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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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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1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内容和重点

(一)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1、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企业应当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企业应当做好应急演练工作,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2、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企业应当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应当符合GB/T18664-2002、GB/T16556-2007、GB6220-2009等规定要求。缺氧条件下,应当符合GB8958-2006要求。同时,要配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作业人员应当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当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三)企业应当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四)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当处于安全环境,并做好检测记录,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要依据GBZ2.1—2007、GBZ/T205-2007等法规标准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人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应当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重新检测。

(五)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六)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应当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二、方法和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从即日起至8月底)

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要针对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二)开展业务培训(8月底至9月中旬)

1、区安监局负责组织、部署本辖区内有关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

2、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指导督促相关企业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9月中旬至10月)

1、有关工贸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大力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各乡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辖企业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汇总,于2012年9月底前将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2、区安委会办公室在有关工贸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没有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抽查和全面总结(11月至12月)

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采取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对有关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第2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注重源头管理,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农资市场监管,认真清理整顿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制假售假农资窝点,严厉查处一批农资违法案件,集中销毁一批假劣农资,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为维护农业产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坚实基础。强化法制宣传,增强农资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推进社会共治,全力护航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和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开展农资打假春季、秋季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认真摸排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重点围绕以下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治理。

(一)种子。紧紧围绕当地重点作物品种,组织开展种子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经营档案、备案、登记等内容,严肃查处无证经营、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二)农药。严格执行农药经营采购销售台账,限用农药定点经营与实名购买和农药使用用药记录等制度,规范农药经营使用行为;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农药和不按规定使用农药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特别是非法添加高毒、禁用农药成分的农药和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

(三)兽药。认真落实《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严格执行农业部2071号公告,从严从重查处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用假等违法行为,强化兽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

(四)肥料。严格规范肥料登记备案管理,强化肥料产品登记证、包装标识、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等产品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和肥料产品有效成分不足及氯离子超标等违法行为。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抽检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饲料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行为。

(六)农机。开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获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擅自改变主要技术规格,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七)农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膜质量监督抽查,严格执行农膜新标准,引导农业生产者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产品,确保不达标农膜产品不进店、不下田。

三、主要措施

(一)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条件和标准审查农资经营主体资质,规范审批,严把农资经营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农(兽)药等违法行为。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落实好农资经营许可后监管职责,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对列入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的农资企业要强化跟踪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农(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瞄准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品种,开展农资市场集中整治,做到全面落实农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执法监管机制,筑牢农业安全“防火墙”。要针对农资特别是农药、兽药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从经营到使用全链条各环节的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靶向发力、精准打击为目标,规范实施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问题农资企业产品实行执法抽检全覆盖。

(三)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全面查处不留死角,案件查处率达100%,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强化案件协查联动机制,查办的每一起农资案件均应及时向非法产品来源地和流向地实施协查通报,全程清除假劣农资,案件通报协查率达100%。涉嫌犯罪线索明显的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查快办;达到移送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要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查、处罚偏轻等情况出现。

(四)强化农资信息化监管。依托省农资监管信息平台,推动农资信息化监管,将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纳入平台监管,强化平台应用管理,率先实现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种子获证企业及其生产购销信息平台登记备案,进一步推进饲料和实行登记管理的肥料企业产品有效监管。发挥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监管功能,全面查处未依法建立台账记录行为,全程跟踪追查上级通报查处的问题农资企业产品,彻底清查假劣农资。

(五)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各行业管理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要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介和采取印发宣传材料、举办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农资安全使用等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扎实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面对面向农民普及法律法规和农业科技知识,把法律、安全优质高效的农资产品和农业生产技术服务送到乡村,进一步推进法律、放心农资和农业科技下乡进村入户。组织开展农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开展农资质量安全承诺活动,推动农资质量优质高效化;组织开展优质安全农资展示推介,引导农资企业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对接,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举办农资打假执法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素养和办案业务水平。公开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对于保障农业稳产保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统筹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农资打假合力,并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确保监管执法各司其责,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分解到岗到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农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农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动实现农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积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充分发挥协会组织、新闻媒体和普通消费者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畅通“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机制,努力构建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第3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以党的十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纠正“”有关工作要求,集中整治“庸懒散”,推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事效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

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管理方式和服务理念,确保市委、市政府和省社交办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快速有效落实,对群众诉求迅速反应、立即处理,凡当天能办完的事绝不过夜,凡有时限规定的工作任务绝不超时,凡需要实地解决处置的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促进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提高基层和群众满意度。

三、治理重点

重点整治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怠慢”行为。主要针对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治:

1.有部署不落实,有规定不执行,确定的任务没完成的;

2.不敢担当,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没有进展,打不开局面的;

3.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遇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

4.科室内部管理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完善,有制度不执行,办事环节过多、周期过长的;

5.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四、方法步骤

1.学习、自查阶段(10月15日前)。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照治理重点,认真梳理本科室存在的“庸懒散”现象,深入查摆问题。

2.深挖根源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5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剖析思想根源,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力争把问题查全、查深、查实。

3.制定整改措施阶段(10月26日至10月底)。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并建立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4.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继续执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科室岗位工作流程》、《机关工作标准》、《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否定报备制度》等管理制度,完善问事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廉政谈话、廉政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通过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对开展治理“庸懒散”活动的主要精神进行专题性学习,切实将治庸治懒治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畅通渠道,广泛参与。鼓励和动员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积极参与专项治理活动,实行开门整治,形成机关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

第4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乐安办《关于印发全县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办〔2019〕x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宣传动员(11月15日前)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宣传工作。一要召开工作会,学习传达乐安办《关于印发全县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办〔2019〕x号)文件精神。二要通过广播宣传,我镇正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规范液化石油气经营(销售)、使用行为。三要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救援、处置能力。

二、摸底排查(11月16日-12月10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部门(单位)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一要排查非法储存、倒罐、销售燃气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和窝点;二要排查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要排查经营(销售)液化石油气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的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设置液化气供应点和销售点,不得设置液化气配送点、存放点,不得利用车辆、车库、网点房等场所存放、销售液化气。四要排查液化石油气用户是否使用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单位提供的气瓶和液化气,并签订供用气合同,其现有的自备气瓶可作价出让给符合条件的液化气经营企业。五要排查是否在高层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储存液化石油气;要经常检查室内液化气设施是否完好,定期更换超过正常使用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胶管、调压器等设施。六要排查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液化气调压器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过道或阳台内,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维修。

第5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治交账月活动,要求分管领导负总责,局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二、认真做好隐患排查

按照局党组会安排部署,从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15日,分成五个安全检查小组对全县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烈士陵园、公墓、殡仪公司、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27个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敬老院安全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安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健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醒目。并与各乡镇敬老院第一责任人通报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同时以召开会议形式,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责令限期纠错,切实把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整改整治力度

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敬老院,检查预防灾害性天气和防寒保暖设施,对取暖器、电线线路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地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指导乡镇敬老院及时更新相关设备,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敬老院的硬件设施,确保正常运行。针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做好记录。针对个别单位存在消防器材配备不全的情况,要求立即配齐配全,确保各类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四、深入宣传,开展安全教育

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各乡镇敬老院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全常识,并对集中、分散五保老人进行防火、防烫、防触电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做到人走断水断电。教育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自觉遵守敬老院管理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6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结合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领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摸清相关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2、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布局、储存和使用条件进行规范,提升全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督查管理,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4、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着力管控使用环节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使用单位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1、加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控。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维护、使用等管理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污染,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全面管控城镇燃气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燃气经营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特殊场所和岗位,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针对燃气企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及危害,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应急救援队伍。严格事故信息报告,接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响应、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重点排查本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具体包括:建筑工地储存量达到或超过1吨临界量的乙炔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30吨临界量的液化石油气。并相应建立本地区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管理,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保障设备、器具完好,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时序安排

从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底前)。按照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根据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2、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通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动上报、线索跟踪摸排、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大排查、大摸底。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紧盯所监管地区、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

3、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部门联动开展督查检查,“四不两直”开展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4、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及时在全街道范围内推广借鉴。要做好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导。由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安全员等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保障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7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检查情况

3月3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05〕5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超市、****饮服公司、****大饭店、****招待所等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超市二楼仓库疏散通道被堵,**超市疏散通道标志不易引起注意,位于**市场三楼的****招待所疏散通道未开,超市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等,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超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招待所则责令其停业整改。共组织检查组12个,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单位51个,发现火灾隐患7处,整改火灾隐患3处,提出防范措施12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05〕54号)下发后,我局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56家。

通过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存在的问题有:

(一)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有的经营场所无任何消防设施,如****超市;

(二)有的虽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安装了消防安全设施,但缺乏养护,造成双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以及部分喷淋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如百姓超市;

(三)有的吊顶使用易燃装修材料的扣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微利超市;

(四)有的缺少消防设施,且设置不合理,无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和安全疏散标志等;

(五)有的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被商品或杂物占用现象严重;

(六)有的电器线路布线不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召开相关分局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省及****市政府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负责人为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分局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治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各分局抽调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对辖区内的治理对象按照通知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对照,基本查清了经营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三)加强了与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局执法人员也在此次检查中拓宽了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的知识,为下一阶段的督促整改积累了经验。

三、下阶段工作

(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局作为执法部门将长期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工作,将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日常监管对象,特别是要将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足和安全隐患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督促其整改。

(二)各分局切实履行职责,将市场巡查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记入巡查记录和录入内容监管系统,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健全汇报制度,将拒不整改的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以取得支持,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四、几点建议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建议统一由消防部门收集后以书面形式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内容督促其整改;在监管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由各部门及时反馈给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二)针对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业主分期分批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逐步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必要时在有条件的经营单位,组建义务消防队伍,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第8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中心支行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丽江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劳社〔20__〕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级成立“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__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一)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严开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吴安银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政府纠风办主任

刘建华 县审计局局长

骆恩祥 县卫生局副局长

彭沛泉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会军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梅雪峰 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李顺科 人民银行__县支行副行长

杨登朝 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马建华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劲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朝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 任:严开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郭劲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福兴 县财政局社会保险科科长

白光仙 县地方税务局规费科科长

张会军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成 员:李明耀 县社会保险局局长

赵 勇 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杨春华 县劳动和就业服务局局长

李昌华 县审计局财政金融股股长

王华荣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冯迎华 人民银行__县支行监察室主任

联络员:朱朝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二)领导小

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__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帐、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

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

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

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

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

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

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等中介组织代征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县 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3.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5.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3.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4.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5.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6.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__县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2.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3.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9月开始,20__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__年9—10月)。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10月—20

__年4月)。 县级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5-6月)。

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的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检查,了解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对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迎接省、市级领导小组抽查及总结报告阶段(20__年7-9月)。

在县级检查的基础上,作好迎接省、市级检查的准备。在省级、市级检查的基础上,县级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检查综合报告,汇总报表和县级自查情况报表,结合对各单位检查结果,全面总结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20日前向市级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9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识到立足法定职责,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和服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推进职能到位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各股室、大队工作分工明确如下:公平消保股负责组织协调全系统落实“坚决查处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由工商部门牵头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串通招投标案件的查处;注册股负责指导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中违反企业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的查处,以及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工作;市场合同股负责指导全系统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工作;财物装备股负责指导全系统基建项目在立项、招投标、监理、验收、竣工决算等建设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行为的查纠和建设长效机制工作;检查大队负责查办涉及范围广、影响较大、情节恶劣的工程建设领域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二、明确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要在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参与专项治理,服从统一安排和部署,又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好各项职责。要认真按照《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主要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兼顾,强化督查本文来源:文秘站 ,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各阶段任务。“自查自纠”阶段(____年__月—____年_月),财务装备股对本部门____年以来基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同时,检查办案机构要开展摸排案件线索工作,自查自纠和摸排线索情况于____年_月__日前分别上报市财务装备科、公平交易科;“强化监管”阶段(____年_月—____年__月),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执法的职能;“健全机制”阶段(____年_月—____年_月),要加强和规范本部门基建的监督管理,清理、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回头看”阶段(____年_月—____年_月),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各阶段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拾遗补缺,做好迎接县、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督查、检查;“总结”阶段(____年__月—____年__月),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发掘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升工作思路。专项治理的阶段性和全面工作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工商局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