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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评估; 教学设计; 会计专业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资产评估在产权交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性日渐突出。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不仅是评估专业人员所必备的专业知识,而且也是会计类专业的学生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识。
《资产评估学》课程为会计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通过讲授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以及评估实务,使学生了解各类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技巧以及资产评估的具体程序,并通过案例分析、实践性教学等方式使学生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资产评估学的课程特点
资产评估学是会计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相较于会计专业其他专业课来说,该课程具有以下特点:
1.知识涉及面广。 资产评估课程不仅要介绍资产评估的要素、价值类型、评估目的和评估方法,同时还要对会计中介绍的各项资产进行评估,既进行单项资产评估也进行整体资产评估。评估过程中既需要运用专业的资产评估知识和方法进行评估,同时也需要用到会计学、财务管理、建筑学的相关知识。因此,本课程的学习相对于其他会计课程难度较大,学生不仅需要先修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课程,并且在评估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其他内容需要学生进行自学。
2.知识实践性强。 资产评估学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理论教学为实践教学服务,理论教学指导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实务评估能力。目前,大部分院校只注重资产评估课程的理论教学,没有开展实践教学,学生仅有理论知识,难以进行资产评估的实务操作。因此,应进行资产评估的模拟实践,从编制评估计划到现场调查、收集资料以及评定估算等程序进行模拟实践,通过模拟实践提高学生的实践水平,增强学生学习本课程的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二、资产评估学的基本内容及课时安排
资产评估学通常包括三个组成部分,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各项资产的评估实务以及资产评估报告。
三、资产评估学重点及难点内容的教学方法
资产评估的重点及难点内容概括为: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机器设备评估、房地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以及实践教学五个部分。
1.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教学方法―演示教学法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是资产评估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这部分内容的知识点较为抽象,学生在学习时有些知识难以理解。因此,需要通过选用恰当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很好的掌握各种方法的基本内容。演示教学法作为一种现代教学方法,具有传统教学方法不可比拟的优势,这种教学方法通过多媒体课件进行授课,课件中综合各种图表、数据、视频、图像等教学材料,不仅增加了知识的信息量,同时也有利于学生增加对知识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从而加深学生对教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例如,在讲授市场法时,直接讲述市场法的基本内容,难以让学生真正了解市场法;如果通过图片选择一个活跃的市场,给出市场上的各种交易信息,配以图表列出评估对象和参照物的各种指标,让学生自己来对评估对象和参照物进行比较,找到两者的差异。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同时也让学生很好地掌握了这种评估方法。
2.机器设备评估的教学方法―演示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
机器设备评估是资产评估中重要并且难以掌握的内容,通过演示教学法让学生了解机器设备的基本构造、机器设备的成本组成以及机器设备评估的常用方法;通过案例教学法让学生掌握各种评估方法在机器设备评估中的应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提供实务案例给学生进行模拟实践,不仅可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同时也可以增强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学生遇问题能自己解决的能力。例如,在介绍机器设备常用评估方法成本法时,可以通过如下案例让学生理解成本法的基本应用。
案例:某被评估设备购建于2008年6月,账面原值100万元,2011年6月对该设备进行了技术改造,以使用某种专利技术,改造费用为10万元,2012年6月对该设备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6月30日。现得到以下数据:①2008年至2012年该类设备的定基价格指数分别为105%、110%、110%、115%、120%;②被评估设备的月人工成本比同类设备节约1000元;③被评估设备所在企业的正常投资报酬率为10%,规模效益指数为0.7,该企业为正常纳税企业;④经过了解,得知该设备在评估使用期间因技术改造等原因,其实际利用率为正常利用率的60%,经过评估人员鉴定分析认为,被评估设备尚可使用6年,预计评估基准日后其利用率可以达到设计标准的80%。根据上述条件估算该设备的评估价值。
案例解析:
1)估算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100×120%÷105%+10×120%÷115%
=124.72(万元)
2)估算加权投资年限
加权投资年限=4×114.29÷124.72+1×10.43÷124.72
=3.75年
3)估算实体性贬值率
实体性贬值率=3.75÷(3.75+6)=38.46%
4)估算实体性贬值
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率
=124.72×38.46%=47.97(万元)
5)估算功能性贬值
第一步,计算被评估设备的年超额运营成本
1000×12=12000(元)
第二步,计算被评估设备的年净超额运营成本
12000×(1-33%)=8040(元)
第三步,将被评估装置的年净超额运营成本,在其剩余使用年限内折现求和,以确定其功能性贬值额
8040×(P/A,10%,6)=8040×4.3553
=35016.61(元) =3.5万元
6)估算经济性贬值率
经济性贬值率=[1-(60%÷80%)X]×100%
=[1-(60%÷80%)0.7]×100%
=18.24%
7)估算经济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率
=(124.72-47.97-3.5)×18.24%
=13.36(万元)
8)求资产价值
待评估资产的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
贬值-经济性贬值
=124.72-47.97-3.5-13.36
=59.89(万元)
3.房地产评估的教学方法―互动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
互动教学法是在老师的带领下,教师和学生平等交流,教师根据授课内容,采用启发、提问、讨论等教学形式,来共同学习课程内容。房地产评估是资产评估的难点内容,涉及内容多,首先要让学生理解房地产的基本特点,然后才能介绍房地产的评估方法。因此,在介绍房地产的基本特点时可以采用互动教学法,例如,讲述房地产的特性时,以我们上课的教室为例,让学生讨论我们的教室作为房地产有什么特性。再如,讲述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时,列出所处城市各类房地产的价格,让学生讨论都有哪些因素影响了房地产的价格。
讲述房地产基本评估方法时则需要采用案例教学法,比如,介绍假设开发法可以通过如下例子来说明。假定某市政府将于2012年2月1日公开拍卖一宗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面积5000平方米,容积率限定为4,土地使用权70年,某开发商欲购买此地,他准备取得土地后即投资开发,施工期为2年,建筑投资均匀投入。建筑成本为1500元/平方米,专业费为建筑成本的6%,开发商的目标利润为成本的15%,有关税费为楼价的5%,折现率为10%,工程完工后每平方米售价5500元,估计一年内售完。开发商委托你评估该宗土地价格,试计算分析。
分析如下:
1)完工后的预期楼价现值为:
5000×4×5500/(1+10%)2.5 = 8667.8(万元)
2)建筑成本及专业费:
1500×(1+6%)×2 /(1+10%)2/2= 2891(万元)
3)有关税费:
8667.8×5% = 433.4(万元)
4)目标利润为:
(地价+2891)×15% = 15%地价+433.7万元
5)估算地价:
地价=8667.8-2891-433.4-433.7-15%地价
地价=4269.3(万元)
4.企业价值评估的教学方法―演示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
演示教学法介绍企业价值的组成部分,案例教学法讲述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这部分内容在其他资产价值评估之后进行学习,可以通过一个综合性较好的案例,让学生评估企业作为整体的价值;然后在评估各要素资产的价值;最后比较企业整体价值和各要素资产价值之和是否相等。例如:某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经预测,其未来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20万元、130万元、150万元、160万元和200万元。从第六年起,每年的净利润稳定在200万的水平上。该企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其评估值分别为200万元、790万元和520万元,该企业负债的评估价值为40万元。若折现率和资本化率均为10%。
比较企业整体价值和企业单项资产汇总价值。首先,采用收益法计算企业整体价值:
120×(P/F,10%,1)+130×(P/F,10%,2)+150×(P/F,10%,3)+160×(P/F,10%,4)+200×(P/F,10%,5)+200÷10%×(P/F,10%,5)=1804.54(万元)
其次,采用成本法计算企业单项资产汇总价值:180+830+480-20=1470(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可以得出,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不等于单项资产的价值之和。
5.实践教学的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
实践教学是综合教学部分,不仅要求学生了解资产评估的基本程序,同时也要求学可以对模拟企业进行评估。通过情境教学法让学生演示资产评估的业务接洽,包括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编制资产评估计划。然后可以安排学生去某个企业参观,现场调查企业待评估资产状况,收集评估所需资料,根据收集到的资料来确定采用何种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一切准备就绪,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不能企业参观的学校,也可以通过案例教学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
资产评估学属于边缘性学科,要达到好的教学效果,必须采用适合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创新各种教学方法,以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 程玉英、张伟、邓郁.《资产评估学》案例教学方法探讨[J].科技经济市场.2009(10)
[关键词]估价机构;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风险防范
1引言
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与其他房地产估价显著不同。一方面,由于房地产的价值量大,估价结果与当事人利益攸关;另一方面,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相对于其他评估来说,对于估价程序、评估报告形式、估价结果的要求更高。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中,应树立较强的风险意识,规范估价行为,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2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概述
2.1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概念。涉案房地产的司法拍卖估价是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业务中的一种,主要是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运用房地产估价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涉案的房地产价值或价格进行分析、判断和测算,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活动。这也是目前最主要的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业务。2.2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的特点。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需要确定房地产处置参考价提供参考依据,其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具有公正性。[1]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不同于其他专业活动,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旨在为人民法院妥善处理案件提供财产处置参考价。在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中,涉案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一方强压另一方的现象。因此,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带有“目的公正性”的属性。第二,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具有严肃性。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不同于其他一般的房地产估价,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的结果与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紧密相关。因此,房地产估价机构在进行司法拍卖估价业务时,必须严格按照《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规定审慎进行。第三,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的与时俱进性。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的[法释〔201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启了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全新模式,新增了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三种方式,对传统的委托评估方式形成一定冲击。新增了人民法院对评估报告的审查程序,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评估机构在三日内予以书面说明或者补正:①财产基本信息错误;②超出财产范围或者遗漏财产;③选定的评估机构与评估报告上签章的评估机构不符;④评估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明与评估报告上署名的人员不符;⑤具有其他应当书面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同时该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就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网络询价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收到报告后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①财产基本信息错误;②超出财产范围或者遗漏财产;③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专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评估资质;④评估程序严重违法。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据前款规定提出的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面对新的司法解释、新的估价要求,房地产估价师虽说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但仍需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方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3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风险成因
从司法拍卖估价工作的实践情况来看,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司法拍卖估价工作的风险主要集中在程序不合法、评估报告形式不合规、估价结果不公正几方面。以下从程序不合法、估价结果不公正两方面简要分析风险存在的原因。3.1程序不合法引发的风险。在《资产评估法》、2015版《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对估价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而在司法评估实践中,常常会出现估价程序履行不到位的情况,比如现场查勘时经常出现被执行人不配合的情况下,使得估价师无法完成进入估价对象内部进行查勘的法定义务;又比如现场查勘时评估师没有认真核对人民法院提供的估价对象资料与估价对象现状有无差异,会造成评估的财产基本信息、评估财产范围发生偏差;还有就是有的估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使得评估报告内部审核流于形式,造成评估报告形式不合规等。这些情形都会成为案件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理由,也会客观上造成案件执行工作的拖延。3.2估价结果不公正引发的风险估价结果不公正。主要是指由于估价方法、参数、基础数据等选择出现问题等原因导致的估价结果出现需要补正的情形。在司法案件中,当事人的利益对立,估价对象物权即将发生转移,这使得评估报告会成为各相关方关注的焦点。《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对评估报告的参照标准、计算方法或者评估结果等提出书面异议。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中一旦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估价错误的,不但会损害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对估价机构、估价师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带来不利影响,严重的甚至会被从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中除名,这就要求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依法合规、谨慎执业。
4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的风险规避及防范措施
4.1提高评估专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就房地产估价机构内部而言,要有效的提高评估专业人员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必须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加强对评估专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业务行为受到相关法律的规制,为了使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工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必须使相关工作人员明确法律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以及违背法律规定可能会产生的法律责任。只有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系统的法律培训,才能在评估专业人员头脑中真正树立起风险意识。其次,房地产估价机构除了要求评估专业人员遵守一般的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之外,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房地产司法评估操作指引》,用更明确的标准来约束评估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促使评估专业人员能够审慎对待每一次评估工作,时刻牢记自身的职业道德底线。4.2建立健全机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行为要有效的提高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司法拍卖估价中的风险防范能力,除了要从评估专业人员这一角度着手,房地产估价机构自身也要作出充分的努力。很重要的一个努力方向就是要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业务行为,从而提高司法鉴定结论的质量。[4]为此,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保障司法鉴定评估质量的制度。在具体的制度内容上,应当包括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实施的程序、现场查勘的记录管理、司法拍卖估价对象材料的获取、使用以及估价结论出具的文本等方面。此外,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房地产估价机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房地产估价机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评估专业人员的业务行为,要使评估专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风险责任意识,唯有此,才能真正的达到规范业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4.3建立执业责任保险或者执业风险金制度鉴于。目前房地产估价机构司法拍卖估价人员面临的执业风险越来越多,执业风险系数也在不断攀升。为了消除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顾虑,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参加司法鉴定执业责任保险或者缴纳执业风险金,通过社会其他机构来分散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风险。我国早在《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办法》中就规定了司法鉴定责任保险以及执业风险金制度,因此,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此方案在法律上不存在任何障碍。建立执业责任保险或者执业风险金制度,能帮助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执行业务中分散风险。4.4合理利用假设限制条件和免责条款。在司法拍卖估价工作中要合理地使用假设限制条件和免责条款,避免相关当事方因对估价报告的不合理利用而带来的风险,也避免一些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而承担不应该由估价机构及估价专业人员承担的风险。对于司法拍卖估价过程中难以把握的或认为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及时和委托人进行沟通,并在估价报告中披露其不确定性或所面临不同后果的可能性。在复杂的司法拍卖估价业务中,对不确定的问题和不可知的事实情况,应出具有条件的和有保留的咨询意见。
5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一方面社会公众已经形成了较强的法律权利意识,另一方面在经济获得不断发展的同时,各种债务纠纷大大增加,由此导致司法拍卖估价业务增多,房地产估价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风险也相应增多。房地产估价机构当前和今后很重要的一个工作任务就是要做好司法拍卖估价工作中的风险防范工作。要从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专业人员两个方面做好风险把控工作。就房地产估价机构自身而言,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行为,加强对评估专业人员的法律培训。对于评估专业人员来讲,要牢固树立风险责任意识,牢记自身职业道德底线。相信通过这两方面的努力,房地产估价机构司法拍卖估价业务面临的风险增加问题可以有效得到控制。
参考文献:
[1]王学哲.论司法鉴定中房地产估价工作的风险防范[J].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2009(2).
[2]敖立新.浅谈房地产司法拍卖及估价[J].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2017(2):73-77.
[3]陈艳.房地产估价机构防范风险策略探讨[J].住宅与房地产,2019(22):8.
实习的一个月很快就要结束了,再回首这丰收的一个月,我们感到十分的欣慰,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即将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公司介绍
北京北方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系北京北方房地产咨询评估中心(隶属于国土资源部)脱钩改制后形成的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评估业务且具备最全面评估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之一。北方公司以北京为依托,业务范围辐射全国。具有技术力量雄厚,信息灵敏可靠,服务行为规范,规模信誉良好的优势。
1,公司的主要业务有
①,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前期策划;房地产投资分析,可行性研究;房地产投资的资金融通;房地产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抵押贷款(个贷)评估;房地产拆迁评估。北方公司自1993年以来,对不少项目参与了整个策划,并成为多家集团公司的长期咨询评估机构,成为许多集团公司的顾问单位,比如北大青鸟集团,隆达集团,北京市供销社,北京金隅集团,首创置业,国贸,北辰等。
②,基准地价及各类宗地地价,房产价值评估业务。
基准地价编制:北方公司曾在1993年主持制定了浙江省温州市的基准地价,并参与了其它省市基准地价的制定,获得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的1993年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和浙江省土地管理局颁发的1992年度局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业务包括出让或国家收回土地的地价评估;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房地产的评估;企业兼并,破产,清产核资涉及的房地产估价;司法仲裁涉及到的房地产估价;征收土地税费涉及的土地估价;其它依照法律,法规需要进行的房地产估价。
③,在全国范围内为企业股份制改制提供土地资产评估及政策,法律咨询。
北方公司自1993年起一直被国土资源部确认为A级土地估价机构,是全国最早从事上市公司土地估价的机构。已参与了百余家上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土地资产评估,政策咨询,及土地资产处置的协调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股份制改造中的各个环节,能够为企业提供最合理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便于土地资产与其他资产衔接平衡,达到上市标准。
④,为各种形式的产权变动提供整体资产的咨询评估服务。
目前已为几十家企业进行了整体资产评估及其咨询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包括企业清算资产评估,企业工商注册资产作价入资评估,资产补偿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类型丰富多样。
⑤,具备提供完备法律咨询服务的能力。
北方公司现有法学硕士4名,其中具有律师资格的3名,具备提供全套法律咨询服务的能力,尤其在房地产专业法律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使客户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2,公司特点及优势
①,公司具备五种资质:
⑴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全国土地评估资格。
⑵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
⑶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评估资质。
⑷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房地产经纪资质。
⑸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第一批)。
作为目前全国具备资质最全面,最高级别的的评估机构,北方公司在目前许多评估项目同时归口两个以上政府部门领导的情况下,在协调各方关系方面更显示出我公司的巨大优势。这一点是那些资质不全或不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无法比拟的。
②,灵敏可靠的信息
北方公司与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财政部,外经贸委,各省及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建立了良好的业务联系,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并融会贯通。尤其与各省市土地管理部门及土地评估机构关系密切,了解和掌握全国各地地价行情,可以协助客户办理评估结果确认,土地资产处置,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有协调各方面关系的能力和经验。截止目前,公司已为数百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高质量的房地产咨询评估及交易服务。
③,良好的信誉
北方公司是中国银行总部,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的指定评估机构之一,与其他银行亦有业务联系,享有良好的信誉。目前,房地产抵押评估业务量日益扩大。北方公司在接受评估工作过程中,从专业的角度协助银行机构审查贷款企业的抵押财产证明的合法性,并协助企业明晰产权关系。既为金融机构的贷款安全性提供保障,又为企业理顺产权关系,顺利取得金融支持提供法律咨询及协调工作。
④,雄厚的技术力量
北方公司是国内成立最早,技术力最雄厚的专业评估机构。从事过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并与境外评估机构进行过多次合作,有丰富的协调经验。在长期的房地产评估工作中,全体员工不断总结经验,熟悉并掌握国际公认的评估原则和方法,目前已形成了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估程序,确保了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和具有权威性。自1992年以来,各省市基准地价的制定,北方公司从长期的宗地评估中积累了基准地价的制定方法的丰富经验,并对基准地价的数字化,标准化有独到的见解。
⑤,高素质的人才结构
北方公司现有专职人员中,50%左右具有硕士学位,形成了以经济,财会,建筑,法律等专业人员为主的业务队伍,体现了最佳的组合效益。其中主要成员为原国土资源部土地经济研究所地价所成员,多年以来从事土地经济理论,地价理论及评估方法的研究,参与了多项国家重点课题的研究和国土资源部《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重要文件的起草。公司现有人员中,具有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师证书的15名,建设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12名。除此之外,还拥有一支稳定的具有评估执业资格的兼职人员队伍,能承接各种类型的评估项目及基准地价编制项目。
二,在公司的工作情况
能在这么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实习,我们十分的高兴,这就像给与了我们一个巨大的舞台,让我们在上面有机会挥洒自己的才华,演绎自己的青春。我们也十分的珍稀这样来之不易的机会,好好的向同事们学习,增长自己的知识与经验。
在北方的这一个多月,我们是慢慢的进入工作角色的,由开始的学习房地产评估报告,到成为同事们的助理,再到参与到项目中来,最后得到项目主力的位置。这些渐渐的进步是同事们给与我们的肯定,也是我们努力的结果,我们获得的不仅仅是知识,还得到了走向社会的自信。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小组在北方所参与的一些项目。
项目一:国家土地局2004年的北京地价监测
北京地价监测是为了方便国土局对北京的地价控制和管理,在每年年末的时候,在每个地区选取一两个代表性的地点进行估价,从而掌握北京的地价分布。
国土局分给北方公司6个监测点的任务,由于任务比较艰巨,这次总共有6人参加了这个项目。按照国家土地局的要求,我们分别测算出在现状容积率和现状土地开发程度条件下的楼面毛地价和地面熟地价以及在设定容积率2,土地开发程度chr(39)七通一平chr(39)条件下的楼面毛地价和地面熟地价。在5天内完成工作任务。外出考察花费了3天时间,2天用于写估价报告。外出考察的主要任务就是考察监测点以及使用市场比较法而使用比较案例的地点,做好记录和拍照工作。
这次过程我们学了一些从未接触过的森林的东西,我俩都有一种体会,就是其实知识没有界限,只要你肯学,就肯定能进入到这个知识的领域中来,这对我们以后的工作生活是一个很好的启示。只要努力,你就可以得到你所想要的东西。
项目四,某工厂污染扰民搬迁的评估有了前些日子圆满的完成工作的经历,领导和同事对我们也是给与了很大的信任与肯定。上几天,领导把一个项目交给我们,让我们独立去完成,就是有关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某一工厂污染扰民搬迁的评估,这个项目从开始的见面交涉到合约的签订我们都起到主要的作用,只是有不懂的地方就向同事们咨询,这次项目的前期经历让我们懂得了一个项目是如何谈判成功的,再过几天项目就要进入正式的评估阶段了,我们自己也十分的高兴能有机会展现自己。我们在这次项目的前期工作中我们学到的更多的是谈判技巧,学到的是社会经历。
关键词: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 监管 有效性
问题概述
作为最基本的一种计量模式,历史成本长期以来一直占据着会计计量属性的主导地位。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利率、汇率、金融衍生产品价格的波动幅度日益增大,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不稳定,所提供的信息难以如实反映企业的现时价值,也无法反映市场价格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财务信息的相关性逐渐降低,给报表使用者尤其是投资者进行合理的决策判断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在这一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尤其是英美等发达国家早已开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目前,公允价值计量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我国也从2007年起将公允价值模式引入了新的会计准则中。
公允价值(fair value)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可见,公允价值不是现实交易价格,而是意欲交易的双方达成(主要是通过评估来加以确定)现行交易的价格。一般而言,人们将公允价值的确定基础分为三个层次:资产或负债有活跃市场时的报价;资产或负债有同类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时的报价;采用评估技术(涉及现金流、折现率、收益期的判断)。不难看出,公允价值的实质是在一个较为成熟、有效的环境中对资产或负债以当前市场为依据确定其价值,如果缺乏市场价格则需要应用各种估价技术确定其价值,即评估师需要将时刻变化的市场、影响资产价值的各种因素等“综合”在某一时点的价值判断中,模拟市场来确定资产的价值。因此,资产评估就是为委托者提供有关资产或负债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信息的行为,“价值”是其核心概念,其基本特征与公允价值计量的内涵高度一致。
公允价值环境下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及分析
(一)以资抵债
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价值的公允性值得关注。如美尔雅集团,大股东用以抵债的磁湖山庄,其账面价值为9627万元,而评估值高达16569万元,评估升值幅度高达72%,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抵债资产实质并不盈利。再如,西宁特钢大股东西钢集团以767197.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偿还对西宁特钢的应付账款16966万元,在西宁特钢的公告中只对这项重大的以资抵债作了简单的介绍: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为18155.12万元,而对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只字未提,投资者又从何了解抵债资产的质量呢?在对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为抵债资产的评估中,本应考虑到减值、折旧等因素而使评估价略低于账面价,但有的却是评估价值接近甚至超过了所抵欠款的数额。ST冰熊的大股东分别以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和雪苑宾馆房产冲抵对上市公司的两笔欠款,其中,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1260万元,而评估价为1400万元,正好与相冲抵的1409万元的债务数额基本接近;雪苑宾馆房产账面价值为1126万元,其评估价为1300万元,略高于相冲抵的债务额1286万元。这都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此外,由于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因人而异,因此,购买商标权被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当成了偿还债务的一条“捷径”。此外,还有很多公司,如ST东盛等,公司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价值之所以高出市场价几倍甚至十几倍,在于评估机构是在基于较好的业绩基础上来进行估价的,但最后这些资产却没有达到承诺的盈利水平,上述这些欺诈行为显然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企业合并重组
2009年11月17日,S*ST兰光启动股改方案,同时,为了重组保壳,宁波银亿控股集团以承担部分债务为条件,从S*ST兰光原控股股东兰光经发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在协议成为S*ST兰光控股股东的同时,并计划注入旗下房地产资产。不过,银亿房产100%股权溢价增值率为285.82%,评估后的资产溢价达到将近3倍。除了未考虑仲裁结果的影响而乐观地将一些项目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增值外,更多的是其账面余额仅为19.7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增值了22.3亿元,超过40亿元,增值率达到113%。该项资产增值成为导致净资产最终评估增值2倍多的主要原因。
同样的还有*ST亚华,在其股改重组过程中,将公司原来的资产全部出让,浙商集团等以每股3.9元价格以地产认购*ST亚华定向增发的11.71亿股股权,定向增发之后,ST亚华总股本变为14.43亿股,公司资产包括0.8亿元现金及五家房地产公司股权,这五家房地产公司截止2007年9月30日净资产9.14亿元,评估值45.68亿元,评估增值36.54亿元,增值率高达400%。此外,重组方注入的资产2007年9月30日估值45.68亿元,2008年房地产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但2008年3月31日及2008年12月31日估值竟然与一年多前估值相等,这让投资者难以理解。实际上,评估增值36.54亿元要在未来三年内(2007年9月30日起)实现,平均每年要实现净利润12.18亿元,亦即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要实现收益36.54亿元,可是重组方作出的2008年、2009年两年业绩累计仅实现净利润19.35亿元,通常意义上,剩余的17.19亿元应在2010年实现,但是公司报告中并未对此予以说明或作出承诺。我们由此质疑,为何2010年的业绩不予承诺?若业绩发生变化,近一半的未实现收益的评估增值如何处理?公允性又从何谈起?
类似的还有正和股份、宜华地产。根据正和股份2006-2008年的评估报告显示,公司在2007年置入的商业地产的估值三年基本未发生任何变化,2007年正和股份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79万元,而2008年确认的变动损益为-264万元,在房价高峰的2007年以及随后房价跌落的2008年这一商业背景下,其地产估值为何没有发生变动?而恰恰又是在2007-2008年这一期间,其审计的事务所又发生了变更。2007年年报披露,宜华地产于2007年9月30日购买广东宜华,广东宜华在购买日净资产只有1.3亿元,但评估作价6.23亿元,评估值溢价3.79倍,即宜华集团在将广东宜华注入宜华地产时获取了379%的超额收益。广东宜华2007年注入宜华地产时被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故使用购买法。广东宜华仍按账面价值核算损益,但宜华地产编制年报时必须对广东宜华的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损益调整为公允价值的损益。此时正是房价最高峰,任何房地产当时的估值绝对不会低于后来的市值,通常情况下,购买法下的广东宜华2007-2008年年报只会亏损,不会盈利,那么宜华地产2007年1.13亿元净利、2008年0.82亿元净利又来自哪里?从2007-2008年年报中不难看出,尽管房地产都发生了溢价,但宜华地产仅抬高了待开发地块的价值,明显压低开发产品和开发成本的价值,将其账面价值等同于公允价值,原因在于宜华集团对2007-2009年宜华地产业绩作了承诺,如果将开发成本或开发产品价值调上去,等于将成本调上去,则以后盈利压力非常大。可以说,如果没有宜华集团及宜华地产人为压低广东宜华开发成本和产品,则宜华地产2008年必亏无疑。
2009年,沪深两市共有95家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注入资产的有87家,账面值合计1727.89亿元,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2748.77 亿元,评估增值率平均为59.08%,其中注入资产价值最大1家是长江电力,账面值835.63亿元,评估后资产价值1073.15亿元。若不计长江电力,其余86家的资产经评估后平均增值率为87.79%。其中最大增值率3446.03%,最小是-8.05%。在2009年过会的57个项目中,55个项目涉及关联交易,占总数的96.49%,其中53个项目均进行了评估,49个项目中置入资产直接以评估结果定价。2009年度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案例中,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定价的占92.98%,其中以评估结果直接定价的占85.96%;涉及直接资产交易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案例100%进行了资产评估,其中92%以上的资产交易定价直接使用评估结果。不难看出,资产评估已成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定价的核心。
截止2010年4月,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已达3500余家(孙树明,2010),注册资产评估师3万多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达到8万多人,由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有70家。就我国的价值评估行业执业情况而言,2007年前有两次全国性的检查验收工作:1999年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进行的全行业清理整顿的检查、抽查及验收工作和2004年由财政部组织的全国范围的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的全面检查工作。2004年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评估机构设立条件和执业质量。检查结果数据显示:全国不涉及证券业务的评估机构共3355家,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就达到了1871家,占总数的55.8%,暴露的问题总数达到5130个。所有问题中,执业质量问题4125个,所占比例最大,为80.41%;评估机构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有565个,占11.01%。2007年9月,中评协了82号文件,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其会员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本次检查是资产评估行业第一次自律性的检查,共选取了22家特别团体会员及其11家分所作为检查对象,共抽查资产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的122份评估报告,其中抽查价值评估报告82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67%以上,抽查无形资产评估报告15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12%以上,主要根据现有的准则、规范着重考察评估工作底稿、评估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与2004年的全面检查相比,虽然很多方面有所改善,但通过案例分析及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对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所得出的结论来看,本次检查中所涉及的本质问题更为突出,主要包括评估执业质量、事务所内部治理等。随后,在2009年全国性的资产评估检查中,上述问题同样存在,如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评估增值率显著高于出售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少数评估机构对于整体资产的评估结论以及单项资产的具体评估政策方面选择性地使用评估方法、部分项目评估方法的选用以及评估结果的取舍受制于交易各方在博弈中的主动权、交易的目的、资产的性质、交易的关联性、重组方案设计的局限性等多种因素,从而大大影响了交易定价机制的正常运作。这些情况的出现,除了新准则自身的原因外(施超,2009),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监管亟待加强和提高。
1.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缺少独立性。评估业务的委托主体错位及评估机构组织结构没有真正独立,使得评估师在执行业务的时候缺少独立性。在所有者(评估委托人)、经营者(被评估资产占有方)、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人)构成的三方契约关系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经营者持有的资产或负债进行评估。只有当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够完全依据事实对公允价值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估,并能够不受任何影响地出具评估报告时,所作出的评估结果才是公允的。正如前所述,在所有者、资产占有方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三者形成的委托关系下,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对于资产占有方是独立的,即所有者是“委托人”,事务所是“人”,管理当局与事务所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或利益关系,从理论上说可以保证其公正性。但由于评估业务的委托人实际上是公司的管理当局,而董事会决定评估费用的权力又被管理当局控制,因此聘任、解聘事务所的真正权力掌握在管理层手中,委托主体的错位极大影响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同时,部分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出来的评估机构实际上没有真正独立,部分合并成立的评估机构合并后治理结构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多头管理依然存在,作为独立性重要“保障”的内控体系也未予以真正地实施。因此,如何在资产评估行业监管中保持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减少相关方的利益冲突(Beauchamp & Owie,1988),对随意更换评估师的行为予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既包括对“接下家”的评估机构的监管,也包括对委托方的监管),尤其在公允价值环境下使其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客观独立地出具评估报告是监管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2.规范体系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机制。截止2009年,财政部、中评协等已陆续了包括2项基本准则、8项具体准则、2项评估指南、6项指导意见在内的18项评估准则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办法,包括《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05]18号)、《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中评协[2006]96号)、《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办法》(中评协[2006]97号)、《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07]169号)、《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81号)和《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管理办法》等,初步建立了统一的制度平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但迄今为止,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及资产评估法尚未出台,很难从法律上赋予资产评估的地位及明确权利和义务,且《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资产评估准则的内容也过于简单,难以为评估师及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因此,应抓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和惩戒机制,继续推动资产评估准则的建设,形成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
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一)借鉴国际经验以逐步完善准则体系
美、英等发达国家应用公允价值较早,在评估方面的经验较多,因此,我国应吸收、借鉴国际资产评估行业的经验和做法(如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行少数股东聘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制度),结合我国公允价值运用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国际协调,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国际通行惯例相一致且协调、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及准则、指南等来对原则性条款进行更详细的解释(如,除现行准则要求外,增加披露资产评估机构、聘请人、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的金额和评估报告内容简要、最终交易价格与评估金额差异及原因等),规范评估程序,建立诚信档案,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健全退出机制,加大惩罚力度,仿照国际上通常认为内部控制应实现3大目标即合理保证财务报告(financial reporting)及相关信息的可靠性、经营(operation)的效率和效果、对法律法规的遵守(compliance)等有效地实施内部控制规范,通过评估立法从根本上解决评估行业管理体制问题,增强公允价值环境下评估报告的可用性。
(二)推行合伙制组织形式且加大事务所或合伙人的责任比重
改变以往由事务所兼营评估业务的做法,改由专营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业务,并全面实行合伙制。在推进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的同时,适当加大事务所及发起人或合伙人的风险责任比例,增加违规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赔偿责任,提高违规者的投机成本,避免资产评估机构为利益驱动而与企业联合造假的行为。
(三)促进业界合作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
从西方实践来看,资产评估和会计之间的关系正变得日趋密切。对这种业界合作的最大推动力,来自于向“公允价值”会计的逐渐转化。2006年9月,《公允价值计量》(157号)的正式对美国评估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美国各大评估协会联合起来,积极与会计界、立法界和相关经济部门进行沟通,努力推动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加强了资产评估与会计业务的合作,使得会计信息责任体系由以往的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二维责任体系发展成为会计责任、评估责任和审计责任构成的三维责任体系。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会计、审计与评估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各自承担责任。会计是从企业内部管理出发承担的管理层对于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评估是对被重组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正确性、公允性承担责任。例如,资产的会计计价和财务报告的编制需要利用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提供相关公允价值结论;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价值评估时,可借用审计的专业结论,参考会计数据资料;审计也可采纳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单项资产公允价值评估结果。作为公允价值应用的保障,评估机构应与会计部门积极沟通,加强配套数据库的建设,明确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影响因素等,或适时出台相关的操作细则,以加强对资产评估职业界的指导,促进会计界与审计界对公允价值评估结果的认可和采纳。
(四)加强自律监管并建立行业与政府的双重监管体系
行业内部自律监管和政府外部监管是保证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两个重要手段。行业自律检查是目前规范上市公司评估业务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公允价值环境下,评估机构应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监管水平,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加强评估行业与政府的协同监管,实现行业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的有效统一。
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但在市场环境不成熟的情况下,尤其随着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易、金融工具等公允价值计量比重的日益增加,能否真实、有效地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披露,则需要资产评估行业的紧密配合(周勤业,2009)。纵观二十年的发展历程,评估行业与资本市场互相促进,互动共生。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大力加强公允价值评估问题的理论研究,尤其要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实践中涉及到公允价值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业务相关准则的制定工作,完善涉及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评估准则,提升执业规范化程度,规范评估实践应用,提高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进整个评估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已达3000余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2009-10-10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沪举行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监管交流会议.中国资产评估,2009(1)
3.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企[2009]26号
4.严绍兵,王莉莹等.中国上市公司资产交易中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之间差异的研究.中国资产评估,2008(5)
关键词:房地产评估;规避;风险
Abstract: The real estate appraisal is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Chifeng gradually develop and grow, real estate valuation in Chifeng emerge from formal to now less than 10 years, it has made great progress, but the current city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dustry is not fully adapted to the needs of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real estate market, there are some undeniable problems that hinder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the industry and put forward some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real estate appraisal; aversion; risk
中图分类号: F29 文献标识码:A
随着赤峰市土地使用制度、住房制度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房地产评估的作用越来越大,服务的领域越来越广,房地产评估行业日趋成熟并在各项经济活动中渐显其他地位和重要性。在房地产评估方法中,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是国际通用的三大方法,尽管如此,这几种方法在运用时还存着不完善的地方。成本法中开发利润为重点部分,利润率的选取则是测算利润的关键,在实际运用中,利润率一般采用市场平均利润率,但是完全采用市场平均利润率是不准确的。市场比较法可信度高,简便易行,使用范围广。在收益法的运用中,还原利率的确定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对还原利率的选择通常是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加上一定的风险调整值。
一、赤峰房地产评估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评估市场不规范
目前部分脱钩改制的评估机构凭借与原管理部门的关系,同时兼营事业性评估和中介性评估,背离了脱钩改制的目标。而一些行政部门则对执业活动进行行政干预,与之产生了权钱的交易,超出了行政机构本身的行政职权,引发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同时也有一些估价机构为了多争取业务,估价机构之间往往在评估结果和收费上大打价格战。从评估结果上,看谁更能迎合委托方的意思,估出委托方最期望的结果;收费上则是竞相压价,为了招揽客户,估价机构通常给出很高的回扣,直接导致的恶果之一就是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的下降。这些现象既影响了评估报告的权威、公正和客观,也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合法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滋生了腐败,导致不公平竞争和恶性竞争同时存在。我国的估价机构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土地估价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估价师有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和资产评估师,相应的估价师考试分别由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三部门负责,但通过后都称为估价师,并且没有进一步的等级划分,进行评估时分别遵循不同的技术规程出具评估报告。在实践中,特别是对一家企业涉及三种评估时,往往一个部门的评估结果不被其他部门认可,限制了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不利于评估行业的整体发展。
(二)估价师整体业务素质不高
赤峰在有的估价师“少而不精”,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房地产估价师不到100 名,远远跟不上评估业务发展的需求,大量的业务靠兼职估价师和估价员操作;而且现有的估价师队伍也存在很大缺陷。
(三)缺少对房地产评估的监督机
赤峰房地产评估的技术规范、规程以及职业道德标准至今仍停留于理论探讨阶段,没有出台一部有权威的系统科学的法规或规章,因此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没有一个遵循的规则,全凭个人悟性或自由发挥,往往同一宗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评估结果相差甚远。笔者曾亲眼看到有的评估报告其评估价值即为财务报表的帐面值,有的标的权属不清就估出价值,有的把地价漏算或多算,更有甚者有的项目具有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的价值,其评估报告只有一张纸,没有评估程序,没有计算过程。
(四)房地产评估市场行业自律不够
1.行业自律不够
国外房地产评估一般是依靠估价师协会管理,一方面在培训、考试、资格管理和提供信息等方面协会有较强的吸引力;一方面在技术规范规程、行规行约等方面有较强的约束
力。这几年市房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立了估价师学会,但这个行业学会远远没有到位,还没有承担起行业管理的重任。
2.法人自律不够
现阶段赤峰评估机构的性质模糊不清,表面上看是独立运作,实际上只是各有关行政部门的附属物,没有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和中介组织,浓厚的行政色彩使这些评估所的评估行为变成行政行为,因此评估水平的高低和评估报告的优劣难以与评估所及估价人员挂钩。虽然有关法规规定“评估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估资格”,“在评估活动中因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评估机构和估价师都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没有保障机制,加上有些评估所有管理权,委托人即使吃了苦头也不敢吭声,因此这些条款形同虚设,有些评估机构和估价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就无所顾忌不需自律。
(五)未形成合理的竞争机制
出于没有形成市场竞争和行业约束机制,行业管理不到位,有关部门该管的管不过来,不该管的又相互交叉和插手,因此评估市场比较混乱,承接业务不择手段,有的靠行业垄断,有的靠压价,有的靠回扣,有的甚至以评估结果迎合委托评估单位的需求。上述现象败坏了评估行业、评估机构和估价人员的信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关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引发了经济纠纷。
二、防范与规避评估风险的措施
(一)加强与客户的沟通, 谨慎选择客户
评估人员要控制评估风险,首先应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 不仅要在评估时与客户沟通, 而且在评估前和评估后也应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在评估前与客户的沟通重在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 掌握客户评估的真实需求, 为做出正确的评估计划做准备;评估进行时的沟通重在保证评估程序和方法的贯彻执行;在评估后与客户沟通则重在引导客户合理运用评估报告, 减少评估报告误用的可能性。此外, 加强与客户的沟通, 更容易识别资料的真假性, 了解客户的道德品质, 促使评估机构谨慎选择客户, 避免盲目接受评估项目而承受较大的评估风险, 并由此造成的不必要的评估风险。
(二)强化风险意识, 树立质量至上的观念
降低评估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 是评估师对风险的认识态度。随着房地产评估的专业化, 社会对房地产评估工作人员的作用和期望也随着提高, 评估工作的责任范围和潜在风险也相应增加, 因此, 评估工作者应认识到评估风险的广泛性和可能带来的危害, 强化风险意识, 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严格按《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工作, 拟定科学的评估计划, 采用正确、恰当的评估程序和方法, 制作全面规范的评估报告, 才能减少评估风险。
(三)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加强外部监督机制
要有效降低评估风险, 还有赖于内部、外部的双重控制和监督。一方面评估机构应建
立、健全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要有一整套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其中, 最重要的控制制度是估价复审制度, 复审制度不仅可以提升估价师的专业水准, 可以加强委托人对评估报告的信心, 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可以评价评估工作所采用的程序、方法是否适当, 并对评估报告进行恰当性检查, 从而有效地降低评估风险另一方面房地产评估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必须加强对行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职能, 对评估机构和人员作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 促进评估工作水平的提高, 为评估工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注重评估人员后续教育, 提高评估人员素质水平
要把评估从业人员素质水平的提高作为保证房地产评估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首要因素。时代的突飞猛进要求评估人员跟随上发展步伐, 保持其持业能力以适应社会对它的要求, 后续教育是提高评估人员素质、保持其持业能力的有效手段之一。
总之,在赤峰房地产估价实践中, 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因素,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规避风险的方法, 但是还是有其缺点,还要有针对性地对各类型房地产进行特征因素分析和量化, 并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研究, 为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提供一定的参考。
参考文献: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投资性房地产在行业中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在审计实务缺乏具体的审计业务准则。因为投资性房地产被单独由固定资产中抽出的时间还很短,所以一系列的会计制度、审计制度还有待完善。
(二)缺乏针对性的审计程序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在对投资性房地产审计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缺陷:第一,未能准确的确定其范围,存在着将本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而不纳入投资性房地产和将不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而纳入投资性房的情形,这即会影响“真实性”,也会影响“完整性”;第二,由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的特殊性,如计量模式的选择与转换、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的计提、投资性房地产与非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等,导致其会计处理不同于其他资产。而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往往忽略这些内容,未能尽到应用的职业谨慎;第三,由于投资性房地产大多表现为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对其进行检查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土地、建筑、工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而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具备这些专业能力的注册会计师很少,在利用专家工作方面也做的不太好,这样就难以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进行准确的界定,大多简单的认可客户的账面价值。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难以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多为不动产,其绝对价值较大,其价值计量的准确与否会对企业财务信息产生较大的影响,甚至会改变企业的利润和财务状况,所以对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的检查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对那些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较大和期间内变动较频繁的单位。然而,我国在投资性房地产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价方式,在公允价值的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确定、计量模式转换时都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由于我国市场体现尚不完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难以确定。从已经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上市公司来看,大部分上市公司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采用的是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还有几家上市公司选择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市场调查报告,但由于评估水平的参差不齐,评估方法及参数的可选择性太大,导致实际的公允价值并不可靠。按照现有的评估模式,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值金额不会太高。一般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一是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而在现在租售比达到300-400倍的情况下,以租金作为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而计算出来的现值是远远小于市场价值的;二是参照市场价值,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税费相当繁重,包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如果按市场价值作为售价扣除相关税费后得到的评估价格往往比实际的市场价格低很多,增值幅度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
(四)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审计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主体一注册会计师的素质,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审计质量不高也与我国注册会计师素质不高密切相关。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欠佳,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确认审计的过程中,由于竞争加剧和市场无序容易使注册会计师忽视职业道德,其独立性易受到来自诸如经济利益、关联关系、外在压力等各方面因素的干扰,导致其在审计过程中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职业谨慎,未能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可能就会轻易地接受客户声明书的观点或出具与审计结果不同的观点。有的注册会计师即便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客户的投资性房地产存在问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也不会在审计报告予以披露,甚至与之同流合污。出具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不但自己的职业独立性丧失殆尽,还严重打击了投资者对整个会计师行业的信任。另一方面,审计人员专业业务素质不高,要做好投资性房地产审计,不仅要求审计人员掌握相应的审计知识和技术,更要熟悉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知识和技术,如相关的建筑知识、知识产权知识、资产评估知识等,虽然目前我国的审计人员在不断地更新知识,专业素质和技能都有所提高,但能够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完成投资性房地产产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还较少。由于学历、专业知识、经验、个人因素等原因,导致多数审计人员还不具备专项审计的能力,这必将影响投资性房地产审计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也不能保证审计良性效益的发挥。
二、完善投资性房地产审计的策略
(一)重视投资性房地产审计在计划审计阶段,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初步业务活动时,应关注其投资性房地产业务,并分析其重大错报风险,在此基础上,在审计计划中反映对投资性房地产审计的目的和要求,使得投资性房地产在审计过程中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在审计实施阶段,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对投资性房地产实施控制测试,重点是如何对其实施实质性测试,以及对获取审计证据的要求,鉴于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偶发性和风险较大的特点,在对其实施细节测试时不宜采用审计抽样方法,而应进行详细审计;在审计报告阶段,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从总体上评价是否已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在对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分析以形成审计意见时,应充分考虑投资性房地产审计的结果,以提高审计结论的准确性。
(二)执行针对性测试程序投资性房地产审计,对其审计除了执行如图1所示的常规审计程序外,还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重点检查以下几个关键点,以保证审计质量:第一,审查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对相关的协议和董事会纪要等文件、资料的检查,验证账面上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所有权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是否是用于出租土地使用权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是否被用于抵押和担保,尤其应关注是否有存在纠纷和法律诉讼的业务,此外,还应关注是否存在隐瞒投资性房地产而不将其入账的情形,特别要提出的是,对于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自用的房地产,应以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是否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为依据判断其是否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第二,检查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减变动,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加,重点应检查增加业务是否真实,相关的手续和法律程序是否完备,不同途径增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特别应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业务;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减少业务,应注意转让的账务处理和转让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第三,检查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对于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关注是否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当有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不能持续可靠取得时,是否将投资性房地产从公允价值模式转变为成本模式计量,此外,还应检查是否将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都按一种模式计量,防止出现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模式计量,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情形出现。
(三)合理确定投资性房地产价值验证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是投资性房地产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实现“估价与分摊”这一具体审计目标,对于以成本模式核算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把
1.1起步阶段(1989年——1990年)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了《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同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了《关于在国有资产产权变化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暂行规定》。1990年7月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了资产评估中心,负责对资产评估项目和评估行业的管理工作。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起步。
1.2快速发展阶段(1991年——1997年)
1991年以国务院第91号令形式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同时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等评估行业基本法规、制度的起草和工作也相继完成。这些工作的完成,为建立我国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评估资格管理制度等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初期阶段的快速发展。
1993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并于1995年代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加入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开始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行业。我国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也走向政府直接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道路。
1993年至1998年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从业人员的数量迅速增加,同时建立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制度,完善了资产评估行业准入制度,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等技术性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空前发展。
1.3发展完善阶段(1998年至今)
1998年资产评估协会划归财政部,政府管理与行业管理相对分离。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1]102号),之后财政部相继制定了《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六个配套改革文件。这些措施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式上的重大变革,财政部将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制度改为备案、核准制,加大了评估师在资产评估行为中的责任。这次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进入到一个强化自律管理的新阶段。
2001年,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鉴证类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和财政部的统一安排,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合并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评估和审计两个行业、两种资格进行管理,同时保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牌子,在国际交流和评估行业统一管理工作中使用。
2003年国务院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划归国资委。财政部则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工作。这次改革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不分的局面,实现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完全分离,使评估行业在形式和实质上都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行业。
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101号文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2004年2月,财政部决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继续单独设立,并以财政部名义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根据101号文件的要求,财政部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截止到2005年8月,我国已有3400多家评估机构,30000多人通过考试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其中22000多人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自1998年以来,全国资产评估行业累计完成国有资产评估约15万亿元。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在政府大力扶植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十多年来,在国有企业改制、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建设、中外合资合作等经济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不可否认,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
2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评估行业多头管理,不适应评估行业发展的要求
目前,评估行业多头管理,在经济生活中先后介入评估行业的部门有财政(国有资产)、国土资源、建设、计划(物价)等9家部门,设立的执业资格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员、价格鉴证师、矿业权评估师、旧机动车评估师、珠宝首饰鉴定师等。虽然在2001年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活动中,价格鉴证师已淡出中介服务市场,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被并入注册资产评估师,集体资产评估员资格被取消,珠宝首饰评估也被纳入到了评估业的组成部分中,但目前我国依然有五六种评估执业资格。其中在经济活动中影响较大的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三种职业资格。
各职业资格各有业务规范,各有收费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既造成了评估质量的不统一,又造成了重复评估、重复收费的局面;既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又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还导致了评估行业无序竞争、条块分割。而且评估行业的多头管理局面导致了诸多不良后果,形成许多地方评估机构小、散、乱,服务单一,市场竞争乏力,甚至一些中小城市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评估机构出现难以生存的情况。这些问题,使得评估机构难以发展壮大,评估标准不统一,也使得社会对行业的认知度不高。
2.2评估法制不健全,不利于行业的统一管理
律师行业有《律师法》,注册会计师行业有《注册会计师法》,而资产评估行业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我国目前的评估法规体系是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为核心、中央政府颁行行政法规和中央政府部门颁布的规章为主、部分省市出台地方性评估规章补充、行业协会辅之以自律规范并有国家其他法律法规配套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由于立法层次不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已极大地影响到了行业发展。
2.3评估人员复杂,队伍不过硬
资产评估强调的是评定估算,如果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训练和职业道德,其评估的结果可想而知。同时评估作为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涉及到会计、审计、机械、建筑、经济法规及经济学等方面的内容,而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人员大多是由会计人员或机械、建筑工程人员构成,其知识结构单一,评估范围受限。同时评估师队伍学历层次低,我国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在50%左右,远低于美国的85%以上的水平。这种局面既不利于资产评估理论上的研究和创新,又不利于专业资产评估人员的培养。
2.4理论研究相对滞后,评估准则体系尚待完善
应当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理论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对于资产评估目的、评估主体、评估假设、价值类型、评估原则等基本形成了统一认识,对于评估的三大方法及其程序以及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也都有了深入地探讨。但不可否认在一些资产评估理论问题上我们和先进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诸如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资产评估相关问题,资产评估结果如何为会计报告服务等。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的资产评估理论更多的是从便于指导实务角度论述的,如会计学原理那样的资产评估原理还是空白。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包括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准则和资产评估后续教育准则四部分。但目前颁行的只有两个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一个具体准则(无形资产准则),其他多以指导意见、指南的形式出现,虽说也基本满足了评估实践的需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急需完善。
3发展资产评估行业的对策
3.1统一资产评估管理,变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为“一言堂”
所谓“一言堂”就是将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师等职业资格尽快统一起来,并出台统一的评估准则及行业执业标准。前文已述及,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管理政出多门,才导致评估标准的不统一、评估行业的恶性竞争;也正是缘于此,评估行业的发展及认可程度才不如另外两个中介行业。这是解决我国评估行业发展诸多问题的关键。显然这样做会触动一些部门的利益,但从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利大于弊,长痛不如短痛。
3.2加快立法程序,尽快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
解决了资产评估行业的统一管理问题,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既是行业管理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3.3发展学历教育,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我国的评估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此行业协会应与教育部门协商资产评估学历教育的发展。虽然我国目前有些院校已开设了资产评估的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也已有个别开设。但各个学校的课程设置差异较大,这也需要协会出面予以协调统一。
内容摘要:随着房地产交易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房地产评估日显重要。在房地产评估中,除考虑市场条件外,还须注意经济外部性的影响。而传统的评估方法没有充分考虑经济外部性对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影响,为此,本文引入效用函数进行评估,笔者认为,可得出较为准确、合理的评估结果。
关键词:经济外部性 房地产评估 效用函数
房地产评估概述
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在土地、住房制度和金融体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房地产市场已经形成。房地产市场的建立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迫切需要有一套更为科学、合理的房地产估价方法,以满足因为买卖、交换、入股、抵押、典当、保险、课税、征地拆迁补偿和投资决策、会计成本分析等需要。
房地产评估的概念
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具有专业水平和经验的评估人员根据特定评估目的,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房地产商品的价格(租金)、价值进行科学的评定与估算。
房地产评估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正确的房地产价格的估计、推测或判断应依赖于一套科学严谨的房地产估价的理论和方法,但又不能完全拘泥于现有的理论和方法,还须依赖房地产估价人员的经验。因为影响房地产价格形成的因素复杂多变,不是简单的套用某些数学公式就能计算出来的。房地产评估不是对房地产价格的主观给定,而是把房地产的客观存在的价值通过估价活动正确地反映出来。房地产估价是估价人员基于对房地产客观存在的价值的认识以后,运用科学的估价理论、方法和长期积累的估价经验将其表达出来,而不是把某个主观想象的数据强加给估价对象。
评估方法及评价
房地产估价主要有三个基本方法: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收益现值法。此外还有假设开发法、路线价法、长期趋势法、残余法、购买年法、利润法、分配法等。它们都是上述三个基本方法的派生。在房地产投资中,房地产的效用决定着人们的投资决策,因此效用评价在房地产估价中占有重要地位。传统的三个基本估价方法都是对房地产公平市场价值的一种推断,基本上是从房地产本身的特性出发,如房屋的设计、位置、土地价格等,按照房地产本身特征给予消费者的效用进行估价,即从内部效用来估价房地产。不过,在房地产评估中除注意内部效用外,还要重视其经济外部性。房地产经济外部性可为房地产消费者带来效用的增加(或减少),这种效用不是因为房地产本身的特征带来的,故称外部效用。经济外部性在房地产的评估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就需要准确掌握和评估房地产经济中的正的和负的外部性。在实际评估中要考虑其他经济主体的消费或活动对消费者效用的影响,即重视经济外部性对房地产评估的影响。尤其是个人住宅市场,个人效用在估价时往往会起到决定性作用,只考虑房地产给消费者带来的内部效用,而忽视其他经济主体给消费者带来的外部效用,其估价结果对个人消费者来说往往是不够准确的。
经济外部性
经济外部性的概念
外部性最早是由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在其经典著作《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提出的,迄今已有近110多年的时间了。所谓外部性,也称外在效应或溢出效应,是指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活动对其他人或其他企业的外部影响,这种影响并不是在有关各方以价格为基础的交换中发生的,因此,其影响是外在的。更确切地说,外部经济效果是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很难从货币或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经济外部性可用消费者的效用函数表示:
Ui=Ui(Xi1,Xi2,...,Xih,...Xin,Yjk) (2-1)
在式(2-1)中,用Ui表示消费者i的效用函数,Xih表示该消费者i消费的第h种商品量,Yjk表示经济主体j进入消费者i效用函数的第 k 种经济活动水平, 显然有:Ui/Xih>0。假设Yjk表示消费者j消费的第k种商品量,如果Ui/Yjk>0, 则表示消费者j对消费者i产生了外部正效应;如果Ui/Yjk=0,则表示消费者j对消费者i没有产生外部效应;Ui/Yjk
从理论上讲,一般认为外部性的存在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缺陷之一。也就是说,存在外部性时,仅靠市场机制往往不能促使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政府应该适度的干预。从现实上讲,外部性特别是外部不经济仍是一个较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如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
经济外部性的特点
经济外部性有以下特点:外部性是一种人为的活动,非人为事件造成的影响,无论它给人类带来的是损失还是收益,都不能被看作是外部性;外部性应该是在某项活动的主要目的以外派生出来的影响;外部性是不同经济个体之间的一种非市场联系(或影响),这种联系往往并非有关方面自愿协商的结果,或者说非一致同意而产生的一种结果;外部性有正有负或为零;外部性包括对生态环境等与社会福利有关的一切生物与非生物的影响。
经济外部性的影响
外部性的存在,使个人成本和个人收益与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相背离。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决策时虽然可做到个体最优,但很难达到社会最优,因为经济外部性对其他消费者的效用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就房地产评估而言,经济外部性通过影响消费者的个人效用进而影响房地产估价。它主要是通过其他经济主体的活动、消费者与其他经济主体的相互关系(互补关系或竞争关系)以及环境来影响消费者的个人效用。它对效用的影响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直接影响是其他经济主体的行为直接作用于消费者的效用函数,如,住户的邻居喂养了一只狗,每天不停的乱叫,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生活,这样会降低消费者的效用。间接影响是指其他经济主体的行为导致了某种结果,而消费者的效用受到这种结果的影响,如,某企业排放有害气体造成大气污染,影响周围的环境,进而降低消费者使用该房地产的个人效用。
经济外部性的评估
由于经济外部性的存在会影响其他经济主体的效用,进而会出现房地产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相一致,因此须寻求一种办法来解决房地产评估中的经济外部性问题。
由前可知,效用是联系经济外部性与房地产评估的桥梁。效用是消费者消费物品或劳务时所获得的满足程度。效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房地产估价,而经济外部性又会影响消费者的个人效用,因此可构造一效用函数来解决房地产估价中的经济外部性问题。用U表示各种外部性给某消费者带来的效用总值,用Ui表示某种外部性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值,用xi表示消费者对某种外部性偏好,即某种外部性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在总效用中的权重。一般来说,每种外部性的产生和作用不受其它外部性的影响,所以,每种外部性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是互相独立的,故可得到如下加性效用函数:
U=ΣxiUi (3-1)
因为经济外部性会影响消费者的效用,所以可通过分析经济外部性带来的外部效用来调整估价的结果,使评估更符合实际,即结合考虑内外效用的作用。假设消费者对某种外部性的态度分为非常满意、满意、无所谓、厌恶、非常厌恶五种状态,对应效用可取值为120、110、100、90、80。对于不同的消费者来说,其对某种外部性的感受或态度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不同的消费者对每种外部性的取值可赋予不同的权重,加总就可得出消费者对特定房产的外部性的效用值。假定某人对一种消费品的基数效用为100,那么用这一效用值去除以100可得到相对效用数,再乘以用传统方法估计出来的房价,就得出调整后的房价。
假设有一消费者需购买一套住宅,专业资产评估师勘查房屋后用重置成本法估价40万元,之后评估师又对房屋周围的外部性进行了调查,得出了如下结果:房产周围有一个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每天排放大量的废气,影响房屋周围的空气质量,该消费者非常厌恶,效用取值为80。该消费者欲购房屋的邻居不太文明,垃圾随地丢,只顾自身娱乐而不顾周围邻居,该消费者比较厌恶,效用取值为90。政府打算在此房屋周围兴建大型的购物广场,周围已有学校、医院、公交车站等,基础设施完善,该消费者非常满意,效用取值为120。
可以把以上的三种外部性分别归纳为空气质量,邻居行为,基础设施。资产评估师对以上外部性进行列举和取值后,就要对特定消费者进行询问,以了解该特定消费者对诸外部性的偏好重视程度。如果该消费者认为空气质量比邻居的行为略微重要,基础设施比空气质量略微重要,基础设施比邻居的行为相当重要,则资产评估师可采用1-9标度法得到该消费者的对三个影响因素(外部性)重要性判断矩阵,如表1所示。
根据层次分析法(AHP)可以得出每种外部性在此消费者效用函数中的权重,即x1=0.258,x2=0.105,x3=0.637 ,最大本征值λmax=3.0328小于3阶矩阵相应的临界本征值3.116,通过一致性检验,即权数有效。然后就可以运用式(3-1)的效用函数计算公式求出该消费者的总效用值:
即U=0.258×80+0.105×80+0.637×120=106.53,
相对效用数=106.53/100=1.0653,
则经调整后的房地产价格P=40×1.0653=42.612万元。
此结果充分考虑了经济外部性,评估结果较为符合实际。
经济外部性的存在,会影响房地产评估师评估房地产价格,为使评估结果更为客观和合理,在运用传统的评估方法的同时,引入经济外部性效用函数,房地产评估师可经过具体分析经济外部性对人们效用值的影响,进而确定经济外部性对待估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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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洪卫等.房地产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3.黎诣远.西方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房地产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本文主要浅析使用较广泛的成本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通过描述房地产评估成本法的概念、范围、公式和评估程序,了解成本法的原理和运用过程,着重剖析房地产评估中成本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
房地产评估;成本法;应用
随着房地产行业逐渐壮大,人们的渴求愈演愈烈,交易频繁发生,交易过程中的矛盾激化已成为常态。从销售方角度来看,销售人员希望售价越高越好,增加其赚取利润的机会。从购买方角度来说,则是希望买价越低越好,降低购买的成本。两方不同的立场注定了矛盾的产生,房地产真正的价值却难以评定。为了公正、合理、客观、精确地计算房地产真正的价值,就需要专业的房地产评估人员来进行估价,因此房地产评估人员所接受的评估工作变多,房地产评估行业业务量也随之增多。本文则是选择了使用较广泛的成本法,提出成本法应用的不足,使得评估值更准确。
一、成本法概述
(一)成本法的概念
成本法是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减掉折旧的部分,得到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成本法也可以说成是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开发成本、建设费用、管理费用等必要支出价格的汇总,组成房地产价值或价格方法。
(二)成本法的范围
成本法不同于收益法,可以评估不以营利为目的或没有经济利益或潜在经济利益的房地产;同样也异于市场法,不需要有相似的可比交易。成本法适用如下:(1)将要开发或是新开发的房地产;(2)公益或是公用为目的的房地产,例如公园、医院等;(3)设计独特或是针对特定使用的房地产,例如工厂、机场等;(4)处于保险和损害赔偿状况下房地产。
(三)成本法的基本公式
成本法是站在购买者的角度,重新构建房地产评估值是投资者从获取土地开始购买到房屋出租出售过程发生的必要支出、税费和开发利润的总和。公式一:房地产价格=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管理成本+销售成本+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房地产评估通常是将房屋和土地分开评估,评估过程也是由专门的评估师分别完成的。土地价值的公式是将扣除建设成本,土地是不需要建设的,所以建设成本是属于房屋价值的,同理,土地取得成本不包括在房屋价值中。土地价值计算时,还应注意,实际中取得的土地不能直接使用,开发土地的成本也应计入土地价值中。公式二:建筑物价格=重置价格-建筑物折旧建筑物折旧=物质折旧-功能折旧-外部折旧=折旧×(1-成新率)即:建筑物价格=重置价格×成新率
(四)成本法的房地产评估程序
第一步,了解评估对象的价格构成以及收集基本信息,例如房地产买价和税费,房屋的使用状况等;第二步,测算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重置成本是房地产设计、规格等通过改进、更新之后评估的价值,由于评估时是预估,通常我们会选择相同效用的全新建筑物作为参照评价。重建价格是将评估对象所用的相同材料等进行类似复原所用的成本(两者都要满足参照物与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国家制度和市场环境相同);第三步,测算折旧,通过引起折旧的原因,进行同类汇总,分别测算折旧额;第四步,计算成本价值,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扣除减值部分(如折旧)得出结果。
二、成本法在房地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忽略效用价值
使用成本法对房地产估价时,是从会计的角度,以生产费用论为理论基础,价格是由生产过程中必要支出决定的。实际评估中,很容易忽略房地产效用产生的价值,只考虑成本。因此,评估时还应注意房地产的效用。以上海虹桥购物乐园为例,其号称亚洲最大的购物中心,规模是两个正大广场,处于外环区域。成本的投入远远超出了实际的效用,超出了当地市场的需求和当地消费者消费能力,导致现在仍然处于烂尾状态,没有发挥出价值就面临着荒废,这就是忽略效用的后果。所以,使用成本法估价时单从房地产生产必需的费用来评定房地产的价值过于片面。应在评估时,先考虑房地产的效用能否被市场所需要,再建立在生产所必要的费用上,加上效用给房地产带来的价值。
(二)不能准确表达折旧金额
直线法计算折旧是假定房地产的经济寿命期间每年的折旧额相等为前提使用的一种提取折旧的方法。运用直线法计算房屋的折旧,是不准确的。实际上房屋的折旧通常是逐年增加,呈上升趋势的。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的实际折旧非常小,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房地产后期的修理费和折旧费因房地产老化也逐年增加。运用年限法计算的折旧,期初房屋是崭新的,实际折旧额低于理论的折旧额,实际的折旧被高估,后期房屋老化会越来越严重,折旧额又被低估,没有体现出折旧是逐年增加的现象,违背了配比原则。运用成新折扣法计算房地产的现值是房地产的重新构建价格乘以房地产的成新率。房地产的成新率是由估价人员依据房屋的建筑年代、损坏状况等估测出来的比率。估测的数值会受到估价人员实践经验的影响,这对房地产估价师理论知识的掌握、评估经验有着较高的要求。但对刚成为估价师或经验不足的估价师不易于运用得当,可能会影响评估结果。
(三)忽略外部环境对价格的影响
成本法主要是通过扣除折旧的方法来评定房地产的剩余价值。在实际生活中,外部环境同样也影响着价格的高低。比如,有一幢房屋,窗外可以看见一条河,河边有繁茂的植被,但是河水因为污染严重,常年无人管理,发出恶臭气味。此时房屋的价格在在2,500元左右每平方米。同一年,城市因为竞选文明绿化城市,要治理此河水,美化城市,此房屋的价格上涨到了3,200元左右每平方米。评估的主体没变,房地产的使用年限近似相同即折旧额也近似相同,根据公式房地产的价格不应该出现大幅度的变化。但实际上房地产的价格会随着周围的环境优化、设施健全、交通便利、停车位充足等外部环境因素的提升而变动。评估人员往往走入误区,评估房屋只对房屋评估,忽略外部环境的影响,会使评估值不够准确,偏离实际值。
三、成本法改进建议
(一)增加效用评定的环节
通过上面效用所产生的影响,上海虹桥购物乐园会影响整幢房屋的价值,使之实际价值降低。效用价值会使房屋价值降低,同时也可以使其增高。将折旧改为调整,也就是说功能折旧改为功能调整,外部折旧改为外部调整。房屋效用的增减可以通过功能调整修正价格。例如,河北张家口在2015年7月31日被投票选为2022年冬奥会举办城市,举办冬奥会场地附近商品房的房价比以往价格有明显的提高。房屋受到冬奥会的影响,促进了场地附近的经济发展,房屋的效用提高,使得房屋价值增高,我们就可以通过功能调整对房屋价值调高。
(二)增加实地折旧鉴定环节
上述提到的折旧方法都易忽略货币时间价值和转移规律。不能准确地计算出房屋的折旧程度,可以通过评估人员的经验,对房屋的结构、设备等维护程度,进行实地折旧的鉴定损毁程度,将理论的折旧和实际的折旧根据实际的侧重情况,估算出所占比例,得出综合的成新率。通过此方法,降低了理论上的折旧额低于或高于的偏差,更加真实地反映了房屋的损坏程度,使得评估值更加准确地反映房屋的价值。
(三)增加外部环境的修正
可以结合市场法进行修正,将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为无形影响,例如对市场供求、外部环境和无形价值等,划分不同的程度,制作出等级的修正系数,评估人员根据本身的经验,实地考查,判断非实体的价值影响,适当调整评估值。估价师应对当地经济发展、房价走势和政策出台等十分熟悉,并能灵活运用于实际评估中;另一部分为有形影响,例如房屋小区环境改善、设施完善和交通更便捷等,通过系数调整价格。
四、案例分析
(一)评估对象概要
大连市某工厂因经营不善出售其中一部分房产,工厂东面临山,西南面临街,北面临居民住宅,位置偏僻,交通不便。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某工厂出售办公楼的价值评估。
(三)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某工厂出售。
(四)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5月30日。
(五)评估方法及过程
采用成本法评估办公楼的价格。重置价格是将评估对象所用的相同材料等进行类似复原所用的成本。评估思路是将根据调查办公楼建设的必要费用测算出重置价格,再通过新旧程度进行修正。本题我们选用公式二计算评估值:建筑物价格=重置价格×成新率。成新率我们采用改进后的方式,理论成新率占综合成新率的40%,实地成新率占60%。1、基本信息。办公楼共二层,总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高3米,建筑的结构为砖混结构。有防盗门、塑钢窗、墙面及天棚刷乳胶漆、外墙水泥砂浆、地板地面;有卫生间、防滑地砖地面、墙面瓷砖、铝合金扣板吊顶;有消防,监控设备,通水、电、讯等基础设施。维护状况一般。2、重置价格。房地产估价师获得相关数据如下:办公楼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土建安装直接费、安装工程直接费和装饰装修工程直接费三部分组成。(表1)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1800×1000=1800000(元)=180(万元)专业费用和管理费用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1.2%,销售费用为20万元,建设期半年,费用视为均匀投入,税费18万元,投资利润率为20%。(折现率为6%)专业费用和管理费用=180×11.2%=20.16(万元)≈20.2(万元)销售费用=20(万元)投资利息主要是将开发完成的必要费用的投入计息,考虑其机会成本。本案例采用的是复利现值,由于所有费用视为均匀投入,所以计息期为三个月,也就是0.25,复利是以年为单位,则计息期为0.25年。还应注意本案例求取的是利息的复利现值,计算时应扣除本金的部分。投资利息=(180+20.2+20)×[(1+6%)∧0.25-1]≈3.2(万元)开发利润=(180+20.2+20+3.2+18)×20%≈48.3(万元)重置价格=180+20.2+20+3.2+18+48.3=289.7(万元)3、成新率。办公楼已使用20年,剩余使用年限为20年。即:理论成新率=剩余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20/40×100%=50%房地产评估师根据实地考察,房屋维护状况一般,设备损坏程度较高,实地成新率为40%。综合成新率=50%×40%+40%×60%=44%
(六)评估结果
办公楼评估值=重置价格×成新率=289.7×44%≈127.5(万元)上述内容是对成本法的简单叙述,并介绍如何用公式解决不同的实际问题。成本法有着使用范围广、计算相对简单等优势,但同样也有忽视效用的影响、折旧不准确、忽略外部环境因素、评估人员经验要求高等缺点。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从实践中多获取经验,才能防止评估值偏离实际值的最大标准。随着房地产评估行业的不断进步,对方法的使用就更加严格,就需要我们不断探索。
主要参考文献:
[1]刘晨光,余晓凤.浅谈资产评估案例教学———以房地产评估成本法和市场法为例[J].华人时刊旬刊,2015.8.
[2]苏蕾蕾.房地产估价中成本法的改进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