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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持续提高,我国的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市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有了极大的增长。城市作为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一定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信息和服务的中心。城市的崛起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城市的快速崛起也对城市的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按照现代城市“三分建、七分管”的发展理念,对待城市的发展,不仅要重建设,更要重管理。然而要建设好一个城市难,要管理好一个城市更难。因此,为了适应城市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新趋势,打造国内乃至世界范围内的一流城市,需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城市管理能力、开创我国城市管理的新局面。
要创新城市管理理念,作为管理方的政府应该切实转变传统的“以物为中心”的城市管理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新型城市管理理念,同时加快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我们党领导下的政府,其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此,我们的政府在根本上是服务型的政府,进行城市管理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服务人民,为人民创建和谐美满的城市环境。在“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的指导下,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地位一律平等,彼此尊重;且管理双方都是城市的主人翁,同时也都是城市管理的主体,自然都应该齐心合力为城市谋发展。要达到这样的效果,首先要大力提升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强化公务员正确的思想意识。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城市管理的直接执行者,公务员素质的高低对城市发展的影响不可谓不大。而只有在公务员素质普遍较高的情况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不良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避免,从而为实现城市的良性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而公务员素质的提升,关键就在于其要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思想意识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思想意识才能引导正确的行动。作为城市管理者,公务员应该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以及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要时刻谨记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人民群众所赋予,要始终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职责,依法用权,用权于民,而绝不能恃权傲民。在管理理念上,公务员要从根本上扭转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树立“民本位”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在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始终以人民群众为中心。要努力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强化“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就是公务员的天职”等意识,以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权益,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和支持。其次,“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还要求管理方在确定城市管理目标、制定城市管理计划和采取管理措施时,不能独断,而要在充分尊重被管理方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且以大多数城市人民的需求、意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变以政府为管理方的单方面管理为全民参与的共同管理。要加大相关方面的宣传力度,坚决落实相关的政策措施,强化城市人民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人翁意识,从而把加强、完善城市的管理变成城市人民的共同目标、共同责任和共同实践,真正达到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想效果。
二、城市管理手段与技术的创新
从管理手段而言,我国传统的城市管理主要依靠行政的手段直接对被管理者施加影响,诸如采用命令、指示、规定、计划、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对管理对象进行控制。这种管理手段的优点是权力集中,针对性强,从而有利于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但是其也存在弊端,一方面,此种管理手段所能达到的效果受领导者个人能力大小的影响很大;另一方面,此管理手段之下的权力集中、层层垂直领导,使得下属子系统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受到极大限制,也不利于子系统之间的横向联系。城市是一定区域内的经济中心。要管理好现代城市,经济手段不可或缺。一方面,政府有必要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来维护城市的经济秩序,以保证城市经济的健康正常发展。如政府可以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以引导生产和消费的正常运行,为城市经济的协调发展保驾护航。另一方面,政府还可以利用经济手段来管理城市社会,即直接通过经济上的奖励或惩罚,来促使城市居民和城市社会团体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以提升城市管理效率。这种经济手段的运用在一些发达国家早已成为管理惯例,且成效显著。创新城市管理,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地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城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来进行城市管理,这是我国城市管理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现有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十分庞杂,具体包括土地、房屋、建筑、规划、市政、园林、市容、市场、交通、环境、卫生等内容。它们一部分是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法律援引而来,一部分是各个城市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法律和法律性的规章制度。我国社会是法治社会,城市自然也是法治城市。一方面,我国要进一步加快完善相关的城市立法工作,尽快建立起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体系。各个城市也要根据自身的特殊实际,迅速制定出完备的管理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依据已有的法律法规严格城市管理的执法行为,同时加强执法手段的创新。由此,现代城市管理不仅需要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和执法队伍,还有必要创新执法体制和机制,加强多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协调执法,以减少管理不到位、管理“死角”的出现。当前的时代是科学技术主导的时代。而城市,可以说是各种先进技术得以运用推广的最前沿。由此,在现代化的城市管理中广泛地利用各种新的技术,势所必然。应该把数学、系统科学、信息科学、计算机等方面的先进科学技术适当地运用到城市管理之中,通过对现代城市管理技术的创新,推动城市管理的数字化、自动化。而所谓的数字化、自动化的城市管理,就是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无线网络技术、信息化技术等数字技术形成的城市管理的新模式。要建立起这样的管理模式,就必须以城市为主体,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起全面开放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并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地理编码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等手段将城市的各类部件、各类事件数字化,建立起分门别类的部件和事件的管理数据库,以形成多维的信息体系,整合城市的管理资源;同时,城市管理各部门也要实现网络平台、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的共建共享,以提升部门之间的协同管理能力和事件处理效率。可以说,只有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来提高城市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城市才能在迅速适应情况变化和各方面相互有机联系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作出各种管理决策和措施部署,大幅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放大城市整体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的生产力水平和竞争力,从而满足现代化城市的发展需要。
三、创新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
城市管理体制是一种由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权限的划分、管理方式的确定以及管理机制的运用等综合起来的一种比较稳定的体系。城市管理体制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城市管理效能的高低和城市功能的发挥。我国的传统管理体制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我们的政府既是公共服务产品的管理者又是提供者,这种体制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管理的不到位和服务质量的低下。又如,我国城市管理缺乏统一性,基本上是沿袭了以往的分散管理的做法。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分散在城管、交通、环保、建设、水务、消防等多个部门,以致管理机构重叠,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责权不明,职能交叉,关系不顺,造成重复管理、无人管理、交叉管理综合症,严重制约了城市管理职能的发挥。继续深入推进“二级政府,三级管理”新管理体制,通过合理调整城区分块、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中的条块分工和各级政府管理权限,理顺条块关系,形成条包块管,以块为主的格局,要把条的专业管理与块的综合管理构成城市管理的有机整体。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城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管理功能,在明确其责任的基础上,赋予其相应权力,以调动城区和基层搞建设、抓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为了进一步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推进我国城市管理工作的进步,像环卫、园林等市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向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转变。创新城市管理体制,还应该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城市管理“政府包揽”的体制格局。政府部门要从琐碎具体的管理作业中把自身抽离出来,在加强管理和监督的同时,加大力度培育统一、开放、多元竞争的公共设施服务市场,完善市场机制,健全市场规则,为开展有序的市场竞争构筑平台。同时,政府还要积极利用公共资源,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资本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改造,以解决政府作为单一的城市管理投资主体而导致的经费不足的难题。
四、结论
总之,城市管理并没有一个一成不变的模式,各个城市在进行创新时,一方面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学习、借鉴国内外城市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也要紧密结合自身城市的具体实际,制定适宜的办法。如此,才可能创造出适合自身的、新的管理模式,推进城市管理的不断进步。
作者:王蓉 单位: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