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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造申请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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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造申请书

第1篇:旧房改造申请书范文

资金筹措及改造重点

1、危旧房改造资金筹措通过中央扩大试点补助、省级补助、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节能示范户补助、农民自筹等其他项目资金整合的办法,全面高标准完成任务。

2、今年县上下达我镇农村危旧房改造60户,改造工作重点:残疾人建房户13户,其余47户采取集中原则。房屋建设均按照县城建局提供的《县农村危旧房改造设计方案》中的样式和标准同步建设。不足部分资金由群众自筹解决,具体分配方案附后。

3、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的要求:即按照五保户、低保户、计生两户、其他贫困户和一般户给予不同标准的资金补助。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核定,制定方案(4月1日—4月30日)

镇上根据县上下达的改造计划,制定改造方案及领导小组,于4月30日前报县建设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阶段:实施改造(5月1日—8月1日)

根据改造实施方案,镇上与施工单位、危旧房改造户签订建房协议后开始建房,每十天上报一次进展情况,于8月1日前完成全部改造工作,镇验收督查组定期巡回检查,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8月2日—8月30日)镇上要随时掌握本区域危旧房改造情况。工作完成后,镇政府进行初验,并写出专题报告,申请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建设保准及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为主,先易后难,先近后远,逐步推进;坚持先规划,后改造,因地制宜,突出民族特色的原则。要依据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调整农村村庄布局,使群众居住相对集中,有利于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依据《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同步搞好村庄整治,使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互促互进,达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的。

2、严格执行危房改造的标准,改造资金大部分有镇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要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户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房屋结构为砖木或砖混结构(设置上圈梁和构造柱),凡达不到抗震安全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不得享受补助资金。改造建设的房屋要做到坚固牢靠、经济实用、美观大方。

3、红山根集中建设示范点(30户以上),要设置农村危旧房改造效果简介牌(新旧房屋照片对比)。

4、红山根集中建设示范点按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建设。改造围墙、大门,房屋必须同步改造,只改造围墙大门的不予验收。

工作要求

农村住房改造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县政府为民办的实事,群众期盼,社会关注,影响深远。各村、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贫困残疾人建房参照当地农户中等住房水平,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为宜,原则上对原有危房进行新建或维修加固,对筹资特别困难的危房改造户可酌情减小修建面积。房屋建设式样可根据建房户意愿进行设计(尽可能按照无障碍要求设计)

1、为了切实抓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镇上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

2、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要建立专账,指定专人管理,资金要采取“一折通、一册明”发放,严禁发放现金等不规范行为。

3、抓好工程质量。要加强危旧房改造安全管理,所建房屋抗震设防必须达到当地设防标准。凡是将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建房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工程不予补助,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建设房屋进行轮回检查,确保危旧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2篇:旧房改造申请书范文

物业管理部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物业管理部岗位职责有

1、负责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住房基金管理工作

3、对生活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4、对医务室的管理工作

5、综合治安管理

6、消防与武装工作

7、交通管理工作

8、对保安公司的管理

9、定期进行治安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你知道怎么制定这些部门的岗位职责吗? 无忧商务网的物业管理部岗位说明书帮你解决问题.

物业管理部门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有偿服务的一个综合性部门。

岗位名称

物业管理员

岗位编号

所在部门

物业管理部

岗位定员

1

直接上级

物业管理部部长

工资等级

直接下级

岗位分析日期

本职: 负责实施公司房产检查、维修、翻新工作,并实施公司社区建设工作,分配和调整住房相关工作,协调现场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公司自身基建的设计及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职责与工作任务:

职责表述:负责住房基金的管理工作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根据国家法规,督促公司落实相关住房基金的相关政策

组织对公司房产基金的提取、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建立台帐,形成报表

报表

财务部

组织开展住房基金咨询和宣传工作

职责表述:负责公司社区环境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提出公司社区建设理念,策划美化社区环境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环境方案

直接上级

负责公司社区的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

职责表述:制定公司房产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执行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起草公司房产管理制度,经审批后执行

房产管理制度

直接上级

会同住房基金管理员起草公司年度房屋的检查、维修、翻新工作计划,上报审批后组织实施

工作计划

直接上级

起草环境建设工作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经审批后执行

工作计划

直接上级

做好年度及平时工作总结,按时向上级汇报

工作总结

直接上级

职责表述:做好房产管理日常工作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调查公司员工的住房情况,收缴住房申请书,经常检查住房使用情况,提出修理意见

修理意见

直接上级

落实员工住房的修理工作,并做好维修记录

维修记录

直接上级,档案

参加旧房改造、拆迁安置项目

建立健全房产档案材料和帐卡

档案材料、帐卡

档案、财务部

职责表述:起草分配和调整住房方案及处理事项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起草分配和调整住房方案,提交部长审批

住房方案

直接上级

统计住房分配和调整资料和相关信息

监督住房分配和调整过程,并提交报告

报告

直接上级

职责表述:公司社区的环境建设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第3篇:旧房改造申请书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阳光操作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避灾搬迁,提高灾区人民的抗灾水平和能力,确保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搬迁原则。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需要搬迁的移民,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各有关镇(街道)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搬迁。

(二)政府主导原则。避灾搬迁移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由政府主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实施。

(三)整体搬迁原则。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避灾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整体搬迁移民,主动避让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三、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对居住在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隐患点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移民搬迁,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显著增强、居住安全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根据我区需要避灾移民搬迁的任务和工作的实际情况,今年在沙石镇东风村、水西镇石珠村、沙河镇华林村等镇村的50户214人实施避灾移民搬迁。

四、补助标准

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补助标准以人为单位进行补助,省补助3500元,市配套400元,区配套100元,到户资金人均3500元,其余资金统筹用于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的改善

五、实施步骤

(一)搬迁对象核查。各有关镇(街道)要在7月底前对本地急需并自愿避灾的群众,进行核查,确定准确的避灾搬迁点和人数。

(二)制定避灾移民搬迁规划。各有关镇(街道)要在7月底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避灾移民搬迁规划,包括移民搬迁的组织、搬迁对象的核实确定、安置点的选择、基础设施建设等。新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要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三)强化宣传动员。各有关镇(街道)要在8月中旬前组织干部深入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农户家中去,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工作人员上门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政策规定宣读到户、群众疑虑解释到户”,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避灾移民搬迁政策,宣传灾害隐患对生命财产的威胁,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让群众自愿搬迁,隐患点整体搬迁。

(四)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点。各有关镇(街道)要在8月20日前指导有移民搬迁任务的村确定拟搬迁移民对象,并在本村公示;8月30日前完成镇(街道)拟搬迁移民对象的审查工作,并报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批。集中安置的要在8月底前完成安置点的选点和规划设计工作,同时办理好有关报批手续;分散安置的镇(街道)要督促搬迁户在8月底前完成安置点选定工作,地矿部门要组织专人对所有安置点进行地质灾害评估,防止二次避灾搬迁现象发生。

(五)组织搬迁对象自主建房。各有关镇(街道)要督促搬迁户在今年12月31前完成搬迁移民新建房屋建设,并于明年春节前搬入新居。

(六)总结验收。2012年2月由区地质灾害避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安置点进行验收,同时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对避灾移民搬迁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避灾移民搬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系统工程,为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扶贫和移民办、新村办、市国土局分局、市地矿局直属分局、州城郊供电公司、有避灾移民搬迁任务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和移民办),具体负责避灾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密切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区扶贫和移民办:负责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工作,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区发改委、区建设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移民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安排;同时做好避灾移民集中安置点的规划设计及新户型图纸设计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移民搬迁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

区交通局:负责安置点的公路建设;

区水利局:负责安置点的饮用水工程建设;

区新村办:争取将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点纳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市地矿局直属分局:负责对各有关镇(街道)摸底调查情况进行确认,地质灾害隐患核查、搬迁安置新址评估、避灾业务指导等工作;

市国土局分局:负责搬迁移民安置用地的协调审批工作,确保避灾移民的安置用地;

州城郊供电公司:负责安置点的用电建设;

各有关镇(街道)负责搬迁移民对象的摸底调查、审查核实、宣传发动、安置点选址,因避灾移民搬迁而导致的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三)严格规范操作。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镇(街道)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将此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移民安居乐业,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移民对象的认定。对象的认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避灾移民搬迁的对象是居住在地矿部门认定的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在操作过程中,要坚持“户申请,村推荐,镇(街道)审查,区批准”的程序。(1)由自愿搬迁的农户提出申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由村委会核实有关情况,确定拟搬迁移民对象,并在本村进行张榜公示;(2)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报镇(街道)审查并确定拟搬迁对象,并统一报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批。(3)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移民农户名单后,在移民迁出地行政村再次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的,组织移民填写《移民搬迁审批表》,农户、村委会、镇(街道)、区扶贫和移民办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具体表样见附表)。

2、安置方式的选择。安置方式由移民自主选择决定。根据我区实际,采取下列安置方式:(1)集中安置。对同一隐患点十户以上移民的,在征得多数移民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安置方式进行安置,选择条件较好的地点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2)分散安置。对同一隐患点不足十户农户的采取分散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安置地点在本村范围内由移民自行选择,在本村组范围内无法安置的,由镇(街道)协助解决。无条件建新房的,可以通过购买旧房予以安置。(3)敬老院安置。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老人安置在敬老院。避灾移民安置的选址要与小城镇建设规划、农民集中建房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慎重选择。尽量做到“六近”,即近路、近水、近电、近田、近校、近医院。必须做到“一高两避”,即高于洪水线,避开地质灾害威胁,避开泥石流威胁。安置点选择要尊重移民意愿,由移民自主选择。

3、集中安置点建设。移民安置点建设坚持“五统一分”。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竣工验收和分户自主建房。每个集中安置点的移民必须达到10户以上。

4、补助资金的管理。移民个人建房补助款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用“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移民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根据资金来源,实行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