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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准则;收入;确认
会计确认是指对会计主体发生的经济事项,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客观认定,并将其列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在账簿上正式加以记录并列入会计报表的会计行为。在整个会计程序中,确认是项目应否列入财务报表某一要素的第一道关口,确认要求既用文字、又用数字来描述一个项目,其金额必须包括在财务报表的总记之中。确认一个项目和有关信息应符合四个基本标准,即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确认之所以重要,就因为它代表会计行为中的识别、判断即决策阶段,只有正确地进行确认,才能正确的记录和报告,也才能产生对会计信息用户决策有用的信息。收入能否确认、何时确认以及确认多少是财务会计中的一大难题,也是一些企业用以“粉饰报表”和财务造假的常用方法,因为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会涉及企业损益的计算,最终影响各利益集团的决策。
1收入确认的基础和原则
1.1收入的确认基础———权责发生制
现代企业形成以后,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受托责任便成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共同关注的问题,从而逐渐成为财务会计的目标,权责发生制就衍生于这样的经济环境之中。
从复式簿记的观点来看,确认一项收入的同时会确认一项资产的增加或一项负债的减少;确认一项费用的同时也会确认一项资产的减少或一项负债的增加。权责发生制实际上涉及所有会计要素的确认。但收入是会计要素中最复杂的一个要素,收入的确认,特别是何时确认,可能是财务会计最复杂的问题之一。收入的确认是收取收入的权利已经发生,与之相关的费用确认则是支付费用的责任已经确定,所以,权责发生制主要是针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来说的。
1.2收入确认的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中,规定了商品销售、提供劳务、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三大类交易或事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同时考虑到了建造合同、非货币交易、租赁、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期货、投资、债务重组等交易和事项的特殊性,对它们的确认原则在各自的具体准则中又单独作了规定。从各项确认的内容看,相比以前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收入确认的条件不是所有权凭证或实物形式上的交付,而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等实质性条件。
1.3收入如何确认
在《收入准则》中,对收入的定义是“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它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从这个定义可以分解为收入的三个重要的特征,第一,它是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第二,这种利益流入是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而取得;第三,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包括代收的款项。这样,会计人员就能够从这三个特征来确认收入。
收入的确认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每一项与收入有关的交易、事项发生,就要识别收入与之相对应的项目是否应在会计上正式记录,应在何时予以记录并计入报表,记录或计入报表的项目是否符合四项基本标准(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且还应考虑: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是否相互配比,效益是否大于成本,所应记录和计入报表的收入项目是否符合重要性原则等。
2收入确认在实际运用中的现状
2.1营业收入的陷阱
由于收入是导致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或二者兼而有之的一种经济事项,它是形成企业利润的来源,利润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采用了“权责发生制”,故而以何种方式、什么时候、什么条件才确定为权利发生进而确定利润,就大有讲究。一些公司财务报表在营业收入确认中有以下陷阱:
2.1.1变更销售收入确认方式。一些公司它们并非销售单一产品,而是销售整个系统,需要实施、安装与服务,销售过程持续时间长,因而收入并非一次实现。特别是对于跨年度实现的销售,需要在年度间分配利润。一般企业根据销售的不同阶段划分收入实现比率,而该类比率的变化,无疑会影响到当期赢利。
2.1.2虚构收入。这是最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有几种做法:一是白条出库,作销售入账;二是对开发票,确认收入;三是虚开发票,确认收入。如上市公司利用子公司按市场价销售给第三方,确认该子公司销售收入,再由另一子公司从第三方手中购回,这种做法避免了集团内部交易必须抵消的约束,确保了在合并报表中确认收入和利润,达到了操作收入的目的。
2.1.3提前确认收入。这种情况有:一是将一些不确定性的收入确定为收入;二是完工百分比法的不适当运用;三是收入和费用不配比;四是提前开具发票,以美化业绩。使用提前确认收入手法的,主要是那些当期收入较低而费用较高的企业,尤其是在房地产和高新技术行业。
2.1.4推迟确认收入。延后确认收入,是将应由本期确认的收入递延到未来期间确认。与提前确认收入一样,延后确认收入也是企业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法。这种手法一般在企业当前收益较为充裕,而未来收益预计可能减少的情况下运用。
2.2确认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在会计准则中,对于确认的基本标准与主要原则仅就商品销售而言,只能概括为:
①符合收入的定义;有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并能可靠计量。
②收入已实现或可实现(取得收取现金的权利)并已赚得(完成收入赚得的全过程)。
③与销售商品有关的所有权与风险,在实际上已经转移;或实质胜于形式。
显然,一项交易或事项发生后,若仅同商品销售收入有关,则应否和何时确认为收入,就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即职业判断,从交易的类型、收入的种类、销售时有无附加条件而使所销售的商品在似乎钱货两清的表面现象后,与商品有关的所有权及其风险在实质上并未完全转移等方面进行分析与判断,才能决定;收入应否确认、在何时确认,从而应做出怎样的记录,如何正确计入财务报表。因此,可以说,应否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和何时确认这项收入似乎是人所皆知的会计常识,其实,它乃是一个很复杂、很难回答的问题。
2.3会计准则在各国间的利益博弈
从收入确认的大环境———整个会计准则乃至会计标准体系看,我国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这些差异的产生,有些是由于各个国家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征所决定的,有些是由于各国不同的文化法律传统所决定的,也有些是由于各国或国际会计准则本身存在的一些技术性缺陷所造成。而随着境外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必然也会面临会计准则的选择问题。如果境外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仍然按照境外的标准来编制会计报表,这显然为中国的法律所不容;如果境外的公司按照国内的会计准则调整或来编制会计报表,对于那些自诩其会计准则优于中国会计准则的国家来说,可能是无法接受的。从以上两方面看,这种差异对于我国准则中有关收入确认的程序和方法都是一个挑战。
3收入确认问题的解决途径
3.1不断完善收入确认的基本程序
《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中,对收入的确认规定得比较原则、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要求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合理流入企业;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这样就要求企业针对不同交易的特点,分析交易的实质,正确判断每项交易中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是否已转移,是否保留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是否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收入和相关成本能否可靠计量等重要条件,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否则即使已经发出商品,或者即使已经收到价款,也不能确认收入。
怎样规避从确认、计量方面来粉饰赢利的“数字游戏”一直以来都是审计的难题,针对收入的确认而言:第一是对交易的存在找到证据,防止假销售;第二是把已赚得的过程具体化;第三表明收入的计量有可靠性;第四则要求可实现是具有收现能力的。此外,审计人员还应特别注意与收入确认有关的舞弊风险,并在计划阶段运用有效的分析程序,找出涉及收入及相关账户的非正常和非预期的关系。
3.2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会计的确认和计量虽然重要,但由于他们所代表的会计决策是一种深层次、鲜为人知的隐蔽的会计活动,经常不被人们所注意,确认尤其如此。而面对日益复杂及多样化的交易和事项,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在会计处理时应当按规定予以思考并通过经验和自己的业务水平来加以判断所作的决策,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为会计决策。
目前会计人员存在的最大问题是长期以来习惯于依赖现成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缺乏独立的判断能力。在制定和执行会计准则的同时,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改革和健全考核、评价和监督体系,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同时会计人员也应积极转变自身观念,必须牢记自己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责任,认真学习和掌握会计准则的新内容,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自觉抵御和防范风险。
3.3谋求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最大收益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在加入WTO后将进一步改善和完善自己的会计准则,并在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创造条件。面对已形成的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格局,必须承认现实,善于从不均衡中寻求均衡,在充分考虑本国国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提高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质量,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是英美会计准则)的对接,尽可能制定出一个既有利于维护我国利益,又有助于促进会计国际化,得到国际社会公认的概念框架。②改变传统的会计准则制定思路,改变过去那种“只要法律法规上没规定可以做的事都不去做”的传统观念,避免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在境内运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而处于不利的地位。③有意识地培养国际会计人才和国际会计学者,积极争取或创造条件参与国际会计事务。并据此推进会计教育,强化会计研究。④尽快构建会计准则国际化的环境适应机制,尽管在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中,有可能会出现得不偿失的情况,但是,会计标准的国际化是大势所趋,潮流所向。只要把握分寸、利弊和节奏,就可以平稳、有效地实施我国的会计标准的国际化。
综上所述,收入的确认是财务会计的一大难题,收入能否确认和何时确认主要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收入确认难的问题,但如何更好地贯彻新准则的精神,是摆在会计人员面前的新问题,还须通过不断完善收入确认的程序和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来加以解决。
[参考文献]
[1]葛家澍。会计确认、计量与收入确认。会计论坛,2002,(1):3-13.
一、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摘要:一方面,各国的会计准则首先是根据本国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环境因素的特征,为了满足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建立的,因而各国会计准则的目标,会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编制方法,以及会计术语及其含义等都会存在大小各异的差别摘要:另一方面二战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跨国公司等更加迅猛发展,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国际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相继出现并逐渐增多,国和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日益成为国际资本合理流动和国际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因此,必须对会计准则进行国际协调。
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可能性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摘要:
1.会计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应用性学科。正是由于会计有很强的技术性,使会计拥有天然的国际化的本性。比如,奠定了现代会计学之基础的复式记帐法,被诗人歌德赞誉为“人类聪明的绝妙创造”,它自从意大利诞生以来,即不胫而走,风靡全球,为世界各国共同采用;作为复式记帐法理论基础的会计恒等式则是各国共同遵守的信条;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特征,如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等,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否认;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本原则,如权责发生制、实现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也都是世界各国普通接受和认可的原则,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会计中的一些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可以为所有国家所采用。
2.经济运行方式的趋同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提供了可能性。目前,世界各国大多采用不同类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的会计准则并无根本性的差别,因为摘要:(1)尽管市场经济具有各种不同的模式,如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政府调节型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但是它们的共性远大于个性,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采用公有制经济占主导以外,其他市场经济体制均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实现形式,私有制经济占主导;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主要区别还主要体现在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传导机制的差别上,各种市场经济模式中企业均主要采取独资、合伙、公司制三种组织形式,其中体现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在三种企业组织形式中占居主流地位,公司制企业在不同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遵循着近乎共同的规律,这为财务会计采用相同或相近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提供了基础和可能;(2)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经济,经济全球化是它的发展趋向,这又为作为国际商业语言和财务语言的会计采用相同或相近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提出了客观要求。
3.各国政府和组织日益熟悉到开展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对促进本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地参和国际性会计官方组织和民间组织开展的会计准则国际协调活动;在制定和修订本国会计准则时,充分地借鉴和采用国际通用的会计惯例。这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4.和平和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提供了宽松的国际环境。
5.各国之间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的交流日趋频繁,各民族交往日渐增多,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创造了外部环境。
6.国际性和地区性经济、政治组织的增多,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功能的不断加强,一系列国际性和地区性会计专业团体(如IFAC、ICCAP、IASC、ICAC、AISG、IAA、CAPA、UFA等)、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专家工作组、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特设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等的成立,以及他们所从事的艰苦而富有成效的工作,都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创造了条件。
二、会计准则的各国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
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各国差异之上的,因为有差异方有协调之必要。寻找到有效的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途径、方式和方法,首先必须正视准则的各国差异,然后找出差异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并分清楚差异的不同性质,比如,哪些差异是既符合本国国情又不阻碍国际经济交流应当保留的,哪些差异是阻碍国际经济交流没有必要保留的;哪些差异是近期可以协调的,哪些差异的协调尚需较长的过程;哪些差异的协调是迫切的,哪些差异的协调是可以暂缓的摘要:等等。尽管会计本身具有国际化的本性,但是由于各国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环境因素各异使得各国的会计准则呈现出形形的差别。世界上没有两个会计环境完全相同的国家,也就没有两个会计准则完全相同的国家。
——由于经济体制不同、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方式和力度不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的组织结构不同、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和方式不同,不同国家的会计目标表现出较明显的差异。如法国实行计划指导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广泛的调节、干预和计划,企业国有化成份占很大比重,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银行,这种经济体制环境决定了法国会计准则的目标侧重于满足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并注重保护和满足债权人的要求;而美国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代表,私有制企业占绝对优势,股份有限公司尽管在数量上占少数,却在各类企业的营业收入总额中占87%,证券市场极为发达,这种经济体制环境决定了美国会计准则的目标主要满足投资者和债权人进行经济决策的需要,其中尤其注重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
——由于法系的差异以及政府在制定会计准则中所起的功能不同,使国和国之间会计准则有所不同。如采用英美法系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美国,由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制定成典的会计准则摘要:而属于大陆法系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我国,其会计准则采用法的形式,由国家制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由于会计目标的差别和传统习惯的影响,各国财务报表的构成有显著的差异。如美国是面向投资者的财务报告体系,除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留存收益表外,还包括和财务会计目标相关的现金流量表、全面收益表等;而法国除一般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金表外,还有引人注目的社会报告,体现了法国会计面向政府、面向社会的特征。
——财务报表的格式不同。如法国资产负债表的格式和美国和日本不同,其排列方式正好和美国相反,在资产方以无形资产为第一项,依次为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和递延项目,在权益方则将所有者权益排在上半部分,负债排在下半部分;表述方式也不同,所有资产项目分别按总额和折旧额表示,净值单独计算为一栏。法国的损益表和英美相比非凡强调财务费用,根据欧共体第4号指令的要求,损益表项目分为摘要:(1)营业收入和费用;(2)财务收入和费用;(3)非常性项目;(4)税金。法国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分类和美、日等国相比也很独特摘要:如把长期投资作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把对关联公司的贷款和其他贷款作为长期投资项目的内容;在负债方面,不作长短期划分,而是按负债的性质分类,把所有借款归为一类(债务),把应付帐款等归为一类(负债),把各种债权人又归为一类。财务报表的格式和排列方式除和会计目标有关外,很大程度上受传统习惯的影响。
——经济结构的巨大差别将导致国家间会计准则的显著差别。例如,新加坡由于其人力资源缺乏,非凡强调企业注重对人力资源的利用及浪费情况,所以尤其重视增值表的功能摘要:巴布亚新几内亚把种植园作为一种重要的经营方式,所以非凡制定了种植园会计准则。
——为和各国不同的会计目标、经济政策等相配合,各国采用的具心得计方法的差别也是比较大的。乔伊一巴维布1982年对澳、加、法、德、日、荷、瑞典、瑞士、英、美10个发达国家的32种会计方法进行调查(乔伊。米勒摘要:《国际会计》)的结果表明,完全一致的会计方法不超过6种,尚不到60%,各国的差异集中表现在合并报表、外币折算、长期投资、商誉、通货膨胀会计、盈余公积等上面(注摘要:详见弗雷德里克D.S.乔伊、格哈特C.米勒摘要:《国际会计》,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
另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以IAS为参照系对其成员国(40个国家的回复)的会计准则进行的调查表明,各国会计方法的差异是显著的(注摘要:详见王德升、白肇鲁、阎金锷主编摘要:《国际会计》,中国审计出版社,1996年版,第243页。)。
会计准则的产生和发展首先是用来满足一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在顺应世界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国际化的潮流。会计准则的各国差异和国际协调两者并存、协调发展,是尊重实事、切实可行的选择。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逐步加强,国家之间经济差距缩小,经济运行方式趋同,国家之间会计准则的共性将会越来越多,国家差异将会逐步缩小,但是,只要国家存在,各国的会计环境有别,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别就必定存在。“求大同,存小异”,将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三、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基本原则
根据上述对会计准则必要性、可能性以及会计准则国家差异的论证,可以归纳出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基本原则。
1.国家差异和国际协调相结合
会计准则首先是为了满足一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的,而每一个国家都有独特的社会环境特征,因而各国会计准则之间呈现出某些差异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当今世界呈现出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趋向,国家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会计准则的各国差异又对世界经济交往带来了不利和障碍,因而才有减少差异、增进可比性和一致性的国际需要。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异和国际协调理应结合起来,不能因为强调国际协调而试图消除必要的国家差异,也不能以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异为由阻碍国际协调。
2.
和第一条原则相对应,我们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中遵循的第二条原则是。随着世界各国经济、文化交流的增多,经济差距的缩小,经济运行方式的趋同,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异将会越来越小,会计准则的共同性因素将会越来越多。但是只要“国家”这种形式存在,国家之间经济利益的差别存在,法律、文化习俗等社会环境因素有别,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异就一定存在。总的趋向应该是旧的差异被不断地协调,而新的差异可能又不断产生,当然最终差异会越来越小。
3.地区协调优先
相对于世界范围内的协调,地区协调所面临的矛盾和协调过程中碰到的障碍较少;地区性政治经济组织的形成,都是以一定的共同目标为基础,地区协调的愿望比国际协调的愿望更强烈;利用地区性政治经济组织的权威性和内部政治经济利益的一致性,推行会计准则的协调活动,其可能性比国际性协调大得多;和此同时,由于地区协调在地区范围内缩小了各国会计准则的差异,为世界范围内的会计准则协调打下了基础。在这一方面,欧盟是典型的一例。
4.部分国际性业务优先
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首先来自世界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国际化的需要。部分国际性业务对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要求尤为迫切。例如,当国际资本市场中心的法兰克福或苏黎世的银行家们接到来自十几个国家的十几个公司的贷款申请时,会同时收到各种不同形式的财务报表,这对他们资本市场的决策会带来很大的困惑。同样地,当A国的上市公司要进入B国的证券市场,也会因财务报表表达方式的不同,给潜在的股票购买者带来决策上的困难。再如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往往遍布世界各地,各母、子公司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编制的各式会计报表,为跨国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和经营决策的制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尚未取得重大进展的情况下,对向国际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公司和在国外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可由具有权威性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出面规定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对跨国公司,可考虑先采用国内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两套准则编制会计报表方法的做法。
5.增强协调方式、方法的可行性
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方式和方法应具有可行性。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和推行,不单是会计技术新问题,本质上是国际利益关系的调整新问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经制定并公布的国际会计准则,显然多以美、英会计准则为蓝本,使许多非英美会计模式国家难以接受。因此,在制定国际会计准则时,首先要充分把握协调范围内各国会计准则的差异情况及其成因,然后在平等的基础上认真讨论,以使所制定的准则尽可能地反映各国的要求,增强国际会计准则的可行性。从1987年开始,证券管理机关国际组织(IOSCO)从搞活国际资本市场的角度出发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合作、积级参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为使国际会计准则为国际资本市场所承认,证券管理机关国际组织会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致力于两方面的工作摘要:一是把已有的国际会计准则中可任意选择的准则适当删除,二是改进现有的准则。通过IOSCO的支持和认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方面已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6.循序渐进,因势利导
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一个动态的、不断适应环境变化的历史过程,是不断地缓解矛盾和冲突的过程。它牵扯面广,难度极大,想一劳永逸,只能事和愿违。协调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由点到面、由易到难、不断积累,逐步展开。协调的过程,还应是根据世界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国际化的程度和对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需要,有的放矢,因势利导。
四、有关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一个新观点
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侧重于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原则和方法;国际会计准则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方面发挥了并正在发挥着积极的功能。但是还应看到国际会计准则在各国实际推行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究其原因,我认为除了现行国际会计准则主要以英美会计准则为蓝本,非英美会计模式的国家难以接受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它未能很好地迎合和满足各国有关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实际需要。具体的会计确认、计量的方法往往和一国的会计目标、经济环境,尤其经济政策相联系硬性推行统一的难度很大,但这并不否认国际会计准则的确认和计量方法给予各国会计准则的示范效应,以及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中所起的重大功能。
我认为,给国际经济交流造成障碍的,首先不是会计确认、计量方法的不同;即使一国的会计准则不是也答应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吗?首要的障碍在于摘要:会计基本概念、概念的分类、财务报表的格式、报表项目的含义等差别太大,限于篇幅本文将实证过程省略。鉴于财务报表的格式、报表项目含义等的差别给国际经济交流造成障碍的目前状况,笔者建议摘要:致力于国际会计协调的政府间组织和民间组织,应协力进行会计基本概念和基本术语统一的推广工作;探究出几套基本财务报表的格式,在全世界范围内推广。我认为,推广统一的会计基本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比推广统一的会计确认和计量方法碰到的阻力要小得多,因为,改变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一般和各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利益并不抵触,其阻力仅限于各国的传统习惯不同摘要:假如统一的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能够顺应各国有关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需要,我想还是能够被接受的摘要:推广统一的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同样不能靠强制的办法,而是要靠权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能够顺应各国的需要。假如各国都能够向统一的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靠拢,那么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就能够向前推进一大步。从这个意义上,我把推广统一的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作为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又一个突破口。
「参考文献
[1王德升,白肇鲁,阎金锷主编。国际会计[M.北京摘要:中国审计出版社,1996.
[2杨纪琬等著。杨纪琬教授从事会计工作60周年论文集[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
一、会计准则制定模式比较
(一)以规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模式
以规则为基础的模式试图详述每一种假定情景下恰当的会计处理,使得任何情况下所适用的会计方法都是直接确定的。该模式的准则,除了给出某一对象或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财务报告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外,还力图考虑到原则适用的所有可能情况,并将这些情况下对原则的适用具体化为可操作的规则。其主要特征和缺陷为:
1.包括大量的原则例外事项。以规则为导向的准则既包括适用准则的情况,又包括不适用准则的有关例外。其缺陷为:第一,例外事项的扩大,会导致会计处理的根本的不一致性。即导致对于具有类似经济实质的交易或事项,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第二,允许使用例外事项会使准则更容易以牺牲使用者的普遍利益为代价,来体现少数人的利益。
2.包括太多的界限检验。以规则为基础的准则包括大量的数量或百分比界限,通过界限检验来标志各种例外为财务设计者获得所需的会计结果提供了方便。其结果是实际上相同的交易可能得到非常不同的结果。表面上看,以规则为基础的准则在报告时有助于获得更大的可比性,实际上,固有的不一致和界限导致报告中的可比性可是能虚假的。因为落在同一界限两侧的交易通常很相似,但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例如,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16号意见书》规定了12条权益结合法的使用条件,这些条件几乎都是界限检验。按照这些界限,如果一个公司通过换股获得了另外一个公司90%的股权,就可以使用权益结合法,如果只获得89%的股权,就只能使用购买法。这就使得企业合并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变得虚假。所以,以规则为基础的准则反而提供了一条途径,以规避内含于准则内部的会计目标。另外,太多的界限将导致非常详细的指南,这些指南往往又含有更多的界限。
3.包括大量的操作性指南。为了对具体规则进行详细的说明,以规则为导向的准则包括大量的解释和执行指南。例如,美国的租赁会计文献包括16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告和解释、9份技术公报和30多份紧急问题工作组公告。庞大的内容详尽的操作指南容易造成准则应用中的复杂性和关于准则应用的不确定性,最终会被财务工作者作为依据,仅仅遵循这些字面的东西,而不注重准则的精神实质。由此导致财务报告很可能被视为只是一种准则遵循行为,而非信息交流行为。最终使得会计准则制定的越是严格、详细,对提供报表公司的实际情况的适用程度也就越低。
4.仍然需要必要的职业判断。以规则为导向的准则内容十分具体,在理论上缩小了必要的职业判断的范围。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判断的焦点不是分析交易或事项的实质,而是在许多复杂例外的情况和相互冲突的指南中确定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以原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模式
以原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仅对某一对象或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提出应遵循的原则,不力图回答所有问题,也不对每种可能情况提供详细规则,因此基本不存在原则的例外。其特征为:涉及到很少的范围例外,不存在界线,少量的应用指南。其缺陷为:
1.由职业判断引起的对类似交易和事项的不同解释,可能影响信息的可比性。纯原则的准则要求报表编制者和审计师在核算有关交易和事项时运用职业判断,然而又没有提供充分的依据来规范这些判断。所以纯原则的准则不足以使准则得以可靠应用,可能导致报告主体间可比性的丧失。
2.可能引起专业判断的滥用,即运用原则时违背了会计准则本来的精神和意图。以纯原则为基础的准则,要求报表编制者和审计师在将过于宽泛的准则应用于具体的交易和事项时进行大量的判断,但在其进行职业判断时却很少提供指南,很少对必须进行的判断提供充分的判断依据,所以执行起来有很多困难。另外,对报表编制者和审计师的能力和判断的过分依赖会增加对会计处理追溯争执的可能性。
(三)以目标为导向的会计准则模式
以目标为导向的会计准则模式也叫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模式,它是以规则为基础会计准则相对的概念。该准则模式是2003年7月25日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的。
目标导向准则优于以规则为基础的准则,因为它避免了可能导致财务设计以获得所需会计结果的缺陷。另外,它也优于纯原则的准则,因为它为报表编制者和审计师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目标导向下,应用职业判断的框架要窄小得多。以目标为导向的准则与以规则和原则为导向的准则的主要区别是:
1.以目标为导向的准则,清楚地表述了准则的目标,以规则为导向和以原则为导向的准则没有表述该目标;
2.以目标为导向的准则,明确指出了准则的范围,以规则为导向和以原则为导向的准则没有表述目标;
3.以目标为导向的准则和以原则为导向的准则都不包括许多范围例外和界限检验,而以规则为导向的准则包括许多范围例外和界限检验;
4.以目标为导向的准则和以原则为导向的准则都不包括详细的应用指南和大量的后续性指南,而以规则为导向的准则却包括详细的应用指南和大量后续性指南;
5.以目标为导向的准则具有较好的可比性,而以规则和原则为导向的准则可比性较差。以规则为导向的准则,可能导致界限两侧的公司经济实质相同,但会计处理却完全不同。以原则为导向的准则缺少充分的结构安排和指南,没有进行必要判断所需要的框架,据此进行判断可能会引起对类似的业务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以目标为导向的准则具有较好的可比性,可以克服规则和原则导向可比性较差的缺陷。
二、我国会计准则模式的现状和选择
(一)我国会计准则制订模式的现状
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基本属于规则导向,已经颁布的16个具体会计准则都包括详细的操作指南、大量的界限标准和例外事项。例如,《租赁具体准则》在规定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时,分别给出了5%(订立的购价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75%(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和90%(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比例界限。《投资具体准则》在规定权益法和成本法的适用范围时,给出了20%的判断标准;在规定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年限时给出了10年标准(借差摊销期限不低于10年,贷差摊销期限不超过10年)。《分部会计报表具体准则》在规定报告分部的选择标准时,给出了10%(重要性标准)、75%(确定为报告分部的各分部的对外营业收入额应达到合并总收入的75%)和10个(报告分部的数量不超过10个)的界限标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具体准则》规定的50%(控制)和20%(重大影响)的数量比例。《无形资产具体准则》规定的摊销年限标准(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借款费用具体准则》规定的暂停资本化标准(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非货币易具体准则》规定的判断货币易和非货币易的25%标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准则》规定的重大会计差错的10%判断标准。《或有事项具体准则》给出的5%、50%、95%和99%的标准(发生的概率)。
(二)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选择
1.我国不适合选择规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
以规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除了具有前面所述的缺陷外,还会延误准则指南的及时性,会使准则缺乏灵活性,难以适应市场未来的发展,人们也容易通过会计技巧的设计而达到他们想要的目标。详细的规则往往被别有用心的公司和个人通过交易策划所规避,因此不利于公司和注册会计师发挥专业判断,还可能使他们过分关注会计准则的细节规定而忽略了对财务报表整体公允性的判断。既然以规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模式具有上述明显的缺陷,而且我国上市公司通过钻具体准则空子来进行利润操纵的现象较为严重,如世纪星源等,所以我国不适合选择规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
2.我国也不适合选择纯原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
虽然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模式优于规则导向的会计准则模式,我国也不适合直接选择该模式。因为,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职业判断能力普遍较差,公司治理结构也不完善,所以至少在现阶段是不适合完全采用以纯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体系,较好的模式是两者兼顾,兼收并蓄。
[关键词]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前景建议
一.关于会计准则协调的界定
从各国的会计准则的比较来看,会计准则机构的隶属关系、政府与法律对会计准则的制约程度、制定会计准则所依据的会计观念、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及内容详略等都有不同。由于各国会计准则存在的差异,因此进行会计准则间的国际协调成为必要。何谓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呢?说法不一,有会计国际协调,国际会计协调,会计国际化等,但实际上都是指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即通过对会计惯例的变异程度加以限制从而增加其可比性的过程,它包括认识不同国家会计准则的特性,并将他们的目标进行调和,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趋同化,减少或消除障碍,增加险乎之间的共同点,使之趋向可接受的程度,从而使提供的财务信息在国际上具有可比性和等同性。从这里大致可以看出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目标即使增强世界各国会计实务信息的可比性,并使之逐渐趋向一致性;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主要问题是消除障碍,借助与一些国际性组织和专门机构的活动进行,划定一定的差异范围,保留某种可选择性和折中性而实现的。
一般来说,会计准则国际协调是会计准则国际规范化或标准化进程的先行阶段。这个阶段是基于目前会计国家化的现实情况,为消除各国会计准则差异,促进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发展而不可逾越的阶段。尽管人们对国际会计协调的认识不尽相同,但归根结底,都是对各国会计准则的协调。当然,各国的种种会计差异,如会计立法差异、会计惯例差异等,也最终都要反映到会计准则上来。而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正是这种“协调”的立足点。
二.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目标
会计准则国际协调是一种有目的的国际性活动,其最终或最高目标是建立一套国际性的会计准则,用以协调各国的会计实务,这个目标实际上就是会计准则的国际标准化,表现为各国会计实务的统一性;其次才是提高各国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通过协调,在各国较好地实现其经济目标和经济利益的基础上,使各国会计准则在一定的范围或界限内趋于一致,以建立一个可比较的框架。而这个可比性目标要建立在协调各国会计组织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关系,促进各国会计职业组织和准则制定机构合作的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之上的。各国会计职业组织和会计准则机构对各国的会计准则的形成、修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这些组织、机构之间的国际沟通和协调,有利于它们在会计准则国际协调问题上取得共识,这也是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基础和保障。
三.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方式
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工作,作为世界范围的活动,所要解决的不仅是各国会计准则本身的差异,更困难的是还要面对各国会计准则差异背后的会计环境差异。其复杂性给协调工作带来了艰巨。因此在协调过程中要结合本国情况,采用相应的协调方式。其分类有:单边协调和多边协调,主动协调和被动协调。所谓单边协调,是指在协调中一方以另一方的会计准则为标准而采取协调措施,向它看齐靠拢。像我国在50年代全盘照搬或引进前苏联的会计制度和模式就属此类。而多边协调是指两个以上的协调方分别采取不同的协调措施,努力向某一既定标准靠拢,以达到各国可接受的程度。像现在的欧盟即属此类。这将消除各国的差异,实现资源的共享和提高就业等。所谓主动协调是指在没有任何外界压力或影响下,一国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而自动采取的协调行动。比如一国吸收IASC的一些准则,针对FASB中相关准则对本国准则进行改革等。而被动协调是迫于外界压力,如不采取协调措施就会失去某种利益而不得不作为的协调行为。例如我国的会计改革迫于加入世贸的压力,在刚起步的时候就是一种被动协调。总之,单边协调通常是协调双方总经济发展程度较低、在经济或政治或军事上依附与对方的一方所采取的协调方式。多边协调是在独立、平等的各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出于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而采取的协调行为。主动协调则是某一协调主体为了采取自己的利益或顺应趋势或自觉采取的协调方式,它通常由游离与一个大整体之外的某一协调主体,或者协调中势力相对较弱的一方所采用。而被动协调是一方有求于另一方,或在某种程度上受制于另一方,而协调又作为交换利益的条件时,它不得不作出协调的选择。
当然,对于协调方式的采用还需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国际经济发展的环境和趋势,对会计准则国际比较与分析,区分轻重缓急、难易程度等等,都是需要花很大力气的事情。因此会计准则的协调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往往需要分阶段进行,逐步推进。四。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标准化、规范化及其前景。
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两者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国际会计准则协调是指以国际会计准则(IAS)作为统一标准,衡量并消除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促使它们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的过程。而这个协调过程就是国际会计准则的过程。因此,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化是各国会计准则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途径之一。而各国会计准则要在各方认可的基点上达成一致的过程,必然要向国际化靠拢,从而达到一定的标准及规范的程度。
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活动越来越普遍,会计市场的开放性,必然带来与国际惯例的接轨,也将为会计准则国际协调打开新的局面。但是,会计准则国际协调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过程。一个国家会计准则的变更会导致其国内及其在国际上的经济利益重新分配,直接导致改过的经济后果的变化,因而哪个国家也不会对此轻易表态和行事。但态度的慎重不等于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可能带来的经济发展和更大利益。一旦国际资本市场发展完善,对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必将火热。而实际上,由于经济国际化和区域化的客观要求,以及在有关国际区域性的组织和有关国家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还是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因此其前景是乐观的,像一些国际性或区域性的职业性组织包括金融、证卷交易、会计、审计等组织,它们为维护国际竞争的公平性和促进国际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而积极进行国际会计准则的推行和实施,其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必将对国际准则的推行产生重大的影响。
会计准则国际性协调的功效不仅仅只表现在会计和经济方面。通过这种协调活动,使各国政府与会计准则制订机构产生联合,使它们之间保持经常联系,并使它们相互认同,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通过这种协调活动,可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增进了解,加强交往,优化国际会计的互动环境,使得政府支持会计准则国际协调,而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又促进政府职能的发挥,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机制。
五.我国参与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的建议。
由于我国国情的约束,我国会计的国际化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仍有较大差异。具体表现在一些部门或事业单位会计管理混乱,而现有的会计已远滞后与客观需要,会计制度方法体系的务实性与超前性脱带。再者,缺乏对国外会计进行系统的研究,没有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体系。一些会计学者研究西方的会计发展仅限于翻译或介绍,没有消化和推陈出新,很难形成自己的见解,而整个学术界学风不严谨,学术研究缺乏自由气氛,短期功利主义取向严重,这些都阻碍了我国会计国际化的进程。对此建议如下:
1.结合我国国情参与国际会计协调。根
据中国实际情况引进和吸收国外会计的先进思想与技术方法,结合我国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寻求最佳切入点,并以此来制定或实施我国的会计准则。
2.积极参与全球或地区性会计专业团体和政府有关会计协调组织,注重国外会计的新发展和新领域,注重引进和吸收国外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等方面的做法,注重案例分析等。
3.设立专门机构,改进和提高会计教育水平。要使会计体系的务实性研究与超前性研究相辅相成,并围绕具有国际化精神的会计准则和体系展开配套的改革
4.加大我国会计界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和吸收西方国家先进的经验与理论。
参考资料:
强兆森,2000,《论我国会计的国际化和科学化》(《会计之友》2000年第8期)
许江川,《议国际会计协调》(《会计之友》2000年第9期)
曲晓辉,《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议论》(《财务与会计》2000年第10期)
一、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操作所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较为严重的舞弊问题
在企业会计操作过程中,重视会计工作的实质,忽视会计工作的形式,确保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信息的质量,是企业会计操作的重点。而在此过程中,就需要加强财务人员操作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如果监管不到位或者是财务人员的职业操守不高,就会出现舞弊现象,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操作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新会计准则下,在企业会计操作工作中对会计工作的实质性具有较高要求,而要想确保会计操作的实质性,就需要财务人员在企业会计信息进行选取的过程中根据企业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精准判断。在此过程中,对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较高要求,如果财务人员的水平和能力达不到要求,就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1]。另外,这种操作方式也给财务人员提供了足够大的灵活性和自由空间,也为财务人员的信息造假提供了有利条件,进而导致在会计操作中出现舞弊问题,并且较为严重。
(二)公允价值的应用存在劣势
在新会计准则中提出了公允值的概念,但是由于公允价值在会计操作中应用的时间比较短,发展还不够完善,所以其应用依旧存在不少问题。首先问题,就是公允价值评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前瞻性有所欠缺,公允价值应用在会计操作中容易使计量模式产生比较大的分歧,影响公允价值的应用效果,无法确保企业会计操作的高效性,也会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造成影响。其次,由于公允价值应用时间比较短,所以目前还没有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在企业会计操作中其应用效率较低,影响操作效率。最后,在会计操作中,运用公允价值对专业性、准确性、科学性要求都比较高,所以对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技术以及专业能力具有较高要求,但是在多数企业的财务部门,现有财务人员的素质都较为低下,无法满足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操作需求。
二、解决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操作问题的有效对策
(一)采用全新的经济会计操作方式,避免舞弊问题的出现
在经济全球化全新经济环境下,就应该采用符合新会计准则需求的新经济会计操作方式。在新会计准则下,对企业会计操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在企业资产核算方面,就重视起了对包括环境资产、环境收入以及负债等的核算,在全新的经济时代,这些都与企业经济发展有关,也列入了企业会计操作工作中[2]。另外,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会计操作工作中,为了能够有效提升企业会计操作效率,还应该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完善,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管,通过法律措施和强制措施加强对财务人员行为的制约,进而有效降低舞弊问题的发生频率,实现不断提升企业会计操作效率的目的。
(二)加强对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
自从新会计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引用到会计操作中之后,我国会计界就发生了巨大改变,一时间,如何将公允价值成功、高效应用在企业会计操作中,成为了会计界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方向和特点。而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虽然在企业会计操作中,我国企业对公允价值的应用效率还远远比不上国外发达国家,但是也逐渐形成了我国独用的应用体系和特点,也明显体现出了公允价值应用的优点。因此,在新会计准则下,在企业会计操作中,企业应该更进一步加强对公允价值的应用。虽然,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界应用的时间尚短,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制和体系,无法对公允价值的披露进行系统、规范的管理,从而使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负债或者是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形成有效掌握,无法保证会计实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在对其进行有效应用的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进步,取得了应用效果,值得我国继续为之努力。因此,为了能够有效加强会计操作中公允价值的应用效率,在企业会计操作中国,就应该对公允价值的披露引起足够重视,并不断提高公允价值的公开性,让报表使用者能够对其进行及时掌握,进而不断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也进一步提升企业会计操作效率。
(三)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人才欠缺是当前我国企业会计操作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因此,我国应该通过开设相关教育专业,成立相关培训机构,全面实现对财务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和技术能力的培训,培养专业人才,加深财务人员对新会计准则的理解,明确在新会计准则下我国企业会计操作所具有的特点,进而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和实践的方式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更好的确保企业会计操作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升其操作效率。
三、结束语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问题,自会计改革以来一直没有中断过讨论,随着改革的深入,要求更全面、更明确地回答这些问题。
一、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账,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账职工福利欠账,环境治理欠账,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应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哪个主体进行分配,在哪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五,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僧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投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部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的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值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量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合认训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因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级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在内的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络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来为经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这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倾向于多确认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
第二,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成份。国有企业固然要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所担负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的职能,平抑物价的职能、解决就业的职能等等。这都要通过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来实现。
第三,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弱得多,随的经营失败风险比非国有企业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中,都表现为一系列的授权过程。于对非国有企业来说,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自己授权自己,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都是很强的。有的则是由私人投资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当然,由于掌握企业命运的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的损害,保留必要的后备。公司法律有关条款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而在国有企业,授权层次大大增加,有时甚至不能直接确指是谁授权的。这就大大增加了授权风险。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期利润,剥夺性经营而不注意资本维护和技术开发,冒险而不顾忌后果,等等。这就是产权经济学一再提醒的道德风险现象。可以说,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比非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和监控负债比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等。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传统体制下,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为依据的。会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范账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税法则根据财务制度确定税基。随着会计制度改革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是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法。或者将税法与会计准则统一起来。最近几年,不少同志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并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总的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比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一种观点是,鉴于财务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与现实分配,即所得税会计。更有人建议,不但要确认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推,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会计学。
关于第二种观点,笔者认为,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的纳税业务,与企业其他各类经营活动并没有什么两样,交纳各种税收,所导致的企业纳税久务形成的负债以及多交税收而应当退回税款所形成的资产,与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原则是一样的,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标准。单独建立一门纳税会计学,就象要建立应收账款会计学、存货会计学、固定资产会计学一样说不过去。
关于第二种观点,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财务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如果能够协调好乃至统一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样既有助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又便于税收征管。然而,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立法宗旨、服务对象和约束因素诸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就当前实务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在诸多项目的处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差异。绝对地讲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一致,已经行不通了。但是,赞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分离,并不意味着不顾成本与效益原则,盲目地追求两者的差异,甚至人为地夸大两者的差异,而不应当尽量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一致,不要夸大纳税扣除政策的作用。实际上,某些税收政策的奖励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下,更是这样。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某些项目的确认标准上的差异的处理,笔者赞同我国现任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核算的规定,即,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有同志建议,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税,还要确认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配,进而建立起税收会计学。笔者认为,借鉴所得税跨期分配原理进行流转税的跨期分期,不失为一种尝试,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任何一种会计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国现实和特定环境,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不能为会计而会计,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转税跨期分配与所得税跨期分配一样,都是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属于某一类会计业务,指望因此形成一门税收会计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搞会计改革,乃至于系统研究会计制度改革,开始用会计准则这个称谓,很大程序上受到西方会计实务的影响。因为美国、英国、加
拿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称accountingstandards或accountingprinciples,分别译为会计准则(或会计标准)和会计原则,当时国内大量介绍和译述西方国家会计文献,使得会计准则这个词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记得当时还曾就会计准则、会计标准或会计原则的区别或联系以及我们该选用哪一个名称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论证,后来在1988年义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的的研究会主达成一致意见,今天统一用“会计准则”一词,不再在名词上争论了。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或即将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定需要理顺,从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财政部着手研究和草拟会计改革发展规划时,就提出了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动议。1991年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以及先后提出的《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为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这就是本文前面所说的,执行的是薄记职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处,也独立地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实施“两则两制”时,由于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尚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种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具体准则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会计准则时,还主要是直观地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这名称和形式,那么经过10年来制定会计准则的长期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会计准则这个形式,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有可能将某个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且清楚,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二是会计准则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象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形式。
曾经普遍认为,会计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应当用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现在看来,评价会计制度,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就内容来说,通过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等会计政策,并不是绝对不可行。有人说会计制度规定过死,不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并不是会计制度规定过死,而是财务制度规定过死,不能把财务制度的问题算到会计的头上;就现行会计制度来说,除了仍然过多受到财务制度制约之外,很难说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过死。再说,就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小。会计制度的问题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因此,无法对特定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作充分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围,这也是形式决定内容的一个例子。
会计活动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因此,会计规范也就有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可能的要素。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都只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而基本上没有涉及记录这个环节,就我国的会计准则来说,必要时也有一些有关账的规定,比如,单设账户还是合并反映,直接转销还是备抵方法,就属于记录的规定,因为不影响计量的最终结果。有关记录环节,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账户的设置、账务处理程序、账户对应关系,账户与报表项目的协调和配合等等。现行会计制度的形式特别适合于记录制度。所以,要不要用会计准则代替会计制度,实际上就变成了还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有关记账方面的事,是不是交给企业自己来做?
笔者认为,会计制度有关记录环节的规定,主要是帮助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不象会计准则那样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所以,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取决于企业会计实务有没有这个需求。离开特定环境,绝对地说取消会计制度或保留会计制度,都是片面的。
近一个时期以来,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建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包括会计记录在内的账务处理作出规定或提供指南,日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设的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换国家会计指导委员会(即steeringcommittee;我国会计文献大都将其译为“筹划委员会”。笔者认为,译为“指导委员会”更为贴切),其研究课题之一是,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不要就会计程序提供指南提出决策建议。另外,法国的通过会计制度(即plangeneralcomptibles;国内大多将其译为“会计总计划”或“会计总方案”,这实际上是对法文的直译。法律注册会计师协会最近出版的英文文献,将其译为generalaccountingsystem.笔者以为,为正确表达这份制度所包含的内容,应当译为“通用会计制度”)作为法国会计特色的体现,在西非国家及世界一些地区有很大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命题也是,要不要提供象法国通用会计制度那样的会计指南。
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会计实务来说,企业会计制度体系还没有形成,企业会计人员尚不习惯于自己设计会计制度,所以提供一套与会计准则相配套的会计制度,推荐会计科目,解释会计科目的性质和使用方法、交代会计程序、提供主要经济事项分录范例,对于帮助企业更好地运用会计准则,提高会计效率,加强内部监督和政府监督,还是有必要的。鉴于目前会计制度种类比较多,不便于检索和执行,建议适当加以归并。随着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企业会计人员薄记水平的提高,加这之会计准则指南中提供了各类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会计制度的作用将逐步弱化。什么时候会计人员感觉到这套制度对于企业说没有什么参考价值了,这套会计制度也就自动取消了。我们实施没有必要再在准则与制度的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含应用指南),已于今年月日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这一企业准则体系既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又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想趋同,为我国各类企业现有的经济业务提供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标准。下面分五个方面对新会计准则的变化给予简要的阐述。
一、资产的计价
新准则仅在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特定资产或者交易采用公允价值,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另从稳健性与防止盈余操纵方面出发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作了较大的调整。
1、存货
存货的借款费用一定条件下可以资本化。现行准则关于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仅为固定资产,新准则关于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除了固定资产外,还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级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
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现行准则对存货发出成本的确定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但后进先出法未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因此新准则取消了存货的后进先出法,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资产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此准则不适用于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先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
规定了弃置费的会计处理。一些行业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往往很大,与现行准则相比,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预计的弃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计提折旧。
修改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新准则修改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国际准则趋同,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即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这样,上市公司2007年1月1日执行新准则后,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将会相当谨慎,从而增加当期利润。
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不包括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在会计报表中将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差异不大)或者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谨慎使用公允价值。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视为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4、长期股权投资
改变了投资的分类方式和计量标准因为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概念,新准则将短期投资修改为交易性证券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修改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均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成本法和权益法应用范围的变化。由于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对企业合并的结果并没有太大影响,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改用采用成本法核算,只是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由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5、无形资产
定义和范围不同:现行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包括了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指商誉,但不包括企业自创商誉,外购的商誉按照无形资产核算,要在一定年限内摊销。新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明确规定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
规范了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现行准则对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对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现阶段支出,分别进行费用和资本化。
取消了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账面价值入账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四条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按照能够反映企业预期水泵该项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系统合理摊销,无法可靠确定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6、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需要注意的是《资产减值》准则中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范围仅限于该准则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存货、应收款项、短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及生物资产等其他资产减值能否转回还应根据其适用的其他具体准则的规定,存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可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特殊行业业务处理
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求,如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准则项目。
1、石油天然气开采。属于新颁布的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的计量可采用公允价值。
2、生物资产。新准则主要规范农垦企业对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属于农业企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其他行业很少涉及。新准则将生物资产划分为生产性、消耗性、公益性三类,分别进行会计处理。新准则一般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仅在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生物资产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3、新准则对金融企业使用金融上具具体准则的修改。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使用制定了4项具体准则,这对于金融企业特别是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企业将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例如,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最,并目要求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必须谨慎使用衍生金融丁具这把“双刃剑”,以避免给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
4、新颁布了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金融工具列报6项金融方面的会计准则,取代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证券公司会计制度》
三、特殊业务的处理
1、债务重组
新准则重新引入公允价值,进而产生资产转让损益。新准则改变现行的“一刀切”将由于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恢复1998年版债务重组准则的原状,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新准则将原“非货币易”名称改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对非货币性资产再次运用了公允价值来计量,但是增加了限定条件以防止企业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蓄意虚增利润。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在新准则中,空间是采用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计价,关键在于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
3、企业合并
新准则对于一项企业合并首先判断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还是非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类似权益结合法处理,对于非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核算。新会计滩则对于合并会计报表理论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即由原来的“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化为现在的“侧重实体理论”;而对于合并报表的范围则更侧重于“实质性控制原则”,即母公司必须将其所有一能控制的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其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另外,新准则还特别强调,即使是所有一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都应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
4、股份支付
新准则规定,股份支付就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的义务。新准则对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类股份支付,分别规范了会计处理方式,并引入公允价值计量。
5、企业年金基金
该准则为新制定的准则。新准则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的会计处理均进行了具体规范,实务操作性更强。新准则的使得企业年金基金的核算有则可依,准则不仅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的会计处理均进行了具体规范,而且对企业年金基金资产负债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并以附录的形式提供了资产负债表和净资产变动表的具体格式,新准则较具可操作性,将使得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动作和保值增值的信息更加规范透明。
6、职工薪酬
与现行制度相比,新准则职工薪酬的内涵要广泛得多。新准则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新准则规范了企业职工薪酬的概念、确认、计量和披露,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企业施行新准则后,取消了计提应付福利费的规定,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职工薪酬一定条件下可以进无形资产成本,上述都可能会增加企业当期利润。
7、所得税
不再使用应付税款和递延法,只用债务法。所用债务法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不是原来的损益表债务法,因此,引进了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形成了最大的不同。
8、外币折算
在可选记账本位币的表述上有不同的描述。
四、财务会计报告
主要是报告准则的变化,报告准则指规范各类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关联方交易及其披露等准则项目。
1、增加“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增加了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取消了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单独列示:“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持有到期投资”,“应付职工薪酬”等;利润表要单独列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价值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并将原费用分类改为新的功能性分类即“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原来是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2、现金流量表准则有所变动。a、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部分增加了:“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b、披露在对净利润进行调节方面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营业单位的信息”等。
3、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范围。新准则规定对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关系的确定延续目前的规定,即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国有企业之间只有当存在投资纽带或者其他裨性控制关系时才认定为存在关联方关系。
4、新增“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新会计滩则对于合并会计报表理论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即由原来的“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化为现在的“侧重实体理论”;而对于合并报表的范围则更侧重于“实质性控制原则”,即母公司必须将其所有一能控制的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其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另外,新准则还特别强调,即使是所有一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都应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
五、其他。
1、,为了给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企业提供规范和指导,新准则体系中还包括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当于新旧会计标准的衔接办法。
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变化。基本会计准则在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增加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收入、费用、利润(增加计入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定义、确认、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组成及内容)等方面有所变化,特别是增加了一章“会计计量”,除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外,还增加了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尤其是现值和公允价值属性。
参考文献:
按照2003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文件精神,今后国家将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将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方案》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其中,对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转为行政机构或进行其他调整;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和公益服务职能与其他单位分拆整合;对现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逐步注销事业单位而转为按企业注册登记。
一、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存在不足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规范在1998年前包含在预算会计制度中。1998年开始,财政部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和充分体现事业单位会计的特殊要求,在预算会计法规制度建设上把事业单位会计同行政单位会计进行了区分,制定了单独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规范了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之后,民间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民办学校、文艺团体、社团组织、协会、商会等不断涌现,为了规范这类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2004年8月财政部颁布了《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同为事业单位,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目前,国有事业单位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事业单位适用《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同为事业单位却适用不同的会计处理制度,使得国有和民间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无法分析它们的资金使用效率及管理水平。
(二)不能满足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1998年以后,我国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进行了预算管理制度的四项改革:一是编制部门预算,改革后的部门预算体制是“大收入、大支出”的概念,即部门预算的收入反映的是事业单位的所有收入,包括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部门预算支出反映的是事业单位的所有支出。而现行的会计制度要求预算内、外资金分别核算,分别开设银行账户,分设两套会计账簿进行核算,不利于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二是实行政府采,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的资金采用直接支付的方式。三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经在我国全面推行,它要求财政资金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管理,改变了原有的资金收支渠道。四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伴随这些改革措施的出台,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对会计核算规范不断的修修补补,没有统一的准则和制度可依。
(三)资产负债表设计不科学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负债表按照““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设计,由于资产、负债、净资产是报告期末的存量信息,而收入、费用是报告期间的流量信息。存量信息和流量信息在同一张报表中反映,失去资产负债表反映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理论基础,显示出不科学的弊端,同时将收入和支出在两张报表中重复反映,也影响了报表设计的合理性,既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又影响了会计信息的有效利用。
(四)不能真实反映经营活动的成本信息和现金流量信息。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与企业成本信息的口径不一致,其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不是按权责发生制基础确认,从而导致不能准确的确定其经营成果。又由于目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只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不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不能动态地反映事业活动和经营活动和专项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就不能比较事业单位年度预算的执行结果。
二、对改革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设想
1、将现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合并,制定一套规范所有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在基本准则下再制定国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非国有事业单位两个具体会计准则。由于改革后的国有事业单位不再包括原有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应按企业注册登记,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因此对国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还可以制定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单位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分别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
2、设计一套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和事项的会计科目和报表体系。会计科目应包括目前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提出的要求,如增加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等新业务的会计科目,将原来的会计报表改为会计报告,会计报告应包括会计报表和附注两部分内容,取消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项目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现金流量表,各张报表项目的设计应和财政部门决算报表项目口径一致。
3、改革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设计。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其收支科目的结转时间是年末。资产负债表按照““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设计,导致资产负债表反映的会计信息既有存量信息,又有流量信息,失去了反映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导致收入和支出在两张报表中重复反映,既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又影响了会计信息的有效利用。因此,建议将事业单位的收支科目改为按月结转至结余类科目,收支科目的发生额只在收入支出表中列报,资产负债表的构成要素只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予以设计。超级秘书网
4、确认收入和支出时,应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并用。事业单位会计历来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确认收入和支出。尽管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不再包括经营性事业单位。但从事经营性、公益性双重性质事业单位依然存在,这类事业单位只用收付实现制或者权责发生制都不能如实反映单位的收支及结余情况,和企业会计面临一样存在两种核算基础交叉的问题,不能简单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作为基础,企业单位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而是要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要求将其并用。
5、为了如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结果,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应借鉴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做法,适当运用谨慎原则,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要实行折旧和摊销制度,并适当考虑资产减值因素,以便如实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净值和所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真实、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以及结余情况。
6、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方法,将收入、支出由年末结转改为月末结转,使收入项目、支出项目只在收入支出表中列报。
【参考文献】
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摘要】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已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实施的准则,对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是新的考验,企业必须深入领会会计准则的内涵,注重强化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要求,在资产和交易的反映上更为公允,以提高投资者对企业财务信息可靠性的信心,促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从而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对高质量财务会计信息的需求。该文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积极影响及其考验,提出了准确、合理运用新会计准则,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建议。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实施;会计信息;质量;影响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通知,宣布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的内容涵盖了目前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多个方面,在对资产的确认以及计量、披露等方面更贴近国际惯例,同时,新准则也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这对提高各类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新准则实施后的会计信息质量也面临严峻的考验。在2007年财政部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就发现少数企业存在严重的会计造假行为,具体表现在:一是随意调节收入成本粉饰业绩。如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从而在不同年度间调节利润,随意增减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调节折旧费用,对同一交易事项采用不同的计量模式确定公允价值,非法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减值损失等。二是利用关联方交易转移利润。如通过母公司豁免大额债务或者进行大额捐赠等手段,直接向上市公司输送利润,帮助上市公司扭亏为盈。三是通过虚构经济业务进行系统造假。有的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相串通,通过编造虚假合同等手段进行系统造假,虚构业务收入,导致财务报表虚盈实亏。以上诸多现象,都与新准则的宗旨相背离,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阻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既有企业对准则理解有偏差、判断不准确、执行不到位的客观原因,也有少数企业利用会计准则操纵利润、虚构交易等会计造假的主观故意。为此,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必须深入分析新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不断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为投资人、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合理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1“新准则”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积极影响
1.1优化了会计信息环境,有效防范会计信息的系统失真:
会计信息内部环境主要有组织制度和人员素质。一个信赖度高的内部控制环境是形成可靠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的基础。新准则的实施,改变了原有的的会计处理流程,从而也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程序、制度和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必须按照新准则体系建立内控制度体系,实施更符合企业经营管理需要的内控流程;另外,实施新准则需要更多的专业判断,从而促进企业财务人员素质层次的整体提高。
1.2提高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合理决策:
信息使用者需要依据明晰的、客观反映市场变化的信息以便合理决策。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从而使会计信息能及时反映企业资产变动背后的经营风险,资产的质和量更可靠。同时,企业为了提供这种动态的信息,必然会建立一套及时的风险预警系统以支持公允价值的使用。会计信息使用者则可以通过风险预警系统获得比较全面的、客观的会计信息,从而合理决策。
1.3强化了税收筹划的理财功能,促进宏观经济经济管理部门的规范管理。
新准则在收入确认、资产计价、公允价值使用、资本化和费用化处理等许多方面与税收规定产生差异,企业需分析判断两者的差异,一方面,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正确计算会计收益,另一方面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正确计算纳税。企业无论根据利润表的收入和支出确认所得税,还是按照资产负债表确认每一资产与负债的计算基础,核算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都需要合法的税收管理为基础,这就强化了税收的理财功能,也促使宏观经济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
2新准则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考验
2.1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增大经营成果的不稳定性,但“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
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目的是使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更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并对决策更加有用。因此,新会计准则全面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给予公司更大的自,公司可以根据对经济预期的改变调整会计政策。同时新准则体系在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中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确认重组收益、非货币易中以公允价值确认换入资产并确认置换收益等。但确定公允价值的主观随意性大,从而增大了经营成果的不稳定性,“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
2.2新准则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上,有多项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不得转回,堵塞了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途径,但同时也可能导致资产账实不符。
新准则的实施,扩大了资产减值的范围:企业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商誉、生产性生物资产、矿区权益、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投资等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计提减值准备,新准则还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以及计量依据。即资产减值的价值是可收回金额的协议销售价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或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由于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从而使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更多地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确认,存在着较多的主观因素。而会计人员主观判断和估计准确程度的高低必然影响到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客观性。
新准则规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予转回,虽然堵塞了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途径。但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原计提的减值存在转回的实际,新准则规定不予处理,使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活动的过程,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
2.3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可能会产生巨额利润,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要以债务人发生财务危机为前提,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再计入资本公积。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债务重组利得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给上市公司带来利润,因此,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其每股收益在新准则实施后,将出现大幅上涨。这种由于会计政策变化形成的收益,可能导致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失误,会计信息的质量受到质疑。如西部上市公司ST东碳公司2005、2006年度每股收益分别为-0.32、-0.42元,在生产经营情况没有实质性改变情况下,2007年7月26日突然公告: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07年上半年度实现盈利,利润区间为1300-1600万元,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是2007年上半年公司确认债务豁免收益2894万元。债务豁免收益按旧企业会计准则应计入资本公积,而按新准则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显然,东碳公司2007年上半年度实现盈利并不是自身经营业绩的改善所至,而是利用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4新准则规定企业可以选择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给予了企业更多选择机会,但同时也可能成为企业利润的调节器。
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再仅局限于直线法,并且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给予企业更多选择机会。因此,企业可能会通过减少摊销年限和加速摊销来提高公司的业绩,或者以相反的手法来降低业绩,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3新准则实施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建议
3.1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同时,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3.2遏制企业利用计提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现象: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规定,上市公司应密切关注其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同时应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原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否则按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就要求企业的管理层和财务经理改变会计核算思路,与国际惯例趋同,促进了我国会计业更快的融入国际大环境,从根本上遏制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操纵会计利润的现象。
3.3会计处理注重商业实质。
新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企业在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一规定确认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实现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企业为了避免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才能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同时,企业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合理确认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获得的利益并计入当期损益,提高企业业绩的含金量。
3.4加强对会计信息的监督:
企业按照新准则提供的会计信息,许多理念和方法与原准则不同,这就要求监督部门的人员要转变监督理念,灵活应变新形势,树立学习观。同时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转变模式化监督理念,转变各为其政的监督理念,树立成本效益观。为了提高监督的有效性,监督部门还应突出监督重点内容,尤其是发挥财政监督的优势。审时度势,关注新准则下热点、难点问题,对症下药,明确监督重点,防微杜渐,增强内控制度检查。
新准则的实施,给上市公司的业绩内涵注入了全新的概念,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是持续的、全方面的。在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从不熟悉到熟悉再到理解和应用的过程中,各监管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四号),2008年8月22日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