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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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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的探讨

摘要: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但现有养老保险制度仍不完善,区域性及阶级性差距很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实行养老金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统筹,加强立法监管,开源节流,建立多渠道筹集机制,加大养老保险宣传力度,建立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符合我国当下国情,但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中央调剂统筹立法监管开源节流

1我国养老保险现状

今年国务院出台了最新的养老金政策,为了确保各省份可以按时并且足额发放养老金,决定建立养老金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并且自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养老金新政的实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中央调整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2)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按照认准定额拨付的办法全部拨付地方;(3)中央调剂基金纳入中央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4)现行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和补助方式不变,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主体责任[2]。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应做到实现由个人、企业、社会和国家相结合的养老制度[3],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但是以我国目前国情来看,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的改革困难重重,绝非一朝一夕,仍有很长的路可走。

1.1养老保险基金区域性差距大

我国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经济发展水平仍旧比较落后,而且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从人社部公布出的数据来看,我国的养老金存在巨大缺口[4],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末,我国养老保险金额已累计达到了4万多亿元,可实际上60%左右被江浙等较发达地区省份占有,而在东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养老金的收支早已入不敷出。实际看来,一些地区依旧在享受这“人口红利”,而另外一些地区其实早已陷入了“人口赤字”。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最困难的黑龙江省的抚养比为1.3∶1,相较于最高的广东省的9∶1差距悬殊,不同地区的养老压力高下立见。财富分布的不均衡,是造成社会压力的最根本原因。由于我国养老制度仍不完善,导致养老资金的积累不足,政府的力量在平衡养老保险金方面的力量略显薄弱,新政进一步提高了养老保险金统筹层次,将养老的部分压力落在“在职”人员身上,企业和社会的责任感在此时显得更加可贵,带动和平衡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人口红利,社会养老才能走上正轨。

1.2城乡养老保险存在差异

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初步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主要保障对象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职工[5],后来扩展到城镇其他企业的职工,但是直到2009年我国农村地区才开始实行新农保。但就目前来看,农村的养老保险覆盖率不全面,且储备基金较低,还不足以满足农民在老年时所需的基本生活需求。又因个人账户缴费属于自愿参保行为,这种依靠个人意愿为主的缴费形式在实际实行中仍有较大困难,覆盖率十分低。而且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的落后状态,使在城乡之间存在较大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以致许多农民选择进城务工谋生,但一般情况下农民工所在单位多数不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基金,使得农民工群体虽然在城市工作,却无法享受到城市的保障体系,又因进城务工而无法参与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所以这一群体在养老保险保障系统中仍然是无名氏。我国农民大部分都存在老旧的“养儿防老”观念,认为有了子女,即可安享晚年,对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深入了解,相对缺乏参与积极性,即使符合要求可以享受待遇,却因基础养老金的人均水平较低,也依然无法达到老有所养的目的。养老基金的统筹收拢,专款专用,从国家层面来给以广大不参保或无法参保的社会底层人民养老保障;政府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行实施相关政策补贴,以确保利益到人,更有利于养老社保的推广。

1.3养老金缴费标准不同

从各地区居民基本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来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6]。不同省市个人缴费标准档次不同,最多的福建省有20个缴费档次,最少的重庆市只有5个档次。单看政府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区之间往往存在较大差异,例如陕西省补贴额度较高,最高一人一年可以补贴200元人民币,最低一人一年补贴30元人民币。国家实行中央掌控大方向,各省市制定相关政策,由于省市之前经济发展差距的存在,这样必然会造成所谓的不公,而人口的大量流动,也会进一步加剧这种情况。对于国家而言,只有实行中央统筹,才有可能缓解这种压力。

1.4管理体制混乱

当下我国正在使用的养老保险监管体系在实际操作方面仍然存在些许不足,且养老金管理系统仍旧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和健全性,使得养老保险资金无法集中,调剂存在不稳定因素,不能使养老保险金的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且法律不完善、缺少专门负责的监督机制。这些问题导致了监督法在实际施行中无法达到理想效果,仍旧会发生养老基金被挪作他用等现象。在2000—2011年间,我国有上千亿的社会保险基金被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保经办机构违规挪用,其中占比较大的便有养老金。而违纪全额的40%以上,竟是政府直接动用,或批准动用的养老金资金。这一系列的事件直接弱化了养老保险这一福利政策的风险抵抗能力,也损毁了公民对政府的评价,更为重要的是降低了人们心目中长期以来对养老保险这一福利的信任。政策规定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体制改革,杜绝贪腐,势在必行。

2养老保险制度在总体上应该如何完善

现今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和完善,主要弱点集中在制度方面不够成熟、政府功能方面不够严肃以及人民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支持和参与度不够。这些问题无一不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发现和解决问题,需要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在总体上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律法与监管共行,国家与社会共同发力。

2.1增强立法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为了使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成为有效的力量,应该要想方设法使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系统更加完善,强化对这一制度的监督与制约。利用法律的强制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一切操作方法进行规范处理,统一养老保险各档次的缴费比例、基数、操作和计算。使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惠及我国的每一位公民,让每一位公民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目前,应该依据中国国情,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关于养老保险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不放松对其监管力度同时,政府也应该积极创立不同层次、不同方位、全面的养老保险基金制度。

2.2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

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保意识,自愿自发的参保养老保险,政府应在农村范围内大力开展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一系列相关宣传。其中宣传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养老金的基础构成,例如个体缴费、集体的补助和政府对养老金的补贴在养老金构成中所占的比例、每个档次在达到该档次的缴费年限后可领取的数量比例、强调农民可以从中获得哪些收益等,目的是加强农民对其自身的保障意识。今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在逐日增快,因城市建设发展,土地被不断地征用,农民指望依靠土地耕作收成养老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而政府开展的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也可向农民灌输新的养老模式,让农民的养老收入来源渠道增多,从而使广大农村人不再单纯地依赖土地收成所带来的收入。

2.3开源节流,建立多渠道筹集机制

现如今解决人口老龄化这个问题也终于被提上议事日程,而多渠道多方式的养老保险基金政策的完全建立,可将本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风险进行适度削弱。因此,在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不断增加的同时,建立可靠、稳定的筹措机制也是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完善的关键所在。政府不应该再如以往那样,只依靠个体以及用人单位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这种单一基础的筹集方式,与此同时也应开辟新的筹资渠道,例如可以鼓励券商发行与养老保险福利机制相关的证券,以达到完善多渠道建设的目的;此外,也可号召社会积极展开捐赠活动,同时鼓励大众积极参与,这便是“开源”。同时,政府也应对私自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单位加以适当处罚,以减少养老金的财政漏洞,达到节流的目的。

2.4地方政府应加大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险的投入

地方政府也应明确其应当在养老保险范围内该承担的职责,同时政府也应该根据社会情况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或物价及时的调整财政对于养老金的支持结构。对于高收入地区,由于其经济发展水平高且物质基础良好,政府应根据当地的实时工资水平和物价水平,增加和控制对养老保障的财政投入,使得老年人可以切实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优秀成果;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弱的中低收入地区,虽然财政基础不是十分雄厚,但也应该为老年人的基础生活水平提供必要的保障,不可把养老金挪作他用;中央政府也应对各地区的发展因素作一系列评估,对各方面因素进行量化,如人口发展,经济发展,按照量化结果做养老金的转移支付,从而使得各区域居民能有相对平衡的养老金以保障生活。

3结语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但现有养老保险制度仍不完善,政府监管仍存在薄弱点,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导致养老保险标准区域性及阶级性差距很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实行养老金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统筹,地方政府政策辅助,加强立法监管力度,实行开源节流,建立多渠道筹集机制,加大养老保险宣传力度,建立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更符合我国当下国情,但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参考文献

[1]胡炜.重新理解老龄化与法律——《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法律应对研究》评析[J].社会科学动态,2018(5).

[2]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R].2018.

[3]钮乾坤.我国社会养老体系中企业年金制度的探讨[D].上海财经大学,2010.

[4]万文绮,刘立霞.我国养老金缺口的成因及对策分析[J].对外经贸,2016(10).

[5]吴祖兴.从国有企业角度分析我国养老保险体制路径选择之变迁及完善[J].理论导刊,2002(4).

[6]张浩邦.养老保险基金问题研究[D].河北大学,2015.

作者:黄楚钰 黄欢欢 郑子豪 单位:武汉东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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