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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2.计划用水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100%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
3.用水计量
(1)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比例≧80。
(2)工业用水计量率
完善高耗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采用先进用水工艺技术提高重复利用率,推广合同制节水,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计划管理,重点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工作,实现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
4.水价机制
(1)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例达100%。
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补贴工程运行维护费部分)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到100%。
(2)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3)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4)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
5.节水“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6.节水型载体建设
(1)节水型企业建成率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总数的比值)≧50%。
(2)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总数的比值)≧50%。
(3)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
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与居民小区总数的比例)≧20%。
7.供水管网漏损控制≦10%。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
8.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9.再生水利用
再生水利用率(经过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污水量与污水总量的比值(城镇处理部分,不含企业内部循环利用部分)≧20%。
10.社会节水意识
(1)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
(2)公众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通过电话、网络进行公共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11.积极创建节水标杆示范单位。鼓励区域内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在国家级和省级参评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实行节水激励政策,加大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力争高效节水灌溉率≧40%。
工作内容
(一)农业节水
农业是用水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为核心,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优化配置水资源,加快渠道防渗等农业节水基础设施的建设,对现有大中型灌县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进小型农田节水改造,因地制宜推广和普及节水技术,在进一步扩大薄露灌溉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完善和落实节水灌溉的产业支持、技术服务、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通过农业全面节水,有效消减农业污染,改善水环境,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加强渠道改造,增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节水灌溉区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二)工业节水
工业节水兼有节水和减排双重任务,工业节水应以取水量大及水污染严重的行业为重点,要坚持“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原则,以提高水的利用率为核心,立足企业用水实行“产品有定额、企业有总量”。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进步为先导,适时适度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强化工业节水治污管理,完善市场机制,增加优质、低耗能、高附加值、竞争力强的产品种类和数量,加大低耗水原料的比重,优化原料结构,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工业增长与水环境治理协调发展。
对耗水量大、工艺落后的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推广清洁生产理念和技术,改变高耗水、高污染的传统经济模式,发展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新经济模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建立起清洁、循环的节水型企业,并对重点行业进行水平衡测试,实行总量和定额定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节水型企业创建。
牵头单位: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住建局
2.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住建局
(三)城镇公共节水
城市化进展迅速,城镇用水迅速增长,污水排放量也随之加大。生活节水重点是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强节水器具普及使用,对居民改装节水器具、安装独立水表等予以补贴,推动旅馆饭店、学校等用水器具更新改造、计划用水制度建设等。此外,应加强节水管理,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力度,并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民众节水意识,全面提升城镇节水水平。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制定完成供水管网计划,节水器具推广计划,一户一表安装计划并落实。完成全县50%以上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完成节水型小区创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完成节水型学校创建。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
(四)非常规水源利用
鼓励并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洪资源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增加水资源有效供给,以示范工程带动非传统水资源的推广利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五)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
加强监测计量能力建设,建立水资源监控体系是水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要加大水资源监控投入资金,加大取用水监测计量工程建设,提高监控水平。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六)考核评估程序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考核机制,把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并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一复验,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取消命名。组织有关单位,对节水型社会创建达标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提出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作为创建达标的依据。
2.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形成会议纪要。
3.各成员单位进行自评,总结工作执行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工作评估、通报,并将评估结果上报考核部门。
(六)资金筹措
节水型社会建设工程筹资采取政府投资、政策融资、银行贷款、社会筹资等多种方式,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结构,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出资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局面。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公众意识与能力提高等投资由政府投资;农业节水工程等公益性为主的工程,以政府投资、政策性融资为主;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工程以企业自筹方式为主,政府引导性资金为辅;城市生活供水的管网改造工程将继续实行企业自筹和财政投入并用。为保证节水资金使用到位,力争做到有节水专项投入,有预算、结算报告。
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投向城市节水、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鼓励企业自筹部分资金开展节水项目,通过节水技术改造产生的节水效益收回成本。建议制定有利于节水事业和节水产业发展的制度,争取优惠政策,如实行节水示范企业奖励制度、符合规定的节水专用设备投资可按税法规定抵减所得税等。
(七)提升宣传教育,形成节水文化
要加强对节水宣传工作的领导,把节水宣传作为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要保障宣传经费,使节水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长期开展下去。通过充分宣传、广泛动员,倡导科学用水方式,增强全社会珍惜水、爱护水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和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初步形成关心水、节约水的社会风气和浓厚氛围。
实施步骤
节水型社会建设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实施:
(一)签约咨询机构(2021年05月15日)
邀请符合要求的咨询服务机构,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依据招投标法和现行招标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咨询服务机构,快速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05月16日至05月30日)
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编制《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广泛开展人员培训和宣传,营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6月至7月31日)
制定完善节水规定,强化节水基础管理工作,完成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运行体系和运行机制,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目标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医院等建设活动,全面普及节水器具,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的调查及资料收集工作,落实各项节水措施。
(四)自评阶段(2021年8月30日前)
申报材料检查汇总,节水载体评审、公示、命名、授牌,对节水型社会建设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资料收集整编工作。
[关键词] 节水器 推广 研究
2005年4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水利部、建设部、农业部联合了《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强调“节水型用水器具的推广应用,是生活节水的重要技术保障”,“对于促进节水型城市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05年6月,总理在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将“大力节约用水”列入近期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求“积极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2011年4月11日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水器具推广工作的通知》(全节办【2011】1号文)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动节水器具普及应用”并要求实施两项国家强制性水效标准。
因此我们当前节约用水工作的核心是加大国家有关节水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制定并推行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强制性标准。积极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及节水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工农业及生活用水效率,节约水资源。
一、节水型产品推广与应用的目的、原则与内容
(一)目的
节水型产品推广应用及更新改造的目的:加大国家有关节水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制定并推行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强制性标准。积极引导和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及节水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提高工业及生活用水效率,节约水资源,使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万元产值增加值取水量、节水型产品普及率等节水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遵循的原则
在充分考虑城市用水实际情况,不增加用水单位和群众负担的前提下,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先易后难、全面覆盖的原则进行实施。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同参与;坚持科技创新,促进高效利用;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分类指导。
(三)主要内容
按照《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的标准要求,淘汰落后产品与技术,实施用水器具更新,强化节水型产品与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主要内容包括:
1、拆除螺旋升降式水嘴,使用快开式陶瓷片密封水嘴。新水嘴必须符合《陶瓷片密封水嘴》GB18145-2003中强制性条款要求:水嘴阀体的强度、密封性能应符合规定;在相应动态压力水压下,水嘴流量不小于或大于相应的规定要求;单柄单控水嘴开关寿命应符合要求。改造学校、医院、公共厕所、餐饮行业、商业等公共场所所使用的非节水型龙头,所更换的水嘴应符合GB 25501-2010《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的要求。
2、对一次冲洗量大于9升的座便器水箱进行节水改造,更换水箱内芯。更换后的水箱内芯在保证卫生要求、使用功能和排水管道输送能力的条件下,不出现泄漏并一次冲水量控制在5升以下。
3、对沟槽式厕所进行升级,改造成节水型座便器,或把自动冲洗水箱改为可控系统。对于公共建筑中仍安装使用上导向直落式便器水箱配件的,全部更换。
4、要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服务性的公共浴室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型淋浴器。
5、对于适合开展再生水回用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商业单位提出可行的再生水利用方案,使用简易中水处理装置或同层给排水系统,开展示范性改造。
6、园林绿化业推广使用喷灌、滴灌设备,鼓励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
7、重点高耗水行业按照行业标准进行节水技改,按照有关要求使用节水产品。积极推进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加强废水综合处理,实现废水资源化,减少水循环系统的废水排放量。加快培育节水和废水处理回用专业技术服务支撑体系。鼓励专业节水和废水处理回用服务公司联合设备供应商、融资方和用水企业,实施节水和废水处理回用技术改造项目。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
严格执行《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企业用水统计通则》等相关国家标准,新、改、扩建工业项目要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估制度,提高非常规水源的利用比重。加大财政资金对工业废水治理和循环水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
鼓励各级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采取统一供水、废水集中治理模式,实施专业化运营,实现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
二、实施的要点
(一)法规制度建设
进一步制定完善节水型产品推广应用的配套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节水型产品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节水型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及修订相关法规中节水型产品推广应用的条款等。
(二)运行机制建设
发展完善节水技术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节水协会及节水型产品技术展示中心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节水基础标准、节水考核标准、节水技术规范。引导社会投资节水项目,特别是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节水项目给予贷款支持。鼓励多渠道融资,加大对节水技术创新和节水工程的投入。
(三)重点节水项目
重点抓好城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办公场所和所属各经营性、服务性、公益型公共场所以及规模以上居民小区的节水器具的推广应用。主要涉及水嘴更换,对沟槽式厕所进行升级,更新为节水型蹲便器,或把自动冲洗水箱改为可控系统。对于公共建筑中仍安装使用上导向直落式便器水箱配件的,全部更换。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服务性的公共浴室强制安装使用节水型淋浴器。具备雨水利用条件的单位,鼓励建设雨水利用设施。对于适合开展中水回用的单位提出可行的中水利用方案,使用简易中水处理装置或同层给排水系统,开展示范性改造。
加大力度做好城市节水型产品及技术展示中心建设工作,坚持高标准、高规格。积极探讨科学合理的展示中心运行机制,保障展示中心的产品与技术与时代同步,不断进行充实完善。不断引入新技术和新产品,成为真正引导用水单位和群众采用节水新设备、新工艺并促进相互之间交流的良好平台。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组建机构
建立城市政府和各区及下属社区参加的淘汰非节水型产品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城市淘汰非节水型产品的总体协调和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在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各区及下属社区、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淘汰非节水型产品及更新的组织推动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淘汰非节水型产品工作。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城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产品。市内所有居民、个体工商户、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自觉淘汰非节水型用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安装使用节水型产品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城市发改部门应会同城市节水管理机构按照《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164-2002)和《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870-2002,以上两项标准简称为“节水标准”)的规定,严格节水“三同时”审批制度。对节水设计方案及措施不合格的不予批准立项。要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对未按照节水标准进行设计的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公共建筑用水器具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违反规定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用水器具的,应由市节水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城市质监部门对违反规定生产不符合节水标准用水产品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城市工商管理部门要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用水产品的,应依法对经销、代销单位进行查处。
3、建立健全节水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服务体系
加强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着手与高校联系加快节水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强节水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节水协会和节水型产品及技术展示中心这一平台,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信息、宣传培训等活动。 同时加强节水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取水定额标准体系,完善节水基础标准、节水考核标准、节水设施和产品标准、节水技术规范。
一、充分认识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的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省水资源总体并不丰裕,既面临水资源区域性、季节性分布不均的困扰,又面临水资源需求不断增长与水环境污染趋势加重的问题。一些地方的水资源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但同时,目前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中水资源利用方式还比较粗放,节水措施不到位,节水的潜力很大。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有利于减少水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确保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性、紧迫性,研究落实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建设节水型社会,要以水资源的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为基础,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着力进行制度建设,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调节为主的多层次水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节水机制,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
机制,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至2010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降到130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6;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到14%以下,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0%以上;副省级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其他设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45%;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以上,初步建立起节水型社会。
三、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1.加快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和产品。严格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标准,逐步更换不符合标准的用水器具,限制销售非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城市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2.加快供水漏损管网改造。要大力推广管网检漏防渗技术,严格执行《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J187—*),对漏损管网进行全面改造,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3.加快“一户一表”工程建设进度。通过企业挖潜、采用新技术等方式,努力降低“一户一表”安装费用,提高居民、单位安装“一户一表”的积极性,实现用水实时监控和计量,为分类水价制度的实施创造条件。
4.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以城市污水处理厂为中心,建设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示范工程,推行分质供水。鼓励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内建设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
(二)推进农业节水工作。
1.继续组织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工程改造,重点实施渠道防渗工程和管道化灌溉工程。加快灌区骨干渠道及相应渠系建筑物、骨干排灌泵站配套改造和田间灌溉配套工程建设,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
2.积极推行农业灌溉计量工程,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结合国家和地方各类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和现代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推进灌溉计量的进程。有条件的灌区要全部安装计量设施。
3.提高农业节水的科技水平。农业节水要因地制宜地推行渠(管)道灌溉、薄露灌溉、喷滴灌等节水灌溉新技术;推广水稻旱育秧、水稻强化栽培等粮食生产节水技术;研究推广大棚微灌、山地微蓄微灌等经济作物高效节水型灌溉技术。
4.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旱粮生产,促进节水型农业发展。加强农业节水灌溉新技术的研究、试验和推广,扩大节水型农业应用范围,重点从蔬菜瓜果作物向茶叶、水果等多种经济作物拓展,从平原地区设施栽培向山区、海岛农业拓展。
(三)推进工业节水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59号)精神,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约用水,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工艺和产品,强化节水管理,实现工业经济与水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
2.组织实施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重大节水示范工程,重点推进火力发电、纺织印染、石油化工、医药、造纸、冶金、食品加工等七大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技术改造,提高行业节水水平。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选择一批用水量较大的企业作为工作重点,推动重点企业节约用水。
3.大力推广先进的节水型或无水型工艺和技术;大力推广国家和省鼓励的节水技术、工艺和产品;发展和应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冷却节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等技术,并配套完善相应设施;开发、生产和推广低耗水的产品,降低水耗;加快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4.全面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将节约用水和减少排污作为清洁生产的重要内容,把工业节水与废水排放指标列入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标准,提高循环冷却水、工艺水的重复利用率。逐步完善工业节水指标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节水标准体系、节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和节水设备(器具)的研制生产体系。
(四)加强水资源开发、保护和管理工作。
1.加强海水、雨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沿海地区及海岛要坚持统筹规划,加快建设海水淡化工程。电力、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要大力推广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工业冷却水。干旱缺水城市要在社区和新建大型公用项目配套建设集雨示范等工程。海岛和缺水地区要重视雨水、洪水、微咸水和矿坑水的开发利用。
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按照《*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禁一切排污行为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以及破坏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着力整治河道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因地制宜地探索符合各地农村实际的低成本、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方式,完善农村居民生活与农业生产污水处理设施。
3.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进一步落实杭嘉湖、甬台温地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的控制方案,积极推进地表水厂和管网建设,力争到2008年、2010年分别完成禁采区、限采区平原承压地下水深井的禁采目标,遏制地下水超采区的地面沉降。其他地区也应建立地下水位、水质监测管理系统,落实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合理开采和保护地下水资源。
4.推进水资源和节水管理信息化进程。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水资源和节水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实施取用水自动监测,加快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和处理,及时反馈蓄、供、用水信息,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提供决策依据。加强节水信息管理和交流,完善用水户用水信息统计、上报制度。
四、加快节水型社会的体制机制建设
(一)加强规划指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制订实施《*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明确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对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当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编制和完善当地“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根据区域的水资源状况、水环境容量,优化和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发展节水型经济。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限制建设高耗水项目。
(二)建立健全节水配套规章制度。加快制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规范各级组织和全社会的节约用水职能、义务和行为。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制订《*省海水利用规划》,科学开发利用海水资源。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适合本地区、本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利于节水工作的奖惩措施,细化节水管理,依法履行节水职能,加强监督检查,使各项节水制度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落实相关节水制度。认真贯彻《*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规范取用水管理。对各类用水户均应装置用水计量设施,全面实施有偿用水制度,按实际取用水量收取水资源费或水费,杜绝实行用水包费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用水节水评估、计划用水制度,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制度(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及取用水单位的“四到位”制度(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四)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区域水资源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实现地表水和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进一步完善用水定额管理制度,逐步扩大定额管理范围和定额管理水平。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基本管理制度,把用水定额作为用水计划下达和节水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积极开展农业用水定额管理试点工作。逐步推进水权制度建设。
(五)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完善水价体系。完善分类水价制度和供水计价方式,对居民生活用水逐步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对非居民用户逐步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办法。运用差别水价政策,适当拉大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用水的价差。建立科学合理的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价格机制,制定回用水和再生水的收费标准,鼓励和引导工业、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和洗车等行业使用再生水。
(六)建立完善节水科学技术进步机制。贯彻实施《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城市节水技术。鼓励节水技改项目,加大节水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支持节水产品、工艺、设备等的研制与推广。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行业的实际,跟踪、了解国内外先进技术,组织科技攻关,提高本行业节约用水水平,形成节水技术自主创新机制。
(七)完善有利于节水的财税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鼓励生产、使用节水产品的税收政策。各级政府要安排必要的资金,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创建节水型城市。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改项目,扶持节水设备、设施、器具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政府应优先采购节水产品。采取政策扶持、市场引导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供水、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的产业化。
(八)建立节水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节水统计工作。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已安装或者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使用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要求更换或者进行节水改造。对先进的节水技术、产品要及时推广和应用,好的节水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节水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进一步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十一五”期间,各试点县(市、区)的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为加快建立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作有益的探索。
1 强化三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推进
围绕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的标准和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资金投入,为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城区各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专班或明确了专人负责,构筑了完善的创建工作网络。同时,为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印发了《宜昌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将考核指标逐一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局面。
(二)把握标准,完善制度。创建节水型城市,主要是通过制度建设变革生产关系,形成以经济手段调整为主的节水机制。为此,我们对照考核标准,修订完善了《宜昌市城市节水规划(近期2016-2020,远期2020-2030)》,陆续制订出台了《宜昌市城区计划用水制度》、《宜昌市城市供水、节水统计制度》,以及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办法等一系列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在采用国家、省定额的同时,进一步委托编制了《宜昌市城区主要用水行业用水定额》。现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的水管理体系,使我市节水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加大投入,保障需要。我市加大城市节水工作相关经费投入,每年从水资源费、城维费中统筹安排专项创建经费,用于城市节水宣传、节水技术改造和用水器具更新、节水型企业创建、节水设施建设改造等项目。据统计,2014年投入43125.74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16310.328万元),占财政支出(1874191万元)的比例达23‰(考核指标为1‰);2015年投入35721.4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20513.01万元),占财政支出(2420733万元)的比例为14.75‰。足额的资金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 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城市节水取得实效
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创建工作氛围,使节水成为全社会的一种自觉行为,推动城市节水工作取得了实在成效。
(一)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活动。节水型企业(单位)是节水型城市的细胞单元。我市坚持按照“突出重点、明确导向”的原则,统一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自2011年起,在全市非居民用水户中广泛组织开展了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等一系列单元载体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有15个单位、13个企业、5个小区和10名个人被授予宜昌市“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 “节水型小区”、“节水达人”称号,宜化等企业(单位)和12个小区被授予省“节水型企业(单位)、“湖北省节水型小区”称号。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我市重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社会创建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联动作用。为促进学校和学生参与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的“三爱三节”主题教育活动,使我市中小学节水水平明显提高,也通过学生带动家庭增强了节水意识。宜昌市精神文明办公布《宜昌市民文明公约》,号召全体市民节水节电争做文明市民;举办了“文明伴我成长”、“争做文明宜昌人”等一系列主题活动。通过这些社会教育创建活动,节约用水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有宜昌特色的节水文化氛围初步形成。
(三)大力实施节水互动志愿服务活动。宜昌团市委每年组织 “保护母亲河――爱水、节水、护水”主题活动,一大批志愿者成为义务宣传员,在街头、社区、学校向市民和学生宣传节水知识。各区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节水互动志愿服务活动,比如夷陵区志愿者在长江支流黄柏河流域开展了“清洁环境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西陵区开展了探访水源地活动和“关爱自然保护饮用水源地”青年志愿者活动,号召市民投身到节约活动中;点军区动员居民组织用水者协会、用水管水小组,让居民参与水权、水量、水价的监督管理;伍家区开展了“绿色社区、绿色学校”,“节水单位、节水企业”评比表彰活动,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节水互动的积级性。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用水户节水意识不断增强,完善了节水管理制度,夯实了用水节水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了用水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了用水效率,拓展了节水的思路,使节水工作真正成为企业(单位)整体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3 补齐建设短板,夯实节水创建工作基础
对标查找差距和不足,结合实际需求,高标准实施了黑臭水体整治、雨水收集利用、中水回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以及污水处理扩容提标等工程项目,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夯实节水创建工作基础。
(一)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按照《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的要求,我市持续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在彻底根治柏临河和宜昌运河水质、公园化治理周边环境的基础上,出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完成了《宜昌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计划(2015年~2020年)》。按照“一河一策”的思路,高标准编制整治工程规划及设计方案,拟于2017年底前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内11处黑臭水体。目前,所有项目已纳入城市建设计划,明确了建设内容、建设主体、资金来源、达标期限等,年内可全面完成项目前期工作。采用系统论、统筹学的观念,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和雨污分流工程。2014年以来,投入28501万元对桥边河土城段、五龙河(五龙二路至江南大道)开展治理,新建花艳污水厂及配套主管网,新建沙湾污水处理厂,启动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入10123万元完成沙湾(白洋港区段)、五峰工业园、南玻项目污水管网工程,新建点军沿河主污水管和三峡机场片区、逢桥路污水管道,迁改临江溪污水管道。投入13378万元对V亭、点军区和西坝城市排水管网和截污排涝工程进行了改造,安排实施了各区排水清淤,对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实行了大修;投入18310万元,改造升级沙河、临江溪污水处理厂,续建沙湾污水处理厂,建设沿江大道大公桥泵站压力出水管,新建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施了城东新区、武汉新华园、长江传媒、中南路箱涵猴王焊丝厂段、V亭先锋路片区、西陵区水患点排水改造等工程;执行城市污水处理“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正在启动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和沙河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拟定了长江岸坡及支流综合整治项目计划,积极争取农发行贷款支持;全面整治官庄水库等1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截至目前,城区排水管网达到1100公里,12处沿江排污口得到治理,5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运行负荷率85%,污水集中处理率由85%增加到92%。
(二)加快推进两项试点建设。启动《宜昌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修编,计划2016年底通过专家评审,并适时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建设。以宜昌新区、各类园区的新建道路为重点,2016年我市地下管廊计划建设16.7公里,其中将军路综合管廊3.97公里,江南二路综合管廊2.76公里、南站路综合管廊4.89公里、牌坊坡路综合管廊5.08公里。将军路综合管廊(江城大道―江南二路)长1.7公里,采用双仓结构,共有电力、弱电、给水、中水(预留)、燃气等管线入廊,断面净面积20.7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施工招投标。其他综合管廊项目正在抓紧推进。市政府出台了《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结合市政道路、公园绿地、环境治理、片区开发、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启动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重点结合沙河片区、卷桥河片区、城东片区生态环境治理以及市政园林景观设施同步建设。去年以来,共启动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700公顷,求索・众创中心海绵社区已建成,沙河综合整治、卷桥河湿地公园、柏临河湿地公园、秋雨台公园、城市绿道等一批试点项目正加快推进。
(三)探索实施雨水收集利用和中水利用工程。为加快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建设,近年来,我市结合水体整治和各项创建探索实施雨水收集利用和中水利用工程。在节能建筑、大项公益项目建设中同步实施雨水收集利用工程,目前建成及在建较大项目10余个,其中运河公园、求索众创产业园、求索公园等皆为大型示范性工程。为克服我市水资源相对丰富带来中水利用成本往往高于城市公共供水成本这一实际困难,在推动中水利用方面我市立足于切实提高城市中水利用比例和效率,侧重搞好大型中水项目建设。其中华润电力公司利用污水处理尾水作为冷却用水,年中水利用设计规模达492万吨,已建成投产;V亭湿地公园利用污水处理尾水作为生态补水,年中水设计利用规模700万吨,目前项目建设接近尾声;沙河污水厂提标(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扩容(原有3万吨,新建3万吨)后,尾水应用于沙河水系生态综合治理方案正在拟订中。
4 加强宣传发动,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强大的全社会节水意识和良好的节水氛围,是对节水工作的有力推动。近几年来,我市始终将日常节水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结合,坚持长期性,体现多样性,突出针对性开展宣传工作。
(一)L庑传,争取各方面重视支持。宜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召开纪念“世界水日”座谈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市直涉水部门参加,集中学习、宣传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先后邀请的接待了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市人大、市政协等对全市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等情况进了专题调研,汇报节水型社会建设形势,在争取各方面重视支持上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集中宣传,提高市民节水意识。全市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大活动,每年制定节水宣传工作计划,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制作节水宣传展板,积极组织各项宣传活动;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在广场、社区、公园、校园等区域开展宣传活动,以展板展览、填写问卷调查、发放宣传手册和节水纪念品等形式为主。2012年以来,累计开展广场、社区节水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出动宣传车辆80余台次,悬挂横幅400多处,设立宣传牌20多处,发宣传资料60000多份,发送短信100万余条,张帖宣传标识3万个,参与群众近20万人次,发放《家庭节水手册》、《学校节水手册》、《水的故事》等各类宣传册15万余册。此外,还在每年的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集中开展节水知识、节水意义的宣传,在主流媒体中对节水先进事迹进行报道,将《用好每滴水 生活会更美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利国惠民》节水公益广告宣传片在城市大型公共场所LED屏滚动播放,起到了较好的节水宣传效果。
(三)创新方式,扩大社会宣传效果。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扩大宣传范围,主动与《三峡日报》、三峡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开展节水宣传,积极传递节水意识、节水社会行动正能量。2014年来,在《三峡日报》、《三峡晚报》、《三峡商报》刊登节水新闻报道16篇。常年组织开展研究探讨水资源节约、利用、保护的学术活动,5项研究成果在《中国水利》、《水政水资源》等杂志上发表。2009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资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小区200多户的门牌印制“节约用水,从我做起”,让节水工作深入人心;2013年以来,在公共机构、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共张贴节水标识牌30000个,提醒广大市民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成为广大市民的关注点,节水宣传效果良好。
下一步,我市节水工作将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全面落实《宜昌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所制定的具体举措,以深入人心的宣传带动城市节水工作,以科学合理的规划引导城市节水工作,以严格规范的管理督促城市节水工作,以切实有效的服务推进城市节水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城市节水工作,进一步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中的“引擎器”作用,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城市的科学发展,不断谱写城市节水新篇章。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宣传发动和依靠全市人民,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工程等综合配套措施,努力把**建设成节水型城市,为**的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各项考核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到“十一五”末基本达到以下目标和要求:
1.城市再生水利用率≥20%;
2.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五个百分点;
3.城市污水处理率≥80%;
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0%;
6.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15%;
7.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低于国家140升/人•日标准;
8.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基本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9.城市供水管网到达并正常供水的区域必须封停地下水井;
10.加大节水型器具的推广使用力度,不断提高节水型器具普及率。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深入地开展城市节水及再生水利用的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模式,使节水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建立长效节水宣传机制,倡导全体市民科学合理用水,使节水特别是对再生水的利用认识上得到提高,变成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
(二)编制完成**市城市节水专业规划及再生水利用专业规划,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正确处理好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集中与分散(大系统与小系统)的关系。合理规划建设集中式再生水处理厂,明确集中处理供应再生水的供水覆盖范围或区域,集中式再生水供水覆盖区域内不再建设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在覆盖区域外规划建设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
1.编制**市城市(主城)节水专业规划
完成时间:**年3月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
2.编制**市城市(呈贡)节水专业规划
完成时间:**年3月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呈贡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3.编制**市城市(空港经济区)节水和再生水利用专业规划
完成时间:**年12月
责任单位: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
4.编制**市城市(主城)再生水利用专业规划
完成时间:2009年7月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滇管局、市节水办、滇司
(三)进一步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提高非居民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管理率,通过严格执行超计划和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收费,促进各非居民用水单位切实加强用水节水管理,不断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
(四)加大城市节水执法稽查力度,对各种违反节水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查处,确保节水设施的配套建设和使用,特别是再生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水质达标使用。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
(五)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单位)的水量平衡测试;按照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的要求,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节水型企业(单位)的覆盖率。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
(六)对已完成一表一户、改表出户的居民用水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通过水价的杠杆作用,努力降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
责任单位:**自来水集团公司
(七)调整工业企业产业结构、限制高耗水产业的发展,推广使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努力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
(八)加强对已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环境监督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通过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努力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滇管局、滇司
(九)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项目,加强对工业污染源及污水处理排放的监管力度,实行《排污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制度,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查处企业违规排污行为,提高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滇管局
(十)建立健全节水统计指标体系,严格节水统计,把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中的量化考核指标纳入**市经济社会统计体系中,并按年完成各项量化考核指标的统计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十一)加强对用水器具生产环节、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的用水器具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和要求,禁止销售高耗水、淘汰型用水器具;实行用水器具认证制度,不定期向社会公布“节水型用水器具名录”和“明令淘汰型用水器具名录”。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
(十二)积极开展城市雨水利用工程试点工作,拦蓄收集利用非常规水资源。通过建设雨水利用示范工程,积累和总结经验,推广城市雨水的收集利用。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
(十三)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市级财政对城市节水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城市节水专项资金的监督,确保各项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节水工程和措施的实施。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十四)各县(市)区建立和完善节水管理机构,启动和开展节水工作。
责任单位:东川区、安宁市、晋宁县、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县、禄劝县、寻甸县政府
三、近期工作重点
“十一五”期间,城市节水工作重点突出抓好“一升、一降、一调、一改、一保”的“五个一”工程和措施。
(一)“一升”,即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将再生水的利用率提升到20%以上
1.对已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增加深度处理和消毒设施,达到国家再生水利用相应水质标准后主要用于城区河道、公园等的生态环境补充用水和市政绿化用水,并通过铺设供水管网回用于周边临近单位、居住小区的绿化、景观和冲厕用水,到2010年底处理能力达到6.3万立方米/日以上。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滇司
2.符合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原已建成使用的工程项目应当同期配套或补建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每年新增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城市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处理能力2010年底达6.51万立方米/日以上。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
(二)“一降”,即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五个百分点
1.加强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巡检,提高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修漏及时率;加大对各种损坏城市供水管网行为的处罚力度,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各项工程施工,应加强对城市供水管网的保护,避免造成供水管网漏损。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自来水集团公司
2.积极采取工程措施,对老化的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有计划地进行更新改造,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到“十一五”末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五个百分点。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自来水集团公司
(三)“一调”,即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基数
1.“十一五”末基本完成居民用水户“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改造。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自来水集团公司
2.降低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基数,通过阶梯水价的全面实施,促使居民用水户使用更换节水型马桶或水箱配件,重视节约用水,一水多用。
完成时间:**年6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自来水集团公司
(四)“一改”,即改造更换非节水型马桶水箱配件和其它节水型器具
1.加大节水型器具推广力度,新建工程项目必须使用一次性冲洗水量在6升及以下的马桶及其它节水型器具。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建设局、市节水办
2.对机关、学校、宾馆、饭店、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用水单位的非节水型马桶和其它非节水型器具强制进行改造,通过更换节水型马桶、水箱配件、其它节水型器具或采取节水措施,降低用水量。
完成时间:2009年7月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旅游局、市商贸局、市教育局、市节水办
(五)“一保”,即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
1.加快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建设,提高主城建成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率和供水保障率,为基本封停水温在25℃以下的地下水井打下基础。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
2.主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禁新开凿水温在25℃以下的地下水井,在城市公共供管网到达并正常供水的区域封停地下水井。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四区政府、**自来水集团公司、**通用水务有限公司
3.调整地热水、矿泉水税费标准,促进地热水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
完成时间:**年6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
四、保障措施及鼓励政策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城市节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协调全市城市节水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规划建设前,必须编制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并通过审查。对未通过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进行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节水设施未同期设计的,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竣工时,市节水办要组织对节水设施(含再生水利用设施)进行验收,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水设施或节水设施验收不合格的新建工程项目,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等证照和相关手续。
(三)建立再生水利用激励机制,促进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和再生水的利用。由市财政局每年统筹安排再生水利用专项资金,一是对原已建成使用的工程项目补建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单位或住宅小区,按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投资额(不含回用水管网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建设资金补助,其中:对单位(含企业)建设的给予单位30%以内补助、对产权分散的无主管部门的住宅小区建设的给予投资主体40%以内补助(经营性投资除外);二是对在住宅小区和单位内建设并正常使用的非经营性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回用水水质达到国家再生水相应水质标准和计量设施完善的基础上,按实际回用水量给予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管理单位0.70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回用补助。
补建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资金补助和污水处理回用补助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四)加大科研力度。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和鼓励相关大专院校或科研、设计单位积极开展节水及再生水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创新和转化。
(五)对规划建设集中式(区域性)再生水厂(站)的项目,按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办理立项审批和建设。需征用土地的,按市政用地性质供地,并在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予以预留;对市政绿化部门在城市公共绿地管养区内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在申报立项审批时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
(六)具备利用再生水条件的园林、绿化、景观、洗车、环卫及建设施工等,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应回用水水质标准的再生水。
(七)市政府目督办要加强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按计划开展和完成各项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工程和措施。
论文关键词: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创新价值;问题;建议;张掖市
张掖市作为全国第一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几年的探索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建设任务,有效地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2006年11月,水利部授予张掖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称号。但目前形成的“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以水定产、配水到户、公众参与、水量交易、水票流转、城乡一体”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运行机制还仅是一个初步框架,试点期后纵深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做的工作更多、任务更重。深入研究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规避因节水而引发的某些生态负面效应,是一个重大而现实的问题。
1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价值
1.1理论创新价值
张掖市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从表面上看是因外部资源条件变化而发生的诱致性社会变革,从深层次看则是日趋增长的用水需求与区域水资源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使然。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旨是探寻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 科学 发展模式。试点期间的探索是向 现代 水利、资源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迈出的至关重要的一步,也是一次生动的制度实践,形成了“制度示范”效应,证明了只有建设节水型社会才是应对水危机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举措,廓清了人们对节水型社会基本特征的认识。
1.2实践创新价值
张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是我国治水史上一次前所未有的探索,不仅为我国解决水资源问题提供了生动而鲜活的标本和宝贵的经验,而且其区域发展充分证明:只要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通过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就一定能够建设好节水型社会,完全可以在“用水量下降的同时,实现更高起点、更高层次的可持续发展”。
2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成效
(1)全面完成黑河分水任务,为黑河下游生态恢复做出重大贡献。自2000年实施黑河分水以来,张掖市成功组织实施40次水量统一调度,19次将黑河水送达东居延海,两次到西居延海,累计输水93.9亿m,占9年来水总量的57%t。实现了东居延海自2004年8月以来连续5年不干涸的 历史 性突破。黑河下游额济纳绿洲19条支流总长1100多km的河道得到浸润,沿河两岸濒临枯死的胡杨、柽柳得到抢救性保护,草场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林草植被种类增多,植被覆盖率较2000年提高了18%,达到59%。流域生态退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环境效益。
(2)水资源配置逐步优化,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张掖市通过明晰水权,完善节水工程技术体系,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并创造性地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推行水票制,形成了经济结构调整与用水结构调整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格局,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3)优化经济结构和用水结构,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自身本已严重缺水但又必须每年给下游增加下泄水量2.55亿m的条件下,张掖市坚持以节水“定产业、调结构、促发展”,努力构筑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体系。经济社会保持了全面快速协调发展的态势,实现了节水与增效的双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4)规范用水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社会效益显著。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用水秩序,水事纠纷大幅度减少。通过节水向下游增泄水量,全面完成分水任务,增进了甘肃、内蒙古两省(区) 各族人民的团结和友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普及和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建立,增强了公众的水权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新 农村 建设进程。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经验在全国广泛推广,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3试点期后面临的突出问题
3.1动力机制问题
公众参与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础,这个基础是否稳固,直接关系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成败。要打牢这个基础,关键在于构建以利益为主导的、公众和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动力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种体制、机制,通过体制、机制的作用,使得整个社会产生一种需要或者激发出一种动力,这种需要和动力能够有效地推动整个社会走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
目前张掖市节水型社会仍处于强制发展阶段,在分水调度、经济结构调整、资源配置等方面,政府不仅是主导,而且是主角,试点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行政强力推动的结果。公众尤其是农民只是被动地接受,参与决策和用水管理的程度较低。虽然在试点期强制性的行政推动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常态下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继续沿用此手段显然是不可持续的。必须通过制度建设、利益调节等途径把城乡居民和各类组织都动员起来,自律用水、自主节水、参与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节水成为自觉行为、长效行为,而不是靠行政推动的权宜之计。
构建与节水型社会相适应的动力机制是试点期后建设节水型社会向自律式发展阶段转变必须优先考虑的重大课题。自律式动力机制主要包括:制度规范下的他律机制;节水、科学用水意识普遍提高的自律机制;有效的利益调节和激励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国家、社会组织和公众多元化的持续投入保障机制。
3.2培育和完善水市场问题
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本手段。虽然张掖市在试点建设中一直致力于运用市场手段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目前水市场发育依然相对滞后。
(1)水权交易量和交易范围太小。张掖市每年农业交易水量不足400万m,交易主要在农村局部性用水户之间、灌水小组之间、村与村之间进行。
(2)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张掖市农村灌溉用水尚未实行“终端水价”,农民生活用水还是按户或按人头收费。城市用水以及排污费依然是多年前的老标准,尚未实行按成本水价收费。水的商品属性还未能真正体现。
(3)水市场交易主体单一、运行不规范。从交易主体看,水权交易者仅限于灌区小范围的农户和水管单位,各类 企业 尚未参与;从交易对象看,水票作为唯一的交易对象并未体现出“随行就市”、“水涨船高”的商品属性;从交易过程看,农户与水资源管理单位直接交易,显然有违于市场规则;从交易结果看,节水者转让水票未能从中获得“增殖”利益,超用水者也并未因超额用水而加价付费。因此,如何培育和完善水市场,充分运用市场手段进行水资源配置,是试点期后常态下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应把水权市场发育程度作为水权管理水平的重要衡量标准。
3.3节水型社会的载体建设问题
节水型社会是由一系列制度规范约束的、具有良好节水自律意识的节水型组织构成的,包括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团体)、节水型社区等基本载体。张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节水载体建设。从纵深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可持续 发展 角度看,载体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
(1)资源性缺水的基本市情和高指标的黑河调水任务,决定了节水载体建设的艰巨性和持久性。 经济 发展、人口增长、城镇化以及黑河生态保护的推进必然增大对水的需求,未来水资源形势将更为严峻。初步测算,2012年张掖市总需水量将达27.86亿m,而可供水量为23.34亿m,缺水量为4.5亿m。在既定水资源条件下,只能从强化节水载体建设上找出路。
(2)农业用水比重高、效率低,必须把农业节水载体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张掖市2008年农业用水量为2o.5亿m,虽然比上年减少0.5亿m,但仍占全市国民经济总用水量的84.7%。张掖市灌溉面积为20万hm,大部分仍然采用地面灌溉方式,水资源漏损严重;在井灌区,管灌面积也不足1/3。农业节水潜力很大。
(3)非农业节水、再生水回用相对滞后,必须进一步拓宽节水载体建设领域。目前张掖市 工业 水重复利用率仅50%,主要产品用水定额还比较高;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不足3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回用率太低,与区域水资源紧张情势不相适应,也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不相匹配。此外,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损、机关单位的“长流水”、公益性用水的浪费现象仍较突出。节水载体建设仍然是试点期后节水型社会建设必须高度重视、持久坚持的巨大工程。
3.4农业节水引发的生态退化问题
张掖市年均降水量不足200mm,农作物和林草对灌溉水高度依赖。随着农业节水力度的加大和渠道防渗工程的扩展,不可避免地引发较明显的负面生态效应。
(1)区域湖泊湿地面积萎缩。2005年张掖市湿地面积由2000年的2l1.87万hm2减少至21.04万hm。
(2)草地退化,局部生态林枯死。随着农业渠系衬砌比例不断提高,灌区内一部分依附于渠系渗漏水和地下潜水的草地、生态林呈明显退化趋势。张掖市人工林自2000年以来,成片死亡面积达6133hm,濒临死亡面积达11.53万hm。
(3)地下水位逐年下降。近年来黑河中游地区地下水位呈下降趋势,年均降幅在沿山地区为1.o0~1.50m,平原地区为0.25~0.84m。全市荒漠化面积自2000年以来增加了60400hm。
上述生态退化状况仅是从直观和机理分析作出的判断,日前尚缺乏系统研究和技术数据支撑,但这种趋势应予以高度重视。
4对策
(1)公众参与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础。要打牢这个基础,实现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根本转变,关键在于构建以利益为主导的、公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动力机制。
(2)政府主导与市场推动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两只“手”,纵深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必须高度重视水权交易市场的培育,充分运用市场力量进行水资源配置。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理用水和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创建节水型单位,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建立节约用水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努力实现到2015年,委机关、事业单位人均用水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下降12%,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具体措施
1、加大节水宣传力度。
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在委机关醒目位置制作“节水•和谐•生态”为主题的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在卫生间、洗手处张贴节约用水提示用语和宣传画,营造节水型单位的良好氛围。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有关节约用水的宣传片和展览,积极参加节约用水的相关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节约用水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介绍节水常识,倡导节水风尚。
2、加强日常节水管理。
各科室完善节水管理,事业单位制定节水相关制度,制定用水定额,落实计划用水管理,科学制定节水指标,建立节水责任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维修损坏的供水管网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水龙头、管道阀门、冲水阀等排、给水器具,防止跑冒滴漏,坚决杜绝“长流水”现象。
3、推广节水技术和设施。
推广应用节水技术,改造水房、卫生间用水设施,逐步淘汰不符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和设施,安装使用国家标准的节水型水龙头、节水型冲便器,加强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倡导干部职工二次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本单位司机洗车时不得随意浪费水资源,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委成立由委主任任组长,党组书记、分管主任、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委机关科室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委节约用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管局《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3﹞18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委系统节水工作,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委机关、事业单位节约用水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协调节约用水工作重要事项,开展委机关、事业单位节水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水工作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关键词 节水型农业;意义;措施;山东济宁
中图分类号 S2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13-0258-02
我国是世界上严重缺水的国家之一,淡水资源量仅为世界人均的1/4,而济宁市又仅为全国人均的1/4。随着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问题日渐突出。因此,发展节水型农业已成为济宁市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发展节水型农业的意义
为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要把节水放在突出位置”。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期间,济宁市农业节水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依然存在节水意识淡薄、管理粗放、投入不足、政策不配套等诸多问题,尚未建立起良性的发展机制,发展速度和规模远不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节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发展节水型农业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尤为紧迫。加快发展节水型农业,不仅对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态环境、加快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对保障城市和工业用水、国家粮食安全、水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和促进农业及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2 发展节水型农业的措施
2.1 科学制定农业节水总体规划
发展节水型农业,要从济宁市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为中心,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建立节水高效农业为目标,科学地制定出全市农业节水总体规划。
2.1.1 坚持节水型农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制定济宁市节水型农业发展规划,要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要与农业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相协调;要以农业水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根本目标,统筹考虑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雨水、灌溉回归水和城市污水等多种水源的开发利用。
2.1.2 坚持节水型农业布局的合理性。节水型农业发展规划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利用,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上,根据不同县市区的水土资源状况、自然和气候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作物种类、经济发展水平等,科学确定全市节水型农业的合理布局。
2.1.3 坚持节水型农业建设的实效性。根据济宁市的实际情况,在全面推进节水型农业建设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分步实施。如在种植结构上,要以大田经济作物为重点;在工程建设上,要以灌区节水改造工程、节水增效示范工程为重点;在技术上,以普及和推广成熟、适用的节水技术为重点。
2.2 积极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目前,济宁市水资源利用效率较低,农民仍习惯于大水漫灌农田。如有些以种植水稻为主的县市区,耗水量高达3万立方米/hm2,超过作物生长正常耗水量的1倍以上,这已不单是利用效率低的问题,而是对宝贵水资源的直接浪费。据统计,目前济宁市农业用水约占全市用水总量的64%,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平均约为0.45,而一些先进地市却高达0.60。为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近几年来,济宁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探索和创新水利发展思路,确立了“三个三”的目标。
2.2.1 实现水库、河道、湖泊“三域”联网运行。自2003年,济宁市对洪水实施了有效管理,实现了水库流域、河道流域、南四湖流域的高效联网运行,对“三域”水资源实行科学调度、联网运行,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洪水资源化。目前是抓住实施治理淮洪水南下、南水北调东线、病险水库加固、骨干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因此,要加快济宁骨干水网建设,提高水利设施的整体防洪能力和供水能力,5年内全面完成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河流治理,实现能排、能泄、能蓄、能灌目标。
2.2.2 实现长江水、黄河水、当地水“三水”联合调度。济宁市充分利用市场规律进行调配,做到优先使用当地水,不足部分由黄河水或长江水补充。另外,还应充分利用汶河水对济北地区进行补源回灌,保护地下水资源。
2.2.3 实现生活、生产、生态“三生”用水合理配置。济宁市水利部门不断更新用水、管水观念,依托先进的管理手段,逐步从应急调度向常年调度转变;从单纯的水量调度向水量水质统筹考虑转变,从单纯服务于生产生活用水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统筹兼顾、合理配置转变,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并以此推动和保障全市农业和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3 大力强化农业节水措施
农业节水包括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配置、输配水系统的节水、田间灌溉过程的节水、作物生长水分转化过程的节水、用水管理的节水以及农艺节水增产技术措施等多个方面,节水技术是由水源、工程、农业、管理等环节的技术措施组成的一个综合技术体系。十几年来,济宁市为加强农业节水工作,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
2.3.1 充分利用天然降水技术措施。不断提高天然降水的有效利用,通过井渠(河)结合,天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运用,雨季回补地下水,既增加了水源调蓄能力和抗旱水源,又减轻了洪涝威胁;旱季利用地下水灌溉,可弥补地表水之不足。在不影响防洪排涝的情况下,经合理规划及调节,在河道或排水沟适当位置修堤建闸,梯级拦蓄雨季洪水,既能直接作为灌溉水源,又可增加对地下水入渗补给,改变因超采形成地下水位急剧下降的状况。
2.3.2 输配水工程节水技术措施。低压管道输水技术是济宁市灌区发展较快的一种节水技术,管道水利用系数平均在0.95以上,与土渠灌相比,毛灌水量减少450~600m3/hm2,减少渠道占地10%,减少提水能耗30%~40%。低压管道输水地面灌溉系统以其节水、节地、造价低廉、快速输水和便于管理等优点,迅速应用于任城、兖州、曲阜等灌区。
2.3.3 田间节水技术。田间灌水技术常分为全面灌溉和局部灌溉。全面灌溉是指全面湿润整个农田根系活动层的土壤,包括地面灌溉(如畦灌、沟灌、淹灌和漫灌)及喷灌。局部灌溉只湿润作物周围的土壤,行间或棵间的土壤仍保持干燥,又称微量灌溉,包括滴灌、微喷灌、涌灌(涌泉灌),膜上灌及渗灌等。田间节水技术主要有节水型地面灌溉、喷灌技术、微灌技术等几种形式,济宁市的农场、兖州农高园等单位多采用喷灌技术。
2.4 注重开展理论性创新研究
十几年来,济宁市在农业节水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一批先进实用的节水科研成果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是,也出现了水与生态环境失衡的问题,比如推广应用田间节水技术,改变了地面水与地下水的自然转换规律,引起灌区内和周边非灌区的生态植被生长失衡、萎缩、甚至死亡;动植物生长环境改变而影响多样性。因此,应自觉树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理念,对未来节水型农业的理论研究作出新思考。
2.4.1 开展节水型农业理论创新研究。要进行节水灌溉和植被生产力提高对水土环境的中长期影响研究、设施农业精量灌溉技术及最佳控制模式研究,不同灌溉技术要素组合对作物根区水分、养分利用效率影响研究,通过前瞻性理论创新研究,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2.4.2 开展节水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创新研究。要高度重视节水灌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机理及其互动效应,加强节水灌溉条件下生态环境因子的变化规律及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农业节水对生态系统的需水与保护及其水生态系统修复的影响等节水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研究。
2.4.3 开展节水技术模式与管理的创新研究。要开展生态环保型节水高效灌溉技术模式、数字化灌区灌溉系统、灌区尺度墒情测报与实时灌溉决策支持系统、节水农业补偿机制及经济、社会、环境响应模型等方面的创新研究。
2.5 积极争取社会多方支持
发展济宁市节水型农业,任务紧迫繁重,必须争取社会多方支持。节水型农业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有力的组织保障、大量的资金投入、对应的政策支持、先进的科技支撑,要建立市县两级主要领导组织协调机构,尽快落实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节水型农业建设资金投入,需要向中央、省寻求资金支持的委托专门机构努力争取,需要自己解决的要尽早纳入市财政水利工程预算;市政府应尽快制定发展节水型农业的相关扶持鼓励政策;要不断整合济宁市现有科技资源,继续利用好国内外科技资源,依靠科技为节水型农业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加大对节水型农业的宣传力度,唤起全社会广泛地参与和支持。
关键词: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 鉴定;设计分析
园林本身就是一个多种学科交叉的科技领域,近些年更呈现出多种学科相互渗透的特点。再加上节水观念的强化和传播,使园林在建设中更注重合理使用水资源的问题。
1、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的概念
水景在美化城市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上有着很大的作用。在建设节水型园林水景的过程中,应该从旱园水作、利用人的视觉感受、使用非常规性水资源等角度出发,同时结合所在地的水资源现状进行合理的水景观设计,节约用水,设计出合理到位的水景。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最早的概念是从群落形成的角度出发的,即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是人们根据水景的不同生态习性,结合人们的审美需求,搭配而成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概念的外延需求和内涵需求不断增多,因此需要对它的概念进行更深刻的讨论。目前,在应用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的概念时,其合理性、准确性和科学性都依赖于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无法做到将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合理使用水资源理论和园林学二者的专业知识结合起来。可以将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定义为:在一定的园林绿地范围内,拥有特定的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合理使用水资源涵义,能够满足不同视角的水景合理使用水资源要求的多种水景的总和。在这个定义中,强调了在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应用的过程之中,可以部分的满足或具备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的自然特征,但是必须充分的考虑到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的概念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意义和作用,着重强调了合理使用水资源意义和合理使用水资源视角的重要性。在应用概念的过程中,首先确立目标和前提,减少概念的随意性,使其向严谨科学的方向发展。
2、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的原则
在设计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时,要遵守功能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和艺术性原则。功能性原则就是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的目的性要求也不断提高,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之中必须考虑到功能性的需求。园林是市民休闲活动的地方,人员的活动十分集中,因此对室外的空间围合水平要求很高。在设计时,除了对空间进行划分之外,也要重视使用不同的水景来创造活动空间[1]。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现在的水景景观设计已经有了科学的、系统的指导体系。在进行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时,应该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按照水景的生长特点选择合理的树木花卉进行种植,并对水景进行科学、合理的搭配。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的艺术性原则指的是,园林景观设计是一种运用水景的特殊的设计形式。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要运用艺术的设计理论作为指导,在建设之后能够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美学感受,满足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的艺术性要求和欣赏性要求。在设计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时,应该运用艺术造型、意境、色境和园景的美学观点,通过进行均衡、对比和烘托的艺术手法,在设计过程中要做到灌木与乔木结合、水景有序相间、落叶与常绿结合、花卉和草坪结合、垂直绿化和平面绿化相结合、面与点相结合、近与远相结合、低与高相结合的艺术手法,保证主次景观的分明。通过落叶水景、半常绿水景和常绿水景的结合,可以做到季节景观的合理搭配,使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的季相变化显著。同时配合湿生水景和陆生水景的结合使用,丰富了园林景观的效果和水景应用形式。
3、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分析
在对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进行设计时,要注意提高绿地的使用质量,合理设计人工节水型园林水景。强调从功能对等的角度对植物进行选择,将植物生态群落划分为七种不同的类型,即:保健型、知识型、生产型、抗逆型、防护型和文化型等。在确定出植物生态群落的类型之后,进行具体的系统的设计配置。在城市的绿地规划过程中,要将基本的单位确立为节水型园林水景设,在建设大量绿地的同时,注意对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的结构进行研究。在对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进行设计时,要针对特定功能的目标要求、特定景观的美学需求和特定的节水型园林水景特征等三个方面,对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进行配置和选择,最终推动实践技术的不断进步。首先,制定合理的技术定位。在进行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时,要准确定位其在城市园林整体的绿化技术体系中的作用[2]。在配置植物的过程之中将植物的结构功能放在首位。使艺术性和科学性在植物景观中得到充分的融合,满足生态和环境在适应生态上得一致性,通过严谨的构图体现出群落整体和植物个体的艺术性,让人们在观赏的过程中体会到其意境美。第二,将具体的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单位及时落实。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将节水型园林水景作为基本单位,有利于对小面积的绿地进行建设并构建具有艺术美的植物景观。第三,设计细化节水型园林水景。配置园林中的植物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考虑植物之间的相互配置。其次,园林植物和园林中其它要素,例如:水体、建筑、山石等,要进行合理的配置。在设计的过程之中要着重考虑植物的种类。首先按照植物观赏性的特征将其进行分类,然后从颜色、立体、平面和植被的疏密程度等方面进行植物的配置,最终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和艺术构图。
4、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的对策
在设计水景的过程中依据不同的季节做出相应的调整。在有水之后,可以与涌泉相结合,借鉴以往成功的设计思路,在设计的过程中与其它的雕塑小品结合。合理使用叠水和水墙瀑布,水墙瀑布上会产生十分吸引人的声光效果,同时配合采用叠水形式,能够减少水的噪音和损耗,还可以在冬季将水抽干,将水墙变成一般的墙壁,与光线形成良好的互动效果[3]。在设计水景时,应该考虑历史和人文的因素,给人独特的体验,应该在没有水的时候也让欣赏着产生有水的感受,通过旱园水作的方式,达到更好地效果,注重水景意境和精神方面的表达。在营造水景的过程之中,与污水的净化工作相结合,在处理城市污水的同时,形成优美的园林景观。
5.总结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节水型园林水景设计的建设理论和实践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园林本身就是一个多种学科交叉的科技领域,近些年更呈现出多种学科相互渗透的特点。再加上节水观念的强化和传播,使园林在建设中更注重合理使用水资源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秦治兵.从生态角度谈银川市园林绿化发展方向[J]宁夏农林科技,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