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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政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的积极影响分析
首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有可能一定程度上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负担。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开发成本较多,涉及到土地、建筑安装、政府规费、拆迁安置、供电配套、规划设计、装修装饰、园林绿化、广告宣传、销售、财务费用等较多的成本支出项目。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如果这些成本支出内容能够全面的进行抵扣,形成完整的抵扣链条,将会有效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特别是,如果国家政策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土地专用收据等作为抵扣凭证,则可以有效的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进项税抵扣问题,这对于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优势明显。其次,“营改增”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企业经营发展的命脉就是资金问题这也是企业财务风险出现的根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以及现金流才能实现自身的正常运转。因此,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销上大多采取期房销售的形式,这就要求在预售收入的当期就要按照5%的税率缴纳相应的营业税,资金支出数额较大。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营改增”以后,由于对于房地产项目土地购置、前期工程等业务在前期阶段会产生较大的进项税,因此在商品房的预售阶段,一般无需缴纳或只需缴纳较少的增值税,这非常有利于减少企业的资金支出,确保企业资金流的充足。最后,“营改增”政策有利于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率主要是营业税,按照销售额乘以5%税率,税务业务处理的非常简单。但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准确核算进销项,进项税中还涉及17%、11%、6%等不同的税率,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部门必须提高自身的财务核算水平,尤其是必须及时对销售、工程招投标等环节提出合理的涉税建议,进而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成本。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对财务的不利影响
第一,税负同样有增加的的风险。房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企业,利息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很大,利息成本能否成为抵扣成为税款抵扣的难题之一。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销项税率设定为11%,由于国家在土地出让金、相关规费等方面的进项税抵扣上,仍然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就会造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进项税抵扣不足,必然造成企业税负的增加。第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具有一定的难度。对于“营改增”政策而言,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关键就在于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一般开具财政监制专用票据,但是能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的凭证,仍然是未知数。此外,在房地产项目建设中,对于一些公共配套设施等政府规费,在房地产项目投资成本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高,但是这些政府规费的票据能否作为进项抵扣,同样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也造成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负升降的不确定性。第三,“营改增”政策实施前的业务抵扣问题。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建设工期一般比较长,“营改增”后出现试点前开发项目未完工情况将会很普遍。如果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发生在试点前,因当时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而收入发生在试点后,需要按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这就会造成税负的增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的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三、面对“营改增”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对策略分析
第一,依据“营改增”政策要求明确财务及税务管理的重点。房地产“营改增”以后,很有可能会造成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施工成本的增加,因此,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该进一步的强化自身的纳税意识,特别是要确保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保证原材料的采购以及劳务接受等环节,必须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于进行后期的抵扣;其次,全面加强对项目建设决算的管理,尤其是与施工企业决算的过程中,必须要确保能够及时足额的取得相应的发票,避免由于拖延造成税务筹划的被动;紧接着,还应该进一步的强化自身的会计核算工作,不断地提高会计核算质量,确保实现账目、原始依据合法合规齐全,发票抵扣合理,并尽可能的提高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同时,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税负根据分析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下降,随之也可能会带动造成房地产价格的下降,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注意避免大量的采购原材料以及捂盘惜售的现象,以免在房地产行业市场出现竞争劣势。第二,解决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期初税款抵扣相关问题。当前在房地产市场营销上,越来越多的企业采取了精装修的营销策略,在“营改增”大的税制改革背景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这些营销策略。同时,也应该在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以及土地增值税等方面做好准备工作,重点是做好增值税发票的收集、整合以及整理,以确保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营改增”以后期初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可以顺利实施。第三,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以及税务控制制度。这是企业应对“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的重要措施。特别是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管理出现了账务处理更加复杂、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更加严峻。因此,企业应该完善自身的财务管理,尤其是强化成本管理,加强对各项成本发生凭据的管理,这不仅仅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账务处理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成本扣除的基本依据;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完善合同管理,由于不同的付款方式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义务也会产生相应的影响,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这些问题进行明确。第四,提前做好相应的财务核算准备。为了避免由于“营改增”政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不利影响,首先,应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账户设置进行相应的调整,特别是在“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专栏、“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相应的科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业务进行处理。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确保会计处理的正确性,重点是全面的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水平,强化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管理,以免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造成自身进项税抵扣的风险。第五,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筹划管理水平。在“营改增”的政策背景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及时的对自身的经营流程进行梳理,全面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可以依据进项税抵扣的方式来减轻纳税负担的项目,进而合理的制定税务筹划方案,特别是积极地采取一些外包企业产品和项目来帮助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费转移;其次,当前国家正全面的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避免享受的合法税收优惠政策被清理。此外,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体系包括17%、13%、11%、6%以及3%、4%、6%的征收率,因此在项目的核算过程中,应该注意对涉及的混业经营项目分开核算,以尽可能的采用较低税率,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税负成本。第六,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适应“营改增”政策以后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带来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积极的采取措施进行应对。首先,应该完善财务管理部门的设置,整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部门与税务部门等,共同制定“营改增”的应对措施。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对自身“营改增”前后的业务运行进行差异分析,发现销售、供应链、结算及发票管理、会计处理、内控制度、业务流程、计算机系统等方面的增值税风险点,制定系统完善的应对策略。此外,应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流程的优化,特别是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会计核算制度及流程,发票及申报管理及流程、定价策略以及增值税的主要税务以及会计处理等工作流程。
四、结语
房地产行业的“营改增”,将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管理、经营模式、市场行为等产生巨大的影响,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以及税务处理中,必须充分考虑到“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的新的形势分析,并有针对性的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管理措施,以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
作者:毕雪超 单位:山东省莱芜市广厦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