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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下建筑业财务会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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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下建筑业财务会计的影响

摘要: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建筑行业作为改革的一部分又由于其自身行业的特殊性,必然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在“营改增”背景下分析了税制改革对建筑企业税负、会计核算方式、财务指标、税务风险等财务方面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财务会计;税务风险

1“营改增”对建筑业财务会计影响

1.1对建筑行业税负的影响

建筑行业在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最明显的一个变化是税率的变动。在税制改革之前使用的是3%的税率,改革后调整为11%(针对一般纳税人)和3%(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在税负上基本上没有影响,但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营改增”后建筑业由原来3%的税率调整到11%,提高了8个百分点。理论上讲建筑企业可以通过进项税额抵扣来降低税负,而且建筑业可以抵扣的项目很多,比如购进的钢材、机械设备等建筑材料一般采用的是17%的抵扣税率。但对于建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来说抵扣的前提是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一律不允许抵扣,而建筑企业的材料供应商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达到抵减税金的目的。由此可见,“营改增”后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如果不加强对抵扣环节的管理很可能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1.2企业会计核算方式变得复杂

税制改革后,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较之前发生了比较大的改变。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有所调整,不再使用“税金及附加”科目,“应交税费”科目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在原有二级科目的基础上新增了一项待抵扣进行税额,同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三级明细科目新增了进项税额转入、“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等科目,核算过程变得也更加复杂,需要通过三个步骤得以实现:第一,建筑企业采购建筑材料,机器设备、应税劳务等增值税的核算;第二,建筑企业对外提供应税劳务取得收入产生的增值税核算;第三,月底会计人员需要核算本月应交增值税额和缴纳上月底交增值税额。由此可见,改革后的会计核算方式比之前变得更加复杂。

1.3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首先是对建筑企业资产的影响,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即价格里面不能包含税金,企业外购的物资、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包括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使得改革后企业资产账面价值较之前有所下降;其次,对企业负债的影响,建筑企业的人工费无法抵扣,而且在购买地材的时候,由于地材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外购的地材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进而计入购买的成本中增加建筑企业的负债金额;最后,对企业利润的影响,税制改革以后,建筑企业的收入由原来的含税收入变为不含税收入,收入金额较之前有所下降,改革之前营业税计入税金及附加对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改革后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核算,不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对利润产生不了影响。

1.4增加建筑企业的税务风险

税制改革后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影响着建筑企业的税负,在实际运行中建筑企业获取可抵扣的专用发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能会导致某些建筑企业善意接受或接受虚开发票,从而加大企业的涉税风险。在税制的改革过程中建筑行业中的房地产企业对于新老项目的划分不是特别清晰,界定不了哪些项目可以抵扣哪些项目不可以抵扣,在申报纳税时对于税金的核算可能会不准确,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

2“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应对措施

2.1加强抵扣环节的管理

对于是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来说,要想使自身的税负没有那么重,必须尽可能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越多,相应的税金抵减的就越多。在采购建筑材料及机器设备时,不能仅仅考虑材料及设备的供应价格,还要考虑能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尽可能选择是一般纳税人的供货方进行合作,争取抵扣的更加充分。如果选择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供货方,在选择的时候应分析在价格上得到的优惠是否超过进项税金抵扣的额度。

2.2提高自身会计核算水平

建筑企业应对其财务人员各方面的素质进行进一步的提升,使其能够更好地来应对此次税收政策的变化,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开设专门的培训场所,并聘请专业的人士对会计人员进行有效的指导,使员工能够尽快熟悉并掌握财务、税收等方面税制改革后会计处理及核算的变化,让员工尽快适应新的税收政策,了解增值税发票等知识的获取和抵扣,尤其加强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培训,提高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2.3加强税务筹划,完善财务分析

针对税制改革后导致建筑企业净利润下降的情况,企业应加强预算管理,采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来降低成本费用达到提高利润的目的。建筑企业还应设置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专门管理施工设备、建筑材料、劳务等工作,在采购环节严格把关,尤其是供货商的资质,在与其签订合同时能够尽可能的使其进项税额抵扣,达到降低负债总额的目的。

2.4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

首先,加强建筑企业在采购环节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对采购过程中取得的不合法不规范的专用发票应及时让财会人员进行纠正,对会计人员在开票时进行有效监督,避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少给企业带来行政罚款的风险。其次,应对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及税金核算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对会计人员进行税收政策的培训,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的错误。最后,通过推行财务监督审计体系,使会计人员按照“营改增”后的税收政策对收入、成本费用进行核算,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纳税,从而减少企业的税务风险。

参考文献

[1]钱传孙.论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绿色环保材建,2017(2).

[2]王婷婷.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施工企业的影响研究[J].财税金融,2017(29).

作者:梅璐璐 张秀华 单位:陕西服装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