口、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等海外项目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第8篇:机电行业贸易范文

[关键词] TBT 机电产品出口 引力模型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贸易的自由化,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藩篱不断拆除的同时,技术性贸易壁垒(TBT)越来越广泛地被利用,成为不少发达国家用来充当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由于在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方面与发达国家有不小的差距,在技术性贸易壁垒面前总是处于不利的地位。目前,中国机电产品出口遭遇国外技术壁垒冲击极为严重,已远远超出“反倾销”与“反补贴”案件诉讼的影响。据WTO统计,近年来,TBT的通报呈上升趋势,涉及各行业,但重点还是集中于机电产品、农产品及食品、化工产品等领域。根据商务部统计,2002年中国有71%的出口企业和39%的出口产品遭遇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约170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因受此类壁垒的影响而受阻,相当于当年出口额的5.2%。从各行业出口企业受TBT的限制比例来看,轻工产品和机电类产品比例分别达到67.4%和64.7%。技术性贸易壁垒造成出口损失的分布情况:欧、美、日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造成的损失占总损失的95%。其中,欧盟所占份额最大,为41%。

一、中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的引力模型

1.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作用假设

在国际贸易中,影响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贸易的因素有许多。但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技术性贸易壁垒因其灵活性、隐蔽性等特点,成为许多国家保护市场的有力武器。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都对产品进口提出了较高的技术要求。特别是一些绿色环保指令的实施,如2006年7月1日生效的欧盟电子电气设备中危害物质禁用指令(ROHS指令)等,其影响作用表现得非常显著。

长远看,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机电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存在一定正面效应:如迫使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等,但是更多的是负面效应;而绿色环保指令的实施在短期内也是以负面影响为主:引起世界各国对环保的重视,环境成本内部化程度不断提高;提高了我国机电产品的市场进入难度,并凭借其科技优势和法律手段,从而削弱了我国机电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我国机电生产企业面临国外环保产业技术上的巨大压力。

为此,本文通过设立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存在负面影响的实证假说,继而运用贸易引力模型方法进行回归检验。

2.机电产品出口欧盟的影响因素

贸易来源于需求,需求取决于收入,贸易双方的GDP或人均GDP与贸易额正相关;空间距离的存在增加了商品运输成本,阻隔了贸易信息交流,与双边贸易额负相关。因此,作为一般意义上双边贸易交往的理论验证,贸易双方的GDP(或人均GDP)与空间距离这两类影响指数是贸易引力模型的基本前提假设。由于本文将欧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在模型中传统的引力模型变量只需考虑贸易双方GDP,而距离并不作为一个影响因素。

根据机电产品技术贸易壁垒的具体情况,按照引力模型的扩展形式选择了以下影响因素:

(1)机电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技术法规和标准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首要内容。欧盟、北美和日本作为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在机电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建立方面具有完整配套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如欧盟的CE、美国的UL等。同时这些法规和标准体系在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符合一国的技术法规或标准,可能不符合另一国的法规或标准。因此,本文认为技术法规和标准可能会对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带来影响。

(2)机电产品中的绿色贸易措施。机电产品的绿色贸易措施要求进口商品不但要符合质量标准,而且从设计、制造、包装到消费处置等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给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它已逐步渗透到从机电产品初始原料准备到生产流程、包装销售、消费者使用及报废处理等各个环节。因为绿色贸易措施是以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为主题,所以客观上为发达国家保护本国机电产品提供了更为合法的外衣,因此,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绿色贸易措施对机电产品的出口影响很大。

3.机电产品出口欧盟的引力模型

由于与技术法规和标准相比,绿色贸易措施更有针对性,其实施与否对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较大,因此在模型中,将绿色贸易措施的实施与否作为虚拟变量引入,具体应用的引力方程如下:

(1)

引力方程的具体变量含义如下:

TMEt表示当年出口到进口方的贸易值;

GDPCHNt表示中国(出口方)当年的国内生产总值;

GDPjt表示贸易进口方当年的国内生产总值;

STANit,表示贸易进口方对进口产品所制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数量;

DUMmj,表示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

Eit,表示残差项;

bi表示各项变量的系数;

bo表示方程的截距,代表时间效应、进口国效应和一些对两国贸易量有影响但又不可观测的因素效应

三、回归结果分析

根据上面所建立的模型,本文采用我国和欧盟(十五国)2000年~2007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在机电产品中,按海关分类一般可分为金属制品、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和其它。在这六类商品中主要以机械及设备和电器及电子产品为主,这两类商品占了机电产品出口额的70%以上。此外,目前欧盟的绿色技术壁垒WEEE和RoHS主要涉及上述两类产品,因此在实证模型中选取机械设备和电器电子产品(84章和85章产品)作为因变量。

对于技术标准法规和标准数这个自变量,可以选择每年增加的法规和标准数,也可以选择累计数。考虑到每年新增的法规和标准不仅对本年的出口额产生影响,而且这种影响还会持续到下一年,甚至更多年。因此这里选取欧盟累计的IEC电机电气产品标准总数。

引入两个虚拟变量分析绿色贸易壁垒WEEE和RoHS的影响,这里需要引入两个虚拟变量的原因在于,WEEE和RoHS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时间并不是从每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RoHS为例,其生效日期为2006年7月,也就是说2006年RoHS指令只生效了半年,而对于2007年则生效了一年,由于其作用的时间不同对电机电气产品出口的影响显然也就不同,因此在这里引入两个虚拟变量DUMj2006和DUMj2007,分别表示这两年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与否,其中DUMj2006表示2006年绿色贸易壁垒实施与否,即2006年该变量取1,其余年份取0;类似地,DUMj2007则是2007年取1,其余年份取0。

利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包13.0版对引力方程(1)进行了最小二乘回归分析。

回归结果中,R、R2均约为1,说明回归直线与样本观察值拟合得很好;而F=8965.4,其实际显著性概率Sig.<0.01,说明在总体水平上因变量和自变量之间有显著的线性关系。

由表1可见,各回归系数符号与预期值相符。而且对每个变量的t值的实际显著性水平即p值进行检验,所有的p值都小于0.05,说明对总体而言,回归方程中的参数项都显著不为0,各因变量皆通过t检验。

传统解释变量GDP在引力模型的回归结果中表现良好,也是影响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机电产品出口方中国的GDP和进口方欧盟的GDP系数均为正数,说明国民经济实力的增强对机电产品出口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从结果看,机电产品出口方中国的GDP弹性系数为1.658,即中国GDP每增长10%,机电出口将增长16.58%。出口对象国的进口方欧盟的GDP每增长10%,则促进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增加20.68%。

欧盟所的IEC累计标准数变量的系数和两个虚拟变量的弹性系数值均为负,说明技术标准和法规以及绿色环保指令等技术贸易壁垒对机电产品的出口有限制作用。国外机电产品进口标准越严格,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量就越少。

上文通过分析模型回归结果中各自变量的偏弹性系数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技术性贸易壁垒因素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的负面影响作用。这里通过计算Beta系数更加直观地分析各因素在模型中的具体作用权重。由表的归一化系数Beta可见,在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贸易引力模型的影响因素中,按影响的重要性排序GDP_CHN>GDP_EUR且要远大于其余技术贸易壁垒的影响因素,说明对机电产品出口影响的最主要因素还是国民经济实力;而技术贸易壁垒的影响中,按影响的重要性排序为STAN_IEC >DUM_2007> DUM_2006,说明技术标准和法规的影响还是要稍大于绿色环保指令,这似乎跟实际的情况有点出入,主要原因可能在于绿色环保指令实施的时间较短,只有2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存在误差。而DUM_2007的影响要大于DUM_2006则是因为对于绿色指令在2006年中才开始执行,因此在影响程度上自然不如2007年。

四、对策建议

应对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不仅涉及许多复杂的生产技术性问题,而且还要涉及很多行政管理问题,因此需要企业和政府的同心合力,才能有效地突破技术壁垒,扩大出口贸易。

生产企业要充分掌握有关进口国关于机电产品的技术、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包装和标签的标准及法规,熟悉有关的合格评定程序及认证制度;要建立起实力雄厚的科研技术队伍,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将产品定位在国际水平或先进水平,使其能够达到贸易对象国的标准和法规的要求;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生产管理体系;树立全过程认证的理念,提前做好产品的认证检验工作。

而政府有关部门则应尽快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如建立国外技术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时预警信息,及时向企业提供WTO/TBT ,WTO/SPS通报等;应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鼓励企业进行各种认证和检验;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WTO/TBT协议和WTO/SPS协议条款及国外技术壁垒状况的研究工作,帮助企业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有效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并对企业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刘丽萍高长元:技术壁垒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因素分析[J].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报,2002(03)

[2]于俊年:计量经济学[M]. 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

第9篇:机电行业贸易范文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编号05JJD790011)。

作者简介:

黄建康(1965-),江苏苏州人,南京审计学院国际经济系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与产业经济学。

摘要:产业内贸易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出现的一种新的国际贸易模式。文章运用产业内贸易理论,对我国机械电子制造业的产业内贸易的决定因素――规模经济、产品的差异性、国际直接投资及回归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探讨影响我国机电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因素及其影响强度,并就我国机电产业发展和机电制造企业有效竞争战略的制定提出若干政策建议。关键词:产业内贸易;机电制造业;规模经济;差异产品;国际直接投资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6)05-0079-06 收稿日期:2006―03―16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国内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和贸易模式也有一定转变。在出口贸易中,制成品出口额及其所占比重分别由1980年的90.1亿美元和49.7%增加到2003年的4034.2亿美元和92.1%。在进口贸易中,制成品进口额及其所占比重也分别由1980年的130.5亿美元和65.2%增加到2003年的3400亿美元和82.4%。在商品贸易结构变化的影响下,我国制成品对外贸易中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我国的产业内贸易发展水平已超过产业间贸易发展水平,从绝对水平来看,我国的产业内贸易水平仍然低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但从变化速度来看,我国的产业内贸易增长迅猛。1988-2000年,中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指数从0.23上升到0.57,增加了34个百分点,上升幅度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中居首位。从内部结构看,我国工业制成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明显高于初级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近年来前者是后者的1.6倍左右。从大类商品看,机电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最显著,从1985年的0.091上升到2003年的0.987,除个别年份外几乎逐年上升,从1997年至2003年一直保持在0.9以上的水平。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向精加工、高加工、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技术相对密集产业的比重有所上升。尤其是具有高新技术产业特征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及计算机制造业。机械及运输设备已成为我国第一大类进出口商品,2003年的出口占出口总额的42.85%,进口占进口总额的46.72%,目前此类产业进出口贸易比较活跃,产业内贸易比较发达。

发达国家之间技术水平和要素禀赋相似,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明显相同,人均收入水平比较接近,因而比较容易形成资本、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内贸易和分工模式。因此,中国机电产品产业内贸易不断发展的现象,是我国工业化道路上一个重要的路标,对我国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工业化进程意义重大,更具现实意义的是,中国正在经历体制巨变的关键时刻,加强对产业内贸易现象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产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的过程,而且对于制定有利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政策与战略有所启示。

二、我国机电制造业产业内贸易决定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规模经济与产业内贸易的形成 有关规模经济或者规模报酬递增对形成产业内贸易的作用的研究主要是依据张伯伦不完全竞争模型为前提进行的,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克鲁格曼提出的一个模型。该模型假设两个完全相同的国家,再假设一个产业中存在着许多厂商,每个厂商都生产x商品中的一个品种,所有厂商都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该产业,并且其平均成本是下降的。每个消费者的偏好模式都相同,消费的品种越多,总效用的增加越多。如果允许两国进行自由贸易,那么两国就会进行相异产品x的贸易。由于生产成本相同,其中一个国家生产与另一个国家完全相同品种的厂商会改变生产的品种,转而去生产任何其他厂商都没有生产过的品种,随着厂商的生产调整,最后每个品种(其中某些是新品种)都只有一个厂商生产,因此每个品种就只会在两国中的一国生产。现在两国的每个消费者消费的x商品的数量不变,但是因进口外国相异品种而导致消费品种增加了一倍,因而消费者的效用得到了提高。因此,产业内贸易增加了两国的福利。由此可见,在产品具有水平差异性,并且在生产中存在着规模经济的情况下,即使在两个完全相同的国家之间也能开展产业内贸易。

克鲁格曼模型的政策含义在于:一个国家只有达到了生产的规模经济水平,才有可能只生产行业产品大类中的一个小类,进而导致产业内的专业化分工和贸易,降低单位成本是这个行为的根本动机。以机械及运输设备制造业的年净增加产值与该行业的企业总数之比作为其规模经济的指标。

从表l中可见,机电制造业企业总数是逐年减少的,仅2003年有小幅的回升,但也是由于国外加大投资力度的因素,我们看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数从1995年的18230家下降到2003年的6107家,减少了将近2/3,可以推测这期间发生了许多破产、兼并或者重组,即从原先的国有向三资转变,而三资企业数自2000年起逐年增加,有加速增加的趋势。机电制造业的FDI增长率呈现良好的趋势主要是因为中国的经济增长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发达国家某些产业的转移(不包括核心技术产业),中国入世后的各项承诺的履行,一个更开放和自由的市场将吸引更多的国外资本。在整个行业企业数减少的同时,工业的增加值是递增的,因此呈现出一定的规模经济效应。建立一个线性回归模型,进一步说明我国机电行业规模经济对产业内贸易的影响情况。

假设GL指数为被解释变量z,规模经济指数为解释变量X,C0、C1为待估参数,则可建立一个一元线性回归方程:Z=C0+C1X+U

首先,经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得到两个变量的关系是这样的,其中x不是引起z变化的原因的概率是0.12785,z不是引起x变化的原因的概率是0.85286,这说明x是引起z变化的原因,即规模经济是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

然后。经回归可得方程:

Z=0.787951+0.563729X

T=20.9716 3.4741R2=0.6329 AR2=0.5805 D.W=0.9717 F=12.0629

可见,回归式可以很好地通过T检验和F检验,尽管受到统计资料的限制,但调整的拟合优度尚能令人满意。这说明产业内贸易指数是规模经济指数的单增函数,表明随着机电产业平均成本的下降,

规模经济的扩大,中国机电制造业产业内贸易发展将越来越活跃。

(二)差异产品与产业内贸易的形成 差异产品是指相似但不完全相同、也不能完全替代的产品。差异产品分两类:水平差异产品(horizontally differentiatedgoods)和垂直差异产品(vertical differentiated goods)。前者指质量、价格相同或类似的差异性产品;后者指质量、价格不同的差异性产品。由商品的水平差异和垂直差异引起的产业内贸易分别称为水平产业内贸易和垂直产业内贸易。

1.水平差异产品与水平产业内贸易的形成。兰卡斯特将消费者的行为理论融入到水平差异产品对产业内贸易的影响机理的研究中,提出了兰卡斯特模型。他认为,一种产品包含若干基本属性如款式、大小、颜色等,该产品中包含的一组不同于其他品种的属性就构成了该产品的水平差异性。消费者将商品基本属性中的数项视为“核心属性”(core properties),那些具有或最接近“核心属性”组合的产品,即这一差异产品中最偏好的品种。在封闭条件下,受规模经济的制约,两国生产者都不可能提供无限数量的差异品种,即某些消费者可能买不到他们认为最偏好的品种。若每个国家生产该差异产品一半的品种,每个厂商都将产出的一半在国内市场销售,另一半出口。这就意味着每个国家都有一半的消费者选择另一个国家生产的品种,一半选择本国的品种,因此消费者对差异产品的“核心属性”的追求会导致水平产业内贸易的产生。随着竞争的加剧,差异产品的生产会调整到每一品种由一个国家的一家厂商生产,这样每一个国家都有一半厂商撤离市场,则留下的厂商就能以相同的价格比封闭条件下增加一倍的产量。产出的增加会降低平均成本从而降低商品的价格,则消费者剩余会增加。兰卡斯特关于水平产业内贸易形成机理的研究为发达国家之间的水平产业内贸易提供了解释。

2.垂直差异产品与垂直产业内贸易的形成。关于垂直差异产品对垂直产业内贸易的影响机理的研究最具代表性的是由范尔威建立的一个模型。范尔威认为,一个产业包括按质量高低排列的一个“产品链”(垂直差异性产品)。不同质量的产品对资本劳动投入组合要求不同,高质量的产品需要较多的资本、较少的劳动;低质量的产品刚好相反。假定两国都生产存在垂直差异性的某一特定产品C,消费者对产品C的不同品种的需求取决于商品的价格和收入。假定消费者在收入水平较低的时候更愿意购买质量较低的品种,而在收入水平较高的时候,消费者会消费较多的质量较高的品种。厂商为了生产质量较高的品种就必须给每单位劳动配置较多的资本。假定生产1单位任何品种的c所需要的资本数量为p,那么c的质量越高,p的数值也就越大,因此可以将p作为c的质量指数。显然,在不同质量的c的品种中,总有一种质量为pl的品种,其单位成本在两国都相同。这样,如果一国资本相对丰裕从而资本相对便宜的话,则该国在生产质量优于pl的所有c的品种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在质量次于边际质量的品种生产方面具有比较劣势。若两国消费者对于垂直差异性产品c存在重叠需求的话,两国间就会有产品c的产业内贸易。范尔威关于垂直产业内贸易的研究则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提供了解释。

范尔威模型更符合我国机电制造业的产业内贸易情况。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大部分属于垂直产业内贸易,这可以用我国与第一大贸易对象欧盟的机电产品贸易的事实来说明。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机电产品生产地,也是重要的机电产品市场,为世界第一大计算机和办公设备市场,第二大电讯和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我国出口欧盟的主要产品有: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包括输入输出设备和显示器),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录像机、录音机、相机及其零部件,电视机、收音机、无线电通讯设备及其零部件,有线电话机、发动机及发电机等。我国进口的主要产品有: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二极管及类似半导体器件,金属加工机床,纺织机械及零件,机械提升搬运装卸设备及零部件等。欧盟与我国在自动数据处理及其零部件,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二极管及类似半导体器件产业内贸易明显,但是我国在对欧盟出口的这些产品中,原材料、能源、来料加工和劳动密集型的中低档产品占主要部分,在出口的部分技术产品中,以低档次的产品居多,目前还没有形成一批技术比较密集、附加值高、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而且精加工、深加工、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生产的产品很少。我国仍然是劳动力丰裕而资本、技术相对稀缺的国家,我国在低质量的产品上具有竞争优势,而要从资本、技术相对丰裕的欧盟国家进口高质量的产品。

(三)国际直接投资与产业内贸易的形成 跨国公司往往会在总部和海外子公司之间实行纵向(垂直)分工和横向(水平)分工,形成垂直一体化投资和水平一体化投资。垂直一体化投资和水平一体化投资对产业内贸易的影响机理并不相同。

1.垂直一体化投资与公司内产业内贸易的形成。垂直一体化投资对公司内产业内贸易的影响机理可以通过“内部化理论(internalization theory)”予以解释。该理论认为,公司为克服外部市场交易的障碍,必须支付交易费用。公司通过直接投资,使交易尽可能在跨国公司内部进行,可以消除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费用。

垂直型跨国公司在总部和海外子公司之间实行纵向分工,当母国与东道国的要素禀赋存在一定差距时,处于某一生产阶段的子公司可能会从其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输入零部件或中间产品,然后将其加工成最终产品后输往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由于在产业分类中最终产品及用于最终产品生产的中间投入品常常归在同一类别,上述跨国公司的垂直型内部贸易活动就是典型的公司内产业内贸易。跨国公司的垂直投资活动所形成的产业内贸易主要是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实现的。

2.水平一体化投资与公司外产业内贸易的形成。水平一体化投资对公司外产业内贸易的影响机理可以通过“寡占反应行为(oligopolistic reaction)”予以解释。寡占反应行为是指各国寡占组织通过在竞争对手的领土上扩张地盘来增强自己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寡占者为了减少不确定性,使风险最小化,总会相互妥协达成一致,形成一个新的市场,以保护自己已有的市场。

水平型跨国公司在总部与海外子公司之间实行平行分工,主要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规模相似的发达国家之间从事类似的经营活动,倾向于在各个国家都建立自己的生产和销售体系,以达到占领竞争对手的市场和防止少数竞争对手占领潜在的市场而削弱自己的目的。此种水平型直接投资是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对发达东道国主要的投资方式,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导致公司外产业内贸易的形成。一是实行水平分工的跨国公司通过进入其他国家跨国公司的价值链,与其他国家的跨国公司共同组成上

下游产业垂直专业化生产的链条,从而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并导致该跨国公司与其他跨国公司之间的产业内贸易活动。二是实行水平分工的跨国公司在经济发展水平类似的国家之间建立内部市场,从而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进行差别产品的交易,呈现出产业内贸易的特征。

我们对中国的机电制造业作了统计,计算了前面提到六个二级产业的各年的总产值,以及其中三资企业的产值,以两者的比值来反映国际直接投资对产业内贸易的影响。从表2可以看到,三资企业对总产值的贡献逐年递增,而且超过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产值,可见,外资对我国机电制造业,从而对产业内贸易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建立一个线性回归模型。进一步说明我国机电行业来自FDI对产业内贸易的影响情况。

我们仍假设GL指数为被解释变量Z,FDI影响指数为解释变量Y, C0、C1为待估参数,则可建立一个一元线性回归方程:Z=C0+C1Y+U

首先,经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得到两个变量的关系是这样的,其中Y不是引起z变化的原因的概率是0.26199,z不是引起x变化的原因的概率是0.76643,这说明Y是引起z变化的原因,即国际直接投资是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

然后,经回归可得方程

Z=0.508173+0.718639X

T=5.1939

4.0907

R2 AR2=0.6629 D.W=0.6664 F=16.7342

可见,回归式可以很好地通过T检验和F检验。调整的拟合优度尚能令人满意。这说明产业内贸易指数是国际直接投资影响指数的单增函数,表明随着用于直接投资的国际资本的不断涌入,中国机电产业内贸易发展将越来越活跃。

三、对我用机电产业国际竞争力培育路径的思考

首先,要继续优化产业组织,并不断增强产/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向以独立研发能力为基础的竞争优势的转变。规模经济能促进机电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入世后,机电企业将直接面对国际市场,在外国各种优势产品和大量跨国资本的冲击下,一些企业能通过重组、兼并等方式在竞争中达到规模经济,为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但目前我国机电行业产业内贸易大多不是在规模经济基础上进行的,许多企业还未达到规模经济收益递增的阶段,处于规模不经济状态或是规模太小。

因此,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内部规模经济或外部规模经济。对于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要充分利用组织管理、车间操作、专门销售、专业分工的潜在优势,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扩大产出;对于其他厂商要充分利用技术的外溢效应和市场规模效应,众多厂商聚集在一起产生外部规模经济,有利于形成大规模的需求、劳动力市场和知识技术交流市场,对单个的孤立厂商提高经济效应大有裨益。此外,我国应对产业组织结构进行合理优化,提高产业集中度,成立大型企业集团;鼓励机电产业的跨省、跨地区兼并,彻底改变企业组织结构散、乱、差的局面:提高企业在空间的资源配置效率与技术独立开发能力,最终以规模经济和不断创新的产业组织形成的竞争能力为基础参与国际市场的产业内贸易竞争。

其次,应以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塑造产/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持续竞争力,实现向以自主品牌为基础的竞争优势的转变。产业内贸易主要以差异产品为特点,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是美日欧等发达国家,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如前文所述,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的一个共同点就是附加值低,而所谓的附加值就是产品所蕴涵的科技含量和人们对产品注入的特殊精神内涵。要改变这种格局,首先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通过技术改造一方面可以创造成本、价格优势,另一方面可以在产品垂直差异的链条上占据较高档次的一环,以提高产业内贸易的综合效益。此外,必须认识到在技术差异较小的情况下,通过销售环节创造差异产品的重要性。也即通过实施品牌、广告营销策略和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来创造产品“差异”幻觉。从微观的角度来讲,差异化产品集中体现在品牌上,企业要树立强烈的品牌观:从宏观的视角来看,国家要确立品牌战略,使我国的机电制造业产业内贸易在较高质量层次上进行。

再次,须在优化引进外资结构的同时,实施“走出去”战略。一方面,优化对外直接投资的结构,鼓励水平型一体化投资。加工贸易是我国机电制造业产业内贸易的主要方式,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直接促进了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加工贸易对我国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大进大出”的加工贸易在统计上表现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其质量是值得进一步反思的。我国加工所创造的附加值比较低,价值链比较短,国家对加工贸易采取了扶持的待遇。因此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政策引导、升级等问题的解决是提高产业内贸易质量的关键。而跨国公司水平型直接投资也能促进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水平一体化直接投资不仅利用我国劳动力优势,更注重在我国的长远发展,在规模、技术、管理、营销、人才的培养等方面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贡献也更大。人世之后,对水平一体化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引进是我国提高机电制造业产业内贸易质量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无论是垂直一体化的跨国直接投资还是水平一体化的跨国直接投资都是产业内贸易的重要来源,机电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是提高我国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必要途径。人世后,WTO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经贸环境,WTO的一些基本原则如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原则将消除某些成员国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歧视性待遇,使我国企业获得公平的进入国际市场的权利。由此我国机电企业可以利用公平竞争的机会向外扩展,实现“全球生产、全球销售”的全球化经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