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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府“三定方案”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受市安监局委托,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对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执法监察,对其他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一般执法监察。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职业病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9、《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1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1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12、《省安全生产条例》;
13、《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4、《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15、《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16、《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7、《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18、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市安监局年度工作安排,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监察执法形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执法监察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任务目标
(一)今年执法工作目标为控制事故总量,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执法检查计划完成率100%、按期复查率100%、行政处罚案件错案率为零。
(二)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监察队伍的实际情况,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确定在2012年度执法监察工作日155天中,计划执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300家。其中市监察大队计划执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200家,直接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每家不少于4次监察(检查与复查,下同),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家不少于1次监察,非直接监管的一般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重点监察和抽查。各镇街区监察中队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全市执法监察总量不少于100家。
1、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机械、冶金、轻工、纺织等行业和领域,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2、对以下单位在原有执法频率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执法次数:当年或者上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合并、改制、转行等变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或者安全设施投入不足的。
3、两节、两会、汛期和“五一”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对镇街区监察中队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不低于2%的抽查比例进行检查,确保各镇街区执法工作依法、有效的开展。
(三)根据检查数量制定执法监察计划,将执法任务层层分解。
按照总体工作部署,以市监察大队为主、市局各监管科室配合为辅,将全市10个镇街区大体分为南、中、北三个片区,实施生产安全执法监察:
1、2个镇。
监察大队由监管一科配合,一是对该片区2个镇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企业除外)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对全市范围内的矿山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全市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查处。具体监察任务见附件1。
2、中片区:包括5个镇街区。
监察大队由监管三科配合,一是对该片区5个镇街区的生产经营单位(矿山、危化品企业除外)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对全市范围内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具体监察任务见附件2。
3、3个镇区。
监察大队由监管二科配合,一是对该片区3个镇区的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除外)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对全市范围内的危化品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全市范围内举报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具体监察任务见附件3。
四、执法监察的内容
原则上按以下内容进行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一、执法监察机构人员、装备现状
监察中队与镇安监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实际在岗执法人员3名。
数码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装备1套,配备执法车辆1辆(白色桑塔纳鲁JAJ137)。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750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天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总数
=250×3=750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196天
1、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5天
全年预计5件,每件平均1天,每件3人。占用工作日:
1×5×3=15天
2、参与村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92天
春节、国庆等节日期间督查6天,每天2人;上级组织的执法行动全年预计4次,每次2人,镇共有40个村,每天4个村。占用工作日:6×2+4×2×0.25×40=92天
3、开展机动执法:80天
全年预计开展诊断式检查等机动执法2次,每次2人,每个村0.5天,共40个村。占用工作日:2×2×0.5×40=80天
4、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9天
全年预计2次,每次3人,每次1.5天。占用工作日:2×3×1.5=9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331天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41天
①学习:87天
每周五半天学习(含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处理日常工作),全年计26天,每天3人;执法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3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26+3)×3=87天
②考核:12天
区政府安委会考核4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4×3=12天
③会议:42天
其中:①安全月2天;每天3人;年初安全生产会议3天;每天3人;视频会议3天;每天3人;执法工作会,预计2次,每次2天,每次3人;执法竞赛,预计1次,每次2天,每次3人。占用工作日:2×3+3×3+3×3+2×2×3+2×1×3=42天
2、病假、事假:15天
预计每人5天,共3人。占用工作日:5×3=15天
3、检查指导村执法监察工作:120天
预计每个村1天,每天3人,共40个村。
占用工作日:1×3×40=120天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5天
根据工作年限休假标准,监察大队3人合计休假25天。
5、参加党群活动:30天
全年预计10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为:10×3=30天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223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50-196-331=223天
1、重点监管企业执法工作日:153天
(1)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重点监管企业共52家。依据ABC分类,A类企业31家,B类企业19家,C类企业2家。按照A、B类企业每年检查1~2次,C类企业每年检查3次要求,累计检查75次。每天3人检查2家。占用工作日:75÷2×3=112.5天约为113天
(2)按照往年检查情况测算,约80%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则到期复查数为75×80%=60家。每天2人复查3家。占用工作日:60÷3×2=40天
2、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60天
(1)按照省市区要求,全年共开展6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涉及辖区内企业的共5次专项行动,计划每次专项行动占用3天,每天3人。占用工作日:5×3×3=45天
各镇(区)安监站、各科室、监察大队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到执法检查对促进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明确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执法检查。参与执法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落实计划,务求实效
各镇(区)要根据委托执法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规范执法,提高水平
各镇(区)、各科室、监察大队,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填制,认真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裁量适用得当。建立并完善2013年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在开展执法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检查中要规范执法行为,检查结束后要将文书及时整理归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和市“三合一”信息平台系统。逐步建立执法检查“一案一档”工作机制,做到客观、全面、真实,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各镇(区)要在2013年7月10日和2013年12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执法工作总结上报市安监局法规科。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实施,对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努力防范一般事故,坚持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三大体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完善预防体系,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坚持人防与技防并重,指导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事故预防水平;二是完善考核奖惩体系,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促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在已形成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内运行,不断查漏补缺,实现自我纠错;三是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整合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突出三个重点,增强安全监管工作实效性。一是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职业危害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二是突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和上年度事故高发地区等重点区域;三是突出重要时节和重点时段,加强敏感时期和季节交替时的监管。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三)强化六项工作,推进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省政府112号、市263号和市政府4号文件精神,通过强化政府及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每起事故,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坚持重大安全隐患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强企业隐患自查自纠管理,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三是强化安全标准化创建成果,实现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创建全覆盖,推动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体系内运行;四是强化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和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五是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坚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开展有机溶剂、电焊烟尘的整治,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员工的防护能力;六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做优做强安全文化品牌,打造一批安全教育示范社区,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监管对象
根据我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状况,2013年共确定220家化工、重大危险源、冶金、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等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60家、冶金等工贸企业100家、存在严重职业危害企业60家(具体详见附件)。
五、监管方式
对列入本计划的企业实施安全监管,以行政检查为主,具体按以下方式进行:
1、函告执法工作计划。在对本计划内各企业检查之前,以书面的形式函告受检企业,明确对该企业检查的月份、方式等主要事项。
2、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根据本计划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时,要结合不同类型监管对象的实际,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3、行政指导与执法相结合。在对本计划内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采取诊断辅导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首次检查一般为行政指导,由检查人员告知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和采取的安全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出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复检以跟踪督查为主,主要检查上一次发现的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对企业的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每次检查必须有详细的现场检查记录,出具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
六、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监督检查20项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七、职责分工
对本计划所列企业实施执法检查,以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为主,每次执法检查至少是2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监管人员,并明确主办人员,在实施作业现场检查时,可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所有检查人员的确认以检查记录表上签字为准。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分管科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各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行政执法工作,要认真按照监管监察一体化的工作格局,既要抓好行政许可工作,又要抓好执法监察工作。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24号令等规定,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对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强化监督执法,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强化职业卫生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全面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计划执法活动及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促进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企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确保现场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个下降”。
(三)主要任务
1、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烟花爆竹经营点安全检查执法工作。
2、重点打击“三非”、“三违”和事故隐瞒不报等行为。
3、重点查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违法行为;
4、落实完善企业规范和标准化建设;
5、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6、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受理并查处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7、按镇消防安全职责分工要求,依法对安监中队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8、配合落实区安监局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办理区安监局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协助区安监局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9、努力提高中队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10、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数
目前镇安监中队在编人员总数2人,聘用人员4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1750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104-11=250天/人。
总执法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0天×6人=1500天。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1500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500-1020-360=120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约1020天
1、配合区安监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约60天。
2、安全生产举报查处约108天。
3、参与镇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及镇机关各办、镇各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约240天。
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约150天。
5、开展机动执法约170天。
6、有关报告、安全措施的备案约60天。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约232天。
(五)非执法工作日约360天
1、机关值班约60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约80天。
3、病假、事假约30天。
4、检查指导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约120天。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约40天。
6、参加党群活动约30天。
三、安监系统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直接监管的产值2000万以上企业和园区内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1家,油漆店1家,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8家。
四、执法检查方式、内容
(一)执法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分为:
1、日常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状况的综合性全面进行检查。
2、专项检查:为解决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内容
主要针对企业从以下方几面进行执法检查。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施和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等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16、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现场管理情况。
17、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9、其他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
五、执法检查计划
根据现有力量、装备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1、危险化学品使用1家,检查不少于12家次;
2、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8家,检查不少于32家次;
3、检查其他工矿商贸企业不少于80家次;
4、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要求对(30家)规模上企业和园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年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180家次。
六、综合监管事项
1、依法对高危行业以外的所有工业性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监督管理;
2、依法对各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指导;
3、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
4、负责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组织动员;
2、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重点研究建立网格化的一系列制度,指导完善各级网格,监督检查网格化的有效运行等。
3、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
4、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宣传推广“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发挥其服务公众、辅助监督作用。
八、工作要求
(一)依法检查,规范执法。各执法人员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依法检查、规范执法。
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的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是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安监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安监所)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依照《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授权其所属安监所行使监督检查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权、责令排除事故隐患权、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应急措施权等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区安监局委托镇(街道)安监所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限:
(一)实施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
(二)实施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
(三)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须经区安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受委托的镇(街道)安监所,应当具有2名以上符合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和《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负责本镇(街道)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并应具备必要的办案条件。
第六条区安监局必须与受委托的镇(街道)安监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载明:委托机关和受委托机构名称,委托行政职权的种类、适用范围、权限、期限以及相关义务等内容。委托协议应报区政府法制办和市安监局备案。
第七条受委托的镇(街道)安监所与区安监局签订委托协议后,方可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第八条受委托的镇(街道)安监所必须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行为;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第九条受委托的镇(街道)安监所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使用区安监局统一印发的执法文书和统一刻制的执法专用公章;统一使用正规的财政罚没款收据,按正常程序进入财政帐户。当场处罚的案件,5日内报区安监局备案;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7日内报区安监局备案。
第十条各镇(街道)安监所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台帐,并及时准确地向区安监局报送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
第十一条受委托的镇(街道)安监所业务上接受区安监局的指导、监督,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职责,实行错案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受委托镇(街道)安监所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和行政执法证后,须定期参加由上级安监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和法制业务培训。
第十三条区安监局应当定期组织受委托镇(街道)安监所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第十四条区安监局应当加强对委托执法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对受委托单位的执法人员不遵守执法纪律,违反委托执法规定,超越委托执法权限执法的,应立即取消其委托执法资格,情节严重的,报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区安监局对受委托安监所不能正确行使委托职权或不符合委托条件的,应当及时纠正或者撤销不适当或者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并可以暂停或中止委托。
第十六条如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委托行政执法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单位情况:我局现有干部职工12名,其中局领导班子成员4名,取得执法资格证的9人。目前,局机关设有办公室、非煤矿山组、危化组和烟花爆竹组,同时,履行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城区安全生产协调和监管工作。
(二)安全监管范围:我辖区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100多家。按行业分类:非煤矿山企业1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2家,由我局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7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店)75个,其他行业企业1900多家。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城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半年以来,城区四家班子领导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副区长亲自带队检查企业
27家,下整改通知书3份, 通过联合执法检查,极大提高了企业法人主体意识的势头,达到了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承办的人员,定期召开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年初制定下发了《201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2015年9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同时,认真研究,明确行政执法工作思路,即: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力度为重点,坚持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确定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即:打击非法违法不出错案,力争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事故隐患整改达95%以上,事故处理按期结案率100%;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控制在__市下达指标内。
(二)认真履职,规范执法,扎实开展监管工作
1.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我局扎实的开展了各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和整治,并对安全大检查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此外,还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上半年来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5次,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点13个,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23件;对江西镇非法砖窑(石灰窑)进行联合执法取缔,出动13辆车次,钩机4辆,出动人员150多人次,拆除非法砖窑(石灰窑)27个,与市国土执法监察支队、__区国土分局、__
公安分局联合执法,打击取缔苏圩、延安交界处非法采矿点,缴获钩机2台。2.严格行政许可。上半年,依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发放经营许可证27本,其中新办9本,换证18本;对辖区市区内春节期间临时烟花爆竹销售摊点共审批13个点,镇审批62个点,所有零售摊点均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审核发证。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事故追究。2015年上半年,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在日常工作中,依照执法要求,查明案件事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有关内容,对适用的法律依据,载明法律依据的全称,引用条文具体到每一条、每一款、每一项。并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评查制度,对处理完毕的案件,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有关监督检查纪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材料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按事故处理权限依法对辖区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严格责任追究。上半年,辖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事故2起,其中一起属于__市建委监管项目,由市安监局负责调查,另外一起由我局负责调查,目前基本完成,准备结案。
4.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开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来信、来访,严格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的原则,及时认真处理好各类、投诉、举报工作,并及时对有效举报行为进行奖励,提高群众监督积极性。上半年,接到群众来访投诉、举报0件。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1.推进镇(街道)委托执法。依据《__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和规范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的通知》等的规定,全面推进我城区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为明确双方在委托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局与辖区3个镇、3个街道签订了《__市__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镇(街道)履行部分安全生产执法职能。此举提高了镇(街道)一级执法的权威性和广泛性,有效推动了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一线基层中。
2.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分类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引导各级、各类人员自觉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隐患排查、安全监管等安全生产履职能力。7月14日城区安委办举办__区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新的《安全生产法》暨职业病防治安全知识培训会,共270多人参加。此外,6月26日下午组织辖区安委成员单位、部分企业在__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进行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近1500名人员参与了这场火灾应急疏散演练,来自辖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及综合市场、娱乐场所(网吧、KTV)等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各村(社区)相关领导及有关人员也到场观摩。通过这次现场模拟演练锻炼工作人员在出现突发火灾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一、目的意义
通过建立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体系,进一步集中力量,深入一线,强化执法,锤炼队伍,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维护法律权威,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积极预防事故,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保证街道100%的安监人员从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保持对本级监管企业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重点企业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实现全面覆盖和有效监管,对下级实施有力督导,做到尽职免责,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素质优良、执法严明的安监队伍。
三、健全执法模式
在现有编制体制框架内,依据工作职能分工,形成主要分管领导负责、街道安监办及相关部门全员参加的执法监察模式。实行统分结合、平时独立、必要时集中的方法,采取日常执法、专项执法、重点执法、跟踪执法、层级执法、联合执法(横向、上下)和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等方式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四、划分执法阶段
按照先易后难、先缓后急、循序渐进的原则,将年度集中执法划分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1—3月份,着重进行全员执法集中培训,示范带动,熟悉标准,掌握技能,试行执法,完成年度任务20%。
第二阶段:4—10月份,适当提速,加大执法密度和频率,完成年度任务80%。
第三阶段:11—12月份,匀速进行,突出执法重点,确保年度任务完成。
五、建立执法机制
(一)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负总责,街道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具体负责,安监办、工商所、供电所、派出所、水利站参加的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街道安监办具体负责,统一领导组织街道域内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街道内企业也要成立安全生产相应机构,保障街道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2、培训保障。
根据任务,区分不同时段,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熟悉和掌握执法基本知识、标准、方法和技能。
3、装备和车辆保障。
为具体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照相机、摄像机、执法PDA、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并保证执法车辆。
(二)运行机制。
依托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将执法检查情况(执法对象、执法人员、执法时间、发现问题、处置意见等)随时录入、一日一清,专题执法、重点执法结束7日内,上报总结分析报告,在网格化监管平台统一展现,形成任务发起、组织实施、汇总分析、改进提升闭环管理。
(三)考评机制。
每季度对日常执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随机对专项执法、重点执法、联合执法情况进行抽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着重评价执法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并作为评先评优、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执法工作要求
(一)量化执法。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及办事处实际情况,根据监管职能、范围、人员、装备和监管企业(数量、行业、现状)等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执法计划,街道安监办执法人员每周执法时间不少于3天,街道分管领导带队执法每周至少1天。保证执法的覆盖面和频次。
(二)规范执法。
规范执法标准、内容、文书、案卷,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程序,明确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审核、移交转办、处罚执行等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廉洁廉政,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安监形象。
(三)严格执法。
维护法律权威,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性质,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惩治措施。
安全员每月工作计划一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以建设“两型社会”大河西先导区的战略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和谐望城”,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治理,落实治本之举,努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秩序的进一步好转。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在“三个更加注重”上下功夫,突出抓好12项工作。
(一)更加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与问责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平安望城”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规范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
2.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支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做好工作,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建立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高度重视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对园区、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以经济政策引导、典型企业示范、隐患排查督促、许可执法把关、舆论宣传监督、热情服务推动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倡导“安全生产荣辱观”,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
(二)更加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5.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和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6.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7.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8.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及时在全县通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
(三)更加注重治本之举,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和源头管理力度
落实治本之举,强化源头管理,尽快形成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的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首要前提。
9.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健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推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基层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特别是对乡镇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继续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确保审查发证质量。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民用爆破等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和动态管理,搞好“回头看”,已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
1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机械行业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覆盖面。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各类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长效机制。
12.强化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普及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播放安全知识专题片等形式,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员每月工作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求,扎实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教育系统平安。
二、工作总目标
认真学习上级部门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建立并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健全班主任与各任课教师之间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落实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位。经常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与防火防灾教育,食品卫生与健康教育等,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提前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严格控制一般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和拥挤事故;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不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疫情;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要求、警示、督促自己,把学校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充分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依靠扎实的工作、严格的管理和精心的关爱,弥补外部条件的不足。
2、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和责任追究制,健全管理。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要求学校教师,人人一手抓教学,一手保安全,两手一起抓,两手一样硬,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一切为了安全干,在全校形成“全员安全”的良好氛围。
3、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本着“开展安全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充分利用利用集会、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周五安全讲话等途径根据季节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班级每周对学生进行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安全的教育氛围,并记录在册。内容涵盖: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家庭生活、户外活动安全和地震等,本学期将开展紧急疏散演练及地震疏散演练等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浓厚氛围。使教师熟练掌握应急避险、逃生自救、疾病防控、消防疏散、防洪防汛防溺水等知识,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指挥有序,处置得力。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各种安全演练,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应急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4、本学期仍将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定期组织全校教师对学校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根据排查隐患情况,制度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
5、细化安全管理,注重安全防范,切切实实做好教师的护导值日工作,做好对学生的活动监护工作,保证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工作。严格对学生的课间午间活动、上下楼梯、集会集队、体育课、活动课等安全的指导与管理,尽可能地杜绝追逐、打闹等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好护导值日工作,监护学生活动行为。
6、加强班级点名记录,对缺席的学生,上课老师应在第一时间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去向,第二天情况不明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学校要相应作出解决。做好因个别辅导、教育谈话等原因而留下迟放学生的家长沟通联系及护送回家工作,消除一切因教师工作疏漏而造成的学生安全隐患及事故。
7、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对家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安全教育。
安全员每月工作计划三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确保安全的原则,以及县安全管理部门**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为确保公司全年无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实现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公司领导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抓住机遇,负重自强,团结登攀,锐意进取,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的《安全承诺书》及考核方法及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和考核等工作,并力争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资金安全等管理工作上有重大突破。使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年我们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确立指导思想,明确管理目标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引领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考核力度,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牢固树立“生命、健康、卫生、环保”的管理理念,为公司稳定发展服务。**年我们工作的原则是:“加强领导、健全体系、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2、安全目标
、无重大火灾、工伤设备、沟通事故,无影响社会和集团稳定事件。
b、千人重伤率:≤0.15‰
c、千人负伤率:≤2‰
d、争创各级文明、标准化安全生产现场
二、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安保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级领导、部门以及各岗位员工在管理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职责,是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
2、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新的形势对企业的安全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使之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也是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
3、完善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制定合理的奖罚办法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4、完善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和处理办法。
5、充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安全重点部门应指定兼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三、加强学习宣传,全面提高认识
1、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提高认识,在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
2、各岗位员工要通过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学习,理解和掌握相关条款,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
3、各岗位员工要了解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完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到“我会安全”的质的转变。
4、开展好“安康杯”安全竞赛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通过政策宣讲、图片展览、安全常识教育等活动,提高领导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氛围。
四、搞好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制定培训计划,并适时组织实施。
2、组织各岗位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中的针对性条款,以便明确职责。
3、各部门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工作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加强监督管理,减少事故发生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是监督管理的基础;配备高素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国家的要求,也是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重要保证。
2、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是生产过程中设备和人身事故、防火、防盗、交通事故等项目,监管的重点是设备和人身安全。
3、各部门特别生产、物资部门应加大对自管项目监督检查的力度,遏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部门每月应按时上报安全月报表。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持续改进
1、重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安全管理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