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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关注
中图分类号:U664文献标识码: A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治污减排力度的加大,青岛市采取政府投资、BOT等模式,不断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市目前国控污水处理厂22家,日处理污水能力达170余万方,同时,我市农村也建成了多家小型污水处理厂。笔者从事多年污水处理厂验收监测工作,本文重点对青岛市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各个环节需要关注的问题进行分析。
1 验收监测工况
为保证污水处理厂长期稳定运行,同时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现场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须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应确认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量与设计量是否吻合,设施应正常运行,废水处理量达到工况要求。确实无法满足工况的,应在主体工程运行稳定、应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条件下进行,对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尚无污染负荷部分的环保设施,验收监测采取注明实际监测工况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同时采用分期验收方式。
2 监测工作
2.1 废水监测
2.1.1监测点位的设置
通常主要是对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进行检验,监测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去除率,以及主要污染物进水和出水浓度等。因此,在污水处理工艺进水口和末端排放口均应布点采样,以确定各污染物的源强和出口浓度,评价进水浓度和污染物去除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出水浓度是否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2.1.2监测项目的选择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列出了19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和43项选择控制项目。对末端排放口而言,19项基本控制项目均应进行测定;同时根据汇水范围污水特点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可以加做选测项目。
2.1.3监测频次的确定
对污水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标准中规定采样频次为至少2h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对PH、水温、氨氮、悬浮物、石油类等项目取混合样测定不尽合理。因此,对污水处理工艺进口和末端排放口一般每天取样4-6次,采样2-3天。
2.2废气监测
废气主要为未封闭的污水管道,进水泵房、隔栅、沉砂池、厌氧或好氧设备、污泥池和污泥脱水等散发的恶臭物质,主要污染物有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甲烷等。
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布点时一般在下风向或浓度最高点处设3-4个监测点位。其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在监测点设于厂界或防护带,甲烷的监测点设于厂区内。如周边环境比较复杂,建议在厂界周边设置参照点,尽可能说清企业排放情况。现场监测时,应注意风向、风速的变化,一般每天采样4次,每2小时采样一次,采样两天。
2.3噪声监测
噪声源主要为鼓风机、提升泵和污泥脱水机等。验收监测时,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进行布点,一般只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主要考核该建设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当厂界周围有敏感目标时,厂界应加密或在敏感处布点。厂界噪声的测试一般为2天,昼夜各2次。
2.4固体废物监测
初沉污泥采用重力浓缩、剩余污泥采用机械浓缩,二者混和后进行中温消化,消化后的污泥脱水后存放至厂内污泥堆场内。污泥监测时应测定有机物降解率,以判断是否满足稳定化的要求,此外还要测定含水率、粪大肠菌群等项目。污泥的处置方式,采用较为广泛的是农用和卫生填埋。污泥作农用处理时,应测定总镉、总汞、总铅、总铬等金属元素和砷、硼等非金属元素以及石油类,苯并芘,AOX,PCB,PCDD,PCDF等有机物,污染物含量应满足GB18918-2002中表6的要求。采样时采用多点采样法,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质量不小于1KG,采样次数不应少于6次。
3 环境管理检查
环境管理检查由现场勘察开始,到监测实施结束后完成,贯穿于整个验收监测的过程。
3.1 建设项目落实环保要求
主要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复,初步设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意见的要求,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照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并投产使用,项目试生产是否按规定申报并经批准。
3.2 建设项目自身环境管理建设
主要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环保管理网络和环保规章制度,是否有专职环境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正常运行管理,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及运行记录管理,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及运行记录是否齐全。
3.3 排污口规范化
主要检查污水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是否安装了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自动比例采样装置,PH、COD、氨氮等主要水质指标是否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流量计和在线监测仪是否有计量部门的质量认证证书和环保部门的推荐证书,自动监控设备是否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固废暂存场所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了防雨淋、防渗漏等措施,各排污口是否设置了环保图形标志牌,排污口的数量,位置是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意见的要求设置。
3.4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此类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反映在污水处理厂非正常运行状况可能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健康均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应急预案以及相应配置,调查试生产期间是否发生过污染。
3.5公众参与调查和扰民现象调查
我市污水处理厂大部分处于海、河边,相对偏僻的地方,个别污水处理厂随着城市化推进,也距离居民区较近。对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企业,要对当地环保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进行调查问卷、走访、询问,了解日常有无扰民现象、如有扰民、违法等现象,调查清楚,尤其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向环境管理部门报告。
3.6固废处置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污泥,现在我市主要是进行填埋、农肥和制砖等综合利用。
3.7总量控制
污水处理厂是一个辖区或全市的主要的废水减排工程,对当地的减排工作至关重要,处理效果好坏直接决定着减排质量,所以必须将总量控制放在首位,根据监测结果合理核算总量控制效果。
4结语
验收监测的核心工作旨在对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转效果、“三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污染物的排放、环境监管等方面的综合测试和检查。只有强化环保设施规范化以及企业管理制度化建设,同时,验收监测过程也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才可以确保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监测科学、严谨、正确的进行,为环境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令(1998)年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的本职工作
1.1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组织和整理,并且要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工程质量。
1.2工程质量的评估是要求监理进行的,并且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也是要求监理提出的。并在要签署意见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
1.3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要参加。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要将合同履约及工程质量的情况进行汇报。
1.5有关方面对现场资料的审查要接受。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给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和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有所协助、对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确定。
2.2对于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进行协助取得。
2.3对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进行协助通知。
2.4对竣工验收要进行协助组织。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
3.1.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在完成自审、自查、自评的工作以后,要对工程竣工报验单进行填写,并且报送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给项目监理部,对竣工验收进行申请;
3.1.2对于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的全面检查是由总现场工程师组织个专业现场工程师进行的,对于已经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进行督促和及时整改;
3.1.3验收合格后,工程竣工报验单是由总现场工程师进行签署的,并且给建设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是要求建立单位提出的。
3.2竣工验收
3.2.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2.2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检查。
3.2.3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抽查检验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
3.2.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完成以后,在15天范围内由建设单位负责向备案部门对竣工验收备案进行办理。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
4.1.1建设地点。
4.1.2建筑面积。
4.1.3层数。
4.1.4建筑使用功能。
4.1.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
4.1.6建筑装饰特色。
4.1.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
4.1.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
4.3.1设计图纸;
4.3.2施工承包合同;
4.3.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4.3.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3.5施工验收规范;
4.3.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
4.4.1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概述,对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4.4.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4.4.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
4.4.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
4.4.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对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确认。
4.5.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
4.5.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
4.5.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
4.6.1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完成;
4.6.2完整有效的工程资料;
4.6.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
4.6.4优良或合格的质量等级;
4.6.5竣工验收备案要符合要求;
4.6.6同意竣工验收。 4.7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5.结束语
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就是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对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全面检验的重要环节,是现场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项目工程;验收;标准;依据;程序
对建筑企业而言,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时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呢?建筑施工又如何做好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使承建施工的项目工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呢,下面根据自己多年的项目工程验收做一简单介绍。
1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主要存在问题
(1)室内外配套工程与分包工程未施工完,影响工程顺利验收,如高层建筑电梯安装分包工程、室外管网与道路绿化工程。
(2)工程相关检测未进行完,检测滞后。如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时,相关水电检测未遂工程进度及时进行检测,如相间电阻测试、给水管道打压检测试验、屋面避雷检测等。
(3)施工技术资料未进行汇总、整理、装订成册,竣工图纸未加盖竣工图章,施工技术资料整理不规范,资料未通过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或验收。
(4)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尚未编制或编制的验收方案不符合当地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验收方案未上报监理单位与业主或方案通过业主或监理单位同意;验收组成员名单未确定或及竣工验收程序未认定且执行。
(5)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缺,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未进行评估,未提高质量评估报告。
(6)工程承建单位未对承建施工的项目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时检查发现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与施工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未进行落实或整改。
(7)质量监督部门下发的质量监督卡未遂工程进度及时回复,质量监督部门不予同意进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2 竣工验收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针对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面易出现的上述问题,承建单位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呢?
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2.1 重视收尾工程且认真完成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承建项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认真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按时保质地完成收尾工程。
2.2 竣工验收资料准备到位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之前安排专人对项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核查时发现的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星期整理到位,资料达到填写规范、书写正确、完整、手续齐全,并编制可查询检索的资料目录。
2.3 认真做好工程竣工预验收
项目工程承建单位在工程基本竣工后,应及时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单,并上报监理单位,督促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工程竣工预验收,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项目工程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或存在问题,在项目工程正式竣工预验收前将工程实体与施工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为项目工程顺利竣工验收奠定坚持。
3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有哪些与要求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4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如何执行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等的验收标准。
4.1 土建工程验收标准
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对生产性工程要求室内全部做完,室外明沟勒脚、踏步斜道全部做,内外粉刷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对生活设施和职工住宅除上述要求外,还要求水通、电通、道路通。
4.2 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各道工序全部保质保量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工艺、燃料、热力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试压、吹扫、油漆、保温等工作,各项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讯等工程项目全部安装结束,经过单机、联动无负穑及投料试车,全部符合安装技术的质量要求,具备形成设计能力的条件。
4.3 人防工程验收标准
凡有人防工程或结合建设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按工程等级安装好防护密闭门;室外通道在人防密闭门外的部位增设防护门进、排风等孔口,设备安装完毕。目前没有设备的,做好基础和预埋件,具备有设备以后即能安装的条件;应做到内部粉饰完工;内部照明设备安装完毕,并可通电;工程无漏水,回填土结束;通道畅通等。
4.4 大型管道工程验收标准
大型管道工程(包括铸铁管和钢管)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格、验收规范全部(或分段)按质量敷设施工完毕和竣工,泵验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达到合格,管道内部垃圾要清除,输油管道、自来水管道还要经过清洗和消毒,输气管道还要经过通气换气。在施工前,对管道材质用防腐层(内壁及外壁)要根据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钢管要注意焊接质量,并加以评定和验收。对设计中选定的闸阀产品质量要慎重检验。地下管道施工后,对覆地要求分层夯实,确保道路质量。
5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范围如何划分
凡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不论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性质,都要经业主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
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不能因此而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对已完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6 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6.1 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例如,生产、科研类建设项目、土建、给水排水、暖气通风、工艺管线等工程和属于厂房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烟囱、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均已完成,有关工艺或科研设备也已安装完毕。
(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3)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非生产性建设的项目,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附属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煤气及电梯已安装完毕,室外的各管线已施工完毕,可以向用户供水、供电、供暖气、供煤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因建设条件和施工顺序所限,正式热源、水源、电源没有建成,则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采取临时措施解决,使之达到使用要求,这样也可报竣工提请验收。
6.2 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实际上有少数非主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或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可报请竣工验收。
6.3 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承建单位不能报请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因工艺或科研设备、工艺管道尚未安装,地面和主要装修未完成者。
(2)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但附属配套工程未完成影响投产使用。如:主厂房已经完成,但生活间、控制室、操作间尚未完成;车间、锅炉房工程已经完成,但烟囱尚未完成等。
(3)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已经竣工,但由本施工企业承担的室外管线没有完成,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尚未完成,不具备使用条件。
(4)各类工程的最后一道喷浆、表面油漆活未做。
(5)房屋建筑工程已基本完成,但被施工企业临时占用,尚未完全腾出。
(6)房屋建筑工程已完成,但其周围的环境未清扫,仍有建筑垃圾。
7 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应由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牵头,项目经理配合进行,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
7.1 承建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
竣工预验收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监理单位在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前要求由承建单位自行组织的内部模拟验收,内部预验是顺利通过正式验收可靠保证,为了不致使验收工作遇到麻烦,为此承建单位最好邀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参加。
预验收工作一般可视工程重要程度及工程情况,分层次进行。通常有下述三层次:
(1)基层施工单位自验。基层施工单位,由施工队长组织施工队约有关职能人员,对拟报竣工工程的情况和条件,根据施工图要求、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包括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及使用要求等。若有不足之处,及时组织力量,限期修理完成。
(2)项目经理组织自验。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队的报告,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预算等部门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及要求参照前条。经严格检验并确认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竣工标准后,可填报竣工验收通知单。
(3)公司级预验。根据项目经理部的申请,竣工工程可视其重要程度和性质,由公司组织检查验收,也可分部门(生产、技术、质量)分别检查预验,并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修补措施,由施工队定期完成,再进行检查,以决定是否提请正式验收。
7.2 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施工单位决定正式提请验收后应向监理单位送交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参照工程合同的要求、验收标准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7.3 根据申请报告作现场初验
监理工程师审查完验收申请报告后,若认为可以进行验收,则应由监理人员组成验收班子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初验,在初验申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或以备忘录的形式告诉施工单位,并令其按有关的质量要求进行修理甚至返工。
7.4 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正式验收
在监理工程师初验合格的基础上,便可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在规定时司内进行正式验收。
7.5 竣工验收的步骤
竣工验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且施工单位已预验,现场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在此条件下进行的正式验收。
由几个建筑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当其中某一个企业所负责的部分已按设计完成,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时应请总包施工单位参加,以免相互耽误时司。
(2)全部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己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单位预验通过,现场监理工程师初验认可,由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组织以建设单位为主,有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的正式验收。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正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竣工验收签证书必须有相关方的签字方可予以生效。
关键词:油库;工程;验收
中图分类号:E234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the army oil depot is key and critical of the oil cambat construction. In the military of it, with the larger of petroleum storage tank, new technology and new equipment have appeared which have raised higher requirement to completion acceptance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the army oil depot.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 of it, the author first discuss the conception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the army oil depot, introduce the conditions, organization, procedures and contents. This paper will provide reference for us to promote the quality of 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the army oil depot.
Key words: oil depot; engineering; acceptance
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是在军队油库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对军队油库工程总体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验、评价、鉴定和认证的活动,不但是我军油库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而且是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周期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军队油库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只有通过竣工验收,整个军队油库工程才能实现由施工建设阶段向使用阶段的过渡。
1 竣工验收条件
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是资产转入生产和使用的标志,也是直接关系到军队油库工程能否按时交付使用,发挥军事效益的重要环节。进行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要完成全部军队油库工程建设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质量标准,单项、专项军队油库工程应通过交(竣)工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同时,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应完成全部工程量,并做好建设材料及设备、剩余物资材料和重大报废设备的清理、统计、登记工作。二是施工单位或设备厂家要完成相关人员培训,油罐容积表、计量仪表等应通过认证,消防器材、专用安全装具、维修抢修装备、备品备件等要满足使用基本需求。使用单位油料部门要完成相关操作规程制定、安全警示标牌设置、设施设备编号并标识、应急处置预案编制等。如果在特殊情况下,仍有零星工程未完成,在不影响油料收发、储存和安全管理的情况下,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先行组织竣工验收,但未完成的军队油库工程必须限期完成。
2 竣工验收组织
竣工验收应根据有关规定由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总部、军区或建设单位的上一级军队油库工程主管部门组织,军队油库工程所在单位油料主管部门协助,军队油库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和油库等单位参加,同时邀请战勤、财务、营房、审计、纪检和档案等单位有关人员和特邀专家参加。军队油库工程验收应成立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可分设验收小组,展开具体验收工作。专业验收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验收规范标准,至少有50%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一般情况下,小型油库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的上一级军队油库工程主管部门组织进行。零星军队油库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上一级军队油库工程部门派人参加。中型建设项目的正式验收,由总部或军区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大型建设项目或重点军队油库工程项目的正式验收,由总部组织,军区承办。
3 竣工验收程序
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是在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完成全部或绝大部分单项、专项交(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程序为:一是听取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关于单项和专项军队油库工程交(竣)工验收的情况报告,以及军队油库工程设计单位、主要施工单位、主要监理单位和油库的总结汇报。而后对军队油库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抽验,检查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军队油库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范标准,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格。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及会议纪要。二是审查单项和专项交(竣)工验收资料,检查是否符合验收要求。审查核对竣工文件、图纸、资料等档案编制是否完整、系统、准确,军队油库工程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重点查阅单项军队油库工程交工验收书和专项军队油库工程竣工验收书。三是组织讨论并汇总检查意见,作出军队油库工程验收结论,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争议,提出具体解决办法。验收不合格的军队油库工程项目,应责成相关施工单位限期补救或返工,而后再重新察验。验收合格的军队油库工程项目,应由验收组织单位组织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书”,拟制通过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竣工验收后,由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向军队油库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核验认证,并上报上级油料主管部门。
4 竣工验收内容
竣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工程资料三部分内容。
4.1 主体工程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罐室、坑道土建,油罐防腐及附件安装,库区和库外管线敷设施工,铁路、水路、管道收发油和汽车零发油系统的土建、工艺、设备、设施改造等内容。在此项内容的验收过程中主要查验各单项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质量标准,并是否通过各单项军队油库工程交工验收。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是否仍有部分剩余零星土建工程或少数生活配套设施未建成。
4.2 配套工程
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罐区防火堤、隔油设施,覆土、回填土、防洪设施,库区消防道、检查道与围墙,库区固定和机动消防系统,电气、安防、仪表及自动化、采暖、通风、给排水、通信(含设施、设备),各种业务及生活用房,油库内外配套道路,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保护设施等,主要查验各单项工程是否经过试用或试运转,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油罐容积表和各种计量系统是否已取得有效合格证书,配备的消防器材、专用安全装具工具、维抢修装备、备品备件能否满足投入使用后的基本需求。各项审核批准手续是否齐备,并是否通过单项军队油库工程交工验收。
4.3 工程资料
工程资料主要包括:首先,建设单位应完成清理、统计、登记全部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工程量、建设材料和设备数量,并汇总整理整个军队油库工程的所有竣工图纸、工程资料和管理资料及视频音像、图片资料。同时做好施工剩余物资、设备和重大报废设备与材料的清理、统计和登记工作。其次,竣工资料的整理应按军队油库工程档案管理要求,将竣工图纸、工程资料等竣工资料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和规格顺序统一。军队油库工程建设单位应汇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查验竣工资料编制内容是否齐全、真实,图字是否清晰、准确,并分类装订成册。再次,检查油库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设置了相应的安全警示标牌,对各种设施设备是否进行了统一编号和标注,是否编制了相应的应急情况处置预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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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康勇. 油气库站设计与建设[M]. 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10.
[3] 陈允任. 油气储运建设工程手册[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4] 赵晓刚,王世军. 油气储运工程项目管理[M]. 北京:出版社,2003.
[5] 成虎. 工程项目管理[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关键词:验收流程;注意事项;竣工验收;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人民实际生活需求的提升,住宅楼工程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作为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住宅楼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就显得至关重要。为了能更好的适应当今建筑业的发展,使住宅楼工程验收成熟化、程序化,结合住宅楼工程竣工验收实际,现将住宅楼工程竣工验收经验总结如下,仅供以后承接类似工程的项目借鉴参考,由于经验尚浅,文中难免有疏漏之处,望大家多提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更好的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
住宅楼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和检查验收内容
住宅楼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2.1 桩基础子分部工程验收文件包括:
(1)桩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2)桩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桩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
(4)桩基础检测报告。
2.2 地下结构验收
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主要检查:地下室防水、抗渗,基坑支护资料,钢筋检验报告和钢筋产品质量证明书,实体结构监督检测报告,检验批质量验收等。
2.3 主体结构验收
(1)主体结构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统一。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的蜂窝、麻面、烂根、孔洞等质量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应按要求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
(6)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包括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4 建筑节能验收
建筑节能工程主要包括墙体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和屋面节能工程,建筑节能验收主要验收以下内容:
(1)项目中已经有关各方审查通过的检测方案。
(2)项目中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关于材料进场复验的检测报告和围护结构节能构造实体现场检测的检测报告,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2.5 住宅分户验收
住宅分户验收包括:现场实测实量抽查房间地面平整度、墙面平整度、墙面垂直度,墙面阴阳角方正,是否存在空鼓或者裂缝现象,阳台、卫生间蓄水试验,铝合金门窗、栏杆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入户门把手、锁是否完好,外窗和墙体是否有渗水现象,栏杆高度和竖杆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分户验收合格标识是否张贴。
根据经验:分户验收过程中,质监站相关人员喜欢去屋面,挑屋面毛病,建议分户验收时,屋面全部整理到位。
2.6 档案预验收和最终验收
(1)、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对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书。
(2)、建设单位在工程档案通过了预验收,按照有关规定补齐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工程档案并完成了各专项(质量、消防、规划、环保等)验收后,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对建设工程的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进行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2.7 中间验收注意事项
注意:中间验收最大的难点就是各项第三方检测报告,此过程一定要注意多与检测机构和质监站的沟通,若为了能够检测的通过而采用非质监站指定的检测站的,一定要提前和质监站监督员多私下沟通,如若顺利,质监站监督员一般会先收资料(里面先不要放检测报告),最后在资料整改回复的情况下,将检测报告放进去,质监站领导一般不会看资料的整改,由监督员去复查即可。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注意事项:
3.1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指建设工程按报建审批、设计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事项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参建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的专项验收。该专项验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前提条件之一,其作用等同于规划、环保和消防等专项验收。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由按规定对工程建设实施质量监督的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
3.2 施工质量验收准备工作
(1)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整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送质监机构抽查。
(2)质监机构应在受到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7个工作日(大型、重点及工艺技术较复杂的工程为15个工作日)内抽查完毕,并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前工程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意见书面通知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未达到施工质量验收条件及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3)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质量验收手续。
(4)监理单位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6)建设单位在计划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日期7个工作日前将包括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等内容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计划书》送交质监机构。
3.3 建设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组织施工质量验收:
(1)已完成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
(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经质监机构抽查的完整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资料;
(6)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情况;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电梯检查合格文件;
(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0)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1)消防验收合格证;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3.4 施工质量验收程序:
(1)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向质量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技术管理资料;
(4)实地查、验工程施工质量;
(5)验收组人员签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由建设单位在三天内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监机构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一份。
参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待建设各方协商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施.工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
4.1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已全部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备案机关及城建档案部门各持一份。
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意见书》。
4.2 工程竣工验收注意事项
注意:竣工验收前,一定多注意和档案馆沟通,因为档案验收合格证的获取是个耗时的过程,否则直接影响竣工验收,没有档案验收合格证,质监站验收组不会过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5.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5.2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持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五份及下列文件,向备案机关申报备案: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7)、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
10)、规划验收合格证;
1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2)、环保验收文件;
1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
14)、工程质量保修书;
15)、商品住宅的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
①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②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书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③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2)备案机关收齐、验证备案文件后,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检查情况,15个工作日内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部门、质监机构和备案机关各存一份。
5.3 工程竣工验收注意事项
注意:此过程一般由甲方完成,施工方全力配合,此过程重点要注意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的使用情况,其使用量有要求,注意散装办的沟通和预拌砂浆的发票留存。
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确保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范围内国有投资(含财政预算内、预算外专项资金)新建、扩建、改建的地方基本建设项目(包括中方控股的利用外资项目)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委托本省验收的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在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的真实历史记录,是项目运行、维护、管理、改扩建等工作的依据。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验收标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有运行良好的档案管理体制;
(二)文件材料形成程序规范、签署完备、制作质量良好;
(三)档案收集齐全完整;
(四)竣工图编制准确、清晰、规范;
(五)全部档案已进行系统整理,案卷质量、档案编目等符合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六)已运用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建立项目档案数据库;
(七)具有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档案保护设备;
(八)在项目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积极主动提供档案利用并取得一定效果。
第三章验收组织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委员会应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代表参加,主持验收部门应当通知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员参加。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要完成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并办理相应的确认手续。对需要组织初步验收的大中型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应在初步验收之前进行。
第八条省级以上审批的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由省档案局主持档案专项验收;其他项目按隶属关系由项目主管部门或省辖市档案局主持验收。
第九条档案专项验收组由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
第四章验收申请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前3个月向档案验收组织单位递交档案专项验收申请,并附《江苏省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表式附后)和项目档案工作自检报告。
第十一条档案专项验收之前,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进行档案自检,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档案工作自检报告。自检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概况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项目档案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情况;竣工图编制情况及质量;项目档案安全保管情况;档案在项目建设和试运行中发挥作用情况;项目档案的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五章验收程序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程序如下:
(一)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接到项目建设单位的档案专项验收申请后15日内,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专项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成员单位;
(二)召开档案专项验收会议;
(三)有关单位按照档案专项验收会议的要求和意见进行整改;
(四)在项目竣工验收会议上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档案验收意见。
第十三条项目档案专项验收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验收组织单位有关人员主持验收会议,通过档案专项验收组成员名单;
(二)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汇报项目建设概况和档案自检情况;
(三)察看档案库房及设施设备,抽查项目档案;
(四)验收组成员对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综合评议并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五)验收组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验收意见。
第十四条对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必须抽查一定比例的档案案卷。凡项目档案数量超过2000卷的,抽查10%的档案;数量超过1000卷但不足2000卷的,抽查15%的案卷;数量在1000卷以下的,抽查30%的案卷。
第十五条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对项目档案管理体制等十个方面的情况做出评价并填入《江苏省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申报表》。
关键词:信号系统;施工质量;分部分项验收;验收程序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行车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列车运行的安全性、舒适性、准时性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信号设备如果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良好的工作状态,可以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行效率,缩短行车间隔,促进管理现代化,提高运输能力和服务质量。相反,信号系统一旦发生故障,轻则导致列车延误、旅客滞留,重则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并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多起因信号系统故障发生的运行事故无不昭示着这种后果。因此,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正点、安全、平稳地运行,提升信号系统的安全质量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而提高信号系统的安全质量,则需要从施工验收阶段把好关卡,加强验收工作对信号工程施工质量的提升效果。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设备按地域划分为五部分:控制中心设备、车站及轨旁设备、车辆段设备、试车线设备、车载ATC设备,工程施工具备点多线长、交叉施工多、持续时间长等特点,施工验收也具备类似的特点,因此在验收工作开始前必须对验收内容进行详细划分,对验收流程高度优化。
1 验收内容
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信号工程作为弱电系统的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相对规模较大、运行线和车辆段的使用功能差别较大,因此一般情况下将信号工程按照地域划分为运行线信号工程和车辆段信号工程两个子单位工程,单位和子单位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将子单位工程按功能或地域等划分为分部工程,例如运行线信号工程一般划分为电(光)缆、信号机、转辙设备、轨旁设备、车载设备、室内设备、联锁、ATC、防雷及接地、设备标识及硬面化等,车辆段的分部工程划分方式基本一致,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参加。将分部工程按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为分项工程,并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划分检验批,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等参加。
信号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可分为四个方面:设备、安装、功能和观感。设备验收指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进场批次进行验收,其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安装验收主要有设备安装、电缆敷设、桥架及保护管安装等,其验收标准为设备安装牢固,安装位置、安装方式等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要求;电缆分层敷设,敷设按照设计要求,根据规格型号敷设在托架上的相应位置;桥架安装高度和路径符合设计要求,桥架安装应接地,接缝处应有连接线或跨接线;保护管宜采用整根材料,如必须连接时,在连接处做防水处理,管口应做防护处理,保护管应接地,保护管连接后保证整个系统的电气连通性,如果设计要求,保护管要做防火处理。功能验收指单体设备、子系统及系统整体的各项功能全部检验通过,测试数据和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要求。观感验收也涉及设备、电缆、桥架及保护管等,设备安装应排列整齐,漆饰完好,铭牌、标记清楚正确,设备外表完好、无破损;电缆排列整齐,没有破损、扭绞、交叉,标识齐全、清晰、不易脱落;桥架固定牢固、横平竖直、内层平整;多根保护管同向敷设时,应注意间距一致,整齐划一,管路应做整体接地连接。
验收工作还要求具备完整的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技术资料和程序性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说明、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交底、主管部门审批文件、分部分项及检验批验收文件等。
2 验收程序
信号系统安装工程的验收程序分工程预(初)验收、竣工验收、最终验收等。各验收阶段要求对工程实体及文件资料进行检查、修补、再检查,循环往复直至符合合同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只有完成前一步程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程序。
2.1 预验收
在信号系统完成综合联调后,施工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验,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及施工人员等共同参加。对检查的全过程要做好记录,对出现隐患或不符合标准的部位和项目提出整改措施,要求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完成。
施工单位在自检自验合格,确认符合正式验收条件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参与监督,对工程或部分工程、系统进行预验收。预验收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即检查工程是否满足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工程验收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等。预验收通过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出具预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所有问题进行整改修补,经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空载试运行。
2.2 竣工验收
试运行通过以后,施工单位应再次进行自检,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经监理单位检查通过后,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启动竣工验收工作,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10天通知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方面参加。
竣工验收要求工程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设计和合同的全部要求,整个验收过程要求在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验收通过后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发房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系统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入质量保证期阶段,质量保质期从竣工验收签署之日起开始计数,一般情况下质量保证期为2年。建设单位收到信号系统安全评估报告后,信号系统投入载客试运营。
2.3 最终验收
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系统能持续平稳的正常运行,且性能指标和功能指标能达到标准规范、设计和合同的要求,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办理最终验收的手续,最终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协助,其他有关各方面参加。
3 结束语
信号系统虽然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资占比不大,却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信号系统为城市轨道交通的指挥控制提供重要的监控支持,为保障列车和乘客安全,实现列车运行高效、指挥管理有序发挥着关键作用。由于轨道交通建设工期一般较为紧张,施工调试时间较为仓促,且零星的验收工作可能穿插于整个施工阶段,因此,提前做好验收准备具有重大的意义。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针对具体施工情况事先会商针对性的验收措施,使验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林瑜筠.城市轨道交通信号[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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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竣工验收要依据以下内容
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安全专篇、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单、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意见等。
二、组织领导及参加部门
工程项目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集团公司基建部组织,矿工程、技术、设计、施工、监理、调度、机电、财务、综合等相关部
门参加。
三、验收时间
集团公司接到矿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一个月内组织验收。
三、验收议程
1、由矿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概况向验收组进行介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设计的主要内容和重大变更等。
(2)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采取的主要施工工艺。重大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更改及隐蔽工程等)及
重大事项处理记录。
(3)项目投资:包括批准概(预)算、合同价款、结算和预计工程总造价。
(4)初步验收情况通报:包括主要工程质量、系统运行情况、和主要指标监测情况等。
(5)剩余工程及其安排。
2、与会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由主持人进行专业分组,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
3、集中讲评
(1)由各组长进行统一讲评,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拿出处理意见,并提出最终验收结果。
(2)施工单位就验收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表态。
(3)主持人进行总结定论。
4、根据讲评意见写出验收纪要,原则上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按期完成。落实意见与纪要一并作为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保存。
通过验收形成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由验收人员签字。
5、凡未完成设计、纪要要求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不签证竣工验收证书,不得办理竣工结算。
关键词: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资料不是工程点缀,不是用来应付检查,也不仅仅是为了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它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份,它的重要性、严肃性已不可置疑。当前,在工程资料用表规范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需要在工程资料编制质量 (如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科学分类、整理归档方面认真解决存在问题,需要在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建筑节能工程资料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和总结。建筑工程资料的编制和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主管 (技术)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各管理环节有关人员共同努力,需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城建档案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现状
1.1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文件
这类文件是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图审、招投标、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这类文件管理的重点是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它反映工程建设的合法性。由于有国家法定建设程序的约束和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审查批准,这类文件一般都能做到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较好地体现出工程的合法性。尽管如此,在检查中也常发现如下问题:
1.1.1 未办妥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出现这种情况通常是征地、用地手续不全,未及时办妥工程规划许可证、缺公安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以及工资保证金、商业保险、施工安全条件等不具备。
1.1.2 施工内容、规模与施工许可范围不符合;有的单位工程以资金、用途、设计等原因将某些部位、某些分部工程肢解发包。
1.1.3 在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如果是以装饰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为主,但又涉及到局部基础或主体结构改建的工程,通常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又存在偏差。
1.1.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不全;涉及结构、安全、功能的设计变更未送审。
1.2 施工资料
近几年来,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资料的认识不断加深,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控制和整理水平呈稳步提高态势。毫无疑问,在建筑工程资料中,施工资料种类最多、数量最大、来源最广、编制最难和整理最复杂。检查发现,由于电脑及软件的普及,施工资料的编制变得简单和快捷,但带来的突出问题就是资料造假。其次,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料管理水平很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突出表现在施工过程阶段,尽管在竣工验收阶段施工资料总能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1.3 施工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
1.3.1 项目经理变更程序不符合要求。
1.3.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批准人不符合要求;内容无针对性甚至抄袭,错漏百出;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而未编制或内容不完整、方案不齐全。
1.3.3 施工技术交底资料不齐全;交底人和被交底人不符合要求。
1.3.4 设计变更程序不符合要求。
1.3.5 对监理工程师通知未按时回复;缺乏必要的附件。
1.3.6 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无数量清单、自检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复试报告等附件不齐全、不完整或不清晰、不真实;报验不及时,未能做到先试后用。
1.3.7 未建立原材料、试件试块送检台帐。
1.3.8 隐蔽验收记录不齐全,填表不规范,内容不完整。
1.3.9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不及时,严重滞后;质量验收记录表填写错漏多。
1.3.10 有的工程不做中间交接验收或未形成验收资料。
1.3.1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资料:无编制或不完整、不齐全。
1.3.12 施工测量记录:无沉降观测等记录或臆造记录。
1.3.13 施工记录存在无记录或假记录现象,在钢结构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中表现稍明显。
1.3.14 安全和功能试验记录不真实、不齐全。
1.3.15 施工日志记录不及时;内容不规范、不全面。
1.3.16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资料缺乏指导、检查和管理。
1.3.17 施工资料的分类归档不科学。如大型工程或复杂工程在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之间的划分和施工资料分类上,缺乏事前的协商和协调,认识不一,理解不一,做法不一。
1.3.18 工程进度未到,报验资料已提前编制好。资料与工程脱离,不真实。
1.4 竣工验收文件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和江苏省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资料要求、组织形式和验收程序等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各方比较重视,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实施监督,因此竣工验收文件形成和收集比较及时和齐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4.1 竣工验收报告:签名不齐;验收结论不规范。
1.4.2 专项验收工作 (如消防验收等) 滞后,专项验收文件不齐全。
1.4.3 有的工程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拖延了验收,时间长短不一,验收文件的签署和盖章不齐全。
2 加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对策
提高工程资料控制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资料及时、真实、准确、有效、完整和齐全,确保工程资料的合法性和规范化,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2.1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单位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应该端正认识、消除误区、熟悉并掌握工程资料形成规律,加强人员培训,加大技术人才的投入,推进和完善制度建设,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
2.2 工程建设各责任单位应该制定工程资料管理职责、管理规定和流程。管理职责应该挂墙明示;规定和流程应该制作成手册,供查阅和检查。
2.3 施工资料的组卷工作是工程资料归档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施工资料组卷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2.4 各责任主体应按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做好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资料编制和整理工作。重点做好施工图设计节能专项审查、节能备案、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与审批、节能工程设计变更手续办理、节能材料验收以及节能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质量监督机构应制定和落实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2.5 建设单位应做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资料编制和整理工作。重点做好分户验收方案、每户套内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和现场实测记录、分户验收汇总表。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分户验收方案、实测数据及验收结论应进行符合性抽查。
2.6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执法。工程建设前期法定程序文件不齐全、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边施工边办证、肢解发包的要坚决处理,确保法律的严肃性,遏制此风漫延。这一点,首先应从政府投资工程抓起。
2.7 对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监督机构应该狠抓资料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对资料严重滞后、超前或与工程实体不符合者,均要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责任人严肃处理,情况上报并公开曝光。这样,对不认真编制、整理资料行为起震慑作用。这方面应重点检查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
3 结束语
建筑工程资料必须全过程记录并且必须全面反映工程质量和施工质量。建筑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各阶段实施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形成的各种历史记录文件的汇集。它的作用就是要能够全面反映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状态和施工质量状况,满足竣工验收对工程资料的要求。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资料反映了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体现各责任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政策的能力和力度。
参考文献:
[1] 佟樱.浅谈民用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的有效管理[J].山西建筑,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