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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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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思考

习指出,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平邑县结合实际,按照“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品位、改善形象”的思路,通过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合理定位职能,再造组织架构,阳光文明执法,优化城市资源配置,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实现城市管理的无缝隙、全域化、无死角,提升城市品位和档次,全面打造宜居宜业环境,有效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三级城市管理新模式

(一)成立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为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有关县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邑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县城管执法局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全方位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格局。(二)再造综合执法新架构。一是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原城管执法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含水利、渔业、水保)、食品药品监管、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林业、文化、旅游、粮食等领域的全部或部分执法职责划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行政处罚权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并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明确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范围、执法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同时,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进行充实调整,核定编制360名,划转人员197人,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二是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道路、排水、照明)、城市公共空间秩序、城市地下空间管理、供水、供气、供热等职责划入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构建了“大城管”新格局,构筑了全新的管理模式,为城市管理步入长效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完善基层执法机构。在13个镇(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的执法中队合署办公。按照人口、执法工作量等因素,核定5-11名编制不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各镇街(开发区)现行配置具有行政资格的执法人员4-6名,各镇街(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相应配置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联合执法等工作。完善执法联动机制,由镇街(开发区)统一指挥和调度县直部门派驻的所有行政执法队伍,搭建“资源统筹、联合执法”的镇街(开发区)综合执法平台。

二、规范权力运行,实现制度引领,打造权责明确城市管理执法新体系

(一)构建权力运行新体系。一是划转相关部门行政权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16个领域的15个职能部门的793项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调整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并要求职能部门负责综合执法权力有关依据的清理,明确执法依据和标准,一并提供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为文明执法提供了理论基础。二是重新修订综合执法局三定方案。编办对综合执法局“三定”规定进行重新修订,赋予职权,厘清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依法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三是编制镇(街道)权力清单。各镇(街道)均保留行政权力事项83项,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9项、其他行政权力45项。进一步划清镇(街道)行政执法权限、明确镇(街道)行政执法责任、理顺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构建规范化管理新体系。一是推行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出台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行政处罚程序》《执法规范》《案件审理制度》等执法制度,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目前,国土、林业、水务、文化、规划等领域已基本实现专业化执法。二是推行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按照执法办案信息化要求,加快网上办案系统建设,将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六个网上”实现“四个规范”。即“线索网上登记、立案网上受理、文书网上生成、质量网上控制、审批网上分级、结案网上存档”,实现“程序规范、文书规范、审批规范、结案规范”,以“标准化车间作业”的方式,确保执法公开、规范、高效。三是推行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按照“四统一、五到位”的要求,执法中队实现了统一教育培训、统一装备投入、统一执法规范、统一建设标准,基本完成了办公场所、人员配备、执法装备、工作职责、工作机制五到位。(三)构建“数字城管”管理新体系。整合住建、交警、城管、工商、交通等部门力量,实现统一运作、联合执法。树立“互联网+”理念,打造“智慧交通”模式,累计投资300余万元建成数字城市管理系统,实现与“雪亮工程”数据共享,将175处县城主次干道、学校、超市商场、公交站台等城市管理关键部位视频监控纳入数字城管视频平台。依托平台成立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发现的问题批转到不同业务部门处理。通过整合管理资源,克服了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弊病,实现了从单兵出击到协同作战、从多头管理到统一管理的转变。

三、强化部门联动,凝聚执法合力,构建协调顺畅综合

执法新机制出台了《平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和镇街的职责权限,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一)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协作配合。一是明确部门职责权限。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合理划分职能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妥善处理好职能划转后监管与处罚的关系,切实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落实镇(街道、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街道、开发区)统一指挥和调度县直部门派驻的所有行政执法队伍,搭建“资源统筹、联合执法”的综合执法平台。(二)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推进。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镇(街道、开发区)的协作配合,定期研究解决综合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或争议事项,推进综合执法相关工作。(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了巡查、发现、制止、抄告、综合执法案件移送、基层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相关责任追究等9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移送程序,信息共享内容,司法衔接过程等,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有无”,构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监管体系。

四、坚持民生导向,做好结合文章,营造城市管理良好发展的新态势

(一)动与静结合实现“两提升一改善”。在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将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通盘考虑、双管齐下,实现了通行能力、停泊能力大提升和交通秩序大改善。一方面,“路口渠化改造”使机动车通行能力大提升。一是最大限度拓宽靠近路口的道路宽度,将右转车道转向口提前设置,并将右转车道向前延伸部分设为直行车道,实现了右转车辆不受红灯限制,也为直行车辆增添了一个车道,此举提高路口车辆通行能力20—30%。二是增设左转待停区,在左转弯车道增加数米长的白色虚线框,向左前方延伸到道路中间,此举使一个红绿灯周期可多通行3至4辆车。三是路口设置安全岛,安全岛内铺设红色沥青、栽种景观植物,岛上方建有钢结构张拉膜遮阳棚,引导行人自动进“岛”等候通行,不仅实现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流,还绿化美化了路口环境。另一方面,按照“合理布局、充分设点、尽力便居”的原则,利用商业区、公园、广场等车流密集场所周围的闲置空地,新建永久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10处,提供停车位1100个;在部分道路两侧科学施划停车位5000余个,配套相应的引导标识和管理制度,有效缓解了城区停车难问题,乱停乱放现象基本遏制。(二)快与慢结合提升居民的出行舒适度。将公共交通“快捷系统”与骑行步行“慢行系统”统筹谋划和设置,取得了互相补充、互相支撑、相得益彰的效果。一方面,公交以“快”字当头。确立了“让公交成为群众出行首选,让群众等车时间不超过8分钟”的公交服务标准。目前,县城公交车运行总数达到105辆,运营线路7条,建设公交港湾候车亭90个、停车站点牌150个,运行里程达到112.5公里,形成了“双环嵌套,多线兼顾环绕”的公交线网格局。另一方面,绿道以“慢”字为要。在浚河、兴水河和部分主干道建成全长约58公里的11条慢行绿道,将各个生态公园和县城广场绿地连接成线,形成绿网相连、绿脉相通、绿道相接的城市生态景观系统和慢行系统。同时,将公共自行车与公交、慢行绿道紧密结合、相互支撑,在住宅小区、商贸区域等人流较多的地段重点布局,设立了55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点,投放了1100辆自行车供居民在绿道骑行。(三)堵与疏结合取得多赢效果。“堵”即管制、强制、处罚,通过必要的形式依法予以惩戒;“疏”即教育、劝告、引导,从理性上将其不规范转变为规范。平邑县坚持“堵疏结合、服务民生”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占道经营等管理难题。一方面,铁腕治堵。针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和市容问题,采取依法行政与服务监督相结合的措施,坚决取缔道路沿线违法搭建的棚户和违章摆放的摊点。同时,加大对涉牌涉证、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另一方面,科学疏导。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对占道经营在坚决取缔的同时,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充分征求商贩建议,将城区7处闲置空地进行平整,设置了年货市场和临时菜市场。

五、几点思考

(一)搞好城市管理,既要做好顶层设计,又要因地制宜。搞好城市管理,为经济发展提供软实力,实现惠民、强企、兴业、优政的目标,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制,需要做好顶层设计。但各地的实际不一样,因此又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务求实效。(二)搞好城市管理,既是发展所需,更是民心所盼。城市管理水平代表着城市的形象,体现着民生质量,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事,也是市民感受最直接的事。增强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要求我们必须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全力打造宜居宜业环境,努力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三)搞好城市管理,既要领导重视,又要事无巨细。城市管理涉及面广、头绪复杂,没有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单兵突进或部门各自分散作战,很难出效果。必须建立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工协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具备严实细的工作作风和事无巨细求完美的“工匠”精神,认真审视城市管理中的细节,大到规划的设计执行、建筑物的色彩格调,小到一块路沿石的修补、一个井盖的更换,都要体现精细化,建设得要精致、品质高,管理得要无盲区、无死角。(四)搞好城市管理,既要坚持政府主导,更要强化市场运作。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撑。特别是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既要及时到位,又要较大幅度地增加城市管理方面的财政支出。同时,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全面开放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市场,支持和鼓励外来资本、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其中,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