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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环境监测;监测技术;监测设备;对策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的大力推进,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产生[1-2]。自然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环境的污染不仅影响到人民的生产生活,还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3],所以对环境保护及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刻不容缓。城市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4],城市环境监测是现阶段保护环境最为有效、直接的一种方式,城市环境监测与保护是城市今后可持续发展的途径。故开展城市环境监测工作是必要的,但是城市环境监测技术仍存在着很多问题,科学、合理的解决这些问题是环境保护及管理的今后致力的方向。
1 城市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
1.1 环境监测站建设经费短缺
在近几年的稽查工作中,发现由于受地方财政能力的限制或者由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环境监测站的经费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环境监测站建设经费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展开。城市环境监测具有周期长、工作复杂等特点,环境监测任务变得更加繁重,依靠传统的监测技术和仪器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如果缺少了先进配套的检测仪器,即使拥有专业技术人才和检测技术,监测结果也可能精确度不高,甚至会出现适得其反的结果;此外随着城市环境污染日益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监测空间、监测频率都有所提升,监测难度变大,以上情况都会使得监测站成本增加。环境监测站资金一旦不能够及时到位,就难以使得整个环境监测运行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环境管理。
1.2 环境监测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由于机制体制的限制,大部分人员都是干部,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不多,这使得整个监测队伍专业素质不高[5-6];对于监测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周期间隔较长,如遇突发事件,很容易造成相关技术人员无所适从,不能有效为环境突发事件提供技术处理;在一些地区,上级部门配送下来的专业仪器,因没有专业人员的开发与使用,也就成为摆设品,检测仪器的日常使用和维修也只是流于形式,也就是最基本的准备工作都没有做好,综上环境监测整体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1.3 环境监测法律法规政策不健全
我国建立了许多城市环境保护法,但是针对城市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推出。现阶段颁布的环境保护及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对于城市环境监测内容制定较为笼统,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受到阻碍,因此让许多有歪心思的人员有机可趁,满足不了当代城市环境监测所出现的状况,赶不上时展的步伐。制定城市环境监测法是当下情势所向,是城市环境监测规范化管理的保障。
1.4 环境监测数据及结果的虚假性
环境监测主要针对常规污染物因子,对于逐渐兴起的新企业所产生的未知污染物按传统测试因子并不能如实反映出污染状况;其次有机污染物是对人类身体伤害最大的一种污染物,目前对其来源、数量、影响程度仍处于探索阶段;生态监测作为新的一种监测手段,目前监测区域主要是地表水领域,并不能够反映和代表整个生态系统,其监测方法也不完善以致数据的准确性难以得到保障;环境监测数据主要是政府部门主管,某些部门为了突出地方城市达标,上报的数据就缺乏了真实有效性,因此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环境监测数据。
2 改善城市环境监测技术的对策
一个科学高效的环境监测体系是需要专业精准的监测设备,充足及时的经费,专业水平的技术人员等多个方面,就现阶段城市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对策。
2.1 针对环境监测建设投入大量资金
环境监测站是数据及信息的汇总处,只有保障了资金的充足,完善了先进的监测设备,招纳了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了检测技术才能够保障环境监测工作有效顺利的开展。资金的充足供应是环境监测的基础,所以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是不可缺少的,政府部门了解情况后可通过与社会各界企业家的宣传,从而引进资金推动城市环境监测的领域。同时应该加强各监测站之间的有效交流,实现站点之间的优势互补,并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的情况发生,从而整体提高监测站的监测水平。
2.2 加强环境监测人员素质建设
环境监测部门应当定期展开关于监测设备、监测技术的培训活动,具体领域应请具体方向的专家进行培训讲解,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其周期间隔应一月一次更为合理,避免工作人员因时间较长而对设备、技术的忘记;加强紧急事件的演习,通过演习更好的提高监测人员的心理素质,避免出现遇事无所适从的情况;加强和改进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加大监测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也要保证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以此加强环境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质。
2.3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政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下,各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存在差异,应综合各城市的环境条件、地理位置,确定出属于国家层面上各地区必须遵守的总法规,同时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不同层次的城市环境监测法律法规政策;并在合适的时间推出有关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和试行城市环境审计制度,制定强制性的环境管理规定和措施,实施依法管理和保护,用法律的来制止城市环境的恶化;同时政府应鼓励人民、企业参与到城市环境保护中,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提高人民的环境认识,了解每个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环境权益的责任感。
2.4 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有效监督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环境监测的仪器也在更新,我们在拥有先进的监测设备时,应该对污染物和废弃物等标准进行配套分析方法的制定,确保分析方法的可执行性;拥有室内实验室时,应充分利用,通过相关实验取得质量控制,从而保证数据有效和真实;各级政府都应该把日常管理放到日程中,担起自己的监督责任,同时也应该建立起监督管理部门,两者同时发挥作用,做到严格的监督管理来确保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性,更好的去发展和改善国家的环境监测体系。
3 结束语
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发展也应该是一个良好的趋势。现阶段城市环境监测仍存在着监测站点建设经费不足,工作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完善及监测数据存在的虚假等问题,通过企业资金资助,政府大力支持,人民主动承担环保权益,加大城市环境监测内部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监督管理部门的有效严格监督等方式以此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施行,建设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监测体系,创造出更优越舒适的人民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胡康宁.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化工管理,
2015,10:96.
[2]肇启君.浅议城市环境工程建设问题及对策[J].时代教育(教育教学),2012,4:24.
[3]毛宸洁,赵杰.城市环境监测方法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6,3:114.
[4]王保全.当前城市环境监测方法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研究[J].科技信息,2013,12:8
关键词: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
20世纪90年代时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才逐渐建立,直至2006年才形成明文规定,由此可见,在此之前我国的环境问题一直得不到重视[1]。随着我国GDP的飞速增长,环境问题日益恶化才引起人们重视。在2006年颁布新《规定》后,环境问题才逐渐进入到行政阶层中[2]。但如何进行环境保护,还需从强化环境监测管理体系的建设开始谈起。
1完善环境监测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使用的《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仍然是20世纪80年代由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所颁布的条例,在经过多年的变迁后,陈旧的条例已不适用于现代化的环境建设中,更不符合现代化环境监测的要求。因此,应结合现代化环境监测的要求和特点,尽快修订和完善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和保障系统,细化至每一个环节的环境监测细节,从而建立完整、健全的环境监测制度,在法律法规强有力的约束下和威慑下,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在相关法律的约束下,对监测机构中的资质、监测工作人员的资格、监测规章制度的制定、监测网络的建立等予以明确、严格的规范,从而逐渐推行标注化建设,真正确保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2规范环境监测技术管理体系
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主要依据于环境监测设备的技术规范,因此建立有效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对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要想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技术管理体系,首先要加强对监测设备和科学技术的研究力度。目前我国虽已引进先进的监测设备,并投入到环境监测工作中。但新技术和新设备在投入使用的过程中,常出现新旧设备和技术使用方法不一的情况,旧设备和旧技术严重落后,跟不上先进技术的步伐。因此,要不断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及时更新以往监测技术,掌握和跟进现代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同时要尽快制定出新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合规性。另外,由于许多进口的新监测设备和技术在投入使用过程中,存在许多诸如监测方法不恰当、监测流程不完整、使用方法与设备不一等问题。因此,应制定和出台进口监测设备的准入规章制度和技术审核制度,通过借鉴国外对监测设备和技术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环境监测的实际情况,从而制定出符合我国环境监测要求的准入制度和技术审核制度,规范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管理。
3提高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
环境监测工作过程中,质量监督员职业素养的高低决定着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高低,因此在选拔新人时,应选用工作能力较强、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等整体职业素养较高的人员担任质量监督员的职务。而对于原有员工,应展开全方面的职业素养培训,主要包括增强职员的监测技术、加强职员的相关知识涵养、提高职员的工作能力、培养职员的责任意识等,从而切实提高质量监督员的整体职业素养。同时还应强化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职员的技术、能力和知识程度等项目进行严格考核,对能力较差、不合格的职员应给予相应惩罚并加强培训力度,从而全方面提高质量监督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水平。
4创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机制
目前我国许多环境监测机构,都将国家规定的计量认证与国家实验室制定的标准作为依据来进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规定和标准来进行环境监测是远远不够并且行不通的,无法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因此,要想实现质量数据的真实和准确,则必须要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监测方案的科学性、监测地点的代表性、实地取样的规范性、样品保持的完整性与分析结果的合理性等,才能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环境决策。由此可见,创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而要实现创新,则必须要完善环境监测的监督体系,全方面监控监测工作的准备、采集、保存、检测、报告等工作;还需建立灵活且有效的反馈机制,质控制度和标准应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要求进行适时调整,从而保证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有序进行。
5结语
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仅影响着政府对环境决策的科学性、环境执法的公正性,还影响着环境管理服务的质量[3-4]。随着世界环境监测技术的日益发展和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强化和完善。通过完善环境监测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环境监测技术管理体系、提高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创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机制等手段,从而不断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李羲.浅谈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J].科技与创新,2015(02):39-40.
[2]刘澍.建立主动型、预防型、信息化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3(11):130-133.
[3]吴迪.浅谈环境监测质量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J].房地产导刊,2015(08):307.
0 引言
事实表明,良好的交通环境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数量和降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交通安全水平与交通环境存在密切的联系。而安全的交通环境离不开及时、准确、全面地交通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监测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支撑,是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实施环境质量监督、考核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科学依据。因此,有必要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推动和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事业的开展和发展。
1环境监测对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性
交通事业作为国家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一样地面临着严重的环境保护问题。公路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带来的环境污染,不可避免地影响沿线地区的环境质量,加剧其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并且公路对沿线环境的改变是长期存在的,甚至对某些特殊环境造成的破坏是难以恢复的。这些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水体影响、大气影响、噪声影响和生态影响。因此,根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路建设中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 ”制度,特别是要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将公路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至最低,实现公路建设和地区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1]。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是交通运输行业环保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交通环保长效管理的主要基础。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可以有效地掌握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识别交通活动对基础设施周边自然生态和公众健康造成的环境影响,增强环保监管效果,促进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转,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交通设施沿线生态环境。
2国内交通环境监测现状
2.1交通运输行业部级环境监测现状
随着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我国的交通环保管理和法律法规体系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在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保监理和环保科教宣传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建立监测制度、组建监测网络、制定监测规范等均作出了规定和要求[1]。
国家和交通运输部为了缓解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更科学有效地对交通环境进行监测和监控,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已颁布的《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交通部环境监测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了交通环境监测的实施办法;2008年交通运输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对各类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项目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运营过程中必须进行环境监测;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探索环保新道路,继续加强环境监测、应急、信息等基础能力建设,扩大环境监测网络覆盖范围,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和生态遥感监测工作,提高环境应急监测水平,增强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能力;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指出交通运输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增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部省两级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监测考核体系,逐步形成对国家高速公路沿线、三峡库区、环渤海、长江口和珠江口等区域的交通环境监测网络;2011年颁布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网络是健全交通环保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布局科学、层次合理的行业节能环保监测网络,初步形成运行规范的全国交通运输环保统计和公报制度;2013年交通部印发的《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在统一行业认识,实现顶层设计和全局指导的基础上,近一步明确了要“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积极开展区域性和主体性试点、生态建设和修复试点、环境监测网络试点等工作”。
但是,从整体上看,环境监测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环境监测工作还不能为交通环保工作的开展提供足够的支撑。
2.2交通运输行业省级环境监测发展现状
从 2000 年开始,部分省市开始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站,但由于行业监测还没有赋予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也就没有财政资金来源,只能通过第三方有偿服务来保证业务开展,所以,各省行业环境监测站发展不尽如人意,只有山西、湖北、河南等少数几个省份的环境监测站发展较为顺利[2]。
山西省为加强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先后下发了《山西省交通基础设施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暂行)》(晋交科教〔2006〕401 号)、《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晋交科教〔2009〕3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晋交科技〔2012〕28 号)等文件,多次开展公路建设项目环保专项检查,重点加强了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环保措施及设施的按时落实,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有关行业污染防治及节能减排的问题,有效推动了行业环保事业发展[3]。
湖北省的交通环境监测工作起步较早,1997 年就成立了行业环境监测站,并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行业环境保护需要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在交通运输部下发的《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交环发[2008]112 号) 基础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于2008 年制定了《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湖北省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职能,主要负责省内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并以环监站为实施平台,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监测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科学化的指导。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下发政策的指引下,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3完善交通环境运输行业环境监测政策的必要性
3.1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同时明确要求“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下,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政策,更好的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正是交通运输行业实践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全行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
3.2是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落实国务院工作的要求
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要求“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全面推进环境监测、信息等环境保护工作能力标准化建设”。
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相关法规政策,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法规政策,更好地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工作,更好地落实行业发展规划,加快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的构建。
3.3是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的需要
为了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工作,交通运输部于 2008 年 4 月下发了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类交通建设项目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运营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环境监测”,2013年初委托开展了《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管理体系与建设标准研究》,涉及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工作也正在实施过程中[5]。
但是,现有环境监测多参考环保行业的标准和执行规范,对于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站建设内容和规模、监测方法和手段等缺乏可遵循的行业监测标准和规范。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管理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体系还不完善。
4建议
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在监测技术方法,监测数据质量、监测站点建设等方面缺乏行业标准和规范,缺乏相应的交通环境监测方面的法规政策。这必然影响了行业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导致行业环境监测结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足。
因此,接下来一方面需要修订现行的《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08年),制定交通运输监测工作规划编制办法、工可编制办法、监测技术规范、监测数据标准、监测站点建设标准、监测数据管理及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使《管理办法》的内容和范围更加完善;另一方面建立更多和更专业的、有针对性的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类法规政策,丰富行业监测工作的领域,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体系,促进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排污企业;环境监测机构;必要性;技术要求;管理能力
当前排污企业的数量之多,规模之大,排污的种类之复杂,光靠政府部门的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力量来承担监测任务,已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因此,急需建立排污企业自行监测、环保主管部门监督监测相结合的污染源监测制度[1]。
1 排污企业自建环境监测机构的必要性
以浙江为例,自2014年实施“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以来,从“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中得知,2016年全省接入这一平台的企业共有2143家[2],大部分企业都有数据上传,但企业上传的数据多以自动监测数据为主,监测项目主要以国家减排考核的4项污染物,一些企业的特征污染物主要靠定期进行手工监测后上传。从表中可知,无论自动监测数据还是手工监测数据,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很少,几乎都是委托政府部门的环境监测机构或者社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来监测,分析原因主要是排污企业几乎没有自建的环境监测机构。2016年我省有822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而备案在册的社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只有25家,排污企业与环境监测机构数量之悬殊,已远远不能满足排污监测的要求,排污企业自己组建的环境监测机构势在必行。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社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地区分布见表1。从表1所见,如果污染物监测仅仅依靠政府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来完成,任务繁重可想而知。企业自建环境监测机构不仅可以解决监测任务繁重的问题,而且企业可以了解污染物的实时排放情况。根据污染物排放源强,企业可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减少超标污染物的排放,从源头避免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因此排污企业自建监测机构很有必要。
2 排污企业如何自建环境监测机构
2.1 自建环境监测机构必须遵循的技术要求
排污企业自建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执行,必要时可以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质认定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的能力认定,以确定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能力要求和技术条件。经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能力认定的企业自建环境监测机构,还须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其监测数据才可以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排污企业自建监测机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特别是监测机构的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样品的采集和保存、原始数据的处理等方面必须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2.2 自建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具备的管理能力
排污企业自建监测机构要求具备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管理能力。质量控制尤为重要,从质量控制活动中可以反映出一个监测机构整体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质量控制又可分为内部的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控制,最主要是内部质量控制,包括:(1)定期进行质量控样的准确度控制。(2)定期进行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3)定期校核实验方法、实验试剂。(4)对有效期内的存留样品进行再测定。(5)一个样品不同特性测定结果的相关性分析等。
3 排污企业自建环境监测机构可能面临的问题、解决办法及预防措施
3.1 可能面临的问题
(1)理念的缺乏:《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排污企业高层领导缺乏自建监测机构的理念;(2)人才的缺乏:排污企业往往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等人才十分重视,缺乏对环境监测领域方面的人才储备;(3)硬件的缺乏:排污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排污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就没有考虑监测大楼的规划等,缺乏自建监测机构的硬件基础;(4)资金的缺乏:近几年实体经济下滑,企业利润微薄,甚至负利润;(5)诚信的缺乏:监测人员由于受各种外界因素影响,人为改变监测数据,更有甚者谎报数据。
3.2 解决办法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对症下药。(1)提高认识:大力加强《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升企业领导有关自建环境监测机构的理念;(2)重视人才储备:随着企业发展壮大,企业不仅要储备自己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等人才,而且要加强环境监测领域方面的人才储备;同时要遵循环境监测技术的规范性和传承性,企业要保证监测人员招得进、留得住,还要定期安排监测人员培训取证,保证持证上岗。(3)加强硬件建设:对于基础设施缺乏监测规划的企业,如果遇到整体搬迁,必须要考虑自建监测机构的硬件设施;当然也可以通过改建形式完成监测建设,充分考虑实验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监测工作质量的影响。(4)加强财政支持:《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只要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政府都应该在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5)加强诚信建设:环保行业可以建立从业人员的信用登记平台,随时可查阅监测人员信用痕迹,提高人为影响环境检测结果和质量所付出的代价和成本,最大程度避免人为改变监测数据、谎报数据的情况。
3.3 预防措施
(1)重自律:排污企业自建环境监测机构要有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标准;(2)重诚信:对失信从业人员,记入信用登记平台,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严罚弄虚作假者。(3)重监管:监督部门要加强排污企业自建监测机构事中和事后监管,要不定期对监测数据质量本身进行抽查。(4)实现退出制,如果排污企业自建的监测机构,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必须按照环保的法律法规处理。
4 结束语
排污企业自建环境监测机构,在一定范围内达到相适应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从而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开展自我监测,符合《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实施的体现,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排污企业自建环境监测机构为主体、社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为补充、环保部门的各级监测机构,为鉴定中心的环境监测新格局。
参考文献
[1]王军霞,唐桂刚,景立新,等.水污染源五级监测管理体制机制研究[J].生态经济,2014,30(1):162-164.
[2]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EB/OL].http://:8091/zxjc.
【关键词】环境监测机制;完善;环境监测水平
由于社会不断地发展,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阶段,环境污染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导致一些生态危机、资源短缺等现象不断出现。那么合理实施环境监测就显得尤为重要,环境监测实际上是环境科学重要分支,对改善环境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测机制,能够促进环境监测水平,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目前,虽然我国在环境监测方面有了一定成绩,但是还是存在许多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加强环境监测的管理水平,提高监测效率。
1.环境监测的基本概述以及意义
1.1环境监测的基本内涵
环境监测实际上就是政府为了更好的管理社会环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所有单位以及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进行管理,合理的保护环境。第一,环境监测是依据法律法规而衍生的,因此有一定强制性,任何企业、个人以及单位都不可以进行取消或更改的活动;第二,环境监测是公平公正的监测活动,任何企业、个人以及单位都不可以对公正性进行破坏,所以就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标准,以科学为理论依据,为国家决策提供保障;第三,环境监测主要对污染源进行治理与监测,依据法律法规来规范活动细则;第四,环境监测也是一种社会服务类活动,主要由政府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实施,主要目的是保护环境,稳定生态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1.2环境监测的意义
随着科技以及社会不断进步,环境监测得到了一定发展,软件以及硬件设施上也得到一定加强。通过环境监测可以有效的提高社会与环境的状况,也是进行环境管理的基础,所以如果没有环境监测机制,环境管理工作就不能很好的进行,环境监测机制也可以很好的预防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也是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对促进经济发展以及环境管理工作有着深远意义。
2.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我国在环境监测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在进行实际监测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问题,因此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和改进。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环境监测中的问题,会使得环境监测数据不确切从而造成环境问题恶化,也阻碍了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现阶段,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基本上都是每年监测四次,但是有很多部门出现不达标的现象,因此阻碍了环境监测数据的实用性以及准确性。我国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基本都是按照区域进行划分的,因此就使每个区域的环境监测管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了环境监测中监测内容和标准的不统一,影响不同区域环境监测数据的一致性,有些地区在实际检测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数据脱离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建立一定监测机制。
3.完善环境监测机制的措施
3.1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素质
环境监测工作设计的范围以及环节比较广泛,例如环境监测前的设计、环境现场布置、环境取样以及监测过程中监测仪器的使用和选择方式、后期处理等,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工作人员的参与,因此,环境工作人员的素质对监测工作有着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责任心、技术水平以及工作态度等方面。依据大气污染监测为例,由于空气一直都在流动,因此进行选样的时候,时间、地点、高度等对环境监测至关重要,并且对仪器使用规则也有一定要求,人员采样工作就变的尤为重要。对土壤进行监控的时候,应该根据面积大小来选取样点,如果样点选择过少,就失去代表性;但是样点过多,就会增加监测工作量。环境监测工作人员也必须加强自身素质以及技术水平,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原因带来的失误。政府应该增加培训力度,增加环境监测人员的道德素质,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以及大局观,让工作人员充分理解自身的使命。
3.2完善环境监测制度
环境监测出现数据不准确、没有及时监测的问题,很大原因就是没有完善的环境监测机制。很多监测工作人员认为结果准且程度不是很重要,只有在领导检查的时候才进行仔细检查,没有人员来视察工作就不积极进行监测。现阶段,环境监测机制还不是很完善,主要表现在整体性监测监督体制相对匮乏。主要节能工作还是主要分布在质检、环保等方面。缺少权威、统一的调节体系,不能很好的适应工作的整体需求。环境监管出现错位和缺位现象。由于监测体制不健全,导致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出现监管力度差以及不到位等问题,而且监管分工不明、界限不清以及智能交叉等问题也会发生。所以,就需要我们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奖惩制度以及什么工作由什么部门完成,积极的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
3.3建立环境监测预警系统
为了可以及时的得到环境监测的结果,这就需要我们建立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并且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对环境监测结果依据环境严重程度进行等级划分,依据问题紧急程度、问题危害度、问题范围以及问题可能造成的影响来分析预警等级。亦可以根据火灾预警情况,进行黄色、红色、蓝色、橙色等预警报告体系。对环境监测报告进行定期分析,对其中出现重大问题进行及时预警上报,并且提交一些与监测有关的数据信息,例如情况分析表、有风险产品清单以及危害等级等,并进行及时处理。针对环境问题比较严重的,集中监测力量,进行完全监控,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联系。
3.4建立第三方监测机制
合理的建立第三方环境监测机制,促进环境监测组织能够脱离政府的掌控,维护监测结果的公平性,也是促进环境监测机制的重要手段。依据市场进行的环境监测调节,才是真正意义上不受外界干扰的安全监测。第三方监测机制作为企业与政府的重要桥梁,自身拥有一定监测权威性,并且为了保持公平公正的环境监测方式,必定会严加管理与约束,维护整体形象,最大限度的得到人们群众的信任,促进环境监测机制的发展。第三方监测机制也可以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与汇总,对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经验进行总结与分析,得到合理的监测机制,为政府进行环境监测提供保障,推动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进程。
4.结束语
总而言之,环境监测是一项综合性比较强的环境管理活动,需要各部门人员的全力配合,合理使用设备,建立一定的环境管理机制,以便于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水平,为社会环境监测工作提供保障,虽然我国在环境监测工作上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是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还是存在一定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环境管理监测机制,提高监测水平,为我国环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科]
【参考文献】
[1]程卫东.完善环境监测机制提高环境监测质量[J].技术与市场,2014(9):326-326.
[2]焦延雄.浅谈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和建议[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1):91.
[3]曹艳梅.完善环境监测机制,提高环境监测质量[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3).
[4]张景欣.完善环境监测机制,提高环境监测质量[J].科技与企业,2012(2):94-94.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环保审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齐抓共管;环境
中图分类号: X324 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问题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众的环境意识明显增强,环境问题已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作为基层环境保护部门如何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要课题,只有不断探索环保工作的新路子,才能适应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式。
帮助引导企业提高环保意识
企业环保意识淡薄是构成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制止偷排、漏排这样的环境违法行为,首先使企业主真正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意识到环境保护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才能有效防止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引导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一是编制法规宣传册。将与企业密切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编印成册,发送到各个企业,使企业明确认识到自己的法律责任。二是举办知识竞赛。举办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以竞赛的方式提高企业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是打造信息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建立论坛或QQ群等,并以此为平台加强与企业沟通。四是利用案例教育警示。挖掘整理国内外治污正反典型案例,正面教育,传授经验,反面警示,以儆效尤。
加强环保队伍自身能力建设
对于基层环保部门来说,队伍不够庞大,任务却很繁重,必须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来顶住重重压力做好环保工作。
一是要强化政治和业务学习。要学习政治理论更要学习业务知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环保工作人员学习各项环境法律和业务知识,逐步提高环保队伍日常业务能力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二是要强化考核激励机制。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和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将干部的考核、选拔与日常工作表现及工作成绩紧密结合。三是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以制度来规范环保工作人员的行为。四是要强化工作效能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具体业务的办事流程,靠严格的办事流程来推动环保业务工作效率的提高。
截源截流把好环保审批验收关
环保审批和验收关系着一个地区的环境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常说开源节流,可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而言,则要更多地讲究截源截流,只有在源头上把好审批验收关,才不至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停地充当救火队的角色。
把好项目环保审批验收关重点要严把七个关口:一是严把分类关。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不降低评价等级;二是严把分级关。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把关,对不属本级审批的项目,按要求呈报,决不越权审批;三是严把政策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四是严把选址关。对每一个项目都要亲临现场进行勘查,查看是否符合防护距离、功能区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等,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五是严把工艺关。对污染重、能耗高、水耗大的粗放型经营项目和环保投资无保证、治污工艺不成熟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或呈报,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新工艺;六是严把标准和总量关。对不符合总量控制标准或达不到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七是严把监督验收关。注重新、改、扩建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理和竣工验收,坚持投产时治污设施不健全不验收、不符合环评要求的不验收、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不验收、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不验收的原则,确保新上项目能够稳定达标运行。
充分发挥环境监察的监管作用
审批验收把的只是源头关,企业投产之后守法情况的监管才是环保工作的重头戏,这就要靠环境监察部门的执法监督来实现。只有充分发挥环境监察部门的执法效能,严格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才能有效的维护环保部门的威信,做好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要充分发挥环境监察的监管作用除了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培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以壮大监察队伍力量外,最重要的是要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效能。一是责任分工要创新,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人员特点合理分配工作岗位,同时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人人有任务、人人负责人、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二是执法方法要创新,将白天巡查和晚上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工作日检查与节假日检查相结合、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与日常监察执法相结合。三是执法形式要创新,将单一的执法模式转变为形式多样的执法模式,如本级和上级联动检查、辖区之间交叉检查、与环保内部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与外部相关部门横向联合检查等。四是处罚手段要创新,把单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转变为综合制裁手段,在用好用足现有环保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挂牌督办、限批、限贷、一票否决、媒体曝光、向公众道歉等多元制裁手段,同时对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五是监管机制要创新,探索建立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对环境污染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强化整改监督建立整改后督察机制,防止违法排污现象反复,巩固执法成果。
充分发挥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作用
环境监测是环境执法监督和污染纠纷仲裁的技术基础和法定依据,必须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才能做到合理规划、正确决策、公正仲裁、有据执法。
充分发挥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作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监测设备。积极开展监测能力达标建设,在积极争取财政部门资金支持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奖励和援助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在综合评估经济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的基础上,根据监测工作的实际需要,有组织有计划的配备更新监测设备,以满足日益升级的监测工作要求。二是注重监测队伍培养。要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保持监测队伍的相对稳定,为监测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成长环境,并通过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监测业务培训,提高监测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三是完善监测制度。要进一步规范环境监测流程,控制环境监测质量,切实落实和完善责任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考核和奖罚机制,将内部的质量控制同外部的监督机制相结合,来确保环境监测工作中的各个环节都符合规范,使环境监测在环保工作中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
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环保部门的事,许多环境违法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仅靠环保部门的监管难以奏效,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也要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建立协作监管的联动机制,将统一监管与各司其职有机结合,环保部门在该机制中的角色定位应当是呼吁者、协调者、推动者,否则就会走入“权力有限、责任无限”的怪圈。应加强与工商、金融、国土、电力、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外部联系和沟通,从源头控制抓起,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履行职责,构建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共同解决环境执法中发现的问题, 彻底改变环保部门势单力薄、权利有限的现象。
关键词:室内空气;监测技术;环境
中图分类号:Q9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0-0059-02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度发展,人们对保护环境和自身健康的意识逐渐加强,迫使人们对于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针对室内空气环境污染,因为目前人们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室内活动,所以室内空气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然而室内环境污染作为当今的重要课题之一,已经超越了“煤烟污染”和“光化学烟雾污染”,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所谓室内环境,不再是简单的指家居住宅,还应包括工作和学习等相对封闭的各种场所。当前急需研究出科学、有效、适合的方法开展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的监测,以确保室内空气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和有效,为最大程度的减少室内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提供监测数据支持。
2 室内空气质量监测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是一个新领域,“室内空气质量”的概念最早是由欧美发达国家在1960~1969年之间提出的,我国制定的空气质量污染标准是借鉴了欧美国家标准的基层上建立的,“室内空气污染”是指在封闭空间内的空气中存在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物质并且浓度已经超过国家标准达到可以伤害到人的健康程度,我们把此类现象总称为室内空气污染。
3 发展历程
3.1 国外发展历程
美国、加拿大、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分别制定了本国的室内环境质量标准,对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开展相应的质量控制研究。美国的各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机构一般引用美国环保署引有已有的环境空气监测分析方法和采样方法,或制定适用于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的分析方法,或制定适用于测定室内特定污染物的监测技术导则,如美国新泽西州环保局颁布的《室内空气中VOC采样及分析规范》、威斯康新州公众健康局颁布的《化学蒸汽入侵下居室室内空气》、克罗拉多州公众健康与环境有害材料管理局颁布的《室内空气样品分析导则》等[1~8],但未检索到国外综合性的室内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3.2 国内发展历程
近年来,我国卫生、环保、建筑等各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室内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和室内空气质量监测标准或规定,其中包括《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GB/T 16127-1995)、《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卫生部文件卫法监发[2001]255号)、《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GB/T 16146-1995)、《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的出台,为全面准确的评价室内空气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撑,对控制污染、提高居民室内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4 存在的问题
据欧美环境专家研究发现,目前室内空气中存在许多挥发性有机物,其中具有致癌性的就有20多种,病毒类200多种。对人类身体健康危害较大的物质主要为:氡、氨、苯、酯、甲醛和三氯乙烯等。造成这些物质侵害人体健康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①人们对居住环境的室内空气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不够重视;②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③缺少相关部门对具有检测室内空气环境资格的企业开展有效监督;④民用和工业等装饰、装修材料不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这都是造成目前居民室内空气质量污染情况加剧的主要原因。
5 对策
5.1 建立环保执法队伍,加强对相关企业室内检测的管理
随着室内装修行业的迅猛发展,相关环境检测企业应运而生,在装修工程验收、室内空气环境治理、室内空气环境污染检测等领域开展盈利性活动,由于室内空气环境检测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所有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结果需要环保部门开展日常的监管。所以,建立环保部门执法队伍,可以及时发现不法企业违法行为,促进室内空气环境检测行业良性发展。
5.2 扩大对室内空气环境污染的宣传,加强人们提高对室内空气环境污染的认识
要改善室内空气环境污染,人们应对室内空气环境污染问题重视起来。首先应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利用电视、纸媒、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就如何预防和应对室内空气环境污染,以及如何对室内空气污染进行有效的治理开展宣传,以增强人们的环保和健康意识。同时,应邀请卫生和环保等领域的专家走进社区,给人们讲授环保和健康等相关知识,提高人们的环保和健康意识。
5.3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执法人员有法可依
随着时间的推移,现有的室内空气环境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不能符合当前形式下复杂多变的室内空气环境污染,应尽快修改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让环保执法人员在监测和监管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5.4 建立室内空气环境检测监督中心,以促进室内空气环境检测企业的良性发展
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公司,其中不少检测公司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违背国家检测标准,暗自收取委托公司的大量金钱,为不达标的委托公司开绿灯,直接影响室内空气环境检测结果,侵害消费者权益。因此,需要建立室内空气环境检测监督中心,对于相关企业在检测过程中出现的违法问题进行依法查处,促进室内空气环境检测行业市场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State of Wisconsin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family Services Division of Public Health. Chemical Vapor Intrusion and Residential Indoor Air. April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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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Joint Research Center Institute for the Environment,Commission of the Europe Communities. Indoor Air Pollution by Formaldehyde in European Countries, Report No. 7 of Environment and Quality of Life, EUR 13216 EN, 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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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Joint Research Center Institute for the Environment, Guideline for the Characteriz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Emitted from Indoor Materials and products using Small Test Chambers, Report No. 8 of Environment and Quality of Life, EUR 13593 EN, 1992 .
关键词:水环境;监测;实验室;样品;数据
Abstract: With China'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environmental resources also in unceasingly thorough. Water environment monitoring of water resources is the human control over load, solve the existing or potential problems of wate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human beings and the environment. Quality assurance and quality control of water environment monitoring is the key technology of water environment monitoring, management and prevention of water environment pollution and provide information for the data, so that the work of monitoring water environment science, justice is the basic requirement of water environment monitoring.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six aspects discussed in detail the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 of wate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Key words: water environment;monitor;laboratory;sample;data
中图分类号:X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的意义
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就是要把监测分析误差控制在容许的限度内,保证测量结果的精密度和准确度,使分析数据在给定的置信水平内,有把握达到所要求的质量。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于监测工作的全过程。
要了解水环境质量,就需要进行有计划地调查研究和监测,针对客观环境运用物理、生物或化学的现代科技手段,间断地亦或连续地对水体的污染物及其有关的组成成分予以鉴定和测试。监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的重要性日益引起有关方面的共同关注。
加强质量控制,使获得的分析数据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完整性。水环境监测能力水平的高低,监测行为、监测管理的规范化程度、监测数据的全面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政府科学决策、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当前水环境监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的法律体系正不断的趋于完善,但是有关水环境监测方面的法律法规却处于一种分散的状态,没有一个专门的关于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方面的明确细则,水环境质量控制的规定也落实不到位。环境监测法律体系不健全,造成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监测行为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而各部门、各行业的环境监测工作处于一种放任自流、无序发展的状态,导致我国水环境监测工作职责不明确,很多是重复监测。
(二)水环境监测网缺乏统一的管理
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管理需要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监测网,各个环境监测网在覆盖范围、监测内容、质量控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重复性,这加重了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支出,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水环境监测是一项技术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包括了布点、采样、分析检测、数据处理、数据传输、综合评价等多个技术环节,涉及到人员、仪器、方法、标准、操作过程等诸多方面,任何环节的不统一、不规范,都会影响水环境监测工作的质量。再有就是环境监测信息的混乱,不仅使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能全面准确掌握水环境监测状况,还造成国家在制定决策时缺乏科学依据。
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的措施
(一)现场样品采集的质量控制
1、准备好现场测定仪及采样记录
温度计、电导仪、塞氏圆盘等现场测定仪,要请计量监督局检定和自检合格后使用;要填写采样单,内容要有采样地点、采样时间、气象参数、水文参数、采样人、记录人员记录其水质状态是否异常或与监测方法中所描述的标准状态是否有所偏离,如水的温度、颜色、气味(嗅)、流量、水面是否有无油膜等均应作现场记录。
2、采样器具的选择与使用要求
采样器使用有机玻璃采样器(油类使用专用采样瓶直接采取),有机及生物项目用硬质(硅酸)玻璃容器,重金属无机项目选用聚乙烯容器;无需单独采集的水质监测项目使用塑料桶,细菌采样瓶要用灭菌两小时的专用瓶。
水质样品、土壤底质样品采集应满足《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对各项目的要求;特殊样品的采集要特殊对待。然后按要求填好采样地点、采样时间、采样人、记录人、核对人,出现异常要有附加说明记录。
3、采样质控措施
全程序空白实验:按年初制定的《质量控制计划》要求,抽查 1 个~2 个监测月样品的采样全程序空白。
现场平行样:按规定要求采取 1个~2 个监测月 l0%~20%现场平行样。
(二)样品保存、运输及其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1、运输要求
运输前应将容器内、外盖盖紧,用采样箱装好;特殊样品(如冷藏、保温)要按要求运输。运输时有专人押运,需司机配合的要告知司机。
样品保存与管理
为保证从样品采集到测定这段时间间隔内样品待测组分不产生任何变异或使发生的变化控制在最小程度,在样品保存、运输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针对水样的不同情况和待测物特性实施保护措施,要力求缩短运输时间。当待测物浓度很低时,更要注意水样保存,应尽快送实验室进行分析。
采样人员应根据不同项目的不同要求,进行有效处理和保管,指定专人运送样品并与实验室样品管理人员进行交接登记,送入实验室的水样首先要做好样品交接手续。采样人员应将样品和采样记录同时交分析室主任检查并填好样品登记记录,以免发生样品的漏、丢、不合格等事故。
样品确认
分析人员在接收样品时要仔细核对样品和采样记录,确认正确无误后方可签收。样品要按保存期、保存环境、保存条件和有效期等进行保存,符合要求的样品方可开展分析。
(三)实验室监测的质量控制
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包括空白试验测定、校准曲线的绘制检验、方法的精密度控制等,实验室的监测主要是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精密的实验和科学的分析,在实验室的各阶段做好质量控制工作,保证实验室监测的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
空白试验
空白试验是用水来代替样品进行的对比试验,其实验步骤应与待测样品的测定具有完全相同的操作过程,且每一批样品中至少有一个全空白程序。在严格的操作条件下,空白试验的空白值一般会在很小的范围波动,空白值变化大时应舍弃该值的对比性分析,并设法找到波动的原因。
校准曲线的检验
校准曲线是表述待测物质浓度与所测量仪器响应值的函数关系。每次分析样品的同时应同步绘制校准曲线,相关系数、截距和斜率应符合标准方法中规定的要求。对一些实验分析法,如离子色谱分析法、固相萃取法、气相色谱法等分析方法校准曲线的制作应与样品测定同时进行。
精密度控制
精密度是实验室采取特定的分析方法,在同等受控条件下重复测定等均样品所得出的测定值之间的一致性程度,精密度反映的是实验室数据分析的随机误差大小,通常用相对偏差来表示,相对偏差的值就直接反映了精密度大小。实验室的精密度控制要求对平行样的分析,平行双样必须大于10%,样品数量较少时也应该每批样品也至少有一个样品分析。
(四)做好事后监测控制
水资源的事后控制监测是监测质量控制的最终环节,也是反映监测质量水平的重要环节,事后监测控制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要做好各种监测数据的分析审核与评价,并对整个的监测结果进行总结,以判断所得到的数据是否符合水环境的真实状况,如果发现有错误一定要及时的进行调整,以免给误导其它的以之为基础的决策。
1、数据记录
原始记录应成为监测过程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证据,是监测报告的最重要的支持依据。原始记录应使用墨水笔或档案用园珠笔书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监测过程中应及时记录,不能靠回忆记录。原始记录不得涂改。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应在错误的数据上划一横线,并将正确值填写在旁边。并在右下方签名( 或盖章) 。所有的改动应由改动人签名。谁写错谁修改,不允许其他人改动原始监测数据。
2、数据运算
记录原始观察数据使用有效数字。由有效数字构成的测量值必然是近似值,因此测定值的运算应按近似计算规则进行。一个分析结果的有效数字的位数,取决于原始数据的正确记录和数值的正确计算。在数值计算中,当有效数字位数确定之后,其余数字应按修约规则一律舍去。在一系列操作中,使用多种计量仪器时,有效数字以最少的一种计量仪器的位数表示。
3、结果报告
结果报告至少应包括的内容为: 标题;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检测和/或校准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及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必要时); 所用标准或方法的识别;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样品接收日期和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日期(必要时);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所用抽样计划的说明;检测和/或校准的结果;检测和/或校准人员及其报告批准人签字或等效的标识;必要时,结果仅与被检测和/或校准样品有关的声明。
(五)提高监测人员的技术能力
实验室人员的能力和经验是保证监测工作质量的首要条件。检测人员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必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钻研实干精神,有一定的化学知识并能熟练地解决分析测试的技术难题。因为检测人员对技术判断、经验、技巧、专业水平也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实验室应确保其检测人员得到及时的专业理论、基本操作、计量知识、误差理论等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只有这样才能应付目前实验室愈来愈多也越来越复杂的现代化仪器。
(六)完善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要建立和完善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必须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第一,完善与水环境监测有关的法律法规,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能够实施的监测标准。
第二,构建统一水环境监测网,使得水环境监测的各个环节都能够纳入统一管理的轨道,明确水监测部门各自的职责,细化分工,以便减少重复监测带来的各种浪费,从布点到采样到分析检测、数据处理、数据传输、综合评价,这些环节应该要协调分配到各个部门,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
第三,应该要进行多次的监测,尽可能的减少监测数据的误差,最大限度地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四、结束语
综上,保证水环境监测质量是了解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水资源质量、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重要前提,但是对水环境的监测必须要建立在掌握足够的真实数据的基础上,才能够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展开,为我国经济的建设提供重要的水资源支撑。
参考文献
[1]刘会建.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相关措施的探讨[J].中国科技创新导刊,2011.12.
[关键词]监测质量管理;环境现场;策略
中图分类号:X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0-0159-01
前言
随着我国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现场环境监测领域中的质量管理面临着日益增大的挑战。现场监测能否提供典型的、准确的、完整的统计数据和信息,会直接影响到环境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也会影响到政府环境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它会波及到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加大环境监测管理的力度,持续创新和改革现场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培养质量管理和监测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加大管理和监督环境监测质量的力度和措施,让监测结果更科学、更真实地反映出我国环境的实际状况。
一、增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者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技能
环境监测管理具有较强的综合性,需要他们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广泛的知识面和娴熟的业务技能,应该涉猎本专业的诸多方面。既要精通自己的业务知识,又必须充分熟悉和把握环境监测的不同客体和法律标准。他们应该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在关键时刻,尤其是出现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等各种突发性事件的情况下,能够保持冷静的头脑。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协调好现场环境检测的各个环节和流程。顺应质量管理的最新发展态势和方向,形成创新性的理论思维,具有敏锐发现环境问题的意识。眼下国内应该继续更新环境监测人员的思想观念,强化他们的危机感,推动环境监测的进一步发展。在此基础上,应该加大环境检测管理培训业务,掌握管理知识,让他们充分胜任本职工作。从实际的工作环节来看,必须规范相应的监测流程,切实提升监测数据的可靠性与准确性。当然应该在征求环境检测管理部门与工作人员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等,制定出针对性强的工作计划,确保监测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二、制定和实施环境现场监测质量管理机制
在颁布和实施该管理体系前,必须要确认它的具体内容:依据我国环境质量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管理机构的规定和制度,省级和区域环境质量检测部门应该加大环境质量监督的力度。制定和实施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环境现场监测质量管理措施,持续改革现场环境监测体制,确保监测活动的自主性。不会干涉各个地方部门的环境监测活动。就其职能改革而言,环境监测站应该全方位监督环境检测质量管理,绝不可荒废任何一端,加大监测污染源的力度。科学地分析和汇总统计数据。通过改革这些内容,持续纠正体制中的缺陷和弱点,稳步促进环境监测管理的大发展。
三、健全法律法规,加大监督力度
首先,必须依据现场监测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化的质量管理制度,这样才能符合它自身的情况,执行起来才能有生命力。而且,质量管理人员均应该积极主动地遵守这个制度,切实履行它的具体内容。国家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环境监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加速构建和实施面向全国范围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和法律。它应该统一审核和集中管理环境质量检测的数据和信息,确认统一管理监督的具体条例。增大统一管理监测环境和过程的力度。第三,采取有力的现场环境监督方式,监督相关单位有力地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在改革内部体制的过程中,聘用能力强、知识丰富的质量管理人员,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引入奖罚机制和竞争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循序渐进地促进规章制度的完善,切扎扎实实地执行下去。
四、引进第三方检测力量,合理评估监测质量
前我国的环境质量检测活动主要由政府部门负责,这样以来他们的工作量比较大,不可避免地降低了环境监测的质量和税水平。所以上级环境检测部门在下达监测任务时,可以科学地评估当前环境监测的质量和工作量,能不能充分满足客观上的环境检测质量需要和要求。其次应该积极地探索和引入第三方检测力量,比如引进社会环境检测机制。这样以来,社会监测力量的加入可以有效地改善部分地区的监测资总是处于严重的供需不平衡局面,缓解各个级别的环境监测站的沉重压力,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它的工作量,避免超负荷的情况,更好地确保环境监测的水平与质量。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它也是五位一体的重要内容。这就需要我国政府切实做好环境现场监测活动,将其当成环境监测的基本任务和工作目标,出去全过程现场监测质量管理措。各个地方和环境监测机构应该切实关注现场环境监测活动,摒错误的思想理念,高度关注现场监测,提升现场监测的技术水平。配合必要的仪器装备、监测队伍、做好监督工作,合理评估工作量等,打造健全的现场监测质量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保证环境监测的质量和数据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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