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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职业教育;市场营销;课程衔接
近几年来,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理念的强化,营销专业职业教育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但要真正办好高职高专的市场营销专业,需要从根本上解决职业化的教育问题,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对营销专业课程衔接,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分析。
一、职业教育的目的
什么是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是指为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技能或职业知识、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从而满足从事一定社会生产劳动的需要而开展的一种教育活动。
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技能人才,满足个人的就业需求和工作岗位的客观需要,进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与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比较,职业教育侧重于实践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职业教育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也可以说是人自身发展的产物,而且是发展到某个特殊时期的产物。职业教育受益于社会,社会也可受益于职业教育,促进社会发展是职业教育的应有之义和神圣职责。
教学就是教书育人:“教人求真、学做真人”(陶行知)
从以上阐述可以看出,职业教育关键在于把职业规划安排在不同的课程、实践中,通过学习,能够把握职业提升的机会和职业方向的发展。
二、营销专业培养人才的定位
1.人才培养的定位
营销专业培养目标应从培养市场营销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转向培养“应用型或操作型高技术人才”。因为“高级专门人才”实际上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掌握市场营销所需的高技术,二是应在企业从事高层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很显然,这应属于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培养的目标;而“应用型高技术人才”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强调“应用型”,说明培养目标定位在市场营销第一线的营销人才,而不是企业高层营销人才,这一点区别于本科培养目标;应用型“高技术”强调必须掌握现代市场营销第一线所必需的知识、技术和能力,“高技术”确定了与中专及一般的职业培训的区别。
这个培养目标定位是基于这三个理由:一是由市场需求结构决定的。据调查,市场营销人才的需求结构是比较典型的金字塔结构,中基层营销人员数量大大高于高层营销人员数量,中基层应是本科以下学历层次的培养目标。二是由高职高专教学资源条件的特点所决定的。无论是生源的文化基础、教学内容、修学年限,还是师资队伍状况等教学条件,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目前均有一定差距,故不能脱离实际,盲目与本科培养目标攀比。三是由职业技术教育自身的培养目标所决定的。职业技术教育即便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绝对不是精英教育,决定了其高职高专市场营销专业培养的人才只能是掌握市场营销职业技能人才,而不是研究市场的专家学者或市场营销的策划大师。
2.教学理念的定位
在教学中,以培养强技能、精操作、善推销、会服务的市场营销专才为高职高专的教学理念,注重灵活、实用、综合。教学方法应为启发式的案例教学。在案例的结论上以及由此得到的启示,包括经验、方法、技巧,更注重今后运用这些经验、方法和技巧的能力,落脚点为应该如何做。
首先,教学内容要及时反映市场发展的新特点、新理论、新技术,且课程的编排要以灵活适用的模块化课程体系(一个模块一般由两至三门专业课加一次综合实训组成)为主,取代传统的三段式教学(基础理论专业基础专业技术),根据市场变化和用人单位要求,增减不同的教学模块,以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当然,灵活不是随意,这种灵活的特点必须体现在教学计划(大纲)之中。
其次,无论是传统的市场营销知识还是新兴市场知识,只要是实际需要的,可以付诸实践产生实效的,都可以纳入教学内容,而对于一些探索性的新理论、新知识,则不适合于作为高职高专的教学内容,这是与本科教学内容的一个重要区别。
再次,教学内容应该综合,可以开设综合化课程,高职高专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像本科教学那样设置大量的单科课程。如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等可合并为经济学基础,市场调查与预测、消费者行为学、市场研究、可以合并为综合的市场研究,物流学基础、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可合并为综合的物流管理等,这既可以满足构建本专业知识体系的需要,又可以缩短理论教学课时。
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注意防止这样几种倾向:①求全。认为市场营销人才这也要懂、那也要会、课程越开越多、课时越拉越长,由于受多种条件制约,结果是这也没有搞懂,那也没学会。②求高。对学生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如“通晓国际商务规则”、“英语达到四级水平”、“拿到市场营销资格证书、熟练计算机应用技术”等等,甚至提出一些本科生也难以达到的要求。③偏理论。即重视理论教学,重视课堂教学,轻实验实训,轻社会实践。④不专。过于强调通用性、忽视针对性。如商品学知识,几乎要把各类商品的相关知识都要学到,学生难以学深学透,而市场急需的汽车、计算机、机电产品的营销人才、其产品专业知识的课程却没有开设,使毕业生就业时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选择性不强,缺乏竞争力。
高职高专教学方法是更注重实践实训。按照高职高专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要求,高职高专其专业课教学的理论课时与实验实训课时之比应达到1:1,至少应达到6:4。从这点看,高职高专市场营销专业实验实训教学时数及比例要大大高于本科同类专业,因此,对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更多,对现代化教学手段要求也更高。
3.能力素质定位
不能简单地认为高职高专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目标较之本科生要低一些,实际由于培养目标不同,二者的差异更多地反映是一种结构上的差别。高职高专素质能力要求高于本科生的部分是由其在市场营销第一线直接面对顾客、用户的岗位特点所决定的。另外,二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职业能力上。不同的是,高职高专对学生职业技能的要求比本科生更严格一些,大多数职业院校将其与毕业资格挂钩,即除取得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证外,还需再取得一个职业能力资格证才能毕业。而本科院校一般只与英语四级或计算机二级挂钩。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方向为从事生产及流通企业的营销调查、销售内勤、业务洽谈、市场开拓、客户管理、广告促销、商品推销、养护与管理工作的市场专业人员,以开展推销、公关、广告、服务为主要工作岗位。就业方向(岗位)定位,不仅要体现于教学及培养的模式、内容方法上,也要体现在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创业就业教育上。首先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与自己将来就业定位相适应的技能,提高相应的素质;其次要教育和引导市场营销专业学生面向市场营销第一线,从基层干起,从小事实事做起,热爱自己的专业和岗位,为今后的发展打好基础:另外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市场营销第一线工作的复杂性、艰苦性、挑战性、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以提高自己适应企业及工作的能力。
三、适应职业教育的课程模式
大学使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人才培养无论从历史还是实践来看都居于首位,教学为中心不应怀疑。
目前,我院市场营销专业主要开设以下必修课程:市场调查与预测,营销环境分析,商务沟通技巧,消费者行为分析,产品销售,客户关系管理,营销策划,营销管理、营销成本控制与风险防范、市场营销概论、国际贸易实务等。另外还有5-8门选修课程。
毕业生主要面向汽车、房地产、医药、化工、中、大型商场等行业的营销领域,从事市场分析、营销策划、商务运作、客户服务、销售管理等具体工作。历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达98%以上。
针对以上工作岗位,我们设置的课程就要与之挂钩,满足市场需要。目前房地产市场、汽车市场非常火热,营销人员需求也比较大,因此,我们应以不变应万变,首先设置市场营销概论课程,在它基础上,开设选修课,如房地产营销,汽车营销、医药营销等。当然,营销专业课必须设置,如目前学院的四门核心课程:市场调查与预测、营销策划、产品销售、客户关系管理,另外,消费行为分析、商务沟通、营销成本控制与风险防范、化工产品商务基础、国际贸易、营销管理等课程,这是营销人员的撒手锏,不学是不行的。
遵循课程开发、职业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适应营销职业和高职行业特点。
1.坚持以职业为导向的的理念
体现职业导向、能力为本、工学结合。“职业导向”需要围绕营销职业确定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和定位营销实践教学课程;“能力为本”需要坚持以营销工作过程为导向、以产品营销训练为载体、以学生会做能做为引领、以学生职业素养提升为核心;“工学结合”需要做到理论与实践、做与学、学与教、做与说、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职业能力与职业资格的七个方面统一。
2.明确项目任务为载体的内容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核心和基础,而课程标准建设则是课程建设的核心。课程标准体现了人才培养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和重点,也是教学安排、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基本依据。
根据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专业课程标准要求应能有效体现职业性、岗位型和实践性。
课程标准如何体现职业、岗位标准,并与职业、岗位标准有效衔接,一直是各院校课程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实践课程体系框架,明确各门课程的目标和预期成果;二是实践教学课程教学项目、情景和单元的设计,满足职业的需要;三是教学模式的设计;四是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设计;五是考核方法的设计;六是教学资料和教学资源的组织和编写等。
“三个课堂”建设为我们职业教育提供了项目内容。第一课堂为理论实践一体化的课堂教学活动,将与行动领域对应的10门专业课程设计为理论实践一体化的以化工产品为载体的项目化课程。第二课堂即与第一课堂紧密相关,学生参与型的营销实践活动,包括实习实训、社团、考证,帮助学生把第一课堂的知识转化为专业技能的课外学习活动。第三课堂即学生自主型的营销实践活动,主要包括技能比赛、兼职打工、创业实践等,以检验并拓展实践教学的成果。
3.“做、学、教、说”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实践课程教学模式
以学生的做为先行,将营销岗位工作任务作为课程项目;以知识够用为原则,将学生在营销实践过程中需要的知识作为课程学习内容;以学生需求为中心,教为学服务,采取多种途径方式获取知识;以项目活动为载体,采取个别交流、团队沟通、项目介绍、成果演示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交流表达水平。
4.进行了理论实践一体化课堂教学的空间设计
将课堂按企业营销场地的要求布设。融教室、与实训室于一体,营造出良好的职业氛围和环境,把教学做有机结合起来。学生分成小组成立各分公司,职责分明,模拟企业营销运行,各分公司独立核算,相互竞争与合作,形成有机整体。
四、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相联系
高职高专教育中,实践教学又居于核心地位。公共素质课程、第二课堂与社团活动、第三课堂(社会实践与创业实践)都是教学活动,它们均居于重要地位,由此,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应该具有很宽的领域与空间。只有树立广义教学观,教师的使命才更为光荣神圣,教师的职责才更为重要。
1.根据职业教育规律和营销职业特点,国内高职教育第一次明确提出营销专业“做、学、教、说”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实践课程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的做为先行;以知识够用为原则;以学生需求为中心,教为学服务;以“说”贯穿于课程项目活动全过程。在3年多的实践中,我们不断充实和丰富营销专业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理念、内容、教学模式等,取得了许多相关成果。
2.体现职业导向、能力为本、工学结合的高职营销专业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理念。学生根据自身条件进行职业规划,参与学院各项技能大赛,充分发挥学生创新能力。
3.建立“三个课堂”有机融通的高职营销专业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并分别参与相应的实践课程和活动。第一课堂方面,任课教师主编或参编本学科教材,主持精品课程建设,建设专业网站;第二课堂方面,组织学生到实训单位参与实践活动,把所学理论转变为实践经验,参与国家组织的营销员考证,为今后走人社会拿到敲门砖。第三课堂方面,组织学生参加每年的全国市场营销大赛,到目前为止,学院均取得一等奖。参加2009第六届国际市场营销大赛(新加坡)取得优胜奖;参加2010全国高职高专大学生管理创意大赛(全国’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大赛)获金奖1项、银奖3项、铜奖5项;参加2009第三届全国实践教学竞赛学生创业方案竞赛、全国首届网络零售创意大赛,均取得好成绩。营销专业参加营销考证通过率95%以上,学生在校实施了若干创业项目,为大学生创业奠定了基础。
4.以职业工作过程为导向,在营销工作任务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归纳、提炼了高职营销专业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设计过程以及以项目任务为载体的课程体系。营销专业网站、精品课程网站、公开发表的论文为营销教师的交流提供资料,国内外营销类竞赛为不同院校的教师、学生的交流,为学院与行业的交流提供了平台。
综上所述,本专业传承流通行业底蕴,整合学院传统教学资源优势,紧抓江苏及长三角区域现代商贸流通业快速发展机遇,依托华润苏果、北京华联、扬州十方通信、苏宁电器等知名企业,重点面向大型超市、家电连锁、房地产开发、化工行业、品牌专卖店等领域,满足现有企业对营销策划、营运管理、产品推销等营销人才的需求,培养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一线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坚持营销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学生会做为引导,以提高学生素养为核心,做好课程开发与设计工作。
参考文献:
[1]戴士弘,毕容选编.高职教改课程教学设计[M].清华大学出版社.
[2]周川.高等教育学[M].河海大学出版社.
[论文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系列技术的突破使因特网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电子商务应运而生,电子商务直接作用于商务活动,间接作用于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国际贸易的电子化发展是大势所趋。本文从外贸企业实行电子商务的必要性及好处,国际电子商务对外贸行业的影响和推动,提出了外贸企业应如何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及其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国际经贸领域中的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COMMERCE,简写为EC。顾名思义,其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
国际经贸领域中的电子商务只是电子商务体系中的一部分,但却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是各国制定电子商务战略的要点。它是指在国际经贸领域内,抛开传统的交易方式,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进行交易,实现从洽谈、签约、交货到付款全程的电子化,以大大提高交易效率。
从内容来看,国际经贸领域中的电子商务可分为两部分:有形产品的间接贸易和无形产品的直接贸易。前者是指通过电子的方式来处理洽谈、订货、开发票、收款等与有形商品贸易相关的活动;后者是指通过电子方式,尤其是国际通讯网络等来进行买卖咨询报告、电脑软件、数控程序等可以通过网络传输并能以某种方式存储的无形商品交换的全部过程。
从手段来看,国际经贸领域中的电子商务的主要电子工具是信息网。如Internet和计算机网络信息处理技术如电子数据交换技术EDI。EDI是一种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这种技术的贸易伙伴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对经济信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格式化处理,并把这些数据通过计算机网络,在他们的电子计算机应用系统之间进行交换和自动处理。贸易伙伴可以通过EDI发出定单,询问有关商品信息,接受定单,办理货物运输和银行结算等事项。也就是说,和贸易有关的手续都可以在不使用纸制单证的情况下完成,所以EDI也被普遍地称为无纸贸易。
从特点来看,国际经贸领域中的电子商务必须利用标准的格式来完成信息交换。首先,它将定单、发票等商业及行政文件通过翻译器使之标准化,从而使文件形成具有结构化,可被计算机识别或处理的数据格式文件;然后通过通信网络发送到贸易伙伴或与贸易有关的各个部门的计算机内;最后再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对接受文件的处理,通过翻译器转换成可被公司计算机识别的格式文件。因此在使用EDI进行国际经贸活动时,原则上在整个过程中不需要产生任何纸面文件,从而为真正实现无纸贸易提供了可能。
二、外贸企业实行电子商务的必要性
1.外贸企业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国际贸易日渐成为国际通行的手段,也是适应环境变化的需要
随着美国、新加坡、欧盟各国纷纷推出电子商务方案,电子商务已经开始逐渐取代传统贸易方式。随着经济开放性的增加,任何企业都处在一个变化的环境中。一是网络技术正在促使交易手段发生重大变化。原来以信函、传真为主的沟通方式将演变为EDI(电子数据交换)的方式,向电子订单、在线定货方式发展。面对面的谈判将演变成跨越时空距离的网络谈判,从而改变了企业的工作方式,促使外贸企业更快捷、高效地进行规范化国际运作。二是透明度的增强。互联网运作使客户资料都将变得公开化、透明化,这将使竞争更加激烈,同时拓宽了服务渠道,带动服务质量的提高。而且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技术形式和新的商务模式出现,正显著地改变着国家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的竞争格局和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剧,中国外贸企业面临着空前激烈的贸易竞争,不但要求中国外贸企业在短期内改变经营理念,更要求中国企业在短期内迅速改变经营管理手段。当今时代是Internet互联网的时代,利用Internet浏览器软件技术实施电子商务成为必然的趋势。严峻形式可形容为:“要么电子商务,否则无商可务”。
2.外贸企业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国际贸易是维持自身竞争力的需要
电子商务是一种新的贸易服务方式,它以数字化网络和设备替代了传统纸介质,这种方式突破了传统企业中以单向物流为主的运作格局,实现了以物流为依据、信息流为核心、资金流为主体的全新运作方式。电子商务是电子信息的传递,依赖计算机网络为介质进行信息交换,信息处理与传递的速度大大加快。此外,企业的原材料采购是一个极为繁琐复杂的过程。通过计算机交易,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各种处理成本大大降低,企业的网络信息,可为企业提供各种供货渠道,加强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最后,电子商务可以给企业提供前所未有的广阔的潜在客户,通过网络,客户可随时、随地了解到企业提供的商品,加大企业售出商品的可能性。在这种新型运作方式下,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企业供应链的有效建立,进而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应该说,探讨一种合理的电子商务模式,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已经是迫在眉睫了。
3.外贸企业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国际贸易是增强与合作伙伴共生关系的需要
电子商务的出现,一方面在生产企业内部改变了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以及结算运作方式;另一方面,它将会改变原有的仓储、保险及报关的信息流动方式和服务方式。所以,外贸企业除了作为独立的个体,积极地运用电子商务提高自己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外,还必须与合作伙伴的电子商务进程和模式相配合。
4.外贸企业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国际贸易是企业掌握客户资源的需要
外贸企业原始实行的经营方式多是业务员包揽从客户选择、签订合同、组织货源、验货报关到货款支付的全过程,掌握着客户资源。这一方面使企业无法掌握客户的状况,另一方面是业务员掌握着企业的生存及发展,一旦人才流失,企业竞争力急剧下降,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而通过电子商务和外贸企业信息化建设,使每一个人,每一天的工作日程与行动记录都有据可查,哪一个客户、什么项目、何时何地、与谁联系、做了什么事、花了多少时间、花了多少费用等等,所有细节均一目了然,使主动权更多地掌握在外贸企业手中。
三、国际电子商务对外贸行业的影响和推动
从近几年中国外贸行业的整体发展来看,以下数据凸现了国际电子商务对外贸行业的影响与推动:
1.16.25%的外贸企业表示选择现场洽谈(贸易展会、出国拜访)作为开拓国际市场的常用方式,但21.25%的外贸企业表示选择电子化国际贸易作为开拓国际市场的常用方式。
2.33.94%的外贸企业表示对使用电子化国际贸易手段拓展出口非常有信心,46.79%表示有一定的信心。
3.16.67%的外贸企业建立了企业网站,展示公司形象及产品;11.11%的外贸企业正在利用电子邮件推广产品;27.78%的外贸企业正在利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寻找国外买家、展示公司形象及产品。
4.44.44%的外贸企业表示主要通过参加产品交易会保持与买家的联络,但越来越多的参展企业利用电子化手段(电脑演示、EXCEL管理产品资料及报价、赠送光盘)辅助参展。
5.73.68%的外贸企业表示搜索买家求购信息及买家资料的能力有待加强,39.66%的外贸企业表示正在利用国际互联网搜索买家求购信息及买家资料。
6.55.56%的外贸企业表示开展电子化国际贸易是拓展出口的有效手段。
7.非典期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贸易供求信息数量激增50%左右,85%的国外买家表示优先使用电子邮件进行采购联络、21%的国外买家表示优先使用传真进行采购联络、35%的国外买家表示优先使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联络。
8.48.28%的外贸企业表示招聘不到合适的外贸人才,而42.31%的外贸企业则表示公司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接受国际电子商务系统培训。四、外贸企业如何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以电子商务的方式实现管理和营销,形成了一个电子商务的经营和市场环境,这是一个全新的竞争激烈的国际化市场。为了适应这种新的经营环境,应对来自全球竞争者的挑战,我国外贸企业应尽早着手,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国际电子商务,开拓更广阔的国际市场。怎样才能够使企业在电子商务竞争中占有先机,达到企业预期的经营效果呢?一般来说,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转变企业经营机制,把握机会,内外整合。加入WTO后,我国的外贸企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外贸企业必须要转变以前的贸易中间商的角色,抓住现阶段电子商务资本融资相对容易的机会,挖掘潜在利益,借助电子商务网络载体,建立全球贸易网,平等获取和传播信息,才能增强市场竞争机会。外贸企业一方面要树立起新的信息化、知识化管理观念,另一方面要开展专业化经营,拓展市场深度,与供应商建立更紧密的关系。比如外贸企业可通过ERP优化生产、销售、流通的渠道,借助CRM巩固企业与客户的关系,达到内外整合。
2.建立以营销为导向的商务网站。在设计一个企业商务网站时,设计者一定要由企业的经营人员与计算机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经营人员要从营销业务角度提出设计方案,技术人员为完成设计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将方案付诸实现,所建立的商务网站向全球的信息,不仅要包括企业的整体介绍、经营状况和重点产品推介等基本内容,更重要的是要标示出网络订货的方式。尽管目前我国直接通过网络来传递合同并完成订货和支付,在技术和法律上还没有完善的保障,企业还不能做到完全网上交易,但是企业可以把报价单、合同单等通过网络的方式传递给客户。所以,设置这样一个网站就能初步实现商务的电子化和数字化,让客户很方便地与企业从事商品信息交换活动,为日后企业与客户通过网络进行完全交易做好铺垫。通过对企业网站功能、网站结构、网页布局、网站内容等要素的合理设计,使得网站更好的向用户传递网络营销信息,发挥最大的网络营销价值
3.注重商务网站的推销。让所有的客户都知道企业的网站在什么位置,这个工作应该比建立网站更为重要。企业只有打响了网站的知名度,才会网罗到更多的商机。企业推销商务网站通常有两大类方法。一类方法就是通过传统的广告宣传、企业形象系统、企业标志等方式去宣传。将网站地址放在电视广告、报纸广告版里,希望别人看到广告以后容易把广告的内容、品牌和网址结合起来,产生联想。另一类方法就是运用网络技术的方式,通过链接、网络广告等方式去宣传企业的网站,如跟大型搜索引擎和行业网站作链接;跟网络服务站作链接;在一些大型的、知名的门户网站上作网络广告等等。
4.利用各种网站收集信息,建立市场信息的发现机制。可以通过公共网上搜索网站、专业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官方网站和其他网站收集需求企业的商情、邮箱、联系方式等,对国际市场采用网络进行市场调查,发现商业机会。
(1)公共网上搜索网站。这类网站涉及各种信息,包括政治、军事、文化、教育、商务等各种信息,检索效率不高,信息定位不准,搜索面广,搜索难度大。主要有:雅虎();雅虎中国();Google网()。
(2)官方网站。主要提供商业信息和外经贸政策查询政策信息及服务,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四川省商务厅:。
(3)专业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主要提供中介功能,提供专业化的外贸信息服务,提供外贸交易的平台,因此十分重要,企业应充分应用这类网站开展电子商务。
①商会网站。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
③外经贸进出口商品信息网站。中国贸易指南:。
④网上展会、博览会等。在线广交会:。
⑤公司提供的外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俄罗斯环球伙伴网()。环球资源()”;环球资源企业网();世贸通();阿里巴巴();实华开();美国商务网();采购通();中国制造网(made-in-);中国机电贸易网();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5.通过各种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信息,推广企业和产品
(1)产品供应信息。在网站尤其是在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上企业的供应信息。
(2)广告。通过网站尤其是在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上广告,宣传企业品牌和产品,或将企业的相关信息在有关网站尤其是国外网站上注册,这样就可能有被检索的机会。
(3)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联系,广告,推销产品。企业可通过多种方式申请一个电子邮箱,然后通过电子邮箱与国内外企业和组织进行联系,通过定期向有关邮箱投递广告和产品目录信息来向国外企业或个人推销产品。
(4)租借网站虚拟空间,建立自己网上商店或超级市场。通过租借网站尤其是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的虚拟空间,建立网上商店或超级市场,将商店或超级市场建在一个统一的虚拟商业街、网上商厦中。
(5)建立自己管理网站。可以建立有自己特色的网站,自主管理,但费用较高。
6.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各种数据交换
(1)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包括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报关、报检、报税等。采用电子商务方式简化了申领程序,缩短了交易时间。
(2)企业与企业间的数据交换。包括询价、磋商、发送订单、与保险公司和银行传递交换数据等。
五、外贸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企业要充分认识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借助电子商务网络载体,建立全球贸易网平等获取和传播信息,增强市场竞争机会。
2.外贸公司应迅速利用现有资金和人才方面的优势,组建网络创始公司,尽快步入电子贸易行列。
通过自身投资组建或购并方式,吸纳一些比较有经验和具体技术创新意识的网络公司,利用外贸经验和已有的外贸客户的渠道,广泛收集本专业贸易产品信息,在网络上尽快建立自己的专业产品贸易网页。采取联营形式,发挥网上贸易低成本、易结算、服务快捷的优势,尽快在电子商务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
3.企业利用电子贸易进行国际贸易大致的三个阶段。第一步,利用因特网和获取信息,主要通过自身网站和专业服务于出口企业的门户网站两种渠道来实现。第二步建立基于WEB的EDI,将业务文件按一个公认的标准从一台计算机传输到另一台计算机的电子传输方法,大大减少纸张票据,常常称为无纸贸易或无纸交易。第三步是电子资金转账和交易过程全自动化。国际贸易的理想王国是EDI+ERP(无纸贸易+企业资源管理),采购、生产、销售、运输、支付一条龙。企业对电子商务的熟悉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4.从系统实施角度来看,ERP是建立在企业本身内部整个工作流程已经相对完善的前提之下的,而中小外贸企业内部大多还尚未形成一种规范的业务流程,整体信息化基础还十分薄弱。因此中小外贸企业在实施一个信息化系统通常是从局部开始,而不能象很多大型企业那样多个部门并发实施。
全球经济在一体化发展的同时,经济形态正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对我国外贸企业而言,这是一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全新的经济时代。只有及时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加速企业内部信息化整合,建立企业自己的商务网络体系,充分利用电子商务这一有力的“助推器”,才能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高速前进。
参考文献:
[1]陈华著:《国际市场营销:企业如何获取有效出口订单》,中国同方录像出版社,2004
[2]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著:《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之路》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3]吴胜文刘兴革著:《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5年06期
在我国,推行外贸制是当前外贸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之一,它是国有外贸企业在市场机制下求生存、谋发展的重要竞争手段。近年来,不少学者运用社会分工理论、市场营销概念及成本—效益分析方法等对我国推行外贸制的必然性及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我们认为,对外贸制进行研究,还存在另外一条思路,即运用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从委托形式固有的信息不对称现象(asymmetricinformation)入手,对当前讨论较多的几种外贸制形式进行分析比较,寻找一种符合中国国情并有利于克服因不对称信息所带来的内在缺陷的较优契约安排形式。本文拟从这个角度出发,主要以出口为例,对外贸制在我国的推广及优化提出自己的看法。
二、对外贸制的基本认识及研究思路
1.为了便于讨论,我们首先将已在国内外实践中出现的外贸形式归纳为三种:形式Ⅰ:直接(又称佣金);形式Ⅱ:中国现行的出口形式(我们称其为中国式风险);形式Ⅲ:间接(又称行纪)。
论文百事通其中形式Ⅰ(即直接)系指人(外贸企业)在权限内,以本人(生产企业)的名义同第三人(国外进口商)签订合同,办理进出口业务,并收取一定佣金,人对第三人不承担责任,也不享受权利;而形式Ⅲ(间接)也是国际通行的外贸的一种形式,它指间接人(行纪人)为本人(委托人)的利益和计算,但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国外进口商)签订合同,并收取一定佣金,同时对第三人承担合同中的义务,享受合同中的介入权;最后,形式Ⅱ(中国式风险)是中国现存外贸体制的产物,它的产生系以我国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为基础,并在非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本人及人)自愿的背景下,由人(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进出口合同,以帮助生产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显而易见,这三种外贸形式在佣金分配、风险划分及约束法规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为便于后文分析,现将其作一比较并列于下表中:
三种外贸制形式的比较
比较项目风险收益
比较内容(人)(人)
形式
直接(Ⅰ)风险=0佣金>0(中等)
中国式风险(Ⅱ)风险>0相对较小
间接(Ⅲ)风险>>0佣金较高
比较项目约束法规人与本
比较内容人间关系(是
形式否自愿)
直接(Ⅰ)各国民法(或商法)一般自愿
中国式风险(Ⅱ)1991年《暂行规定》及并非完全自愿
《对外贸易法》第13条
间接(Ⅲ)各国民法(或商法)一般自愿
2.进而,我们对当前外贸制的改革与现状谈两个基本认识:(1)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必须以大力推行外贸制作为主要方向之一。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外贸经营的计划体制,大部分外贸业务由垄断的外贸专业公司经营,经营方式以收购制为主,但这种做法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以及与国际经济的接轨,其缺陷也越来越突出。对于这点,已有众多文章加以论述,这里不予展开。另一方面,经过试点企业的实践表明,外贸制适合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外贸垄断制解体后的形势,它有利于生产企业扩大对外贸易,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正是基于这些原因,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外贸制已被提上外贸体制改革的日程,尤其是1991年,对外经济贸易部门专门制定了《关于对外贸易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199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13条对外贸制也做了原则性规定。这都为外贸制在国内的真正实施奠定了一定的法律基础。(2)近几年的实践也表明,外贸制的推广目前遇到了一系列困难。外贸是实现跨国交易的一种较为复杂的方式,它涉及到委托人、人、第三者三方的利益、权利及义务分配问题。因此它的顺利推行必须具备一定的内外部条件。而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在许多方面不同程序的欠缺恰恰使外贸制这一新事物与旧的外贸经营方式之间的矛盾显现出来,从而导致了外贸制难以有效推广。据资料显示,近些年来,外贸企业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之比重一般在0~5%,很少超过10%,甚至普遍呈下降趋势。
3.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学者针对外贸制推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原因与可能改革方向进行了大量理论探讨,其中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外贸制的形式选择问题。这些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两点:其一,在目前条件下,是否应立即从现行制形式(形式Ⅱ)向直接(形式Ⅰ)或向间接(形式Ⅲ)转换;其二,假定转换条件不具备,则对于现有的形式Ⅱ,我们又应从哪些方面对其进行规范及改善。具体说来,目前对上述问题的探讨主要顺着以下两种研究思路展开:
思路Ⅰ:法律不规范论。这种思路主要从我国现行外贸制的外部法律环境出发,认为当前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在于法律的不规范性及相应造成的行为的不可操作性。首先,这一思路强调有关外贸制的立法相互不协调。根据《暂行规定》,我们当前应选择的形式为形式Ⅱ,而这种选择又缺乏民法基础,因为按照《民法》所给出的形式应为形式Ⅰ。这样就造成实际操作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形式选择的矛盾性。其次,这一思路认为现存的外贸法规条例对行为涉及的三方(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及外国客户)的责、权、利界定不尽合理。这种不足尤其体现于人的权、责比例不协调。外贸企业在现行外贸制下既不具备间接(形式Ⅲ)中的行纪人所享有的多种权利(如介入权等),又必须承担形式Ⅰ下所不需承担的较高风险。因此,持此类观点者建议可从以下两条道路择一而行:或由《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外贸制向国际通行的间接(形式Ⅲ)过渡,或直接采用民法规定的,依据民法规定的直接(形式Ⅰ)来规范现行制,这样可使行政规范与法律基础相一致。此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中国现有的国情下,鉴于目前制形式的冲突,可考虑在修改的统一合同法中规定间接(行纪)合同,使民法规定的直接(形式Ⅰ)和合同法中规定的间接(形式Ⅲ)并行。同时为了避免冲突,对民法通则的制定细则,使外贸的各种形式均有法可依,防止与经济合同修改不一致。
思路Ⅱ:外部条件不具备论。这种思路认为,目前无论采用什么形式的制,其对外部条件都是有一定要求的。而具体到某一给定的外贸制形式,又必须在相应的外部条件下才能得到顺利推行。例如,对应于《民法》所规定的形式Ⅰ,我国目前的外部环境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不具备:一是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尚未取消,这形成了推行直接(形式Ⅰ)的主要障碍,因此加快放开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是推行外贸制的必要条件;二是市场条件及国有企业内部机制不具备。就市场条件而言,国内市场不成熟这一外部条件不利于人与委托人按国际规范的委托方式承担责任与义务;而作为委托主体的国有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由于现代企业制度未能得到充分实施,也会对制的推广造成相当困难。
以上两种思路分别从法律与外部环境的角度讨论了推行外贸制的现状、问题及改革方向,尤其是在外贸制的形式选择方面作出了具体分析,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我们认为,外贸制的顺利推行及具体形式的正确选择,除应具备必要的法律规范与外部环境外,还应具备高效率的内在激励机制,而后者涉及到委托制自身在信息拥有、风险安排等一系列因素上的内在结构。因此,关于外贸制形式选择的问题,我们建议还必须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去探讨,以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具体形式。
三、委托理论与外贸制
(一)不对称信息与委托一般理论。
不对称信息指的是交易的一方参与人拥有但另一方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近些年来,对交易中不对称信息存在的关注已越来越成为现代经济学的重要部分。在某种程度上,如同“非完全竞争”的市场基本事实一样,不对称信息也是一种市场的常态。因此研究非对称信息条件下交易的最佳契约安排具有相当实际的意义。
分析不对称信息是通过委托模型来实现的。信息经济学上的委托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有别于法律上的委托,它是泛指任何一种涉及非对称信息的市场。其中:委托人——非知情者(uninformedplayer),处于信息劣势;人——知情者(informedplayer),处于信息优势。非知情者将不得不因为知情者的信息优势付出更大的交易代价。在这里,拟主要利用两种模型,来为我们分析中国现行外贸制提供一个理论框架。
模型Ⅰ: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模型(moralbazardwithhiddenaction):签约后人所选择的行动以及人所面临的自然状态(为不受人控制的外生变量,如市场状况、交易背景等)是委托人所观察不到的,委托人只能观测到由人行动和自然状态所共同决定的交易结果。而委托人的目标是设计激励合同使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有利的行动。
模型Ⅱ:逆向选择模型(adverseselectionmodel):逆向选择发生于签约前,委托人不知道人的状况、类型及人的私人信息。因此逆向选择模型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一种契约设计来获取人的私人信息。
论文百事通
(二)中国现行外贸制(形式Ⅱ)实践中的契约机制缺陷。
运用委托一般理论,我们首先来探讨一下现行外贸制形式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起来,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这些问题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信息不对称的放大。在一般的条件下,外贸人拥有国际市场信息,以及自己业务能力、交易磋商的信息,而委托人则不完全拥有这些信息。而现行的外贸体制和制形式扩大了这种信息不对称倾向:(1)外贸制中存在着“一顶帽子大家戴”的情况,即由于外贸经营权没有放开,无外贸权的企业挂靠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使合同产生法律纠纷的隐患,同时使委托人认定外贸人的资格和真实业务能力存在障碍。同时使一些信誉良好的人退出市场,不愿做业务,因此这个市场上存在逆向选择问题,这也是外贸制推而不广的原因之一。(2)信息的拥有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几十年来的收购制使生产企业处于与国际市场隔离的状态,在推行制后,生产企业依然处于信息劣势,与国际市场仍处于半隔离状态。(3)现行外贸制中由于委托合同不规范,常以订单代替委托合同,关于人如实报告交易信息的人基本义务,没有在法律上确立下来。同时现行制缺乏补偿条款,使人唯恐交易成功后,委托人甩开人直接同外商签约,因此产生“互不信任”,从而产生机制缺陷下的信息封锁与保密,即会出现前述的道德风险问题。
2.风险分担缺陷。现行外贸制做法使外贸公司垫付资金,且产生所谓“拿1%的手续费,承担100%风险”的状况,而生产企业承担的风险接近于零。由于一些生产企业无外贸经营权,从而成为被动的风险中立者。但人承担全部风险,应意味着委托人只能得到固定收入,其余利润应由人所有。现行做法对费用的计算标准是采用硬性的收费标准,即合同标的0.5%—1%,且一般只能收取费。这种做法实际上使外贸人通过合同所获得的利益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必然导致合同产出与利益的不均衡分配。
3.激励机制的缺陷。根据生产博奕模型来分析,在不对称信息下,外贸制的合同应是一种奖惩合同,根据外贸人的业务水平、积极工作水平进行奖惩。现行外贸制下,由于委托合同不能使人选择委托人所希望的行动,同时由于佣金不合理,使外贸人在出现合同纠纷时消极应诉、索赔,从而产生外部效应。从这个角度说,现行外贸制契约设计中,委托人并没有把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建立在外贸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条件之上。而激励机制应是一个动态系统:一方面人的激励来自于委托人的利益让与,另一方面,外贸人的积极行动增大了合同产出增加的可能性,从而促进生产企业增加对外贸企业的激励。
(三)从委托理论看我国外贸制的形式选择。
如前所述,目前中国外贸制的发展有三种选择:一是改变现行外贸制形式,由形式Ⅱ向直接(形式Ⅰ)发展;二是从形式Ⅱ直接向间接(形式Ⅲ)发展;三是在现行制形式Ⅱ的框架下,完善法规,健全机制,疏通信息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效率损失。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看,以上三种选择在具体实施中都各有利弊,因此,任何关于外贸制改革的举措都必须充分考虑到在信息拥有因素及其对应的风险分布权衡利弊,据中国具体国情作出正确选择。以下将就其作出具体分析:
其一,三种制形式优劣比较。
对于直接(形式Ⅰ)来说,由于委托人可观测到人的选择同时也可观察到外生变量(即人所选择的自然状态),且委托人可参与交易磋商的全过程,因此委托合同可建立在人的工作努力程度之上,从而激励相容约束是多余的。委托人可设计强制合同,根据进出口合同及人的工作努力程度确定佣金的支付,因此人没有选择消极工作的余地。这种方式下,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最优合同要求人的收入应是相对固定的,不享受合同的其它利润,但同时也不承担风险。
行纪(形式Ⅲ)与中国现行外贸做法都是以人的名义对外签约,因此人履行委托义务的行动在某种程度上都存在着对委托人的道德风险。然而行纪由于规定了人的直接履约权和介入权及规范了指定价格交易及其余利润归人所有的权利,使人权利和风险都相应增大。由于行纪使人真正成为风险中立者,承担全部风险,且取得更大利益,因此行纪相应地克服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效率降低的缺陷,对人激励来自于人对自己潜在利益与风险的关注,出于这种内在动力的驱使,人如同为自己工作一样,不会选择消极工作。
以上分析表明形式Ⅰ与形式Ⅲ在克服信息不对称方面较形式Ⅱ而言有相对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照搬国际通行的形式Ⅰ、Ⅲ即可成为解决我国外贸制所遇到困难的一条坦途。这是因为,一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作为形式的固有内在缺陷,无论在形式Ⅰ、Ⅱ、Ⅲ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在形式转换过程中必须对这一问题引起充分重视。例如:现行制下,人常常抱怨他们必须承担100%的风险,而要求尽快推行直接(形式Ⅰ)。事实上,按照米尔利斯阐述的原理,人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应与其所占有的信息优劣程度成比例。因此可以认为外贸企业目前承担100%风险与其在过程中占有信息绝对优势是相协调的。这样,如果转向直接(形式Ⅰ),如何在降低人风险的同时也降低方在信息上的绝对优势则成为我们必须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另一方面,以上分析的形式Ⅰ与形式Ⅲ均是在理想市场状态下才能较好地解决了保险与激励问题,而在现有中国市场条件下,由于非市场行为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必然会成为交易中不可回避的风险。因此推行国际规范只是努力方向,施行起来还须假以时日。
其二,完善中国现行外贸制:对信息不对称的克服。
如果目前从形式Ⅱ向形式Ⅰ、Ⅲ转换时机尚不成熟,我们应做的就是在现有形式Ⅱ的条件下,努力克服包括信息不对称在内的各种弊端与问题,在这里我们拟提出五个对策。
对策Ⅰ:外贸人资格的认定。对于现行外贸制的人来说,如果其通过某些渠道将自己的类型信息和能力信息传递给处于信息劣势的委托人,则可以实现事前交易的改进。实现信息传递的渠道是:(1)外贸企业传递其无形资产价值,如信誉、政府认证等。(2)委托合同中强调人的法人资格权,以及无法人资格权的违约内容。这样,无法人资格权的人则不会轻易从事此项业务,这也从间接传递了外贸人的真实背景。
对策Ⅱ:应该有效地实现对人的奖惩。按照米尔利斯—霍姆斯拉姆条件,信息不对称下,人的收入应有更大的波动性,因为人的行动不可完全观测,为了实现有效奖惩,可将另一些除人行动之外的其它可观测信息写入合同,如商品的国际市场可比成交价格,以及竞争对手签约价格等,这样委托人对人的激励不仅依赖于产出,还可依赖于此可观测变量。而且当此可观测变量包含有关人行动的信息时,即使在信息不对称状态下,也可达到交易的最优实现。
对策Ⅲ:力图使委托合同标准化,制定共同的合同条件。比如人如实的交易报告义务,就应是合同的一项基本条款,也是人的基本义务。另外,可以制定补偿条款以解决人对委托人不信任而产生的信息封锁问题。从国际实践上看,对制定统一法规及合同标准是一种趋势。
对策Ⅳ:佣金设计应合理化,而不宜采取硬性规定,以实现对人的激励。以德国的贸易业务为例:德国所有行业的平均佣金率为5%,但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佣金率一般为18%,而大宗消费品则为2%。因此借鉴国外做法,我国对机电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尤其不应采取固定佣金形式。同时在中国目前现实下,佣金不仅包括费用,还应包括合同的一部分利益让与,这和人相应承担部分风险是相对应的,同时应以外销合同为基础签定委托合同,以实现对人的有效奖惩。
对策Ⅴ:政府不应局限在仅仅以行政手段强行推动制的实施。因为委托交易方式是通过市场内在要求来推动的。西方的现代商业制之所以盛行不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和时间的共同作用,逐渐克服机制缺陷而成熟起来的。因此中国外贸制在目前过渡阶段,需要的是政府不断地创造和完善外部条件以向更有效的交易形式发展。具体说来,政府在推行制所起的主要作用应包括疏通信息渠道,进一步下放外贸经营权,建立外贸业务公司的审评机制,界定外贸人的法人资格权,以克服逆向选择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不妨借鉴韩国做法。《韩国对外贸易法》中明文规定了只有具有一定业务渠道的人才有从事进出口业的资格。
四、结论
本文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对我国外贸制的现状及改革思路作了具体分析。通过以上论述,我们认为,在现实国情制约下,如果立即在全国推行出口直接(形式Ⅰ)或间接(形式Ⅲ),则政府部门必须对这一过程必然出现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延伸引起充分重视,采取相应克服措施。目前较为可行的是,在现行外贸制(形式Ⅱ)框架下,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及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挥政府部门在疏通信息等方面的作用,使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责权利不平衡及相应的效率损失降到最小,从而推动我国外贸制的发展。
【参考文献】
EricRasmusen,(1994),GameandInformation,Cambridge:BlackwellPubis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