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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质量的创新创业教育是我国高质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然而,我国高等院校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规律、管理模式和培养方式仍经验不足。尤其是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不健全、实践平台建设落后、师资力量不足严重制约了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展开。因此,强化创新创业教师的主体责任、加快构建振兴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深化协同育人领域改革是我国顺利实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关键词]创新创业;高质量本科教育;长效机制
一、引言
十八大以来,多次主持会议审议教育重大议题,并针对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了系列重要讲话,这为进一步深化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2018年9月,北京全国教育大会召开,对我国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作了深刻剖析,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教育改革工作做出了战略部署。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任务中,一流本科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推进高等院校构建高质量创新创业本科教育体系。然而,我国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仍然面临很多问题,如何准确把握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内涵,形成高水平的创新创业教育培养体系,这是高质量本科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作用规律仍处于探索阶段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全面质量提升关键期和高等教育建设强国的关键阶段。两个百年目标的实现,迫切需要大量富有创新精神,拥有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从这个角度上说,高质量的创新创业教育是我国高质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然而受历史局限性,我国过往高等教育体系中,创新创业并不是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因此我国高等院校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规律、管理模式和培养方式仍经验不足。尤其是,尽管国家和政府充分意识到了人才培养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在高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但是由于很多高校与市场需求不能完全接轨,部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内在动力不足,未能真正投入精力来深入研究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作用和基本规律。因此,创新创业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远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
(二)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力量和水平仍有待提高
高质量的创新创业教育,必然需要高质量的创新创业师资力量。然而,从创新创业师资建设水平上看,我国高校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创新创业教学的组织能力和水平较低,多数高校教师缺乏行业背景,产业敏感度和行业结合度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展开。集中表现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落后,缺乏新形态的创新创业课程资源,案例教学和项目式教学陈旧,学生学习热情低,学习效果不理想。同时,我国高校对教师的考核标准也不符合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实需求。多数高校在评职晋级中,过度侧重教师的科研成果、教学业绩以及师德师风考核,极少关注教师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的投入和成果。尽管高校教师在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时,从组织学生选题论证,到实践调研写作以及中检、答辩过程中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在职称评定中创新创业工作量却仅占很小权重。因此,很多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热情不高,投入精力不够。
(三)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不健全,实践平台建设落后
创新创业教育与传统的本科教学最大的区别之处,即在于创新创业教育更需要多元化的主体参与,更需要建立完善的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创业教育需要深化推进校企合作创新,在产学研合作办学的基础上,真正实现校企合作育人、校企合作就业、校企合作发展,这是学校、企业和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共同利益诉求。只有同时满足这种利益诉求,高等院校才能够顺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这是高校创新创业发展的真正内生动力。然而,尽管目前我国很多高校已经推进开展了创新创业教育,也先后成立了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但是,由于忽视了创新创业多元化育人主体的共同利益诉求,很多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仍然是以走形式和过场为主,很多高校建立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没有真正成为集教育、培训、研究以及创业为一体的共享性人才培养实践平台,创新创业的人才培养效果差强人意。
三、我国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对策
(一)强化创新创业教师的主体责任
教师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主体,如果高校教师缺乏创新创业教育的能力和热情,那么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无法有效展开的。这就要求高校尽快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积极进行教师岗位职能改革,制定完善合理的教师在岗职业培训制度,从根本上提高教师的创新创业教学能力和水平。事实上,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是随着社会经济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动态变化的。尤其是在信息技术条件下,创业模式和创业经验日新月异,这就要求高校教师要紧密联系实际,不能用固定的模式和内容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因此,高校应积极鼓励教师通过在岗进行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创业技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充分重视将传统教师的科研、教学职能与创新创业教育职能有效进行结合。目前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热情和能力不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高校教师未能真正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其自身职能来看待。“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基本职能,但是目前高校教师仅仅将这种职能局限于科学知识的创造和知识的讲授,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科研和教学工作。事实上,“授业”的真正内涵还包括传递学生谋业的意识和能力。只是长时间以来,高校教师将这部分职能外生化了。
(二)加快构建振兴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
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需要完善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首先要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的市场需求导向机制建设。与高校传统的科研和教学工作不同,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标准并不在于高校而在于市场。从这个角度上说,是否满足市场需求,是否符合国家社会发展导向,这是评价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唯一标准。其次,加强高校创新创业质量评价制度建设。由于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高校实施时间较短,因此高校要尽快按照市场人才培养需求,建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争取行业企业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标准制定,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认证制度。此外,提高高校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热情,这是关系到创新创业教育能否顺利展开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正如本文之前所述,高校教师评职晋级制度尚缺乏创新创业教育权重,因此高校应尽快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标准的改革,在符合高等教育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尽早出台高校教师的多元化考核方案。
(三)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深化协同育人领域改革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要进一步强化与社会用人部门的深度融合。首先,在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要积极与社会用人部门双向交流,建立科学的管理协同机制,对人才培养进行协同管理,培养真正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其次,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协同育人领域的改革。政府应制定相应政策,积极鼓励高校推进校企深度融合,通过构建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学平台,既为学生实习实践提供高质量的操作平台,又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真正实现校企合作的共赢局面。同时,要科学合理的引进社会资本进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环节。高校要通过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创业项目和赛事,充分整合校内外实践资源,不仅为学生提供创客空间、孵化器来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同时也用市场的实战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用市场的标准检验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姜莉.互联网时代下高校混合式教学模式优化研究[J].商业经济,2019(1):180-181.
[2]陈晨,张振和.论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价体系的构建[J].才智,2019(23):61.
作者:郝大江 单位:海南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