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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发展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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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发展浅析

现代信息技术是推动城市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自2004年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应用与推广,到2017年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提出与探索,到2021年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全面实施,经过近20年的探索和实践,现代信息技术在城市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突出,对于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应用与推广(2004年—2016年)

2004年,北京市东城区首创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全国第一个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北京市东城区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正式运行。2005年,原建设部召开数字化城市管理现场会,在全国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2005年—2007年,原建设部分三批在全国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试点,2008年起全面推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超过95%的地级以上城市依托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建成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是针对城市管理主体多、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被动滞后等管理弊端,从管理方法、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的重大变革与创新。一是管理方法创新,建立了单元网格和部件事件管理法。将城市划分成若干个网格状单元,由专职的网格员实施全时段巡查,使得问题发现变得更加主动及时、责任更加明晰。将城市管理对象分为城市部件和事件,通过拉网式普查,明确每个部件的名称、归属部门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建立标准,明确所有管理对象的主管部门、权属单位、处置单位、处置时限和结案标准等,保障问题的准确派遣、快速处置,推动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二是管理体制创新,建立了“监管分离”的管理体制。建立高位独立的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分开,避免任何涉及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形成了依托监督指挥机构驱动专业部门和属地政府履职的长效机制。三是管理机制创新,建立了闭环流程和绩效评价机制。设计了涵盖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结果反馈、核实结案、综合评价的七步闭环流程,建立了主动及时的问题发现机制、责任明确的问题处置机制和长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改变了过去“发现问题靠投诉”的被动管理模式,实现了由被动型管理向主动型管理的转变。十多年的实践证明,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应用与推广,在高效处置城市管理各类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推进智慧科技赋能城市治理、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新阶段,网格化管理模式依然显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并且正向着更广泛的领域和范围,朝着“一网统管”的目标稳步迈进。

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提出与探索(2017年—2020年)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管理”和“服务”两个重点,部署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实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推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经过前期调研和试点,2020年3月,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发布《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CJJ/T312-2020),要求各地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整合共享城市管理服务数据资源,拓展优化功能,建设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按照“边建设、边完善,先联网、后提升”的工作思路,国家、省、市三级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2020年上半年,国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并开始试运行,50个城市平台与国家平台实现了联网互通。

三、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实践(2020年至今)

进入“十四五”时期,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城市风险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深入研究,在总结上海“一网统管”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部署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基础上,扩展“城市安全运行”有关内容,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2020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改发〔2020〕73号),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列入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六项重点任务之一(原“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城市安全平台”两项合并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部署构建国家、省、市三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2021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任务要求;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将“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列为重点任务;2021年12月,《“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部分明确提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行城市‘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一网统管’模式”的有关要求,并将城市运行保障系统建设纳入《“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这标志着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意图的高度,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2021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建办督﹝2021﹞54号),部署各地以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为目标,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城市运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管理干净整洁有序、为民服务精准精细精致,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为支撑,整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汇聚共享数据资源,构建全国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张网”。同步发布《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CJJ/T312-2021)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CJ/T545-2021),作为现阶段指导平台建设和运行的基本依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跟踪指导,采取专题培训、视频会议、实地检查、定期通报、典型示范、评估验收等方式,推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落地,不断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无 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