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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陶公性检厉”
科学的发展观告诉我们,节约是一切经济生活的重要原则。但建设节约型社会必须从行动开始,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推动形成节约办一切事业的良好政风与民风。在这一意义上,《世说新语•政事第三》的一条记载颇值得一读:陶公性检厉,勤于事。作荆州时,敕船官悉录锯木屑,不限多少。咸不解此意。後正会,值积雪始晴,事前除雪後犹湿,于是悉用木屑覆之,都无所妨。官用竹,皆令录厚头,积之如山。後桓宣武伐蜀,装船,悉以作钉。又云,尝发所在竹篙,有一官长连根取之,乃当足。乃超两阶用之。陶公名侃(259—334),字士行(或作士衡)。东晋庐江当阳(今江西九江)人。历仕元、明、成三帝。初为县吏,后为郡守,迁荆州刺史,历官太尉,都督八州,封长沙郡公,功高望重,为时所称。上引记事后为《晋书》陶侃本传所采,并评曰:“其综理微密,皆此类也。”着眼其统筹兼顾的行政能力,固然有见。但就事论事,体现的却是其节用务实、俭省办事的行政作风。而就事论人,则首先是其爱惜地力、物尽其用的仁者之心,其次才是其“综理”的才干。同时还值得称道的是,陶侃不仅自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而且以能否节俭行政作为识人用人的标准,以破格提拔,“超两阶用之”的力度,奖劝属下,推行节俭。这就不仅是节约以行政,而且是行政以节约,使节约为本,俭朴办事有望成为一项政策,官府衙门的风气,其励士敦俗的作用应该就更大了。这一则故事既是传统文学反映古代行政经济事务的显例,又是古代行政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也办事的文学佳话。
二、王公“卖练”
《裴子语林》:苏峻新平,帑藏空,犹余数千端粗练。王公谓诸公曰:“国家凋敝,贡御不致;但恐卖练不售,吾当与诸贤各制练服之。”月日间卖遂大售,端至一金。[2](P20)按王公名导(276—339),字茂弘。东晋琅琊临沂(今属山东)人。历相元、明、成三帝,与堂兄王敦立朝当政,时称“王与马,共天下”。上引记事又见于《晋书•王导传》:导善于因事,虽无日用之益,而岁计有余。时帑藏空竭,库中惟有练数千端,鬻之不售,而国用不给。导患之,乃与朝贤俱制练布单衣,于是士人翕然竞服之,练遂踊贵。乃令主者出卖,端至一金。其为时所慕如此。本传从这件事所着重褒扬的是王导“善于因事”的能力,“为时所慕”的人望,乃史家着眼其政治上的评价,诚有其理。但是,从“经济生活”的角度看,这又何尝不是传统文学一个“经济细节”?“练”为熟帛,可以制衣。但是,即使“粗练”制衣,当时平民仍买不起,而能买得起却讲究“风度”的士流又难免嫌其不上档次。所以,这“数千端粗练”就遭遇到“鬻之不售”,更不必想能够卖得好价钱,以解“国用不给”之急。这是“王公”这位皇帝的“大管家”所面临的“经济问题”。他的解决之道,即上引“吾当与诸贤各制练服之”的主张,就是亲率朝官,各用“粗练”制衣穿起来,有似于现代时装表演,自作“模特”,为推销“粗练”做“广告”!如果说这一“经济细节”体现我国古人已经懂得和能够成功运用最基本的“广告学”原理,以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经济问题,那该不是牵强附会的吧!然而,王导的这一做法却可能是有来历的。《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载齐桓公好服紫衣,官民效之,国中“五素不一紫”。结果市场紫色布料紧俏昂贵,而白色布料价格大跌,几乎断了销路。“桓公患之,谓管仲曰:‘寡人好服紫,贵甚,一国百姓好服紫不已,寡人奈何?’”管仲为设一计,请桓公马上换下紫色装,并声明“吾甚恶紫之臭”。桓公用之,“是日,郎中莫衣紫;明日,国中莫衣紫;三日,境内莫衣紫”,一国服饰大变,布匹市场复归于常。以上《韩非子》所载桓公事与王公卖练起因虽有不同,但作为救弊的措施,都是着眼于“上之所好,下必甚焉”的世情,和政教“上以风化下”易于施行的道理,以王侯将相的“名人”效应,行商业“广告”推销之道,解决所面临的社会经济问题。其所适用原理的一致性,使我们很愿意相信王公“卖练”之术,乃是受上引齐桓公“服紫”事影响而来,而中国人对“广告学”原理的认识与应用,早在先秦就已经开始并逐渐发展起来,可谓源远流长的了。
三、“王戎有好李”
《世说新语•俭啬第二十九》:王戎有好李,卖之,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这里王戎“恐人得其种”被视为“俭啬”,应属道德上的评价。但是,以今天的观念,换一个角度看,岂不是“王戎有好李”,又很知道维护其“有好李”的“专利”吗?即使其“恒钻其核”的手段不够儒雅,但是,就“市场经济”而言,其“维权”的意识无可厚非,可谓中国人早期“知识产权”思想的一个典型例证。在中国专利史或专利思想史上,这个故事似不应该被忽略的。然而,拙论是否有削足适履的嫌疑而把古董现代化了呢?不然。原因有三:首先,王戎至少是对李树品种素有研究的一位“专业人员”。《世说新语》又载:王戎七岁,尝与诸小儿游。看道边李树多子折枝,诸儿竞走取之,唯戎不动。人问之,答曰:“树在道边而多子,此必苦李。”取之,信然。(《雅量第六》)此事所显示王戎“量”之“雅”,实是精于李树品种鉴赏的雅致。因此,他为“好李”、“维权”的思想,有自觉珍惜良种的一面,不足为异。其次,当时良种选用已是社会较为普遍的观念。如成书应不晚于魏晋的《汉武帝》载:王母……又命侍女更索桃果,须臾,以玉盘盛仙桃七颗,大如鸭卵,形圆青色,以呈王母。母以四颗与帝,三颗自食。桃味甘美,口有盈味。帝食辄收其核,王母问帝,帝曰:“欲种之。”母曰:“此桃三千年一生实,中夏地薄,种之不生。”帝乃止。(《太平广记•卷三•神仙三》)这里故事虽属荒诞,但是,由于深感“桃味甘美,口有盈味。帝食辄收其核”,所显示《汉武帝》作者当时社会已有选用良种的观念,应是事实。又类似如《世说新语•俭啬第二十九》载:苏峻之乱,庾太尉南奔见陶公。陶公雅相赏重。陶性俭吝。及食,啖薤,庾因留白。陶问:“用此何为?”庾云:“故可种。”于是大叹庾非唯风流,兼有治实。可知晋人重视选用良种又不限于桃李,因而有王戎为“好李”、“维权”的举措,乃不足为异。最后,还因为当时确有故意毁坏良木事发生,如有因妒忌而“毁林”者,《世说新语•俭啬第二十九》载:和峤性至俭,家有好李,王武子求之,与不过数十。王武子因其上直,率将少年能食之者,持斧诣园,饱共啖毕,伐之,送一车枝与和公,问曰:“何如君李?”和既得,唯笑而已。本条注引《语林》则云:“和峤诸弟往园中食李,而皆计核责钱,故峤妇弟王济伐之也。”但无论如何,总是一园“好李”被伐毁了。又有故杀名牛者,《世说新语•汰侈第三十》:王君夫有牛名“八百里駮”,常莹其蹄角。王武子语君夫:“我射不如卿,今指赌卿牛,以千万对之。”君夫既恃手快,且谓骏物无有杀理,便相然可,令武子先射。武子一起便破的,却据胡床,叱左右:“速探牛心来!”须臾,炙至,一脔便去。所以,魏晋人有良种者,皆知加意保护,《世说新语•德行第一》载:王祥事后母朱夫人甚谨。家有一李树,结子殊好,母恒使守之。时风雨忽至,祥抱树而泣。这位著名的孝子也做过守护“好李”之事,可证王戎“恒钻其核”以“维权”,只是当时“好李”保护一个略带“科技含量”的措施而已,实不足为异。
四、“愿郎早娶怜儿小”
明宋濂诗《鸳鸯离》:结发成昏期白发,谁料鸳鸯中道拆。妾身虽作水中泥,妾魂长与君同栖。娶妻只为多似(嗣)续,妾有三儿美如玉。愿君勿娶全儿恩,一娶亲爷是路人。又,刘基诗《病妇行》:夫妻结发期百年,何言中路相弃捐?小儿未识死别苦,哑哑向人犹索乳。箱中探出黄金珥,付与孤儿买餰饵。不辞瞑目归黄泥,泉下常闻儿夜啼。低声语郎情不了,愿郎早娶怜儿小。拙编《明诗选》选此二首诗,于宋濂诗下注曰:“写夫妻死别,可与下选刘基《妇病行》对读。刘诗写病妇顾念儿子幼小,劝夫另娶;本诗写病妇担心丈夫冷遇自己的儿子,劝夫不娶。同一种母爱,两般心思。”[3](P49-50)又于刘基诗下注云:“本诗用古题而出新意:病妇临终,最不愿意想到的是丈夫另娶。但是,为了自己死后儿子能有人抚养,她却要劝丈夫早娶,以对夫妻结发的忍情,成全最后的母爱,所以更加感人。”[3](P53)现在看来,两诗写病妇临终“怜儿”,所嘱虽异,爱心则同,却都不免有出于经济上的考量:“愿君勿娶全儿恩”者,遗下“三(个)儿”中最小者似已断乳,担心的主要是“一娶亲爷是路人”之后,他们长远的经济利益便难得保全;“愿郎早娶怜儿小”者,则是因小儿尚“哑哑……索乳”,生活上亟待有后母照料,只能且顾眼前,难说将来。两诗对照,可见出于是对儿子未来经济生活的不同考量,诗中母爱的表现,便因人因事而异,形成文学描写的多姿多彩。
五、“一曲清歌一束绫”
寇准侍妾蒨桃《呈寇公二首》:一曲清歌一束绫,美人犹自意嫌轻。不知织女萤窗下,几度抛梭织得成。风劲衣单手屡呵,幽窗札札度寒梭。腊天日短不盈尺,何似妖姬一曲歌。拙编《唐宋诗选》(与人合作)注云:诗出《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四十引《翰府名谈》:“公自相府出镇北门,有善歌者,至庭下,公取金钟独酌,令歌数阙,公赠之束采,歌者未满意。蒨桃自内窥之,立为诗二章呈公云……”即此二首。诗以美人“清歌”重于织女“抛梭”为价值的颠倒,用织女寒夜抛梭的辛苦,反衬“妖姬”得绫的轻易,间接批评了寇公肆意挥霍的生活作风,可当谏章。诗歌作这类抨击的,还可以举出白居易的《红线毯》。但是“一曲清歌”与“一束绫”孰为轻重,看法并不容易一致。例如还是白居易的诗《琵琶行》中就曾写道:“五陵少年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当今名歌星的红火也还如此。大约穷人要温饱,富人要消遣。立场不同,看法便不一样。所以当时寇公有和诗曰:“将相功名终若何?不堪急景似奔梭。人间万事君休问,且向樽前听艳歌。”寇公居相位,不肯以“人间万事”易“听艳歌”,蒨桃便拿他没有办法。[3](P331-332)现在看来,这一“经济细节”单是从“穷人”、“富人”的分别讲,并不全面,也不够深入,还可以从经济学的道理上进一步说明。按此“清歌”、“束绫”与“美人”、“织女”巨大反差的形成,除时代人为风尚的原因之外,根本上是由经济学“稀缺性”原理,即俗说“物以稀为贵”的规律所决定的。“妖姬”即能歌善舞的美女,李延年歌云: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称“佳人”之难得,乃至于使有家有国者,不惜为之“倾城与倾国”,虽然经不起道德上的拷问,但其言“佳人”难得而贵重的道理,却正是蒨桃诗中“美人”使寇准欣赏不置的根本原因。如果再加以“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的歌喉,那么“一曲清歌一束绫”,就不仅寇准乐意一掷,而“美人犹自意嫌轻”,也无可厚非。因此,对宰相寇准来说,“且向樽前听艳歌”是因其人性与所受”艳歌“艺术的感染而然,他乐于“一曲清歌一束绫”的馈赠,也是为“美女”、“歌星”的“稀缺性”经济规律所左右,不得不然。从而蒨桃的诗谏可感也,不可从也。而蒨桃还应当明白的是,不仅对于不同的人(如穷人与富人)来说,“清歌”、“束绫”、“美人”价值会有所不同,而且如果“美人”扎堆而“织女”难得,更“难再得”,又仍然是织工生产力低下,“扎扎千声不盈尺”的话,那一定是“织女”居“美人”上座,而“妖姬一曲歌”的所得,能有一方手帕,也就该感激不尽,哪里还敢指望“一曲清歌一束绫”,更不必说“犹自意嫌轻”了。然而“美女”、“歌星”从来不曾扎堆地多,而“织女”却不难培养出来,所以“一曲清歌一束绫”的世情,古今一辙,于今为烈。
六、“鬻技”
《庄子•内篇•逍遥游第一》有云: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洴澼絖为事。客闻之,请买其方百金。聚族而谋曰:“我世世为洴澼絖,不过数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请与之。”客得之,以说吴王。越有难,吴王使之将,冬与越人水战,大败越人,裂地而封之。能不龟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于洴澼絖,则所用之异也。这就是著名的“不龟手之药”的故事,庄子用以说明,同一药方,客能邀宠于吴王以取封地,宋人却不免于漂洗布絮的劳苦,“则所用之异也”。古来学者对这一故事的意义,也只在“善用”的方向上思考它。其实,换一角度看,这岂不是一份重要的古代技术转让思想的史料?“不龟手之药”是宋人的一个发明。但是宋人却不甚晓得这项发明的意义,除了用于漂洗布絮防治冻伤之外,没有想它还有其他的用途。客虽然不是发明者,却知道这项新技术能有更好更大的应用价值,不惜百金购买其方,“以说吴王”,立战功,得封地。显然,客的成功在“善用”,即慧眼独具,从宋人手中购买并挟“不龟手之药”以说吴王,用之于一战得胜,取功名富贵。所以,其“善用”说到底是善于“鬻技”,即“百金购其方”,实现了从发明者宋人手中获得这项“知识产权”的技术转让,然后转手倒卖于吴王,并亲自应用这项当时的高新技术产品于战争,从而大获成功。《庄子》一书,“寓言十九”。这个故事也不象是真事,但应该是反映了历史的真实,即表明当时社会已经有了“鬻技”的活动和观念;技术不仅作为生产的手段被应用,而且有了作为商品进入了流通领域的尝试。可惜从总体上说,我国两千余年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技”不被重视,《庄子》“鬻技”的思想更没有得到发扬,乃至后世治古代经济史,也很少从“经济细节”的角度看待这一故事。其实,中国古代以知识作为商品出售的思想不止《庄子》“鬻技”一说。《论语》:“子曰:‘沽之哉,沽之哉,吾其待沽者也。’”(《子罕》)就是以知识为可卖的。后世科举,“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则是孔子“沽之”之道的发展。但是,古代帝王需要于读书人的,主要是“为政”的知识与能力,不怎么看重科学技术,甚至《礼记》有云:“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王制》)从而“文武艺”只是为帝王管家护院的本事,极少科学技术的成份。而士子们因注意力主要在做官的缘故,便与《论语》“子云:‘吾不试(做官),故艺(学得技艺)”(《子罕》)的情况相反,为着“帝王”一家买主,唯读书应试,不需要也不可能学到技艺。所以,古代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受到严重阻碍,“鬻技”的市场更受到限制。即使《庄子》寓言,也还是说“鬻技”于“帝王家”去打仗,而不是一般民用范围内的技术转让,更不可能有真正现代技术转让交流的思想。但是,这个“鬻技”的故事,讲“客”把宋国民用的“不龟手之药”,用于吴、越战争,很像火药在世界史上的经历:中国人发明了火药,长时期中只用来做爆竹、烟花的娱乐;而一旦传入西方,就有了长枪大炮,反过来打得“天朝帝国”割地赔款,百年不得开心颜。吾国古来学问人不可谓不多,更早在唐代已把《庄子》奉为《南华真经》。但是,大约世上总是崇儒求富贵利达的多,到“知其无可奈何”时才读《庄子》,所以未见有人注意到《真经》中“鬻技”这民用转军用的故事和道理,可胜叹哉!然而,与上引《礼记》“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的扼制政策相联系,在古代经济生活中也时有技术封锁的情况发生。《世说新语•汰侈第三十》:石崇为客作豆粥,咄嗟便办。恒冬天得韭洴齑。又牛形状气力不胜王恺牛,而与恺出游,极晚发,争入洛城,崇牛数十步后,迅若飞禽,恺牛绝走不能及。每以此三事搤腕。乃密货崇帐下都督及御车人,问所以。都督曰:“豆至难煮,唯豫作熟末,客至,作白粥以投之。韭洴齑是捣韭根,杂以麦苗尔。”复问驭人牛所以驶。驭人云:“牛本不迟,由将车人不及制之尔。急时听偏辕,则驶矣。”恺悉从之,遂争长。石崇后闻,皆杀告者。从技术传播的角度来看,这一“经济细节”所传达古代“技术情报”的窃密与反窃密的历史信息,又足以使治古代经济思想史者触目惊心。
七、“买椟还珠”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第三十二》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以文害用也。这就是著名的“买椟还珠”故事,韩非用以说明“以文害用”即只重表面好看不重实际的害处,后代则以讽刺世人舍本逐末、取舍失当的愚蠢。但是,就事论事,从“卖其珠”的目的来看,这首先是一个商品过度包装的问题。即珠的包装即椟过于惹眼,结果郑人大约本是要买珠的,却为珠的包装盒所吸引,“买其椟而还其珠”。这在“鬻珠”来说,自然是没有成功。但这一结果与今天商品的包装过度却完全不同。一是没有造成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二是“买椟还珠”,楚人固然没有能够“卖其珠”,“未可谓善鬻珠也”,但经商取利,郑人既“买其椟”,楚人仍从卖珠而转为卖椟获得了利润,即使因此“未可谓善鬻珠”,但能做一个“善卖椟”的商人,也没有什么不好。而且如果楚人由于郑人喜欢“木兰之柜,熏以桂椒”云云之椟,而抓住商机,不固执其“鬻珠”的本行,兼营或索性改行“卖椟”,应该会有很好的发展。所以,这一则故事可启经商之道。所以,这一个故事更多是具“经济细节”的意义。而全面和深入来看,《韩非子》以“买椟还珠”说明只重表面不重实际的害处,并不完全妥贴。反而是同篇另一个故事,于说明韩非的道理更为有利:昔秦伯嫁其女于晋公子,令晋为之饰装,从衣文之媵七十人。至晋,晋人爱其妾而贱公女,此可谓善嫁妾,而未可谓善嫁女也。这才真正是韩非所抨击的“以文害用”。
八、妻子的“手爪”
我国大约自魏晋以降,一般女子“德、言、容、工”中的“工”,就多指“女红”即针线活了。但在汉代以前,生产力还很不发达,男耕女织,女子纺织的技艺被看作身价的重要标志,并影响到丈夫对妻子的看法。如《古诗五首》其一: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新人虽言好,未若故人姝。颜色类相似,手爪不相如。新人从门入,故人从阁去。新人工织缣,故人工织素。织缣日一匹,织素五丈馀。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汉诗卷十二》)这里表现“故夫”似乎后悔的意识中,几乎完全不出于感情的留恋,也不仅由于“新人虽言好,未若故人姝”,那已经忽略为“颜色类相似”了。“故夫”更为看重的是,“故人工织素”,日“织素五丈馀”,比较“新人工织缣”,“织缣日一匹”,不仅产品规格优,而且日产量也不算低。从而“新人”只相当于粗成的“缣”,而“故人”则相当于精制的“素”,“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这“将缣来比素”之喻真是一语道破“故夫”娶妻的目的,甚至与礼教所谓“人伦”都没有关系,而只是把妻子———无论“故人”、“新人”———作为尽“手爪”之劳的家庭奴隶!这在其他记载中少见,却肯定是彼时风尚的一个表现。所以,至六朝乃有《采菊篇》相反对云:月精丽草散秋株,洛阳少妇绝妍姝。相呼提筐采菊珠,朝起露湿沾罗襦。东方千骑从骊驹,更不下山逢故夫。(《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二十》)断然表示再也不愿见到汉诗中这样的“故夫”,显示了六朝女性不满夫权压迫,企图摆脱家务奴隶地位的努力,以及她们思想开放的程度。
九、司马相如的“生意”
《西京杂记》卷二:司马相如初与卓文君还成都,居贫,愁懑,以所着鹔鹴裘就市人阳昌贳酒兴文君为欢。既而文君抱颈而泣。曰我平生富足。今乃以衣裘贳酒。遂相与谋于成都卖酒。相如亲着犊鼻裈,涤器以耻王孙。王孙果以为病。乃厚给文君。文君遂为富人。《史记》所载与此略同。这是我国历史上有记载的最早“夫妻店”的故事,但相如、文君初心并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是“以耻王孙”,讨回女儿、女婿的地位。所以如昙花一现,当王孙“厚给文君”以后,这“文人下海”型的“夫妻店”就关门了。然而,“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文心雕龙•时序》),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到了宋元话本,因是成书于面向市民的说话,作者是世代说话艺人或落魄于市井的文人,因而大都取材于市民的日常生活,反映市民的思想感情和审美情趣。即使写古人古事题材的作品,也从市民的观点作了新的处理,上引相如、文君开店的故事也被赋予了新的思想与风格。《风月瑞仙亭》(《清平山堂话本》)敷演此事写文君与相如商议开酒店一段云:(相如)正愁闷间,文君至曰:“我离家一年,你家业凌替,可将我首饰钗卖了,修造房屋。我见丈夫郁郁不乐,怕我有懊悔。我既委身于你,乐则同乐,忧则同忧;生同衾,死同穴。”相如曰:“深感小姐之恩,但小生殊无生意。俗语道:‘家有千金,不如日进分文;良田万顷,不如薄艺随身。’我欲开一个酒肆,如何?”文君曰:“既如此说,贱妾当□。”如此写来,才子佳人风流的相如、文君,就一改其原来士人文学形象的面目,成了满口生意经的“下海文人”的形象,而附顺了市民欣赏的趣味。然而,“文变”又不仅“染乎世情”,不仅以上引例并不多见,而且显然是由于宋元话本出于市井文人之手的缘故。所以到了明末,“世情”肯定是又更加商业化了,但是经冯梦龙编订的《警世通言》在把《风月瑞仙亭》的故事用作《俞仲举题诗遇上皇》的头回时,又把这一段描写改回到《史记》、《西京杂记》等书的记载,表明即使与后世的拟话本相比,宋元小说话本对题材的处理也更具市民的意识和风格。古代小说中这一“经济细节”的变迁,折射了“经济生活与中国传统文学”的关系不仅自身是变动不居的,而且受制于政治、思想、文化等等多方面的影响,并不可以孤立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