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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行业较为特殊,建筑企业具备生产和经营双方面的内容,“营改增”出台并实施之后,建筑企业内的产业结构、财务管理方式都发生了变化,会计核算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营改增”对会计核算的影响是具备双面性的,这就要求我们再深入分析其影响之后,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和优化核算方式、制度等。本文首先探讨了当前“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所产生影响,进而深入分析完善会计核算方式的积极措施。
关键词:建筑企业;“营改增”;会计核算;完善途径
“营改增”这一政策推行了之后,会计核算无论是工作范围还是工作职责都因受其影响发生了变化。为应对此类变化,会计核算工作人员需要积极对“营改增”相关政策和内容进行学习,分析其对企业所造成的影响,进而不断完善其他核算管理方式,在抓住机遇的同时应对“营改增”所带来的挑战,为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优化提供助益。下面我们首先分析一下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营改增”“营改增”对其会计核算所产生的影响。
一、建筑企业“营改增”对会计核算所产生影响分析
(一)企业税负
“营改增”政策自出台并实施之后,建筑企业的税负在某些程度上受到影响,可以通过合理筹划避免了企业被重复征税的情况。具体来说,就是实施“营改增”之后,可以将所购买的设备、材料、机械等以进项税的方式来进行抵扣,在实际缴纳税款的时候,税率相对于营业税来说明显降低,建筑企业内资产结构也得到了优化,机械、设备、材料的利用率得以提高;与此同时,应用先进生产设备将会使所需施工人员数量整体降低,此项支出也会相应减少,进项税可抵扣项目的比例也会相应提高,税负明显降低。举例来说,建筑企业用发票开具来抵扣税款相对来说难度大,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很多建材批发市场管理混乱,同样的建材,是否开具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了定价标准之一,因此,以票抵税对于很多建筑企业来说很难实现。
(二)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在核算营业税的时候,所涉及的科目比较简单,但是“营改增”实施以后,会计核算所涉及的科目就明显增加,核算方式也会因此更加复杂。以营业税核算为例,企业在对营业税进行会计核算,计提借记录“营业税及附加”,而计提贷记录为“应交税费”或者“应交营业税”。但是,“营改增”之后,会计核算所涉及的科目为“应交增值税”或者“应交税费”,同一账户内需设多个专栏为会计核算所用,包括借方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2]。
(三)现金流
当前在建筑企业缴税时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其应缴税款明显高于其纳税义务,也就是说,企业在纳税中,其所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需要以固定比例方式进行预缴。企业的现金流既要应用于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垫付,也要支付一部分未能回收款项所需工程税金,这就导致企业的现金流面临着很大的压力,阻碍了企业发展。而“营改增”政策推行之后,建筑企业可以在工程款回收之后或根据签字盖章的工程量审核单确认的收入进行税款的计算与征收,这在很大程度上明显缓解了现金流压力。
(四)财务报表
按照“营改增”实施之前的会计核算方式来看,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这一科目是将“含税收入额”这一营业税科目纳入其中。“营改增”实施之后,“主营业务收入”这一项是指减去税金之后所剩下的收入,这就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信息和数据结构都发生了改变。也就是说,“营改增”实施以后,损益表中无须反映增值税的内容,相对于之前的报表方式明显简化了很多。与此同时,建筑企业中所涉及的固定资产尤为重要,如其价值变动过大会导致企业内总资产结构受到影响,负债表也会相应发生变动。“营改增”实施以后,固定资产中原值入账额就会减少,累计折旧项目也会相应减少,成本费用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得以减少。
二、“营改增”实施后建筑企业对会计核算完善途径分析
(一)改进发票管理措施
在部分建筑企业中,普遍认为税率较高是因为当前很多建筑企业在实施会计核算时其实施方法与“营改增”所要求的核算模式有一定差距,规范发票抵扣率不高。在理想模式当中,材料、机械等流动资产都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建筑行业中无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现象屡屡存在。在此基础上,财务核算人员要对采购情况全面分析,包括能够获取发票的项目和不能获取发票的项目;对于不能获取发票的,核算人员需与采购管理人员及时协调沟通,督促其以合法方式获取抵扣凭证,对于部分供应商,可提醒采购人员规范上游供应商行为,使其规范经营方式。对于加工材料,提醒相关人员在合同签订时与建设单位协商,争取获得材料发票分配权;对于人工无法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可提醒相关人员方案策划时比较人工和机械投入两种方式,择优选择。
(二)统筹管理税收
第一,及时汇总销项、进项税额。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实施之后要设置专人管理报税工作,注重人才的培养,实现对税收工作的统筹管理。在增值税所制定的税制中,具备纳税要求较高、对税收的监管尤为严格、发票开具较为复杂等重要特征,因此企业要对增值税加强统筹管理,及时对纳税申报项目与抵扣项目进行汇总,提高核算管理的效率,这也是实现精细化管理进而降低税负风险的有效途径。第二,统一交易合同,尤其是对外方面的合同,要以企业名称签订,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买方名称一栏必须与企业注册时所用名称相符,以实现交易合同的统一。
(三)完善核算管理制度
我国“营改增”这一关键政策的推行和实施之后,为更好适应这一制度管理要求,建筑企业也不断完善核算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的制度的建立,可为核算管理提供制度依据。在制度建立之前,企业需要依照增值税管理标准、制度、税法要求以及企业核算准则为依据,深入调查研究,保证制度的规范性、合理性;在制度建立和实施之后,也要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情况不断的加以完善。为保证核算工作的严谨性和准确性,提升企业核算管理水平,需要对核算工作的权与责明确划分到人,建立责任管理制度,同时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以保证核算工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精确数据依据支持。
(四)调整核算管理方式
为使核算工作更加的精细化、规范化,建筑单位在核算管理使应将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细化分解:第一,原材料的购入和使用;第二,其他涉及税金的项目,如计价。因为在工程管理中,建筑企业在材料买进以及消耗等涉及增值税进项部分税额不可直接计算到成本当中,要使用单独核算的方式,否则无法在核算过程减除。此外,核算工作的时效性也要保证,以结算确认时间为例,“营改增”相关条例中对结算确认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工程结算的收入时间做出了严格界定,建筑企业在确认收入当期就要计算销项税额,保证核算工作的及时性
三、结语
“对企业营业税进行“营改增”改革”这一政策的出台,根本目的是对税制进行改革和完善,避免企业被重复征税的现象。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实施“营改增”政策,企业内管理人员和核算人员需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超前策划以规避税负风险。对于“营改增”中建筑企业所受到的影响,尤其是在核算工作方面,会计人员在开展核算工作的过程中要积极提升自己,包括专业素质、专业能力等,同时关注“营改增”所涉及的相关内容,提高核算管理能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边春兰.“营改增”视域下的企业会计核算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16).
[2]吴福喜.“营改增”后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8(15).
[3]罗飞飞.“营改增”对企业固定资产增值税核算的影响[J].商业会计,2018(16).
[4]白玉.“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问题[J].生产力研究,2018(7).
作者:张香梅 单位:陕西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