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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用的是音画同步,即用音乐来复述、强调画面的视觉内容,音乐与画面的情绪、节奏一致,视听统一。随着电影艺术的发展,人们逐渐不满足于用音乐直接表现画面的情绪、气氛,由此产生了音画对位的结合方式,即音乐所表现的情绪、节奏、主题等与画面中所呈现的情绪、节奏、主题等截然相反,通过对比,反衬,烘托出画面的内容。这种结合方式有利于音乐从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挖掘人物的内心世界,使影片具有更丰富的内涵。
从电影音乐与电影的关系来看,它们之间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不管什么样的电影音乐,对其进行评价,并不是以音乐的音响效果为标准的,而是以是否体现了影片的总体构思为准绳。电影音乐首先应该是属于电影的,它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符合电影的观念和需要,无论是主题创作音乐,还是资料性音乐,都必须与影片风格统一,与叙事节奏相辅相成,与电影其他的元素相匹配。电影音乐的结构形态语言以及长度,都必须由电影的要求来决定,而不能离开影片孤立地强调音乐的表现性和完整性。总之,电影音乐必须是为电影的整体要求服务,并自然地发展和分寸适当地存在。只有设计自然,在审美主体不知不觉中起作用的电影音乐才是电影音乐的上乘之作。
电影音乐具有对人物文化传统的表述功能
在电影艺术中,音乐和视觉影像时时刻刻都在描绘着特定民族的风俗、信念与习惯,传达着知识、艺术、道德与法律的信息,暗示着一种历史的与人文的气息。现实生活中,任何一个人都会有形或无形地受到自身民族文化习惯和文化传统的影响。一个民族的文化具体表现为一种特有的生活方式,一个群体的心灵状态、习惯与性格特征,是一种物质上、知识上、精神上的生活状态的整体显现。作为一种特定生活方式的整体,文化包括观念形态和行为方式,提供道德的和理智的规范,它是信息、知识和工具的载体,是一种从学习中得到的行为方式,也是所有的社会成员共有的。
电影音乐对人物文化传统的表述往往是以音乐主题的方式实现的。音乐主题是影片音乐的“核心”部分,是描绘人物形象最突出、最富于乐思的旋律与节奏。美国电影理论家迈克尔?拉毕格在《影视导演技术与美学》中说:“一种特殊的管弦乐法或特殊的音乐节拍贯穿整部电影是由角色、场合或情绪所设定的。”电影音乐对人物形象的描绘不是理性的诠释,而是感性的刻画,是通过感性的节拍、旋律、节奏以及不同器乐音色的特点来描写人物文化传统与性格特征的。在电影音乐中,不同的乐思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与立意,不同的乐器拥有不同的地域色彩与特性,这种旋律的立意与特性不仅能够突出人物情感和性格的特质,也能为某些场面创造出一种特殊的文化与民族的氛围。例如在克林特?伊斯特伍德自导自演的影片《廊桥遗梦》中,导演在两个主要的场景里通过收音机传递出来的、有声源的意大利歌剧音乐交代了女主人公弗兰西斯卡的出生地域、文化背景和人物的兴趣、品味,并通过歌剧音乐刻画出主人公内心那种多情浪漫的性格特点以及她美好的个人理想与沉闷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使影片中这对男女之间真挚动人的爱情故事的发生具有人物性格上的依据和可信性。
一、高校声乐教学中传统音乐文化的融入价值
1、促进传统民族音乐文化的弘扬
传统音乐文化在现代高校声乐课程教学中的融入,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弘扬。传统音乐文化是一个国家传统艺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学、地理特色等多种多元文化的整合,通过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便可以很好地了解到这个国家或者民族的悠久发展历史、民族特色文化以及特色地域风情等内容,而我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文明和多元化色彩的文明古国,传统音乐文化是我国声乐艺术的根源,是我国声乐艺术的精髓所在。因此,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弘扬至关重要。高校拥有着大量的国家杰出青年人才,通过在高校声乐课程教学中融入传统声乐文化,相关高校声乐教师可以有效地将我国特色传统音乐文化展现到高校学生面前,并且有效地将我国民族特色和文化传统信息等传递给学生,从而有效地提高高校学生对于我国传统音乐文化和民族文化的认知,增强高校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推动新一代的中国高校人才进一步的弘扬和发展我国传统音乐文化,促进我国历史特色文明的传承。比如说,以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春江花月夜》这一首古典名曲为例,《春江花月夜》是我国历史上一首有名的琵琶独奏曲,它形象生动的为人们描绘了江南水乡的月夜春江的迷人景色,促进了人们对于中国古典乐器琵琶的理解。因此,在现代高校的声乐课程教学中融入我国传统音乐文化是非常必要的。
2、促进高校声乐教学品质的优化
传统音乐文化在现代高校声乐课程教学中的融入,可以有效地促进高校声乐课程教学品质的优化,提高高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审美能力。第一,传统音乐文化的融入可以很好地促进高校声乐教学的多元化。现代高校声乐课程的教学大多都是采用的西方声乐教学的方法,对于中国传统的音乐文化教学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便造成了现代高校的声乐教学长期处于一边倒的发展状态,声乐课程的教学模式也变得越来越单一化,不利于高校学生的声乐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和优化。而传统音乐文化在高校声乐课程教学中的融入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促进高校声乐课程教学的多元化发展。我国传统音乐文化在千年的历史文化发展长河中,发展了多种特色的音乐艺术形式和品种,建立了非常丰富的传统音乐文化体系,比如说国粹京剧、秦腔、黄梅戏、昆曲以及民间小调等,这些传统民族音乐文化在现代高校声乐课程教学中的融入,可以极大程度上的丰富现代高校声乐课程教学模式的多元化,推动高校声乐教学的优质发展。第二,传统音乐文化在高校音乐课程教学中的融入可以促进高效综合素质人才的培养。高校音乐课程的教学,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提高高校学生的声乐素养和综合能力,而传统音乐文化的融入正好可以满足其这一需求。传统音乐文化是中华千年文化传承下来的精髓,它可以有效地培养高校学生的文化归属感和民族自豪感,强化高校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从而促进高校学生综合素质的科学地提高,为现代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
二、高校声乐教学中传统音乐文化的融入方法
1、促进情感与教学的融合
音乐是人类表达自身情感的一种重要方式和手段,每一首音乐作品的创作都融入了创作者深刻的情感和文化。因此,相关高校声乐教师要想有效地促进传统音乐文化与高校声乐课程教学的融合,首先,应当紧抓传统音乐文化的核心精髓――情感,将高校声乐课程的教学传统英语文化的情感相融合,从而有效地发挥传统民族音乐文化对于高校学生的教学作用,使传统英语文化能够完美的融合进现代高校声乐课程的教学当中。比如说,以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高山流水》这一首经典曲目的教学为例,《高山流水》是由先秦琴师伯牙先生所创作的一首观点乐曲,曲中主要想表达的是高山的雄浑和幽水深潭的壮阔,传说当时伯牙先生创作这首曲子的时候,只有钟子期先生听懂了其中的情感,钟子期死后伯牙先生痛心疾首,感叹道失去了一个知己,因此也诞生了“伯牙绝弦”这一千古名词。所以,高校声乐教师在给学生教学传统音乐文化时,可以通过情感与教学相结合的方法,帮助高校学生有效地了解传统音乐文化的背景、情感、体验等内容,让高校学生能通过情感的共鸣来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中国传统音乐所表达的内容和情感,从而有效地吸引高校学生的声乐学习兴趣,促进高校学生对于传统音乐文化的理解和传承。
2、激发高校学生的感知能力
对于高校学生而言,激发自身对于声乐艺术的感知能力,是有效地学习和了解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方式。因此,相关高校声乐教师要想有效地提高高校声乐课程的教学质量,并且有效地促进传统音乐文化与高校声乐教学的融合,就应当重点做好高校学生的声乐感知能力的激发工作。我国是一个拥有多个民族特色的多元化国家,在千百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中,我国每一个地区和地域都发展了其自身特有的音乐文化。然而,虽然我国不同的地区人们对于传统音乐的风格、唱法、表演形式等方面可能存在着一定的不同,但是,对于音乐这一门艺术来说,音乐是不分地域和国界的,它都是人们对于艺术和美的追求。因此,在现代高效的声乐课程教学中,不存在无法理解的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教学内容,存在着只有尚未开发的高校学生对于中国传统音乐艺术的感知能力。因此,高校声乐教师要想有效地促进传统音乐艺术与高校声乐课程教学的融合,就应当采取有效地措施来激发高校学生对于中国传统音乐艺术的感知能力。比如说,对于地域文化特色比较鲜明、独特,理解起来较为困难的传统音乐艺术,高校声乐教师可以通过在教学之前,先向学生详细的介绍其历史文化、地域特色以及音乐风格等背景内容的方法,有效地强化高校学生在欣赏该种传统音乐艺术时的感知能力,从而全面地提高高校声乐课程的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传统音乐文化是我国声乐艺术的根源,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它在现代高校声乐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有效地促进中国传统民族音乐文化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传承,弘扬中国传统民族文化。同时,还能够有效地提高高校声乐课程教学的质量,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综合性高素质人才,因此,高校声乐教师应当积极采取有效地措施来促进高校声乐教学中的传统音乐文化融入,从而有效地提高现代高校声乐课程教学的质量。
关键词:传统音乐 校本教材 研究综述
20世纪60年代,英、美两国兴起“新课程运动”。以此为开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逐步开始了课程改革运动。90年代初,校本课程开发的理念和思想传入我国台湾与香港。进入90年代中期,校本课程及教材开发的理念逐步引起了我国大陆少数课程研究学者的关注。
通过对中国知识资源总库及万方数据库的模糊检索,截止到2016年5月31号,以“校本课程开发”为关键词能够检索到10000余篇研究文章,硕博论文2000余篇。以“校本教材开发”为关键词能够模糊检索到1900余篇期刊文章,600余篇硕博论文。以“音乐校本教材”为关键词能搜索到的的相关文献仅70余篇期刊文章,硕博论文3篇。由此可见,虽然国内音乐校本教材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我国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实施,我国基础教育领域校本课程以及校本教材开发与建设工作已有了长足的发展。
以下就“新课程运动”以来国内外传统音乐校本教材开发研究文献做详细梳理及阐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校本教材开发始于20世纪50、60年代西方的“校本课程运动”[1]。校本课程开发一词最早由菲吕马克和麦克莱伦在1973年爱尔兰阿尔斯特大学的国际课程研讨会上提出[2]。到20世纪90年代,才在日本、美、英等国家有所发展,很多国家鼓励各地区、各学校设计具有特色的课程[3]。国内外很多学者将校本课程与校本教材合并在一起进行研究,而针对校本教材,没有完整独立的研究,故相关少数民族音乐校本教材的研究可谓是凤毛麟角。
(一)校本教材研究
世界上多数国家并没有像我国一样实行统一的教材制度,而是由各个学校甚至是教师自行选择、选编适合学校、学生发展的教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校本教材[4]。例如:经历了“新课程运动”挫折后的美国教育采取分权制,全国没有统一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大多数学校都有自己所属的学校董事会负责学校教科书的选购以及教学策略的决定,政府不能干预各州的教育事务。教师作为课程实施者,有着诸多选择、改编教材的机会[5]。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只能通过立法、调研、协调等手段对教育施加影响。出版商有权自己编写教材,学校有权选择教材,教师有权增删教材内容。美国的音乐教材具有既注重本土化和民族性,又十分尊重多元文化的特点[6]。而英国一直都有尊重教师专业自的传统,自“新课程运动”后采用学校普遍享有课程决策权和教材选择权,教师可主动参与课程开发,选择或改变教材,也可以决定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英国采用的是教材自由制度,即教材的出版发行是完全自由的,学校和教师可以自由选择教材,也可以根据需要自编教材,教育部也没有指定教材开发编写的固定或审定的法规。自1988年教育改革法颁行以来,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普通中等教育证书”的考试标准,就成为了全国统一课程教科书的编写依据[7]。
(二)传统音乐教育研究
国外传统音乐教育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向:
1.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政策
该研究方向的文章仅仅将视野停留在教育政策文本本身,关注的内容由少数民族音乐生存状态到课程实践不等,在理解层面都能深入探究教育政策与教学现状的矛盾与问题。
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的Neryl 和 David (2008)特教授在《澳大利亚当代音乐教育中的传统音乐》[8]一文中探讨了澳大利亚传统音乐在澳大利亚学校课程中的生存状态。文章指出,澳大利亚的学校音乐教育对本土音乐(或艺术)的学习是匮乏的。文章通过对各州音乐教育政策的实例分析提出了在学校课程中加入更多澳大利亚本土音乐教学的愿景。
较早意识到利用政策的实施来深化传统文化环境的是香港教育学院的Yip和Scott(2010)博士,她在论文《保护本土传统音乐:一个在音乐教育的政策和实践两难的局面》[9]提出:在香港,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已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现代化的城市适应不断增长的人口,而随之产生的问题是:传统音乐环境逐渐被恶化,传统音乐有消亡的危险。论文通过香港传统音乐生存现状的分析,提出音乐教育实践政策的漏洞和困境,最后提出一系列政策性的建议。如:允许教学实践的创新,支持学生在传统音乐相关领域工作的研究等。这些建议对香港当地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十分有益的。
此外,研究者Han 和 Leung(2015)对不同地区传统音乐在音乐课程中地位进行比较研究,还有研究者提出传播平台和模式的改良是保护传统音乐文化一种有效途径等等[10]。总体来说,该研究方向的文章不仅没有关注到音乐政策在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和解决途径,也鲜有文章关注政策对于传统音乐教材的影响与作用。仅有的研究难以概括整个文化多样性影响音乐教育政策的全部内容。
2.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研究
芬兰西贝柳斯学院的Heidi(2000)教授论文《不断发展的实践:本土音乐教材的新视野》关注的是芬兰的本土音乐教材的生存状态[11],以及教材在互联网教育上(尤其是音乐教育上)的应用。文章批判性地回顾了本土音乐教材的发展,并探讨其在音乐教育中的潜力与局限性。然而,该研究并无特别涉及教材文本的部分,资源仍十分有限。文章分析了对本土音乐教材对于芬兰音乐教育产生重要影响的一系列基本情况,对未来的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编写提出了一些建议。
日本的Ritsuko (2009)博士在《“音景”的“肌理”:日本音乐课程的重新审视》[12]一文中提出,日本普通音乐教育中的教材只是简单的将传统和民间视为某种音乐流派,很少有人考虑为什么要用“传统”或“民间”这样的词汇对音乐加以界定。
此外,有研究者关注于传统音乐教材的设计中如何更好体现语言包容性的问题;更有研究者集中关注于传统音乐教材编写中认知偏好的适应性策略,以及学生对于传统音乐态度的实证性研究[13]。但是该方向的研究没有涉及到教材编写的具体设计和实践问题,对于教材运用到实际音乐课堂和教学中的反馈情况也鲜有提及。因此,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研究无疑处在一个初级阶段,对于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编写这一新领域的研究将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
3.少数民族音乐实践研究
国外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学研究主要关注教学风格、模式、实践三个角度。研究者提出的观点有较强的针对性,一些建议和理念视角独特新颖、引领研究前沿。
Wang(2006)的研究认为:民族音乐课程在教学理念上应是多元的和功能性的世界音乐。这是由该课程的教学内容、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及培养音乐教师的需要和责任所共同决定的,其本质是要将它与西方音乐语法的不同规律分离开来,进行自身语言智力结构、文化结构的探索,打破以西方音乐本体结构为标准的认识框架的制约,进行自己较独立的系统建构[14]。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非常关注音乐教育中的民族文化传承问题,在近现代音乐教育历史上就有以柯达伊(Kodály Zoltan,1882-1967)、奥尔夫(Carl Orff,1895-1982)和卡巴列夫斯基(Db.kbalefuskuu,1904-1987)为代表的民族音乐教育体系。他们各自所创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始终与其国家历史、文化传统、民族特性密切相关,他们的音乐教材不仅在本国学校音乐教育中广泛使用,还被世界上很多国家音乐教育学者、教师们作为参考教材。
柯达伊曾说“如果每一代人不能够很好的继承传统的话,我们祖先的文化不久就将会消失,文化是不能自动永存的,我们正是为此而工作[15]”。柯达伊认为“儿童的心灵纯净如水,只有真正的艺术、经得起推敲的音乐才能够拿来教给孩子们[16]”。“如果我们不愿意把孩子培养成外国人的话,我们就只能用民族的音调培养他们学会音乐的读写[17]”。柯达伊把音乐的感受变成身体的律动,音乐的音律变成节奏、变成了力量。他在教学手段和内容上突出民族音乐在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强调了音乐教学中民歌的演唱,以歌唱教学作为音乐教育的主要手段。他重视学校音乐教材内容的选择,强调学校的教育作用。
奥尔夫曾在“奥尔夫音乐学院”成立典礼上的演讲中说过:我所有的观念,关于一种原本性教育观念,并不是什么新的东西[18]。而只是一个把古老的精华继续传递下去的人。奥尔夫体系的突出特点是,把“原始的”、“基础的”、“初级的”、“自然的”、“元素性的”的贯穿到课程设计、教学方法上,通过肢体的活动让人们感受音乐元素,并常常把音乐训练与民族音乐教学联系在一起。
卡巴列夫斯基的新音乐教学大纲,以“三根支柱”――歌曲、舞蹈、器乐为主要教育形式,以民族音乐为主要教育内容,树立音乐价值观和人生价值观。达到学生能通过学校俄罗斯传统乐曲而理解俄罗斯民族精神,了解俄罗斯传统文化的目的。大纲规定:一至三年级主要以民族音乐内容为主,以“熟悉民间风俗、家乡民歌传统旋律;了解俄罗斯传统乐器、民间歌曲及传统音乐表现形式”[19]为教学目标实施民族音乐教学。
综上所述,国外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音乐政策与教材研究及传统音乐教育传承的实践研究。研究整体上更加强调理论与实证研究的有效结合,但从整个宏观背景下校本教材的研究情况来看,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研究还未得到应有的关注,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视野仍需要进一步扩展。
二、国内研究现状
在我国现阶段的学校教育中,教材仍然是基础教育的核心环节。新课程改革实施以来,我国学者在研究校本课程的同时,也关注到了校本教材的开发,从教科书的“一纲一本”到“一纲多本”再发展到目前的“多纲多本”来看,校本教材研究在适应着教育改革发展的同时也在推进课程改革。综合目前研究文献来看,我国对校本教材开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两个层面。
(一)校本教材研究
目前,国内校本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主要是在校本教材建设的思考、校本教材资源开发、校本教材编制、策略等方面。如蔡伟等(2006)在《校本教材建设的思考》中提出,校本教材与统编教材应该相互借鉴补充,各具特色,并在融合中扬长避短、尽显其能,校本教材的编写目标应该是在适应现实的基础上促进发展,编写内容应看重科学性和求趣味性取得平衡[20]。刘学(2012)在《从“以何为本”到“何以为本”―关于少数民族地区校本教材建设的思考》中对少数民族校本教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四种解决方法:1.适应社会发展状况;2.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资源;3.充分体现学校特色;4.要促进学生的终极发展。就校本教材的资源问题。孙娇(2011)在硕士论文《校本教材应用的困境及策略研究》中,分析校本教材的应用现状,指出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并分析出导致这些困境的原因;通过调查校本课程在实施中的问题,提出校本教材使用的原则。凌美凤(2010)等学者认为,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领域中,“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被提上重要位置。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人们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没有课程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宏伟目标就很难实现[21]。
从已有研究视角来看,我国基础教育中的地方音乐校本教材资源建设和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已逐步得到重视。如:英(2007)的《苗侗民族山歌走进校本教材》和刘小兰(2009)的《民歌校本教材开发的价值及教学范式》两篇文章中都是将地方民歌融入到校本教材的建设与实践中,寻找民歌中育人的文化内涵,来培养学生审美情趣、爱国爱乡情感的目的。吕志明(2011)的《本土母语音乐校本课程可行性分析》中也提到,在我国,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多民族环境下,本土母语音乐进校园的必要性。在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校本教材资源研究中,鱼彬的硕士论文《本土音乐资源开发在西宁市中学音乐教学中的应用研究》中对青海西宁市本土音乐资源开发在中学音乐教学中的应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进行问题分析,根据现状为青海省在中学音乐教学中开发应用本土音乐教材给出了相应的途径措施与建议。博雅杰、杨丽容(2010)《新疆多元文化背景中校本课程开发探究》,博雅杰、张波、尹爱青(2012)《影响民族音乐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因素分析》与夏敏(2012)《地方课程开发与校本课程实施》《新疆中小学音乐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对策之我见》等文章,在研究方法及观点上都主要集中在理论综述、讨论分析等方面。缺乏对具体的开发策略、实践的可操作性以及个案研究的描述。
(二)传统音乐教育研究
这些年来,越来越多的音乐教育学者们认识到学校教育在音乐文化传承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将研究的触角伸向了传统音乐教育研究领域。1994年《音乐研究》第二期刊登了《中国近现代学校音乐教育之得失》《关于当代中国音乐教育的文化思考》两篇文章,拉开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理论研究的序幕。1996年《音乐研究》第四期刊登的《传统音乐与学校音乐教育》中提出了“传承民族文化,是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的观点。1999年,在呼和浩特召开的“全国民族音乐教育学术研讨会”上,谢嘉幸教授提出“让每个学生都会唱家乡的歌”、赵宋光教授提出“扎根办学”的呼声得到倡导。2001年11月在南宁召开的“全国21世纪面向基础教育的高师音乐课程改革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们深入讨论了“学校音乐教育中的民族音乐传承”问题。随着各种学术会议对民族音乐与学校音乐教育的关注,很多专家学者开始关注教学实践层面的学校教育传承[22]。如由谢嘉幸、杨立梅负责的国家“九五”课题“学校教育艺术实践研究”的子课题――“民族音乐传承与学校艺术教育”项目,先后调查了“福建泉州中小学南音比赛”、“内蒙古呼伦贝尔学院开办蒙古长调大专班”、“贵州省榕江县的多声部侗族大歌进课堂”等各地乡土教材的开发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传承活动;湖南吉首市民族中学音乐组开发的《湘西民族音乐》校本教材,教材内容由当地主体民族土家族的歌、舞、乐三个单元组成;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小学《戏剧音乐校本课程》,教材内容由河南豫剧的演唱与演奏组成;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东昌中学开发的《微型音乐剧实践与音乐剧鉴赏》音乐校本教材,内容由国内外优秀的音乐剧组成;厦门市第二实验小学的刘瑛老师主持开发的《闽南民间音乐校本音乐课程》,结合闽南民间音乐特点设计编写了《闽南民间音乐》校本教材等。
我国多民族的独特自然环境、社会风俗、语言文化孕育了丰富多彩、辉煌灿烂的民族音乐资源。在经济全球化的语境下,在现代多元文化的冲击下,我国的传统音乐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面临传承危机。近年来,传统音乐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问题得到了国内音乐教育专家们的关注。如王耀华(1997)在《福建南音继承发展的历史及其启示》中梳理了福建南音的发展历史,并对继承这一传统音乐文化提出了建设性的启示;孙丽伟(2000)《福建南音进课堂的实践与思考》一文从教学实践层面提出了很多我们可以借鉴的方法与策略;杨殿斛(2003)《论侗族大歌音乐传承》中就我们如何把握好基础教育改革的良好机遇、如何把当地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引入基础教育课堂和高等院校殿堂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刘泽梅(2008)在《客家传统音乐保护与传承之策略研究》中对客家传统乐种、剧种-汉乐、汉剧的历史发展及生存状况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客家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出了建设性的策略方案;伍国栋在《当代中学音乐教育的守土职责-关于民族音乐的基础教育理念及其认知讨论》中指出:“中学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的本土化进程和民族音乐的青少年传承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23];岳圣东等(2014)在《自贡市部分中小学开展传统音乐课程教育现状调研报告》中对四川传统音乐课程教育状况进行调研、探讨,分析了当下省内学校基础教育阶段中音乐课堂开设四川传统音乐课程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意见与建议。国内更有不少硕博论文也在关注传统音乐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问题。如张亚利(2008)在《本土音乐文化在学校音乐教育中传承的可行性――对郑州十所中学豫剧教学状况的调查研究》中发现和总结了豫剧教学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本土音乐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提出可行的建议;乐康(2008)在《南京本土音乐在初中音乐课程中实践的可行性研究――以南京白局、方山大鼓为例》一文中采用教育行动研究方法,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以南京白局、方山大鼓这两种音乐形式设计了符合学生水平的教学课案进行课堂实地教学,通过多种方法手段让学生参与、实践、创编音乐活动,并邀请老艺人进课堂表演等形式来进行学习,目的是使学生从小受到本土音乐的熏陶,培养对本土音乐文化的认同感。与此同时,跟踪、调查、测量以探讨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学习态度与音乐成就的变化,从而提出可行性建议;石莹(2015)在《中学音乐教育中的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研究――以西安五所初中调查为例》中分析了目前西安民族音乐教育在中学开展现状不理想的原因,并提出了改善的方法。
在学校传统音乐教育案例方面,目前最值得我们学习的要数福建南音进校园活动。从1990年开始,泉州市教委、文化局联合发文,正式将福建南音列为学生课堂的教学内容[24]。市政府还推出一系列的奖励措施,每年举办中小学南音演唱比赛,获奖者可作为音乐特长加分。市教育局、文化局成立南音教材编撰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实际状况和南音演唱的难易程度,编撰和修订中小学南音教材[25]。2009年9月,“福建南音”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泉州文化的标志[26]。
综上可见,目前很多国家的学者都将校本课程开发与校本教材的开发研究融合在一起,从实践操作层面来看,国外校本课程开发较早的一些国家,校本教材的开发研究更加深入。但整体而言,国内外关于校本教材研究仍处在探索发展阶段,仍缺乏独立完整的研究体系。
管建华先生曾说:“乡土音乐体现了民族灵魂的本质,每个民族、国家都将立足于自身的音乐文化的历史与世界交流,并面向未来[27]”。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我国大部分地区的音乐校本课程及音乐校本教材的开发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如何有效地开发利用好地方民族音乐课程资源,使其能够与学校音乐课程结合使用,更好地为基础音乐教育发展服务,将是新时期音乐教育工作者无法回避的责任和使命。
注释:
[1]钟启泉:《现代课程论》,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48页。
[2]庞健:《初中弹性教学管理实践探索》,硕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2012年。
[3]王秋菊:《语文校本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
[4]王秋菊:《语文校本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
[5]王秋菊:《语文校本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
[6]王秋菊:《语文校本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
[7]王秋菊:《语文校本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
[8] Neryl,J, & David, D. (2008). Commission for Policy: Culture, Education, Mass Media. Bologna: [1] Melbourne Graduate School of Education.2008.
[9]Yip,L.C,&Scott,G.J. (2010). Music Education Policy and Implementation:Culture and Technology[C].Zhengzhou: Henan University press.
[10] Han,R.C,& Leung,B.W.(2015). A survey on Weifang pupil attitudes toward teaching Chinese folk music.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usic Education[J],December 17.
[11]Heidi,P.(2000).Participatory assessment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professional identity in folk and popular music programs in Finnish music universities. Education & Educational Research [J],196.
[12]Ritsuko,K.(2009). New status of traditional childrens songs:“Warabe-uta” in the Japanese School Music Curriculum. Journal of Artistic and Creative Education, 2, 166-174.
[13]Han,R.C.,& Leung,B.W.(2015).A survey on Weifang pupil attitudes toward teaching Chinese folk music.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usic Education[J],December 17.
[14]Wang,J.C.(2006).Multicultural and popular music content in an American music teacher education program. Education & Educational Research 196 out of 224.
[15]甄琦:《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民族音乐教育现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年。
[16]金顺爱:《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民族性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9年。
[17]石莹:《中学音乐教育中的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
[18]金顺爱:《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民族性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9年。
[19]金顺爱:《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民族性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9年。
[20]彭岚:《湖南省初中英语校本教材的问题及改进策略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
[21]凌美凤:《思想政治课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新课程学习》(基础教育),2010年第12期。
[22]张亚利:《本土音乐文化在学校音乐教育中传承的可行性――对郑州十所中学豫剧教学状况的调查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南大学,2008年。
[23]伍国栋:《当代中学音乐教育的守土职责-关于民族音乐的基础教育理念及其认知讨论》,《中国音乐教育》,2012年第11期。
[24]刘婷婷:《论福建南音的传承》,《中国校外教育》,2014年第8期。
[25]博雅杰:《民族音乐校本教材开发的现状与对策――以新疆伊犁州直县市十五所中学为例》,硕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
本次论坛内容丰富,安排极为紧凑,主要包含:六场具有较高学术品质的专题讲座,分别由中国音乐学院樊祖荫教授和金湘教授、中央音乐学院刘康华教授和贾国平教授、上海音乐学院甘璧华教授、叶国辉教授主讲;三场参会论文的交流与座谈(论坛共征集到30篇参会论文并印发了供交流学习的论文集);入选论文作者宣讲与评奖;两场具有很高艺术水准的当代作品音乐会。
三位理论家和三位作曲家的六场专题讲座从不同的侧面展示我国当代作曲家与音乐理论家在和声领域的创新实践与深入思考。樊祖荫教授的讲座《五声性调式和声中的调扩张技法研究》结合中国当代作品的创作实践,系统阐述了“调性扩张”这一现代调性与调关系的新概念,并对中国现当代音乐作品中运用五声调式和声的调性扩张技法及其特征进行了论述;刘康华教授的讲座《中国当代作曲家和声语言构成的思维与技术特征》则对新音乐作品中在对“和音”和“音组”等现代和声语汇个性化运用中形成的一些特点进行了归纳与总结,并以较有代表性的新音乐作品为例进行了分析与阐释;甘璧华教授的讲座《音粒子、音线、音块及其“对位效应”》探讨了这些既有别于传统和声、又与之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现代和声语汇在中国现代作曲家作品中的应用,并试图从全新的分析方法透析现代和声。
金湘教授、贾国平教授和叶国辉教授分别从自身创作出发,阐述了其独有的和声风格与创作思维。金湘教授对于内心音响的重视和“五度复合音程体系”的理论给与会者极大的思考,其富于艺术激情与人文关怀的理想主义创作观念也引起了极大的共鸣与感动;贾国平教授则通过对自己的作品《梅》和《翔舞于无极之野》的讲解,展示了中国传统音乐习惯思维与序列主义等西方现代技法相结合带给创作的可能性与广泛空间。叶国辉教授的讲座《感知和声》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跨越了繁复的技术屏障,将作品中深邃的音响存在形式与人的感性直觉相对,体现了对音乐本体、作曲技术与主观认知的深入思索。
通过专家委员会公开投票选出的6篇获奖论文则代表了我国当今中青年音乐理论工作者在和声研究方面的最高水平与学术倾向。中央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童颖的论文《融古今于一炉――中国版〈大地之歌〉的音高结构研究》以对叶小纲作品《大地之歌》音高素材及其特征的精彩分析获得了一等奖;华南师大音乐学院教师魏扬博士的论文《金湘创作中的“纯五度复合和声体系”探究》和福建师范大学李向京教授的论文《简练形态下的复杂理念――从瞿小松作品和声形态看其创作思维与美学观》分别对这两位当代卓有成就的作曲家创作中最具个人特质的和声技法及其美学背景进行了深入阐发与透视,共同获得了二等奖;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师刘晓江博士的论文《江文也早期钢琴作品的调域分析》、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教师孙志鸿博士的论文《贾国平木管五重奏〈孤松吟风〉中的线化和声研究》、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王娟的论文《核心音集在音乐构成和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以罗忠的作品〈暗香〉为例》分别从独特的视角,对江文也、罗忠、贾国平等三位不同时期的作曲家代表性作品的音高思维及和声语汇进行了翔实的分析,共同获得了三等奖。
此外,在参会论文的交流与座谈中,还涌现出了不少具有理论思维、又与创作实践密切关联的优秀成果。如沈阳音乐学院王进的论文《论音高组织核心的控制与离散――徐占海歌剧创作中的音高组织观念及表现形态研究》、西安音乐学院冯勇的论文《论音级集合[4―23]“和声张力”的特殊性》、首都师范大学肖武雄的论文《第二交响乐〈台风〉中的和弦设计》、汪恋昕的论文《大提琴协奏曲〈黎明〉的音高组织手法》、武汉音乐学院黄瑾的论文《民族风情与现代作曲家技法结合的成功探索――朱践耳〈黔岭素描〉及〈纳西一奇〉之和声研究》、左云端的论文《线性思维下的动力与色彩――鲍元恺〈炎黄风情〉和声的深层结构》等,都从不同层面、运用不同分析视角与理论工具关注了我国新音乐创作中的和声技法与风格的关系及其与中国民间音乐、美学传统及当代文化背景的关联。
两场精彩的当代作品音乐会展现了我国作曲家近年来在钢琴音乐和室内乐方面的成就,为论坛增色不少。在“中国当代钢琴作品音乐会”上,青年钢琴家陈洁]绎了陆培的《遥谣》、金湘的《黑与红》、朱践耳的钢琴组曲《南国印象》、杨立青的《九首山西民歌主题钢琴曲》、周龙的《钢琴锣》、陈其钢的《京剧瞬间》、陈怡的《八板》等优秀当代钢琴作品。这些作品的创作跨度极大――从“”前直至近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几代中国作曲家在半个世纪的历程中作曲技术、音乐观念和美学思想的]进。作为闭幕式的“中国当代室内乐作品音乐会”则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当代中青年作曲家的创新与突破,这些作品有的尝试挖掘中国民族乐器的室内乐表现力(如许舒亚的《In Nomine (题献)II》、陈牧声的《品・相》、郭文景的《竹枝调》),有的则试图在西方室内乐组合的形式中彰显当代性、民间性与中国性的辉映(如沈叶的《音诗》、秦文琛的《太阳的影子VII》、叶国辉的《徒歌》、温德青的《痕迹III》),这些作品对]奏者构成了巨大的技术与理解的挑战,其完美的]绎也体现了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家一流的室内乐表]水平。最后,为纪念刚刚去世的我国著名作曲家、音乐理论家、上海音乐学院前院长,对和声研究与教学贡献巨大的桑桐先生,音乐会还专门献]了桑先生在1947年创作的小提琴与钢琴的《夜景》,这部我国最早的无调性作品是中国新音乐发展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聆听这一作品使我们在缅怀先哲之时,备感前路修远,还需努力。
我国音乐界及相对有限的听众群是近30年才真正接触西方20世纪“新音乐”的。这个曾一度被视作“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便触发了我国专业音乐创作技法、形态、风格的多样化变革,并引动了作曲教学、音乐美学、音乐史学及音乐批评学等一系列相关领域的变化。伴随这种变革和变化的,同样是对“新音乐”作品及其美学理论持续不断的激烈争议。从1981年5月全国第一届交响音乐创作评奖(其中谭盾的交响乐《离骚》、罗京京的《钢琴与乐队》在稍有争议后获鼓励奖),到2008年5月上海之春“海上新梦”新作品音乐会,在这整整27年间,多次全国性的音乐作品评奖,难以计数的创作研讨会及现代音乐节,无不贯穿同一个争议的主题――20世纪“新音乐”的价值评判。尽管其间有不少中外学者及作曲家本人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的各种论述可作参考,但却缺少能在“要害”问题上(“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作出全面、系统、深入剖析和研究的著作。
叶松荣的博士论文《断裂与失衡:中西视野下的西方20世纪“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分析》①,观点鲜明而又单刀直入地直指“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针对这一“症结”,透过大多数“新音乐”作品背离传统、失去听众的表象,从音乐文化发展、哲学-艺术思潮嬗变、音乐风格流派转型、音乐结构与技法变异、音乐创作与听众需求错位等方面,进行了历史的、文化的和表现技术层面的全面观照和深入剖析。通读全书,我认为作者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对“新音乐”的历史成因和与生俱来的弱点(局限性),作出了有相当说服力的解读:
首先是论文主导思想上凸显客观性。为避免两种对待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的“新音乐”的极端态度(或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作者则以辩证的双重立场评判“新音乐”的创新活动,认为,“新音乐”创新异化是一个本质事实(因此失去可听性,绝大部分作品失去民族特色赖以存在的基础),“新音乐”创新异化又不可避免,它虽然与受众面的矛盾日益突出,但“新音乐”创新是受当时文化思潮驱动,也是艺术创作必然经历的过程,因此,有必要从“新音乐”的创新观念和作曲新技法运用层面上扬弃它,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由此决定了“新音乐”研究的一个基本原则,一方面,作者全方位分析了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新音乐”形成的社会因素和艺术因素,清晰地勾勒出“新音乐”形成的历史轨迹。论文对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对人类社会生活及精神世界带来巨大伤痛的覆盖性论述,为“新音乐”首先在德国(两次世界大战的始作俑者和战败国)崛起,提出了推论的依据;从音乐最易于与文学、戏剧、绘画等艺术相结合的美学特征出发,阐明了源于文学(诗歌)与姊妹艺术的表现主义、未来主义、意识流、超现实主义等现代艺术思潮和流派,不可避免地对“新音乐”艺术观念形成的影响;将西方19世纪主流音乐(浪漫乐派)中的非主流因素,从美学观念(以“数理逻辑”和汉斯立克的“自律论”美学观为代表)和表现技法(以瓦格纳、、理查・施特劳斯、斯克里亚宾、德彪西等人的某些作品为代表)两个方面作了梳理,论述了非主流因素向主流因素转向的内外动因,特别指出20世纪初、中期一大批作曲家“强势群体”的存在,主导了“新音乐”的走向。另一方面,作者又对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的“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深刻剖析了“新音乐”构建的理论基础、技法运用、音乐语言和审美效应的误区。其中对“新音乐”代表人物勋伯格“不谐和音的解放”及约翰・凯奇“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是音乐”的核心论点,作了多维度的分辨,从而追寻“新音乐”音响效果近似雷同、形式怪异的理论根基。指出作曲技法频繁更替、极端个性化以及音乐语言弱化民族特性,造成音乐文化生态的紊乱和毁坏,最终导致创新效果与受众审美需求的失衡,作曲家与听众之间的链接断裂。
其次,论文通篇贯穿着理论思辨的思维范式并直面具体的“新音乐”作品研究。我们认为,一部成熟的音乐学博士论文,一定是理论研究与音乐本体分析之和谐的融合,特别是涉及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的“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分析,仅仅有理论研究是抽象的、空洞的,也是不全面的。仅仅有作曲技术分析是盲目的,也是无意义的。因此,作者一方面对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的“新音乐”创新过程中,“新音乐”作曲家们在其观念与创作实践中,将现代与传统、理性与感性、外延与内涵、作品与听众、有序与无序、无序与有序、刺耳与悦耳、破碎与连贯简单地对立,而造成的断裂与失衡进行了深刻的理论思辨阐释。另一方面,又从音乐形态学的角度,具体总结出大多数“新音乐”代表作技法创新“失度”的四种表现:①有序有余,无序不足(如音高序列、整体序列);②无序有余,有序不足(如音乐的不确定性、偶然性);③刺耳有余,悦耳不足(奇异音响、喧嚣音响);④破碎有余,连贯不足(指旋律形态)。在这里,作者对音乐本体的分析,主要是以“新音乐”作品表现出的审美情感与作曲新技法是否运用适度、得当这一标准来评判“新音乐”作品创作的得与失。并深刻地揭示了“新音乐”大多作品中的对立统一规律被消解、作品中的情感张力和内在活力被削弱的现象,指出“新音乐”大多作品背离了“万物之存在皆由‘对偶’而生”的辩证法之规律,显然是造成“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之症结。从而有助于人们去真正触摸“新音乐”的质地。也正是在这点上,我们以为,这篇博士论文才蕴涵了它独特的价值。
第三,论文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贯穿全书的“中国人的视野”。以中国人的视野研究西方音乐,是作者十几年前在音乐学界首先提出的,也是作者首先加以实践尝试的。我们以为,这一视角的创新,是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能否出原创性成果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为中国人研究西方音乐提供了新的理论源泉,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论文从中国当代音乐学研究者的立场出发――包括作者自身的文化传统、历史观、价值观及无形负载的学术研究使命,去观察、分析与当代中国人的精神生活、文化认知及音乐文化建设有各种不同关系的西方20世纪“新音乐”。其中,与之关系最为直接的,是当代音乐创作观念与技法创新所引发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问题。诸如告别调性、无调性之后,音乐极端个性化之后,音乐创新是否应有前提,音乐创新是否必然失去“可听性”等等。面对这些争议不休、难以统一作曲家与听众立场的问题,作者并不满足于所谓的片面的深刻,而是更满足于对“音乐创新本质内涵”问题作深刻的揭示,强调指出“意义”与“价值”是音乐创新本质内涵的出发点与归宿,进而提出音乐创新的最终目的:即在音乐创新实践过程中,“优化”是它的最高范畴。这一观点的提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成为该文衡量或评判“新音乐”创新局限性的核心基点。由此也产生了对某些现代作曲家中已成为创新标准的所谓“无中生有”的反思。在完成了对西方20世纪“新音乐”创新局限性分析的基础上,作者用专门的篇幅对这些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究。并就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音乐创作的发展问题,提出了要处理好四个方面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即:民族性与国际性,可听性与创新性,传统性与现代性,控制性与自由性。这为中国作曲家吸取西方20世纪“新音乐”创新的精华,免食其极端化带来的“苦果”,辟出了极为广阔的探索空间。作者以“中国人的视野”所取的立场,充满了艺术辩证法,无疑增强了这篇博士论文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论点,尽管此前的不少相关论著中也多有涉及,但视角如此独特、思维如此敏锐、论述如此全面、剖析如此深入、重点如此突出、语言如此清晰,实难与叶著比肩。
20世纪西方“新音乐”的实践已成为历史,定格在人类音乐文明的创造进程中,它对世界各国专业音乐创作的影响是广泛、深远而持久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这部论著在紧扣“新音乐”创新局限性分析这条主线的同时,能够有一定的篇幅关注20世纪经过时间筛选留存下来的经典作品(主要着眼于作品持久的社会影响力)及“新维也纳学派”与五六十年代左右形形的先锋派音乐之外的另一批代表性作曲家(如斯特拉文斯基、巴托克、肖斯塔科维奇、普罗柯菲耶夫、鲁托斯拉夫斯基、施尼特凯等),以他们“适度”的创新获得的成功,反衬“失度”的误区,从而正面肯定“新音乐”创新随时代变迁、促进艺术进步的历史价值,也许有助于这一研究课题论述内容及观点的全面和深化。
这部著作题献给作者的两位导师:于润洋教授和王耀华教授。两位导师在西方音乐史学、音乐美学及民族音乐学领域的高深造诣,在给作者以深刻教益和影响的同时,其相关的学术思想和睿见也融进这篇论文中。相信作者能在此高起点上,继续深化和拓展这一具有重要价值的课题研究,取得更大的学术成就。
【关 键 词】音乐学 音乐教育 音乐理论教育 音乐学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 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 Music of Many 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共5页: 1
论文出处(作者):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 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共5页: 2
论文出处(作者):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 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 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我们没有研讨出一套有关本科、研究生、博士生考试科目、内容及水平定位的测试标准。应该说,对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同层次水平的研究,不仅能够便于制定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科目、方向、内容等,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人们的音乐学的学习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问题。关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是否可以作以下几个层次: 一、音乐基础层次共5页: 3
论文出处(作者):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 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积,而没有道理可讲,或讲的都是大道理、旧道理等,那是不行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是从理论上、文化上讲了许多音乐的道理,而不能以音乐的实际例子证明其道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论文中列举的音乐例子或曲谱谱例与其理论不相吻合,则更为可笑。因此,建立一个基本成体系的、有层次的音乐学教学课程极为重要。要对现有的音乐学的教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补充。譬如,确实有一些属于音乐学的课程内容,但是又的确离音乐本体比较远,音乐文献学的就是属于这样的一个课程。要把系统的音乐文献学的教学内容放在高级的层次教育中去教授。其实,同我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中,已经有一整套成体系的方法,有着成熟的文献学相比较,我们看到在音乐理论的研究中,经常还纠缠于研究的对象、方向等问题的讨论之中是很幼稚的。在认识了文献学的基本方法之后,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如何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学的研究之中,如何建立音乐文献学等问题。文献学是方法论,怎样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之中值得思考。 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共5页: 4
论文出处(作者): 四、结语
在西方音乐学构架中的我国音乐学的专业教育及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等都不完善,
如果能够在附中或普通中学设立音乐学的专业,并使其系统化、体系化,以及具有层次和阶段性,相信其作用及影响会更为明显和深远。
关键词:屈家营古音乐,保护现状,创新开发
廊坊自古为元、明、清三朝的京畿门户,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有着深厚的文化积累。宋辽时期,两国疆界分廊坊于南北,杨家将守三关的英雄悲歌就发生于此,至今永清县仍保存着的宋辽古栈道,就是宋辽对峙时宋太祖赵匡胤所建的战争防御体系,被誉为“地下长城”。正是因为廊坊有着不同寻常的历史,才铸就了其璀璨的文化。
任何音乐文化都离不开历史文化的熏染,在廊坊固安就流传着一个很独特的音乐文化现象,那就是被誉为中国“音乐活化石”、“中国文化之瑰宝”的“屈家营古音乐”,与西安仿唐乐舞、湖北编钟乐、北京智化寺古乐并称为中国四大古乐。固安的“屈家营古音乐”,乐风古朴,音乐以其严格的教习制度,保持了古乐的纯净,直至今天仍彰显其特有的古韵。从永清县保存的“地下长城”到固安县的“屈家营古音乐”,就印证了廊坊悠久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
近些年来各级文化部门对“屈家营古音乐”进行了多方面的保护工作。笔者在对“屈家营古音乐”现状进行了多方了解和调研后,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1.“屈家营古音乐”的现状
1.1“屈家营古乐”的历史渊源
“屈家营古音乐”创始于元明时期,源自佛寺,后流传于民间,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其演奏多以音乐会的形式出现。它的这种演奏形式也是我国保存较完整的古代音乐形式。音乐以吹奏和打击为主要的演奏乐器。论文大全。其演奏的乐器包括管、笛、笙、鼓、镲、钹、铛和云锣,也有用于集合会员和初会开道的大号铜锣。“屈家营古音乐”的音乐内容极其丰富,包括宗教佛事、民间哀乐、故事传说、封建宗法、军政事务、自然生态、节令、动物、景致与儒家学说、人物、事迹等诸多方面。其现存的作品有《玉芙蓉》、《纣君堂》等13支套曲;《金字经》、《讨军令》等7支大板曲;《五圣佛》、《贺三宝》等20多支小曲和一套打击乐曲。由普通流行的传统曲牌和本身独有的曲目两大类组成。在演奏时,每一个演员都有其固定的角色,有总管、攒管、香首、师者和一般会员、会友等。
“屈家营古音乐”的演奏有其特定的时间。一般会在,农历正月初一与七月十五这种传统活动日中演奏。正月初一的演出是拜会和游庙。七月十五的演出是纪念祖师师旷和超度亡灵。除此之外,平时在赶庙会和给丧事送乐以及参加求雨等活动中演奏。
从“屈家营古音乐”的古乐文化,到演奏的曲目可以窥见,其音乐内容和演奏风格之丰富,乐谱之完整,技艺之精湛,显示了它的独特,更显示了它600年来声声不息的旺盛的生命力。
1.2 屈家营古音乐的保护现状
自1984年起,当地文化部门就开始了对“屈家营古音乐”进行紧急的抢救及整理保护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屈家营古音乐”于2006年5月20日,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赵沨、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张振涛等百余位中外学者及专家,曾慕名前往固安县考察“屈家营古音乐”。他们一致认为:“屈家营古音乐”的乐风相当于西方巴赫时代的音乐风格,音乐平和、古雅,是我们现在能听到的唯一的古代宫廷音乐。1987年6月19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北京召开了亚太地区音乐学术讨论会,“屈家营古音乐”以其特有的音乐会形式参加表演。与会的二十多个国家的一百多位专家观看其演奏,之后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们认为“屈家营古音乐”是世界古老的音乐艺术之一,堪称“世界音乐之根”。其“屈家营古音乐会”被世人所瞩目。
“屈家营古音乐”在受到国内外音乐界钟爱和褒扬的同时,河北省及廊坊市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也已经行动起来,对它进行保护和整理。2009年6月由河北省文化厅监制,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录制,由河北百灵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河北民间音乐传统曲目集成(CD)》中收录了全省31个代表性音乐会的传统经典曲目,共计432首,其中包括廊坊的屈家营、南响口等在内的十一个音乐会的录音和录像。收录廊坊的“屈家营音乐会”、“南响口音乐会”等音乐会乐曲160首,时长约14个小时。在录音、录像期间,演奏“屈家营古音乐”的民间艺人,尽情展示了自己的演奏技艺。其中最具特色的有双管演奏乐手,他能同时吹奏两个管子;双云锣手同时能敲击两个云锣,其技术之精湛、花样之繁多,让在场录音、录像及文字记录的专家们叹为观止。
1.3“屈家营古音乐”的延续与继承
从古至今,我国的音乐教习多以口传心受为主。“屈家营古音乐”就是仍保留着以身口相传为文化链接而得以延续的,可以说它是活的文化。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很多年轻人已经不再了解,那曾经古老沧桑的宫廷雅乐了,更多的是摇滚、爵士音的冲击。那么,要想使“屈家营古音乐”这一文化瑰宝得以继承,培养传承人,创造古乐更多的传承人资源,已成为一个更严峻的问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河北省文化厅已于2008年正式将演奏“屈家营古音乐”83岁的老乐师冯月池和32岁的年轻乐手屈炳庆,确定为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屈家营村还培养了一批年轻的学员,按音乐会会规有条不紊地向老乐师学艺,为古音乐的传承增添了新的活力。因为音乐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其特殊性,河北省文化厅做出的这一决定,为传承人的保护和开发新的传承人资源,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论文大全。
1.4“屈家营古音乐”的建设
为了抢救、挖掘、保护“屈家营古音乐”及“屈家营古音乐会”之形式;为了发扬光大这一民族文化,从廊坊市到固安县都采取了很多有效地保护措施。其中,固安县出台并实施了抢救保护“屈家营古音乐”的“五个一工程”,出版了一本古乐图书(即赵复兴编著的《古乐奇葩》,已由中国文联出版社于2008年11月正式出版发行)、并录制了一套古乐光盘、还培养了一支年轻队伍、建设了一处阵地、形成了一个很具规模的产业。政府部门通过县、乡、村三级融资的方式,解决了音乐会堂土地使用的问题,先后完成了会堂通柏油路、通电、打井等基础性建设工程。2000年春,屈家营音乐会堂建设工程开始正式启动,会堂位于屈家营村东,占地9.8亩。2005年8月,会堂主体落成,建筑面积达966.5平方米。从各级政府大力加强对“屈家营古音乐会”的建设,为喜爱和研究“屈家营古音乐”的爱乐者们提供了一个平台。
2. 对屈家营古音乐的创新开发
2.1在现代文明下古乐保护的新矛盾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与它至今仍存在的环境即“生境”有着直接的密切关系,保护古音乐不仅是要留住它的声和形,更要注重保护使之生存的这种“境”。正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它“不仅存处在一种历时性的‘传统’中,而且处在一种共时性的‘生境’中,……其共时性的‘生境’,也不会是一个封闭性的单一的‘点’,而是一个能和相关文化、相关生态、相互影响或互相作用的动态系统”(1)。也就是说,当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离开了其所存在的文化生态,其性质就可能发生无法估量的改变。
在现代文明的经济大情境下,要想使具有古乐特色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并发展,一般地做法是把其推向市场。一些音乐制作者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在原有音乐的基础上加入了一些现代原素。那么,这种古乐进入经济市场就会脱离自身的生长环境,将失去原来固有的古韵之味。在市场化的今天,如果为了保留其原味而没有融入现代的理念,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屈家营古音乐”要进入经济市场,人们是否能接受这种“新”的古乐表演,也成为了一个新的矛盾问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当今,若想永远的继承和保留“屈家营古音乐”,那么,进行科学的,全面的保护,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开发,形成产业化才是它的必经之路。产业化对文化的传播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也只有在这种发展的前提下才能保持古韵之味如长青之藤永远不衰。
2.2 借高校教育优势,寻找专业人才
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的高低,首先要看其国人对其文化的知晓。那么,对国粹之精华的知晓首先要靠教育的传播。
2.2.1教育的传承与创新,给古老音乐注入了春天的魅力
高校是传承教育,施教学生的沃土,如能让古乐在课堂上响起,让年轻学子们感受古老的“屈家营古音乐”的魅力。聆听和观赏这种以笙、管为吹奏,云锣为打击的音乐合奏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研究和创作欲望,从而使他们成为这支研究队伍的生力军,让古老音乐永葆春天的魅力。
如果将“屈家营古乐”以音乐鉴赏课的形式引入课堂,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合理的改编创作,并与原来的古乐进行对比欣赏,这样还能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和和创作热情。学生们还可将它做为毕业论文的一个研究方向,创建研究小组,对其进行专业的、多方面的、多角度的研究。
2.2.2通过高校教育培养的专业精英,建设多元产业化团队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产业化开发,既要保持原生态、又要有利于传承,还要进行表演上的创新、提高音乐的观赏性和传播性,是一系列矛盾的探索性的事业。那么,多学科的参与,与多元化、系统化的研究已势在必行。
屈家营村位于固安县中南部,隶属于礼让店乡,地处京、津、保三大城市的中间地带。可借助周边高校的人才优势和高校的学术环境,研究一套合理的开发战略,即通过高校教育培养专业精英,建设多元产业化团队,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战略手段。论文大全。在京、津及廊坊市各高校具有音乐、经济、市场营销、管理学、史学、传播学、旅游管理等众多专家,在他们的把脉和引导下,能从更高层次探索古乐的产业化之路,提升古乐的鉴赏价值,为产业化开发做科学的技术指引。
通过对“屈家营古音乐”现今的保护和开发,要想使这支古乐不像夜空滑落的流星,只有一闪即逝的光芒。那么,只有坚持走教育传播古乐文化,教育培养精英,政府为其制定专门之政策,大力做好传承人的培养,走产业化之路,才能使“屈家营古音乐”成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库中永远不会流失的并闪光的钻石。
注释:
①杨晓.音乐学院与音乐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创作,2007年第二期.
②周文中,邓启耀.总序――民族文化的自我传习、保护与发展.周楷模,云南民族音乐论.云南大学出版社,2000,5.
【参考文献】
[1]固安县文化体育局.屈家营音乐抢救保护工作的情况.2009,3.
[2]中国艺术报莫让古乐再“断弦”——老音乐家与河北屈家营音乐会的保护.
wenhuacn.com/news_article.asp?classid=11&newsid=4576.2006-12-22.
[3]欧阳时来,查振华.音乐类文化遗产商品化模式探究――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青阳腔”为例.
关键词:河西民间音乐;高校; 课程;教学;应用研究
注:此文章为“河西学院2008年教学研究课题 (河院发G[2008]181号)”项目论文。
河西走廊是我国远古人类的重要聚居地和古代农业的发祥地之一,同时也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重镇,有着几千年的文化历史。上千年的历史文化底蕴在这片土地上酝酿了众多的民间音乐形式,这些艺术形式不但是河西地区社会文明的真实写照,也是中华民族艺术文化的“根”与“源”。现今,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思想观念的转换等一系列的原因,传统音乐不断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面临如此境地,河西地区许许多多有价值的、优秀的民间音乐发展举步维艰,许多音乐品也因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尴尬境遇而濒临消亡,河西民间音乐的淳朴本源性和民族特色正也在接受严峻的考验。
当下,世界音乐教育已经趋向于将音乐教育中的“音乐”作为“文化中的音乐”或将“音乐”作为一种“文化”来界定。[1]多元文化教育已成为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新趋势,民族民间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态和传统文化,正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和重视。面对种音乐文化发展的大背景,在音乐教育中融合多元音乐文化与本土音乐文化,广泛开展民族音乐文化传承,通过探索和实践,提高教师对地域特色音乐的理论认识,从而促进学生对地域音乐的了解和拓宽学生民族音乐视野,培养学生民族归属感、自豪感,及对家乡的热爱,这将是时代赋予我们新的责任,也是“弘扬民族音乐”的具体体现。
经过课题组成员前期挖掘、收集与整理,河西民间音乐种类主要有:
河西民间音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其中,歌曲类与说唱类,语言朴实、曲调简单、易于上口,在群众中有很深厚的根基;说唱与舞蹈音乐极具地域特点,并且河西宝卷与凉州贤孝与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已经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河西的唢呐音乐历史悠久、技巧丰富,表现力极强,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一种典型的民族民间吹管乐器;河西小戏类是以历史故事和百姓生活故事为剧情,是歌舞、说唱、杂耍辅以乐器伴奏的一种小型民间戏曲。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和广大民众保持了密切的精神联系,为群众所喜闻乐见,是河西民众集体智慧的结晶。
目前,在各高校所设置的《民族音乐概论》课程是我国惟一以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为教学对象及内容的音乐理论课程。其目的是通过对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民族民间音乐的基本知识,对我国民族音乐有较为系统的认识和理解。把河西传统音乐引入高校课堂这种做法不但对高等音乐院校加强民族音乐教育带来了新气象,同时也是新时期对高校音乐教材实行改革的重要举措。如何保护、传承及有效利用河西民间音乐资源,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难题。笔者认为,通过高校音乐课堂教学与演唱传承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将这些宝贵文化遗产作为活性文本传承,发扬光大,是解决民间艺术传承的一条新路。当然,要将河西民间音乐应用于高校《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中,这是一个多层面进行整和的系统工程。
首先,是要整合资源,编写适合于课堂教学的乐谱集。课题组前期大量的收集与整理过程中发现,在河西形式多样的民间音乐中,其中以民间歌曲和曲艺音乐的典范唱(乐)段及音乐结构为重要内容,这部分在内容与形式上也是最适合应用于课堂教学的。当然,在这些民间歌曲和曲艺音乐中有的因时代特点较为突出,有的因歌词内容及旋律的长短并不适合用于教学,因此,在具体音乐教学实践中,对于收集到的乐谱一定要选得精。其次,是构建以民间歌曲和曲艺音乐为主体的教学体系框架。在实际的教学环节中,要想切实可行地将河西民间音乐运用于《民族民间音乐概论》 课程教学中,就必须具体构建以河西民间歌曲和曲艺音乐为主体的教学体系框架,将河西民间歌曲和曲艺音乐穿插在《民族民间音乐》课程的实验课中进行。如可以以建立试验基地的形式展开。民间音乐教学的内容离不开学生的大量实践,要给学生搭建或提供实践性课程的平台。邀请一些民间老艺人进行的表演活动、在系内举办甘肃民间歌曲大赛、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专家的讲座等都是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通过观摩与实践来提高学生的民歌演唱与表演的能力。除此之外,也可以通过学生学年论文(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论文设计)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学生对河西民间音乐的认识与真正意义上的理解。最后,教师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探索教学方法。作为处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应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地、不断地总结经验,探索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要将河西民间音乐教得透、悟得深,帮助学生真正从传统音乐文化中汲取精神营养。
将河西民间音乐应用于高校《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是对《民族民间音乐》在课程教学思路与模式上的改革,当然,将本土传统音乐应用与课堂教学,这本不是朝夕的事情,还需假以时日的教学实践和检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学校音乐教学是民族音乐传承的重要阵地。
参考文献
[1]管建华.音乐人类学导引[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第一版.
一定程度上说,对中国传统器乐的研究首先是从对乐种的研究开始的,而且长期以来有关乐种的研究一直是学者们研究的焦点。不断积累中,我们对中国各地流传的器乐类型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但对乐种这一概念的理解,却有不同看法。到底是界定为“音乐的种类”?还是界定为“器乐合奏的种类”?本次组稿是以后者为基础的,但研究视角上却有所扩大,即在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影响下,暂离了单纯的音乐形态,深入到乐种背后有关人的、社会的与文化的探求。组稿在稿件来源上尽量扩大范围,避免单一成果展示,文章来自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四个有代表性的机构。文章作者既有著名专家,也有年轻学生。本人没有做过编辑工作,通过组稿体会到写文章难,发文章难,组稿亦难。大家囿于工作繁忙,很难在自身工作之外再另外增加新的写作任务。所以,本人首先对五位作者表示衷心感谢!
《新世纪以来的维吾尔研究》总结了本世纪以来的木卡姆研究情况。从中可见学界相关研究内容的拓宽、程度的加深、手段的新颖、在保护与传承木卡姆方面的贡献,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文别介绍了周吉先生提出的创建“木卡姆学”,值得学界重视。
《“十番”研究的学理之路》以苏南十番音乐研究现状为重点,对十番乐的研究状况进行了综述,指出在研究视角上的三个特征:区域群体、传承角色和生存环境。作者认为:十番鼓、十番锣鼓的兴衰消长都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民俗文化习惯紧密相连。其中涉及的许多有关民俗学、社会学与人类学的问题,有待学者们做出更为深层的研究与剖析。
中国传统音乐的乐种研究在以音乐为对象到以乐人为对象的转变中受到了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影响,其中的主要问题是“身份认同”和“传记研究”的问题。《论民间音乐家的身份认同》在此进行了尝试与探讨。作者采用了个人化(或传记式)的研究方式,选择了五位同时获得民间艺术政府最高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的鼓吹乐音乐家,以他们所面对的社会现实及其相应的行为方式作为聚焦对象,以展开优秀的个体在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是如何以自身的方式参与到传统文化的传承、变革与发展的探讨,以发现这些个体在民间音乐新的存在方式和文化内涵的形成过程中所做的贡献和其社会价值。文章发现了五位鼓吹手既是传统的守护者,又是“专业化”与“现代化”的追求者;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又是“后现代”文化的标签。所以,“身份的建构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而不再是传统社会较为封闭的结构中一次性形成的或固定不变的认同”;并且,“由于社会提供给个人多种行为方式的环境,使个体的身份具有多重认同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