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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合同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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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合同

第1篇:还款合同范文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如期偿还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贷款,需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延期还款,丙方同意继续为甲方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各项:

一、甲方根据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币种)资金贷款(大写)___________整,其中(大写)____________整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截止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述贷款的余额为(大写)___________整,现约定延期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偿还。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 期

金 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上条所列延期还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延期后的贷款利率,从延期之日起按该贷款实际期限的利率月息______‰执行。

四、延期后甲、乙、丙各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项,仍按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和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号担保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从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

注:

1.如主合同没有担保,本协议划去有关担保人的内容。

第2篇:还款合同范文

批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7)豫法经字第3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答复如下:

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只应对经他同意、签字(盖章)的保证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你院请示的案件中,南乐县公路管理段在借款方南乐县大华贸易公司与贷款方中国工商银行南乐县支行1985年3月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担保单位栏内盖章,故对该合同中借款方所应履行的义务承担担保责任。但借、贷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不通知担保人,亦未征得担保人同意,于同年4月下旬达成书面协议,将还款日期延长1个月,这一变更,应视为成立了新的法律关系,解除了原来的担保合同。因此,南乐县公路管理段不应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3篇:还款合同范文

治理方(全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委托方与治理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家居污染治理工程效果保证合同》

一、内容和范围

1.治理项目为:_________。

2.治理前的超标情况:_________。

3.委托方提供室内空气初检的正式报告,治理方据此提出治理方案、治理产品并负责施工。

4.本工程涉及的治理空间为:_________

5.治理前的室内装修、陈设详情:_________

6.达标要求:保障本治理工程完工后,室内环境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参见本合同后附的条款说明第2款)。

7.委托方保证治理验收时,本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的物件与初检时的名称、数量相同。

8.治理效果检测验收时间:由双方协定为在治理完工之后_________天,以保证治理工程的长期效果。

9.检测机构: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陕西省室内空气监督检测站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10.验收监督:双方检测监督人共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1.本次检测的委托方为_________方。

委托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治理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12.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测量结果视同双方认可。

13.验收证书:由合同第9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14.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检测(验收)证书,不达标的,治理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重新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选择::不需支付治理费用;治理直至检测达标;解除治理合同;其它:_________。若治理后造成二次污染的,由治理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为_________。

15.复检费用:由治理方承担。

16.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目标

限量

内照射指数(ira)

≤1.0

外射指数(iγ)

≤1.0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表3.1.2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a类

b类

内照射指数(ira)

≤1.0

≤1.3

外射指数(iγ)

≤1.3

≤1.9

注:a类装修材料使用范围不受限制;b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面;

3.1.3 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ra-226、钍th-232、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γ)不大于1.3。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bq/m3)

≤200

≤400

游离甲醛(mg/m3)

≤0.08

≤0.12

苯(mg/m3)

≤0.09

≤0.09

氨(mg/m3)

≤0.20

≤0.5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mg/m3)

≤0.50

≤0.60

注: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_ 治理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合同范本说明:

1.本合同系陕西省室内环境检测联盟之成员单位:陕西省室内空气监督检测站主拟。

2.有关检测专家和法律专家根据有关国家法规和以往纠纷处理的经验拟定本合同。

3.本合同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使用。

4.本合同文本为推荐性文本,不具强制性,具体事项和条款签约双方应认真协商确定。

5.本合同将根据消费者和服务方、商家的反馈意见和有关新法规的出台不断更新。

验收检测须知

1.应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获得省级实验室计量认证)进行检测。

2.应当提前与检测机构预约检测时间。

3.应当向检测机构提供检测地的平面图。

4.复检时的室内空间物件的名称、数量应与初检时的相同。

第4篇:还款合同范文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麻醉科,河南郑州 450000

[摘要] 目的 探讨硬膜外与静脉联合在老年全髋关节置换术后镇痛中的应用效果。 方法 以该院2012年8月—2014年3月择期行全髋关节置换术的60例老年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将其分为两组,各30例,对照组患者给予硬膜外镇痛处理,观察组患者则行硬膜外与静脉联合自控镇痛,对两组不同时段(术毕、术后6 h、24 h)血浆DA(多巴胺)、E(肾上腺素)、各时间点(镇痛泵开启后4 h、8 h、12 h)NRS评分及RSS评分、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比较。结果 观察组术后6 h、24 h血浆DA、术后24 h血浆E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两组镇痛泵开启后4 h、8 h时NRS评分、开启后4 h、8 h及12 h时RSS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另外,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13.33%,较对照组的36.67%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硬膜外联合静脉自控镇痛效果良好,老年患者应激反应少,不良反应轻,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 硬膜外;静脉自控镇痛;全髋关节置换术;效果

[中图分类号] R6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0742(2015)03(b)-0056-02

[作者简介] 孙丽(1984.10-),河南开封人,本科,住院医师,研究方向:麻醉术后镇痛。

受老年患者年龄大、手术耐受性差等影响,对手术麻醉、镇痛提出高要求:镇痛效果良好,应激反应少[1]。文献研究表明硬膜外镇痛效果好且能减少患者应激反应,联合静脉自控镇痛能有效预防或减少深静脉血栓形成等并发症发生[2]。基于此,该研究对该院2012年8月—2014年3月间行全髋关节置换术治疗的老年患者应用硬膜外与静脉联合镇痛,效果令人满意,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以该院行全髋关节置换术的60例老年患者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满足全髋关节置换术适应证;②ASA I~II级;③年龄65岁以上;④签订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①肝肾功能不全;②凝血功能异常、椎内管麻醉禁忌症;③不能配合完成NRS评分(疼痛数字评价量表)、RSS评分(Ramsay 镇静评分)者。男22例,女38例,年龄平均(68.4±2.1)岁,体重平均(58.8±9.0)kg。其中股骨头坏死25例,股骨颈骨折35例。随机将患者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0例,对比两组年龄、体重等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2方法

两组患者进入手术室后均先建立静脉通道,对其心电图、血压、血氧饱和度等全面监测。所有患者均行硬膜外连续阻滞麻醉,L1-2间隙顺利穿刺后注入3 mL利多卡因液(2%),3 min后无异常症状则行小剂量罗哌卡因液(0.8%)联合利多卡因(2%)维持麻醉,保持麻醉平面在T9下。手术结束前30 min给予对照组患者硬膜外注入4 mL罗哌卡因(0.3%);观察组患者则注入吗啡+4 mL罗哌卡因(0.3%),不同年龄段吗啡剂量不同(70岁以下为1.2 mg,70岁以上每5岁减少0.1 mg),术后将硬膜外导管拔出,静脉注射0.08 mg/kg托烷司琼,并与镇痛泵连接以自控镇痛(PCIA)。对照组PCIA用药为1.2 ug/kg舒芬太尼+0.32 mg/kg地佐辛+生理盐水稀释到150 mL;观察组则为0.6 ug/kg舒芬太尼+0.1 6 mg/kg地佐辛+生理盐水稀释到150 mL。设置镇痛泵参数:负荷剂量0.05 kg/kg,自控镇痛剂量1 mL,锁定时间15 min。术后给予吸氧、对症支持治疗,24 h后根据患者不同情况合理调整镇痛泵输注速度。

1.3观察指标

①测定和记录两组患者术毕、术后6 h、术后24 h应激反应相关指标(血浆DA、E),通过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②观察和记录两组患者镇痛泵开启后4 h、8 h、12 h时NRS评分及RSS评分。③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呼吸抑制、嗜睡等。

1.4统计方法

spss16.0软件录入分析上述数据,计数资料以率表示,行χ2检验,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

2结果

2.1两组患者不同时段血浆DA、E比较

观察组术后6 h、24 h血浆DA较对照组明显低,术后24 h两组血浆E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两组患者不同时间点NRS评分、RSS评分比较

观察组镇痛泵开启后4 h、8 h、12 h时RSS评分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开启后4 h、8 h时NPS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两组不良反应比较

观察组不良反应4例(13.33%),其中恶心呕吐2例,瘙痒、头晕各1例;对照组不良反应11例(36.67%),其中恶心呕吐、嗜睡各3例,瘙痒1例,头晕4例。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36,P<0.05)。

3讨论

全髋关节置换术作为临床上治疗老年骨关节疾病的常见方法,不仅能有效纠正髋关节畸形,消除疼痛,而且能恢复关节功能,改善患者生活质量[3]。由于行全髋关节置换术多为老年患者,年龄大,机体主要器官功能衰退,手术耐受性相对较差,术后易出现明显应激反应,增加心律失常、免疫抑制等严重并发症发生几率[4],甚至导致患者死亡。为此选择安全有效麻醉镇痛方式成为当下研究的重点。

自控镇痛具有操作简单、镇痛效果良好等特点,在临床镇痛处理中得到广泛的应用。自控镇痛泵常见镇痛药物为地佐辛、舒芬太尼等,地佐辛主要是通过松弛胃肠平滑肌以减少术后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生;舒芬太尼属于选择性u受体激动剂,术后镇痛强、持续时间长,且药物使用剂量少,不良反应少[5]。两者联合使用起协同作用,不仅能增强镇痛效果,而且能减少不了反应。大量文献研究表明硬膜外镇痛具有镇痛效果良好、应激反应轻等特点。郝国明[6]等人通过对照实验表明全髋关节置换术后给予硬膜外自控镇痛效果明确,能明显减轻老年患者术后应激反应。李文辉[7]等人以硬膜外镇痛为对照组,以硬膜外与静脉联合镇痛为观察组,比较两组不同时间点NRS评分、RSS评分及有效按压次数等指标,表明相比硬膜外镇痛,硬膜外与静脉联合自控镇痛效果更佳,不良反应更少。该研究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行硬膜外与静脉联合自控镇痛,硬膜外注射吗啡药物,该药物主要是通过蛛网膜下腔进入脑脊液,对脊髓后角阿片受体直接作用以镇痛,持续时间长[8],由于吗啡使用剂量大会引发呼吸抑制等不良反应,且其发生几率与患者年龄正相关,为此需根据患者年龄合理调整吗啡使用剂量。该研究表1中可知观察组术后6 h、24 h血浆DA明显比对照组低(P<0.05),提示硬膜外与静脉联合镇痛能明显减轻应激反应,这与其镇痛效果好有关。同时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比对照组低(P<0.05)。

综上所述,硬膜外联合静脉自控镇痛具有镇痛效果明确、减轻应激反应、不良反应少等特点,可作为老年全髋关节置换术后镇痛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邬子林,周志飞,许立新,等.右旋美托咪啶对老年患者全髋置换术后芬太尼静脉自控镇痛效果的影响[J].南方医科大学学报,2011,31(4):701-704.

[2]黄兰,杨云春,李同莲,等.PCIA对全髋关节置换术后早期功能锻炼的影响[J].西部医学,2011,23(4):771,773.

[3]吕德荣,张景晖,陆妍,等.腰麻-硬膜外联合麻醉在老年患者全髋关节置换术中的应用[J].新乡医学院学报,2013,30(6):461-463.

[4]王春梅.联合神经阻滞与硬膜外麻醉用于老年单侧全髋关节置换术的比较[J].中国医师进修杂志,2010,33(14):21-23.

[5]蔡伟华,张良清,李志艺,等.全身麻醉和硬膜外麻醉对老年骨科患者术后短期认知功能的影响[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3,33(12):2783-2784.

[6]郝国明,杨宏生,王奕忠,等.硬膜外自控镇痛对老年患者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后应激反应的影响[J].广东医学,2010,31(6):749-750.

[7]李文辉,王光杰,田刚,等.老年全髋关节置换术后硬膜外联合静脉自控镇痛效果[J].中华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2013,27(6):587-589.

第5篇:还款合同范文

【关键词】 生理学和手术严重度评分;髋关节置换术;死亡率;并发症发生率

DOI:10.14163/ki.11-5547/r.2016.09.068

临床上采用髋关节置换术治疗老年患者骨科疾病, 其主要的目的是缓解患者关节疼痛、矫正畸形、恢复和改善关节的运动功能, 使得患者恢复正常生活, 但是临床实践研究表明:髋关节置换术在治疗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1]。本文随机选取本院收治的行髋关节置换术治疗的老年患者100例作为研究对象, 对所有患者进行POSSUM和P-POSSUM评分系统预测评估手术风险, 对患者手术治疗提供了风险评估价值, 现将具体的预测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本院2013年5月~2014年5月收治的经髋关节置换术治疗的老年患者100例作为研究对象, 患者均符合髋关节置换术治疗标准, 其中男63例, 女37例, 年龄58~89岁, 平均年龄(62.3±11.2)岁, 结合患者的临床资料及具体病情, 实施POSSUM和P-POSSUM评分系统预测探究。

1. 2 方法 采用POSSUM和P-POSSUM评分系统预测对患者进行术前风险评估, 具体预测并计算患者术后病死率情况和并发症率发生情况, 探究生理学评分和手术严重度评分在老年髋关节置换术后的并发症率和死亡率的应用价值[2]。

1. 3 观察指标 患者在进行髋关节手术治疗前, 对其进行POSSUM和P-POSSUM评分系统预测, 计算出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的具体情况, 并做好详细记录[3]。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0.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 1 老年患者髋关节置换术前的POSSUM和P-POSSUM评分系统预测情况 髋关节置换术的老年患者的POSSUM评分系统预测值为11~24分, 平均评分为(12.45±3.08)分, P-POSSUM评分系统预测值为13~40分, 平均评分为(18.21±5.17)分。

2. 2 老年患者髋关节置换术后的POSSUM评分系统预测情况 预测42例并发症发生, 实际发生40例, 并发症预测值与实际值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 3 老年患者髋关节置换术后的P-POSSUM评分系统预测情况 预测13例死亡, 实际死亡2例, 预测死亡率显著高于实际死亡率,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本次研究随机选取本院收治的经髋关节置换术治疗的老年患者100例作为研究对象, 结合患者的临床资料探究并分析POSSUM和P-POSSUM评分系统预测患者手术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的具体情况, 统计研究结果显示, 老年患者髋关节置换术后的POSSUM评分系统预测中患者的并发症预测值与实际值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老年患者髋关节置换术后的P-POSSUM评分系统预测中患者的死亡率显著高于实际死亡率,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总之, 在临床上对老年患者进行髋关节置换术的P-POSSUM和POSSUM评分系统预测时, 对老年患者进行手术风险评估, 以便采取最佳的治疗方式, 避免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出现出血现象, 降低手术死亡率和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李元城. 改良POSSUM与P-POSSUM对老年人工髋关节置换患者术前评估价值初探.医学杂志, 2013, 11(1):224-226.

[2] 王坚, 宋艳艳. POSSUM与P-POSSUM评分系统预测肝手术风险价值的Meta分析.中国循证医学杂志, 2014, 4(25):336-338.

第6篇:还款合同范文

个人短期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贷款

1.1 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九条。

1.2 贷款用途:见本合同第九条。

1.3 贷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九条。

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个人贷款出账凭证为准。

1.4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以第九条约定为准,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签订贷款发放前,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2)贷款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法和等本还款法)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按年进行调整。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月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季度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年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

遇基准利率多次调整的,乙方按调整日最新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浮动范围,使得上述约定的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时,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

(3)国家变更利率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计息方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上述利率调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发放日如为29、30、31日的,结息日为每月28日,但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结息日为每月20日。双周供贷款首个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后第14日,以后结息日为前一结息日后第14日。

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次结息日,利随本清。

第二条 贷款的发放

2.1 乙方在贷款发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此类审查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登记等法定手续;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4)甲方是否满足了乙方要求的贷款条件;

(5)甲方及担保人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6)甲方还款意愿和担保人担保意愿是否发生变化;

(7)甲方是否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8)贷款用于购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购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甲方应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发放后直接支付至实际收款人账户,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款申请及所附资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如甲方申请以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 贷款发放后,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贷款资金去向进行监管,甲方应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每季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2.4 因贷款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邮递费、查询费由甲方承担。无论甲方最终是否使用贷款,乙方因贷款而收取的有关费用均不退还。

2.5 贷款发放前,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乙方监管部门对乙方提出控制信贷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三条 还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方式还款:

(1)等额还本付息法,每期还本付息金额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利率调整时应还金额会相应变动)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本付息额={[ 贷款利率*(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 / [(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 1 ]} * 借款金额 (注:双周供贷款,还款总期数为双周数,贷款利率为双周利率;当按月还款时,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当按季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季利率;当按年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年利率。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2)等本还款法:按月等额还本、递减付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总额累计偿还本金额)*月利率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3)净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其他还款方式。

3.2 在选择双周还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类还款法以及双周品的特性(即该产品按每年实际天数计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还款26期,个别年份达到27 期),知悉双周供贷款适合收入较为稳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选择双周还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要求终止或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终止双周供还款法,另行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还款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将其调整成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

低供贷还款方式是指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计算的每期还款金额在贷款期限内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而在贷款期限内的最后一期还款日将剩余本金一次性偿还的还款方式。该还款方式中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超过依贷款期限计算的还款期数,甲方在贷款期限内每期还款金额相对较少,但在贷款期末会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偿还。

3.3 按月还款的,首期还款日为甲方贷款发放的次月结息日,以后还款日为每月的结息日,首期还款金额以借款实际天数计算为准。按季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按年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还款日。

双周供贷款还款的,还款日为双周供贷款结息日。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的,贷款期内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剩余贷款本金与当期应还贷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账户,应至少在约定的还款日前一天,将应还款项存入该账户内,因未足额存入资金致使乙方无法按时扣收应还款项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5 甲方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还款任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贷款,并对未归还的全部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3.6 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直接从其任何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保险费、乙方对甲方的代垫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从甲方账户扣收款项按照先前期、后当期和先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归还贷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部分提前还款的,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一万元,提前还款后每期还款额相应变更。

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金。该补偿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补偿金按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天数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提前还款时间不到三十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减半计收;超过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计收。

3.8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甲方在贷款发放后两年内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按提前还款金额60天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第四条 抵押与保险

4.1 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房地产(见本合同第十一条)(以下称抵押房地产)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的抵押担保。

4.2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合同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

抵押房地产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长期授信提供担保的,可按年分期购买保险。

4.4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还清前,甲方须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5 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丙方保证与承诺

5.1 甲方已如实提供个人和家庭的收入、财产等乙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以个人和家庭收入、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5.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5.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产。

经乙方同意出租时,必须在租约内订明:所出租房地产已抵押给乙方。

5.4 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

5.5 丙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经济情况恶化如失业、单位破产或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个人身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项。

5.7 甲方、丙方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丙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张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债务均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抵押房地产不可分割地全额抵押给乙方作为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担保。如甲方违约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担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并可依法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贷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丙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

(1)抵押房地产损坏的;

(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

(3)发生保险事故的;

(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

(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产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5.11 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下降,已不足以作为本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进行重新估价,查询甲方内外部信用记录,检查贷款使用情形,如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超过30天(含),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下浮15%;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的,如逾期3个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逾期罚息的收取,以本合同违约条款约定为准。

甲方在出现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额清偿所欠乙方逾期贷款本息,且连续6个月依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在满足上述条件后下一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复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约定决定提前收回贷款的除外。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执行。

5.13 本合同项下贷款如用于甲方所经营企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客观。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甲方所经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等。如发现所经营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要求甲方更改还款方式、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5.14 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丙方应将拆迁进程实时向乙方反映,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拆迁所有资料。丙方与拆迁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丙方拟接受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丙方应在乙方开立专户,并将该帐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帐户(丙方同时为借款人的,应将其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收款账户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方并抄送乙方。拆迁款到账后,乙方有权立即扣划用于清偿甲方贷款。

第六条 违约条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计收罚息;甲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0%计收罚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未归还的全部借款本金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

(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的;

(3)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4)甲方转移财产、逃废债务;

(5)甲方在履行与乙方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延迟履行等违约行为;

(6)出现可能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或灭失,从而使乙方的债权遭受损害的情形;

(7)甲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4 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乙方与丙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

6.5 甲方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告。

第七条 附则

7.1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7.2 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7.3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使用人可依据规定的范围,查询本人个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报告。

7.4 本合同项下的出账确认书、个人贷款出账凭证及经各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给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其他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

7.6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7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8 本合同经甲方、丙方签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个贷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丙方、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

甲方:

乙方:

丙方:

相关法规

第7篇:还款合同范文

借款人: 电话:

地 址: 邮编:

贷款人: 电话:

地 址: 邮编:

抵押人: 电话:

地 址: 邮编: __年__月__日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X月利率X〔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__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__+〔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X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借款人:(签字)

贷款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______

第8篇:还款合同范文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息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____年)按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1.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元。

3.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1)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2)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1.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人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2.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5)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6)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第9篇:还款合同范文

借款人:电话:

地 址:邮编:

贷款人:电话:

地 址:邮编:

出质人:电话:

地 址:邮编:

__年__月__日

中国农业银行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 借款人(出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物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详见质物清单、质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___)。质物移交时间为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偿还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七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八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九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出质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