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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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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问题及建议

摘要:通过对高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现状和工程建设主要做法的阐述,分析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高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建议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高台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也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了从“量”到“质”的发展转变,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扩大,农村生活环境的不断改善、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给高台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改革、管理机制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1高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现状

高台县自2002年起相继实施农村人饮解困项目、农村氟病改水项目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为了保证人饮工程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2003年11月27日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成立了农村人饮工程管理站,隶属高台县水务局管理,为副科建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2名。目前专业化管理的集中供水站22座,二级增压供水站1座,配套供水机井25眼、水塔6座、全自动变频供水设施16套、水质检测中心1处,供水管道共计948.88km。供水类型除新坝镇饮水安全工程、新坝镇红沙河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坝镇石灰关河系饮水安全工程、新坝镇水关河系饮水安全工程、新坝镇暖泉村饮水安全工程5项工程为利用地表水自流引水外,其他均为开采深层地下水供水。供水范围涉及全县8个乡镇、85个行政村,20369户、80261人的饮用水供水工作。随着农村人饮工程的不断投入,高台县广大农村群众生活用水困难、饮水水质不符合饮水卫生标准等问题正在逐年得到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农村家庭和个人卫生条件、精神面貌、健康水平、生活质量有了大幅提高。

2工程建设的主要做法

2.1加强项目组织领导

在工程项目建设之初,高台县就专门成立了农村人饮工程项目办公室,并制定了《高台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各乡镇也都成立了由农民用水者协会组成的团体机构,从上至下加强了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实行了项目的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项目受益乡镇还抽调专人组建工程建设项目部,以确保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

2.2精心设计,合理布局,科学编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

和工程设计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论是规划、科研、初设还是实施方案都是由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给排水乙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编制,结合项目乡镇实际情况,按照“大水源、大管网、大规划、大水厂”的思路和“整体推进、突出规模、疫区优先、分期实施”的原则精心设计,合理布局,有效地节约了工程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

2.3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年度下达的计划,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四项管理制度,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项目的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都进行了严格的资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各项建设程序都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处。

2.4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是关键,保证建设资金安全是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根本。为此,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实行了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资金拨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期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办法,有效防止了随意变更施工地点、降低工程标准、虚报建设工程等情况的发生,杜绝了挤占、挪用、截留工程建设资金的现象发生。

3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台县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自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施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3.1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相脱节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的法人是县人饮办,而工程建成后投入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是人饮站。由于两个机构的脱节,造成工程建设时不能科学的考虑建后专业管理的问题,致使建成后的工程控制设施安装不完善,给日后的维护维修造成极大的不便,直接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长期效益。

3.2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短缺问题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中国家和省级补助占80%,还有20%资金来自于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由于县乡两级财力有限,难以配套,完全取决于向农户收取,而有部分农户虽然饮水愿望迫切,但不愿筹资以及吃水不交钱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部分供水工程入户率低、工程设施落后、计量标准低,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3.3供水成本问题

当前高台县农村供水站运行成本高的最大制约因素就是电价过高,据调查,高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小且分散,设施用电量大,光电费一项就要占到供水成本的30%左右。另外,由于宣传不到位,农村居民吃商品水的观念普遍没有形成,致使水费收缴困难,这样导致运行管理费用严重不足,高台县有相当数量的农村饮水工程不能足额提取折旧费和大修费,导致供水站难以良性运行。

3.4运行管理问题

许多已建成的农村供水工程缺乏良性经营运行机制,责任管理主体缺位,管理不细,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单位专业化水平低下,管理混乱,直接影响工程的正常营运和效益的发挥。

3.5水源地保护问题

由于农业生产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均呈污染加重的趋势,划定水源区域的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建议

4.1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的建议

一是提高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来抓。二是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的领导。建议各级政府成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要把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作为各级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项目。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建议多方协调,统一管理农村和城镇饮用水建设工作,全面整合水利资源,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四是广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一方面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环保意识和水商品意识,另一方面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疾病传播。

4.2关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的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议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引导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继续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二是建议市县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三是按照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办法,积极引导受益农民筹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四是通过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4.3关于政策扶持的建议

建议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应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农村供水工程用电应该按照农业用电的价格给予优惠;对农村供水工程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税费减免,在认真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税费标准和减免幅度,免收水资源费、水质检测费等,以此保证农村供水工程能够实现良性运行。

4.4关于行业管理的建议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行业管理部门,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统一管理农村供水工作,制定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办法。建议自上而下成立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并明确管理权限,加强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指导和监督,从而达到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工程行业管理的目的,从根本上杜绝“建管脱节、重建轻管”的现象。二是建立起定期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的检测制度,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三是建立科学的水价政策和水费征收体系。合理制定工程水价和足额收取水费是确保工程发挥效益、良性运行最有力的经济手段。所有工程都要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水价要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级物价部门批准执行。供水单位要科学布设用水计量的总水表、供水点水表和入户水表,以表计量。要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最高用水量,超过最高用水量的部分可以加价收费。水费收入要设专户管理,主要用于供水工程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集体福利基金等项开支。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努力提高水费实收率。

4.5关于工程运行管理的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与高台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工程良性运行。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经营主体是工程管理的核心问题。采取专业管理与用水户参与式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发挥效益,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明晰工程产权,确定管理模式。一是对集中供水工程,组建专业供水管理组织。对以国家投资为主,规模较大的农村供水工程,主体工程所有权属国家所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管理权,并组建供水管理站,实行专业化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二是对规模较小的单村供水工程,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层层建立管理组织,分级落实管理责任。

4.6关于水源地保护的建议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设立警示牌,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垃圾、污水和有害物质进入水源区。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凡因采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工程损坏,造成群众饮水困难的,要按照“谁损坏,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由责任方解决问题,恢复供水。同步跟进做好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水源不受二次污染,维护可持续发展。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广大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农民办实事,让农民得到实惠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农民身体健康、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力争早日实现高台县农村自来水“村村通”的目标。

作者:王海燕 单位:甘肃省高台县农村人饮工程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