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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院校;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引言
党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近年来国家基于顶层设计维度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扩大教育规模,地方政府实行积极财政政策、面向教育领域设立专项资金,致力于解决财政供给结构性失衡、教育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等问题。通过针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合理建构与优化设计,既能够顺应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同时也有助于衡量财政专项资金是否实现差异化分配与有效利用,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绩效评价提出的意义辨析
(一)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是指基于预期目标、遵循一定程序与方法、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常用评价方法包含平行比较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层次分析法等类型。高等职业教育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责任,面对高职院校长期以来存在的生源竞争激烈、基础设施薄弱、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政府秉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原则持续增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在新时期背景下,更应运用绩效评价手段建立符合高职院校办学现状与特色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先进管理手段与科学方法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组织绩效,更好地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1]。
(二)公共财政与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公平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责任,公共财政为促进教育公平目标的实现提供重要支持。UNESCO组织于2015年了《2030年教育行动框架》,其中明确要求教育投入应占据国家GDP的4%~6%,在公共财政支出中占比15%~20%。而地方政府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对于教育经费的应用效果发挥干预作用,对于教育经费支出绩效产生影响,间接发挥对教育公平的促进作用[2]。
二、高职院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实施与效果评价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构1.绩效评价实施背景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以加快省内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提升作为组织实施目标,在财政资金的配置上采用“综合打包奖补+事后奖补”模式,聚焦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高水平与特色高校建设、“强师工程”建设、教学质量水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六个层面,致力于激活广东省高等学校的办学活力、提升区域整体教学水平[3]。在此形势下,通过针对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成效进行绩效评价,针对表现突出的院校足额拨付年度奖补资金、给予绩效奖励,能够进一步激活地方高职院校的办学活力,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优质人才。2.样本选择与目标设计本文选取15所广东省高职院校作为研究样本,以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作为研究对象,聚焦资金管理、监督与使用三个维度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目标是改善广东省内欠发达地区的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同时激励其他高等院校与全国范围内同类型、同层次高校进行比较,树立争创“双一流”高校的建设目标,提高公众对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成果的满意度。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本文主要采用层次分析方法,聚焦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管理绩效与监督绩效三个评价维度,配合专家咨询手段完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并且将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绩效共同划归在宏观评价维度,由第三方机构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视角针对高职院校进行绩效评价,分别以30%、10%的比例计取在总评分中;将资金使用绩效与自评工作质量划分在微观评价维度上,从高职院校财务、教学管理、行政、后勤等多个部门抽调人员成立评审小组,通过现场核查与收集整合资料的形式进行指标设计与权重赋值,生成具体评价分数后将资金使用绩效以60%的比例计取在总评分内,自评工作质量仅供参考、不计入总评分中。在微观维度的评价指标设计上,一方面立足于“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维度,共设有四个一级指标。其一是“前期工作准备情况(权重为20%)”,包含三个二级指标,其中“前期研究(权重为7%)”指标对应“论证决策”三级指标,“目标设置(权重为6%)”指标之下包含“目标完整性(3%)”“目标科学性(3%)”两个三级指标,“保障机制(权重为7%)”之下设有“组织机构(3%)”“制度措施(4%)”两个三级指标;其二是“具体实施过程(30%)”,包含两个二级指标,其中“资金管理(17%)”之下包含“资金到位(5%)”“资金支付(4%)”“财务合规性(8%)”三个三级指标,“项目管理(13%)”之下包含“项目实施流程(8%)”“项目监督情况(5%)”两个三级指标;其三是“目标实现(45%)”,包含三个二级指标,其中“经济性(5%)”对应三级指标“预算控制”,“效率性(10%)”对应“完成进度与质量”指标,“效果与效益(30%)”之下设有“社会经济效益(25%)”“可持续发展(5%)”两个三级指标;其四是“社会满意度(5%)”,下设二级指标“分配公平(5%)”,并对应“社会满意度”这一三级指标。另一方面从“自评工作质量”维度入手,主要以“材料是否完整”“报送是否及时”“材料是否有效”作为评价指标。
在宏观维度的评价指标设计上,一方面从“专项资金管理绩效”维度入手,基于实际操作效果与可信性因素考量,仅设置七个一级指标用于进行评价,分别为“专项资金的应用是否必要(15%)”“总体目标设置是否合理(15%)”“资金管理办法是否运用恰当(15%)”“是否针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做到有效监督(10%)”“监督方法手段是否合规(10%)”“对比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15%)”以及“专家满意度(20%)”。另一方面从“专项资金监督绩效”维度入手,主要设有以下六个一级评价指标,分别为“监督职责界定(20%)”“监督方法编制合理性(20%)”“是否采取监督措施(20%)”“资金是否及时下达(10%)”“资金是否足额支付(10%)”以及“针对违规行为是否做到及时问责(20%)”。其中在“社会满意度”调查方面,主要采取现场核查与网络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调查结果,调查对象均为与财政专项资金利益存在一定关联性的教师、学生等主体,用于评判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是否能够获得公众的满意度、真正使师生享受效益。通过将“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可以发现,整体来看受访对象对于专项资金的绩效评分平均值为91.4分,对应的评语等级为“优”;针对专项资金应用效果展开细化评价,其中多数受访对象均在“学校教学设备与教育资源得到系统完善”“校园安全得到保障”“师资力量建设水平提升”等评价指标上给出较高的分数,三项指标的平均得分为93.4;而评分较低的指标分别为“文体活动建设丰富度”“教学场馆开放水平”“学术与科研平台建设情况”等指标,平均得分为88.1。
(二)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将20所高职院校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可知,其绩效评价平均得分为89.3,对应的评语等级为“良”。针对整体绩效得分的特征进行分析,首先是高职院校的绩效评价总分保持中等偏上水平,三个评价维度的平均得分均高于85分,说明当前高职院校的专项资金在使用情况、决策规划与部门监管等层面均已基本达成预期目标;其次从具体评价维度入手,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绩效要高于监管绩效,说明在内外监管机制的建设上仍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最后从分值比较维度入手,资金使用绩效评分为89.6、管理绩效评分为88.9,二者分值相差较小,说明以上两个维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接下来深入各维度进行绩效评价结果的分析,首先在监督维度上,其绩效得分为85.1、等级为“良”,其中“资金是否及时下达”指标的评分仅为80.5,“资金是否足额支付”“监督职责界定”指标的评分分别为89.5和87.2,说明监管部门能够基本履行监督职责,但仍缺乏过程跟踪与有效介入;其次在管理维度上,其绩效评价得分为88.2、等级为“良”,其中“专项资金的应用是否必要”“专家满意度”两个指标的评分分别为95.2和92.3,而“资金管理办法是否运用恰当”“总体目标设置是否合理”指标的评分分别为82.2和80.9,说明高职院校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缺乏战略规划意识、资金管理方法较为单一;最后在使用维度上,其绩效得分为89.6、等级为“良”,整体来看资金使用绩效保持在较好的水平,有80%以上的学校绩效等级均为“良”及以上,说明专项资金的投放与拨付对于该省高职院校办学质量、教学资源配置等起到了良好的支持作用,各学校在资金使用结构上趋于合理。
(三)绩效评价实施效果及相关建议1.评价结果在积极因素层面,“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能够有效调动高等院校参与教育创强及创新活动的热情,包括基于协同创新思想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机制与教育教学改革,面向新时展形势与市场需求培育应用型高技能人才;聚焦“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目标挖掘办学特色、构筑人才高地,为该省产业升级提供人才支持;以“强师工程”为先导,积极提升教师队伍整体建设水平;强化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依托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等[4]。在消极因素层面,教育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仍不足,“因素法分配,预安排,后清算”等制度尚未得到有效落实,无法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部分专项资金仍滞留在财政部门,未得到及时使用,且在资金使用的管理与流程建设上缺乏严格规范,部分学校甚至以现金形式进行资金拨付,财务违规、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仍有待解决;部分学校在资金使用范围、程序、标准上未制定明确制度规范,且在办学理念、管理水平、信息化设备使用等方面仍存在短板,有待进一步提升。2.相关建议一方面,政府应积极承担教育领域的财政供给责任,结合省内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将专项资金进行统筹管理,针对落后地区、薄弱环节增加财政投入、强化倾斜性供给,并且提高财政支出的针对性,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另一方面,学校应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进行财政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面向市场需求针对自身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创新,并且聚焦教师队伍建设与协同发展机制层面增加资金支持,落实常态化绩效评价工作,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与综合效益。结语推进教育公平发展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内容,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文选取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作为研究对象,以高职院校为样本,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针对其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绩效评价结果表明,该专项资金的投入有效激活了省内高职院校参与教育创强行动的热情,促使学校整体办学条件、教育资源配置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等均得到一定改善,但在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及使用上仍存在一定缺陷,对此还需通过采取强化政府责任、明确财政支出范畴、引入第三方评价等措施,更好地达成“以评促建”目标。
参考文献
[1]王国平.新时代高校绩效评估的范式转换与路径优化[J].江海学刊,2018(06):235–240.
[2]齐小萍.基于教师个体视角的高职院校“访问工程师项目”绩效评估[J].中国高教研究,2019(03):98–101.
[3]向寓华.关于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职业培训绩效评价的思考[J].职教论坛,2018,694(06):163–166.
[4]张馨予,张晓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需关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以S省Y市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为例[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03):112–114.
作者:陈奕 陈帝金 谭凤田 单位:惠州城市职业学院