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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办传[2013]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增强我镇广大干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卜涛镇长为组长,刘盛林、吴培松同志为副组长,派出所、交管站、中心学校、卫生院、民政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一)排查整治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密集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城乡个体经营门面。
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达标;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有无违规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是否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是否符合城乡消防安全部局要求;城镇燃气的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储罐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漏气报警、切断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并性能功能良好;建筑物之间、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或消防竣工验收;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有无芯材达不到燃烧性能的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现象;施工人员是否经过了消防安全培训。
4、城乡个体经营门面:是否采用易可燃材料进行分隔;是否搭建阁楼存放物品或居住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火灾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常规消防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坚决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需要。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细想,迅速行动,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摆在当前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村(社区)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的。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对排查的建筑、场所和单位,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并存档备查。
(三)强化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在“查和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单位场所查到位,死角死面走到位,执法手段用到位,督促整改跟到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全社会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消防安全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把工作情况上报镇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7月1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8月1日前,汇总上报《消防安全自查报告表》;8月起,每周报送一次《颍上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情况统计表》;10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一、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供销社、区交委、区教委、区劳动保障局、区邮政局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
二、工作目标
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销毁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清理,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结合全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求。全面掌握隐患存在节点、部位,剖析存在隐患的原因及危险性,制定措施,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零售点安全条件核查合格率100%杜绝死亡事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2010年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三、工作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时间从年7月20日至12月15日。
一)制订工作方案,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有关单位职责,层层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做到一个不漏,大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31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针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零售等环节认真开展自查。彻底到位,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开展大整治和大执法的相关工作。
三)进行整改治理,大整治大执法阶段(9月1日—11月15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对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总结成果,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重点内容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搬运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2烟花爆竹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和防雷、防爆、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及电气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安全警示标语和安全标识牌是否符合要求。
4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员作业、超核定品种储存及违章作业现象。
5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否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重点内容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
2烟花爆竹零售点专店、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零售点安全距离、安全通道、安全设施及零售场所面积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超标准和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三)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检查督查
1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责任是否落实。
2否制订了打非”方案、建立有效的收集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信息系统、建立并落实了定期排查和“打非”例会制度。
否及时组织了打非”活动,3打非”经费及各项保障是否落实。当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副区长李燕强任组长,区政府成立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区安监局局长罗雯盛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供销社、区交委、区教委、区劳动保障局、区邮政局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安监局,由罗雯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日常工作。
或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区安监局:牵头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
区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侦办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区监察局: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违反工商登记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区工商分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流入辖区的伪劣烟花爆竹商品。区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经营点的经营行为,区供销社: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日常安全管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打非”工作。
区交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入车站、港口、码头、搭乘车辆、船舶的违法行为。
教育中小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区教委:负责在中小学生中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
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中的非法用工行为。
区邮政局: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邮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执法大整治工作,无权查处执法的及时报告相关区级主管部门。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作为预防事故、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机制,切实推进。
抓好落实。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经营零售点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事故防范,二)突出重点。严防死守,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三)重在治本。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标本兼治。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排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条落实,坚决处理到位;对不再具备经营许可安全条件的经营零售点,要及时吊销经营(零售)认可证;要着力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营零售点负责人对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四)落实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是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整改资金,对本单位隐患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排查治理,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街安监部门和区安监局报告。
一、整治范围
全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均属本次整治范围。具体责任区域划分: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镇级相关部门配合区级相关部门进行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城市规划区外的城镇规划区,由镇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由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责任单位
我镇辖区范围的各燃气、供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广电、长线、高压油气(管道输送)生产经营企业为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村(社区)、村建中心、安办、经发办、治理办、水利站、宣传文化中心等部门为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摸清家底。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地下管线形成普查平面图(包括座标、标高、规格、材料、建设年限等)。
(二)排查隐患。各责任主体要排查管线是否存在隐患并形成隐患排查报告。
(三)隐患整治。各隐患点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制定整改进度计划,开展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机构。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负责本次地下管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时间要求。各责任主体必须在2014年1月6日前制定本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排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时间表。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分层次分区域,按照轻重缓急,1月28日前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2月25日前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改,3月25日前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形成图谱资料档案并上报纳溪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同时报送镇村镇建设中心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确因技术、工程原因,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各责任主体要确定专职人员值守,并委托专业机构制定隐患排除方案,及时整改,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消安委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指导。
四、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年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期四个月,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1日至月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方案请于月10日前上报县消安委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阶段(年月11日至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制订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采取检查指导、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行政强制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排查过的社会单位要建立台帐,掌握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月1日至12月20日)。根据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消防大队要组织精干力量,及时联合各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详见附件1)于12月18日前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总结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长效措施,巩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果。同时,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报县消安委办公室。
五、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市、县二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托)老院、福利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层和地下建筑。
(二)重点内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使用情况;建筑室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六、主要任务
(一)确保完成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市、县二级政府公布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县政府牵头,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要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和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火灾的消防安全措施;对无法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关停;对已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火灾隐患不“回潮”。年12月31日前,确保所有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到位。
(二)严格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经贸部门负责排查直属商贸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规范商贸企业消防安全行为规则;工商部门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排查市场、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安全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有消防前置审批条件的单位营业执照核发行为;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等场所的检查;教育部门要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及托儿所等教育行业的检查;卫生部门要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单位的检查;文化部门要开展对歌舞娱乐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民政部门要开展对养(托)老院、福利院的检查。各单位在检查中,要针对社会单位是否办理相应的行业手续,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制度,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及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培训及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通过消防部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必要的情况下,政府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切实督促各行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此外,消防大队要结合实际出台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并按要求督促指导上述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身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三)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设规划部门要联合消防大队部署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查工作,月底前,部署开展对有外保温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边施工、边生活、边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建施工工地工程是否办理各项施工许可;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立面改造工程是否落实安全措施;电、气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操作现场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与员工住宿部位是否分开;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含自行组织培训和参加统一培训的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演练工作;施工现场的防火巡查情况。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四)确保“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不反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要求开展排摸工作,对排摸出的“三合一”场所,要以表格花名册(详见附件2)的形式归档,月28日之前,将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及时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并以《“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重点县域,要上报当地政府,并开展联合整治工作。整治完毕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县政府将视情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五)继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4号)要求,做好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联合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协助并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治安巡防队、安全监管站等基层单位和村(居)委会,应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等队伍的作用,全面排查辖县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并以表格花名册(详见附件4)的形式归档,月28日之前,对排查出的居住出租房屋,及时报当地政府、消防大队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在排查整治中,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双方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中要明确载明使用人消防安全责任、不得随意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及随意改变居住出租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并严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5)开展,对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依法开展综合整治。县政府将对本地县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并及时公布检查验收结果。
(六)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设规划、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对本地县高层和地下建筑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多业主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率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强制执行,并督促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消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台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规定》(台消安委[]2号),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及时督查。县政府将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各地做好消防安全隐患预防、排查、整改工作,促进全社会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将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及时帮助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凡是今后发生亡人火灾的地方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书主任和乡机关单位以及上划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即:综合督导组、检查一组、检查二组、检查三组、检查四组、检查五组。各组组长由相关党政领导担任,对其分管领域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分管领域的安全形势稳定。
2、根据上级要求即时召开了“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会,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把工作任务细化到单位,责任到人,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大了地质灾害、道路及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非煤矿山、旅游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安全、水库和山塘等各行各业的检查力度,至8月1日以来共组织检查59组次、组织检查人员122人次、检查企业121家次,排查出一般隐患32个、整改32个,整改率达100%,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砂石一家。
4、加大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强力推进了“七进”、六级六覆盖活动的开展,通过各种渠道在人员集中地进行集中宣传,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格局。
(二)、国庆节前安全部署及检查工作
国庆节前安全部署及检查与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1、督促乡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好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并上交资料存档。
2、国庆期间各单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确保了国庆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3、9.30日由叶主席带队,组织全乡安全委成员单位对全乡重点行业进行了节前安全大检查,本次检查共出去15人,检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0条。
(三)加大了对项目建设的检查力度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1、全乡范围内安全标识牌欠缺,主要路段没有醒目的安会标,(如一碗水至**村、一碗水至回龙村等),大部门凹凸镜和减速带被破坏(如万里村罗寨组、**村至万里村路段),部分危险路段需要增加防护栏和垮塌的泥石(如洞大村至**村环乡路、青杠元李文发户处垮塌)。
2、各部门、各行业安全检查次数太少,资料不齐全,检查的力度不够细,检查没有全覆盖,且流于形势,一年来基本没有处罚,导致安全生产工作散、乱、混。
3、各单位对各自的职责范围不清楚,部分单位未建立监管台账,导致监管对象不清楚,导致监管对象有失控现象。
4、各单位的宣传力度有所欠缺,没有把安全宣传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导致有很大群众不了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5、六级六覆盖工作乡、村、组开展有所欠缺,没有责任意识。
6、各单位对恶劣天气防落意识有所欠缺,没有及时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做好提前的安排的部署。
7、应急处置速度不够快,应急队伍不够健全,因队伍人员不是专业的,各有各的工作,导致出现紧急情况时不能迅速及时的赶到现场;卫生院接到紧急情况速度有待加快;救援物资有所欠缺。
三、四季度工作计划
本季度我单位深刻认识、认真反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下季度工作认真规划,总结如下:
1、计划继续精心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的会议,把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参加人员全乡党政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以及分管安全的副主任、各单位资料员、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
2、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培训。与县应急局联系,邀请县级领导利用周一例会学习机会,对全乡干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教育培训。再组织各单位资料员进行本单位的安生生产资料培训。
4、加大对各单位安全工作开展督查力度,确保各单位按照正常程序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本季度计划每月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会议部署、工作开展、台帐更新,隐患台账建立、资料、负责人履职等,督查情况每月报分管领导。
5、每月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检查不能流于形势,要全覆盖、零容忍,各单位并形面资料存档备查。
6每季度在人员集中地及赶场天开展一次集中安全生大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群众知道安全,干活干工作注意安全,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7、对县及政府下达的临时性工作无条件完成。
8、加大云平台统计录入相关工作,督促云平台录入工作人员到各村认真指导督促车辆的收集、录入、红白喜事打招呼等,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车。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化我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健全灭火应急求援体系,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断增强我局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平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局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于年月25日进行全局消防安全检查。
2、排查整改。局属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反复排查事故隐患,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做到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的“五落实”。与此同时,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局属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安全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和事故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整改。尤其是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工作节点更要加强检查与督查,确保安全。
3、责任追究。要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部门要进行表扬、总结,同时,对因管理失职、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局属各部门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直管公房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具体排查整治内容如下:
1、直管公房管理区域
检查直管公房非住宅、自管产业出租作为经营娱乐项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情况及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违章建筑(擅自加层、加高、扩建、占用公共消防通道)情况;改变房屋居住性质作为营业用房(含破墙开店)情况;用电、用火不当行为及其它危及消防安全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2、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域
对受委托实施高层建筑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指导、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共用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和共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供配电系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特种行业资格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以及是否按照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和交接的相关规定,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消防资料、消防设施的检测、验收等移交手续,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情况。
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全镇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各村火灾隐患,采取法律、行政等手段,全面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全镇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组织机构
成立全镇“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指挥部,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镇派出所、财政所、司法所、农机站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其他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定期收集、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
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1、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全面排查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治理整治的区域
2、各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私营企业。对乡村的小旅馆、餐馆、商店等场所,重点整治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和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隐患。
3、秋季易发生火灾的山林等,严格规范农业用火,组织力量进行巡逻,禁止焚烧秸秆。
工作要求
1、坚持镇政府主导,实行镇各部门联动,建立责任制,落实镇主要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镇里各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排查治理,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
2、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起镇“清剿火患”档案,各村为“清剿火患”战役基本单元,各村及社区确立1名联络员逐个社区、逐个单位、逐个村、逐个户展开地毯式排查,没一级确定检查组成员、任务及工作责任。督促其自查自纠。
3、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于各种火灾隐患,镇里及相关部门坚决整治,绝不姑息迁就,对可能存在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令其限期整改;对未通过消防许可的建设工程、公共聚集场所,责令其停工或停止使用。
4、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隐患。建立联动宣传机制,定期进行“清剿火患”的专题教育宣传活动。
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领导亲自负责参与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完成“清剿火患”任务。
2、分工明确,落实责任,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各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和要求,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一、加强“五大”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区消防安全“五大”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消防大队教导员为副组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大”活动办公室于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一是提供消防法律法规咨询、技术支持;二是收集各镇(街)开展“五大”活动、构筑“防火墙”工程进展情况,分类统计、分析研判,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各镇(街)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全区不同阶段工作情况情况拟定推进措施;三是及时编发“五大”活动工作简报,推广各镇(街)典型经验做法,每周统计相关数据;四是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起草督查方案、情况通报等文件;五是负责“五大”活动、构筑“防火墙”工程年底综合检查考评的统筹组织工作。
二、“五大”活动推进工作措施
(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措施
1.实施网格化排查整治。按照公安部“五大”活动部署,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推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百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专项行动以及建筑消防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全区城镇划分若干小块,明确区、镇(街)、村(居)工作责任,细化每个小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分片包干,量化任务,联合相关部门逐家逐户开展排查整治。
2.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消防部门要结合“五大”活动排查整治工作,利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电子档案,对社会单位消防设施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火灾隐患进行登记,并如实记载消防监督执法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健全台账。
3.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消防部门、各公安派出所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告。
4.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区各级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确保年底前全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通过达标验收,并全面推进一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已达标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回头看活动,每月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评,切实整改存在火灾隐患,并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
5.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各镇(街)、区直有关工作部门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动。
6.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各社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消防设施配置、维修保养、检测和操作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要将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纳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和定期自评内容,并将结果向区公安消防大队申报备案。消防部门要将建筑消防设施瘫痪、关停问题将列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考评时“一票否决”范围。
7.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各有关工作部门要落实新、扩、改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关,督促列管单位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杜绝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确保建筑外保温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8.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倒查。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依法督促辖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我区凡因未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导致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的,严格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消防安全大宣传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宣传手段,深入宣传《纲要》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文广、安监等部门要联合召开宣传动员专题会议,全面开展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努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2.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新闻媒体宣传,固定宣传阵地,搭建宣传平台,做到天天有消防宣传图像、有消防宣传声音,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宣传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家庭推广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在学校推广消防安全课堂教育和定期演练行动;在社区推广落实消防宣传员行动;在农村推广消防安全乡规民约和自防联防行动;在公众聚集场所推广消防安全“三提示”行动;在单位推广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专项宣传行动。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互联网络、户外视频、宣传讲坛等措施,不断提高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4.曝光久拖不改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协调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曝光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整治过程,在全社会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三)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实地操”练兵。公安部门要分级分批对所有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专(兼)职民警开展消防监督业务技能集中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实地操”(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方法、程序等执法环节的实地操作训练)练兵活动,重点解决公安派出所民警不会检查、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不知道执法程序等问题,并将消防监督“实地操”练兵纳入公安民警绩效考评,经考核达不到“实地操”标准要求的,不予或延缓晋升晋级,或调整工作岗位。
2.推进《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落实。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具体要求,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3.推进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培训。消防部门要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严格培训质量要求,实行培训合格发证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年底前完成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专(兼)职管理人以及重点工种培训,并将培训情况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4.推进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消防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配齐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同时,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企业、消防维护保养单位的作用,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操作培训力度,确保其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操作方法和灭火应急处置技能。
5.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培训。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农村大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镇(街)负责人、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工作,年底前100%完成对全区所有镇(街)负责人、村(居)“两委”负责人轮训一遍工作。
6.开展保安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充分发挥保安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消防安全技能教育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的内容,严格落实培训课时和内容要求。
(四)消防安全大练兵工作措施
1.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和体能训练。消防部门要组织官兵学习《消防法》、《执勤战斗条令》、《抢险救援勤务规程》、《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灭火救援战评规定》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掌握各类火灾扑救和常见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处置程序及注意事项,熟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的《基层指战员应知应会手册》内容,消防大、中队警官、士兵要严格按照大纲要求,强化体能训练,必训课目考核合格率达到100%,选训课目不得少于4项。
2.强化“六熟悉”训练。消防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分类确定总数不少于60个重点单位,逐一开展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掌握重点单位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及周边道路、水源情况,着眼可能发生的最大、最难灾情,确定救人、灭火进攻路线和破拆、排烟等技战术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大、中队干部掌握本级部队执勤人员、装备实力和辖区基本情况,掌握战勤保障物资、装备储备情况,了解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熟悉本级灭火救援预案内容。
3.强化指战员技能训练。消防部门领导和干部要掌握辖区常见火灾扑救和其他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和组织指挥要求,熟练操作灭火救援指挥箱、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辅助决策系统等应用软件;战斗员要按照岗位和任务分工,熟悉掌握分管装备器材的技术性能和适用范围,熟练操作应用和维护保养,达到大纲标准要求。
4.强化专业培训和战术研究。消防部门要对所有攻坚组队员进行不少于30天的集中培训,提高灭火救援攻坚能力;对大(中)队任职不满两年的干部进行不少于20天的集中轮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指挥水平。大、中队要重点加强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扑救和建筑倒塌、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灾害事故处置研究,定期开展灾害事故专题战术研究,制定相关处置对策及措施。
5.强化合成训练和实战演练。消防部门要组织大(中)队针对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和规律,开展以班组、大(中)队为单位的合成训练,普通中队合成训练课目不得少于20项,特勤中队合成训练课目不得少于30项(其中普通合成训练课目不少于10项,特勤合成训练课目不少于20项)。同时,消防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的30个重点单位,对每个重点单位开展不少于2次的实地演练(至少进行1次出水演练),其中夜间演练次数不得少于10次。
6.强化专项测试演练。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石油化工单位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调查摸底和测试演练,摸清石油化工单位底数,掌握装备技术性能和部队作战能力,组织开展实地演练,提高扑救疑难火灾的攻坚克难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推进“五大”活动是今年下半年消防工作的重点,也是扎实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和深入打造“铁军”的具体措施,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统筹协调,切实抓好落实,确保“五大”活动顺利推进。
(二)营造氛围,扩大声势。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把加强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营造“五大”活动浓厚工作氛围。
关于做好“安全百日行动”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办公室、减灾委办公室,市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以下简称“安全百日行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声势和深厚氛围,根据渝安委〔2021〕9号和渝安办〔2021〕32号文件要求,按照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现就做好“安全百日行动”宣传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工作事项,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百日行动”行动期间,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减灾会要积极与宣传部门对接,联合举办三场以上的新闻会。
二、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办公室、减灾委办公室要牵头统筹相关成员单位,主动对接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和素材,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每个区县在市级主流媒体每月不少于一条新闻或工作动态,特别是要加大在《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的新闻量;在区县级电视台、报纸、官方网站、手机报每日不少于一条新闻或工作动态。
市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的新闻报道量参照区县执行。
三、在镇街、企业、物业小区、村居社区、车站码头、等每个基层单位张贴(悬挂)三条以上标语(见附件1)。
四、本地主流媒体和市、区两级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的网站、新媒体上要开设“安全百日行动”宣传专栏,集中展示各级各部门“安全百日行动”开展情况。
五、市安委会、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要指导督促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百日安全行动”的宣传工作,做到步调一致、上下左右联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
六、完善暗访暗查机制,市、区两级安委会、减灾委办公室将加大对“安全百日行动”中工作开展不实不力典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和各类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
此项工作将作为“百日安全行动”开展情况的重要通报内容,请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于每月25日16时前将新闻宣传报道情况报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办公室。
联 系 人: 陈元园
联系电话: 63218137
报送邮箱:cqsafety@126.com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
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
宣传标语
一、政治动员号召类
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
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安全工作要做前面,做在平时,做在基层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社会普遍宣传类
安全第一,平安是福
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
百日行动抓安全,防控风险保平安
全民动员查隐患,全员参与保平安
我的安全我负责,别人安全我有责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
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
日周月排查安全隐患,走山走水普查灾害风险
安全宣传要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
三、安全知识技能普及操作类
(一)企业和社区通用类:
我的岗位我尽职,我的安全我负责
防灾减灾人人抓,幸福社会千万家
早防灾,减大灾,早治灾,少受灾
企业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会消灭企业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日周月隐患排查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耐心做好每一次培训,我们能与安全同行
细心做好每一次检查,我们会和安全更近一些
(二)自然灾害防治类:
1.地质灾害防治类
鸡飞狗叫猪拱圈,恐有灾情要出现
如有地裂树木歪,此处可能有地灾
崩塌滑坡如出现,不跑上下跑两边
不贪财物不恋家,逃离险情保安全
2.防汛抗旱类
监测预警预报,防御山洪灾害
加强河道管理,提高行洪能力
加强防汛监测,提高防洪能力
依法防洪、科学防洪、全民防洪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汛抗旱能力
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请自觉执行防汛抗旱人员转移指令
3.森林防火类
进入林区,防火第一
火源不进山,森林才平安
管好小孩玩火、老人烤火、生活用火、祭祀燃火
一点星火能毁掉万亩森林,一次玩火能毁掉大好前程
(三)安全生产类:
1.非煤矿山安全类
露天矿山:按设计、先剥离、防坠落、控边坡、控辅助
尾矿库:有设计、牢筑坝、强监测、防水害、重应急
地下矿山:严设计、强通风、控顶板、勤检测、推机械
油气采输:控井喷、控距离、防中毒、防泄漏、强应急
2.工贸企业安全类
企业要做好“四涉一有限一使用”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3.危险化学品安全类
风险管控常态化
安全培训全员化
重点重大自动化
监测监控智能化
危险作业指令化
4.建设施工安全类
精心施工保质量,消除隐患保安全
四口好比老虎洞,不加防护把命送
三宝、四口、五临边,施工时时记心间
建设施工三件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是建设施工安全主要杀手
5.道路交通安全类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持续开展货运交通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非营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十次肇事九次快,生命可贵当自爱
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是道路交通最大的安全风险
6.消防安全类
强化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不乘电梯不跳楼,安全通道有序走
火灾起,怕烟熏,鼻口捂住湿毛巾
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灭火器使用三步,拨销压柄对火根部
生命通道、救命水、严控火源、设施好
7.教育培训
安全培训不到位,事故隐患来排队
培训质量好与坏,决定安全成与败
特种作业要求高,必须持证来上岗
做好师徒传帮带,安全工作来得快
员工安全素质好,安全培训不能少
附件2
全市“安全百日行动”新闻宣传工作统计表
区县/部门名称:
序号
媒体
标题及版面
截图或链接
备注
合计
注:1.此表由各区县和市级部门填报。
2.市级部门只填报“安全百日行动”期间新闻报道情况和专栏开设情况。
3.新闻会、标语张贴(悬挂)及专栏开设情况采用文字说明+图片的形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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