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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管制类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已成为高校安全管理的重点。针对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加强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完善储存条件和场所,建立管制类药品全过程管理机制和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等方面探讨高校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举措,助力高校平安校园建设。
关键词:高校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安全管理
高校实验室是理工科类专业必不可少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也是学科发展的必要保证。高校实验室作为实验教育的重要场所,必然会涉及到不同种类的试剂,其中管制类化学品是高校实验中经常会使用的。管制类化学品主要指的是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和剧。2005年国务院颁发了第445号国务院令,公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随后又进行了增补,共涉及3大类,32种易制毒化学品。201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部门共同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共涉及148种剧毒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公安部于2017年编制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共涉及74类易制爆化学品[1-2]。这些管制类化学品若管理或使用不当,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如2018年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爆炸事故,就是由于现场存放有大量易制爆化学品———镁粉,最终导致事故的扩大,3名学生当场烧死。因此,管制类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是保证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3]。
1化学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校专业的不断发展,科研领域不断深化,高校实验室所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都逐渐增加,尤其是管制类化学品很多实验室都有使用[4]。近年来,各高校对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不断加强,也针对管制类化学品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办法,但由于涉及实验室数量广,研究方向复杂,人员繁多等问题,使得管制类药品的安全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可以归为以下几个方面。
1.1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虽然高校做了大量的安全管理工作,但仍有部分师生对实验室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较多[5]。管制类化学品往往涉及到易燃、易爆、腐蚀,甚至是剧毒,这些特殊的化学品若不引起重视,会埋下安全隐患,如一些实验人员在使用管制类化学品过程中随意将其放置在实验桌上,暴露在空气中,使用过程中也不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防护,还有一部分实验管理人员虽然长期使用此类化学品,但总认为自己实操经验丰富,不可能出现任何问题,最终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上有所松懈,导致意外发生。这些情况都是因为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不足,一旦遇到突发事件不能在第一时间做到正确的处理。
1.2储存场所不符合要求
一些高校的化学品存放仍在使用传统的试剂柜,这类试剂柜仅适用于存放普通化学药品,有的甚至还是木制柜子,其安全性和安防性完全达不到管制类药品的储存要求。2018年公安部颁布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在储存场所的分类,防护区域和部位,配套的安全防范设施等方面做了最新的防范要求[3]。多数实验室所使用的管制类化学品都有暂存在该实验室中的现象,实验室储存条件不达标势必给实验室的安全埋下祸端。此外,某些实验室随着科研方向的不断深入,实验室储存的管制类化学品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过期试剂也越来越多,这也给实验室带来更多的安全隐患。
1.3采购管理存在漏洞
现在有很多高校都严抓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国家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在公安部门备案的管制类化学品,必须向有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购买。但仍有高校的部分实验室的老师和学生通过网购、电话等渠道向供应商购买管制类化学品。这种情况下学校层面很难监管管制类化学品的流通和使用,给实验室带来很多的安全隐患[6],然而一旦公安部门查到管制类化学品的供应商,就会根据供应商那边的购买记录倒查到学校相关人员,严重者甚至触犯法律。1.4使用过程管理不严很多高校都实行管制类化学品登记制度,也下发了管制类药品登记台账,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并没有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导致账目不符情况时有发生。实验过程中,部分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存放不规范,实验人员取用后未将管制类化学品及时放回试剂柜中,违规操作时有发生。甚至有部分实验室管理不够严格,实验人员可直接从实验室将管制类化学品带出,造成严重后果,如2013年复旦大学投毒案,某研究生就从实验室中偷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将其注入饮水机导致其室友中毒死亡。
1.5废弃物处置不合理
根据国家要求,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多数学校也出台了实验室废弃物回收的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但仍有部分实验室未按照规定执行,处理危险废弃物不规范,废弃物回收标签填写不清,废弃溶液随意混放,管制类化学试剂随意丢弃现象仍然存在,有人甚至直接将试剂直接倒入实验室下水道中,造成环境污染。
2化学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探索
2.1加强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
美国人海因里希通过分析多起工伤事故发现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约占事故发生的89.8%[7]。因此,强化安全教育是高校提升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方式,只有在一开始提升实验人员对管制类药品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才能引起实验人员的重视。第一,加强实验人员的准入制度,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通过学校设置的准入安全教育,包括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手册、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实验方案的评估、通过实验安全知识考试等等。通过实验方案的评估重点了解所要开展实验内容中管制类化学品的情况,通过查阅管制类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SafetyDataSheet,MSDS)了解所使用的管制类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等信息,掌握管制类化学品的储存条件和应急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第二,开展化学品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化学品的防护知识、应急处理和自防自救教育,开展实验室事故应急演练,有效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自救能力。
2.2完善储存条件和场所
管制类药品不能一味禁止在实验室中存放,药品的运送和取用问题将使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异常困难,因此与其严格禁止实验室存放增加管理难度,不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校的管理制度进行场所认定,可分为由学校部门统一管理的管制类化学品仓库和由实验室自行管理的暂存柜,这两类不同的存放区域也应符合对应的安全管理要求。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的要求对实验室储存场所进行检查、认定,配套相应的安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根据实际存储的管制类化学品的属性配备相应的防爆药品柜、酸碱存储柜、视频监控系统和通排风装置,且此类药品柜必须进行双锁管理,方能满足管制类化学品储存的条件。对于高校实验的暂存柜,可将实验室根据实验室存放或实验所使用的管制类化学品进行分级管理[8]。其中,涉及到剧毒化学品和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可定义为高度危险实验室,涉及到第二类易制毒、第三类易制毒和易制爆品可定义为危险实验室。对管制类化学品必须做到分类有序,标签清晰;固液、酸碱、氧化剂和还原剂等按要求分类存放,腐蚀性溶剂配有二次防泄漏容器[9],通过国家规定的储存场所条件和高校实验室的分级认定后,该实验室方有资格购买、暂时储存和使用管制类化学品,且管制类化学品的用量应受到严格管控,不超过实验室药品一周的使用量。
2.3建立管制类药品全过程管理机制
大数据时代,高校可依托网络科技手段,建立高校化学品管理平台,在平台上引入多家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商家或厂家,对管制类化学品实行全过程管理。首先购买管制类化学品的教师必须先向公安部门进行备案,在向化学品管理平台上备案过的有相应经营许可资质的商家或厂家提出购买申请,由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学校管理单位和保卫处审批、备案,并通过公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公安备案证明后方能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该试剂。购买后,使用老师必须依规进行管理,根据管理要求,剧毒化学品和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遵守“五双”管理制度[10],即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其中一个必须是教师)、双人双锁、双人使用、双人记录,剩余不用或者过期的试剂或空瓶的处置必须按规定进行、双人签字确认。第二类易制毒、第三类易制毒和易制爆品分类存放、双人双锁,做好领用、使用和处置记录。实验开展过程中,实验人员必须精准称量,按需取用,在取用记录本上签字记录,并在化学品管理平台更新数据。为避免管制类化学品废弃物处置不当,这类化学品须由教师本人通过提前备案进行报废处理,对随意处理的实验室予以重罚。同时,严格控制管制类化学品的使用,尽可能少用或者不用,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最终回收的废弃物,分类存放,贴好标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清理处置。
2.4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应积极推进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学校-学院-学科-实验室-实验人员”的五级安全责任体系。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作为一级责任人,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作为二级责任人,学科负责人作为三级责任人,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作为四级责任人,实验人员作为五级责任人,结合学校自身特征,建立健全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职责,推动管制类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10],确保管制类化学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实际使用进行领取、使用并登记。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可根据实验室分级管理原则和认定结果,加强对相关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定期要求对管制类化学品库存进行盘点,做好相关使用登记记录。
3结语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一直是高校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其中化学品的管理,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是校园安全关注的重点。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不当极易出现问题,触犯法律,甚至是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高校可通过加强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完善储存条件和场所,建立管制类药品全过程管理机制和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等手段强化对管制类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建立美丽、平安的校园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
[3]苗瑞菁,赵鹏程.高校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管理运行模式探索[J].化工管理,2019(19):141-143.
[4]孟令军,李臣亮,姜丹,等.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9,36(02):184-186.
[5]张艳,吕昱,严敏.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对策研究[J].广州化工,2020,48(16):217-218.
[6]徐中慧,李佳艺,蒋鑫,等.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事故应急[J].广东化工,2020,47(6):233-234.
[7]潘越,吴林根,生物类实验室安全管理探索[J].实验室科学,2016,19(003):218-220.
[8]潘蕾.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机制的构建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7,34(03):253-256.
[9]牛焕双,吉琳.化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对策[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4,33(8):291-294,299.
[10]尹梦云.高校化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研究[J].广州化工,2020,48(15):239-241.
[11]孟令军,李臣亮,姜丹,等.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9,36(02):184-186.
作者:朱沈嘉 单位: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