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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保险发展的问题
1)参加森林保险的面积较小。当前,由于林户对森林保险的认知不正确,尤其是一些比较偏远的小规模种植林户,他们的森林保险意识非常低,在他们的意识中,森林保险就是白白地给保险公司钱,对自身的林业发展没有任何意义,这使得森林的参保率非常低。此外,担心保险公司“骗钱”,当自己的林业出现风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不能按照规定给予赔偿,所以参保积极性较低,使得我国参加森林保险的森林面积较小,森林保险公司的经营积极性也受到影响。2)森林保险经营效益较差,保险公司亏损比较严重。大数据法则是保险业得以生存的根本,只有在参保额较多的情况下,风险才能得到有效分散,保险公司才能得以生存。但是,面对我国森林参保面积较小的情况,许多参保的林户都是林业风险高发产户,森林风险的发生率较大,保险赔付率也会相对较高,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影响[1]。同时,保险公司在经营森林保险业务的过程中,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业务量较少的情况下,其自身的生计难以保证,导致其经济亏损比较严重。3)森林保险产品供给不合理。受到森林参保面积较低以及我国森林保险方面的法律制度的完善情况较差等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只能通过提高保费的方式来保证自身的经营效益,但是,这会让投保者的经济负担明显提高,从而降低了林户与林业生产企业的参保意愿,反过来进一步抑制了森林保险业的发展。同时,森林保险公司没能根据林户的实际需求设计科学的保险产品类型,导致林户的林业生产不能得到针对性的保障,从而降低他们对森林保险的需求。
2基于森林保险发展问题的建议
2.1加强森林保险方面的法律制度完善
由于我国森林保险的提出和实践时间比较短,许多相关的法律条款与管理规范都还有待完善,而法律制度是森林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区分和分配森林保险参与各方权益的重要依据,所以,我国立法部分需要结合森林保险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加快森林保险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和完善。法律制度建设与完善中,在借鉴国外先进的森林保险立法管理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国情,明确森林保险的投保方式,参保者的权益以及保险公司的责任、义务,规范森林保险投保程序。同时,明确森林保险中的政府扶持性质,调动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森林保险管理的相关部门、林户、林业企业等参与者的积极性,为森林保险的纠纷提供法律依据,促进我国森林保险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开展。
2.2加强政府对森林保险行业的扶持
森林保险虽然是一项商务活动,但其存在很强的政策性,是促进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由于其发展还不够成熟,所以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与帮扶。首先,国家应该针对我国森林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给出切合实际的政策扶持倡导;其次,各省市、地区可几何当地的森林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给予当地的森林保险最大的财政帮助,下拨一定的财政帮扶资金;再次,在立法中,应当将各省市地区政府对森林保险的扶持责任加以明确,防止部分政府随机进行森林保险支持或不进行扶持,影响当地的森林保险发展,从而给环境绿化也带来影响[2]。
2.3提高森林保险宣传力度
森林保险的参保率低的重要原因便是人们对森林保险的了解较少以及对森林保护的不重视,认为森林发生灾害的可能性非常低,投保就是浪费自己钱,或担心森林保险不靠谱,森林出现保险事故后不能按照约定给予补偿,所以不愿参与森林保险。所以,必须加强森林保险知识的宣传,促进林户对森林保险的正确认知,从而转变他们的森林投保观念,提高他们参与森林投保的意愿,逐渐提高森林投保率,减少林户的经济损失。比如,各地区的政府单位联合林业管理部门开展森林保险宣传活动,利用林业局官网、公众号、微博等推广森林保险知识,还可借助区域广播(如村广播、小区广播)、电视、宣传栏等进行森林保险知识宣传,印发森林保险小册子发放给林户。此外,在组织林户学习森林养护技术时,积极向林户介绍森林保险知识,促进他们对森林保险的认知,从而不断增强他们的森林投保意识,逐渐提高森林保护力度。
2.4森林保险公司加强经营策略的优化
森林保险公司的经营与营销策略也是我国森林投保率高低的重要影响因素,虽然政府能够给予森林保险公司一定的政策倾斜,但是他们自身的经营策略的优化也十分重要。面对我国当前的森林投保情况,森林保险公司必须加强森林保险业务的营销策略改进和保险产品的优化,为广大的林业企业、林户提供满足他们投保需要的保险产品,逐渐扩大自身的保险业务量。比如,森林保险公司可采取与政府部门合作经营的方式,给予参与森林保险的林户、林业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以硬性条件来提高自己的客户量[3]。此外,笔者认为森林保险公司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优化自身的经营模式:1)采取森林风险分类分型方式,改善森林保险产品的供给。就目前森林保险业务的发展情况来看,许多森林保险公司没有对森林保险业务进行细化和优化,导致在开展保险业务营销工作中,没有根据树种、树龄、森林面积、地区等设定与之相对应的费率,而是采取统一费率的方式。2)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提高自身的保险业务服务质量。保险公司的森林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必须基于“遵纪守法”原则,不可出现国家法律规定,损害林户利益的行为。
3结束语
森林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不光是国家的制造、工程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价值,对环境绿化、气候改善也十分重要。森林保险是一项基于保障林户利益提出的具有政策性的商业保险活动,但是,就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现状来看,在法律制度、政府扶持、保险公司自身经验策略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基于此,笔者认为,为了促进我国森林保险的健康发展,应不断加强森林保险方面的法律制度完善和政府对森林保险行业的扶持、提高森林保险宣传力度以及森林保险公司经营策略的优化等,进一步保障我国林户以及林业企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华绮娴,周伯煌.我国森林保险制度的完善[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29(2):39-42.
[2]牛浩,陈盛伟.我国政策性森林保险发展现状、现实困境与改进思路[J].林业经济,2019(4):119.
作者:李昌国 单位:桂林市临桂区木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