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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市场现状研究与平台化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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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市场现状研究与平台化发展建议

摘要:目前,我国再保险市场虽然体量大,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国家政策逐步完善,保险市场高速发展;另一方面国内对再保险重要性认识不足,监管体系还有待完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再保险行业想要在国际上有所进步,实现弯道超越,就不能仅仅以传统模式来逐步发展。近年来再保险市场呈现平台化发展趋势,即通过区块链等技术来搭建大型再保险平台生态系统。

关键词:再保险;再保险平台;平台化  

一、再保险概述

再保险又称分保,指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保险人可以通过签订分保合同的方式把原本自己所承担的一部分风险转嫁给其他保险人的行为。这个行为中将业务分出的公司是保险人,也称原保险人;接受业务的公司是再保险人,也称分保接受人。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是基于原保险人降低和分散风险的需求而产生的,其本质是对原有风险的纵向转嫁,即第二次风险转移,通过再保险,风险分散得以细化。按照责任限制分类,再保险产品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两种。比例再保险是再保险人和原保险人之间签订再保险合同,根据保险金额的比例分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对于所约定比例中的业务,原保险人有义务及时分出,再保险人有义务接受,双方都无选择权。非比例再保险是比例再保险的对称,它以赔款金额作为划分再保险人和原保险人的责任基础,即再保险人不分担任何比例责任,只在赔款超过原保险人自负额的情况下担负相应责任。

二、再保险市场现状

1.我国再保险市场SWOT分析

目前,国外的再保险业市场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而相比之下中国的再保险业尚处在襁褓之中,且其中以国资企业为主,市场化程度不高,再保费收入占全球市场份额比重很小。但是与再保险市场发展状况相反,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出生率下降、社会老龄化现象严重,无论是保险业还是再保险业在我国都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如图1所示,我们可以看到近年中国大陆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仅次于美国。在这样潜在的巨大市场前,许多国际再保险公司纷纷在国内设立分部,或通过不同渠道间接进入中国市场,外资在再保险业中的占比不断攀升。截至2019年,我国境内已有10家外资再保险上市公司,如表1所示。

(1)中国再保险市场面临的外部机会。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即新国十条),对再保险市场的发展提出了国家层面更高的要求和期待,也为发展再保险市场、增多再保险主体提供了坚实的国家政策作为依据,这一方面对再保险行业提出了更多具体要求,另一方面,保监会很快便出台了相应的再保险登记制度,简化了再保险主体的审核流程,对于新生的再保险公司来说专业牌照变得不再那么难以获得,这些新鲜血液的承保额度也逐步得以提升,推动了各类社会资本更多更快地涌进再保险市场。2018年银保监会成立,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保险监管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不过几年,便有超过5家再保险业主体成立,各类民营资本纷至沓来。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再保险市场取得了长足发展,再保险业务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其中日渐完善的监管制度、风险意识的增强、我国经济的发展等都对再保险业务的进步起到了很大推动作用。除了我国国内的制度变化之外,国际再保险市场的全球化趋势也给我国再保险市场带来了新的机会。先从再保险本身来说,其风险额度大、波动多,因而再保险企业不能过度集中于地理上的某一个特定市场,而是应该尽可能拓展自己的经营范围以实现分散风险的目标。而科技的高速发展使直保市场全球化成为可能,这同样推进了再保险市场的全球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再保险市场的转型势不可当,这也为我国原本落后的再保险市场提供了弯道超越的机会。

(2)中国再保险市场面临的外部威胁。我国再保险市场的监管制度还不够健全,相关法律还不完善,这表现在重审批、轻监管的观念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再保险业内很多规定存在比较明显的滞后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等。和国外的再保险行业规章制度相比,我国相关法律还存在疏漏和不足之处。此外,资金不足也是一大威胁。再保险企业的承保能力高低取决于其资金的多少。可惜的是我国政策对再保险企业主体的资金方面扶持非常少,根本不足以助其应对资金不足的问题。目前,中国的再保险公司大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其再保险收入并不能弥补资金的缺乏,这又反过来制约了其承保能力的提高。

(3)中国再保险市场的自身优势。由于中国的保险业起步较晚且中途发展一度停滞,到目前为止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其他西方国家。但由于我国人口数目大且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对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由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总保费在全球位居第二,仅次于美国,这说明我国保险市场购买力巨大。但我国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远远落后于大多数发达国家,也就是说保险的普及程度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保险市场尚有极大的发展空间(表2)。在旺盛的需求和高速发展的经济推动作用下,我国的保险市场发展十分迅速。截至2018年,我国保费的复合增长率达到惊人的15.5%,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到2019年后虽然预计增速有所放缓,和平均水平差距减小,但总体来看仍是翻了一倍。由此可见我国的保险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这也正是再保险市场发展的一大优势(表3)。

(4)中国再保险市场的自身劣势。从我国再保险的供给侧来看,专门从事再保险行业的保险公司数目十分有限,且资金实力和保费收入水平不尽如人意,保险产品设计也远不如其他种类成熟,所以再保险市场在供给上问题颇多;而从需求侧来看,再保险产品的主要客户应该是保险公司,然而很多保险公司对于再保险的认识和投保再保险的意识远远比不上发达国家,这就导致了我国市场需求较小的状况。除了意识缺乏外,我们也可以看出对于大型保险公司来说,它们资本实力雄厚,财务风险分散,这些特性降低了它们对再保险的需求。而小公司资金不足,扩张业务的需求远优先于财务稳健性的需求,更不可能放弃自身业务来分散风险。总而言之,我国再保险供需问题严重。除此之外,专业人才的匮乏和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低于发达国家也阻碍了再保险市场的发展。我国再保险业务历史短暂,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再保险体系,因此专业从业人员数量较少。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中介人员的匮乏。因为再保险业务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所以其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很高。而我国的保险经纪人素质参差不齐,使得连接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的中介人极度匮乏,且目前我国这方面人才流失严重,精通金融精算知识的人才大量流向国外,大大制约了再保险业的发展。

2.全球再保险市场平台化发展趋势及案例分析

(1)再保险市场平台化趋势概述。所谓平台化,是一种新的合作模式,指再保险公司、直保公司和互联网平台通过联手进行产品设计、市场推广及风险控制来搭建大型再保险平台生态系统的策略。目前,平台化已成为全世界再保险巨头所共同的发展趋势和发展策略。欧洲再保险巨头联合成立了巨灾数据及服务平台PERILSAG公司,其股东包括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等在内的众多再保险公司,提供行业暴露和损失数据库及行业亏损指数服务;类似的公司还有成立于2016年的B3iServiceAG,它由欧洲的Allianz、Aegon、MunichRe、SwissRe、ZurichInsuranceGroup联合成立,开发运用区块链技术以为再保险公司提供更多全新的发展空间。我国再保险市场要快速发展,就应该顺应这股潮流,紧跟行业态势。实际上,中再集团已经在2019年度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建设好“一带一路”平台、巨灾管理平台、共保体平台、业务创新平台、资负协同平台、战略协同管控平台、战略研究和重大创新平台、战略合作伙伴平台八大平台,以平台化、科技化、全球化为支点加快集团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现阶段常见的平台化模式包括联合科创公司搭建创新平台的外部合作模式、通过投资和科技创业加强平台化的业务创业模式和投资并购模式、共同出资搭建共享合作平台的共同体经营模式和直保公司打造新型保险平台的合作经营模式。事实上,平台化战略在再保险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再保险行业本身就具有风险高、范围大的特点,建立平台有利于整合宏观数据、合理分散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再保险行业搭建平台就是一件易事。平台化过程中企业很可能面临战略安排不清晰、核心业务受益少、工作监管效率低下等问题。

(2)再保险市场平台化案例分析———以B3i再保险平台为例。B3i区块链保险联盟(BlockchainInsuranceIndustryInitiative)于2016年由苏黎世保险公司、荷兰全球人寿、德国安联、瑞士再保险和慕尼黑再保险联合发起,目前其成员已经占据了过半的国际再保险市场份额。B3i采用目前一种叫PropertyCatXOL合同的分布式智能合同管理系统,分包人、经纪人以及再保险人可以始终通过平台进行联系和互动交流直到合同最终签署。而平台对信息进行加密,各方只能访问自己权限范围内的信息,每个组织的数据和信息是完全私有的。但是平台内的所有组织都必须参与两个共享的数据库,一个用于公开通信,另一个则用于合同签订机制的建立和各步骤的进行。目前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可以通过B3i平台建立电子合同并进行后续的修改和备份。这个过程是即时的,也就是说合同更新可以立刻反映给签署合同的各方,大大简化了再保险合同的签署过程。除此之外该平台还能进行对预存保费以及理赔金额的自动核算。然而,这是因为上述工作流程较为标准化且未涉及过多隐私信息,相反,较为复杂的谈判和保费调整环节离实现自动化还有着不近的距离。从B3i平台我们可以看到,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强化实现了信息交流的透明化、实时化要求。在这样的平台上,数据和信息掌握在平台所有用户手中,数据库由此变得透明,解决了各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交流的直接化和实时化降低了中介的必要性,交易双方可以直接签署合同而不必通过中介,实现了再保险的去中介化,进而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而这样一个储存信息的大型平台势必要求更高的信息安全性。这就要求像B3i这样的平台具有高端加密手段。目前我国在量子信息传输领域占据着领先地位,这为我国建设再保险平台提供了不小的助力。

三、改进措施和建议

1.适当放宽再保险市场的进入要求,为更多企业提供机会。正如先前所述,我国再保险供给严重不足,相关企业较少,产品种类也不如其他国家成熟的再保险市场多,市场竞争力严重不足。通过适当降低市场的准入门槛,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资本进驻再保险市场,增强市场内部的选择和竞争,从而催化再保险市场进一步成熟,同时筛选出更多优秀的再保险企业。2.加大吸收专业人才的力度。我国再保险专业人才流失严重,而人才对于这种专业性极强的行业却又是极其重要的。因此,要注重招揽熟悉再保险市场特性、精通保险和金融相关知识技能的高级人才,提升行业从业者的综合素质,拉近与国外先进市场的距离。3.提升保险企业的风险意识和长期经营意识。现阶段很多保险企业对风险的控制意识不强,处于发展阶段的企业更多着眼于眼前的发展,而不会为了分散风险放弃已有的业务,但事实上这严重限制了一个保险企业的未来发展空间。4.完善保险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监管体制。要建立成熟的市场,健全的法律和监管制度是不可缺少的。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市场的监管体制,企业得以公平竞争,才能促进市场向成熟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谭亚岸.浅析中国再保险业的问题和建议[J].现代经济信息,2019(17):334.

[2]陆雄文.管理学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

[3]王开.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研究[J].中国市场,2017(24):97-98.

[4]王和,周运涛.区块链技术与互联网保险[J].中国金融,2016(10):74-76.

[5]曹志波,叶亮.中国再保险业面临的问题及发展对策[J].上海保险,2006(01):29-31.

作者:王忆远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