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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城市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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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城市管理论文

一、转变政府职能,利用社会资源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与专业社会组织合作,利用其资源和技术,开展城市管理信息宣传,增强广大市民对政府宣传的信任度。如与台湾慈济慈善志业(深圳)联合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宣传活动;与亚洲动物基金、深圳市犬类保护协会等联合开展依法文明养犬系列宣传活动,将犬只收容场地管理委托给爱护动物协会;与罗湖区绿色出行志愿者协会合作,设计城市绿道线路和自行车租赁系统,举办绿道公益赛事,倡导“绿色出行”理念。

二、合理划分事权,理顺区与街道的职责分工

一是厘清区街城市管理的职责边界。全面梳理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景观、林业森防、爱国卫生、数字城管、城管执法八大类69项事权,按照“重心下移、责权统一”的思路,明确了区、街道的定位,即区负责制定规划、标准,统筹协调,监督考核;街道负责巡查、执行,承担属地管理、后续管理。在改革中,区下放给街道事权31项,并强调责权一致,赋予街道对外包服务企业考核、评比的权力;按照“人随事走”、“财随事转”原则,制定城管机构调整方案,核算城市管理事项相关经费并划拨到位。二是理顺区街城市管理职能架构。理顺了区城管局与区直其他部门的关系。将水务、三防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区环保水务局;将查处违法建筑、违法建设的规划土地监察职责划出,成立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将灯光工程建设职责划入区建筑工务局。同时,理顺了城管系统内部职能配置,确立业务规划、绩效考核、执法督查三大业务模块,三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与区级城市管理职责配置对应,街道由三个部门分别实施,各司其职。根据职能配置和分工,罗湖区对区、街道的城市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实现了执行权、考核权、执法权相分离。按照城管业务项目设置区城管局内设科室,履行指导规划职责,如为打造“时尚罗湖、魅力罗湖”,增设市容景观科;强化城市管理绩效考核职责,设置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归并执法督查职责,设置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撤销原内设的执法协调科。同时,随着事权下放、购买服务的推进,撤销区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所和口岸环境卫生所,整合区圊工环境卫生所和区机械化清扫所,相应收回800名编制。区城管局派驻各街道的执法队的人、财、物均归街道统管,增强街道力量;设立城市管理科,实施推进社区公园建设、养犬登记、门店招牌管理等城管行业管理和审批业务;设立街道环境卫生提升中心,重点对从事清扫保洁、绿地管养、垃圾清运外包公司的作业质量进行评估打分。

三、创新城市管理监督考核

一是“天眼城管”。建立数字化城管平台,推出“天眼城管”,即“陆”、“空”城管联合监控系统。“空”中,接入公安一类、二类监控点3700多个,借助可视探头,实时监控辖区主要路段和重点区域;“陆”上,实行城管数字化网格,将全区划分为130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专门信息采集员,采集网格内城市管理事件和部件等信息,并通过PDA移动终端第一时间反馈至数字化城管操作平台。“天眼城管”大大提高了辖区城市管理问题发现的完备度、及时性,也提高了城市管理案件监督的精准度、督查力。二是“路长制”、“片长制”。由街道班子成员担任辖区道路“路长”,承担监管责任,统筹城管、执法、外包企业作业人员、辖区民警等力量,实现城市管理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对应“路长制”,配套设立“片长制”,由区城管局领导带领责任科室,分片负责街道路面市容环境的巡查和督查工作。三是“双向监督、双向考核”。依据职责划分,区里制定市容环境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区城管局对街道职责进行考核,街道对区城管局职责进行考核,建立双向监督、双向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搭建互动平台,鼓励公众参与共治

一是“罗湖市容•随手拍”。2013年,“罗湖城事”官方微博、微信帐号在新浪、腾讯正式开通,接受市民举报城市管理问题,目前“罗湖城事”粉丝已达十余万人。借助“罗湖城事”,罗湖区开展“罗湖市容•随手拍”活动,市民可以随时将身边的市容问题通过“罗湖城事”微博、微信、彩信发送到城管数字化平台,平台迅速将市民反映的问题分派、督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市民。此外,将“随手拍”折算成义工服务时间,吸引广大市民普遍参与,每月接收“随手拍”信息逾千宗。“随手拍”活动增进了市民与政府的交流,帮助政府指出了城市管理中的“盲点”。二是问政于民。罗湖区明确凡公共建设项目、公共服务项目等,均要征求辖区居民意见,如对公共自行车标识、生态风景林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等。此外,2013年罗湖区建立城市管理专家咨询库,设置城市规划组、景观灯光组、园林绿化组、环境卫生组等四个专业组,定期召开专家咨询会,为罗湖城市管理诊断把脉、建言献策。三是“人大代表评估论证”。借力罗湖区的政府投资民生项目决策运行机制,要求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项目计划立项前,需向基层群众“问需、问计”,再交人大代表评估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才能提交区委区政府审议,从而保障城市建设和管理项目符合群众需求,又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同时,建立“人大代表进社区专题议事决事”模式,以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点)为平台,邀请市、区相关部门、社区居民、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共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问题,使城管“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

作者:陈勇 宋新玲 单位:深圳市罗湖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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