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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模式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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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模式及管理制度

关键词:饮水工程;管理模式;管理制度

1基本情况

庄浪县位于甘肃中东部,六盘山西麓,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总人口45.3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0.59万人;现有耕地61333.33hm2。县境内海拔1405~2837m,无霜期160d,年平均气温8.1℃,近10年年均降水量530mm。人多地少,干旱多灾,交通不便。十年九旱、水资源匮乏且时空分布不均是庄浪县的基本水情,全县水资源总量9039万m3,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40m3,分别是全国、全省、全市人均水资源量的1/10、1/5和1/3,全县农村群众饮水十分困难。自2001年以来,庄浪历届县委、县政府对解决农村供水工程高度重视,为把这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办实,一边抢抓国家投资机遇,一边在县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县级配套资金,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缺口的瓶颈。经过专家实地勘察、充分论证、合理布局、精心规划方案,大胆设想,巧妙利用县境内东部山区高西部山川低的自然地形条件,依托现有的沟道水和水库水为水源,采取自流引水、异地调水、泵站扬水、集中供水等工程措施,先后建成规模化供水工程9处。实现了跨乡(镇)跨流域异地调水,同时实现了农村供水全覆盖。到2015年累计完成资金2.02亿元,共建成各类调蓄减压池338座,铺设各级各类供水管道8700多km,解决了全县40.59万农村人口的吃水难问题。2016年开始,庄浪县按照国家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增建水源、配套水厂、改造管网、并网运行”要求,投资1.1亿元,大力实施人饮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农村人饮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进一步提高。

2人饮工程管理

2015年全县实现自来水化之后,人饮工程由建设转为管理。全县共有农村用水户8.6万户,40.59万人,管理工作由县水利管理总站负总责,乡(镇)管水委员会协助,18个乡(镇)水利管理站185名管理人员,村社586名管水员共同承担管理任务。在长期的实践中,通过“探索—实践—再探索—再实践”的方法,积累并总结出了独具特色的“五级管理网络”“三项制度”和“三个责任”等制度,达到了“以水养水,良性循环,保障供水,发挥效益”的目的。

2.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五级管理网络

庄浪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五级网络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级县水利管理总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负责县内水源开发、利用、保护,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任务下达,水量调配,水质监控、水表校验和财务管理工作。督促基层水管单位做好水服务与水利设施管理,推广水利工程管理服务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及时总结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全面推进水利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国有水利资产保值增值,协同相关单位和乡(镇)及时处理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根据投资渠道,工程规模确定管理单位,划定产权归属,明确管理权限,推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职能部门管理和乡(镇)村属地管理、专业化管理和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第二级乡(镇)管水委员会:协调解决本辖区内的水事纠纷,协助水利管理站(所)的管护工作,并督促各受益村社管好集中供水工程村级管网的维护管理和水费收缴工作,指导村社在农村公益性岗位中设立人饮供水管理员。第三级乡(镇)水利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集中供水工程主体工程的管理、维修和养护,收缴区域内水费,并为村组、用水户提供技术服务,保证水质安全和正常供水。管理站实行专业化管理、商品化供水、社会化服务。第四级村社管水小组:负责集中供水工程村级管网维护、协调处理本村内供水水事纠纷,配合水利管理站(所)做好水费收缴工作,并在省市县安排的农村公益性岗位中优先在本村设立人饮供水管理员。第五级用水户:入户工程由用水户自行管理,做好防冻等安全措施,管理及维修费用和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用水户承担。供水管理单位与受益村、用水户签订设施管护协议,明确管理范围和责任。

2.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是指运行管理机构、经费和办法等。

2.2.1运行管理机构包括县水利管理总站(下辖18个乡镇水利管理站和4个集中供水水厂)和水质检测中心(配备6名专职检测员对集中供水水源进行9项常规检测)。

2.2.2经费包括人饮工程日常管理运行费用(资金来源为水费收入,约为年水费收入的40%)、人饮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资金来源为水费收入和国家补助资金,约为年水费收入的60%)、水质检测费用(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每年20万元)。

2.2.3办法包括庄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庄浪县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办法、庄浪县水资源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庄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四项办法。

2.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个责任”体系

“三个责任”包括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水管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分别简述如下:

2.3.1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包括县政府制定出台运行管理办法和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落实财政补贴资金、供电部门落实优惠电价、乡(镇)村与供水单位签订管理协议并履行管理职责。

2.3.2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制定工程建设、管理规划、编报工程实施方案、配合环保部门保护水源、指导、监督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2.3.3基层水管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签订村户管理协议,做好供水服务和水量设施、财务管理;水费收缴、水源供水、运行维护和水质安全保护工作;宣传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使用水户全面知晓、了解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供水管网与供水设施维修养护、水费收缴;水资源管理与防汛抗旱、水事纠纷调解、水利科技推广。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县、乡(镇)、主管部门责任人姓名、职务、电话等情况,接受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在村级公示栏公示用户明白卡、注明管理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服务电话、服务内容、水费标准、制度等信息。

3结语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上采用五级管理网络的模式,通过三项制度的保证,全面落实三个责任,经过多年不断努力奋斗,积累管理经验、改造提升工程、完善管理制度,庄浪县在甘肃省率先实现了农村自来水化,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水质安全100%,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使全县人民吃上了放心水、安全水、卫生水。因庄浪县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上总结出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2019年9月,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现场会在庄浪县召开。

作者:张耀文 单位:甘肃省庄浪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