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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随着建筑工程项目趋于高层化、复杂化,建筑安全形势面临严峻的挑战。建筑业既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也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大,吸纳的农民工已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农民工成为了建筑施工主力军,建筑业的兴旺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一个大市场。相对来说,农民工文化素质较低,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技能较低,在安全事故中往往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建筑业成为了安全事故高发产业。因此,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十分重要。
1建筑行业农民工的现状
据统计,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85%,他们主要从事第一线的施工作业。因此,他们安全操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建筑业农民工现状具有以下特点:
1.1建筑业劳动力的主体
我国建筑企业的改革已经逐渐演变成管理型企业,而施工现场生产工人则由劳务分包单位提供,他们中大多数是由农村剩余劳动力组成。农民工大量涌入建筑工地,在给建筑业带来生机和力量的同时,也给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问题。
1.2文化素质较低
我国虽然施行九年义务教育,但是在农村,因受条件限制,受教育的年限和质量远不如城镇,有的人只是小学毕业,有的虽然初中毕业,但知识水平只相当于小学文化水平。据调查,有半数以上的农民工未参加过技能岗位培训或未取得有关岗位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放下镰刀就拿起灰刀,不具备应有的岗位知识,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1.3农民工是工伤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
当前,建筑施工第一线的各工种绝大部分由农民工承担操作。招聘的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特别是对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安全。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得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落实不到施工队伍手上。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全套规范和操作规程,又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导致农民工在违章作业时,并不清楚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他们既是事故中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从我国近年来的伤亡事故统计情况来看,农民工的伤亡人数占建筑业伤亡人数的85%以上,是建筑业伤亡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建筑业伤亡事故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一个特点,就是受害者与肇事者基本源于同一个群体。
1.4农民工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
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建筑劳务市场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提供劳务分包的单位,多数属于乡镇建筑企业,在这些队伍中,有些经营者安全观念淡薄、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给行业管理带来困难。农民工以劳务形式进入建筑工地,大多数是自愿、松散的临时性组合团体。而用人单位则重使用、轻培训,安全教育很难落实,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
1.5农民工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认知缺陷。对劳动对象、生产环境、工具使用和工作步骤方法等认识不全面。对设计或设置的防护设施和使用的施工机具的性能、工作原理、适用环境缺乏认识,导致违规操作或不当使用,造成不安全行为;对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不了解,不能判断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对相关支护措施的必要性认识不足,身在隐患之中而浑然不知,对事故的预见性和隐患的认识能力差。二是缺乏自我防范意识。农民工需求层次低,使他们形成干一天活挣一天钱的思想,认为事故隐患不一定都会导致事故,这种侥幸心理降低了对自身安全的防范。三是专业技能不强,缺乏系统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有冒险蛮干的情况等。
2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管理的现状
2.1农民工培训的方式
2.1.1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的要求而进行的,每年一般是1~2次,培训对象主要是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较少涉及到普工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对新出台的法律、规范的宣传贯彻。在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下,这类培训带有强制性,是建筑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
2.1.2社会力量办学。各地区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建筑业的需要,开设职业技能技术人员的短期培训班。由于学校的教学人员专业素质较好,教学较为规范,故参训人员能较好地获得相应理论知识并确保专业水平。
2.1.3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企业的培训是以三级安全教育和继续教育为主,核心内容是企业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
2.2培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上述培训模式为安全教育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管理部门培训力量有限,上岗作业人员无法普遍得到培训,特别是在施工高峰期,造成无证上岗现象较多。二是部分技能培训考试走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和效果。三是培训体制没有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对落后,缺少专门进行技术服务培训的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也缺乏对此方面工作的引导和管理。
3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与管理的措施
加强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要根据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较低,对工程建设的认识少,实践经验少,但勤劳、朴实、能吃苦耐劳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技能实践教育为主,以理论知识教育为辅的教育培训。
3.1企业应加强岗前安全培训
施工生产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应做好培训管理工作,企业管理者应提高认识,认识到培训是法律的职责和义务,认识到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和效益。
3.2建立劳务培训服务中介机构
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可以组建劳务培训公司,建筑业协会牵头,与施工企业联合,招聘骨干教师,依法将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农民工培训。培训可结合工地实践,讲解各项操作规范和规程,然后经考核合格后发放证书。
3.3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引导和管理
一是引导组建培训中介机构,既能够从事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的讲学,也能够从事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的服务和鉴定。二是在每年审核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将安全培训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认真审检。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安监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岗前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四是与劳动部门联系,探讨建立“建筑劳务市场”,将没有纳入劳务企业的零散农民统一培训管理,保证其有序流动。
4结语
在建筑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不断提高认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使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作者:赵艳 吴耀伟 单位: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法律意识
近年来,随着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和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安全事故也在不断发生,特别是这些农民工流动性大,自身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知识缺乏,施工作业过程不能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不执行国家和地方标准、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随时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为此,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相继出台多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其中对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和安全思想意识的教育与培训进行明确的规定。安全决定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安全生产与企业息息相关,是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因此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工作显得愈发重要。
1、必须强化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在建筑业一线施工的人员大多来自农村, 由于历史、地域等因素影响, 这些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较低, 安全意识淡薄, 进入施工现场前许多农民工大都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自我安全防护能力差。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对农民工除加强上岗培训外, 还必须组织他们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劳动法》等安全生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做到安全生产, 必须遵章守纪,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因此只有全体农民工的安全法律意识提高, 才能保障安全生产。
在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中要特别注重在一线施工作业的农民工班组长的安全教育, 班组长的安全法律意识要更强。因为班组长是整个施工班组的直接领导者和指挥者, 如果劳务班组长缺乏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制观念, 没有较高的安全法律意识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就不会带领班组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案例的分析不难看出, 伤亡人数中农民工占较大的比例。特别是对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 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 不了解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在实际工作中施工项目对分包单位“以包代管”, 使得建筑施工中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标准停留在项目管理层, 落实不到施工队手上。管理缺失不到位, 违章作业得不到及时纠正, 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 所以农民工既是事故的受害者也是事故的肇事者。
2、必须加强农民工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
建筑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 露天作业、立体交叉作业、高处作业较多, 工作条件差、危险性较大、不安全因素多、预防难度较大。从事故致因理论分析, 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的缺失。由于农民工自身素质差的因素,加强农民工安全知识技术技能教育与培训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
1)提高农民工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 按岗位分工种进行技术技能培训和考核;
2)加强进场培训, 落实“三级安全教育”, 注重岗前安全培训;
3)加强特殊工种的农民工的培训考核工作, 从事特殊工种的农民工如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那么危害性是十分可怕的。不掌握熟练的操作技能和较高的理论知识, 就很难适应工程施工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安全生产就无法得到保障。
3、必须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交底工作
农民工是工伤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 特别是对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 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 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 不能辨识危害和危险。施工中不依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运作, 而是我行我素, 甚至有的劳务队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 电焊工带电作业也不带绝缘手套, 在施工现场造成了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为防患于未然,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工程师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工艺、程序、施工技术措施向农民工进行交底, 绝不可麻痹大意走过场。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认签手续, 不要随便由他人代签, 应付检查了事;施工过程前坚持抓好班组上班前安全例会工作, 安全员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在施工生产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别人伤害不到我”。
4、必须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是施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安全教育制度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是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教育不仅能增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农民工对“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方针的认识, 而且能提高他们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提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安全工作是一个企业的生命与灵魂, 搞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人, 安全工作强调以人为本, 人的安全素质的高低、安全意识的强弱, 从根本上直接决定了建筑企业安全工作的成败。如果缺乏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对违章违纪不狠抓, 最终只能害己害人害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对农民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保证农民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技能, 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通过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和安全技术水平的提高, 就能使农民工掌握各种伤害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 减少人的失误, 控制自身的不安全行为, 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维护自身和他人安全健康的目的。
在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要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 包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不同群体或在不同阶段, 安全教育内容有所侧重;
2) 教育的形式要有灵活性, 安全教育要形式多样化, 切忌老是开会, 要因地制宜, 采用电影、黑板报、事故现场会、观看幻灯片、知识竞赛等深入浅出的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
3)安全教育的事例要有典型性, 要根据需要选择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有代表性的能引起农民工警醒的事故案例;
4)安全教育的题材要有趣味性, 营造安全教育的氛围是很重要的, 有的安全教育枯燥无味,“你在台上讲, 我在台下睡”“左耳听右耳冒”的现象屡见不鲜, 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知识性、趣味性不足, 老生常谈无新意, 要把讲名言典型事故、小经验、小常识作为安全教育特殊形式渗透到农民工的日常工作生活中, 使其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5)安全教育手段采取多样性, 安全教育有正确的引导方法, 在具体实施中可实行现场教育与操作训练同步的方法; 但对于安全技能来说, 就非经过现场的实际操作不可。安全技能教育就是使受教育者从“知”到“会”, 安全技能只有通过受教育者亲身实践才能掌握, 通过反复操作熟能生巧。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四季度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按照明电〔20*〕38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学校和周边建筑及施工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周边建设工程项目强化安全防范措
施,切实落实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及安装单位等建设工程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标准,杜绝“三违”现象和习惯性违章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二、继续深化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
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15号)有关“隐患治理年”第三阶段的部署要求,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四季度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特别是要把学校和周边建筑及施工安全、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和使用,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矿山(尾矿库)等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并做到挂牌督办、盯住不放,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按照《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28号)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对学校及周边地区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要积极配合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师生、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增强有关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单位、矿山(尾矿库)等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相关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对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三条基本要求”(即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有针对性地整改措施,并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针对事故反映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配合相关部门严格对学校及周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矿山(尾矿库)等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Abstract: The increasingly fierce competition in the market makes the companies become aware of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therefore,do security management well and get better benefit have become the consensus of many bined with practical work experience,the articles put forward security management features,goals,methods,ideas,hoping to inspire readers in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and make contribute to promot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筑安全
Key words: construction;safety management;construction safety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9-0049-01
1主要问题分析
1.1 政府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全国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工作未完全到位,也未全面有效地履行对建筑业和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也缺乏有效手段,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严重问题,而有关部门也未及时纠正。
1.2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不少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的缺陷等。
1.3 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一是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有强制性、可操作性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的规定等,造成企业在市场不规范竞争的低价中标中缺乏安全投入保证,产生大量事故隐患;三是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还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行政执法和动态监管工作不够严格。
1.4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万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往往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2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
建筑业是事故多发行业。建筑事故的发生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且绝大部分事故与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有关。因为尽管安全技术是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但安全管理却是安全技术与安全规程实施的保证。本文将全面质量管理中四个阶段的任务运用于建筑安全管理,以期保证安全技术、安全规程、安全措施等在建筑企业中得到实施与贯彻,从而达到降低安全事故率、提高企业效率的目的。四个阶段分别是:安全决策阶段、计划实施阶段、效果检查阶段、汇总总结阶段,具体的实施流程为:计划-实施一检查一处理。
计划即选定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依据,主要是按照企业该时期的安全工作方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参照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标准,以及企业当时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及企业总体实力等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指标,编制安全措施计划。
实施即依据细化后的安全措施计划,必须严格明确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和权利,做到层层负责、逐级落实,按照既定进度进行实施,力争达到或高于制订的安全工作指标,并作出分析和汇总,以便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实施进程进行分析、协调及修正,必要时还可组织有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最后确定出下一阶段的实施计划。
检查即建筑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尤其是对安全隐患大的部位、安全工作难于开展的薄弱环节采取重点部位重点检查监督的措施,力争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最终,安全管理目标负责人应及时按照工程实际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与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最终的对比和评估。
处理是这四个阶段中关键的环节即对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检查评估后,企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召集与安全工作开展有关的各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对整个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讨论、汇总和总结,总结工作中不足的方面记录下来作为下次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首要注意重点,并将有效的经验或措施用书面形式总结下来,依照既定的工作程序纳入企业有关的技术或管理标准之中,加强企业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处理能力。
关键词:建筑安全;安全管理;问题建议
一、前言
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具有着工期长、工作内容复杂、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因此建筑行业成为了继采矿业后的又一大高危行业。高频率的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严重影响到了和谐社会的顺利构建,而且对于国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升也带来了极大的制约力量。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发展中阶段,因此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相较于国际中的发达国家来看仍然有着较大的差距,无论是建筑企业本身的安全管理意识,还是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都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为了能够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的管理水平,所有从业人员与研究学者都应肩负起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找出能够阻碍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因素,在此基础之上制定出科学高效的改进方案。
二、我国建筑安全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管理职能机构权责不清
目前,我国各个地方上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虽然能够初步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是仍然存在着明显的权责不清问题。首先,双重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导致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标准不够明确,管理措施也无法执行到位,管理水平低下;其次,监督机构无法对自身的管理工作成效做出客观的评价,尤其是在当前这个法律体系建设十分健全的时代中,监督机构必须要明确了解自身与其他相关安全管理部门之间所存在的职能关系,唯有如此才能够避免职能交叉现象的出现;最后,地方上的劳动管理、社会保障以及安全监督机构之间并没有建立起高效的协调机制,导致在处理劳资双方工伤保险问题时难以迅速达成共识,影响到了建筑安全管理的工作效率。
(二)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绝大多数的总包单位都没有对分包队伍展开全面的监管工作,并且也没有定期展开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在此种情况下,各个分包队伍中的施工参与人员就存在着重利益、轻管理的情况,从而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出现了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情况。更有甚者,还有一些建筑企业干脆取消了安全管理部门,将安全管理工作交由其他部门来兼职完成,更是削弱了安全管理的监管力度。
(三)安全教育培训之后
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到了城市当中,由于大多数的农民工都没有受到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因此其中的很多人都将就业目标锁定到了入职门槛较低的建筑行业当中。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中有三成以上为农民工,建筑企业虽然对农民工进行了岗前培训,但大多数都停留在纸上谈兵的浅显层次中,因培训过于流于形式而无法达到应有效果。除此之外,农民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在日常的施工过程当中也更加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为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
三、完善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改进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
如果想要将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实作用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首先需要保证的就是管理资金的及时性与充足性,建筑企业必须要明确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更多的管理工作重心转移到安全管理中,从根本上落实好各个层次的安全责任制度。首先,监管部门要委派专业人员深入到建筑活动当中来掌握一手的动态化表现,保证安全生产工作可以按照管理方案来有秩序的进行;其次,监督单位还要明确自身的监管职责,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政策来有针对性的调整安全管理制度;最后,监督单位还要督促建筑企业对施工人员展开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施工参与人员的入职门槛,从根本上杜绝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提升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即为建筑企业本身,如果想要从真正意义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任务即为改善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条件,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督促建筑企业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各个层次的工作部门之中。首先,总包单位要在现有的基础之上加大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力度,针对不服从管理的分包企业来说,需要对他们进行严肃处理;其次,建筑企业要委派专业人员深入到施工现场中,确保所有施工参与人员都可以肩负起自身的安全管理责任,对于那些不按制度完成安全管理的施工参与人员应给予一定的惩罚;最后,要结合当前的安全管理现状来完善如下制度内容:教育培训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惩制度、考核制度等等。同时从之前的直线型管理模式逐渐过渡到分散式管理模式,着重凸显出各层次施工参与人员在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主体地位,让他们可以切实感受到安全管理工作对自己的重要意义,从而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其中。
(三)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力度
各个地方上的政府部门要督促建筑监管单位将安全培训纳入到农民工的就业教育体系中,根据地方上建筑行业的发展现状来制定出完善的教育培训方案,彰显出政府部门在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监管作用。其次,建筑企业管理者还要适当提高农民工的入职条件,将那些没有达到安全考核标准的农民工剔除出去,确保所有施工参与人员都能够做到持证上岗;最后,要为入职的农民工创造出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让他们感受到来自于企业的关怀,从而主动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之中。
【参考文献】
[1]陈建斌,张正辉,张超.建筑安全系统管理与控制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4(05):162-165.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法;完善
Abstract: Security is the life and property to love and respect, related to the vital interests of each individual, but also can improve social production efficiency,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to escort the emperor convoy. Therefore, in the current situation, security is very important, project safety work is the focus of the work of social security, to strengthe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is very necessary to research, it has the very strong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management; method; perfect
中图分类号: [TU761.6]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1.构建政府为主导的外部建筑安全管理环境
1.1完善层级监督机制,引进其他外部监督体制
针对当前层级监督存在的问题,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的层级监督制度和有关安全机制的建设,严厉行政层级监督的工作,引进其他的外部监督机制,保障我国的《行政许可法》有效实施,实现我国建筑安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所发挥独特的作用。同时通过完善层级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促使建筑安全层级监督的完善,以加强对制度建筑安全管理结构的制约,确保不论是层级监督还是外部监督,都有据可依和标准的统一,加强我国建筑安全行政管理的公信力。
1.2建立健全法律机制,推动市场正常化发展
认真对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哪些建筑法规需要完善,并将这些需要完善的法规分类,分析这些法规存在漏洞的原因,提出可行的整改法案,从而为完善我国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提供依据和途径。于此同时,还应该加快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完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建筑安全规章制度,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对不适合本地区的进行修改完善。在完善这些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加强执法力度,完善的法律法规,还要依靠强有力的执法力度,这样才可以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国建筑市场健康发
展。
1.3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中介机构的发展
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开始由政府监管向市场监管转变,这些年来监督性质、内容和方式的不断调整,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已经成为以第三方签证审查,并承担主要责任的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应得到持续、健康、有序地建立和发展。同时,政府的监督对保险服务机构等服务机构起到了督促作用,投保单位对保险公司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咨询服务,这就能够发挥我国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日常现场安全管理的力度,大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和频率。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主要目的就是把社会各界力量引入安全生产的监督机制中,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引导这些中介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了建筑安全生产整体管理水平,开创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局面
1.4确立建设单位为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必要对建设单位在项目安全实施过程中的地位及责任进行确定和研究,对现有的建设单位的管理办法提出补充和建议。首先应该明确我国建设单位的责任,对其重新进行定义,建设单位应该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总集成者,建设过程中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实现建设项目目标的直接责任人。其次,对建设单位的管理范围和任务进行规范,明确建设管理实施过程中应当承担的组织和管理任务。再次就是针对我国现阶段的安全管理状况,对建设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明确建设单位的职责权益,对其资质进行管理,规范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针对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制定一整套评价标准,对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
1.5优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了能够体现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这一思想,同时强化建设单位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在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A证)的同时,以建设的项目为单位,对建设单位发放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制定相对应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把项目作为对象监督,在建设项目出现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安全要求时,吊销向建设单位所发的B证。如果施工单位有若干个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吊销向施工企业发的A证。
通过这一深化的许可证制度,对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督促的作用,然而,通过改变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对象并不仅仅是改变项目安全责任的承担者;这是为了通过对该制度的实行和推广,激发建设单位对安全管理中自身安全责任的意识,提高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积极性,从而在项目中发挥其对安全方面的组织和管理作用。
1.6扩大安全监督队伍,加强对监督队伍培训
在现有的监督体制下,对安监站的人员进行扩充,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每个监督人员监督工程不可以超过3个,以提高其办事效率。对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再教育,不断灌输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同时通过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增加和素质的提高,让监督人员定期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这样也可以改变施工现场,安全教育不进行或很少进行的现象。
2.优化建筑企业安全管理
2.1以业主为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探讨
建设单位为项目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应该承担三方面的组织和管理任务,在项目立项阶段的决策管理、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和项目投入使用之后的实施管理任务。只有对这三个方面的任务进行规范化、集成化的管理,才可以让项目安全管理机制良好的运行。
在项目的决策阶段,建设单位主要的是以投资者的身份,承担项目立项的决策,这一过程的管理任务可以让其管理人员完成,并非需要专业人员参与。在项目实施阶段,由于建设项目比较复杂,是对项目全寿命周期影响最大的阶段,建设单位应该承担该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任务,整个阶段必须由专业化人员完成,这些人员可以是建设单位员工或委托的专业机构人员。在项目运行和使用阶段,建设单位要对项目进行日常的维护工作。
2.2加大施工企业安全投入监督,安全款支付优先于进度款
对安全生产经费的监督是落实安全实施的重要措施,现有的安全管理费用是直接由建设单位发放给施工单位,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安全款一般跟进度款一起发放,施工单位由于资金的匮乏,往往将安全款当成进度款使用,因此,本文建议设立安全生产经费的专门机构,由监督人员负责该项安全款的使用情况,主要是将安全款落实到安全防护上去,同时保证安全款的经费在项目开工前全部落实到位,保证安全款优先于进度款发放,由监督人员监督检查安全款地落实情况。
2.3改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方式,以企业出钱政府主办的方式
现有安全教育存在漏洞,施工单位对安全教育不重视,很少或没有进行安全教育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员工上岗以来一直没有安全教育培训,因此针对这一现象,本文设想通过施工单位出钱,政府代办的方式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政府定期对每个工地进行巡回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教育知识,这样不但节约安全教育经费,而且弥补施工单位不进行安全教育的漏洞,同时也可以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平常的安全教育。
2.4完善奖励机制,调动员工的安全管理积极性
在施工管理中设立安全管理奖励经费,对每个月安全管理较好的班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同时对那些安全管理工作做的不好的班组、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这样就可以建立施工管理内部的安全管理竞争机制,调动各个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的安全积极性。从而变被动的去管理安全,为施工人员主动地去改善安全。
参考文献:
[1]李钰.建筑施工安全[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资料显示,在近年来发生的诸多工伤事故中,农民工占到伤亡总数的80 %以上。因此,加强农民工在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本文结合工作实践,针对当前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对策,这为解决农民工安全管理问题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依据。
1.建筑行业农民工现状和特点
由于农民工所从事的多为劳动强度高、施工变化大和露天高处作业多等危险作业,他们大多数人没受过正规的职业技能培训,而且流动性大,很多的专业技能都不具备,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单薄,其安全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很差,往往成为事故的高发群体。
(1)农民工普遍存在文化素质低。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建筑企业超过85%的工人是农民工,人员流动性大。建筑业就业门槛低,是吸呐农村劳动力的主要产业,80%以上农民工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由于他们受到文化素质的影响,对建筑安全、施工知识了解偏少,缺乏基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观念淡薄。
(2)农民工流动性大。虽然在农民工队伍中存在一些职业性的班组,但由于受到农忙节假日、待遇等问题的约束,农民工的流动频繁。
(3)一些企业疏于管理,安全教育与管理形式化。一些企业对农民工重使用轻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弄虚作假。培训费用不到位,过于被动,培训时间短,培训内容、形式不能满足要求。很多劳务分包企业是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游击队伍,很少对自身进行安全教育,他们总寄希望于总承包企业,而很多总承包,企业又存在侥幸心理,不愿承担一些责任。
2.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管理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2.1安全意识薄弱,资金投入不足
从目前来看,施工单位对安全投入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劳保用品上,个别企业甚至连最基本的劳保用品也保证不了。有时企业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会不同程度地忽略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和安全投入,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一些企业在减员增效中,撤消或合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大幅度地缩编安全管理队伍,有的企业甚至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都没有。建筑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投入少,经费无保障。一些建筑企业认为农民工为一个流动性很大的群体,没必要去花一些不必要的钱,将这本来为数不多的培训费挪作它用,而又得不到及时补充。
2.2建筑行业用工制度对农民工安全的保障力度不够
由于农民工弱势群体的特征,施工企业对他们不够重视,没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和各种相关的社会利保障,再加上政府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处罚力度不够,纵容了不合理甚或是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包工头”通常在与企业签订用工协议后,向工程项目提供劳动力,而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由于建筑业的就业门槛相对较低,其劳动力的供给总量是过剩的,农民工个人在选择工程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对工程的具体情况缺乏足够的了解,对自身利益可能受到的损害缺乏保护意识。即使有些农民工与企业签订了用工合同,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只有少数明确了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做了约定。
2.3安全教育培训缺乏行之有效的培训制度
当前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企业和农民工对安全培训的认识不足:一是认为安全教育培训可有可无,农民工走入建筑业, 对建筑安全的风险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轻视造成主观上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视。二是认为安全教育问题是上级部门的任务和要求,目前劳务工的安全教育由企业买单,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 变调的目的注定不会收到好的效果。三是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大部分农民工在进入建筑行业之前,基本上没有系统学习过建筑职业的相关知识,留下了看不见的安全隐患。
3.可采取的措施或建议
3.1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政府要设计特定而有效的制度,并将之强制推行。我国的《劳动法》、《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规政策都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做出了规定。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将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而用人单位必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及时办理工伤保险的手续。发生工伤事故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依法进行认定。
3.2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滥测工作,做到领导重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实行安全生产资格准入制度,对危害严重、难以整改治理的企业采取关、停、罚等措施,切实改善农民工工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状况。
3.3发展和培育农民工自己的维权组织
农民工有必要根据自己意愿行使《宪法》赋予的结社权,成立自己的社团组织――农民工工会。国家应尽快修改《工会法》,允许进城农民工建立自己的自治性的工会组织,让他们通过合法组织的形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依法协调有关部门清收被拖欠的工资,出面协调、协商农民工伤亡事故赔偿事宜,出面协调劳资、劳务纠纷,负责对农民工的登记,为民工提供就业信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4落实农民工技能培训服务机制
农民工融入城市并能在城市生存、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面对当前农民工低素质和低技能的现状,用人单位应强化对农民工的岗位培训责任,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素质。
参考文献
[1] 刘怀廉. 中国农民工问题[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2] 潘建甫. 农民工公民意识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D]. 郑州大学,2007.
关键词:建筑 施工项目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S958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的建设规模日益扩大扩大,建筑工地遍布城乡的各个角落。这既给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促进了建筑业的繁荣,同时也给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加了极大的困难。目前,由于我国还出去起步阶段,发展水平不高,导致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施工安全问题还有很多问题,由于多发的安全事故,使得安全施工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眼球。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相比,虽然近年来伤亡事故率呈下降趋势,但重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着函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间题直接影响甚至制约着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必须加以改进。
二、当前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随着新形势下社会的发展和建筑行业的不断壮大,现有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已不能完全相适应,暴露出了不少弊病和缺陷,如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内容只是针对某一特定人群和特定施工阶段来进行规范,没有涵盖建筑生产的全过程和全员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可操作性差;部分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着内容重复、交叉、甚至矛盾等现象。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制约着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发展,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二)安全意识不强
各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依然是“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些建筑企业的领导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在应有位置,重经营轻安全,重生产轻管理,重质量轻安全,重突出轻长效,看不到安全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不落实。
(三)安全设施投入不足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的省、能拖的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建筑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工人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操作工人都是随时随地招收的农民工,这些人的安全意识普遍缺乏,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农民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连最基本的“三级安全教育”都不进行。这部分人员目前占操作者的绝大多数,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不具备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伤亡者也是这部分人。
(五)政府监管不到位
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基本上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资金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全面的安全管理手段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目前尽管《建筑法》已经实施,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不齐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于建筑安全工作的需要,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较易引发行政处罚纠纷。因此就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完善五大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律规定的处罚办法等。
(二)增强企业领导安全意识,建立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部长岗位职责、安全员及其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职责。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从纵横两个方面建立健全该制度,做到群防群治。
(三)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保障施工安全
安全投入是确保防护设施到位的重要前提。施工企业和项目都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安全设施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有意识地杜绝假冒伪劣的防护品进入施工现场。工程造价部门也应该及时调整取费标准,增加安全设施定额费用,是定额费用与安全投入相适应。施工现场在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提高安全保障的技术。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强化职工安全纪律
针对农民工普遍安全意识不强问题,进行安全教育与技能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的失误,组织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要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施工意识 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 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对新入场合同工,临时工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五)强化监督力度
坚持以法行政,严格执法,对不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的,要按照法规赋予的权力予以认真查处,要建立定期检查的抽查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管理的法规得到贯彻执行,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逐步迈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结语
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是工程项目,管理不断建造出社会认可和业主满意的建筑产品,而施工现场管理则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关键,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保证,生产过程如丢掉哪一头,都要陷于失控状态。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令 393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S].2004,2.
【关键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教育
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包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完成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过程管理及其资源。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工程项目部自身安全生产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满足相关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信任。其次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分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同时建立专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
项目经理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质要深入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施工环节,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
1 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特别重要的是要提高领导的安全意识。领导安全意识的强弱决定着安全管理工作能否顺利开展。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意识及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是至关重要的。真正要增加安全投入、增加安全经费,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安全管理制度必须落实到位。领导的安全意识提高是非常必要的,是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前提。
2 制定可行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是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硬性规定。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首先要结合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同时借鉴别人好的管理经验和好的管理制度。安全规章制度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建立,不能形同虚设。
其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就必须照章实行,应该组织学习、进行分工、明确责任,须贯彻落实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必须要主管领导重识,强化执行,这样久而久之形成惯例,大家习惯成自然,自觉遵守。
制定确实可行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
3 加强对现场所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全员素质、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法制教育等。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多种多样,在实际运用中要针对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灵活选择,安全教育一定要注重实效,切不可搞花架子。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着重于提高他们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讲求实效。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来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
4 辨识危险源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要及时准确地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有效的控制,特别是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安全生产只有事前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管理上的疏忽、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危险源主要包括失误、物的障碍和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须根据生产活动及施工现场的特点进行,通过询问交谈、现场观察、事故分析等方法全面客观综合评价及辨识危险源,同时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源,并进行风险分级。
形成初步清单,并通过定性定量分析,把那些容易发生的,造成后果严重的列为重大危险源,并制定一系列的预控措施,尽可能的消除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因此,准确及时地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有效预控,同时应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危险源及其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班前安全教育是重要的事前控制措施。
5 严把机具设备关和材料质量关
根据大量安全事故的统计表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物的不安全状态,严把材料进场质量关,加强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是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的必要保障。
首先,要严把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等质量关。在选用材料、机具及其他施工设备时应以保证质量为前提,坚决杜绝片面追求价格低廉、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质量的现象,应从源头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机械设备使用定机、定人、定责任,配备设备管理人员,施工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其次,应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因此在加强安全管理和规范人们行为的同时,应尽可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而科学地、积极地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物的不安全状态。
最后,各部门相互配合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需要工程技术、物资设备及其他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使安全管理体系运转顺畅,这样才可能避免产生各种事故隐患,也才能将安全管理工作做好。
6 建立行之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我们无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安全事故的发生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但也存在着偶然性、特殊性及不可预见性。因此我们还要在平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实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首先,应急救援预案应注重于可操作性,要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现有的资源能否满足所编制预案的要求,要力求做到切合实际。其次就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主要应做好应急救援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的准备工作,加强与外界的沟通、联系协调,寻求外部有力的支援。最后须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练,根据演练发现预案的演练、实战的结果,评价其适宜性和可操作性,做好总结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进一步修改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才能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林海.建筑施工安全监理方法研究[J].科技资讯,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