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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传统建筑形态架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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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传统建筑形态架构研究

前言

欧洲建筑历史的长河中诞生了极富多样化的传统建筑形态,这些建筑形态都是所在城市的历史记忆,也是城市文脉延续的物质载体。在19世纪建筑革新的历史进程中,理性主义开始注重自然和历史,建筑类型学理论就是在这一背景下逐渐成熟起来,成为当今分析建筑的一个重要方式。建筑类型学从现代建筑诞生时至今日,主要经历了八十年代末期至九十年代初期以阿尔多•罗西的理论思想为中心的新理性主义(Neo-Rational)以及在七十年代后期开始广泛影响着北欧、日本和亚洲国家的新地域主义(Neo-regionalism)。

1建筑类型学理论概况

1.1类型学理论的起源和发展

1.1.1维特鲁威——三种柱式与人物体态的类比最早将类型学这一概念引入建筑学领域的维特鲁威曾在《建筑十书》中将三种柱式的形态与人物体态类型进行了类比和比拟:比例粗壮(1:5.5~5.75)的多立克柱式和比例修长(1:9~10)的爱奥尼柱式分别象征着刚毅雄伟的男子和柔和端丽的女子的身姿;而科林斯柱式则象征着更加瘦削的少女的体态。1.1.2黑格尔——“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在黑格尔依据的形式美的分类原则下,建筑形态可以分成具有象征意义的、古典主义的和浪漫主义的三大类。黑格尔认为理念与不同形式碰撞会产生不同的艺术类型,但实际上,理念和形式完美结合的理想艺术很难实现,“象征型”则是理念低于感性的形式,与“浪漫型”刚好相反,而“古典型”则是理念与感性的形式相互均衡[1](图1)。1.1.3阿尔多•罗西——建筑“原型”当代建筑师阿尔多•罗西则认为类型学更接近于原型(Archetype)的概念,他不仅对旧有的建筑类型再次提炼出新“原型”,而且认为各种复杂的建筑都可以抽取成最简单的几何形体,所有复杂的建筑形态都可以转化成一个凝缩的公式。同时,罗西提出类型学构成元素的抉择要比形态风格的判定更具有实用意义。建筑的本源是类型学,类型学是永恒存在着的,是架构各种复杂多样的形态风格的思维规律。因此,罗西对重塑新类型并无兴致,而是尝试着让现有的旧的建筑原型经历史的层层甄选和洗礼而焕发出新的色彩;同时,罗西善于采取拼贴的手法来表达类型元素[2]。

1.2建筑类型学的含义

1.2.1类型和类型学西班牙建筑师拉斐尔•莫内奥认为类型的概念主要是针对具备同样的内在形态结构(FormalStructure)以及内部形式的研究群体,它强调的是建筑的内在性,既不是序列的均分,也不是空间的图解,是建立在群组对象富含固有结构的相似性之上的[3]。不难看出,类型学强调的其实是建筑形态中稳定不变的特征,可以把它看成一个常数或者是一个恒定不变的量。通常具有同一类型特征的建筑容易被识别,但由于受技术、功能等众多外在因素的影响,同一类型最后的形式表达也是迥然相异的,特别是具有纪念性意义的宗教建筑中:集中式形制是教堂建筑最常见的平面类型,但受其使用功能、营造技艺还有教堂使用者们的对类型的影响,呈现出的最终表现形式不尽相同。1.2.2建筑类型学建筑类型学是一个比较新颖的研究课题,而且也比单纯的类型学更加复杂,因为建筑学本身就是一门兼具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学科。由于选择不同和类型转换使建筑类型学具有不确定性,不同地域的建筑是有明显区别的类型。建筑类型学更加具有系统性,不仅可以处理建筑组群之间的关系,还可以作为“阅读”城市的办法[4]。谈到建筑类型学,不得不提及阿尔多•罗西的相关理论:罗西的类型学倡导的是一种理性主义和历史主义的结合;强调的是建筑的类型与城市的形态结构的关系。1.2.3建筑类型学与建筑风格任何时间和空间的建筑都具备自己的风格,建筑风格反映的是当时、当下的文化特征。如“古典时代”的古希腊和古罗马建筑风格、中世纪时期的拜占庭和哥特式建筑风格、以及资本主义萌芽和绝对君权时期的意大利文艺复兴和法国古典主义建筑风格,这些建筑风格都是那个时代文化特征的代表,延续了城市的历史文脉。然而,从文化的角度来研究建筑不能仅仅停留在建筑风格的层面上,因为在建筑历史浪潮的年轮中,真正有价值的点在于城市和建筑在历史长河中保持的连续性和多意性的特征,而风格的标新立异仅仅是个潮流。阿尔多•罗西认为类型学“已经成为广泛分析建筑运动的重要方式,在城市层次上可以更好的总结它的特性”,是“桥联城市和建筑比例之间沟壑”的有效手段,他认为“类型学的重点,即类型选择的重点,过去和现在对我来说都比形式风格的选择来的重要”[5]。因此,建筑类型学研究的重要性就优于建筑风格的研究之上了。建筑类型学作为一种归类的方法体系,其研究不仅是分类的过程也是再生的过程。类型学讲求内在形式的联系及转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风格的游离。建筑风格的塑造是以类型学的研究为基础的。综上,类型学所关注的内在形式间的转换比个体形式的独树一帜更富有积极意义,通过对类型学的研究,人们可以探寻到那些隐匿在建筑风格背后的又决定着其形式发展的深层结构的变化规律[6]。

2欧洲传统建筑形态类型学架构分析

建筑类型学旨在寻求建筑形态中的具象及抽象“原型”并对其提取抽离。从建筑历史中搜寻剖析出新的“原型”,我们研究的“原型”不单纯是一个图形、一个实体,在某些情况下也是一种抽象的逻辑或者情感。基于所选“原型”的立场不同,概括起来,欧洲传统建筑形态类型学的架构的分析研究主要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几何型”“情感型”“结构型”。欧洲传统建筑的每一种形态都可以从这三个类型入手分析,只是在不同的建筑形态中占首要和次要地位的类型元素不同。

2.1“几何型”——以简化的几何体系为基础的多元整合

在古代最早的奴隶制社会中,建筑元素往往呈现出最简单基本却恒久的状态。如古埃及时期形成的正三角锥的金字塔和尖顶方柱形的方尖碑是最早的纯几何形体的建筑。各种基本形体之间必须遵循几何学逻辑原则,不能随心所欲地拼贴整合。即使在当今社会,建筑师在设计中也酷爱使用几何学的构图原则以及几何体块的穿插造型。任何功能形式复杂的建筑形态都可以最终简化为圆形、三角形和正方形这三种具有超凡效果的原型,通过这几种简单几何图形的平面排列组合以及三维立体变换,诞生了具有强烈视觉感染力的欧洲各种传统建筑形态。勒•柯布西耶认为,从金字塔、穹顶和圆厅这些基本的形态出发,才可能创造出新的建筑形态[7]。而“几何型”这一类型学架构非常讲求比例以及数的和谐。而在各种几何图形的整合过程中,比例显得尤为重要。早在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中就开始注重研究建筑整体、局部和构成局部的各要素之间以及局部和整体之间的比例关系。古希腊的美学观念更是十分注重数的和谐,毕达哥拉斯主张数是世间一切事物的本原。柏拉图提出可以用圆规和直尺绘画出的单纯的几何形体才是万物的基础。哲学家阿里斯多德认为“任何美的东西,无论是动物或任何其他的由许多不同的部分所组成的东西,都不仅需要那些部分按一定的方式安排,同时还必须有一定的度量;因为度量加以秩序才能产生美感”[8]。在欧洲传统的建筑形态中,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几何原型”的影子。古罗马的斗兽场平面呈长圆形,立面上是由一系列方型和半圆形拼合成的券洞整齐排列和重复,层层交叠,这种处理保持并充分展现了其几何形体的单纯性,但形体并不感觉单调,相反,显得十分统一和纯粹。在斗兽场里,建筑原型主要是圆形和方形,这些圆形和方形通过整合重组,塑造出一个中空的椭圆柱体;凯旋门是具有欧洲特色的一种建筑形态,它的典型形制是:方方的立面,三开间的券洞,虚实对比,中央券洞与两侧券洞与整体之间讲求和谐的比例关系,凯旋门是最简单的“几何型”。

2.2“情感型”——以情感思维为基础的显性与隐性输出

欧洲传统建筑本身饱含着丰富的情感:从古希腊建筑对“神”的个人崇拜,到古罗马对世俗的、现实的人的崇拜;到中世纪哥特建筑对宗教的崇拜;继而是文艺复兴建筑想要表达的人文情感以及古典主义建筑对绝对君权的崇拜。在欧洲悠久的建筑历史长河中,建筑被赋予的情感线始终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的情感通常是由建筑拥有者或利用者们赋予的;另一方面的情感则是由建造者们(广大底层劳动人民)赋予的,这两种情感赋予者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分别占据着不同的地位。劳动者在创造新的建筑形态的时候,总会把它当作自己情感的输出者来看待。在大多数情况下,人民大众的情感思维都能在统治阶级所占有、所利用的建筑物上或多或少有所表现,特别是他们对客观的结构和艺术规律的认识。尤其在中世纪时期的欧洲意识文化一蹶不振,唯有宗教文化成为此时期精神的象征,哥特建筑成为此时建筑文化沙漠中的一枝独秀。哥特教堂里笼罩的浓浓的神秘的迷雾,是劳动人民的愁苦和忧伤。劳动者把他们的勇敢和自豪,悲哀和屈辱,全都凝聚在哥特教堂中了[9]。在哥特建筑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建筑被其拥有者或利用者们灌输的显性情感,而建造者们对建筑赋予的则为隐性情感。在文艺复兴时期圣母百花大教堂的建造过程中,教会势力把穹顶和集中式平面看成是异教庙宇的形制,严加排斥,而此时的工匠们完全置教会的反对于不顾,坚持自己自由开阔,在创作中勇于追求、大胆尝试的想法,这与中世纪时期建造者们委曲求全的心理截然相反。在这时期的建筑中,我们看到的是积极向上灵动的情感,因此,在此时的建筑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建造者们为建筑灌输的显性情感,而建筑其拥有者或利用者们赋予建筑的则为隐性情感。

2.3“结构型”——以结构技巧为基础的内在和外部的融合

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的变化仅仅是外部形象的变化,而建筑内在的结构是稳定不变的,对建筑深层次的研究不仅要关注“历时性”的外部的变化,也要注重内部结构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欧洲传统建筑形态中最辉煌的结构就是古罗马的券拱结构了。

结语

类型学的意义在于首先它可以作为阅读城市的途径,不仅可以捕捉到城市和建筑组群中空间与形式的组合又可以发现其形式特征在历史中的变幻和更新;其次类型学可以将对建筑的讨论上升到文化层面;最后类型学也可以用作为建筑创作的理论分析手段。总之,类型学为建筑单体的设计和城市设计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通过对建筑和城市空间类型的筛选和转化实现了城市形态的延续。在当今全球的建筑大环境下,建筑师要做的不仅仅是对建筑历史记忆中的种种做简单的静态保留,更有意义的是对其演变过程进行分析,探索其深层次的精髓所在,并为之借用。文章从一个新的视角对欧洲传统建筑形态层层剖析然后重新架构,对当代建筑师在当下和未来创造性地建造更加多样化的建筑形态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历史经验。

参考文献:

[1]汪丽君.广义建筑类型学研究[D].天津大学,2003.

[2]阿尔多•罗西.城市建筑[M].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82.

[3]RaphaelMoneo:OnTypology,Oppositions13.

[4]魏春雨.建筑类型学研究[J].华中建筑,1990(02):81-96.[5]同[4].

[6]汪丽君,舒平.当代西方建筑类型学的架构解析[J].建筑学报,2005(08):18-21.

[7]加布里埃尔•卡佩拉托,张利.符号,形式,设计[J].世界建筑,2001(09):23-24.

[8]陈志华著.外国建筑史19世纪末叶以前第3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9]同[8].

[10](意大利)维特鲁威(Vitruvii)著.建筑十书[M].高履泰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06).

作者:郝桐 王明非 单位:厦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