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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城市管理创新发展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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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城市管理创新发展策略研究

摘要:苏州致力于将“智慧城管”打造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满足城市形象与功能需求,服务苏州城市管理的重要载体。苏州通过经费支持、监督保障、平台对接、数据共享、网络化管理、部门联动,构建“大城管”的格局,保障“智慧城管”顺畅运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苏州“智慧城管”面临发展困境、管理困境、机制困境、技术困境、服务困境。苏州“智慧城管”需要从建构标准、管理体制、技术手段、主体要素、服务创新等层面实现创新发展。

关键词:“智慧城管”平台;精细化城市管理;创新发展策略

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为适应城市发展,苏州致力于构建“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智慧型城市,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物联化、智能化手段实现精细化城市管理,破解特大城市治理难题,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城市功能与形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1“智慧城管”在苏州精细化城市管理中的运行现状

苏州市“智慧城管”作为配合苏州“城市数据大脑”建设的重要数据平台,在其前身“数字城管”标准统一、运转顺畅、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建有数据中心、应用中心、管理中心三个层级”,以“互联网+政务”的方式致力于在城市管理中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功能,在借助大数据实现精细化城市管理过程中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为扎实做细做好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运用科技信息手段保障城市运行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苏州市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手段支持和保障“智慧城管”的顺利运行:第一,经费支持和监督考核保障“智慧城管”的建设运转;第二,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智慧城管”的信息采集;第三,网格化管理和部门联动实现“智慧城管”的管理效能;第四,“大城管”的格局和服务民生的理念实现“智慧城管”的提升发展。

2“智慧城管”在苏州精细化城市管理中面临的困境

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也使得“智慧城管”作为苏州精细化城市管理的重要平台在智慧化发展程度、信息处理的精准有效、新技术的辅助运用、平台数据对接智能水平、问题上报反馈机制以及公共服务便捷化程度方面均面临挑战,苏州“智慧城管”在精细化城市管理方面仍面临发展困境、管理困境、机制困境、技术困境、服务困境。其一,“智慧城管”面临的发展困境:智慧化发展程度有待提升,“智慧城管”的统一的建构模式和考核标准尚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其二,“智慧城管”面临的管理困境:信息数据的智能化处理和数据平台的智能化对接水平有待提升,增加问题处理研判成本,影响职能部门间的协同管理。其三,“智慧城管”面临的技术困境:新技术辅助运用能力有待提升,动态实时的监控能力部分程度上受制于技术手段的运用,影响平台效能的发挥。其四,“智慧城管”面临的服务困境: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便捷化程度有待提升,服务功能有待开发拓展,人性化设计有待丰富完善。

3实现苏州精细化城市管理的“智慧城管”创新发展举措

新时代的背景、新矛盾的判断使得苏州在精细化城市管理方面需要紧跟时展的步伐,“智慧城管”的创新发展需要以精细化城市管理的创新发展作为支撑,“智慧城管”要从建构标准、管理体制、技术手段、主体要素、服务创新等层面推动发展,在苏州精细化城市管理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1在建构标准层面,凝练苏州特色,定义苏州标准

苏州的“智慧城管”在“数字城管”的基础上起步较早,具有良好的基础,苏州各区各县市都有丰富的经验。例如,昆山早在2007年被住建部列为国家第三批“数字城管”试点城市,2012年实现区镇全覆盖,2016年完成系统升级,开发了市民随手拍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吴江区2015年启动城市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建设,2016年启动“322”城市综合治理工作模式,基于网格组织整合并拓展了联动平台的功能,力图实现大数据中心对于人、地、事、物、组织的全覆盖。姑苏区2016年完成平台的智慧升级,依托智能分析系统,尝试进行管理问题的自动检测报警,用采集的现场图片以事件形式自动生成工单,并于2017年启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力事项474项”,依托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智慧城管”定位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统一大平台。苏州应凝练特色,定义标准,推动精细化城市管理更上台阶,同时推广苏州的成功经验,为精细化城市管理提供参考借鉴。

3.2在管理体制层面,完善监督反馈机制,健全评价反馈和咨询体系

着眼于“大城管”的格局,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始终坚持高位领导高位组织。苏州应在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管理与执法有机衔接的配套机制,改革和完善监督体制,探索建立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展苏州市城管委的统筹和监督的实现维度,从机构设置、运行模式等角度出发,探索建立与高位领导高位组织相匹配的高位监督。在确保信息安全和独立备份的情况下,通过改革进一步畅通数据共享和信息流动渠道,进一步健全问题上报的评价反馈机制,突破职能部门壁垒,将职能部门管理的专业化标准、社会公众参与的衡量评价标准和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标准通过“智慧城管”平台进一步实现协调统一,以实现多元共治、精细有效、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

3.3在技术手段层面,善用先进科学技术,开发平台智慧功能

苏州要在研究城市管理数据,分析城市管理需求的基础上,借助科技优势,运用先进技术,实现“智慧城管”的升级发展以更好地服务于精细化城市管理。在持续推动技术的革新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开发现有系统平台的功能,比如进一步开发平台通过视频监控实时录像、自动抓拍、影像捕捉、数据分析、监测报警等功能实现数据的实时动态的采集,生成准确有效的工单,进行精准智能的派单。新技术开发运用的同时,还要注重通过整合包括其他渠道的信息来源、整合人在内的能动要素实现智慧化管理的目标。同时在这一过程中还要注重制定技术运用的规范和标准,注重立法保障,尤其要注意关照苏州的特点,比如苏州古城、园林、生态保护等内容,将技术层面的标准纳入到苏州“智慧城管”的标准体系中,以达到科学规范、善用技术的目标。

3.4在主体要素层面,始终聚焦以人为本,重视人的获得感

在城市管理的各类主体中,人自始至终是最核心的要素。精细化城市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智慧城管”的发展也必须在主体要素层面始终聚焦以人为本。从管理者的角度而言,民众有着双重的身份:既是城市管理的实施者、操作者,同时也是城市管理的享有者、受益者。要从法律、制度层面保障民众收入、福利,同时注重民众在工作中获得感的提升。从外部条件方面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认知氛围,加强社会公众对于一线执法人员、环卫工人等工作的了解和认同,使得他们实现体面劳动,获得社会尊重。从社会公众的角度而言,要继续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掘苏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人文意蕴,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社会风气,让广大市民切身感受到益处。加强“智慧城管”的建设和宣传,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同时借助各类社会组织力量,加强宣传引导,探索激励机制,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目标。

3.5在服务创新层面,提供便捷互通的服务模式,拓展智能个性的服务功能

服务创新是精细化城市的落脚点,也是“智慧城管”创新发展的落脚点。苏州“智慧城管”应更加注重服务类功能的设计开发,提供更加便捷、与其他城市服务功能互通的“友好”模式。开发智慧社区应用功能,将网格化管理功能进一步下沉到社区,实现源头管理的智慧化,将社区的医疗、养老、文化、教育、娱乐等服务功能有效整合,实现综合性的便民服务。在服务创新层面还应发挥市场作用,广泛吸引社会力量,运用社会资本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可以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拓展更加智能、个性化的服务功能。注重兼顾不同层面的社会公众的能力和需求,关注操作使用的便捷程度,运用图片扫描、场景感知等智能识别模式使得服务平台更加人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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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汤以成,金宝玲.物联网开启“智慧城管”新时代——以江苏省苏州市城市管理为例[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7,19(01):72-74.

作者:赵菁菁 计成 周宇 韩振武 刘千贺 单位: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