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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税收论文:物流行业营改增优劣势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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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税收论文:物流行业营改增优劣势探讨

本文作者:曹小林 单位: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物流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利弊分析

(一)有利影响。第一,降低小规模物流公司的税负。据调查,小规模物流公司试点纳税人由原来的3%或5%的含税税率,调整为3%的不含税税率,原来按5%税率计征营业税到税改后按3%税率计征增值税,税负下降了40%,大大促进了中小物流公司的发展。第二,为税改的进一步推广提供经验。营业税是地方税,而增值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改后,必然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如何保证地方财政收入是试点能否推广的关键因素之一。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不仅为非试点地区测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地方财政影响提供依据,而且为各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及税务机构提供相关经验。第三,为非试点地区制造业减轻税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试点纳税人处购买服务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如下情形来抵扣进项税额:租赁有形动产服务按17%的税率抵扣,交通运输业按11%的税率抵扣,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按6%的税率抵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均不得抵扣,为非试点地区制造业减轻了税负。

(二)不利影响。第一,税改后,物流行业中货物运输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税负增幅较大。据统计,物流行业中“物流辅助服务”税负变化不大,但货物运输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从营业税3%的税率调整为增值税11%的税率,又因其可抵扣项目较少,如:交通运输行业购置运输工具和燃油、修理费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人力成本、路桥费、房屋租金、保险费等主要成本均不在抵扣范围,导致税改后税负大幅增加。仅依靠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第二,仍未统一物流业务各环节税率。物流业务各环节税目不统一、税率不同、发票不一致,是困扰物流行业发展的瓶颈。税改前,物流业务分成交通运输业与服务业两类,税改后,上海试点仍然对物流行业分成“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类应税服务项目,交通运输服务按11%税率征收增值税,物流辅助服务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但在实际运营中,各项物流业务关联性很强,要具体区分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是相当困难的,人为划分不但不适应现代物流一体化运作的需要,而且也加大了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第三,快递行业的归属和税率不明确。由于各地基层税务机关对快递业营业税税目的认定不同,有交通运输业、货代业、邮电通信业三种不同身份的认定,此次试点多数将快递行业按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看待,适用11%税率征收增值税,有的快递行业仍然按邮电通信业缴纳营业税。这样,不仅同类行业税目不一致,而且导致税负差异较大。快递行业人力成本比重较大,可抵扣项目较少,若按交通运输业11%税率征收增值税,税负较重。

优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物流行业试点中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议交通运输服务与物流辅助服务采用统一税率。上海试点方案将“交通运输业”划分为“交通运输业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个应税项目,其原适用税率为3%,税改后税率分别为11%和6%。建议合并两个应税项目,采用6%的税率,这样既统一了物流业务各环节税率,又支持物流业一体化运作,还能解决试点中货物运输业务税负大幅增加的问题。此外,建议明确快递行业所提供的服务为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确定为6%,或暂不纳入试点范围,按原规定3%的营业税税率计征。

(二)建议增加进项税抵扣项目并对存量资产采取过渡性抵扣政策。物流行业因可抵扣项目较少,税改的实惠并不明显,建议增加增值税进项抵扣项目,在物流行业中人力成本、路桥费、房屋租金、保险费等比例较大,建议将其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建议对于近五年内购买的存量机器设备与交通运输工具,可以在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中将其包含的进项税额核定为进项税额抵扣,其他存量资产,可参照处理。

(三)建议对物流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采用超税负返还过渡政策。上海税改后,物流行业中装卸搬运及货物运输服务从营业税税率3%调整为增值税税率11%计征,由于其可抵扣项目偏少,导致试点后企业税负增加较多。据统计,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2012年1月份增值税税负比营业税税负高出约3.4个百分点;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1至2月份增值税税负比营业税税负高出约3.08个百分点。为了保证物流行业的稳定发展、税改的稳步推进,建议在物流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初期,实行超税负返还的过渡政策。所谓超税负返还就是一种对特定行业税负超过规定比率部分予以返还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某特定行业,国家先预定一个税负比率,企业在实际运营中的税负比规定比率低的,按实际缴纳税款,若比规定比率高的,超过部分予以返还。物流行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初期,可以将原营业税税率作为超税负返还的基准比率,这样不仅可以缓解原投资设备不能抵扣的矛盾,还可以平衡新、老物流企业的税负。建议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研究并提出适合物流行业的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策略。

(四)建议使用物流行业专用增值税发票与会计核算办法。建议使用物流行业专用增值税发票。由于物流行业经营网点多,发票额度不大、使用频繁等特点,建议设计手撕本增值税专用定额发票,且用于增值税抵扣凭证。考虑到物流行业自身的经营与核算特点,物流行业的收入与成本确认与增值税确认时点可以分离,税务部门据此审核物流行业的增值税申报缴纳工作。

(五)建议开展有增有减的税制改革。据统计,截止2012年6月底,上海有13.9万户企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整体减轻税负约44.5亿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属于减税改革,必然造成财政税收锐减。因此,为了解决财政税收的缺口,可以考虑实行增税改革。目前,我国资源的过度开采与环境的严重污染成为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可以加大力度采取相应措施征收资源税与环境污染税,目前我国治理污染的经费来源比较单一,主要靠征收排污费,征收标准较低,力度不够,有必要加征资源税与环境污染税。不仅可以增加地方财政税收,提高国家环境保护的能力,而且能够加速淘汰高能耗机器设备,利用低能耗先进技术的进程,减少短缺能源的消耗,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多年来,由于我国主要的经济增长方式是粗放型增长方式,导致资源环境严重污染,面临国际气候变暖问题形势较严峻,因此,征收资源税与环境污染税也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

结论

此次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对完善我国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升级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就物流行业而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负将有一定程度提高,这是违背改革初衷的。因此,为了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达到预期目的,需充分考虑物流行业的具体特性,实现增值税更全面、更充分的进项抵扣,合理税收负担,增进物流行业竞争力,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