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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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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

摘要: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农村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文章通过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研究,分析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找出符合我国国情及农村实际情况的对策方法,为健全我国新农保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策

一、现状

根据数据统计,当前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我国总人口比例高达13.26%,而65周岁及以上的人口比例比全球老龄化水平多出了7%。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我国的养老观点也由传统的家庭养老渐渐向新型养老模式转变。而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国民经济水平。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面对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低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者组成,设计了5个缴费标准,地方可按照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而中央每月补助相对较低,国家每月下发给每位农村老人55元的基础养老金。而老人们大部分都选择较低的缴费标准,从而得到的收入也较少。如果不采取相应的对策,如此恶性循环下去,最终会导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始终处于较低的水平。

(二)农村养老保障体制不健全

1.无明确的法律保障体系

自2009年起我国在河北省鹿泉市、辽宁省彰武县等试点地区推行了新农保政策。到目前为止,我国新农保已经推行多年,但始终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体系,从而导致许多地区政府在推行过程中有许多“豆腐渣项目”,农村老人享受不到真正的生活保障。我国在新农保法律方面的延后性,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新农保的实施,使得许多地区的新农保成为了空谈。

2.规章制度不完善

新农保规定,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所谓的”捆绑式补助”。这项规定使得那些子女不愿参保或者没有参保能力的家庭中的老人得不到新农保的补助。而基于我国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这种情况在我国中西部及东部等偏远贫困地区尤为常见。因此新农保没有完全普及到我国广大的贫困农村老人,没有实现新农保推行的根本目的。另外,缴费标准为每年交100~200元等。缴费模式单一呆板,没有灵活性。这种呆板的缴费模式也束缚了一部分的想参保却没有能力参保的农村老人。

3.经办程序不完整

目前新农保虽然在大多数试点推行,但并没有建立合理的参保档案管理程序,不能认真全面地记录和实时更新个人参保缴费的具体情况。在信息共享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信息不对称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而老人参保缴费程序不方便简洁,会打消老人参保的积极性,从而使得老人不能有效地得到新农保补助。

(三)宣传工作不到位

各地政府没有做到真正地深入基层,没有做好新农保的宣传工作,对此项工作没有深入地研究与足够的重视。另外,由于我国大多数农村老人还持有完全依靠儿女来养老的观点,大部分老人还没有全面认识到这一新的惠农政策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的益处。再者,由于农村劳动力流失,多数青年在外打工,无暇顾及身在农村的老人,农村青年的“孝”意识薄弱,导致了农村老人晚年的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四)相关制度相接不顺利新农保在制度衔接问题上存在着老农保与新农保衔接、新农保与其它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这两个问题。其中,新老农保的衔接在新农保长久稳定地运行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新农保从推行至今,仍有大部分的地区存在着新老农保制度衔接上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老农保转变为新农保后,养老金计发系数增加至139,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减少很多,这导致了一般的农村老人不愿参保;二是领取待遇年龄由原来的50周岁或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使一部分的农村少领取了养老金,会使部分农民产生一些抵触情绪;三是老农保自身残留着许多问题,比如参保人缴费的标准有区别、老农保的基金债权问题等,造成了新老农保衔接的顺利实施有困难。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一)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加大财政投入

确定中央政府的职责,增强资金投入的强度。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对农村老人参保的积级性有很大的影响,投入越多,老人收到的补助实惠越多,则参保积极性越大。基于此现象,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出台切实的惠农政策。比如根据中央确定的补助计划,再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按本地区每个地方经济发展的强弱、老人的年龄阶段具体确定补助的实际数目,让惠农政策真正地落到实处;二是政府应鼓励发展当地企业,增加就业机会,还可以鼓励这些企业为当地农村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增加农村老人参保的数量,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二)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制

1.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

每一项政策的运行,背后必须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有法律作保障,政策才会持久稳定地发展下去。所以我国政府应尽快制定与新农保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各地区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法律制度,具体需要确定缴费标准与办法、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相关补助办法、新农保基金管理体制等问题。

2.完善规章制度

农村老人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参保。究其原因,是为参保条件所限制,这个情况在中西部等农村贫困地区尤为严重。国家政府应废除对于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参保条件,让子女不参保的农村老人也有权利获得国家补助,废除所谓的“捆绑式补助”。同时,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推出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当地情况的一系列参保政策,切实解决资金筹集难题,完善个人账户体系。另外,各地政府应在中央设定的缴费标准上,不仅要灵活增加缴费标准,还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增设如按每月、每季度、每半年等多种灵活的缴费模式。这样做可以突破呆板的缴费模式所带来的局限性,扩大新农保所涉及的范围,争取让每个农村老人都能享受到国家的惠农政策。

3.健全经办管理服务

针对农村现代服务体系不完善、农村老人接收新信息新资源能力较差的基本现象,我国应建立统一全社会的信息管理体制。各地政府应全力配合中央做好此项工作,认真记录参保人员各项信息。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配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完善本地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另外,为了方便老人缴费、查询本人信息等,我国应在全国农村范围内推出社保卡体系,让老人持卡办理参保缴费等事情。各地政府应注意合理设置各个环节、定期组织培训相关员工、引进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等,力争做到现代化经办管理服务。

(三)做好宣传工作,引起老人重视

国家要想大范围地增加农村老人的参保人数,提高新农保的覆盖面,加大新农保的宣传力度是必不可少的途径。没有宣传的新农保犹如纸上谈兵,空有其表,而没有实际作用。虽然现在各地政府都在宣传新农保政策,但大多都是通过媒体等形式,多数都是浮于表面。因此,各地政府应重视新农保的宣传工作,努力深入群众当中,切实把新农保推入到群众中去。同时,还要扭转农村老人几千年来固有的”家庭养老”观念,即让子女全力承担养老一切事务,应该让农村老人接受保险,消除对保险的抵触情绪。再者,还应提倡孝顺老人的思想,让农村青少年形成”孝”意识,关爱老人,使其老有所养,不必为生活操劳奔波,从而达到国家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目标。

(四)完善新老农保衔接工作

要实现新农保的成功,尤其是在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前提下,必须做好新老农保衔接这关键的一个环节。只有新老农保顺利衔接了,新农保这一惠农政策才可以无后顾之忧、长久地运行下去。做好新老农保的衔接工作,可以表现在下列几个方式上。一是要从农村老人的实际利益出发,以维护老人的利益为原则,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在保证原来老农保的待遇基础之上,进行新农保的待遇叠加,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老人的固有利益;二是应做好个人账户的运营管理。中央应加大经济发展强度,保证银行利率不下降,尽量使个人账户保值增值,从而增加个人账户的资金收入,使农民享受到更好的待遇条件。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待遇水平提高了,也增加了新农保对于农村老人的吸引力,使更多的农村老人加入到新农保的大家庭中来。

(五)紧跟时代步伐,争取早“入市”

养老金入市是指把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基金进行证券投资,以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国务院已在2015年8月17日印发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养老金全面入市已经箭在弦上。而新农保替代老农保后,建立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且正在与其它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在低水平的政府补助前提下,新农保有条件尝试跟随养老金一起入市。虽然入市有一定的风险,但从长期来看,入市会给经济市场带来长期资金,会给经济市场带来实质性的好处。而且在物价水平持续上涨的今天,对于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与增值,“入市”是最有可能实现的手段之一。我们有理由相信,新农保跟随养老金入市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对于新农保的入市,应该同样先在几个试点进行尝试,以后可以逐步扩大范围。第一,风险的相关问题。据办法规定,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必须控制在30%以下,这样做可以合理地控制投资风险。新农保入市应该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借鉴养老金入市控制产品比例的方法,结合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情况,制定一系列相关措施,做到保发放。第二,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新农保入市必须做好法律工作,制定严谨,科学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在有些现代信息体系还不完善的农村地区。法律应明确规定严禁内幕交易等一系列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个人账户基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法律还应细化社会监督的相关规定。应做到定期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和村委会组织开会等方式通俗易懂地向农村居民公布基金的运营情况。此外,还应具体设立相关部门,接收来自社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的举报、投诉等,并及时有效地处理。第三,国家应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对个人账户进行控制和运营,以此来确保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还应鼓励成立多种投资机构、管理机构,目的是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体制,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运营水平,间接地保证农村老人的生活水平。第四,国家还应结合农村居民投资水平和生活水平双重低下的实际情况,设计符合农村基本情况的基金投资产品、多种产品投资组合方式等让农村居民有多种投资选择,能够最大限度地切合农村居民的自身实际。第五,在试点地区,各地政府应首要采取自愿投资的原则,积极宣传新农保入市,向农村居民尤其是农村老人普及新农保入市的风险和益处,组织村委会进行投资流程等相关的教学,普及入市的相关信息。

四、结语

在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农村养老这个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因此,建立健全新农保是最关键的一环。新农保是惠农政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现”老有所养”的关键步骤。在运行过程中应做到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明确政府责任、引导和支持农村老人参保、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完善法律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等,加快新农保的建设,保障农村老人的生活水平,使农村老人安度晚年,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参考文献:

[1]匡尚毅.辽宁省农村主要养老问题与对策分析———以x村为例[J].经贸实践,2016(02).

[2]隋明玉.浅析我国农村社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J].商业经济,2016(08).

[3]刘青,张婷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3(11).

作者:李孟闱 刘青 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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